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编 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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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65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编 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
分类号: D665
页数: 34
页码: 803-836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各民主党派相继在莲都发展成员,建立基层组织。至2010年底,莲都区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建立区委会,工商业界则成立莲都区工商业联合会。
关键词: 民主党派 社会团体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各民主党派相继在莲都发展成员,建立基层组织。至2010年底,莲都区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建立区委会,工商业界则成立莲都区工商业联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会、共青团、妇联相继建立县级和基层组织,至2010年底,莲都区有基层工会469家,其中独立建会440家,联合基层工会29家,涵盖单位1000家,会员26683人。全区有基层团(工)委33个,基层团(总)支部635个、专职团干部28人、团员9945人,团员占青年总数的14.1%。全区有乡镇妇联组织12个、街道妇工委4个、社区妇联22个、基层妇代会33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26个及妇女小组3个。
  第一章民主党派
  第一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组织沿革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1987年2月,民革浙江省委会在丽水市发展党员。3月24日,成立民革丽水市支部,金立农为支部主委,朱文、黄建德为支部委员,时有党员12人。1989年1月,成立民革丽水市委会筹备组,金立农等5人为筹备组成员。同年1月24日,召开民革丽水市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革丽水市第一届
  2008年9月24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莲都区第四次党员大会合影
  委员会,副主委2人;时有党员36人,下设丽水师专支部、丽水医院支部、财贸支部、机关支部、工业支部等5个支部。1992年6月9日,在民革丽水市一届五次党员大会上,选举3人为出席民革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同年8月5日,在民革浙江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上,金立农当选民革省委会候补委员和出席民革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5年5月8日,召开民革丽水市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革丽水市第二届委员会,金立农为主委。时有党员62人,下设直属支部、医卫支部、师专支部、财贸支部、工业支部等5个支部。12月,支部换届后,市委会下设机关支部、医卫支部、文教支部、师专支部、财贸支部、工业支部等6个支部。2000年7月,民革丽水市委员会更名为民革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2001年11月10日,召开民革丽水市莲都区第三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革丽水市莲都区第三届委员会,金立农为主委。同时,选举4人出席民革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时有党员90人。至2003年10月,莲都区有民革党员107人,下设6个支部。11月,民革丽水市委会成立,市、区民革党员实行分级管理。2008年9月24日,召开民革丽水市莲都区第四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革丽水市莲都区第四届委员会,钟日娟为主委。至2010年12月,莲都区民革有党员53人,区委会下设3个支部。
  工作概述自1987年至2010年,民革党员中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人,县级人大代表4人,担任市政协委员2人,县级政协委员32人。至2009年底,在民革党员中,有市人大代表1人,区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1人,区政协委员7人(其中区政协副主席1人、常委1人)。
  自民革丽水市支部成立以来,共向市、区人大、政协提交建议案30多件,提案300多件,多次被评为提案工作先进集体。民革区委会和民革党员在参政议政各项活动中,共获得53个集体、个人先进奖项,有30多人次受到表彰。共向政协及民革上级组织报送社情民意信息80多篇,计有4人10多篇社情民意被省级以上政协采用或上报。其中《浅析硬币紧缺的原因及对策》,分别被省政协和全国政协录用;《公车管理亟需“紧箍咒”,建议国务院出台加强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被省民革采用并上报民革中央。
  民革党员中与三胞有关系的最多时有60余名,亲友分布美国、加拿大、日本及中国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人员中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民革党员中,有对台关系的最多时占了60%以上,这是开展祖国统一工作的独特优势。积极做好民革党员赴台省亲和台胞到丽水的接待、联谊工作,先后联系接待台(侨)胞300余人次。民革区委会还举办以祖国统一为内容的各种展览会、纪念会等活动。1991年在纪念辛亥革命80周年期间,为宣传和歌颂孙中山先生的不朽业绩,举办了为期10天的“辛亥革命80周年图片展览”,观展者达万余人次。此外,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都分别举行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邀请在丽水探亲的三胞参加座谈交流。
  第二节中国民主同盟
  组织沿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1985年2月12日,中国民主同盟丽水县筹备委员会成立,程允松为筹备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主持筹备委员会全面工作。时有盟员37人,下设5个支部1个小组,分别为科技支部、师专支部、中学支部、中专支部、进修教研支部、碧中小组。同年10月,中学支部分设出丽水中学支部,中专支部分设出浙江林校支部。不定期出《丽水盟讯》。1986年7月5日,召开第一次全体盟员大会,成立首届民盟丽水市委员会,程允松任主任委员,下设师专、林校、丽中、中学、中专、科技、教师进修等7个支部和碧湖、松阳2个小组。11月22日,在民盟科技支部内分设出云和小组(1988年8月18日建云和县支部)。1987年4月20日,民盟碧湖小组建碧湖支部。5月20日,民盟松阳县小组建松阳县支部。11月4日,民盟龙泉县小组建立。1988年10月17日,建龙泉县支部。10月,郭遵天出席民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项剑平被选为民盟中央候补委员。至1989年11月,原由民盟省委委托代管的松阳、云和、龙泉3个支部从民盟丽水市委员会划出。1990年3月3日,召开第二次全体盟员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民盟丽水市第二届委员会。程允松任主委。至年底,有盟员102人、8个支部。盟员中当选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丽水市政协九届委员会委员14人,其中常委3人,副主席1人。1991年5月20日,建立民盟浙江少师支部,祝仁文任支部主委。199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次全体盟员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委员会。郭遵天任主委。是年,盟员中有丽水市十一届人大代表2人,丽水市^一届政协委员14人。1995年底,全市有盟员123人,10个基层支部。1997年3月1日,民盟丽水市第四次盟员大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谢林森任主委。五届以来共发展盟员41人,转入3人。盟员中担任省政协委员3人,市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9个,区政协委员14人。2002年7月,成立民盟丽水市委员会,仍保留莲都区委员会建制,实施“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后机关专职编制1人。成员市区划分后,区级委员会下属成员共36人。2003年5月,召开民盟莲都区第五次盟员大会,区委会主委由丽水学院副院长谢林森兼任。区委会下设支部3个,成员38人。民盟莲都区五届委员会以来共发展政治素质好、层次高、有广泛代表性的中青年知识分子11人入盟。
  2008年9月24日,民盟莲都区委员会举行中共十七大精神学习会
  2007年8月6日,民盟省委领导考察莲都古堰画乡
  工作概述1983—1989年,市民盟协同政协、总工会办高考自学辅导班,计23个班级,辅导学员1635人,其中有330余名考入高校。1986—1988年,先后举办外语口语培训班、科技英语班、职工中专班及各类文化补习班22个,参加培训学员1400多人次。1984—1988年,民盟设处州科技咨询服务部,开展园林、电子、化工、机械、翻译、工艺美术、白蚁防治等咨询服务。办有《丽水盟讯》。1988—1992年,盟员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66件,其中有30余件被评为优秀提案。1991年,丽水中学退休教师盟员季松培与民盟中学支部和丽中支部的20多位离退休教师创办府前初级中学,由盟员中的一大批知名教师担任学校管理教学工作,创办初期有4个教学班,200多名学生,26位教师。碧中支部盟员林华春与其台湾的内弟梁岳先生联系,引进100万元爱心资金,帮助成立碧湖“郑榴娟敬老活动中心”“郑榴娟爱心基金会”。
  1990年,在市人大、市政协全会共提交意见和建议100多条,其中46条被采纳或落实。民盟市委会单独组织或参与政协开展调研活动3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15篇。1993—1994年,提交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53件。1993年,开办中西医结合医疗咨询服务部、科技信息义务咨服务部,为社会群众、乡镇企业做了大量无偿服务工作。市民盟办的府前中学有初中7个班,360个学生,27位教职员,在全市35所初中中升学率位列第五。1996年7月13日,召开纪念民盟市委会成立10周年大会。1997年,提交提案、议案150多件。2002年,共完成参政议政调研文章21篇,提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计144件,其中团体提案65件(含上交盟市委),重点提案或优秀提案14件,盟员中有9人次在市区两级政协大会上作发言。提交社情民意信息48篇。近6年连续被区政协评为提案工作先进集体,盟员中有13人次被市区政协评为提案工作、信息工作、文史工作积极分子。
  2003-2009年,民盟莲都区委会和盟员共完成参政议政调研文章21篇,提交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4件。其中,《丽水城区房产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弘扬孝德文化培育文明乡风》等建议得到市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先后组织盟员开展社会服务20余次,为扶贫、助学、赈灾捐款捐物金额达10多万元。
  第三节中国民主建国会
  组织沿革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1987年7月6日,民建丽水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程溯本为支部主任,时有会员12名。1989年3月17日,召开民建丽水市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建丽水市第一届委员会,程溯本为主任委员。1992年11月5—6日,召开民建丽水市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建丽水市第二届委员会,程溯本为主任委员。1997年3月18日,召开民建丽水市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建丽水市第三届委员会,齐育华为主任委员。2000年7月,更名为民建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2001年10月底,市区共有民建会员107人,设6个支部。2001年11月,民建丽水市(地级)委会成立,民建会员依据隶属关系实行市、区分级管理,时有莲都区属民建会员37名,设3个支部。2002年1月8日,召开民建丽水市莲都区第四次会员大会,计勇强为主任委员,区委会下设3个支部。2009年6月11日,召开民建丽水市莲都区第五次会员大会,任文红为主任委员。至2009年底,莲都区有民建会员46人,成员分布以经济界为主,政府机关、教育界、法律界等为辅。其中,女会员13人;大专以上学历32人,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30人。区委会下设供销、财经、综合3个支部。
  工作概述民建丽水支部成立至2010年,会员中当选为市人大代表1人,县级人大常委2人,担任省政协委员2人,市政协委员7人,担任县级政协副主席2人,政协常委7人。至2009年底,在职会员中,任副县级领导2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省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委员1人,区政协委员12人(其中常委3人)。民建在历届政协大会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30篇,提交提案500件,民建莲都区委会连续5年被评为提案先进集体,60多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或列为重点提案。历年共报送社情民意130多条,有的被民建中央、民建省委会和省、市政协采纳。
