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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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3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作机构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3
页码: 709
摘要: 中共丽水县委设立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城镇工作部、财政贸易部、供销手工业部。,丽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四大工作机构,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取代了县委、县人委及其工作机构的职能。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工作机构

内容

抗战前期省委机关厦河村旧址,省委书记刘英曾在此领导抗日救亡运动(摄于1988年)
  1949年7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1950年5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9月,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1951年12月,中共丽水县委撤销民运部。1952年5月,中共丽水县委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10月,设县学。
  1952年11月,中共丽水县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同月,中共丽水中心县委设立城镇工作部。1953年1月,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设立财政委员会。4月,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
  1953年6月,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员会。下半年,县学改为县委干校。1954年4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财政贸易部、供销手工业部。6月,撤销城镇工作部。9月,设立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12月,设立工业部。1955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将县委秘书处改为县委办公室。4月,撤销财政委员会,设立县机关《丽水报》社。1956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文教部。5月,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9月,撤销供销手工业部,将工业部改为工业交通工作部。10月,设立县机关党委。1957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改称农业生产合作部。1958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将文教部并入宣传部。9月1日,《丽水报》改为《丽水日报》。1959年2月,中共丽水县委将农业生产合作部改为农村工作部。3月,设立政治研究室。同年,设立县委档案馆。1960年1月,县委干校改为县委党校。1961年1月,中共丽水县委撤销统一战线工作部。2月,设立中共丽水县委、丽水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
  同月15日,《丽水日报》停刊。8月,将政治研究室改称政治调研室。1962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撤销农村工作部、财政贸易部、工业交通工作部。4月,恢复城镇工作部。9月,恢复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治调研室并入县委办公室。1963年4月,中共丽水县委将统一战线工作部并入宣传部,在宣传部挂牌。7月,设立农村工作办公室。1965年6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工业交通政治部、财贸政治部,撤销城镇工作部。
  1966年5月,中共中央下达《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后,全县开展“文化大革命”,群众组织林立,派性严重, 各级领导干部普遍遭受批斗,党政机关受冲击,党组织无法正常活动。1968年8月,丽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四大工作机构,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取代了县委、县人委及其工作机构的职能。
  1969年,中共九大会议以后,建立丽水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开始逐步恢复党组织。1970年11月,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72年12月,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党校。1977年5月,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县机关党委。1978年4月,重建中共丽水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1979年10月,恢复(选举产生)中共丽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4月,设立县档案科,与档案馆合署。8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地方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1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政法委员会。1983年12月,中共丽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为副县级党的组织机构)。1984年1月,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农村工作部,成立丽水县老干部管理局(政府序列)。3月,中共丽水县委、丽水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改称中共丽水县委、丽水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副科级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序列改属县委办公室序列;设立丽水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12月,县老干部管理局改属党的工作机构,称中共丽水县委老干部局。1985年12月,中共丽水县地方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县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6年2月,中共丽水县委农村工作部与新增的丽水县农业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
  1986年4月,中共丽水县委工作机构改称中共丽水市委工作机构。8月,撤销县委档案科,设立市档案局,归政府序列。1987年7月,中共丽水市委设立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与丽水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合署)。1988年7月,中共丽水市委撤销农村工作部。8月,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市委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6月,中共丽水市委政法领导小组改为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1991年11月,中共丽水市委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1993年7月,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与丽水市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与丽水市文化局合署办公。1995年6月,设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列入政府机构序列。1996年8月,中共丽水市委对台工作小组办公室(丽水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合署)在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牌。11月,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与丽水市人事劳动局分开办公,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与丽水市文化局分开办公,中共丽水市委党史研究室与丽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合并为丽水市史志办公室(正科事业单位),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改称为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中共丽水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增挂丽水市保密局的牌子。1997年7月,丽水市信访局、丽水市保密局改为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对外挂丽水市信访局、丽水市保密办(局)的牌子。8月,中共丽水市机关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丽水市委老干部局归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管理。1999年4月,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与丽水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2000年7月18日,中共丽水市委工作机构改称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工作机构。2001年8月,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开单独办公;丽水市莲都区信访局改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管理的副科级机构;丽水市莲都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管理。9月,设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处理邪教“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并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在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挂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在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牌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改为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四者)合署办公;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2002年6月,设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策研究室,在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挂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策研究室牌子。2003年11月,中共莲都区委处理邪教“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共莲都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2006年12月,设立中共莲都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组织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8年6月,设立中共莲都区对外宣传办公室,为中共莲都区委宣传部内设机构。同月,中共莲都区委党校开始与莲都区行政学校合署办公。2009年11月,在中共莲都区委办公室增挂莲都区密码管理局的牌子。同月,中共莲都区委办公室内设的“机要科”更名为“中共莲都区委机要局”,仍为中共莲都区委办公室内设机构。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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