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质量技术监督与安全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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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288
颗粒名称: 第七章 质量技术监督与安全生产
分类号: F203
页数: 4
页码: 687
摘要: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经政府引导、部门督促、企业自身努力,截至2010年,全区共有58家企业获得75本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中,开展了以白酒、饮用水、油焖笋、味精、豆制品等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2007年,根据国务院部署,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关键词: 质量技术监督 安全生产

内容

机构设置2002年1月17日,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都区分局成立,是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编公务员5名.2007年10月,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莲都分队实行参公管理,在编人员3人。2010年11月,事业单位更名为“丽水工业园区质量技术监督所”,编制7人,在编2人。内设办公室、监督稽査科(加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牌子)、综合业务科(加挂质量科牌子)。根据市区职责分工,莲都区分局管辖16个乡镇(街道)和区属单位及以纳税为划分标准的区属企业。市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莲都区分局履行。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经政府引导、部门督促、企业自身努力,截至2010年,全区共有58家企业获得75本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企业获得3C认证,4家企业和梅峰茶叶、山水牌椪柑、不知牌内衣、飞雁羽绒制品等4个产品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称号,7家企业9个产品获得“丽水名牌产品”称号。2007年,飞雁羽绒被和不知牌内衣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并相继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称号,实现了莲都区工业产品国家免检和省级名牌零的突破。全区累计制、修订标准84个,通过省级农业标准推广实施项目验收7个。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中,开展了以白酒、饮用水、油焖笋、味精、豆制品等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白酒小作坊23家,93家豆腐作坊经当地政府确认保留了59家,34家豆腐作坊被停止生产销售。全区7家饮用水企业通过专项整治,在省、市、区三级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中,合格率明显提高。
  2010年6月25日,莲都区召开“十小”整规工作会议
  2007年,根据国务院部署,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00人次,共检查企业单位6243家次,取缔无证照企业131家,立案查处51起。全区7项整治任务、17个工作目标、9个100%的总目标全面完成。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2008—2010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在全区开展“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所谓“十小”即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网吧、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由于莲都区文广、交通没有行政执法职能,在“十小”整规工作中,莲都区主要负责8个行业,并积极配合市直部门做好音像小网吧、小客运的整治和规范。2008年,在老竹镇开展了综合试点工作,并被省考核验收组评为优秀等次。2009年,莲都全面推进“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为了指导各乡镇、街道平衡推进“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区“十小”办综合各部门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了乡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十步法”,将“十小”整规的“规定动作”概括为十个步骤,每一个步骤以简练文字提出要求,使干部、群众直观地了解“十小”整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2010年,“十小”行业经营点的整规覆盖面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9.5%;乡镇(街道)整规的完成率达到100%,辖区内“十小”行业规范率达到98%以上。建立健全了“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创建了碧湖、大港头两个“十小”行业示范乡镇和紫金路餐饮一条街、丽青路小食杂一条街两条示范商业街,莲都区“十小”整规工作顺利通过省、市政府的考核验收。
  到2010年,莲都区登记在册特种设备总计1319台,其中电梯711台,起重机240台,厂机40台,压力容器87台,锅炉139个。为了使这些特种设备安全运转,莲都区在强化培训的基础上,每年都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监控企业及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重拳岀击,整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2008年11月5日,莲都区政府在碧湖镇三丰液化气有限公司成功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演练。此次抢险救援演练,由质监分局总牵头策划,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参加,在丽水市范围属首次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大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从1949年10月至2001年,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由劳动部门负责。2001年至2005年6月,由经贸部门负责,成立了二级局,人员4人。2005年7月,成立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矿山和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三个科室,行政编制9名。下属机构莲都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名。2007年,全区16个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牌子。2010年,安监局行政编制9名,工作人员7名。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有工作人员3名。全区乡镇街道共有专、兼职安监人员31人。监督全区共有生产经营单位11980家,其中从业人员7人以上57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2家、非煤矿山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11家的安全生产和经营。
  安全生产三项指标2005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2006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40%、14%、13%;2007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47%、33%、45%;2008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18%、25%、31%;2009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43.3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11%、33%、15.5%;2010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69万元,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0%、57%、65.5%。
  全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摄于2008年5月)
  行业安全生产管理2005—2010年,安监部门每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检査生产经营单位800余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252条,整改1252条,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86家。在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全区3家矿山企业和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通过了市级安全标准化验收,取得标准化企业称号。2007—2010年,我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综合安全监管2005—2010年,相继出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规定》《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党管安全”等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创新完善《莲都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16个乡镇、街道和33个部门(单位)纳入考核对象,设置了示范奖、优秀奖、良好奖、特别奖等奖项;制定《莲都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抽查考核暂行办法》,对全区面上部署的工作任务实行动态月考的同时,抽查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面上考核和点上抽查各占50%,月考成绩上网公示,对事故发生单位和动态月考末三位的单位实行约谈和走访,与其主要领导沟通存在的问题和纠正的路径。2005年至2010年末,每年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査治理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区共排查隐患23020个,已整改22790个,整改率达99%以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共培训乡镇(街道)、部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51000余人次。2006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4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
  莲都区政府大楼(摄于2010年)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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