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编 人民政协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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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57
颗粒名称: 第二十编 人民政协地方组织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4
页码: 789-802
摘要: 1956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政协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此后到1965年先后召开第二、三、四、五届政协全体会议。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丽水县政协停止活动达十年之久。
关键词: 人民政协 地方组织

内容

1956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政协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此后到1965年先后召开第二、三、四、五届政协全体会议。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丽水县政协停止活动达十年之久。1980年7月,举行丽水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设立工作机构,建立中共丽水县政协党组。1986年3月,丽水撤县设市,政协丽水县委员会改称为政协丽水市委员会;2000年7月,丽水市撤市设区,政协丽水市委员会改称为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2003年6月,政协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对政协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将经济科技委员会、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分别调整为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调整后的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内设机构为:1个办公室,6个专门委员会,下设12个专业组、1个文史编辑部和6个委员联络组。
  第一章区(县、市)委员会
  第一节委员
  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由全体委员组成。一届届初有委员74名,届末有委员75名;二届届初有委员84名,届末有委员84名;三届届初有委员51名,届末有委员51名;四届届初有委员49名,届末有委员49名;五届届初有委员49名,届末有委员49名;六届届初有委员86名,届末有委员87名;七届届初有委员156名,届末有委员156名;八届届初有委员191名,届末有委员200名;九届届初有委员199名,届末有委员201名;十届届初有委员190名,届末有委员217名;十一届届初有委员198名,届末有委员220名;十二届届初有委员200名,届末有委员199名。第十三届委员会共有委员205名,由26个界别组成,各界别的人数为:中共15名、民革5名、民盟5名、民建5名、民进6名、农工党5名、九三学社5名、工商联13名、总工会6名、共青团5名、妇联5名、台联8名、侨联8名、文艺界4名、科技界17名、社会科学界7名、经济界19名、农业界23名、教育界11名、体育界2名、新闻出版界3名、医药卫生界6名、社会福利界2名、少数民族界7名、宗教界3名、特邀10名。1980年以后,委员界别由原来的10多个扩大到26个。截至2010年12月底,有委员209名。
  第二节全体委员会议
  1956年3月,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由中共丽水县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人民代表组成。1986年4月2日,改称政协丽水市委员会。2000年7月,更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自1956年3月至2010年12月,共经历13届。政协设立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主持会务,随着工作的开展,常委会先后组建工作组、专门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和办公室、文史资料编辑部等办事机构。
  丽水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1956年3月15—17日,召开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委员64人(10人请假),14人列席会议。听取《政协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关于丽水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选举产生第一届丽水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务委员15人。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1957年5月30日一6月5日,召开政协第一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69人,增补委员11人,列席会议44人。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审议《县政协一届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因部分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改选政协主席、副主席;增选常委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协第一届二次会议决议》和《县政协常委会关于提案审查意见的报告的决议》。1958年5月25—27日,召开政协第一届第三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委员45人,列席代表31人。听取《政治报告》《关于丽水县第二个五年计划地方工业发展规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一届提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丽水县一届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关于丽水县第二个五年计划地方工业发展规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提案审查意见的决议》《关于撤销右派分子钟玮琦政协委员、常委职务的决定》《关于动员全体政协委员参加劳动锻炼的决定》。
  丽水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1959年12月19—21日,同时召开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与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共84人。听取人民委员会《政府工作报告》《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17人。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二届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等各项决议。
  丽水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1962年8月25—31日,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与县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同时召开。出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共51人。列席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丽水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政协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13人,组成政协第三届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县政协第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县政协第二届提案处理工作情况的决议》。
  丽水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1963年11月27日—12月1日,召开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有49人。与会委员听取《政协丽水县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13人,组成政协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大会审议通过了《政协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决议。
  丽水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1966年4月17—21日,召开政协第五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委员49人。听取《关于政协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列席第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政协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13人。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第五届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决议。
