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共莲都(丽水)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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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29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共莲都(丽水)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1.227.55
页数: 13
页码: 703
摘要: 在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政治部工作的中共党员张新锦随军到浙。宣平县南乡(今曳岭一带)青帮首领郑和斋在柳城经中共宣平县委书记曾志达、委员陈俊介绍加入共产党。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师长粟裕、政委刘英率领下,到浙西南地区开辟游击根据地。省城杭州沦陷,浙江省建设厅、教育厅等迁至丽水,丽水成为浙江抗战的后方。由于丽水的中共组织相当薄弱,没有基层组织。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师长粟裕、政委刘英率领下,到浙西南地区开辟游击根据地。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莲都区

内容

1927年3月,在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政治部工作的中共党员张新锦随军到浙。同月,张新锦受中共杭州地委指派,以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处州政治监察员的身份来丽水秘密开展党的活动。在丽水筹建国民党县党部的同时,秘密介绍省立第十一中学事务管理员王建明和省立第十一中学学生温麟、潘涯、项坚4人加入中国共产党。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丽水形势日趋紧张,张新锦在丽水来不及建立党组织,被迫于5月17日离开丽水。
  1927年10月,宣平县南乡(今曳岭一带)青帮首领郑和斋在柳城经中共宣平县委书记曾志达、委员陈俊介绍加入共产党。1928年春,陈俊以国民党宣平县党部执委兼农工部长的公开身份到南乡,与郑和斋共商创建南乡党的基层组织。5月,在新屋村建立中共南乡区委,郑和斋为区委书记。下设新屋、老竹、马村3个党支部。之后,南乡党组织又发展了一批党员,共有30多名党员。同年秋季,宣平进行10多次小规模的武装暴动,引起国民党宣平县政府的恐慌,并组织力量清剿。12月,由于国民党省防军的残酷镇压及叛徒出卖,区委及党支部负责人遭国民党通缉,许多党员被捕,党组织遭破坏。区委书记郑和斋被捕,于1930年8月27日被枪杀于杭州陆军监狱。
  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师长粟裕、政委刘英率领下,到浙西南地区开辟游击根据地。6月,中共党员、红军战士汪陈俊受党组织指派回家乡宣平县梁村乡麻铺村(今属老竹镇)开展党的工作。在麻铺村发展中共党员8名,并建立中共麻铺村支部委员会,书记汪陈俊。党支部下设麻铺、梁村、破桥、弄里4个党小组。同时,建立麻铺红军游击大队。9月,遭国民党镇压,6名党员被捕,汪陈俊、邹平阳被杀害,党组织和红军游击大队遭敌破坏。
  1936年春,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第一纵队范连辉(刘彪)中队在峰源乡蔡坑、小岭根、赛坑、下园、库坑、黄坑等村一带活动,发展了一批党员。当年5月和7月,先后建立中共蔡坑支部和中共小岭根支部。同年8月,建立中共丽(水)青(田)云(和)县委员会(1937年9月消失)。
  1937年12月底,省城杭州沦陷,浙江省建设厅、教育厅等迁至丽水,丽水成为浙江抗战的后方。由于丽水的中共组织相当薄弱,没有基层组织。是年底,中共浙南特别工作委员会成员随省建设厅到丽水(驻丽水燧昌火柴公司北郭桥仓库),以“浙江同乡回乡服务团”名义开展党的活动。此时,中共中央东南分局、长江局、中共上海地下党组织及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新四军南昌办事处派党员到丽水活动,发展党组织。
