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前,丽水县土地属封建土地所有制,大量的土地被地主阶级占有,广大贫雇农民却只有少数土地或没有土地。1950年2月,开展县域内农村的土地状况、阶级状况、租佃关系、经济状况、生产状况等调查。1950年3月,县委组织土改工作队,进驻碧湖区同心、九龙,开展土地改革工作试点工作。1950年12月3—4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部署全县土改工作。1950年12月,丽水县土改全面铺开。1951年12月,发证。整个土改过程分准备、划分阶级、土改行动、检查发证四个阶段。
全县(不包括城区)划为地主的有719户,3263人;半地主式富农222户,953人;富农588户,2818人:小土地出租者893户,1847人;中农7743户,32386人;贫农17980户,59323人;雇农1070户,1924人。全县共没收、征收土(耕)地5349.68公顷,没收耕牛647.5头,农具7958件,房屋4638间,粮食123324斤。土改完成后,全县人均土地从解放前的0.07公顷增加到0.09公顷,每人增加0.02公顷。其中:雇农人均由解放前的0.01公顷增加到0.13公顷,每人增加0.12公顷;贫农人均由解放前的0.03公顷增加到0.08公顷,每人增加0.06公顷;中农人均由解放前的0.07公顷增加到0.10公顷,每人增加0.03公顷。
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9月7日,丽水县委召开了人民公社试点会议。9月21-23日,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会议提出,广泛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依靠党的领导,依靠贫下中农的积极参与,尽快把人民公社办好。9月27日,丽水县第一个人民公社——城关人民公社宣告成立。城关人民公社包括原来的城关镇、丽东乡、水东乡、联城乡和银岭乡的两个农业社,共38个农业社、9个手工业社、83个合作商店、8个居委会,共12620户.48860人,其中农业户6474户、非农户6146户,耕地2173.67公顷、早地295.47公顷、山4815.13公顷。
至10月,全县建立城关、信孝、雅溪、英雄(曳岭)、碧湖、丽云和云和、梅源8个人民公社。至11月上半月,行政区域调整、组织建立和干部配备到位。公社下设生产大队,以乡为生产大队,以原行政村设生产小队。全县共设39个生产大队、365个生产队,参加人民公社的户数有65539户。人民公社内部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相互结合。11月5日,中共丽水县委办公室全文转发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对所有制、收入分配、消费劳动、集体福利、教育和科学研究、政社合一等分别作了明确规定。
反右派斗争丽水县的反右派斗争,始于1957年7月。县委根据省地委的统一部署,在水阁乡进行反右派斗争试点。7月22日,中共丽水县委批转水阁乡党总支“关于贯彻县党代会精神,开展反右派斗争,保卫社会主义,争取农民大丰收的初步总结”。8月29日,县委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到会干部1400多人,会议的中心内容是传达贯彻省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整顿干部队伍,部署工作任务。12月23日,县委书记张介青向机关干部作了整改和大鸣大放动员报告。县机关进入了三个月的整风学习和反右斗争阶段。经过140多场的说“理”斗争,提出一批“右派分子”和“右派集团”名单。在反右派斗争中,全县共列入审查范围的干部总数1583人,正式确立的审查对象389人,占干部总数的23.94%,实际划为“右派”人数有109人。在此期间,丽水还出现了震惊全县的《岩泉》刊物事件,县委领导把一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普通文艺刊物说成是资产阶级“右派”向党进攻的武器,当作反动刊物,进行批判。10余名编辑、作者被划为“右派”。1978年11月,县委发文予以平反。
“文化大革命”1966年5月25日,中共浙江省委派人到丽水向地委委员和各县县委书记传达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丽水县委先后于6月30日、7月5日、7月110,8月3日召开常委会,组织学习《五•一六通知》和报刊上的有关文章,成立中共丽水县委“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全县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正常经济秩序遭受严重破坏,工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7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仅8577万元,与1965年相比,经济增速只达5.41%。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丽水县与全国、全省一样,掀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和讨论热潮。学习讨论首先从县委、县政府班子和县机关干部中展开,举办了10余期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统一的基础上,举办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参加的学习班进行学习讨论。全县共举办各类骨干学习班325期。为了把真理标准讨论引向深入,同年6月,县委发文,要求组织区、社(乡)政工干部、人武干部、公安员、宣传员、团委书记、妇女主任、大队(村)党支部书记等区、乡、村干部,组成宣讲小组,深入社队(村)宣讲真理标准大讨论,受训人数达6100人。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是“文化大革命”后的第一次思想大解放,无论在思想上、理论上、政治上乃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深远影响。通过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从根本上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冲破了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束缚,为丽水全县经济、社会生活的全面恢复、发展并取得新成就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第二节经济建设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10月,县委总结区、社两级党委61个责任制试点经验,提出“无论实行何种责任制,都应宜统则统,宜包则包”,对搞“双包”到户的队强调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合同管理。