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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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81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分类号: D665.4
页数: 4
页码: 833-836
摘要: 组织沿革1950年7月30日,召开丽水县城区工商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丽水城区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33人,吴绍雄为主任委员。8月16日,丽水城区工商联成立
关键词: 莲都区 工商业联合会

内容

组织沿革1950年7月30日,召开丽水县城区工商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丽水城区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33人,吴绍雄为主任委员。8月16日,丽水城区工商联成立。8月18日,召开碧湖镇工商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碧湖镇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21人,吕纬为主任委员。1951年4月24日,原丽水城区工商业联合会更名为丽水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碧湖镇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为县工商联筹委会下属分会。1951年底,丽水县有汽车、棉布、南货、百货、国药、烟业、粮食等33个同业分会,有工商业1832户。碧湖镇工商联筹委会共建立26个同业公会, 全镇工商业共387户。1952年1月,主委吴绍雄因贪污罪被捕,工商联组织瘫痪。10月14日,工商联筹委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李渭基为主任委员。1956年9月27日,召开丽水工商联首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共有执委36人,李渭基任主委。10月1日,丽水县工商联成立。1959年7月,召开丽水县工商联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3人,倪政新任主委。9月10日,丽水县工商联调整基层组织,下设云和、2010年5月13日,区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干部赴湖北省就莲都区籍在湖北创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并与湖北省丹江口市工商联(总商会)结成友好商会碧湖分会及丽云、曳岭、梅源、信孝、雅溪等5个区工商小组,原大港头、规溪亭、局村、赤石、小顺等工商小组改为以公社为单位设立工商小组。1962年12月12日,召开丽水县工商联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5人,倪政新任主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1968年8月,工商联被撤销。1986年3月,丽水市工商业联合会恢复。1987年11月27—28日,召开丽水市工商联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27名,副主委4名,时有企业会员44家,会员88人。1992年4月27—29日,召开丽水市工商联第五次、总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1名,程溯本任主委。1993年,丽水市工商联增挂“丽水市总商会”牌子。1997年12月5—6日召开丽水市工商联第六次、总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9名,吕迪轩任会长,工商联机关配专职干部6人。2000年7月,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2003年6月18日,召开丽水市莲都区工商联第七次、总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27名,蓝丽华任会长。2007年11月15—16日,召开丽水市莲都区工商联第八次、总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9名,蓝丽华为会长。2009年,全区共有会员518人。
  工作概述1951年,发动工商界订立爱国守法公约,制订爱国增产计划,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募集拥军优属资金11361.2万元(旧币),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86000万元(旧币)。1952年,积极做好协调公私关系的工作;1953年开展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协助推销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在工商界宣传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提倡节约用粮,支援国家建设。从1955年开始,工商联的主要任务转向引导和教育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底,开展全行业公私合营。1957年开始,对工商业户进行政治形势教育,调查公私关系,向有关部门反映,组织互助基金会,补助工商业困难者,维护工商业者合法权益。
  1987年,恢复工商联组织,设有经济咨询部、经营部、物资信托服务部、贸易部,建立企业会员互助合作基金会,协助企业会员处理相关债务;编印《丽水市场信息》《丽水工商》简讯,组织会员企业参加贸易和考察活动,为会员企业及时提供市场信息。1988年,与丽水市民建联合设立“市民建工商联经济咨询服务部”,同年设立“工商联企业会员互助合作基金”。
  1989年,与民建丽水市委员会联合举办烹饪训练班1期。1990年5月,组织18家会员企业共44人赴福州参加华东六省市工商联(商会)第四届商品交易会,销售总额达91万元。1990年8月组织5家会员企业参加浙江省供销系统在衢州召开的商品交易会,为毛巾厂、棉织厂、处州针织厂牵线搭桥,成交额11万元。1991年4月,组织丽水市商业综合公司等企业代表10人参加浙江省工商联企业商品交易会,同月又组织丽水市皮革厂等企业赴深圳参加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1991年贸易洽谈