  1938年4月,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书记刘英指派张贵卿到丽水,领导丽水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工作。同月,蒋治、周源也受组织的派遣到丽水,形成张贵卿、周源、蒋治3人为主的党的领导核心,开展丽水县党组织的初创工作。5月,中共浙江临时省委决定,将中共浙西南特委改为中共处属特委,撤销中共浙南特别工作委员会,其所属党组织归属中共处属特委;撤销中共浙东南特委,建立中共青(田)景(宁)丽(水)中心县委员会。中共处属特委成立之后,同月成立中共丽水县委员会。
  中共丽青云县委员会(1936.8—1937.9)
  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师长粟裕、政委刘英率领下,到浙西南地区开辟游击根据地。1936年8月,建立中共丽(水)青(田)云(和)县委员会,书记黄宗烈。活动范围在峰源乡、郑地乡和青田县的北山及景宁县的大顺、新四、小顺乡等地为主,隶属中共浙东南特委。1937年9月,中共梅(岐)南(田)中心区委书记刘达云叛变,中共浙东南特委消失。随之,中共丽青云县委员会也消失。
  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38.5—1940.5)
  1938年5月,成立中共丽水县委员会,由周源、蒋治、丁兰(女)、穆一夫、丘昔光等人组成,周源任书记,中共丽水县委归中共处属特委领导。后增补的县委委员有曾涛、杨礼耕、杜永康(女)、费恺(女)、方奋、钱钟仪、肖车。县委工作机构有组织、宣传、青年、农民、妇女、职工6个部。
  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1938.5—1949.5)
  1938年5月,中共浙东南特委撤销,建立中共青(田)景(宁)丽(水)中心县委员会。县委书记陈昌会,活动范围在青田县的南田区、文成县的大峃、景宁县的梅岐、丽水和云和县的一部分地区,下辖梅岐、丽云、大峃、青泰4个区委。1939年2月,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书记陈昌会投匪叛变。5月,中共浙南特委决定将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改为中共青景丽县委员会,归中共浙南特委领导。县委书记(特派员)先后有郑竞成、赵传彬、曾绍文(负责人)、刘正发。1946年开始设常务委员,县委内设组织、宣传2个部。1949年3月底,县委下辖组织有梅岐、丽云、大峃、青泰、东坑(1942年春建立)、安仁(1949年2月建立)6个区委。4月18日,中共青景丽县委员会撤销,恢复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同时建立中共青田、景宁县委员会,受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指导,中心县委书记张金发。
  中共丽云区委员会中共丽云区委员会建于1938年5月,归属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区委驻地景宁新四。中共丽云区委员会活动范围在今莲都区的峰源乡和大港头镇的南部山区;景宁县的新四、小顺、大顺、陈村、渤海;青田县的北山、祯埠、祯旺、樟村等一带地区。1949年4月,中共丽云区委下属组织在青田县境内有30个党支部,在景宁县境内有1个党总支和64个党支部,在丽水县境内有1个党总支和12个党支部。
  中共峰源乡总支部委员会1949年1月,中共丽云区委派叶志玉在庞山村建立中共峰源乡总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丽云区委员会。下属组织有小岭根、庞山、木寮、新砀、夏庄、陈村、上垟、金坑、赛坑、蔡坑、库坑、横坑12个党支部。
  中共云和县委员会(1938.9—1949.5)
  1938年9月,中共云和县委派吕克仁在云和县云东乡、建国乡(今莲都区峰源乡与云和县、景宁县交界地区)开展党的活动。同月,建立中共张山支部委员会;10月,建立中共刘坑支部委员会;11月,建立中共新砀、毛山、高源小组。1941年9月、10月,国民党云和县自卫队进行“清乡”,中共组织受到破坏,中共毛山、高源小组先后遭破坏,停止活动。1943年,国民党云和县自卫队再次“清乡”,中共张山支部委员会和中共新砀小组遭敌破坏,停止活动。1947年,中共云和县委重建中共张山支部委员会。1949年3月,中共云和县委书记毛登森组建中共坑底寮支部委员会。5月,中共云和县委下属组织(今莲都区)有刘坑、张山、坑底寮3个党支部。
  中共宣平特别支部委员会、中共宣平县工作委员会(1939.7—1940.6)
  1939年7月,中共处属特委派共产党员汪金更以国民党宣平县曳岭经济实验区指导员的身份到曳岭区开展党的工作。同月,中共处属特委委员周源在曳岭区联成乡溪上村李家祠堂宣布成立中共宣平特别支部委员会,书记汪金更。驻地巨溪村。1940年3月,书记汪金更调离,中共处属特委派丘昔光接任。4月,中共宣平特别支部委员会改为中共宣平县工作委员会,驻地从巨溪迁至曳坑。同年6月,宣平县工委书记丘昔光在曳坑被捕后,其他成员转移,组织遭破坏。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1940.6—1941.1)
