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27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7
页码: 661
摘要: 1989年底,个体工商户8001户,从业人员11746人,私营企业户71户,雇工人员1087人。至2010年,个体工商户8433户,注册资金27768万元,私营企业2979家,注册资金1689629万元。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企业

内容

1989年底,个体工商户8001户,从业人员11746人,私营企业户71户,雇工人员1087人。1990年12月,全市个体工商户达9430户,从业人员13504人,共办理新登记发照个体工商2961户,私营企业17户。1991年,办理企业变更登记155户,核准新办企业210家。1991年底,个体工商11192户,从业人员15900人。开展“五好经营户”竞赛活动,73户当选。1992年底,个体工商13068户,从业人员18848人。核准在册企业法人1209家,新核准登记注册企业法人245家。1993年11月,企业法人企业1648户,营业单位901户,从业人员51313人,个体工商户12288户,从业人员17521人。1994年5月底,个体工商11617户,从业人员16238人,在册登记私营企业277户,投资人554人,雇工3303人。1995年,个体工商户达12265户,从业人员12712人,私营企业412家,雇工4553人。1996年,共有个体工商15552户,从业人员21554人;私营企业638家,雇工26612人。1996年11月底,工商企业1965户,其中法人企业1196户。1998年12月底,有个体工商户15252户,从业人员21322人,注册资金13473万元,有私营企业588家,其中自然人公司299家,雇工6943人,注册资金31375万元,产值20729万元。有工商企业1507户,其中法人企业864户,注册资金45107万元。1999年底,共有工商企业1619户,注册资金49892万元。截至2000年11月,有个体工商18597户,从业人员26876人,注册资金20076万元。截至2001年11月,有个体工商19614户,从业人员28042人,注册资金20896万元,私营企业1593户,投资人4129人,雇工17533人,注册资本129580万元。2002年,共有实际个体工商户经营数3852户。2003年,个体工商户2061户,注册资金3541万元,私营企业970家,注册资金500944万元。2004年,个体工商户2380户,注册资金5221万元,私营企业1180家,注册资金582788万元。2005年,个体工商户2709户,注册资金6300万元,私营企业1374家,注册资金745575万元。2006年,个体工商户3147户,注册资金7443万元,私营企业1636,注册资金911447万元。2007年,个体工商户3876户,注册资金9050万元,私营企业1926家,注册资金1109608万元。2008年,个体工商户5100户,注册资金12998万元,私营企业2154家,注册资金1257904万元。2009年,个体工商户6586户,注册资金17671万元,私营企业2477家,注册资金1395729万元。2010年,个体工商户8433户,注册资金27768万元,私营企业2979家,注册资金1689629万元。
  第二节市场建设及培育
  1987—1989年,共投资350多万元,建成府前菜场、大洋路小商品市场、碧湖小商品市场、大港头菜场,建筑面积达14000多平方米,成交额逐年上升,1988年5997.3万元比1987年同期4722万元增加27%,1989年7881万元比1988年同期5997万元增长31.4%。
  1990年,集市贸易总额7588.7万元,5月,投资120万元的城西菜市场开业;投资20万元的雅溪农贸市场在11月破土动工;11月1日,总投资433.8万元由灯塔村、蔬菜公司和市工商局三家联办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开业。中山街小商品市场连续两年(1989—1990年)被国家工商局授予“全国文明集贸市场”称号。
  城西菜场重新开业(摄于2009年1月60)
  1991年8月3日,丽水金笔市场开业;7月19日,仙渡兔毛市场开业;6月1日,雅溪综合市场开业;9月25日,市郊农贸市场开业;10月1日,副食品批发市场开业;12月11日,碧湖生猪市场开业。1991年,集市贸易总额8770万元。截至1992年底,有各类市场38个,占地面积64121平方米,城关范围17个,农村21个,工商自办26个,联办3个,其他单位办9个。
  1993年,共有各类市场34家,占地面积72920平方米。其中,专业市场27家,综合市场7家,市场成交额18376万元。
  1994年4月8日,由市粮食局主办、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有店面220间的丽水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开业。
  1994年8月18日,府前菜市场扩建,自1994年8月22日起,搬迁到中东路和大洋路南端西侧作为临时过渡市场。
  1994年9月27日,投资45万元,占地3500平方米的曳岭综合市场开业。1994年5月18日,府前菜市场筹资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向全社会公开出售摊位使用权,共出售454个摊位, 筹资948万元。丽水市中山街工业小商品市场获省工商局命名为“规范化市场”。
  1995年,丽水市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府前菜市场成为首批成交额超亿元市场。
  1996年10月28日,由灯塔村主办的星火综合批发商城开业。1998年,有通过年检的市场26家,其中工商自办市场14家,部门主办市场12家,市场总建筑面积119853.65平方米。全年集贸市场商品总成交额188176万元。1999年4月30日,市场管办分离。6月8日,将府前菜市场一楼内属市工商局所有的108个摊位和二楼的914个的摊位和城西菜市场内摊位资产划转给本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由中心负责营运和保值增值。
  1997年,创星级市场试点工作展开,府前菜市场经省市工商局核定为二星级市场。
  2000年,全市各类市场196个,商品市场年成交额达91.53亿元,市场经营户达24595户。龙泉市南秦菜市场认定为二星级市场。
  2001年,丽水粮油副食品市场作为重点市场纳入当年制订《丽水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发展 “十五”规划》,实施“一场一策”制度,在用地、税费上给予优惠政策。