  丽水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1979年4月30日,恢复政协丽水县委员会,中共丽水地委任命副主席2名。1980年7月13—18日,召开政协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委员86人。听取《政协丽水县第五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丽水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大会发言。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14人,组成政协第六届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和 《关于提案处理工作情况决议》。1981年12月14-19日,召开政协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全体委员出席大会。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政协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列席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六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决议。1983年3月13-18日,召开政协第六届第三次全体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了《常委工作报告》和《关于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列席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第六届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以及其他会议决议。
  丽水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会1984年5月25—29日,召开政协第七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委员156人。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县政协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列席县人大会议,并听取《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24人,组成政协第七届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七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决议。1985年4月9日,召开政协七届二次全体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政协丽水县第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列席县人大开幕式,听取《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七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丽水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决议》。1986年3月27日一4月1日,举行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七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人大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县委员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1986年4月2日撤县建市,政协丽水县委员会改称政协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1987年4月9-14日,举行政协第八届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共191人,包括22个党派和界别。与会委员听取和审议七届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七届政协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市人代会第九届第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28人,组成政协丽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和其他决议。1988年3月18日一4月1日,召开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市人大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委员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决议》。1989年3月21—23日,召开政协第八届三次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市人代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丽水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1990年4月11—15日 ,召开政协九届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八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人大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27人,组成政协第九届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九届第一次会议决议》。1991年3月25日,召开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199人,列席代表83人。与会委员听取审议《九届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的报告》;列席市人代会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1992年3月16—20日,召开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156人。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市人代会,并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丽水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1993年4月18日,召开政协十届一次全体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列席市人代会开幕式,并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27人,组成市政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大会审议通过 《政协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1994年3月28—31日,召开政协十届二次全体会议。与会委员听取《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市人代会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1995年3月30日一4月2日,召开政协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委员190人。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十一届三次市人代会;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有18位委员在会上作专题发言;会议表彰1994年度政协优秀专题活动,优秀提案、优秀政协统战文章、文史工作积极分子、信息报道积极分子和引进项目成绩显著者。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1996年3月25—28日,召开政协十届四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适逢丽水政协成立40周年,3月24日举行庆祝大会,全体委员出席大会。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增选副主席1人;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1997年3月24日,召开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全体委员、专门委员、特邀委员、书画会成员、在丽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市政协老领导、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有关部门、乡镇的领导及政协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列席市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学习李瑞环《在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丽水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1998年3月27—31日,召开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198人。地、市领导,市政协老领导等应邀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听取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32人,组成政协丽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1999年2月24—26日,召开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全体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在丽水的省政协委员、地区政协工委领导、市政协历届老领导、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市各部门负责人及乡镇有关领导应邀列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决议》。2000年4月24—26日,召开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政协全体委员、在丽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历届老领导、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地市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领导参加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审议《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十二届市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大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00年7月,撤市设区(县级),更名为“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2001年4月24—27日,召开政协第十一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协委员应到219人,实到178人。与会委员听取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十二届区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十五”计划纲要报告》和其他报告。大会审议通过《政协莲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02年3月26—28日,召开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共220名,出席会议194名。与会委员听取《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区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开幕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补选政协常委。会议通过《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十一届五次会议决议》。
