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务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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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政务纪略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764
摘要: 民国初,政府下令剪辫、放足。
关键词: 民国时期 政务纪略

内容

民国初,政府下令剪辫、放足。
  民国3年(1914),饥荒,北乡农民以求雨为名,进城捣毁县署,县署派探捉拿为首者。
  民国5年(1916),处州讨袁军攻城失败,知事下令捕杀反袁军。
  民国7年(1918),大旱米荒,百姓千余集署前,要求平果,知事郑君醴派统领王文彬率兵弹压,打死2人、伤1人。
  民国11年(1922),山洪暴发冲毁好溪堰坝,知事李钟岳派县人刘廷煊勘察筹划重修。
  民国15年(1926),北洋军阀周荫人部溃兵从闽过丽水,知事李郁芬命令、督促地方士绅接待,溃兵仍入户抢劫。
  民国18年(1929)8月,浙江施行“二五”减租,碧湖小商人林景熙,印发资料宣传,地主勾结政府,控告他为共产党,将其逮捕下狱。
  民国21年(1932)12月,县长丘远雄任筑路筹款委员会副主任,次年(1933)10月,丽水至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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