  第四节中国民主促进会
  组织沿革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1982年9月,民进浙江省委会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始在丽水发展会员,时任丽水师专中文系主任、省政协委员的朱延春加入民进,成为丽水第一位民进会员。至1984年共有10人加入民进,并着手建立组织。1985年1月,成立民进丽水县支部筹备组。同年2月11日,1986年11月19日,民进丽水市委员会成立大会合影(摄于1986年11月19日)成立民进丽水县支部,朱延春为支部主任。同年4月,撤县建市,民进丽水县支部更名为民进丽水市支部。1986年11月19日,成立民进丽水市委员会,朱延春为主任委员(简称主委),时有会员54人。1987年4月,受民进省委会的委托,丽水民进开始在遂昌、缙云县发展会员。缙云、遂昌县民进分别于1988年12月和1991年6月召开会员大会,成立民进缙云县支部和民进遂昌县支部,直属民进省委会管理,民进丽水市委会不再代管两县民进组织。1989年12月28日,召开民进丽水市第二次会员大会,朱延春为名誉主委,毕英春为主委。1992年4月10日,召开民进丽水市第三次会员大会,毕英春为主委。1997年1月11日,召开民进丽水市第四次会员大会,庄志清为主委。2000年7月,更名为民进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2001年11月18日,民进丽水市(地级)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丽水召开,成立民进丽水市委员会。2002年1月12日,召开民进丽水市莲都区第五次会员大会,时有会员168人(其中莲都区辖会员43人),基层支部10个。大会宣布民进会员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并选举产生民进丽水市莲都区第五届委员会,李新雄(时任民进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任主委。区委会下设3个支部。同年10月,时任莲都区政府副区长卢彩柳当选为民进莲都区委会主委。2006年12月30日,召开民进丽水市莲都区第六次会员大会,卢彩柳为主委。2007年5月,建立文教支部,并将原直属支部更名为综合支部。2008年9月,重建民进莲都区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和民进莲都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至2009年底,莲都区共有民进会员59人。区委会下设综合支部、文教支部、梅山中学支部和囿山小学支部等4个基层支部及2个专委会。
  工作概述自民进丽水县支部建立至2010年,会员中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1人,县级人大代表6人;担任省政协委员4人,市政协委员2人(其中常委1人),县级政协委员42人(其中担任政协副主席2人),特邀委员3人;担任副市长1人,副区长1人。至2009年底,在职民进会员中,担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人,市政协委员(常委)1人,区政协委员10人(其中常委1人),区政协文史委特邀委员2人;担任区纪委(监察局)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1人,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人,区政协民主监督员3人。共向市、区人大、政协提交建议案20多件,提案400多件。
  1994年,民进丽水市委会首先被评为市政协提案先进单位,1995—2001年,5次被评为提案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起,民进区委会年年被评为提案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起,民进区委会开始向上级民进组织申报参政议政调研课题,《欠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被民进省委会立项,调研报告被转化为省政协会议提案。《关于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等5个课题被市委会立项,调研报告被转化为市政协会议发言材料或提案。2002年至2009年,民进区委会在区政协会议上共获得51项集体、个人先进奖项,有35人次受到表彰。共向区级以上相关单位报送社情民意信息90多条,其中,《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与建议》和《建议国家出台综合开发山垅田的指导性政策,解决山区山垅田抛荒问题》等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采用;有5人10多条社情民意信息被省级政协采用或上报;有30多条社情民意信息被市政协、民进省委会等单位采用。
  1984—2010年,先后共举办或参与各类短训班40多期,受训人员3000多人次。各类讲座60多次,受教育人数近4000人。医疗咨询15次,受诊人数近7000人次。1995年,向太平中学捐赠世界文学名著等书1766册。1998年,发动民进会员向长江特大洪水灾区捐款1万多元,捐赠衣被456件。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民进区委会和会员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地震灾区捐款13305元。1999—2001年,开展助学结对活动,连续3年与2名山区畲族贫困学生结对,资助贫困生就学。2005年和2009年,再次与山区2名贫困学生结对帮扶,每年资助其全部学杂费及保险费、住校生活费等,累计已资助6000多元。2006年以后,累计向低收入农户捐款3000元,会员个人捐款3万多元,其中2009年民进会员向莲都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捐款12600元。区委会坚持组织会员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开展书写春联活动共13次,赠送书写春联3000多对;送戏下乡1次。2002—2009年,开展科技、法律咨询等综合性服务活动3次,分发各类果蔬种植技术资料及科技书籍2000余册(张),受益农民1000多人次。1995年民进莲都区委会被评为全省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民进浙江省委会评为民进全省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第五节中国农工民主党
  2009年11月24日,农工党莲都区文教支部到大港头学校开展对口支教活动
  组织沿革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1984年7月1日,农工党浙江省委员会在丽水发展第一批农工党员10人。1985年2月12日,中国农工民主党丽水县支部委员会成立,直属农工党省委会,叶楠松任主任委员,时有党员11人。1987年4月24日,召开农工党丽水县支部第二次党员大会,褚关金为主任委员。支部委员会下设医卫、文教、科技3个小组。1989年11月24日,召开农工党丽水市第一次党员大会,褚关金为主任委员。至此,共有农工党员63人。1990年,农工党市委会下设市人民医院、科技、文教、中医、地区医院、碧湖医院、卫校等7个支部委员会。1992年2月18日,召开农工党丽水市第二次党员大会,褚关金为主任委员。1997年1月24日,召开农工党丽水市第三次党员大会,褚关金为主任委员。是年,有农工党员95人。2000年7月,更名为农工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到2002年10月止,莲都区共有农工党员135人,设7个支部。2002年11月,农工党丽水市委会成立后,对市、区农工党组织及党员实行分级管理,此时,莲都区共有农工党员32人,设3个支部。2003年4月10日,召开农工党莲都区第四次党员大会,李美华为主任委员。区委会下设直属支部、文教支部和碧湖医院支部等3个支部。2008年9月25日,召开农工党莲都区第五次党员大会,李美华为主任委员。至2009年底,莲都区共有农工党员48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8人,中级技术职称的33人;农工党员分布在教育界17人,医药卫生界12人,其他19人。
  工作概述自1985年至2010年,农工党员中当选为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常委1人,市人大代表1人,县级人大代表3人;担任市政协委员2人(其中常委1人),县级政协委员32人(其中担任政协副主席2人、政协常委3人)。至2009年底,农工党员中,有市人大代表(常委)1人,市政协委员1人,区政协委员11人(其中常委2人)。
  自2003年起,历届农工党区委会贯彻农工党省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开展调査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共提交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68件,其中政协团体提案34件,区政协大会发言7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50多篇。农工党区委会连续8年被区政协评为提案工作先进集体。社情民意《面对各种灾害我国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发播机制》被全国政协采用;《畲族非物质文化的研究与保护对策》,被省政协采用,省文化厅杨建新厅长对此作出专门批示;《应建立农机具燃油补贴机制》被省政协采用。
  农工党莲都区委会组织广大农工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办医、支边扶贫、赈灾救济、医疗服务等活动。自1985年来,先后组织18支医疗队近200人次,分别到丽新、老竹、碧湖、高溪等地送医送药,为民义诊,共诊治患者5000多人次。组织开展“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活动。开展10余次形式多样的定点帮扶、咨询义诊、扶贫帮困、助学支教、法律咨询、送医送药和科技下乡等一系列社会服务活动,累计服务人数达3000余人次。农工党员还通过各种途径捐款捐物价值计2万多元。仅长江流域遭受特大洪灾期间,全区农工党员就向灾区人民捐款9080元。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开展了“众志成城,抗击非典”募捐活动。2004年8月,农工党区委会主委、副主委分别与丽新乡2名孤困女童结对,连续4年资助她们学费等计8000多元。2007年9月,农工党区委会与高溪小学的7名贫困生一对一结对帮扶,在这些学生上小学期间给予每年600元的资助;农工党员李华芬从2007年开始,资助一名就读于浙江师范大学的碧湖籍贫困生每年25000元,直到她大学毕业。区直属支部农工党员心系社会基层,积极奉献爱心,多年来坚持到社区、敬老院、孤儿院看望和慰问贫苦老人和孤儿;文教支部开展助学支教,多年坚持为雅溪、平原、水阁、曳岭等中学送教,赠送书籍和学习用具,并连续3年资助平原中学的1名贫困学生;碧湖医院支部每年组织医疗专家到碧湖偏远山村开展义诊咨询、送医送药活动,免费为农村群众检查身体、治疗疾病。2008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农工党员共为灾区人民捐助人民币合计20620元。
  第六节九三学社
  组织沿革1956年,沈志谦加入九三学社,为丽水县首个社员。1986年12月,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在丽水发展王德魁、许强思、吴梦飞3人为首批社员。1987年6月,建立九三学社浙江省丽水直属小组,许强思为组长,社员共13人。1988年7月18日,成立九三学社浙江省丽水直属支社,许强思为主委,时有社员36人。1989年12月27日,召开九三学社丽水市第一次社员大会,沈志谦任主任委员,时有社员46人。1990年3月至5月,先后成立工业支社、教育支社、医卫支社、科技支社等4个支社。1993年2月23日,召开九三社丽水市第二次社员大会,许强思任主委,沈志谦为名誉主委。时有社员60人。1993年4月至7月间,各支社分别进行换届。1998年2月19日,召开九三学社丽水市第三次社员大会,徐昆任主委,时有社员86人。2000年8月15日,更名为九三学社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时有社员102人。到2002年底,莲都区共有九三学社社员117人,设5个支社。2003年1月,九三学社丽水市第一届委员会成立。九三学社组织及社员作了调整划分,莲都区时有社员21人,设3个支社。2003年11月8日,召开九三学社莲都区第四次社员大会,徐昆任主委。2008年1月12日,召开九三学社莲都区第五次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九三学社莲都区第五届委员会,时有社员31人。至2010年底,现任处级领导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区政协委员8人(其中常委2人),区委会下设农业、文教卫、综合3个支社。
  工作概述1989—2010年,共提交市、区政协大会发言23篇,提案383件,九三学社莲都区委会多次被评为提案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后提交的118件(团体30件,个人88件)提案,内容涉及交通、教育、农村医疗保险、公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莲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等多篇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或被列为重点提案。
  2003-2010年,共向区级以上单位报送社情民意信息36篇,其中《要重视康庄工程建设中农村危桥隐患》被省政协采用,获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建议对外省车辆在金丽温和双龙高速上开通“绿色通道”,促进浙西南地区柑橘销售》《我国应建立粮食库存检查的长效机制》被省政协采用;《尽快改变丽水出租车车容车况,提升城市品位》信息被市委市政府采用并落实,引起了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环保工程质量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关于进一步完善莲都区对“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建议》《莲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分别获市、区主要领导批示。
