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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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9
页码: 744-752
摘要: 1954年7月,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丽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2010年12月止,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50次会议。
关键词: 莲都区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1954年7月,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丽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2010年12月止,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50次会议。
  丽水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9日至12日在丽水县城关镇举行,出席代表133人,列席人员4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县人民政府一年多来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关于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经济工作的决议》《关于互助合作与农业生产工作的决议》《关于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关于认真学习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在全县人民中广泛地展开宣传和讲座的决议》《关于解决渡船管理问题的决议》等。会议选举出席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第二次会议195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召开。
  第三次会议1955年7月26日至31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代表123人,列席人员4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1954年县财政执行情况和195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丽水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1956年4月8日至11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代表128人,列席人员3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丽水县在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所担负的各项任务的报告》,以及《私营工商业、交通运输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补充报告》《关于本县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问题的补充报告》。丽水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2日至26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7人, 列席人员3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丽水县一年来工作情况及今后任务的工作报告》《丽水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4月7日至9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7人,列席人员3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全县人民动员起来,全面地、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争取一九五七年农业大丰收,胜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23日至26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代表154人,列席人员3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丽水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8年6月1日至5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5人,列席人员3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选举出席浙江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
  第二次会议1958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会议正值云和县并入丽水县期间,丽水县代表186名,云和县代表93名,共计27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增选丽水县副县长2名。会议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国共产党八届六中全会同意毛泽东同志提出他不作下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9年12月19日至21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8人,列席人员21人。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自1958年12月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和确定了1960年的工作任务,审查了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三届二次人大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丽水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62年8月25日至31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正式代表176人,到会正式代表156人,列席人员3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61年县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丽水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
  丽水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6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代表200人,出席会议代表176人,列席人员2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1962年丽水县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丽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第二次会议1964年8月4日至6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7名,列席人员1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丽水县1963年财政决算,1964年财政预算和半年来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出席浙江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丽水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66年4月17日至21日,在城关镇召开。应到代表201人,实到代表170人(其中27人去缙云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未能出席会议),列席人员27人。会议听取讨论通过《关于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65年县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选举委员会关于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报告(书面)》。会议通过了《动员全县干部和群众学习毛主席著作,发扬不断革命,彻底革命精神,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胜利》的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
  丽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0年7月16日至19日,在丽水县城关镇召开。应到代表250人,实际出席代表244人,列席人员64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丽水县革命委员会《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回顾了1966年4月召开的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以后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经历,肯定了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条战线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1年12月16日至19日,在丽水县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15名,列席人员5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丽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丽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初步意见的报告》和《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贯彻执行《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的决议。会议依法增选丽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名,补选县人民法院院长1名。
  第三次会议1983年3月15日至18日,在丽水县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16名,列席人员7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丽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丽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1982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和《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1980年7月,丽水县第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会场告》。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十二大精神和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依法选举产生出席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
  丽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26日至30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84名,列席人员4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丽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丽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丽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丽水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关于丽水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依法增选出席浙江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第二次会议1985年4月10日至14日,在丽水县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62名,列席人员2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丽水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丽水县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议》和《关于在全县加强法制宣传,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决议》。会议依法增选副县长1名,补选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28日至4月1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44名,列席人员7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县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报告》《关于丽水县1986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议》和《关于撤销丽水县设立丽水市后有关问题的决定》。
  丽水市(县级)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1日至4月15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53名,列席人员9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修改说明》《关于丽水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丽水市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粮食生产领导的决议》和《关于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7年12月3日至4日,在丽水市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50人,列席人员91人,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出席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
  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丽水市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50名,列席人员7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四次会议198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在丽水市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50名,列席人员8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丽水市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决议》和《关于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的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丽水市人民政府市长1名。
  丽水市(县级)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90年4月12日至17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73名,列席人员6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会议1991年3月26日至30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72名,列席人员8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报告草案》《丽水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 《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议案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92年3月24日至27日,在丽水市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69名,列席人员13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补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名。选举结果为得赞成票没有超过全体代表名额的半数,补选没有成功;大会主席团决定本次大会不再另行选举。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大力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
  第四次会议1992年11月21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69名,列席人员40名。会议依法选举出席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
  丽水市(县级)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93年4月19日至24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81名,列席人员11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调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报告》《关于丽水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丽水市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丽水市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81名,列席人员7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小康建设规划的议案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31日至4月3日,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79名,列席人员8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丽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名。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26日至30日,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78名,列席人员8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丽水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各1名。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25日至28日,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76名,列席人员9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对人大第四次会议交办的〈要求加强全市乡(镇)村广播设施和线路建设与维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六次会议1997年11月27日至28日,在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6人。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出席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缺额1名。
  丽水市(县级)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29日至4月3日,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94名,列席人员9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99年2月25日至27日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90名,列席人员9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丽水市人民政府市长1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大会主席团提出罢免陈明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由于赞成罢免的票数少于法定票数没有通过。
  第三次会议1999年7月8日至9日,在城关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91名,列席人员101名。会议依法罢免了陈明通的丽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补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
  第四次会议2000年4月25日至27日,在丽水市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0名,列席人员14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丽水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丽水市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五次会议2000年12月5日至8日,在莲都区城关镇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9人,列席人员41人。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出席丽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2名,缺额2名。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莲都区2000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第六次会议2001年4月25日至28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89名,列席人员14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莲都区“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区人民法院院长1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
  第七次会议2002年3月27日至29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0名,列席人员17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莲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2003年4月15日至19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07名,列席人员15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莲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3日至5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06名,列席人员17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16日至18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05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会场(摄于2007年3月)
  名,列席人员17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区人民法院院长1名。
  第四次会议2005年11月27日至29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03人,列席人员46人。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丽水市第二届人代会代表61名。
  第五次会议2006年3月27日至29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03名,列席人员16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区人民政府区长1名。
  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次会议2007年3月7日至10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01名,列席人员14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2008年3月12日至14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8名,列席人员172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第三次会议2009年2月11日至14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5名,列席人员17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四次会议2010年3月9日至12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6名,列席人员17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补选区人民政府区长1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区检察院检察长1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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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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