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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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联
分类号: D442.3
页数: 5
页码: 822-826
摘要: 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丽水县各区、乡、村先后成立妇女会,至1952年,有妇女会员20383人,参加农会18054人。至1990年底,全市村级妇代会365个,乡(镇)妇女联合会35个,全市有专职妇联干部33人,招聘妇联干部13人。至2010年,全区有12个乡镇妇联,4个街道妇工委,333个村级妇代会,22个社区妇联,26个机关妇委会、4个妇女小组。
关键词: 莲都区 妇联

内容

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丽水县各区、乡、村先后成立妇女会,至1952年,有妇女会员20383人,参加农会18054人。至1990年底,全市村级妇代会365个,乡(镇)妇女联合会35个,全市有专职妇联干部33人,招聘妇联干部13人。至2010年,全区有12个乡镇妇联,4个街道妇工委,333个村级妇代会,22个社区妇联,26个机关妇委会、4个妇女小组。莲都区历届妇女代表大会一览
  表21-3-4
  经济建设1952年,全县妇女投入反霸、清匪、土地改革运动,参加基层政权建设,涌现积极分子1441人。抗美援朝中,开展拥军优属、义务捐献活动,捐献金戒指9只,金5两4钱,银手镯、银项链88件,其他银饰42.5公斤,做慰问袋1127只,鞋2193双,毛巾手帕219条,袜22双,有575人送子、640人送夫报名参军。1953年,全县农村60%—70%妇女劳力参加农业劳动。在农业合作化中有226人被选为合作社干部,不少妇女成为插秧能手、耕田能手。1958年,大办钢铁,城关镇二居委妇女陈芝琴带领14名妇女建立“三八”小高炉,次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陈芝琴出席全国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1959年9月,巨溪乡里坑口养猪场场长蔡玉香被评为全国畜牧生产标兵,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雅溪区仙渡乡仙里大队妇女创办“三八”养兔场,推动全乡养兔事业发展。1963年,城关镇粮食加工厂女工林菊香 (全国“三八”红旗手),出席全国粮食系统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87—1990年,各级妇联办各类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和文化补习班,计489期,受训妇女19824人次。其中:1987年,举办贫困山村抽纱品专项实用培训班,受训妇女3202人,年创产值36万元,受省妇联、省农业厅等部门联合嘉奖。1990年,扶持老、少、边、穷地区,招送中国农村致富函授大学女子服装加工专业培训班学员,培训技术人员80多名,为文盲妇女办文化补习班76个,参加学习1635人,有962人脱盲;全市创办妇女生产基地32处,建科学技术示范户105户,脱贫联系户125户,提供快速养猪法、水果保鲜、蚕桑种养等资料10多种。有100多名女农民获得各种技术职称,建各种形式"妇女之家”活动阵地160个。1991—1998年,全市各级妇联广泛组织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至1992年,全市53128名女劳动力中,有50896名妇女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参赛率为95.7%,参赛妇女活跃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个体、服务业、乡镇企业等行业上。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建立科技示范户8534户,举办扫盲培训班54期,妇女脱肓655人,参加农函大学习女学员800多人,580多名农村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扶贫结对780对,使382户农家妇女脱贫致富奔小康。1993年,西溪乡妇女引进西德长毛兔,发展西德兔养殖中心。1998年3月,市、乡镇妇联在碧湖镇红圩村举办长毛兔饲养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并组织250名妇女赴新昌参观学习长毛兔饲养技术,推动全市养兔事业发展。八年来全市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133期,参加培训妇女53584人次,有1133名妇女获得女农民技术员职称,多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水阁饲料加工厂厂长张小霞、城西村雷金娇被评为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女能手,省级3名,省级妇字号民龙头企业3个。在城镇职业妇女中开展以''五学五比”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有12535名职业妇女参加竞赛活动,参赛率达95%。举办培训班20期,受训妇女达1000多人。对职业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提高妇女思想素质,弘扬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促进城镇妇女工作的开展。1992年,全市开展演讲,举行智力、护理、心算、称准等劳动技能竞赛活动19次。卫生系统妇委会开展“四热爱”与“十学十比”活动,个协妇委会评选“五好经营户”活动,踊跃认购国库券2万元。组织千名城镇妇女参加碧湖瓯江大桥建设义务劳动。2006年开始,把“做大做强做优来料加工”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区委、区政府成立来料加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来料加工业的实施意见》。区妇联成立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建立义乌来料加工联络处,全区来料加工呈现良好发展的态势。2006至2010年,全区累计发放来料加工费1.55亿元,发展加工者队伍14076人,其中低收入农户5392人,发展经纪人203名,在8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了来料加工点。全区被评为省级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2人、省级来料加工先进集体1个。