  1940年6月,建立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直属省委领导,中心县委书记傅振军。中心县委工作机构有组织、宣传、职工、农运4个部。中心县委下辖组织有丽水城区、太平、西区3个区委和中共青田县委员会、中共缙云县工作委员会。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撤销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恢复中共处属特委。
  中共丽水县特派员(1941.1—1947.2)
  1941年1月,中共处属特委贯彻“隐蔽精干”政策,实行单线领导。丽水县的太平、城区、西区的区委领导成员先后撤离,组织解体。丽水县党的工作由徐仲植、林艺圃负责。同年4月后,丽水党的工作重心由城镇转入农村。当年秋后,负责人改为特派员。1943年3月,丽水县党的工作由林艺圃全面负责。中共处属特委书记在丽水农村进行隐蔽活动。1944年冬,中共丽水县特派员林艺圃开始在北乡恢复和发展农村党组织。1945年5月,中共处属特委任命陈仿尧为中共丽水县特派员,到北乡接替林艺圃工作,恢复和整顿部分农村党组织,开展丽武宣边区党的工作。林艺圃主要负责丽青松边区党的工作。抗战胜利后,丽水的党组织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丽武宣边区党的工作以太平为中心,向武义、宣平、缙云边区农村发展;丽青松边区党的工作以碧湖为中心,向青田、松阳、云和边区农村发展。1946年冬,建立丽青松边区武工队。县特派员下设4个片特派员和3个片联络员。中共和合片特派员下辖滴水岩、皂树、南源、大路边、芦村、何金富、坑里、张山后8个党支部和鲍店、山头岗2个党小组;中共双溪、西溪片特派员下辖双溪、洪渡、西溪、雅里、金竹5个党支部和岗头、板染、梅树弄3个党小组;中共缙武边片特派员下辖岱后小组和雪峰、黄山2个党支部;中共东乡片特派员下辖杨弄、里佳源、桃花岭3个党支部和黄畈、吴山2个党小组;中共丽宣边片联络员下辖五石弄、后山坪、鸭班、供山、富山头5个党支部;中共白云山脚片联络员下辖丽阳坑、丽阳坑口、五宅底、陈寮4个党支部;中共胡椒坑畲族片联络员下辖胡椒坑、下林2个党支部和周弄党小组。
  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47.3—1949.3)
  1947年3月,中共处属特委为了加强对丽(水)、青(田)、松邙日)、宣(平)、武(义)、缙(云)边区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岱后重建中共丽水县委员会。由张之清、林艺圃共同负责(以张之清为主),县委其他成员有陈仿尧、张赛英、朱金宝。同年5月,中共丽水县委员会在北乡大姆山建立丽水县武装工作队,在丽武宣边区开展武装斗争,建立游击根据地。1949年3月上旬,中共丽水县委员会下属有太平、岩泉、江南、碧湖,宣平县曳岭、上坦、桃溪,武义县下杨、新宅,松阳县河间等10个区委和10支区武工队,太平区、曳岭区和崇义乡3个民主政府。
  中共丽宣工作委员会,中共处北县委员会(1949.3—1949.5)
  1949年3月16日,中共浙东临委路南特派员卜明在宣平县曳岭区老竹村宣布建立中共丽(水)宣(平)工作委员会,隶属路南特派员领导。张之清任工委书记兼丽水县长、政委,内设组织、宣传2个部。4月初,中共丽宣工作委员会改称为中共处北县委员会,丽水县人民政府改为处北县人民政府。同月12日,中共处北县委归中共处属特委领导。5月10日,丽水解放。11日,中共处北县委员会、处北县人民政府、浙南人民解放军第三支队第二大队及所属武工队进入丽水县城。中共处北县委下属组织有丽水县的太平、岩泉,宣平县曳岭桃溪、上坦及武义县的下杨、新宅共7个区委(区领导小组)及其下属组织。
  中共太平区委员会中共太平区委员会于1948年6月重建。中共太平区委活动范围在丽水北乡一带。区委下属组织有双溪、洪渡、岗头、西溪、雅里、金竹、板染、梅树弄、里东、上陈第一、上陈第二、小箬坑、五石弄、后山坪、鸭班、供山、莲房、大坑、箬坑、底坑、大铺坑、滴水岩、皂树、南源、大路边、芦村、何金富、坑里、张山后29个党支部和毛竹尖、长潭口、鲍店、山头岗4个党小组。
  中共岩泉区领导小组中共岩泉区领导小组于1948年12月建立。中共岩泉区领导小组活动范围在丽水城区、联城、双黄一带。区领导小组下属组织有杨弄、里佳源、黄畈、高青、老鸦矿、却金馆、雨伞岗、沈村、丽阳坑口、五宅底、陈寮、木后12个党支部和吴山1个党小组。
  中共曳岭区领导小组中共曳岭区领导小组于1948年7月建立。中共曳岭区领导小组活动范围在老竹、丽新、巨溪一带。区领导小组下属组织有老竹、畎岸、梁村、章记、楼根底、富山头、巨溪7个党支部和白水坑、双坑口2个党小组。
  中共松宣遂工作委员会(1949.3—1949.5)
