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有商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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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有商业组织
分类号: F715.2
页数: 3
页码: 531
摘要: 建地属国营丽水贸易公司,分设地属百货、土产、盐业、粮食、煤建、油脂等支公司。国营商业建立后,控制商品批发,抛售物资,平抑物价,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棉花、络麻、粮食、农副产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物资交流,疏通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
关键词: 国有经济 商业组织

内容

1949年8月,建地属国营丽水贸易公司,次年4月撤销,分设地属百货、土产、盐业、粮食、煤建、油脂等支公司。国营商业建立后,控制商品批发,抛售物资,平抑物价,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棉花、络麻、粮食、农副产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物资交流,疏通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
  1950年,丽水县商业购销营业额907万元,其中国营商业285万元,占31.42%。1952年,由于地区撤销,地属各商业支公司改为县属公司,百货公司改称: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公司丽水商店,并成立烟酒专卖事业公司。1953年,实行粮、棉、油国家统一经营,主要商品购销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1956年4月,县商业局成立,下属百货、食品、花纱布、文化用品、五金交电、烟酒专卖、针棉织品、纺织品等8家公司,1954年其他公司都并入百货公司,不久,又百货公司分出五交化公司医药公司。经营批发,组织分配货源,设零售网点,有职工198人。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实行统一分配、统一价格,不进入流通领域。
  1958年后,国营商业公司撤销,实行“政企合一”,建“农村供销社” 。1961年11月,贯彻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后,恢复国营商业专业公司。1965年,国营商业购进额346.6万元,比1961年增长1.91倍,销售额658.5万元,比1961年增长1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管理机构瘫痪,经营混乱。1976年,县国营商业纯销售额1541.1万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走改革开放之路,国营商业逐步实行体制改革,对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改革后,这些小型企业的经营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经营更加灵活,设施逐步完善,市场上商品品种越来越多,企业效益越来越好,民众购物也越来越方便。1982年,全县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占总数43.6%,1986年占43.8%,1988年占40.6%。198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改市。1990年,市商业局下属百货、食品、五金交电、糖酒、蔬菜、饮食服务、石油等7个公司,1个工业品贸易中心和冷冻、食品、酿造等3个厂,一个商业职工学校,职工730人,年零售额8090万元。市物资局下属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化工轻工、燃料、农业机械设备、生产物资服务、物资协作开发等8个公司,1个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和1个物资商场,职工381人。粮食局下属6个粮管所和粮油贸易、饲料等2个公司,职工653人。1990年,国营商业年零售额717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25.57%。
  1988年开始的三年承包期到1990年底结束,从1991年开始,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除承包经营外,租赁经营更是风靡,好地段的经营门店,租赁收益远远高于自营。商业局下属国营商业网点逐步萎缩,1985—1991年共减少网点面积6875平方米。1992年1月,市府办53号文件同意自1984年以来“改”或“转”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小型商业零售企业和饮食服务业重新转为国营小型企业,市府办还发文同意丽水百货批发部、府前百货商店、中山街百货商店从1992年1月起合并为一个经济实体。资金、资源的组合,有力地推进了百货公司的发展, 使中山街百货商店(今百货大楼)迅速地扩大、发展,成了丽水人购物首选之地。1994年7月,丽水冷冻厂与香港五丰行、杭州五丰冷食公司合资1020万元,建立中外合资五丰冷食有限公司,改造冷食车间和旧生产线,增设新生产线,开设了13家门店。商业局下属企业1991年销售总额7719.3万元,利润19.16万元,1993年销售总额14776.16万元,利润114.92万元。此后,随着多元化体制建立,国营商业再难发展,反而逐步萎缩。
  莲都区商业局下属国营商业商品年销售情况
  表12-1-1续表12-1-1
  自1995年开始,五金交电、糖酒公司、工业品贸易中心、蔬菜公司、百货公司等先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大部分向社会大众招租,商业局曾提出二次创业,振兴批发,壮大零售,发展商工业,开拓外部市场。1996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1998年11月,市政府批复百货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1999年5月,批准组建商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9月批准组建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履行政府商业行政管理职能。2001年11月,政府机构改革,原商业总公司中的行政编制人员划入莲都区经济贸易局,商业总公司与市商业管理办公室脱钩,负责尚未改制企业的改制工作。2002年,丽水市成立盐业管理局,接手糖酒公司的盐经营职能,并实行专卖,糖酒公司部分职工划入该局。莲都区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批准,2002年2月,工业品贸易中心改制为恒东贸易有限公司。3月,丽水食品公司改制为丽水紫金食品有限公司。4月,丽水市商业房地产公司改制为丽水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5月,丽水食品厂改制为顺和食品有限公司。7月,映日商场改制为映日商业有限公司。2003年2月,饮食服务公司改制为南亚商贸有限公司。在此之前,丽水市蔬菜公司改制为浙西南蔬菜有限公司,糖酒公司改制为兴源糖酒有限公司,五金交电公司改制为互通五交化公司,1998年11月,百货公司改制为丽水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在以上所述各商贸企业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全部退了出来,改制后的公司由原企业职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五丰冷食有限公司于2000年解体,香港五丰行和杭州五丰冷食公司终止与丽水冷冻厂的合资经营,丽水冷冻厂改名为润晟食品有限公司,仍为国有企业,2008年润晟食品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改名为百山食品有限公司。
  物资局下属企业中,农机公司、化工建材公司、化工轻工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生产物资服务公司等公司先后破产,物资商场、燃料公司解散,2000年,设立由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丽水市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2001年,物资企业销售收入176000万元。2004年,物资企业资产清算工作交国资公司。粮油商贸企业随着国家粮食经营体制改革的推进,建立莲都区粮食总公司,国有粮站(店)全部撤销。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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