  组织社员以科技下乡、支边扶贫、赈灾救济、医疗服务等形式开展为民服务活动。1992年开设科技培训班,兴办咨询部,并为灯塔村“工业星火计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1993年3月建立九三学社丽水科技实验所,1995年7月建立九三学社科技实验厂。社区委会对莲都区马村千亩板栗丰产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指导;到碧湖、丽新及松阳板桥等地开展苗木花卉知识咨询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活动。在社省委会与老竹畲族镇赤坑少数民族村结对帮扶工作中,帮助修订完善该村发展规划,完成项目包装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人员指导该村的油茶低产林改造,推广无土马铃薯种植;组织交通骨干力量测量村道,设计规划路面,为“九源路”的竣工通车作出贡献。在每年的“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活动中,组织医务人员到聋哑学校和黄村乡、老竹畲族镇及青田县、景宁畲族县有关乡镇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累计4000多人次。社员参与“扶持贫困山区教育献爱心”活动,连续开展向仙渡中学、黄村小学、老竹中学捐资助学和支教活动。与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联系,帮助莲都区仙渡(九三)中学引进资金,建造仙渡中学教学楼、实验室、希望书库,捐赠教学仪器、书籍等,并和学校贫困学生结对帮扶。1996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吴阶平亲笔为仙渡中学题写校名;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社中央主席韩启德亲自为黄村小学题写“莲都区黄村乡九三中心小学”校名,2008年再次为老竹民族中学题写校名。社员为1998年长江流域洪灾区捐款和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款共16400元,并开展向青海贫困同胞捐衣捐物活动;走访慰问丽新畲族乡吾赤口村、高溪乡缸窑村、峰源小岭根村等结对的贫困户,为困难户送去帮扶资金并进行农业技术辅导。先后3次获社中央颁发的“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特别贡献奖,多次荣获社省委扶贫捐助活动优秀组织奖。
  至2010年,社员主持和参与省部以上科研项目30多项,在省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多篇。社员中
  2006年11月7日,九三学社莲都区委员会和老竹民族中学开展结对活动有多人获国家技术专利,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优秀医生、名中医,中青年技术拔尖人才等殊荣。社员吕晓平被评为浙江省森检先进积极分子;林玉美主持的“丽水市野生观赏树木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研究”获省科技兴林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多次主持和参与省、市、区科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2004年和2006年连续两次荣获莲都区科技贡献奖,受到中共莲都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奖励;社员叶雪梅有3篇教育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其中教学论文《实施问题教育,提升学生创造力》获省一等奖。第二章群团工商联
  第一节工会
  组织沿革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魏兰,阙麟书等集股,在丽水县城创办利用织布学堂(后改名利用织布公司),招女工300人,是当时丽水第一家使用手工机器生产的工厂。由此产生了丽水近代工业和近代产业工人。其产品曾得南洋劝业会奖、巴拿马赛会奖。民国初年,又有普明电灯厂、普昌火柴梗盒厂、普生冶铁厂、鼎丰石灰厂、燧昌火柴公司、群益软席厂等设立,使丽水近代工业逐步发展。民国13年(1924)国共合作,国民党改组,国民政府中央成立工人部。是年5月,第二次全国劳工大会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自此,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得以在全国发展。民国16年(1927),国民革命军颁发工会章程。3月,中共党员张新锦以国民党省党部处州政治监察员的身份来丽水,开展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在利用织布公司组建织布业工会,成为丽水首家工会组织。不久丽水火柴业、码头搬运业、木匠业、泥水业、理发业、成衣业、抬轿业等相继建立工会组织,共8家。利用织布工会发起并由8个职业工会推出的代表成立代表会,制定《丽水县总工会章程》,选举产生委员11人,组成县总工会委员会。互推常务委员1人(又称工会长),选举产生监察委员7人,互推常务监察1人。县总工会办公场所设在县城鲁班师庙。有工会会员423人。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工会组织停止活动。民国18年(1929)8月,国民政府颁布《工会法》,民国19年(1930),实施《浙江省工人团体改组办法》,县总工会被改组。民国20年(1931)8月,丽水县总工会改选。民国22年(1933),据《浙江民政统计》记载,丽水县已建立在案的工会组织4个,会员462人,未在案的5个,会员191人,合计工会会员653人。抗日战争爆发后,丽水成为浙江敌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民国28年(1939)3月,中共浙江省委机关从温州迁至丽水县城,通过改选改组原职业工会,取得领导权,使工人运动和工会活动一度活跃。利用织布公司、浙江印刷厂等工人在职业工会的领导下,举行反对资方压迫,要求增加工资和改善劳工待遇的罢工,并取得胜利。民国2009年11月25日,莲都区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29年(1940),“五一”国际劳动节,2000余名工人举行集会和抗日游行示威。民国31年(1942),国民党加强对工会的控制,先后颁布《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非常时期工会管制暂行办法》《收复地区人民团体调整办法》等,并对丽水县总工会进行改选。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徐志明担任工会长,直至解放前夕。民国32年(1943),丽水被列为重点区域的非常时期工会管制县,县总工会称“丽水县示范总工会”,受国民党县党部社会科直接控制。民国33年(1944),丽水示范县工会有会员623人,民国36年(1947),有职业工会11个,民国37年(1948)县总工会有会员640人。
  1949年5月,丽水解放,旧工会解体。7月,中共丽水县委设民运部,张赛英任部长,领导全县工、农、青、妇、武工作,开展工人运动。下半年,大水门、小水门、丽阳门、虎啸门四个码头,丽水邮政、电信、利用公司、祥兴化工厂、国(西)药业等40个基层工会先后成立,会员1401人。12月9日,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配备3名工会专职干部。1951年4月,丽水县城迁往碧湖镇,丽水城关作为地委、行署的驻地,城区工会工作由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丽水专区办事处直接领导和部署。7月,丽水城区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相当于县级建制的城区工会,有110名正式代表,代表城区3058名工人。1952年5月,地委、行署撤销,县委、县政府机关从碧湖迁回城区,城区工会并入丽水县总工会(筹)。12月,县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丽水县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牛梦松,设置组织、宣传、劳保和生产工资四个部并配置部门负责人。1953年8月,更名为丽水县工会联合会。1959年6月,复称县总工会,下属10个产业工会和碧湖镇工会联合会。同年,由于受“工会消亡”论的影响,工会作用削弱。1965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加强县工会工作的报告》,工会工作又得到加强。“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总工会被县“工代会”所取代,场地被占用,各级工会组织停止活动,工会彻底瘫痪。“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年8月,县总工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并开始恢复和整顿基层工会组织,10月底,召开丽水县工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丽水县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主任袁均惠。1979年,开展换发会员证和新会员发展工作。1984年5月开始,分批整顿基层工会,并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工会工作逐步走向正规。1986年4月2日,丽水撤县设市,丽水县总工会改称丽水市总工会。到1990年底,市总工会下辖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业余学校两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1办4部1处。还建有职工物价监管总站,职工技术协会(技协交流站)、市劳动竞赛办公室等机构。同时下设市经委等8个系统(局)和碧湖镇等工会工作委员会,基层工会374个,会员34142人,其中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基层工会87个,乡镇企业工会5个,全市专职工会干部110人。1991年7月,地属单位工会划归地区工会办事处管辖。2000年7月,丽水撤地设市建区,丽水市总工会改称为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莲都区总工会内设机构由1办4部1处改为1室1部,即区总工会办公室和基层工作部。2004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在全省县、镇乡、基层工会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党工共建的“三级联创”工会工作格局,联城、碧湖、丽云、紫金、岩泉等乡镇街道先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到2010年底,区总工会共举行15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5届委员会(见附表)。直属事业单位有文化宫、职校,同时设有乡镇街道工会10家,产业工会2家,系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8家。莲都区历届工会代表大会一览
  表21—3—1职工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在私营工商企业中推行劳资协商会议制度,后按行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小组,公私合营后建立党政工团联席会议。1956年,在丽水县电信局首先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后在各企业推广。1957年,把企业由工会主席主持的职工代表会议改为常任的职工代表大会制。1958年,县总工会组织推广“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经验。1962年开始,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职工代表大会成为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形式。1978年恢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到1981年,全县恢复和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26个。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以后,全县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监督、维护三项职权得到进一步落实。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使职代会的组织制度、职权、民主程序以企业内部“立法”的形式予以落实,推动了丽水市(县级)职代会工作的深入开展。1990年,建职代会的企业达129个。2010年,莲都区建职代会的企业达714个,其中事业单位实行职代会制度121家,规模以上企业68家,非公企业593家。同时,部分企业还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等活动。开展职工对话会、恳谈会等形式的活动,建立了职代会报告制度等,促进职工民主管理工作。1999年,丽水市总工会按照地委办下发的《工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见》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并把厂务公开与职代会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结合,在丽水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总工会做好厂务公开的具体工作。2004年,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改制改革过程中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改制企业厂务公开试点,并在改制和非公企业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2008年6月,召开全区厂务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同时在非公企业普遍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是年,莲都区人民政府、莲都区大洋路学校等单位被评为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到2010年止,全区14家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100%。121家事业单位实行事务公开,公开率达100%,规模企业68家全部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100%,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建制数为576家,建制率达71%,区域性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数为10家,涵盖企业412家;行业性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数为1家,涵盖企业47家。