  丽水市莲都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2003年4月14-18日,召开政协莲都区十二届一次全体会议。200名政协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莲都区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35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莲都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04年3月1—4日,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二次全体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增补3位常委;列席莲都区第十三届人代会二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莲都区委员会十二届二次会议决议》。2005年3月14-17日,召开政协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区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第十三届区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报告;补选政协委员2名。会议审议通过《政协莲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06年3月26—28日,召开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应参加会议委员199人,到会190人。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区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莲都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丽水市莲都区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2007年3月5—9日,召开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出席会议委员205人。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29人。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08年3月10-13日,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206名委员出席会议。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17位委员的大会发言;列席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决议》。2009年2月10-13日,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共有委员207人,出席会议的委员195人。与会委员听取并审议《区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补选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政治决议》和其他各项决议。2010年3月8-11日,召开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大会根据市委对莲都区政协人事调整的安排,选举产生新的政协主席,补选1位副主席和2位常委。
  1956—2010年历届政协主席、副主席名录
  表20-1-1续表20-1-1第二章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组成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主持会务。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简称常委)组成,经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工作、职务变动情况增选或补选常委会成员。常委会主持会务工作,召集并主持全体会议,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及上级地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执行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根据秘书长提议,任免政协副秘书长;决定政协机构设置和变动并任命其领导成员。
  第一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和15名常委组成;1957年5月30日,二次会议上因人事调动,改选部分领导成员,增选2名常委。第二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和17名常委组成。第三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和13名常委组成。第四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和13名常委组成。第五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和13名常委组成。第六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和14名常委组成。第七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和24名常委组成;1979年4月30日,中共丽水地委任命副主席2名。第八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和28名常委组成。第九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和27名常委组成;1991年3月25日,二次会议上辞去常委1人,补选常委1名。第十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和27名常委组成;1994年3月14日,四次常委会决定撤销常委1人,3月31日,二次会议上选举常委1名。第十一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和32名常委组成;1999年2月26日,二次会议上选举秘书长1名。第十二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和26名常委组成;2004年3月4日,增选常委3名。第十三届常委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和29名常委组成;2010年3月11日,因人事调整改选主席1人,补选副主席1人,改选常委2名。
  第二节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在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一)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主席团主持)。(二)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贯彻执行上级政协委员会有关决议和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及决定。(三)审查通过提交中共莲都区委、区政府重要建议案。(四)协商决定政协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委员名额和人选。(五)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六)任免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督促和检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七)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考察、调研等重要活动。
  常委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根据需要,常务委员会可举行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就有关专题进行座谈协商,提出建议和意见。专题座谈会不定期举行,由有关常务委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从1956年3月至1959年12月,历时3年9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3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7次。
  第二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二届委员会从1959年12月至1962年8月,历时2年8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1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
  第三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三届委员会从1962年8月至1963年11月,历时1年3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1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次。
