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1920020220001203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物业管理企业 |
分类号: | F293.347 |
页数: | 2 |
页码: | 571 |
摘要: | 1996年,灯塔小区、白云小区、永晖小区开始物业管理试点,主要为小区卫生保洁、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维护。2001年,市建设局对物业企业实施资质管理,市区首批8家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同时市建设局房管处负责对物业服务市场进行监管。2004年,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出台《关于丽水市建设局与莲都区建设(规划)分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分和人财物交接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物业管理职能由市下放到莲都区,市房管处物业职能划归莲都区建设分局管理。 |
关键词: | 房产经济 物业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