  劳动竞赛1950年,发动搬运工人多装快运支援前线,民船工人参加解放沿海岛屿的军运;在抗美援朝中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250465494元(旧人民币),有46名工人参加志愿军。1951年,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工运方针,各行各业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增加生产,支援抗美援朝。1952年,在公营、公私合营和私营工厂中普遍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1959—1961年,对职工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宣传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支援农业活动。1300余名技术工人下乡为农民修配大小农具120余万件。1963年,在工业、交通企业中开展以五好企业五好职工竞赛为目标的比、学、赶、帮、超先进生产者运动。五好职工由县人民委员会发给铜质“五好职工”奖章。1978年,在“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中开展“评思想,比贡献,选模范,树标兵”和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丽水针织厂(后改毛巾厂)开展万条无疵巾活动,女挡车工阮爱珍连续创13万条无疵巾。1981年,女挡车工叶雪萍创连续23万条无疵巾的记录,成为竞赛排头兵,先后获省级劳动模范称号。丽水动力机械厂连杆组、丽水油泵厂风磨班被省总工会、省机械局命名为马恒昌式班组。1986年5月,成立丽水市劳动竞赛委员会。6月,召开全市开展劳动竞赛动员大会。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内容、多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全市开展的竞赛有:“双增双节”劳动竞赛、工矿企业厂际“优胜红旗”劳动竞赛、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1988年,劳动竞赛在深化改革和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新形势下,市总工会、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职工开展“五创”(创先、创新、创优、创汇、创最佳效益)竞赛和群众性“献百元”活动,在建筑行业开展“十比”竞赛和百日安全竞赛。1989年,全市厂矿开展“创六好效益”竞赛活动。1990年,全市开展车工技术比武和缝纫工技术比武活动,各企业纷纷组队参赛,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为参赛获奖选手颁奖。1980—1990年,全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24555条,被采纳10963条。1991年,开展厂际竞赛活动和三赛六评等竞赛活动,全市增产增收7699.8万元,节约开支286.4万元,提合理化建议4376条,被采纳1413条,实施658条,创效益429万元;同时,组织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质量攻关。1996年,全市开展争当“九五”功臣立功竞赛活动。2007年,老竹林业中心站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莲都供电局荣获“全国五一奖状”。2009年,在工业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行业三大领域,全面开展“保增长,促发展”“抓创新,促转型”“练技能,提素质”“抓节能,增效益”“重安全,促和谐”五大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2010年,在全区开展“千万职工大行动,转型升级立新功”为主题的竞赛活动。
  劳动模范工作1954年,丽水县劳动模范有组织的评选工作开始,县委、县政府于1954年专门成立劳模先进评选委员会,工会领导参与评选委员会并担任副主任。劳模评选管理工作主要由政府委托工会组织承担。1954年前,已有王继武、胡德洽、茅阿忠、金少荣、裴长根、柴真根、林光发等7人,分别获省一等、二等、三等劳动模范称号。1958年4月,丽水第二碾米厂工人赵雨亭获省''五一”劳模称号。5月,县总工会作出《关于组织全县职工学习赵雨亭的决定》,开始有组织开展向劳模学习活动。1986年,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立后,恢复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具体组织实施,后逐渐全部转由市总工会承担。组织建立劳模评选委员会及办公室,主要评选县一级劳动模范,制订劳模评选管理办法,同时推荐省级和全国劳模候选人,模范集体候选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候选人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县级劳模评选由每年(1993年前)评选一次逐步改为二年(2001年前)、三年(2007年前)评选一次,2007年之后实行五年评选一次。2003年,丽水市政府出台《丽水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次开展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莲都区总工会推荐市级劳模候选人。从1951年到2010年底,全区共评选全国劳模6人,省部级47人,市级劳模10人,县级劳模72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人。因地、市机构改革,部分单位上划,老劳模去世及对不称职劳模的处理等各种原因,至2010年仍由莲都区总工会管辖的全国劳模2人,省部级劳模23人,市级劳模8人,县级劳模28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
  职工维权1949年,丽水县总工会(筹)建立之初,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1952年,县总工会成立后,劳动争议案件由工会劳保部承办。1954年,设劳保委员会作为县工会的代表主持调解。1983年,县总工会专门发文《关于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工会加强信访工作,维护职工权益。7月县总工会设立法律顾问室,为职工解答法律咨询问题,代拟法律事务文书和诉讼、仲裁、宣传法律等工作。1984年,受理各种法律案件58起,信访105件。1985年,丽水县总工会参与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1986年,市总工会成立职工物价监督办公室,牵头组织职工开展物价监督活动,为政府出台物价改革政策出力。1987年,协助政府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89年11月,市总工会配备一名工会专职干部参加法律顾问处工作。1989年底,全市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68个,有调解员622人。1990年,参与第二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直接参与了经委直属、二轻、建委38家企业的承包工作,组织了一支21名有法律工作证件的职工参加全市工会系统业余法律工作者队伍,7月开始建立主席接待日制度和常委联系一厂一户制度。1992年,参与全市劳动用工和分配两项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以后,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市总工会专门派员参与全市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在企业改制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995年,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试点工作,随后逐步推广。为改制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排忧解难,1998年,成立市总工会再就业服务中心,配合劳动部门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2003年10月,市、区总工会,市、区司法局等八个部门联合成立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市职工维权工作站,当年莲都区受援职工达273人次,接受法律咨询上千人次。2005年,在推广义乌工会社会化维权经验的基础上,莲都区总工会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向乡镇、街道拓展。至年底,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2家,建制率达55%。同时,在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至2010年底,全区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8个,劳动争议调解员621人,其中职工代表370人。2006年初,区委成立区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半年区总工会成立莲都区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该年度职工维权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职工280批,计571人次。2010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8件次。是年,签订集体合同的基层工会367家,签订率达97%;到期的集体合同全部续签,并且建立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同时,区总工会把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向非公企业拓展作为重点来抓。到2010年,全区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基层工会387家,涵盖单位901个,其中独立建制的非公企业227家,签订率达83%;区域性集体合同(包括工资专项合同)10家,行业性集体合同(包括工资专项合同)3家,实现全覆盖;以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形式来维护职工的权益。
  女工组织1952年10月,丽水县工会(筹)开始配备专职女干部。是年,在女职工中宣传婚姻法,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工作。1981年6月,成立女工委员会。1982年,有50名女工的基层工会都建立女工委员会,共17个。1984年2月,县总工会
  2010年5月16日,区总工会在纳爱斯广场举办“迎省运、展风采”职工排舞大赛
  举办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讲座,进一步讲述宪法、刑事诉讼法、刑诉法、婚姻法中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条款。同年6月,考虑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一起报请县政府同意,恢复婚姻介绍所(兼办介绍保姆工作,后改称婚姻女保姆介绍所)。全县64个基层工会建立了68个“红娘小组”,157名女职工充当红娘,当年成功介绍20对青年喜结良缘。1988年8月,参照外地经验,改女工委为女工工作协会,并通过《丽水市女工工作协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丽水市女工协会第一届理事会。1989年4月,根据《浙江省工会女职工委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改市女工工作协会为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至1990年底,全市有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93个。2007年,全区职工参加生育统筹的企业31个,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156人。参加妇女病普査单位267个,参加普查人数达3987人。全年专访女职工案件25件。同年11月,由网程网主办,市人民医院协办的关爱妇女、倡导无胸罩日大型文艺晚会在纳爱斯广场举行,宣传妇女健康知识。2008年,全区参加生育统筹的企业138家,享受待遇的女职工达5386人,参加妇女病普査5000多人。2009年,建立和完善帮扶困难女职工长效机制,开展女职工健康保健知识专题讲座,加大生育统筹工作力度,同时积极吸收广大女职工加入工会。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中,规模以上企业达100%,中小企业75%。2010年底,全区女职工组织380家,有专职女职工工作人员3人,兼职516人。是年,在深入开展“一学二争三创”活动中,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145次,参加人员10320人次,占企业女职工总数92%。19人获省(部)级先进,33人获市级先进,156人获区级先进。举办各类培训班221期,参培人数5525人次。在“金锤奖”杰出职工评选中,农村合作银行女职工郑玢邡获市级“金锤奖”杰出职工称号。