  2007年11月15日,莲都区工商联(总商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成交额23.7万元。1992年,协助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筹备1992年浙江省丽水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暨产品展示会。1993年,为8家会员企业办理土地征用后建造经营用房等手续,有力促进丽水市“金笔街”的建设,并为13名会员联系办理农民进城落户的“蓝印”户口本,为5名重点私营企业主申报技术职称。1994年,为43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评定职称,推荐53家会员企业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支持浙南蓄电池隔板厂、华丰纸业、市造纸总公司开展技术改造。1995年,组织丽水市(县级)机电重点企业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缝制设备订货会。1996年,帮助会员企业融资10万元,为会员办理“农转非”手续6人,为会员企业开发新产品进行广告宣传。1997年,举办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会同九三学社市委会为丽水市东升制笔有限公司引进高科技产品项目进行洽谈,帮助会员企业丽水市活性炭厂和联合日用品厂追讨货款,为会员企业市医疗教具厂落实部分外协件的扩散加工,为9名私营企业主出国考察办理政审手续,举办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印发《丽水市有关发展工业经济的优惠政策汇编》下发到100个会员企业。1998年,召开个私企业主座谈会。1999年,推荐34家会员企业为银行重点扶持对象,派专人配合浙南蓄电池隔板厂开展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工作,配合丽水市电视台为12家企业拍摄电视新闻宣传片。
  2000年,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的组织工作,召开民间招商座谈会,组织干部赴上海浦东进行考察,组织50名会员企业人员赴宁波等地考察,为40多家企业组织网上刊登所需要的企业和产品简介,组织会员参加“新世纪知识经济论坛”,举办产品质量讲座。2001年,承办全省工商联经济工作会议。2002年,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和部分个私企业家以及基层商会负责人赴青田、温州、台州、宁波等地考察学习。2003年,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组织召开非公企业主防治“非典”座谈会。2004年,莲都区工商联陆续赴上海、广东、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开展莲都区籍在外创业人员情况调研;在北京、上海、江苏、四川、河南、湖北、陕西等地开展外出创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外出创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为外出创业人员提供维权服务。2005年6月,区工商联对双溪镇洪渡村村民与西溪乡雅里村村民在河南省郑州市因商业竞争引发械斗造成4死5伤、9人被拘留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参与对此事件的妥善处理。2006年,召开庆祝丽水市莲都区工商业联合会成立50周年大会,并在大会上对3家先进商会、17家优秀会员企业和10名优秀会员进行表彰。2007年,经过多方论证形成《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异地培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省农办申请立项并争取资金,使莲都区劳务输出异地培训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及时对在四川的莲都籍菇农受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并编印《劳务输出服务信息》,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批示。2009年,邀请江苏分会以及上海分会的部分经营超市的会员回莲都参加全区生态食品、农产品进社区新春展销会和莲都农产品进超市研讨会,鼓励企业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以带动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
  工商联会员中共有134人担任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人;浙江省人大代表2人,浙江省政协委员3人,丽水市人大代表10人,丽水市政协委员3人;丽水市和莲都区人大代表41人,丽水市和莲都区政协委员74人。至2010年底,工商联会员中现任省、市、区人大代表14人(其中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8人,区人大常委3人),省、市、区政协委员29人(其中省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委员3人,区政协常委8人)。这些代表和委员参与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协商与讨论,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监督,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工商联作为政协的组成单位之一,先后在政协全会上作大会发言共27次,提出的许多建议被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和落实。
  工商联会员中,共有3人担任省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其中倪政新任省工商联筹委会、第一、二、三、四届执委;吕迪轩任省工商联第五、六、七届执委,蓝丽华任第八、九届执委。莲都区工商联协助莲都区政府于2004年、2005年、2006年开展莲都区优秀外出创业带头人的推荐、考察和评选工作,共有84名优秀外出创业带头人受到表彰。2007年,协助党委、政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共有35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被列为评价对象。协助党委、政府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工作,有7名工商联会员分别被评为丽水市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其中吴存明会员被评为浙江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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