第五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40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F832
页数: 2
页码: 869-870
摘要: 1997年1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正式开展。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定》出台,民事行政抗诉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关键词: 丽水 民事行政检察

内容

1997年1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正式开展。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定》出台,民事行政抗诉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2002年,办理的丽水市财政局诉丽水市三星羽绒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系浙江省首例支持起诉案件,成功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0万元。2003年,与莲都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2004年,会同区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制定《关于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联席会议制度》,与莲都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民事、行政案件提起再审检察建议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0年12月6日,检察干部在乡镇分发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和其他宣传资料
  1997—2010年,对受理的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立案186件,提请或建议提请上级院抗诉170件,提出相关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意见19件,支持或督促有关单位起诉152件,帮助追回国有资产5.723亿元。2009-2010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在浙江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中连续两年名列第一。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