  送温暖活动1951年,聘请城区基层工会干部13人组成工会劳保福利委员会。在公营企业中自发组织互助储金会,帮助职工解决困难,1953年,有17个基层工会办起互助储金会。同时,工会组织还开展对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1954年,县城有34个基层工会136名会员获得工会发给的困难补助费319元。1962—1963年,53个基层工会支出困难职工补助费27000元。文化大革命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成为工会重点工作,1979-1990年,共向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补助费485711元,13444人次得到救助。1992年1月,市总工会专门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送温暖工程基金。2005年,区总工会在13个乡镇、街道建立困难职工帮扶站,任命站长和具体组成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企业开展“1+1”互助互济活动,落实互助互济资金。2005年,有28家非公规模企业建立“1+1”互助互济领导小组和基金会。2006年又新建10家,2007年新建10家,2008年新建11家,2009年新建8家,2010年新建5家。多数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互助互济基金会。区总工会还广泛开展救灾活动,开展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和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
  第二节共青团
  组织沿革1949年11月,丽水县青年工作委员会建立。1952年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丽水县工作委员会成立,领导人由中共丽水县委任命。1955年12月17日,召开丽水县第一次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代表大会,产生第一届团县工委。1957年5月15日,根据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7月,团县工委改为团县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组织活动停止。1971年9月,恢复中国共青团丽水县委员会,1976年后,团的工作逐步恢复正常。1986年撤销丽水县,设立县级丽水市,更名为中国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2000年7月,撤市设区(县级),更名为2008年7月,团区委组织少先队员参观刘英纪念馆
  中国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
  1955—2010年莲都区共青团历届代表大会一览
  表21-3-2若干年莲都区共青团莲都区基层组织一览
  表21—3—3
  团务活动20世纪50年代初,动员团员青年参军、参干,参加土改、剿匪、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63年、1973年、1983年、1990年4次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从1990年开始,学雷锋活动成为常规活动,每年举行。1980年,全县开展基层团组织整顿工作。1984年以来,致力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到1988年止,全县有90%以上行政村建立“青年之家”。1986年,结合整党,组织“整党带团建”工作队,整顿全县基层团组织。1988年,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团市委领导班子。1991年,按照团省委的要求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团工作的一个重点并抓好落实。1992年,抓撤扩并中乡镇团干队伍建设,农村团干部力量得到加强。1994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情知识、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1995年,团市委发动全市团组织开展“红五月歌赛”“抗战胜利50周年读书教育”“爱国主义夏令营”活动。1999年,团市委组织邓小平理论宣讲组,深入工厂、农村、学校巡回宣讲。2002年,为纪念建团80周年,全区团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和“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成长”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全区团组织开展“学理论、知团情”知识竞赛,全区共有1万多青年团员参加知识竞赛。2007年7月,在岩泉街道团工委开展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第一轮试
  2010年11月22日,团区委举办莲都区超市经营创业培训班点。2008年初,在联城镇、区供电局和天宁中学展开第二轮试点,并于8月将基层基础建设工程推向全区。团莲都区委被团省委评为“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示范区”。2009年11月,在万象街道开展共青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加强街道团工委的力量配备,拓宽团工委联系青年和调动整合社会资源的渠道,不断扩大团组织的社会覆盖和影响。2010年5月25日,在丽新乡召开乡团委班子公推直选观摩会,全面铺开统筹团建工作。
  中国少年先锋队1950年,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后改称为中国少年先锋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被“红小兵”组织所取代。1978年12月,恢复少先队,建立辅导员队伍。1985年在全国“创造杯”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1990年10月,召开全市首次少代会。少先队建队以来,团组织与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各种活动。全市有少先大队324个,少先队员31589名,辅导员1482人,县级总辅导员1人。1991年,丽水市少工委组织全市少先队员开展学习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学“十佳”,争做优秀少先队员,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新一代。1992年,开展“雏鹰争章”活动,作为衡量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成为少先队一项常规活动。开展“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活动。1993年,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参加第四届全国故事大王邀请赛浙江赛区选拔赛,并举办少先队劳动实践活动培训班、少先队辅导员鼓号培训班、少先队辅导员少儿舞蹈培训班。1995年,召开全区少先队雏鹰行动现场会及希望工程一帮一助学活动现场会。1999年,召开丽水市第三次少代会。
  2000年7月,更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丽水市莲都区工作委员会。2004年10月,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莲都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大会正式代表158名,列席、特邀代表85名,选举产生第四届少先队莲都区工作委员会。2004年开始,推出少先队“彩色的旅程”实践体验教育活动,有30多篇活动总结材料在《辅导员》《少先队活动》等杂志上刊用。开展红领巾社团、平安行动“六个一”、环保教育“四个一"和少年军(警)校等实践体验基地创建活动。2008年,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快乐和谐共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2009年,开展以“告诉你一个我与红领巾的故事”为主题的第五届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以此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和少先队建队60周年。举办“酷儿创意车模”大赛,推荐80余人参加市级比赛,推荐2人参加省级比赛。2010年6月,莲都区刘英小学吴锌月同学作为丽水市唯一代表参加第六次全国少代会。4月在囿山小学举行莲都区“四好少年”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四好少年”四格漫画和原创歌舞比赛,共征集四格漫画180余幅,原创歌舞作品8件,获市一等奖6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
  第三节妇联
  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丽水县各区、乡、村先后成立妇女会,至1952年,有妇女会员20383人,参加农会18054人。至1990年底,全市村级妇代会365个,乡(镇)妇女联合会35个,全市有专职妇联干部33人,招聘妇联干部13人。至2010年,全区有12个乡镇妇联,4个街道妇工委,333个村级妇代会,22个社区妇联,26个机关妇委会、4个妇女小组。莲都区历届妇女代表大会一览
  表21-3-4
  经济建设1952年,全县妇女投入反霸、清匪、土地改革运动,参加基层政权建设,涌现积极分子1441人。抗美援朝中,开展拥军优属、义务捐献活动,捐献金戒指9只,金5两4钱,银手镯、银项链88件,其他银饰42.5公斤,做慰问袋1127只,鞋2193双,毛巾手帕219条,袜22双,有575人送子、640人送夫报名参军。1953年,全县农村60%—70%妇女劳力参加农业劳动。在农业合作化中有226人被选为合作社干部,不少妇女成为插秧能手、耕田能手。1958年,大办钢铁,城关镇二居委妇女陈芝琴带领14名妇女建立“三八”小高炉,次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陈芝琴出席全国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1959年9月,巨溪乡里坑口养猪场场长蔡玉香被评为全国畜牧生产标兵,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雅溪区仙渡乡仙里大队妇女创办“三八”养兔场,推动全乡养兔事业发展。1963年,城关镇粮食加工厂女工林菊香 (全国“三八”红旗手),出席全国粮食系统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87—1990年,各级妇联办各类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和文化补习班,计489期,受训妇女19824人次。其中:1987年,举办贫困山村抽纱品专项实用培训班,受训妇女3202人,年创产值36万元,受省妇联、省农业厅等部门联合嘉奖。1990年,扶持老、少、边、穷地区,招送中国农村致富函授大学女子服装加工专业培训班学员,培训技术人员80多名,为文盲妇女办文化补习班76个,参加学习1635人,有962人脱盲;全市创办妇女生产基地32处,建科学技术示范户105户,脱贫联系户125户,提供快速养猪法、水果保鲜、蚕桑种养等资料10多种。有100多名女农民获得各种技术职称,建各种形式"妇女之家”活动阵地160个。1991—1998年,全市各级妇联广泛组织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至1992年,全市53128名女劳动力中,有50896名妇女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参赛率为95.7%,参赛妇女活跃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个体、服务业、乡镇企业等行业上。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建立科技示范户8534户,举办扫盲培训班54期,妇女脱肓655人,参加农函大学习女学员800多人,580多名农村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扶贫结对780对,使382户农家妇女脱贫致富奔小康。1993年,西溪乡妇女引进西德长毛兔,发展西德兔养殖中心。1998年3月,市、乡镇妇联在碧湖镇红圩村举办长毛兔饲养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并组织250名妇女赴新昌参观学习长毛兔饲养技术,推动全市养兔事业发展。八年来全市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133期,参加培训妇女53584人次,有1133名妇女获得女农民技术员职称,多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水阁饲料加工厂厂长张小霞、城西村雷金娇被评为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女能手,省级3名,省级妇字号民龙头企业3个。在城镇职业妇女中开展以''五学五比”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有12535名职业妇女参加竞赛活动,参赛率达95%。举办培训班20期,受训妇女达1000多人。对职业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提高妇女思想素质,弘扬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促进城镇妇女工作的开展。1992年,全市开展演讲,举行智力、护理、心算、称准等劳动技能竞赛活动19次。卫生系统妇委会开展“四热爱”与“十学十比”活动,个协妇委会评选“五好经营户”活动,踊跃认购国库券2万元。组织千名城镇妇女参加碧湖瓯江大桥建设义务劳动。2006年开始,把“做大做强做优来料加工”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区委、区政府成立来料加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来料加工业的实施意见》。区妇联成立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建立义乌来料加工联络处,全区来料加工呈现良好发展的态势。2006至2010年,全区累计发放来料加工费1.55亿元,发展加工者队伍14076人,其中低收入农户5392人,发展经纪人203名,在8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了来料加工点。全区被评为省级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2人、省级来料加工先进集体1个。