  第四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从1963年11月至1966年4月,历时2年4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无记录。
  第五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五届委员会从1966年4月至1980年7月,历时14年3个月,期间经历了10年“文化大革命”,共召开全体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无记录。
  第六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从1980年7月至1984年5月,历时3年10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3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9次。
  第七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七届委员会从1984年5月至1987年4月,历时2年11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3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3次。
  第八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县第八届委员会从1987年4月至1990年4月,历时3年,共召开全体会议3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4次。
  第九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市第九届委员会从1990年4月至1993年4月,历时3年,共召开全体会议3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5次。
  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从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历时4年11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5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4次。
  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从1998年3月至2003年4月,历时5年1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5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4次。
  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从2003年4月至2007年3月,历时3年11个月,共召开全体会议4次。届内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9次。
  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会议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三届委员会从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召开全体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20次。
  第三节履行职能
  协商议政1956年至2010年12月,共召开政协全体会议35次,常务委员会会议144次,主席会议198次;从第九届一次全会到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共组织大会发言21次,265人次作2009年12月,中共莲都区委召开全区政协工作会议
  299篇专题发言。1987年起,政协重视运用建议案这一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委员进行各种视察活动,并经一定的审议程序形成建议案,呈送党委、政府。截至2010年底,政协共呈送各种建议案59件,其中主席会议建议案
  25件,常委会建议案34件。
  1986年11月,政协为了提高参政议政的力度,创办《意见与建议》(从2005年6月7日起改为 “政协建议”),共刊出204期,为广大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提供了新的平台。为积极探索和创
  新政协履行职能的新形式,政协从2004年8月开始到2010年止,共举办“政协论坛”5次,专题议政会4次。向政府提交《政协建议》215期。每年全会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并开展协商讨论。组织论坛、专题协商会、政情民意交流会、议政会等共18次,如1980年,专题讨论丽水教育差距问题;1988年,专题讨论丽水经济发展战略;1990年,专题讨论农业问题;1992年9月市政协九届十三次常委会,就加强市场建设和发展个体私营企业进行专题协商讨论;1994年,专题讨论城关副食品市场和蔬菜市场问题;1999年,专题讨论工业企业改制问题;2000年,专题讨论撤地建市问题;2001年,专题讨论撤城关镇设办事处问题;2004年,首次举办“统筹城乡发展”论坛;2005年,举办“振兴莲都工业”论坛;2006年举办“构建和谐莲都”论坛,先后召开“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老果园改造”“建设平安莲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专题议政会;2007年,举办“建设生态莲都”论坛;2008年,举办“创业富民,创新强区”论坛和“加快农业开发,增长农民收入”专题恳谈会;2010年,举办“振兴莲都教育”论坛。
  视察调研1956年,县一届政协成立,没有专门开展视察调研工作,但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委员联系群众、发书面征求意见、特别案件进行个别访问等形式,了解情况,为促进社会主义改造、恢复生产发挥作用。同时建立政协工业、商业、文教、医卫、农林、妇女、宗教、社会、碧湖联络组等9个工作组进行联络;二届政协后,视察调研活动逐步正常,1959年12月,组织委员、部分工商界社会人士44人,组成参观访问团到各地参观工农业生产、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结束后还组织800余人的报告大会;三届政协对工商界500多人进行系统的国内外形势教育;四届政协对林校实行半工半读会不会降低教育质量问题进行调研;五届政协主要对落实政策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物价检查提出建议;六届政协共举行3次全会,先后进行“五讲四美”重点参观调查3次、视察2次,去医院、电影院、毛巾厂、菜市场等视察文明礼貌月活动情况,提出建议;七届政协三年来共组织专题调研19次,上报专题调研报告材料25份,其中1986年的城镇建设考察历时2个月,召开大小会议20多次,200多人次参加,写出调查报告5份。八届政协三年来共组织86次视察和专题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建议案8件、专题调研报告75份,内容涉及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城建、民族宗教等各方面;九届政协三年来共组织80次有650人次参加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提交58份近15万字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建议案,其中主席会议建议案8份、常委会建议案9份。上报23期《意见与建议》,内容涉及工业兴市、促进乡镇企业发展,一优二高农业、科技人员政策等问题。十届政协五年来组织委员视察调研22次,形成调研报告50篇约23.7万字,提出常委会建议案14件、主席会议建议案8件。视察内容涉及工农业、财贸、企业改革、文教卫生、城镇建设、社会治安、市场建设、乡镇干部管理等各方面。十一届政协一、二次会议将调研分为14个专题,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专题调研中,写出三个专题调查报告,形成十一届二次常委会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建议案,共提出10条建议;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抓项目办实事、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对2008年9月5日,莲都区政协常委会举行"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政协论坛
  2008年10月15日,莲都区政协召开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研讨会丽中校园规划等专题调研中形成主席会议建议案。十一届三次会议后,就企业深化改革、蔬菜生产等进行3次调研形成3个专题报告和2个常委会建议案,各专委会专题调研视察活动30多次,形成19个调研报告。十一届四次全会后就种子种苗问题、城区中小学布局问题、南明山仁寿寺的保护问题进行三次调研,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五次全会后,就农民“减负增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问题、民族经济发展问题及农产品无公害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十二届政协四年来,常委会、主席会议和各专委会共组织了80多份调研报告,调研成果进入区委区政府决策视野。常委会围绕区委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行专项民主监督活动,主席会议分别围绕加强财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学校安全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进行视察调研。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组织5次常委会协商议政和6次主席会议调研。16次委员视察调研,形成14篇调研报告和13篇政协建议。十三届三次全会后进行6次调研,内容涉及工业发展、兴林富民等各方面内容。十三届四次会议后,开展专业调研14次,形成政协建议12篇,常委会建议案1件,内容涉及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全面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加快宅基地流转、推进危旧房改造、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等。截至2010年12月底,组织专题调研、视察561次,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审议通过,向政府提交专题调研、视察报告和建议案407篇。调研、视察重点内容涉及工业、农业、财贸、商业、文教卫生、城建、民族宗教、社会治安、市场建设、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干部管理、乡风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