  2002年,丽水市灯塔小区菜场开业。2003年,政府出台《丽水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丽水市浙西南农贸城认定为三星级市场。
  2004年,被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的丽水市紫金菜市场改造项目完成。
  2005年,位于括苍路537号的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开业。同年,丽水市碧湖小商品市场开业。
  2006年,丽水市碧湖镇农贸中心市场开业。
  2007年,全区专业市场招商3个(汽车市场、建材市场、同泰装饰装潢材料市场),市区岩泉区块汽车市场(一期)第二批3家4S店挂牌出让,到2007年底,共有7家4S开业。岩泉区块建材市场由中宇创业联合控股公司中标,预计投资达2.5亿元。
  2008年,浙西南农贸城和市粮油批发市场启动改造。市工商局于9月底对城西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用时三个月完成市场整体改造。改造后市场从一层扩大到两层,建筑面积从1500平方米扩大到3262平方米,摊位数从47个增加到143个。
  2009年,浙西南农贸城重点市场共投资进行农产品配送中心冷链物流项目的改造提升。府前菜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完成改造。府前菜市场整体改造完成并于年底开业,市区汽车市场一期7家4S店开业,建材市场开工建设,汽车4S店二期和汽配机电市场开始以商招商。丽水城西菜市场认定为三星级市场。
  至2010年,丽水市区有商品交易市场20个,比上年增加5个。新增网上交易市场2个,有消费品市场17个,生产资料市场3个,全年成交额为808513.3万元,其中成交额超亿元市场3个。市场培育和改造提升工作步伐加快。府前农贸市场二期农改超工程完工,仓前市场改造筹备工作正式启动。市区专业市场建设全面推进,岩泉区汽车市场建设进展顺利,一期项目有7家汽车4S店建成开业,二期项目又有3家单位取得4S区块的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市场发展势头良好,新增丽水市绿谷购物网上交易市场、浙西南农贸城网上交易市场,利用两种业态拓展市场空间促进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有机结合。
  2010年莲都区成交额超亿元市场一览
  表16-4-1
  第三节合同商标广告管理
  合同1987—1989年,共调解、仲裁合同纠纷903件,办结案605件。协助38家企业追回拖欠货款68万元。共有67家企业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1990年,合同调解仲裁结案率首次突破1000件,达到1083件,解决争议金额15万多元。1991年,办结经济合同纠纷案件310件,合同鉴证356份,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700万元,为企业追回货款49万元。1992年,纳爱斯香皂和碧湖啤酒被评为省消费者满意商标。仲裁各类经济合同纠纷10件,争议金额17.86万元;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43份,金额867.28万元。
  1993年,共受理结案经济合同纠纷6起,为企业追回逾期款6.2万元。鉴证各类合同20份,金额1581.9万元。共有企业注册商标175只,国家新核准20只注册商标。共有广告经营单位30家,其中广告公司16家。
  1995年10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工商局发布《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工商系统开展对企业动产的抵押物登记管理,以防止重复抵押,保障抵押债权的实现。1995年10月25日,终止丽水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经济合同的行政仲裁转为社会仲裁。
  1996年3月,开展了企业动产和房产抵押登记工作。截至12月,已办理抵押登记1270件,主债权金额3.86亿元,抵押物价值5.25亿元。截至1998年6月,已办理抵押登记775件,抵押物价值1.34亿元,主债权金额0.92亿元;全局共鉴证经济合同742件,鉴证总金额1237.4万元。
  商标1997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截至1998年,企业有注册商标236只。
  1999年,共办理抵押登记2644件,抵押物价值4.03亿元,主债权金额3.04亿元;共鉴证经济合同1963件,鉴证总金额2416万元。1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0年,鉴证合同1842份,鉴证金额3383万元,抵押物登记463份,价值13945万元,主债权金额9997万元;合同争议调解50起,争议金额47.96万元。合同争议调解84件,争议额99.45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8份,抵押物价值19642万元;主债权金额6754万元,合同鉴证340份;鉴证金额434万元。
  2001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02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3年,3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3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04年,2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5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05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07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1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6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08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1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09年,2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3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5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
