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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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署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4
页码: 758-761
摘要: 自隋建县至清代,政权机构均为县衙、县署。隋开皇九年(589),分松阳县之东乡设立括苍县,括苍为处州府治(今丽水城区)。开皇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唐武德四年(621),括州领括苍、丽水二县。武德八年(625)省丽水入括苍。唐大历十四年(779),因避太子李适(kuò)讳,改括州为处州,改括苍为丽水。唐初丽水县治设碧湖资福,后移茭山之左。
关键词: 隋代 清朝 公署

内容

县治
  自隋建县至清代,政权机构均为县衙、县署。隋开皇九年(589),分松阳县之东乡设立括苍县,括苍为处州府治(今丽水城区)。开皇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唐武德四年(621),括州领括苍、丽水二县。武德八年(625)省丽水入括苍。唐大历十四年(779),因避太子李适(kuò)讳,改括州为处州,改括苍为丽水。唐初丽水县治设碧湖资福,后移茭山之左。
  宋咸平二年(999),处州知州杨亿《丽水县厅壁记》即为茭山县治,“凡楼以藏诏书,厅以决政事,楼之南敞重关,可纳方轨。厅之北辟回廊,仅容宴豆,通而计之共十有一间”(《旧丽水县厅壁记》)。“丽水县治,旧在茭山左,莫知始创何代”(孟淳撰《重修丽水县记》)。宋建炎三年(1129)毁于寇,宋绍兴四年(1134),知县刘皞民重建县治,陈端为记。
  元至元中,韩国宝重新创造。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肃政廉访分司。元大德元年(1297),处州路总管朵见赤又改为括苍驿,以古代贤驿为县治。元大德六年(1302),县尹尹民望、达鲁花赤抄见赤买枣山东南宋故岐国公汤思退宅东畔地鼎建县治。元处州路总管孟淳撰《重修丽水县记》)以记:“得地七亩有奇,经始于六年四月,成于七年(1303)正月,莅事有厅,休息有堂,赞划有署,若吏舍,若门冼,各以序为,修广崇伟,视瞻聿新。”
  明正统八年(1443),知县张友清恢复旧制更而新之,有正厅三间,典史厅一间,穿堂一间,后堂三间,六房十二间,库房一间,戒石亭一座,监房四间,前门一座,仪门三间,吏舍十八间,土祠一所,知县、县丞、主薄、典史公廨各一所。明《栝苍汇纪》载:“丽水县治在府治东,中为体仁堂,左为典史厅,东西列房科,甬路有石箴亭,前为仪门者三,正堂后为穿堂,额曰冰玉;为后堂额曰协恭。有册房、县库在焉。又后知县宅,西北迫府治,惟东偏稍宽;最上为真武庙、县丞、主簿、典史宅,鳞次其前。仪门外东为土地祠,西为县狱。万历四年(1576),知县钱贡移土地祠于左,改创告善堂。大门外有知县田玉王近思去思碑。”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毁于火,知县万暄重建。清嘉庆五年(1800)坏于水,知县邹世棨重建。县治中为治事厅,厅左为承发房,右为招房,房后为输客房。东廊为吏、户、礼科房;西廊为兵、刑、工科房。前为仪门,门内为三班房;门外东为土地祠,西为监狱,狱前为兵卫房。前为大门,门中甬道之半为戒石坊。厅后为穿堂,堂东为花厅,又东为司事房。堂后为内宅,宅东为厨房,又东为元武庙。县衙前为“括州首治”石牌坊。至清同治元年(1862),被太平军焚毁。县衙暂寄居民宅。清同治五年(1866),知县刘锡彤领帑创建,工未及半。清同治六年(1867),知县朱廷梁集民资修建完成,规模如旧。
  清宣统三年(1911)七月,以知府兼摄县事,将县并于府治。民国元年(1912)废。
  县治图(同治《丽水县志》)县丞署初在城内县治东,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始分防碧湖,设碧湖中堡,县丞徐英新建县丞署。中为治事厅,东廊为书吏房,西为土地祠,前为大门。厅后为二堂,堂东为廊房,西为西园;二堂后为内宅,宅后为圃。自大门外屏墙至后圃,计长二十八丈,广七丈七尺,为杨、叶二姓所捐。民国元年(1912)废。
  典史署初在县治东,清嘉庆五年(1800)坏于水,六年(1801),典史郑绪鹏重建。中为治事厅,左右廊为书吏房,前为大门,门外为土地祠,厅后为二堂,堂后为内宅,东为花厅。民国元年(1912)废。
  教谕署在=山前麓。清雍正十三年(1735),教谕丁述奇建。门内为丽泽斋,斋后为藏书楼,左右为厢房。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教谕金学超于楼左增建乐育斋,故乐育斋在崇圣祠右,改为名宦乡贤祠。后以在丛竹中,改名绿玉。清乾隆六十年(1795),教谕应正禄增建穿堂、耳房。清嘉庆十四年(1809),教谕屠本仁建修。清道光十七年(1837),教谕吴荣重修。清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重建。民国元年(1912)废。
  县丞署图(同治《丽水县志》)
  训导署旧在=山后麓。清嘉庆九年(1804),训导沈雄飞建。门内为讲堂,堂左为住宅。十九年(1814),训导姚樟重修。道光十六年(1836),训导潘华重修。同治九年(1868),知县刘履泰以旧址势低,大雨水注不可居,移建于教谕署西(案:《栝苍汇纪》:儒学廨舍二:一在山东麓,嘉靖四十二年(1563),知县萧辙、训导易于澜建;一在山西麓,万历五年(1577),知府熊子臣、训导李良衢重修。雍正《处州府志》但云久废,而不著其地,则檡山后麓署已非旧址矣)。民国元年(1912)废。丽水营守备署旧为都司署。在县西澄西铺。康熙五十年(1711),因协镇署改。署西为讲武厅。渡小桥而西,有池台亭榭。同治元年(1862)毁。七年(1868),知府清安请帑,移营重建(案:署为明魏阉生祠遗址,路犹呼太监府,故于诸署中最为宏壮。门前旧有石兽二,遣材官取于太湖,中途损其一,罪至死,重购以充数。今徙于总镇署前者是也)。民国元年 (1912)废。
  千总署在碧湖下堡。民国元年(1912)废。
  把总署在县治西北枣山铺。民国元年(1912)废。
  稅课局始设于宋代。在元和乡宝定(今碧湖镇保定村)渡头,设大使一员,攒典一名 (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清代废。
  预备仓在县东南军器局右。东仓九间,西仓五间(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民国元年 (1912)废。
  申明亭去县东南一百步(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民国元年(1912)废。
  旌善亭在申明亭右(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民国元年(1912)废。
  接官亭即皇华亭,在望京门外一里。左为迎恩坊,右为敷爱坊(见明成化《处州府志》)。凡诏敕至,府、县官吏恭迎于此。
  万寿宫在圭山。正殿五楹,东西廊各四楹,外朝门三楹,左官厅,右巡更房。清咸丰八年(1858),被太平军焚毁。清同治五年(1866),处州知府清安请帑重建。
  迎春亭在行春门外。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知府高超建。官吏迎春东郊,咸会于此。清代,亭废。清光绪年间,于迎春日以布幔代替,举行迎春仪式。民国元年(1912)废。2010年,重建迎春亭于行春门外大洋河出口旁。
  僧会司、医学、训课等均无定所。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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