  维护权益1950年,各级妇联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县妇联办图片展览,观众50686人次,配合基层政权处理包办婚姻、虐待妇女等事件。至1951年底,全县解除童养媳关系150人,解除包办婚姻140人,尼姑还俗5人,寡妇改嫁136人,因包办婚姻、夫妻关系长期不和离婚的355人。1990年,市、区、乡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399件、处理389件,其中市妇联接待处理130件。对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协助提请政法部门及时处理。1992年,组织千名职业妇女上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至1998年底,接待来信来访1828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028件,处理率达95%以上。2006年起,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至2010年,全区共创建“平安家庭”10万多户,社区创建面达90%以上、农村创建面达70%以上,基层妇女维权站的组建率达到100%。
  干部培养1956年,有209名妇女被选为乡人民代表,有23人被选为乡长、副乡长。县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33名代表中有女代表35名。1990年,全市有脱产女干部2483人,占全市干部总数36.73%,其中有副处(县)级以上干部5人,副局级以上干部15人。全市40个区、镇、2011年3月8日,莲都区隆重举行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纪念大会乡中有15个单位配备党政副职以上女干部,占全市区乡(镇)总数37.5%,市党代会、人代会中女代表分别占21.4%和20.5%,政协女委员35人,占委员总数16.5%,35个乡(镇)有女代表308人,1992年,全市21个乡镇中,有9个乡镇至少有1名女领导干部,占乡镇总数的42.8%,1993年换届中,有女党代表50人,占16.7%,女市人大代表48人,占代表总数17.1%。1998年市人大代表有女性代表33名,占总数17%。正副局级领导有32人,其中女领导11人。全市有科级女领导55人,其中正科级17人,副科级38人。配备行政部门党政女性一把手8人,占总数的30.7%。至2005年底,莲都区女干部2257人,占干部总数的43.53%;全区22个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均配备了一名以上女干部,其中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的乡镇、街道有3个;配备女干部的社区居民委员比例达到100%,村民委员会配备女干部的比率为14.17%。2008年,配合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政策,在已选村中实现了“村村都有女村干部”,女性进村''两委”比率达到100%。至2009年底,全区有女干部399人,占干部总数的25.3%;有女党员3556名,占党员总数的20.9%;区后备女干部48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40.3%。全区28个党政工作部门中,有18个部门配备女领导干部,占64.3%;全区16个乡镇(含4个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一名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其中配备乡镇正职女领导干部的有5个。区人大女代表有32名,占代表总数的16.2%,比上届提高1.67个百分点;区政协女委员有64名,占代表总数的31.15%,比上届略有提高。
  荣誉评比1978年起,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完成任务计划好,遵纪守法、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好,努力学习、争当先进、教育子女好,婚丧简办、庭院整洁、勤俭治家好,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好)、“双学双比”(学科学、学文化、比成绩、比贡献)、“学雷锋做好事”“我为儿童献爱心”“廉内助”“贤内助”“巾帼建功”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等活动。1979年10月碧湖镇妇联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单位。丽水市中山小学学生胡恒、胡立德、周科峰、胡立定被《中国妇女》评为1990年度“中国小英雄”。1979—1990年,有张焕美、蓝留花、胡桂英、叶雪萍、许秋霞等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丽新乡陈细梅、联城乡杨炳花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有省级“五好”家庭6个、省级“三八”红旗手7人、省级“三八”红旗集体1个,有省级好妻子、好媳妇、女能人、婚事简办好家长、优秀妇女干部、优秀女企业家、托幼先进个人等共10人。市妇联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先进协调组织称号。1991年,朱美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94年,黄东英被评为全国、省
  2009年11月8日,区妇联在大港头镇开展平安家庭宣传日活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受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表彰。1998年,市妇联“巾帼建功”活动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被评为省级“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先进集体,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表彰。2002—2006年,全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个,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级1人;涌现出省级“巾帼建功”标兵1人。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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