  2010年,全年监测各类形式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33776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613条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4件,罚没款13.26万元。市区新增注册商标153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16件,服务商标52件。2010年,1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件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7件商标被认定为丽水市著名商标。2010年,“富来森集团”获“浙江省商标境外注册十大示范企业”称号。同年,共查处商标违法18件,与上年同比增长63.63%,总计案值18.61万元,罚款金额11.73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4996件。
  广告管理进入2000年以后,全区广告行业蓬勃兴起,出现各种类型的广告,与此同时,行业内也出现了不少虚假违法的现象。为了让广告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助推工商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为主线,抓服务促发展,抓监督促规范,不断进化广告市场。2005年,全区在册广告经营单位128家,从业人员1689人,广告营业收入6630万元,税收618万元,其中,2005年度,新增经营单位30家。全区检测媒介广告16189条次,出具广告检测报告284期,责令停播停刊违法广告293条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35件,全区主要媒体广告信用指数平均分达95分,列全省之首。2010年,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逐步加大,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查处虚假违法广告14件,罚没款13.26万元。广告行业得以健康发展,全区在册广告经营单位167家,从业人员1767人,营业额10157万元,税收892万元。
  第四节经济检查
  1987—1989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2335件,罚没款265.6万元,其中千元以上大案473件。
  1989年,查处1406件,办结案1326件,结案率94.8%。
  1989年,查处走私鳗苗23.4千克,卷烟293476条,钢材161.7吨,有色金属176.7吨,粮食150吨,黄色录音带712盒。
  1990年,共查处投机违法和倒卖走私物品案件1438件,其中万元大案21起,上缴财政罚没款112.8万元。
  1991年,查处投机违法案件568件,罚没款200多万元,查处假冒卷烟3424条,进口旧服装342件,假酒4000多瓶。
  1993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11件,其中投机倒把案件48件,万元以上大案27起,罚没款214.85万元,查获主要物资有:卷烟224243条、鳗鱼苗2千克、黄色录影带12盒、假冒电视机170台等,捣毁制假窝点3个。
  1994年,査处各类违法经济案件74件,罚没款14.9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个。
  1996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64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46起,罚没款143万元。
  1998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59件,立案查处545件,即时处罚714起,万元以上案件29件,罚没款100.4万元。查处主要物资有:假冒名优酒、假冒卷烟、假冒电器、假冒金笔、笔套、假冒油漆、假冒蚊香、劣质酱油、劣质饮料、盗版VCD、黄金、白银等。
  1999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805起,罚没款84万元。
  2000年,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432件,立案902件,罚没款70万元。
  2001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19件,立案查处752件,罚没款55万元。举办市著名商标培育会(摄于2010年7月20日 )
  2002年,丽水市莲都工商分局体制改革后,管辖地域由城区为主全部转为农村,内设机构由原来6科2室变为2科2室,人员从原来的112人减少为43人,全年共查处案件233起,罚没款6.68万元。
  2010年,秉持“攻大奸戒小过”的执法理念,重点査办一批影响市场秩序和民生权益的大要案件。在“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 中,共査处食品违法案件75起,
  案值93.64万元,罚款25.67万元。同时,深化商业贿赂治理,健全与检察院、纪委、审计、公安等部门协作办案机制。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9起,罚没款26.69万元。强化上海世博标志保护工作。以上海世博特许商品、专用权、旅游社宣传世博广告用语为重点,市区查处侵犯世博标志专有权案件5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4起,罚没款4.5万元。联合开展“迎世博、禁传销”专项行动17次,捣毁传销窝点18个,打击遣散传销人员192人,参与传销人员由民政局救助站遣返原籍。