  专项监督1980年,专门敦促有关部门落实党的政策,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政协委员黄锦颜、李淑祥平反,为县政协常委倪政新平反。同年,专题监督招工中的不正之风,全过程监督整个招工工作,《浙江日报》作了报道,省政协给予肯定。1984年,专题调查、监督农药污染食物的问题。1992年2月,市政协常委会对瓯江水质污染情况进行视察,实地察看沿江两岸重点污染厂家生产现场及治污设施,找出污染源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1994年,市政协特邀监察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市纪委有关领导联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1996年,对万象山风景林被砍事件进行专题监督并提出建议,《丽水日报》作了报道。是年,专题监督社区环境卫生工作。2001年,与区四大领导班子联合调研、督查农民增收工程实施情况。2003年,对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民主监督,历时2个多月,形成建议案报区委、区政府。2008年,召开统一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为38位民主监督员颁发聘书。2009年,开展“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召开专题协商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案工作政协一届一次会议至十三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7142件,立案6265件,另有877件转为来信处理。委员们对经济建设方面尤为关注,共收到这方面的提案2954件,占立案总数的47%。经审查立案后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承办单位,然后由区委办、政府办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统一交由承办单位办理。优秀提案每年评选一次,对优秀提案获得者,以政协名义作出表彰决定,并在下次政协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奖励。1992年2月29日,政协九届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协丽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丽水市(县级)政府于1994年4月7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上述“条例”和“规则”又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完整的提案工作程序。政协提案工作有组织机构,按程序进行提案的提出、审查、处理、办理、答复、反馈及优秀提案的奖励等。
  政协历届提案情况
  表20-2-1社情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有效形式,也是密切联系群众,帮助党委和政府全面掌握实际情况,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主要方法和重要形式。1995年3月,创办内部刊物《社情民意》。据统计,1995-2010年共刊发《社情民意》214期。其中1995年5期,1996年20期,2000年18期,2004年8期,2009年33期,2010年21期。六届政协共提出并被刊登的信息、意见和建议58条,其中集体的28条,内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治安、教育质量、文艺工作、卫生事业、市场物价、落实政策等方面。十二届政协4年共编报社情民意信息55期,计215篇,其中被全国政协录用12篇、省政协录用25篇、市政协录用57篇。2005年,许爱萍的《对促进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的三点建议》、赵创华《开发荒芜山垅田、解决农村山垅田抛荒问题》两条社情民意被全国政协采用并报中央领导参阅;王慧珍《尽快建立健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建议被省政协采用报省领导参阅,区政协报送《玉溪水库水质安全令人担忧》一稿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和批示。十三届政协向市政协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专报48期,其中27期专报内容分别被全国、省市政协采用,2009年被全国、省、市政协录用信息36条,连续多年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全市政协系统考核中名列第一。
  党派社团联谊注重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及各界人士的联系与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支持和鼓励他们积极发挥在政协组织中的作用。1981年以来,县政协每年举行中秋茶话会和新年茶话会。与从港澳、台湾及海外回乡探亲的同胞进行广泛接触,召开台属、侨眷座谈会,纪念辛亥革命座谈会等。落实中央(1981)44号文件,编写对台宣传稿件向《中国新闻》《中国建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前线广播电台投稿,一些稿件在《人民日报》《北京晚报》《旅游》《浙江画报》等报刊杂志上刊登。1985年以来,进行与外地省、市、县政协之间的友好访问和考察学习,联谊活动计4500多人次。1988年1月4日,政协书画会成立,上海书画出版社《书与画》杂志、台湾台北市丽水同乡会《丽声》刊物、《人民政协报》理论专版先后登载了政协书画会及会员的书画作品。1988年11月1—5日,政协书画会在杭州六公园浙江省联谊俱乐部成功举办《丽水市政协书画会展览》,共展出书法、绘画作品60件。1997年6月20日,政协书画会全体成员合作大幅国画《锦上添花》欢庆香港回归。每年春节前夕,书画会成员都下乡为群众义务写春联。2009年,创建天宁社区政协委员联络室。2010年,新建永晖社区、梅山社区、北郭桥社区政协委员联络室。2010年,区政协26个界别结合各自优势开展届别活动月。
  文史资料工作1980年7月,丽水县政协设立文史资料研究组。1984年5月,成立丽水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当年征集出版第一辑文史资料。1997年3月,《丽水文史资料》第十四辑出版,此辑共收录反映抗美援朝战争的回忆文章56篇,14万余字,被评为全省政协优秀文史资料图书二等奖。2005年2月,《侵华日军在丽水实施细菌战罪行纪实》出版,该书获全省政协优秀文史资料图书一等奖。2006年2月,纪念莲都区政协成立50周年画册《风雨同舟山水间》出版。同年,《千年西溪》出版。从2007年开始,创办《莲都文史》刊物。2008年,《千年西溪》获全省政协优秀文史资料图书三等奖,丽水市2006—200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9年1月,制定并印发《莲都区政协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同年,《碧湖古镇》出版。到2010年12月底,共出版文史资料专辑22辑270余万字,《莲都文史》4期30余万字。学习宣教采用培训会、专题讲座、赠阅《联谊报》等形式,组织委员学习政协理论和统战知识,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知识,提高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1996年,庆祝丽水市政协成立40周年之际,利用编辑印发《丽水文史资料》第十三辑《丽水政协四十周年专辑》进行全面宣传。1999年,开展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2006年,庆祝丽水市莲都区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组织“莲都区政协华诞颂”文艺演出,编印大型画册——《风雨同舟山水间》,精制“莲都政协50周年纪念章”,将画册和纪念章赠送给每位政协委员。2010年,区政协机关开展“强服务、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主席、副主席作中心发言,机关每位同志都作发言或畅谈学习体会。重视政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截至2010年,区政协在国家级和省级以上的报纸、杂志上发表的政协、统战文章25篇。重视利用媒体及其他形式宣传政协工作。区政协的每届每次全体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协商会议和重要活动,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区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宣传。编印《丽水政协》《莲都政协》总计315期。
  制度建设政协根据各个时期的政治形势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制定相应的制度来保证政协工作有序开展。政协机关制定有关制度并不断修订,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协的制度主要有:《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主席会议议事规则》《调研视察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通则》《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办理规定》《主席督办提案制度》《群众代表旁听全会、常委会的办法》《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席会议规则》《政协机关学习制度》《政协机关文件办理制度》《干部考勤考核及奖惩办法》《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政协机关来宾接待制度》《政协机关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政协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和信息工作的意见》等制度。2010年,政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请假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会纪会风的通知》等制度。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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