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10月,县委总结区、社两级党委61个责任制试点经验,提出“无论实行何种责任制,都应宜统则统,宜包则包”,对搞“双包”到户的队强调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合同管理。至1981年11月,全县362个生产大队,2651个生产队,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队127个,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204个队,“双包”到户的2217个队。1982年1月后,联产责任制进一步发展,4月底全县有2658个生产队,建立各种联产责任制的队占全县生产队总数99.6%,其中实行“双包”责任制的占92%。至1984年,全县除大田联产责任制外,经特产、林、牧、副、渔以及农村经济其他领域,也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期普遍延长到15年以上。1985年,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农村经济联合体以及各类专业户迅速发展。是年,全县各类专业户14307户,占总农户数23.3%。区、乡、镇撤扩并1992年之前,丽水市实行县、区、乡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全市有5个区、2个市属镇、4个建制镇(其中1个民族镇)、29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大部分乡镇规模过小,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受到严重影响,管理层次增加,条块关系复杂,不利于基层政权建设。1992年5月4一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撤区扩镇并乡工作会议。5月8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撤区扩镇并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撤区扩镇并乡工作。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撤区扩镇并乡任务,丽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和研究具体方案。提出在认识与工作部署上要统一在省委的要求上,在具体工作指导上一定要从丽水的实际出发,“服”丽水的“水土”。在乡镇的设置上既要有利于加强政权建设,又要有利于“双便”——方便乡、镇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去乡、镇办事。5月11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撤区扩镇领导小组关于乡镇区划方案的汇报。5月14日,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又对乡镇区划方案提出了调整意见。最后决定拟设两个区划方案,上报省里审批。1992年5月25日,浙江省民政厅以浙民基字(1992)48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丽水市城郊、碧湖、雅溪、曳岭、丽云等5个区。丽水市原辖35个乡镇,扩镇并乡后调整为21个乡镇。
设立工业区1993年3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丽水经济开发区,位于丽水市城东,规划开发面积5.08平方千米。2000年,丽水撤地建市设区,原丽水经济开发区收归市政府直辖后,为解决莲都工业经济发展平台,加快产业集聚,莲都区委、区政府作出“工业兴区、工业强区"战略,将原丽水市南山工业小区更名为莲都工业区,设立天宁工业区,出台《莲都区扶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莲都区对引进投资项目中介人的奖励办法》《莲都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2004年,开始谋划和实施碧湖产业区块开发建设工作,2006年7月,正式启动建设,2006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莲都工业区与碧湖产业区块合并,更名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
至2010年12月,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现有规划面积2.8平方千米,已开发建设1.79平方千米。园区有入园企业72家,用地面积119.07公顷。已建成企业53家,用地面积79.6公顷。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4.1亿元。共有招商引资企业43家,其中碧湖产业区块35家,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额达16.6亿元,实际到位9.6亿多元。2010年,园区企业实现工业产值14.7亿元,实现税收5013万元。
完善二轮土地承包1998年7月,市委召开常委会,全面部署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除地区行署要求安置落实“国家重点工程——滩坑电站移民”的乡村暂缓实施外,其余乡村均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截至2008年底,莲都区18个乡镇,4个街道(不含水阁镇),344个村,有27个村因城市扩展,土地基本被征用,无需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应开展二轮土地承包有317个村2225个村民小组65780户,在1999年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和2004年完善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完成了214个村1475个村民小组41990户,承包耕地面积5600公顷;还有103个村750个村民小组23790户,由于滩坑电站移民安置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暂缓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已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村组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关档案集中农办统一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