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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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监察机构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711
摘要: 1950年5月至2010年12月底,中共丽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有专职工作人员,后配书记、副书记。莲都区有纪检组(纪委、纪工委)54个,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69人。莲都区党政机关进行改革时对纪检组织也进行了调整,建立、撤销、合并,并对政府直属局建立纪律检查组,配备了纪检组长。区委对大多数局党委改为局党组的同时,许多局纪委也改为局纪检组。此后,纪检组织随机构的调整而调整。
关键词: 纪律检查 监察机构

内容

机构沿革1950年5月建中共丽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有专职工作人员,后配书记、副书记。1956年5月,中共丽水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监察委员会,有委员11名,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58年8月,选举产生第二届监察委员会,设常委会,由5人组成。1962年10月,选举产生第三届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监察委员会停止工作。第四次党代表大会,未设立纪律检查机构。1979年10月,选举产生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隶属丽水县委,有委员9名,设书记、副书记。六至十二届均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12月,县委纪委升格为县纪律检査委员会,并从县委工作机构中脱出。1986年4月,丽水撤县改市,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丽水市监察局成立于1988年5月。1993年4月,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丽水市监察局合署办公。2000年7月,丽水撤市(县级)改为莲都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1—2000年中共莲都区(丽水县、市)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历任书记一览
  表17—3—1续表17-3-1
  基层组织1984年,中共丽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丽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各级党委确定一名干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90年10月,开始在区、乡、镇和县机关各部门单位、党委企业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配备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干部,至1993年11月止,全县40个区、乡、镇全部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县机关18个部门单位和10个党委企业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丽水市(县级)改为莲都区后,各街道也配备了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01年8月,莲都区党政机关进行改革时对纪检组织也进行了调整,建立、撤销、合并,并对政府直属局建立纪律检查组,配备了纪检组长。2003年6月,区委对大多数局党委改为局党组的同时,许多局纪委也改为局纪检组。此后,纪检组织随机构的调整而调整。
  2010年12月底,莲都区有纪检组(纪委、纪工委)54个,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69人。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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