  维护权益1950年,各级妇联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县妇联办图片展览,观众50686人次,配合基层政权处理包办婚姻、虐待妇女等事件。至1951年底,全县解除童养媳关系150人,解除包办婚姻140人,尼姑还俗5人,寡妇改嫁136人,因包办婚姻、夫妻关系长期不和离婚的355人。1990年,市、区、乡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399件、处理389件,其中市妇联接待处理130件。对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协助提请政法部门及时处理。1992年,组织千名职业妇女上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至1998年底,接待来信来访1828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028件,处理率达95%以上。2006年起,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至2010年,全区共创建“平安家庭”10万多户,社区创建面达90%以上、农村创建面达70%以上,基层妇女维权站的组建率达到100%。
  干部培养1956年,有209名妇女被选为乡人民代表,有23人被选为乡长、副乡长。县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33名代表中有女代表35名。1990年,全市有脱产女干部2483人,占全市干部总数36.73%,其中有副处(县)级以上干部5人,副局级以上干部15人。全市40个区、镇、2011年3月8日,莲都区隆重举行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纪念大会乡中有15个单位配备党政副职以上女干部,占全市区乡(镇)总数37.5%,市党代会、人代会中女代表分别占21.4%和20.5%,政协女委员35人,占委员总数16.5%,35个乡(镇)有女代表308人,1992年,全市21个乡镇中,有9个乡镇至少有1名女领导干部,占乡镇总数的42.8%,1993年换届中,有女党代表50人,占16.7%,女市人大代表48人,占代表总数17.1%。1998年市人大代表有女性代表33名,占总数17%。正副局级领导有32人,其中女领导11人。全市有科级女领导55人,其中正科级17人,副科级38人。配备行政部门党政女性一把手8人,占总数的30.7%。至2005年底,莲都区女干部2257人,占干部总数的43.53%;全区22个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均配备了一名以上女干部,其中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的乡镇、街道有3个;配备女干部的社区居民委员比例达到100%,村民委员会配备女干部的比率为14.17%。2008年,配合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政策,在已选村中实现了“村村都有女村干部”,女性进村''两委”比率达到100%。至2009年底,全区有女干部399人,占干部总数的25.3%;有女党员3556名,占党员总数的20.9%;区后备女干部48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40.3%。全区28个党政工作部门中,有18个部门配备女领导干部,占64.3%;全区16个乡镇(含4个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一名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其中配备乡镇正职女领导干部的有5个。区人大女代表有32名,占代表总数的16.2%,比上届提高1.67个百分点;区政协女委员有64名,占代表总数的31.15%,比上届略有提高。
  荣誉评比1978年起,开展“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完成任务计划好,遵纪守法、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好,努力学习、争当先进、教育子女好,婚丧简办、庭院整洁、勤俭治家好,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好)、“双学双比”(学科学、学文化、比成绩、比贡献)、“学雷锋做好事”“我为儿童献爱心”“廉内助”“贤内助”“巾帼建功”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等活动。1979年10月碧湖镇妇联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单位。丽水市中山小学学生胡恒、胡立德、周科峰、胡立定被《中国妇女》评为1990年度“中国小英雄”。1979—1990年,有张焕美、蓝留花、胡桂英、叶雪萍、许秋霞等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丽新乡陈细梅、联城乡杨炳花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有省级“五好”家庭6个、省级“三八”红旗手7人、省级“三八”红旗集体1个,有省级好妻子、好媳妇、女能人、婚事简办好家长、优秀妇女干部、优秀女企业家、托幼先进个人等共10人。市妇联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先进协调组织称号。1991年,朱美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94年,黄东英被评为全国、省
  2009年11月8日,区妇联在大港头镇开展平安家庭宣传日活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受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表彰。1998年,市妇联“巾帼建功”活动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被评为省级“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先进集体,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表彰。2002—2006年,全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个,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省级1人;涌现出省级“巾帼建功”标兵1人。
  第四节文联
  组织机构1950年4月,成立丽水县文联筹备会,6月成立文联,1953年9月取消,改建为省文联丽水小组,成员4人。1984年2月28日,成立丽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6月10日,丽水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代表240人,选举产生丽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委员29人,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成立文学、民间文学、中学生写作、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电影、戏剧曲艺等8个协会(研究会)„198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代表147人,选举产生第二届文联委员会,委员33人,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所属协会(研究会)同时改选。是年,有会员296人,其中被吸收为全国会员的10人,省会员67人。1989年8月,美术书法工作者协会析为美术、书法两个协会。1992年,召开第三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文联委员会,现为第三届委员会。2000年,新设普通话协会、畲族文化研究会及诗词学会。7月,撤市设区,更名为莲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8年,音乐舞蹈家协会析为音乐家、舞蹈家两个协会。2008年和2010年,在民间艺术家协会下分别成立“通济堰文化研究会”和“太平庙会研究会”两个二级协会。截至2010年12月,莲都区文联下属12个文艺团体,有1000余人。
  文联活动文联成立后,每年举办文学、美术、音乐、故事创作、摄影、民间文艺等各类辅导讲座和作品加工会。至2010年,共举办文学作品加工会12次,举办书法、美术、摄影展126次。1984年,创办《莲城》文艺刊物,每年出版2期,至1989年共出刊11期。1986—1989年,收集整理出版社《中国民间文学集成:丽水市故事、歌谣、谚语卷》,共在全市35乡镇征集故事845篇、歌谣517首、谚语3454条。1986年,创办内刊《学生写作》,共刊出61期。编印《莲城歌声》3期。2004年,《莲都文艺》创刊,至2010年,共出刊13期。2005-2009年,出版《莲都历史文化丛书》四卷70余万字,分别是《莲都古代诗词选》《通济堰》《莲都历史人物》《莲都名胜古迹》,其中《莲都名胜古迹》获丽水市2008-2009年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2008年,在莲都举办浙江省第四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共展出浙江中青年书法篆刻作品399件、全国当代名家书法作品68件,活动规模之大、艺术水平之高为莲都历史上首次。2010年,举办撤市设区十周年散文征文活动及“魅力莲都”摄影大赛,完成《莲都十年》散文征文选集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年,莲都区文联被丽水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联授予2010年丽水市文学创作大赛优秀组织奖。第五节残疾人联合会
  组织机构
  1991年3月18日,举行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主席团,王燕卿为名誉主席,朱仁君为主席,副主席4人,张佐连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991年底,各乡镇均成立残联(残疾人协会)。1993年3月,成立丽水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4年1月26日,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主席团,王燕卿为名誉主席,季清芳为主席,副主席11人,王晓红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998年11月10日,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主席团,单希甫、叶松青为名誉主席,齐育华为主席,副主席11人,王长华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2000年,撤地设市,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7月31日,举行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主席团,朱祖新、叶松青为名誉主席,李锋为主席,副主席3人,执行理事会5人,夏宁炎为理事长。2007年12月24日,举行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主席团,梁新云、朱祖新为名誉主席,雷勇军为主席,副主席3人,执行理事会4人,钟日娟为理事长。全区1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乡镇、街道和22个社区都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359个村通过独立或合建村残协311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
  2010年,全区有持证残疾人8227人,其中:视力残疾1008人,听力残疾870人,言语400人,肢体残疾4531人,智力残疾676人,精神残疾614人,多重残疾128人。
  莲都区被评为2001年度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
  2007年12月24日,莲都区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
  2010年5月11日,至灵残疾人民族乐团下乡进行文艺演出
  员会评为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被省残工委评为2009年度县(市、区)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优秀单位,2010年申报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管理与服务
  残疾人社会保障2008年开始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2419名残疾人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至2010年,共有246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托(安)养服务,其中集中托养重度残疾人62人,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184人。自2007年开始,为农村持证残疾人参加新农医和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个人自交保费。2010年,为4421名残疾人参加新农医和463名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个人自交保费。3252名残疾人参加农村政策住房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贴。帮助556名持证重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残疾人康复1999年,开展残疾人各项康复工作。至2010年,免费实施复明手术2279例,赠送助听器1060台、助视器48台、免费安装假肢195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208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86名、脑瘫儿童训练66名、抢救性儿童康复12名、赠送轮椅1850辆、各类辅助器具供应1022件。2006年开始,实施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项目。2008年,将救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500元。2010年,730名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医疗救助。