  1949年3月15日,在松阳县板桥普惠堂,中共浙东临委路南特派员卜明、副特派员应飞宣布建立中共松(阳)宣(平)遂(昌)工作委员会。书记林艺圃。工委内设组织、宣传2个部。中共松宣遂工作委员会在松阳县靖居区板桥乡张山村召开地方干部会议,工委决定成立江南、碧湖2个区委,设河间、三都、靖居3个区特派员,以加强各区党政军组织的统一领导。4月12日,中共浙东临委指示卜明将工委组织移交中共处属特委领导。工委下属组织有松阳县的古市、三都、靖居、河间4个区特派员和丽水县的碧湖、江南2个区委。
  中共江南区委员会中共江南区委员会于1949年3月建立。中共江南区委活动范围在丽水县大港头、联合、龙江、富岭和青田县的章村、东山、祯旺乡一带。中共江南区委在丽水县有河边、北埠、大济、大坑、三平、鲤鱼头6个党支部。
  中共碧湖区委员会中共碧湖区委员会于1949年3月建立。中共碧湖区委活动范围在丽水县西乡一带。区委下属组织有南坑、高溪前桥、高溪后桥、章庄、大陈、大林7个党支部和中共樟塘、道士〓
  、下概头、上阁、下河〓
  5个党小组。
  莲都区解放前有关中共组织及主要领导人情况一览
  表17-1-1续表17-1-1
  说明:1937年7月后建立的县级以下中共组织及其领导人不列入本表
  莲都区解放前有关中共基层组织和党员情况一览
  表17-1-2续表17-1-2
  说明:县级以下中共组织,本表只列到“七七”事变以前建立的组织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5月10日,丽水解放。11日,中共处北县委、县政府、浙南人民解放军第三支队第二大队及所属武工队进入丽水县城。中共处北县委书记张之清奉中共处属特委命令,带领县委委员和地方武装人员进驻丽水县城开展工作。6月上旬,山东省渤海区干部纵队第四大队沾化中队随军抵达丽水。7月,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以随军南下干部为主,组建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52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将中共丽水县委员会改名为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1953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撤销中共丽水中心县委,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54年7月,县委内设常务委员会。至1956年5月,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均由省委任命。之后,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届中成员变动由省、市(地)委任免调整。1959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员会内设立书记处。1962年5月,撤销中共丽水县委员会书记处。1966年8月后,丽水县各地从机关到农村,掀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各种名目的群众组织纷纷成立,党政机关普遍遭受冲击,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党的组织无法正常活动,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8月4日,丽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县委。1969年,中共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之后,建立丽水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开展整党恢复活动。1970年11月,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86年4月2日,中共丽水县委员会改名为中共丽水市委员会。2000年7月18日,中共丽水市委员会改名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
  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49.7—1952.11)1949年7月,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以南下干
