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纠风治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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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0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纠风治乱
分类号: D261.3
页数: 3
页码: 716
摘要: 1990年至2010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纠正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专项清理乡镇财务财产,开展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无偿占有企业钱物专项清理,进行村级集体资产清查和财务清理工作。建立村账乡管、村级财务公开等制度,村级财务公开率达93%。全面落实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收存制式服装4套、着装制式标志213套。
关键词: 党风整治 纠风治乱

内容

1990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纠正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自查上报95万,清查15.16万。1991年,开展村级财务整顿和抽查验收。清理收回8348户欠款298.44万元,767笔债务207.15万元。对318项非营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取消35项。撤销各类检查站7个。16名党政干部因“三违”建私房受处理。1993年,继续治理乱收费。取消14个重点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4个,纠正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项目5个。1994年,对3批59人公费变相出国(境)旅游进行清理。收缴“三费”10.153万元。开展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无偿占有企业钱物专项清理,清退摩托车2辆、BP机10只、电话机3部、各类资金2.78万元。完成全市57家经济实体脱转工作。1995年,清理军警车牌照和车辆警报装置。拆除不合规警报设备18辆次。开展全市预算外资金专项清理。清理出“小金库”297.6万元。组织部署电力、卫生系统行风评议工作。1996年,专项清理乡镇财务财产。追缴违纪款60余万元、大哥大6只,发现经济问题17起。组织开展公安、财税、工商等部门为重点的行风评议活动。1997年,进行村级集体资产清查和财务清理工作。查出应兑现金额529.48万元、违纪金额5.9万元,并在全市推广实行村财乡管。清理违反住房规定对象69户,清退42户,计1955.27平方米,9户补交房款共计20.14万元。开展金融、建设、教育、交通等部门行风评议工作。1998年,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制度公开。取消不合理涉农负担项目8个,减轻农民负担50万元。清理取消涉企收费、集资、摊派60项425万元。降低收费4项40.96万元。清退违纪押金54.6万元。1999年,通过整顿电价和取消5个涉农收费项目,减轻农民负担440万元。取消涉企收费项目7个,减轻企业负担369万元。受理投诉42件,全部按时办理。全市62个直属部门有51个推行政务公开、53个推行财务公开,119个基层站所、院校全部推行政务公开,8个企业推行厂务公开。
  2000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150万元。取消涉企不合理收费10项,减轻企业负担139.2万元。以查处谢文龙案为重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建立村账乡管、村级财务公开等制度,村级财务公开率达93%。2001年,对药品实行行业管理、定点采购、公开定价,取缔非法药品生产、经营户48个,查处假劣药品价值2.7万元,降低药价总额2.86万元。2002年,巩固农民减负和企业减负成果,取消不合理收费1014.6万元。全区64个行政事业预算拨款单位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644名干部参加违反住房规定专项自查。2003年,326个村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占总村数的94%。开展公路执法部门民主行风评议活动,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
  2008年7月,在中山街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轰动
  2010年10月,“百姓热线”进大港头现场接受效能投诉4家“非公”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2004年,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区18个乡镇和4个街道全部进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284万元,让利患者45万元。对全区18个乡镇和36所农村中小学实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全面落实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收存制式服装4套、着装制式标志213套。2005年,完善“乡财区管”体制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实行“城中村”财务集中委托代理。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56万元。开展广电系统行风评议工作。2006年,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开展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33万元。组织医疗行业民主测评和“行风热线”工作。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件,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2007年,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使农民得到实惠3563.73万元。2008年,出台《莲都区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莲都区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是年有107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了“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和卫生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查处坑农害农案件、商业贿赂案件29件次。2009年,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低保专项执法检查。清理不符合对象1393户、2279人,完善了《莲都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该做法被全省推广。成功进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试点。是年,开展单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治理,清理违规资金300万元。是年,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派出检查组30个清理违规经费80余万元。2010年,将“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拓展到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业。全年,共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81.6万元。
  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摄于2013年7月)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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