  残疾人扶持救助2008年开始,给予创业初期有困难的残疾人1000元的资金扶持,达到扶贫基地标准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2010年,由残疾人创办的郎奇农家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扶贫示范基地。从2005年开始,帮助从事个体经营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进行一次性的资金补助。2008-2010年,向贫困残疾人赠送电视机380台、收音机130台、电话机130台。
  残疾人教育培训1999年,开始深入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年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至2010年底,举办残疾人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41期,培训残疾人1900余人次。2010年7月,莲都区残联获丽水市第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团体总分第一名。办好培智学校,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每学年发放补助,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各类学历教育。
  残疾人文体活动2006年,在助残日组织“'万控’杯•爱心助残”大型文艺晚会。2007年,组织举办了“迎'七一'残疾人卡拉0K大奖赛”。2008年,组织举办“迎奥运•展风采”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才艺表演大会。2008年,成立区残联至灵残疾人民族乐团。2010年8月,区残联与文化馆共同组织举办首个“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残疾人运动员蔡余庆燕在2010年12月12日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女子400米自由泳金牌。
  第六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组织机构1991年8月6日,建立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老干部局合署办公。委员会领导成员由顾问6名、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37名组成。是年8月10日,召开第一次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成立组织组、宣传组、学校教育组、社会教育2010年8月2日,区关工委开展贫困大学新生家庭调查
  组、秘书组等5个组,将委员会成员进行分工。1991年底,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党委相继成立“关工委”或“关协”,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1998年9月起,与老龄委办公室合署办公。2000年7月,改称丽水市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03年10月,关工委办公室独立办公,属事业编制的独立核算的副科级机构,关工委办公室定编为2名专职干部。12月24日,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改设
  爱国主义教育组、科技教育辅导组、法制教育组、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协调组。2010年8月9日,高配为正科级单位。至2010年底,全区16个乡镇(街道)以及教育、政法,农、林、水系统均成立关工委组织,22个社区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94所中小学(含9所民办中小学)调整和健全关工委或关协组织。全区关工委组织参加人员有318人,其中,离退休干部教师及 "五老”人员占40%左右。
  主要工作1992—2010年,关工委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优势,在每年的重大节日和寒暑假活动中,组织报告团,宣讲团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对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共宣讲270场,受教育青少年达4万多人。2005年,引种的太空2号、3号莲子亩产比老品种增产50%—60%。莲子田养鱼亩产达80多千克,最高亩产91千克,亩产值近千元,使莲子新品种引进繁殖和莲子田套养瓯江彩鲤的试验,取得成功。2005-2010年,全区中小学享受爱心营养餐106837人次,计人民币1447.5625万元;享受教育券的有52955人次,计人民币942.70万元。2008—2010年,少数民族学生享受民族券的有9833人次,计人民币83.96万元。2006年,协同团区委在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自2000年至2010年,共资助贫困生800多名,资助金额330多万元,其中向外推荐结对300多名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金额130多万元。
  第七节侨联台联
  组织机构1982年12月,召开丽水县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42人,选举产生丽水县侨联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1人,委员6人。1987年12月,召开丽水市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94人,选举产生丽水市侨联第二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委员19人。1994年4月,召开丽水市第三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200人,选举产生丽水市侨联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27人。2000年7月,撤市设区,改称丽水市莲都区侨联。2003年9月8日,区编委会同意核定莲都区侨联事业编制1名。2005年4月,通过选调,区侨联配备1名事业编制专职人员。2005年11月,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四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94人,选举产生丽水市莲都区侨联第四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8人,秘书长1人(驻会),委员40人。2009年2月26日,区编委会核准增加专职副主席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2010年10月29日,区委经考核确定驻会副主席拟任人选。2010年11月,召开丽水市莲都区第五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115人,选举产生丽水市莲都区侨联第五届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13人(其中驻会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委员37人。
  工作概况1982年至2009年底,先后共有30多家侨资企业落户莲都,现有10余家侨资企业,引进侨资4亿多元。2001-2005年,引导侨胞侨眷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各类助村项目30多个,争取到各类资金500多万元,受惠群众超过2万人。2006—2010年,引导侨胞侨眷参与各类公益事业,为公益事业出资300多万元。自2000年开始,每年春节期间组织侨胞侨眷到老竹、丽新、峰源、大港头、雅溪、白云街道等乡镇、街道慰问困难群众,为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计140多万元。共帮助侨胞侨眷解决各类信访600余件(次)。
  台胞台属联谊会丽水市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由居住在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去台人员眷属、旅台回乡定居人员、在丽水市莲都区投资经商的台胞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人民团体。1985年11月17日,丽水县去台人员家属联谊会成立,设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23人。1986年3月撤县设市,丽水县台属联谊会改称丽水市台属联谊会。1988年12月16日,丽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21人。1994年1月,丽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理事33人。1999年12月,丽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长29人。2000年7月,更名为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2004年12月,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会长1人、副会长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39人。2010年12月,莲都区台胞台属联谊会第6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理事35人。
  1971年3月7日,台北丽水同乡会成立。至2010年底,历经十四届,有理事会会员计290余人。台北丽水同乡会历任理事长为:李知贤、宋晞、周镇仁、朱鸿翔、李华昌、诸葛贤、刘正中。
  1987年,台胞孙周和翠、孟婉如在后甫村购地建房,无法办理契证,市台联会经过12年协调与沟通,在2009年为2位台胞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自1992年开始,趁台胞返乡祭祖扫墓、探亲访友之机,台联会都会组织联谊活动,先后在观音岩、南明山、玉溪电站、富岭文化站、云和坪垟岗畲族文化村、水东农夫山庄、古堰画乡(大港头)、通济堰、新世纪农庄、东西岩、红云度假村、望湖山庄等场所举行联谊活动15次。2010年12月16—23日,区台办、台联会组织34名台属参加的赴台参访团,赴台与莲都区在台乡亲及台北丽水同乡会进行联谊交流并旅游观光。2006年1月,为庆祝市、区台联会成立20周年,区台联会举办了“情系括苍书画展”,邀请台北丽水同乡会组织在台乡亲创作28幅书画作品,在莲都会议中心展出一周,并编印成一册《情系括苍书画集》。自台联会成立以来在对台宣传方面,台联会每年邮寄家乡风貌照片和撰写故乡山水风光、民俗风情、社会风貌、联谊活动等文稿,供台有关刊物刊发。先后在《丽声》《丽水会讯》《台浙天地》《浙江会刊》《汉方》《民族交流》等刊物上发表照片40多张,各类文稿120多篇。
  附录:中国国民党三青团
  组织建立
  民国16年(1927)1月,中国国民党(以下简称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派朱兆萃为党务特派员到丽水发展组织,先后到碧湖等地征求党员,成立区分部。同年2月,组成国民党丽水临时县党部,李华任常务委员,郑宝琳任监察委员,下设总务、组织、宣传、社会等干事6人。“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省党部于6月令县党部改组,省派耿熙担任常务委员,9月又派梁士光为党部改组委员,取消临时县党部,设丽水县国民党改组委员会,由陈濂担任常务委员。同年冬,改派梁士光为常务委员,县党部正式成立。民国17年(1928)春,省党部派孙庆禧为丽水国民党党务指导委员,成立党务指导所、登记处,主办总登记,年底登记结束,民国18年(1929)2月选举首届县党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宣传、组织、社会、总务等部。1—7届,均为推选。民国27年(1938)国民党中央党部令改为书记长制,各级党部书记长均由上级指派。自第八届起民国31年(1942)恢复委员制,进行改选,连选得连任。民国37年(1948)1月,国民党与三民主义青年团合并。
  中国国民党丽水县党部历届负责人续表
  民国16年(1927)开始,县党部下设南区(大港头)、西区(碧湖)、北区(太平)三个区党部,区党部设书记与监察委员各1人,区党部下设区分部(有直属于县党部的直属区分部)。南区在大梁山脚、沙溪、箬溪、庞山、均溪等处设区分部;西区在九龙、保定、苍坑、缸窑、上概头等处设区分部;北区在武村、张村街、瑶畈、下=、库头等处设区分部。
  抗战时,在丽水大港头有省党部直属第四(浙江铁工厂)区党部,在处州中学有直属省立处州中学区党部,后改直属区分部,抗战胜利后均属县党部。(在碧湖有直属省立临时联合初级中学区分部,直属省立高级商业学校区分部,直属省立临时联合师范学校区分部。)区分部设书记1人、区党部和区分部一般不设干事。民国33年(1944)2月全县有区分部55个,党员2457人。民国35年(1946)7月有区分部51个,党员7235人。
  民国38年(1949)5月,解放,中国国民党丽水县县党部及其下属组织解体。
  活动纪略
  国民党成立初,宣传孙中山三民主义,讲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等。民国16年(1927)“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开始“清党”,逮捕共产党员。民国26年(1927)成立“调查统计室”。民国29年(1940),组织乡农会,推行"二五减租”。民国30年(1941)“皖南事变”后,调查室调查员配合闽、浙、赣三省边区"剿匪”指挥部逮捕县战时政工队队长中共党员全扬清等革命人士,诱迫革命青年到县党部“自新”,派员到邮电局检查人民来往信件,写恐吓信逼迫进步人士离职。民国31(1942)年4月,强令公务人员入党,规定凡公务人员非国民党员一律不得任用。民国32年(1943)党部成立行动队,监视共产党活动,规定队员每日一报。同年,设党、政、军联席会议,搜集汇报共产党和进步人士活动情况。12月,在闽、浙、赣三省边区党政军联席会议上,与青田、浦城等县党部联合提议釆取“扩大共产党人自新自首,并严加管训,对重要分子及思想较难转变者,送专门训导机关管训之”等手段对付共产党人。
