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侨联 台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8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侨联 台联
分类号: D634
页数: 5
页码: 829-833
摘要: 组织机构1982年12月,召开丽水县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2人,选举产生丽水县侨联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1人,委员6人。1987年12月,召开丽水市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94人,选举产生丽水市侨联第二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委员19人。
关键词: 莲都区 侨联 台联

内容

组织机构1982年12月,召开丽水县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2人,选举产生丽水县侨联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1人,委员6人。1987年12月,召开丽水市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94人,选举产生丽水市侨联第二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委员19人。1994年4月,召开丽水市第三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200人,选举产生丽水市侨联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27人。2000年7月,撤市设区,改称丽水市莲都区侨联。2003年9月8日,区编委会同意核定莲都区侨联事业编制1名。2005年4月,通过选调,区侨联配备1名事业编制专职人员。2005年11月,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四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94人,选举产生丽水市莲都区侨联第四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8人,秘书长1人(驻会),委员40人。2009年2月26日,区编委会核准增加专职副主席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2010年10月29日,区委经考核确定驻会副主席拟任人选。2010年11月,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115人,选举产生丽水市莲都区侨联第五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13人(其中驻会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委员37人。
  工作概况1982年至2009年底,先后共有30多家侨资企业落户莲都,现有10余家侨资企业,引进侨资4亿多元。2001-2005年,引导侨胞侨眷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各类助村项目30多个,争取到各类资金500多万元,受惠群众超过2万人。2006—2010年,引导侨胞侨眷参与各类公益事业,为公益事业出资300多万元。自2000年开始,每年春节期间组织侨胞侨眷到老竹、丽新、峰源、大港头、雅溪、白云街道等乡镇、街道慰问困难群众,为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计140多万元。共帮助侨胞侨眷解决各类信访600余件(次)。
  台胞台属联谊会丽水市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由居住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去台人员眷属、旅台回乡定居人员、在丽水市莲都区投资经商的台胞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人民团体。1985年11月17日,丽水县去台人员家属联谊会成立,设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23人。1986年3月撤县设市,丽水县台属联谊会改称丽水市台属联谊会。1988年12月16日,丽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21人。1994年1月,丽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理事33人。1999年12月,丽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长29人。2000年7月,更名为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2004年12月,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39人。2010年12月,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第6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35人。
  1971年3月7日,台北丽水同乡会成立。至2010年底,历经十四届,有理事会会员计290余人。台北丽水同乡会历任理事长为:李知贤、宋晞、周镇仁、朱鸿翔、李华昌、诸葛贤、刘正中。