  部为主建立中共丽水县委员会,任许铁夫为县委书记,任刘冠军、张万祥、张赛英(女)为委员。10月,为加强剿匪、反霸工作领导,中共丽水地委代书记彭瑞林兼任中共丽水县委书记,任许铁夫为副书记,任刘冠军、张长安、张之清、张赛英(女)、柳林为委员。1950年6月,中共丽水地委代书记彭瑞林不兼任中共丽水县委书记,任许铁夫为县委书记,刘冠军、张长安为委员。8月,任屈立石为委员。11月,任孙荣为委员。1951年1月,任刘冠军为县委副书记, 袁长泽、赵文祥、赵荣和、王兰春为委员。4月,县委书记许铁夫调离。5月,免赵荣和委员职务。12月,免张长安、孙荣委员职务。1952年2月,崔云溪为委员,免王兰春委员职务。5月,免袁长泽、赵文祥委员职务。7月,免屈立石委员职务。9月,免崔云溪委员职务。
  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1952.11—1953.6)1952年11月20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将
  中共丽水县委员会改名为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并对县委班子成员作调整。中共丽水中心县委员会隶属温州地委,负责指导云和、景宁、龙泉、庆元4县的工作。任李文辉为中心县委书记,刘冠军为副书记,吴佩之为委员。12月,任刘波(女)、孙启鹏为委员。1953年1月,任周一平为委员。
  中共丽水县委员会(1953.6—1956.5)1953年6月,中共温州地委决定,撤销中共丽水
  中心县委员会,恢复中共丽水县委员会。任刘冠军为县委书记、刘波(女)为副书记,任吴佩之、缪春生、孙启鹏、慎伟生、周一平为委员。11月,吴佩之为第二书记,王家范、马汝明为委员;免慎伟生委员职务。1954年4月,任张维森、牛梦松、宗开三、张洪田为委员,免刘冠军县委书记职务。6月,免马汝明县委委员职务。1954年7月,中共丽水县委设立常委制,省委、地委同时调整公布中共丽水县委员会的班子成员。任吴佩之为县委书记和王家范、孙启鹏、刘波(女)、缪春生为常委。8月,任吴耀东为县委书记、缪春生为副书记、周一平为常委;免吴佩之县委书记职务。9月,任张维森为常委。10月,免刘波常委职务。11月,免孙启鹏常委职务。12月,任张维森为副书记。1955年1月,免王家范常委职务。3月,任张洪田为常委。7月,免缪春生副书记职务。1956年1月,任吕宝峰为常委。3月,免张洪田常委职务。
  中共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1956.5-1958.8)中共丽水县第一届委员会有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共26人。全会选举张介青、张维森、高乘骢、王家范、吕宝峰、高秉祥、周锡宪7人为常委。其中,张介青为书记,张维森、高乘骢、王家范、吕宝峰为副书记。1956年9月,任李银通为委员。1957年8月,任刘邦礼为委员。9月,免张维森副书记职务。1958年3月,免高秉祥常委职务。
  中共丽水县第二届委员会(1958.8.17—1962.12)中共丽水县第二届委员会由委员21人组成。全会选举张介青、高乘骢、王家范、吕宝峰、周锡宪、牛梦松、隋立楷7人为常委。其中,张介青为书记,高乘骢、王家范、吕宝峰为副书记。1959年1月,任周锡宪、牛梦松为副书记。3月,中共丽水县第二届委员会设立书记处,县委领导成员进行调整。任隋荣庆为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介青、崔方功、高乘骢、牛梦松、吕宝峰、周锡宪为书记,隋立楷为常委。5月,免吕宝峰县委书记处书记职务。6月,任张彦立为常委。11月,免张彦立常委职务。1960年2月,景宁县并入丽水县,组成新的中共丽水县委员会。委员会由31人组成。隋荣庆、张介青、毕松耜、崔方功、王继武、周锡宪、李树林、蔡康镒、马芳茗、相淇泉为常委。其中,隋荣庆为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介青、毕松耜、崔方功、王继武、周锡宪、李树林为县委书记处书记。1961年3月,中共丽水地委对中共丽水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作调整、充实。任梁如志为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隋荣庆、毕松耜、崔方功、王继武、周锡宪、李树林、王逢友、高长荣等为县委书记处书记,蔡康镒、马芳茗、相淇泉为县委常委。5月,任张巨祥为县委常委。9月,任解广恩为常委,免张巨祥常委职务。12月,免周锡宪县委书记处书记职务。1962年2月,免隋荣庆县委书记处书记职务。3月,免李树林、王逢友、高长荣县委书记处书记职务。4月,免蔡康镒、相淇泉常委职务。1962年5月,撤销中共丽水县委员会书记处,将县委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改为县委书记、副书记,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同时作调整。任梁如志为县委书记,毕松耜、崔方功、王继武为副书记,解广恩、马芳茗、郑炳湘、蒋元本为常委。