  抗战胜利后,为完成省党部扩大征求党员额,县党部派员下乡核对户口,对未入党成年公民代填入党申请书。包办参议员、国大代表选举。民国36年(1947)4月,成立丽水动员“戡乱会”,县长任主任委员,党部书记长、参议长任副主任委员。民国37年(1948)党部派特务与直长竺允迪等带自卫总队到雅溪区(原称太平区)、曳岭区进行"抚乱”。民国38年(1949)4月,配合国军11师到游击区捕杀中共党员、游击队员。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28年(1939)8月,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丽水分团筹备处成立,属浙江第一批7个分团筹备处之一,编为甲级,有团员6人,辖处属十县。29年(1940)4月28日丽水分团部正式成立,组成干事会,解温涵为干事会书记,朱鹤宾任佐理,下设总务、组训、宣传服务三股。33年(1944)增设女青年股,次年裁撤。32-36年(1943—1947),分团干事会釆用干事长制。29年(1940)4月后,遂昌、龙泉成立分团,云和、青田、松阳等县相继成立直属区队,丽水分团部辖丽水、缙云、景宁等3县。30年(1941)12月有团员211人,丽水城内党、政、军、商各界编为一、二区队,6个分队69人;处州中学为三区队,3个分队,26人;太平为第四区队,3个分队,31人;景宁直属分队14人;缙云直属分队24人;丽水直属分队15人;各乡镇直属团员32人。直属区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由支团部委派。后,各区相继成立区队。
  29年(1940)9月,三青团丽水青年服务队成立,协助发展团务,协助政府推行政令。30年(1941)接受浙江省支团部布置调查、监视中共组织和进步人士活动,举报“异党分子”。分团部设“丽水青年通讯社”,办“丽水青年剧社”,在节假日举行团员总集合、行动训练、童子军大检阅、效忠蒋介石宣誓等活动。33年(1944)10月,成立丽水三青团义务防疫队,协助丽水县防疫处防疫,在城区队于中和、九龙、南阁、定和四乡鼠疫严重的地方担任防疫工作。34年(1945)2月劳军运动,在碧湖进行一个多月,搞春联义卖等活动。4月,分团成立丽水青年升学就业辅导所,指导青年学生投考,介绍职业。
  32年(1943)12月,丽水分团部有团员628人。33年(1944)春和34年(1945)冬,景宁、缙云分团筹备处分别成立,从分团部划出。37年(1948)1月,丽水分团部并入县党部,办理团员总登记转为国民党党员。
  第八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组织沿革1950年7月30日,召开丽水县城区工商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丽水城区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33人,吴绍雄为主任委员。8月16日,丽水城区工商联成立。8月18日,召开碧湖镇工商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碧湖镇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21人,吕纬为主任委员。1951年4月24日,原丽水城区工商业联合会更名为丽水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碧湖镇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为县工商联筹委会下属分会。1951年底,丽水县有汽车、棉布、南货、百货、国药、烟业、粮食等33个同业分会,有工商业1832户。碧湖镇工商联筹委会共建立26个同业公会, 全镇工商业共387户。1952年1月,主委吴绍雄因贪污罪被捕,工商联组织瘫痪。10月14日,工商联筹委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李渭基为主任委员。1956年9月27日,召开丽水工商联首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共有执委36人,李渭基任主委。10月1日,丽水县工商联成立。1959年7月,召开丽水县工商联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3人,倪政新任主委。9月10日,丽水县工商联调整基层组织,下设云和、2010年5月13日,区工商联(总商会)组织干部赴湖北省就莲都区籍在湖北创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并与湖北省丹江口市工商联(总商会)结成友好商会碧湖分会及丽云、曳岭、梅源、信孝、雅溪等5个区工商小组,原大港头、规溪亭、局村、赤石、小顺等工商小组改为以公社为单位设立工商小组。1962年12月12日,召开丽水县工商联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5人,倪政新任主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被迫停止活动。1968年8月,工商联被撤销。1986年3月,丽水市工商业联合会恢复。1987年11月27—28日,召开丽水市工商联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27名,副主委4名,时有企业会员44家,会员88人。1992年4月27—29日,召开丽水市工商联第五次、总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1名,程溯本任主委。1993年,丽水市工商联增挂“丽水市总商会”牌子。1997年12月5—6日召开丽水市工商联第六次、总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9名,吕迪轩任会长,工商联机关配专职干部6人。2000年7月,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2003年6月18日,召开丽水市莲都区工商联第七次、总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27名,蓝丽华任会长。2007年11月15—16日,召开丽水市莲都区工商联第八次、总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有执委39名,蓝丽华为会长。2009年,全区共有会员518人。
  工作概述1951年,发动工商界订立爱国守法公约,制订爱国增产计划,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募集拥军优属资金11361.2万元(旧币),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86000万元(旧币)。1952年,积极做好协调公私关系的工作;1953年开展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协助推销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在工商界宣传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提倡节约用粮,支援国家建设。从1955年开始,工商联的主要任务转向引导和教育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底,开展全行业公私合营。1957年开始,对工商业户进行政治形势教育,调查公私关系,向有关部门反映,组织互助基金会,补助工商业困难者,维护工商业者合法权益。
  1987年,恢复工商联组织,设有经济咨询部、经营部、物资信托服务部、贸易部,建立企业会员互助合作基金会,协助企业会员处理相关债务;编印《丽水市场信息》《丽水工商》简讯,组织会员企业参加贸易和考察活动,为会员企业及时提供市场信息。1988年,与丽水市民建联合设立“市民建工商联经济咨询服务部”,同年设立“工商联企业会员互助合作基金”。
  1989年,与民建丽水市委员会联合举办烹饪训练班1期。1990年5月,组织18家会员企业共44人赴福州参加华东六省市工商联(商会)第四届商品交易会,销售总额达91万元。1990年8月组织5家会员企业参加浙江省供销系统在衢州召开的商品交易会,为毛巾厂、棉织厂、处州针织厂牵线搭桥,成交额11万元。1991年4月,组织丽水市商业综合公司等企业代表10人参加浙江省工商联企业商品交易会,同月又组织丽水市皮革厂等企业赴深圳参加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1991年贸易洽谈
  2007年11月15日,莲都区工商联(总商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成交额23.7万元。1992年,协助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筹备1992年浙江省丽水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暨产品展示会。1993年,为8家会员企业办理土地征用后建造经营用房等手续,有力促进丽水市“金笔街”的建设,并为13名会员联系办理农民进城落户的“蓝印”户口本,为5名重点私营企业主申报技术职称。1994年,为43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评定职称,推荐53家会员企业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支持浙南蓄电池隔板厂、华丰纸业、市造纸总公司开展技术改造。1995年,组织丽水市(县级)机电重点企业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缝制设备订货会。1996年,帮助会员企业融资10万元,为会员办理“农转非”手续6人,为会员企业开发新产品进行广告宣传。1997年,举办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会同九三学社市委会为丽水市东升制笔有限公司引进高科技产品项目进行洽谈,帮助会员企业丽水市活性炭厂和联合日用品厂追讨货款,为会员企业市医疗教具厂落实部分外协件的扩散加工,为9名私营企业主出国考察办理政审手续,举办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印发《丽水市有关发展工业经济的优惠政策汇编》下发到100个会员企业。1998年,召开个私企业主座谈会。1999年,推荐34家会员企业为银行重点扶持对象,派专人配合浙南蓄电池隔板厂开展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工作,配合丽水市电视台为12家企业拍摄电视新闻宣传片。
  2000年,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的组织工作,召开民间招商座谈会,组织干部赴上海浦东进行考察,组织50名会员企业人员赴宁波等地考察,为40多家企业组织网上刊登所需要的企业和产品简介,组织会员参加“新世纪知识经济论坛”,举办产品质量讲座。2001年,承办全省工商联经济工作会议。2002年,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和部分个私企业家以及基层商会负责人赴青田、温州、台州、宁波等地考察学习。2003年,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组织召开非公企业主防治“非典”座谈会。2004年,莲都区工商联陆续赴上海、广东、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开展莲都区籍在外创业人员情况调研;在北京、上海、江苏、四川、河南、湖北、陕西等地开展外出创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外出创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为外出创业人员提供维权服务。2005年6月,区工商联对双溪镇洪渡村村民与西溪乡雅里村村民在河南省郑州市因商业竞争引发械斗造成4死5伤、9人被拘留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参与对此事件的妥善处理。2006年,召开庆祝丽水市莲都区工商业联合会成立50周年大会,并在大会上对3家先进商会、17家优秀会员企业和10名优秀会员进行表彰。2007年,经过多方论证形成《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异地培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省农办申请立项并争取资金,使莲都区劳务输出异地培训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及时对在四川的莲都籍菇农受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并编印《劳务输出服务信息》,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批示。2009年,邀请江苏分会以及上海分会的部分经营超市的会员回莲都参加全区生态食品、农产品进社区新春展销会和莲都农产品进超市研讨会,鼓励企业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以带动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
  工商联会员中共有134人担任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人;浙江省人大代表2人,浙江省政协委员3人,丽水市人大代表10人,丽水市政协委员3人;丽水市和莲都区人大代表41人,丽水市和莲都区政协委员74人。至2010年底,工商联会员中现任省、市、区人大代表14人(其中省人大代表1人,市人大代表8人,区人大常委3人),省、市、区政协委员29人(其中省政协委员1人,市政协委员3人,区政协常委8人)。这些代表和委员参与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协商与讨论,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监督,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工商联作为政协的组成单位之一,先后在政协全会上作大会发言共27次,提出的许多建议被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和落实。
  工商联会员中,共有3人担任省工商联执委会委员,其中倪政新任省工商联筹委会、第一、二、三、四届执委;吕迪轩任省工商联第五、六、七届执委,蓝丽华任第八、九届执委。莲都区工商联协助莲都区政府于2004年、2005年、2006年开展莲都区优秀外出创业带头人的推荐、考察和评选工作,共有84名优秀外出创业带头人受到表彰。2007年,协助党委、政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共有35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被列为评价对象。协助党委、政府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工作,有7名工商联会员分别被评为丽水市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其中吴存明会员被评为浙江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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