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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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29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分类号: TB496
页数: 4
页码: 687
摘要: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从1949年10月至2001年,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由劳动部门负责。2001年至2005年6月,由经贸部门负责,成立了二级局,人员4人。综合安全监管2005—2010年,相继出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规定》《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管安全”等制度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生产管理

内容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从1949年10月至2001年,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由劳动部门负责。2001年至2005年6月,由经贸部门负责,成立了二级局,人员4人。2005年7月,成立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矿山和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三个科室,行政编制9名。下属机构莲都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名。2007年,全区16个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牌子。2010年,安监局行政编制9名,工作人员7名。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有工作人员3名。全区乡镇街道共有专、兼职安监人员31人。监督全区共有生产经营单位11980家,其中从业人员7人以上57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2家、非煤矿山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11家的安全生产和经营。
  安全生产三项指标2005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2006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40%、14%、13%;2007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47%、33%、45%;2008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18%、25%、31%;2009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43.3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11%、33%、15.5%;2010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69万元,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0%、57%、65.5%。
  全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摄于2008年5月)
  行业安全生产管理2005—2010年,安监部门每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检査生产经营单位800余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252条,整改1252条,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86家。在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全区3家矿山企业和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通过了市级安全标准化验收,取得标准化企业称号。2007—2010年,我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综合安全监管2005—2010年,相继出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规定》《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管安全”等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创新完善《莲都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16个乡镇、街道和33个部门(单位)纳入考核对象,设置了示范奖、优秀奖、良好奖、特别奖等奖项;制定《莲都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抽查考核暂行办法》,对全区面上部署的工作任务实行动态月考的同时,抽查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面上考核和点上抽查各占50%,月考成绩上网公示,对事故发生单位和动态月考末三位的单位实行约谈和走访,与其主要领导沟通存在的问题和纠正的路径。2005年至2010年末,每年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査治理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区共排查隐患23020个,已整改22790个,整改率达99%以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共培训乡镇(街道)、部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51000余人次。2006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4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莲都区政府大楼(摄于2010年)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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