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资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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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资料
分类号: F304.255
页数: 3
页码: 561
摘要: 供销社农资经营由单位纯购销业务,转向综合经营服务。除搞好农资供应外,同时开展科技等系列化服务。1985年,国家实行粮棉油合同定购和“三挂钩”(粮食定购与供应评价化肥、柴油和预付定金挂钩)政策,对计划内国拨优质化肥(尿素、碳酸氢铵、硝酸铵、复合肥等)零售价实行“双轨制”;挂钩奖售尿素、碳酸氢铵的调拨属计划价格部分,按国家统一价格(即平价)供应,除此以外,均实行由供销社按进价加规定的差率和运杂费用,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关键词: 生产资料 农资专营

内容

计划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民多数使用农家肥料,购买商品肥料很少。县供销社贯彻“以农家肥为主,商品肥料为辅”的方针,努力扩大肥源,满足农业生产需要。1956年,化学肥料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主要为粉剂和高毒农药。1961年,国家对化肥农药实行计划供应、统一定价政策。1962年,国家对部分农副产品实行化肥奖售,对中药材、良种繁殖、杂交制种、发展茶叶和蚕桑供应专用化肥。
  1980年,供销社农资经营由单位纯购销业务,转向综合经营服务。除搞好农资供应外,同时开展科技等系列化服务。1985年,国家实行粮棉油合同定购和“三挂钩”(粮食定购与供应评价化肥、柴油和预付定金挂钩)政策,对计划内国拨优质化肥(尿素、碳酸氢铵、硝酸铵、复合肥等)零售价实行“双轨制”;挂钩奖售尿素、碳酸氢铵的调拨属计划价格部分,按国家统一价格(即平价)供应,除此以外,均实行由供销社按进价加规定的差率和运杂费用,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1984年后,农业生产资料出现多渠道流通,市场管理出现混乱,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广大农民利益,1988年9月,国务院文件《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供销社被指定为专营单位。
  农资专营1989年起,供销社农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资专营政策。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农资商店,实施化肥、农药、农膜专营,由农资公司统一进货、统一调拨、统一定价,基层供销社农资商店(点)统一销售给农民(“农资专营四统一规定”),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化肥、农药等农资专营商品。实行农资专营后,全县农资秩序从混乱到规范,农资专营工作达到政府部门提出的“数量增加、供应及时、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要求。
  1996年,供销社农资部门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通知》,实行以农资公司为主渠道、农业三站和化肥生产企业为辅渠道的“一主两辅”政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化肥。供销社各级农资部门,发挥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并配合工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对非法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取缔。至此,农资商品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实行“统一进货、统一调拨、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四统一”经营的市场良好局面。1998年11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系改革的通知》,国家允许化肥生产企业将自产化肥销售给各级农资公司、农业“三站”以及化肥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或直销给农户,化肥的零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形成供销社农资部门、农业“三站”、农资生产企业三分天下的竞争局势。从此,农资市场全面放开。供销社农资部门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除了切实做好农资商品供应外,还建立以“农资庄稼医院”为重点,从“提高服务质量”为手段,积极做好农资供应和为“三农”服务工作。
  农资连锁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的意见》,至此,供销社全面进入改革改制阶段。到2003年底,全系统17家企业全部改制完毕,其中,11家市属公司实行整体改制,6家基层供销社改制后撤销原有建制。供销社改制后,基层企业虽保留了原来的一些经营网点,这给供销社业务经营和管理上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主渠道优势,巩固农资市场经营阵地,供销社于2007年6月,投资300万元组建成立了丽水市莲都区鑫鑫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有限公司。47家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加盟农资连锁店。从此,农资经营及市场管理又步入了正常轨道。2007—2010年,平均每年农资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4836.7万多元,主要农资商品化肥、农药、农膜销售量平均达到10020余吨、开展送肥送药到村到户3260余吨、农技咨询服务8300余人次,为莲都区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作出应有的努力。
  若干年莲都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情况一览
  表12-3-1续表12-3-1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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