  中共丽水县第三届委员会(1962.12.27—1968.8)中共丽水县第三届委员会由25人组成。梁如志、崔方功、毕松耜、王继武、马芳茗、郑炳湘、蒋元本、解广恩、崔盈三等9人为常委。其中,梁如志为书记,崔方功、毕松耜、王继武为副书记。1966年4月,任王钦雷为副书记。1968年8月4日,丽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中共丽水县第三届委员会终止。
  中共丽水县核心小组(1969.6—1970.11)1969年6月14日,建立丽水县革命委员会党
  的核心领导小组。解广恩为组长,崔方功为副组长,蒋元本、李能银、郑炳湘为小组成员。1970年8月改名为中共丽水县核心小组。11月,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产生后,中共丽水县核心小组终止。
  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1970.11.16—1979.10)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由29人组成。解广恩、崔方功、李广新、蒋元本、蔡玉坤、郑炳湘、高文俊、鲍从礼为常委。其中,解广恩为委员会书记,崔方功、李广新为副书记。1971年10月,任蒋元本为副书记,免崔方功副书记职务。12月,任蔡玉坤为副书记。1973年3月,任周锡宪、王钦雷、马芳茗为常委。1974年2月,任黄德科为常委。1975年5月,免解广恩县委书记、蔡玉坤副书记、高文俊常委职务。1976年12月,免郑炳湘常委职务。1977年1月,任刘敬宗为县委书记。5月,任武有星、王钦雷为副书记,任黄献进为常委。9月,免李广新副书记职务。1978年4月,任蔡康镒为副书记,任蔡玉坤、支雪芳(女)为常委;免刘敬宗县委书记职务。5月,任霍在宝为县委书记。10月,任张德堂为常委,免周锡宪常委职务。1979年6月,任于成章为副书记,免蒋元本副书记职务。7月,免马芳茗常委职务。8月,免王钦雷副书记职务。
  中共丽水县第五届委员会(1979.10.10—1984.5)中共丽水县第五届委员会由35人组成。霍在宝、武有星、蔡康镒、于成章、蔡玉坤、张德堂、支雪芳(女)、徐仁俊、黄德科、黄献进、张月发为常委。其中,霍在宝为书记,武有星、蔡康镒、于成章为副书记。1980年4月,免张月发常委职务。6月,任命张德堂为副书记。1982年3月,任张殿举为常委。1983年11月,任命蒋樟树为常委,免蔡玉坤常委职务。1983年12月,中共丽水地委对中共丽水县委班子进行全面调整。任毛留荣为县委书记,张福新、樊宝兴为副书记,黄献进、蒋樟树、颜锦荣、梁斌、蓝仙翠(女,畲族)为常委。1984年4月,任李殿学为常委。
  中共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1984.5-1986.3)中共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有委员29人,候补委员3人,共32人。毛留荣、张福新、樊宝兴、黄献进、蒋樟树、李殿学、蓝仙翠(女,畲族)、颜锦荣、梁斌9人为常委,其中,毛留荣为书记,张福新、樊宝兴为副书记。1984年10月,免蒋樟树常委职务。1985年1月,任吴加茂为常委。4月,任梁斌为副书记。10月,任赵碧春为常委。11月,免颜锦荣常委职务。1986年4月,中共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更名为中共丽水市(县级)第六届委员会。中共丽水市第六届委员会(1986.4—1987.3)1986年4月,任徐嘉木为市委书记,张福
  新、樊宝兴为副书记,黄献进、李殿学、蓝仙翠(女,畲族)、赵碧春为常委;免毛留荣市委书记、吴加茂常委职务。10月,任金学明为常委。
  中共丽水市第七届委员会(1987.3-1990.3)中共丽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5人,共34人。徐嘉木、张福新、黄献进、樊宝兴、沈广尧、金学明、姜人敬、徐永武8人为常委。其中徐嘉木为书记,张福新、黄献进、樊宝兴为副书记。1988年9月,任张福新为市委书记,免徐嘉木市委书记职务。10月,任朱大鹏为副书记。1990年1月,任李殿学、夏宾身、单希甫、叶水法为常委。2月,免樊宝兴副书记、姜人敬常委职务。
  中共丽水市第八届委员会(1990.3—1993.3)中共丽水市第八届委员会有委员27人, 候补委员3人,共30人。张福新、朱大鹏、李殿学、陈增福、夏宾身、单希甫、叶水法、徐永武、金学明为常委。其中张福新为书记,朱大鹏、李殿学为副书记。1990年7月,免夏宾身常委职务。12月,任魏克禄为常委。1992年11月,任钟小毛(畲族)为市委书记、夏广廉为副书记,免张福新市委书记、朱大鹏副书记职务。12月,任杨援宁为副书记,免单希甫、魏克禄常委职务。1993年1月,免金学明常委职务。