至1981年11月,全县362个生产大队,2651个生产队,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队127个,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204个队,“双包”到户的2217个队。1982年1月后,联产责任制进一步发展,4月底全县有2658个生产队,建立各种联产责任制的队占全县生产队总数99.6%,其中实行“双包”责任制的占92%。至1984年,全县除大田联产责任制外,经特产、林、牧、副、渔以及农村经济其他领域,也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期普遍延长到15年以上。1985年,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农村经济联合体以及各类专业户迅速发展。是年,全县各类专业户14307户,占总农户数23.3%。区、乡、镇撤扩并1992年之前,丽水市实行县、区、乡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全市有5个区、2个市属镇、4个建制镇(其中1个民族镇)、29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大部分乡镇规模过小,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受到严重影响,管理层次增加,条块关系复杂,不利于基层政权建设。1992年5月4一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撤区扩镇并乡工作会议。5月8日,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撤区扩镇并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撤区扩镇并乡工作。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撤区扩镇并乡任务,丽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和研究具体方案。提出在认识与工作部署上要统一在省委的要求上,在具体工作指导上一定要从丽水的实际出发,“服”丽水的“水土”。在乡镇的设置上既要有利于加强政权建设,又要有利于“双便”——方便乡、镇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去乡、镇办事。5月11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撤区扩镇领导小组关于乡镇区划方案的汇报。5月14日,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又对乡镇区划方案提出了调整意见。最后决定拟设两个区划方案,上报省里审批。1992年5月25日,浙江省民政厅以浙民基字(1992)48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丽水市城郊、碧湖、雅溪、曳岭、丽云等5个区。丽水市原辖35个乡镇,扩镇并乡后调整为21个乡镇。
设立工业区1993年3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丽水经济开发区,位于丽水市城东,规划开发面积5.08平方千米。2000年,丽水撤地建市设区,原丽水经济开发区收归市政府直辖后,为解决莲都工业经济发展平台,加快产业集聚,莲都区委、区政府作出“工业兴区、工业强区"战略,将原丽水市南山工业小区更名为莲都工业区,设立天宁工业区,出台《莲都区扶持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莲都区对引进投资项目中介人的奖励办法》《莲都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2004年,开始谋划和实施碧湖产业区块开发建设工作,2006年7月,正式启动建设,2006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莲都工业区与碧湖产业区块合并,更名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
至2010年12月,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现有规划面积2.8平方千米,已开发建设1.79平方千米。园区有入园企业72家,用地面积119.07公顷。已建成企业53家,用地面积79.6公顷。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4.1亿元。共有招商引资企业43家,其中碧湖产业区块35家,招商引资企业投资额达16.6亿元,实际到位9.6亿多元。2010年,园区企业实现工业产值14.7亿元,实现税收5013万元。
完善二轮土地承包1998年7月,市委召开常委会,全面部署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除地区行署要求安置落实“国家重点工程——滩坑电站移民”的乡村暂缓实施外,其余乡村均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截至2008年底,莲都区18个乡镇,4个街道(不含水阁镇),344个村,有27个村因城市扩展,土地基本被征用,无需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应开展二轮土地承包有317个村2225个村民小组65780户,在1999年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和2004年完善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完成了214个村1475个村民小组41990户,承包耕地面积5600公顷;还有103个村750个村民小组23790户,由于滩坑电站移民安置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暂缓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已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村组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关档案集中农办统一存放。第三节社会发展