  第五节消费权益保护
  1990年,消协被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先进集体。
  1991年,消协建立了8个联络站,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49万元。
  1992年,受理投诉58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元。
  1994年,共受理投诉192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1995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9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1996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2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1998年2月20日,开通“96315”投诉、举报电话。已接受地区局传真电话416只,处理369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接受咨询电话101个。市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1999年,“96315”共受理举报投诉电话451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万元。市消协受理6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55万元。
  2000年,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电话542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万元。消费者协会共受理85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8.4万元。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协会于2000年9月由原丽水市消费者协会更名成立。
  2001年,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00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1万元。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办结16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2.3万元。
  2002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00元。
  2003年9月,经区编委核准《关于核定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协会编制的批复》([2003]4号文件)登记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
  2004年9月29日,莲都区政府牵头在丽水市工商局召开全区消费维权进农村现场会暨消费维权联络站成立大会。11-12月,莲都区18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相继发文公布了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点)及成员。
  2005年8月9日,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活动,经考核,认定2005年度莲都区第一批23家农村“准入单位”。9月30日,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经考核,认定第二批23家农村 “示范商店”。9月30日,经考核,认定第二批17家农村“准入单位”。
  2006年6月1日,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经考核,认定2006年度,莲都区第一批42家农村“示范商店”和5家“放心准入单位”。8月23日,认定第二批52家农村“放心示范商店” 和17家“放心准入单位”。
  2007年6月20日,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经考核,认定22家农村“放心示范商店”和31家“放心准入单位”。2007年4月,经莲都区人民政府、区编办批复,同意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协会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更名后的丽水市莲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2007年8月,召开莲都区消保委第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莲都区消保委委员会组成人员。
  2010年,“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受理消费者申诉670件,举报328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1万元,消费者满意率达100%。巩固完善12315基层组织网络,共建立基层维权服务站472个。全年共监测各类商品352批次,合格298批次,不合格53批次。其中:食品检测270批次,合格239批次,不合格31批次。查办各类检测案件3件,罚没款2万元。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在市区安装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软件企业端口56家,上传电子台账201717份。
  消费者权益日服务咨询活动(摄于2009年3月)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碧湖镇
相关地名
丽水市
相关地名
灯塔村
相关地名
浙江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