  1987年,台胞孙周和翠、孟婉如在后甫村购地建房,无法办理契证,市台联会经过12年协调与沟通,在2009年为2位台胞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自1992年开始,趁台胞返乡祭祖扫墓、探亲访友之机,台联会都会组织联谊活动,先后在观音岩、南明山、玉溪电站、富岭文化站、云和坪垟岗畲族文化村、水东农夫山庄、古堰画乡(大港头)、通济堰、新世纪农庄、东西岩、红云度假村、望湖山庄等场所举行联谊活动15次。2010年12月16—23日,区台办、台联会组织34名台属参加的赴台参访团,赴台与莲都区在台乡亲及台北丽水同乡会进行联谊交流并旅游观光。2006年1月,为庆祝市、区台联会成立20周年,区台联会举办了“情系括苍书画展”,邀请台北丽水同乡会组织在台乡亲创作28幅书画作品,在莲都会议中心展出一周,并编印成一册《情系括苍书画集》。自台联会成立以来在对台宣传方面,台联会每年邮寄家乡风貌照片和撰写故乡山水风光、民俗风情、社会风貌、联谊活动等文稿,供台有关刊物刊发。先后在《丽声》《丽水会讯》《台浙天地》《浙江会刊》《汉方》《民族交流》等刊物上发表照片40多张,各类文稿120多篇。
  附录:中国国民党三青团
  组织建立
  民国16年(1927)1月,中国国民党(以下简称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派朱兆萃为党务特派员到丽水发展组织,先后到碧湖等地征求党员,成立区分部。同年2月,组成国民党丽水临时县党部,李华任常务委员,郑宝琳任监察委员,下设总务、组织、宣传、社会等干事6人。“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省党部于6月令县党部改组,省派耿熙担任常务委员,9月又派梁士光为党部改组委员,取消临时县党部,设丽水县国民党改组委员会,由陈濂担任常务委员。同年冬,改派梁士光为常务委员,县党部正式成立。民国17年(1928)春,省党部派孙庆禧为丽水国民党党务指导委员,成立党务指导所、登记处,主办总登记,年底登记结束,民国18年(1929)2月选举首届县党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宣传、组织、社会、总务等部。1—7届,均为推选。民国27年(1938)国民党中央党部令改为书记长制,各级党部书记长均由上级指派。自第八届起民国31年(1942)恢复委员制,进行改选,连选得连任。民国37年(1948)1月,国民党与三民主义青年团合并。
  中国国民党丽水县党部历届负责人续表
  民国16年(1927)开始,县党部下设南区(大港头)、西区(碧湖)、北区(太平)三个区党部,区党部设书记与监察委员各1人,区党部下设区分部(有直属于县党部的直属区分部)。南区在大梁山脚、沙溪、箬溪、庞山、均溪等处设区分部;西区在九龙、保定、苍坑、缸窑、上概头等处设区分部;北区在武村、张村街、瑶畈、下=、库头等处设区分部。
  抗战时,在丽水大港头有省党部直属第四(浙江铁工厂)区党部,在处州中学有直属省立处州中学区党部,后改直属区分部,抗战胜利后均属县党部。(在碧湖有直属省立临时联合初级中学区分部,直属省立高级商业学校区分部,直属省立临时联合师范学校区分部。)区分部设书记1人、区党部和区分部一般不设干事。民国33年(1944)2月全县有区分部55个,党员2457人。民国35年(1946)7月有区分部51个,党员7235人。
  民国38年(1949)5月,解放,中国国民党丽水县县党部及其下属组织解体。
  活动纪略
  国民党成立初,宣传孙中山三民主义,讲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等。民国16年(1927)“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开始“清党”,逮捕共产党员。民国26年(1927)成立“调查统计室”。民国29年(1940),组织乡农会,推行"二五减租”。民国30年(1941)“皖南事变”后,调查室调查员配合闽、浙、赣三省边区"剿匪”指挥部逮捕县战时政工队队长中共党员全扬清等革命人士,诱迫革命青年到县党部“自新”,派员到邮电局检查人民来往信件,写恐吓信逼迫进步人士离职。民国31(1942)年4月,强令公务人员入党,规定凡公务人员非国民党员一律不得任用。民国32年(1943)党部成立行动队,监视共产党活动,规定队员每日一报。同年,设党、政、军联席会议,搜集汇报共产党和进步人士活动情况。12月,在闽、浙、赣三省边区党政军联席会议上,与青田、浦城等县党部联合提议釆取“扩大共产党人自新自首,并严加管训,对重要分子及思想较难转变者,送专门训导机关管训之”等手段对付共产党人。
  抗战胜利后,为完成省党部扩大征求党员额,县党部派员下乡核对户口,对未入党成年公民代填入党申请书。包办参议员、国大代表选举。民国36年(1947)4月,成立丽水动员“戡乱会”,县长任主任委员,党部书记长、参议长任副主任委员。民国37年(1948)党部派特务与直长竺允迪等带自卫总队到雅溪区(原称太平区)、曳岭区进行"抚乱”。民国38年(1949)4月,配合国军11师到游击区捕杀中共党员、游击队员。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28年(1939)8月,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丽水分团筹备处成立,属浙江第一批7个分团筹备处之一,编为甲级,有团员6人,辖处属十县。29年(1940)4月28日丽水分团部正式成立,组成干事会,解温涵为干事会书记,朱鹤宾任佐理,下设总务、组训、宣传服务三股。33年(1944)增设女青年股,次年裁撤。32-36年(1943—1947),分团干事会釆用干事长制。29年(1940)4月后,遂昌、龙泉成立分团,云和、青田、松阳等县相继成立直属区队,丽水分团部辖丽水、缙云、景宁等3县。30年(1941)12月有团员211人,丽水城内党、政、军、商各界编为一、二区队,6个分队69人;处州中学为三区队,3个分队,26人;太平为第四区队,3个分队,31人;景宁直属分队14人;缙云直属分队24人;丽水直属分队15人;各乡镇直属团员32人。直属区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由支团部委派。后,各区相继成立区队。
  29年(1940)9月,三青团丽水青年服务队成立,协助发展团务,协助政府推行政令。30年(1941)接受浙江省支团部布置调查、监视中共组织和进步人士活动,举报“异党分子”。分团部设“丽水青年通讯社”,办“丽水青年剧社”,在节假日举行团员总集合、行动训练、童子军大检阅、效忠蒋介石宣誓等活动。33年(1944)10月,成立丽水三青团义务防疫队,协助丽水县防疫处防疫,在城区队于中和、九龙、南阁、定和四乡鼠疫严重的地方担任防疫工作。34年(1945)2月劳军运动,在碧湖进行一个多月,搞春联义卖等活动。4月,分团成立丽水青年升学就业辅导所,指导青年学生投考,介绍职业。
  32年(1943)12月,丽水分团部有团员628人。33年(1944)春和34年(1945)冬,景宁、缙云分团筹备处分别成立,从分团部划出。37年(1948)1月,丽水分团部并入县党部,办理团员总登记转为国民党党员。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