打通梅山背丽阳门至大水门由于要穿丽阳门、过梅山,越华祠岭,还要绕道府前、三坊口,整条中山街高低不平,弯弯曲曲,交通不畅,严重阻滞城乡交流,经济繁荣。群众要求加强城镇交通建设,改变城镇面貌的呼声日益高涨。经过前期准备,1977年5月,丽水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实施“打通梅山背,直通大水门”工程,提出“拆除丽阳门,削平华祠岭,打通梅山背,直通大水门”的奋斗口号,并召开县镇干部大会,动员大家齐心协力,建设城镇,充分发动群众,发扬愚公移山精神,抽调千名民工,调派上百辆手拉车日夜奋战,边挖边拉,共投入65万元搬运土石方5.93万立方。1977年春节前,实现了拆除丽阳门,削平华祠岭,打通梅山背的奋斗目标,开辟出一条30多米宽的梅山通道。从此,梅山变通途,丽阳门直通大水门,不必再绕道府前、三坊口。
好溪围堰1977年7月,丽水县委决定动工好溪围堰工程,并决定由县委常委黄献进专门抓这项工程,并成立工程指挥部,全县除碧湖区要做新治河排涝工程,雅溪区要继续完成雅二电站工程,联城乡要做太平港工程外,调动了丽阳、水东、水阁、富岭、双黄、黄村、龙江、联合、港和、北埠、双港、朱村、峰源、郑地、苏港、崇义、丽新、永丰、巨溪等19个公社和城关镇共20个乡镇,动员民工25600人,会战于好溪两岸。好溪围堰工程1977年9月至1978年6月第一期工程共投工263.95万工,投资102.66万元,完成防洪大提7260米。1978年冬至1979年春,完成防洪大堤4270米,投工12万工修31条引水渠道4450米,投工213.5万工;溪滩造田4.67公顷,投工7.5万工;平整土地10公顷,投工1.5万工。整个好溪围堰工程按计划如期完工。
雅溪一级电站建设由于桃山火力发电站每日要燃煤60至70吨,煤的供应困难,经常出现停电,用电十分紧张,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居民生活。1967年,丽水县委、县政府根据丽水资源的实际,向省里报告,要求开发雅溪流域水力资源。1968年5月,浙江省地质部门开始对雅一电站工程地质勘探,经反复论证,提出电站定点开发方案,1969年4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国家基建计划。
雅一电站位于瓯江支流小安溪上游大公圩村对岸,离县城36千米,拦河坝在石蒙圩村上游一千米处,大坝与厂房相距2.5千米,库区集雨面积为184平方千米。拦河大坝为变圆心半径砼双曲混凝土埋石拱坝,坝高75米,坝顶弧长248米,坝底宽25.9米,坝顶宽3.5米,坝顶溢流宽60米。二道坝高为16米,坝顶弧长79.6米,压力输水隧洞长1824米,衬砌后洞径为2.5—3.5米,调压井高57.4米,发电最高水头为87米,装机容量为4X1600千瓦,年平均发电量在2000万千瓦时以上。1969年7月,县委决定成立雅一电站工程指挥部,开始修公路、架桥梁、建工棚、建简易宿舍、伙房、仓库、调配干部、抽调技术人员,拉开了建设工程的序幕。1970年9月,县委又作出决定成立雅一电站工程革命委员会,王经文任主任,舒有龙、袁均惠任副主任,革委会下设办公室、政工组、保卫组、后勤组、调度组、施工组、采购组、木(竹)工组、民工营、移民办公室、砂石料厂等。因地处山村野岭,交通不便,又设医务室、粮站、供销社、邮电所、饮食服务店等相应服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县委先后从全县区、镇、乡及航运部门抽调了1500人组成民工营,1970年10月动工清基,10月下旬省水电四处工程队进工地开始全面施工建设。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工地时而缺少“三材”(钢、木、水泥),长时停工待料,影响了工程的进度,直到1979年12月底才完工,头尾耗费了11年的时间。
修编城市总体规划1983年1月,丽水县政府第一次编制丽水县城总体规划。1987年, 修改制定了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1986—2000年,人口规划:远期(2020年)15万人,城市规划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12.3平方千米。1996年,丽水市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1996—2010年,人口规模:远期(2010年)23万人,城市规模:远期 (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18.58平方千米。2000年10月,丽水市政府组织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2000—2020年,人口规模:远期(2020年)33万人,城市规模: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32.5平方千米。2004年8月,丽水市政府组织第五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2004—2020年,人口规模:远期(2020年)58万人,城市规模: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62.94平方千米。城市性质:长三角西南翼地区山水人居和生态旅游城市,特色制造业基础和浙西南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丽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总面积1.73万平方千米,包括一区、一市、七县,即市区(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绪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县。第二个层次是丽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莲都区)行政范围,总面积1502.1平方千米。第三个层次是城市总体规划范围,规划范周总面积372.7平方千米,包括岩泉、紫金、万象道、白云、水阁等五个街道及联城镇、富岭乡。
古堰画乡景区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的城市形象定位,莲都区委、区政府于2005年4月启动“古堰画乡”景区项目建设。“古堰画乡”景区遵循原生态保护性开发原则、建筑风格与自然风貌相协调原则、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原则,逐步推进写生基地、“古堰画乡”艺术学校、画廊步行一条街、画家村、行画生产基地、艺术展览馆、生态休闲度假中心、景观住宅和农民公寓等八大项目建设。2008年10月1日,莲都区政府在大港镇香樟广场举行古堰画乡旅游启动仪式,国庆期间古堰画乡接待旅游首次突破5万人次。2009年,“古堰画乡”景区获“浙江省文化产业建设示范点”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