  中共丽水市第九届委员会(1993.3—1998.3)中共丽水市第九届委员会有委员27人, 候补委员3人,共30人。钟小毛、夏广廉、杨援宁、陈增福、叶水法、徐永武、崔黎明、王振东、周业新为常委。其中,钟小毛为书记,夏广廉、杨援宁为副书记。1994年12月,任时养民为市委书记、季清芳(女)为常委,免钟小毛市委书记、崔黎明常委职务。1995年3月,任陈国锋为常委,免周业新常委职务。9月,免王振东市委常委职务。12月,任吴益由、郭树仁为常委,免叶水法常委职务。1996年1月,任季清芳为副书记,免去夏广廉市委副书记职务。3月,任魏连新、俞莉华(女)为常委,免陈增福、徐永武常委职务。4月,任庞军为常委。6月,任陈国锋为副书记。1997年5月,免杨援宁副书记职务。8月,任张成祖为市委书记,黄笑苹(女)为副书记,免时养民市委书记职务。10月,任陈学良、周伟东为常委,免魏连新常委职务。11月,任钭革非为常委,免俞莉华常委职务。
  中共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1998.3-2000.7)第十届委员会有委员25人,候补委员5人,共30人。张成祖、季清芳(女)、黄笑苹(女)、陈国锋、钭革非、陈学良、庞军、郭树仁、吴益由、周伟东为常委。其中,张成祖为书记,季清芳(女)、黄笑苹(女)、陈国锋为副书记。1998年10月,任汪帆为副书记、雷春茂(畲族)为常委,免季清芳(女)、陈国锋副书记职务。11月,任陈景飞为常委。1999年1月,任马为民为常委,免钭革非常委职务。8月,任周玉兴(下派)为常委。11月,免陈学良常委职务。2000年1月,任王平才为常委,免庞军常委职务。7月16日,中共丽水市第十届委员会更名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届委员会。2000年9月,任叶水源为常委,免王平才常委职务。10月,任杨延明为常委,免郭树仁常委职务。2001年3月,任吴益由为副书记、葛学斌和孙乐明为常委,免周伟东、雷春茂、陈景飞常委职务。5月,周玉兴返杭。10月,任任淑女(女)为常委。2002年12月,任葛学斌、项旭平、马为民、任淑女(女)为副书记,任邹培书、叶伯军、刘炳亮为常委,免黄笑苹(女)、汪帆、吴益由副书记职务。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2003.3—2006.12)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有委员25人,候补委员6人,共31人。张成祖、葛学斌、项旭平、马为民、任淑女(女)、叶水源、杨延明、孙乐明、邹培书、叶伯军、刘炳亮为常委。其中,张成祖为书记,葛学斌、项旭平、马为民、任淑女(女)为副书记。2003年7月,任陈瑞商为区委书记,免张成祖区委书记职务。2004年2月,任陈伟达为常委,免杨延明常委职务。5月,免孙乐明常委职务。9月,任王国荣为常委,免邹培书常委职务。2005年3月,任张继芳为常委。8月,任吴利明为常委,免叶水源常委职务。10月,任潘世敏为副书记,免马为民副书记职务。2006年2月,免葛学斌副书记职务。4月,免项旭平副书记职务。6月,任谷江南为常委。10月,任何敏为常委。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2006.12—2010.12)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有委员32人,候补委员6人,共38人。陈瑞商、任淑女(女)、潘世敏、陈伟达、谷江南、叶伯军、刘炳亮、王国荣、张继芳、吴利明、何敏为常委。其中,陈瑞商为书记,任淑女(女)、潘世敏为副书记。2007年3月,任甄荣泗为常委,免陈伟达常委职务。2008年12月,任杨秀清为常委,免何敏常委职务。2009年4月,任胡建仁为常委,免吴利明常委职务。8月,任杜兴林为常委、副书记,免任淑女(女)、潘世敏副书记职务。9月,任龚启贤为副书记。10月,任李忠伟为常委,任朱超模为常委;免叶伯军常委职务。2010年3月,免王国荣常委职务。4月,任刘志伟为常委。
  1949—2010年中共莲都区(丽水县、市)委历任书记、副书记一览表
  表17—1—3续表17-1-3
  注:1959年3月至1962年5月间,县委内设书记处。书记处内第一书记(即书记)、书记(即副书记)
  注:1986年4月,中共丽水县第六届委员会改为中共丽水市(县级)第六届委员会续表17-1-3
  注:2000年7月16日,中共丽水市(县级)第十届委员会改称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县级)第十届委员会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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