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编 商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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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86
颗粒名称: 第十二编 商贸
分类号: F712.955
页数: 39
页码: 567
摘要: 丽水以山地丘陵为主,古代商贸流通主要依赖水运。元、明时期,盐运、漕运频繁。至清代农副产品及手工纺织品日益增多,清末民初,外来商品增多。县城,碧湖均设有专业市场。抗战时期,杭州等地商业门店迁入,丽水合作商业一度兴盛。抗战胜利后,通货膨胀,商业渐趋衰落。中共十二大后,各级政府大力疏通商贸渠道,发挥商业在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中的作用,商业始展现新气象。国有、集体商业企业在原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市场经营主体呈多元化,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
关键词: 商贸 贸易

内容

丽水以山地丘陵为主,古代商贸流通主要依赖水运。元、明时期,盐运、漕运频繁。至清代农副产品及手工纺织品日益增多,清末民初,外来商品增多。县城,碧湖均设有专业市场。抗战时期,杭州等地商业门店迁入,丽水合作商业一度兴盛。抗战胜利后,通货膨胀,商业渐趋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计划经济,国营、集体商业逐步发展。“文化大革命”受“左”的影响,比例失调,造成流通不畅,货源短缺,管理紊乱。改革开放后,实行商业体制改革,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开放流通体系,形成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为主体,集体、个体私营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共十二大后,各级政府大力疏通商贸渠道,发挥商业在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中的作用,商业始展现新气象。国有、集体商业企业在原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市场经营主体呈多元化,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各种便民店、超市、专卖店、专业店应运而生,同时出现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及文化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商场,如联华超市、沃尔玛超市等,市场繁荣,全区逐步形成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相结合的较现代化的市场网络。
  第一章所有制形式
  第一节国有商业组织
  1949年8月,建地属国营丽水贸易公司,次年4月撤销,分设地属百货、土产、盐业、粮食、煤建、油脂等支公司。国营商业建立后,控制商品批发,抛售物资,平抑物价,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棉花、络麻、粮食、农副产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物资交流,疏通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
  1950年,丽水县商业购销营业额907万元,其中国营商业285万元,占31.42%。1952年,由于地区撤销,地属各商业支公司改为县属公司,百货公司改称: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公司丽水商店,并成立烟酒专卖事业公司。1953年,实行粮、棉、油国家统一经营,主要商品购销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1956年4月,县商业局成立,下属百货、食品、花纱布、文化用品、五金交电、烟酒专卖、针棉织品、纺织品等8家公司,1954年其他公司都并入百货公司,不久,又百货公司分出五交化公司医药公司。经营批发,组织分配货源,设零售网点,有职工198人。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实行统一分配、统一价格,不进入流通领域。
  1958年后,国营商业公司撤销,实行“政企合一”,建“农村供销社”。1961年11月,贯彻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后,恢复国营商业专业公司。1965年,国营商业购进额346.6万元,比1961年增长1.91倍,销售额658.5万元,比1961年增长1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管理机构瘫痪,经营混乱。1976年,县国营商业纯销售额1541.1万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走改革开放之路,国营商业逐步实行体制改革,对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改革后,这些小型企业的经营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经营更加灵活,设施逐步完善,市场上商品品种越来越多,企业效益越来越好,民众购物也越来越方便。1982年,全县国营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占总数43.6%,1986年占43.8%,1988年占40.6%。198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改市。1990年,市商业局下属百货、食品、五金交电、糖酒、蔬菜、饮食服务、石油等7个公司,1个工业品贸易中心和冷冻、食品、酿造等3个厂,一个商业职工学校,职工730人,年零售额8090万元。市物资局下属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化工轻工、燃料、农业机械设备、生产物资服务、物资协作开发等8个公司,1个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和1个物资商场,职工381人。粮食局下属6个粮管所和粮油贸易、饲料等2个公司,职工653人。1990年,国营商业年零售额717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25.57%。
  1988年开始的三年承包期到1990年底结束,从1991年开始,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除承包经营外,租赁经营更是风靡,好地段的经营门店,租赁收益远远高于自营。商业局下属国营商业网点逐步萎缩,1985—1991年共减少网点面积6875平方米。1992年1月,市府办53号文件同意自1984年以来“改”或“转”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小型商业零售企业和饮食服务业重新转为国营小型企业,市府办还发文同意丽水百货批发部、府前百货商店、中山街百货商店从1992年1月起合并为一个经济实体。资金、资源的组合,有力地推进了百货公司的发展, 使中山街百货商店(今百货大楼)迅速地扩大、发展,成了丽水人购物首选之地。1994年7月,丽水冷冻厂与香港五丰行、杭州五丰冷食公司合资1020万元,建立中外合资五丰冷食有限公司,改造冷食车间和旧生产线,增设新生产线,开设了13家门店。商业局下属企业1991年销售总额7719.3万元,利润19.16万元,1993年销售总额14776.16万元,利润114.92万元。此后,随着多元化体制建立,国营商业再难发展,反而逐步萎缩。
  莲都区商业局下属国营商业商品年销售情况
  表12-1-1续表12-1-1
  自1995年开始,五金交电、糖酒公司、工业品贸易中心、蔬菜公司、百货公司等先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大部分向社会大众招租,商业局曾提出二次创业,振兴批发,壮大零售,发展商工业,开拓外部市场。1996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1998年11月,市政府批复百货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1999年5月,批准组建商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9月批准组建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履行政府商业行政管理职能。2001年11月,政府机构改革,原商业总公司中的行政编制人员划入莲都区经济贸易局,商业总公司与市商业管理办公室脱钩,负责尚未改制企业的改制工作。2002年,丽水市成立盐业管理局,接手糖酒公司的盐经营职能,并实行专卖,糖酒公司部分职工划入该局。莲都区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批准,2002年2月,工业品贸易中心改制为恒东贸易有限公司。3月,丽水食品公司改制为丽水紫金食品有限公司。4月,丽水市商业房地产公司改制为丽水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5月,丽水食品厂改制为顺和食品有限公司。7月,映日商场改制为映日商业有限公司。2003年2月,饮食服务公司改制为南亚商贸有限公司。在此之前,丽水市蔬菜公司改制为浙西南蔬菜有限公司,糖酒公司改制为兴源糖酒有限公司,五金交电公司改制为互通五交化公司,1998年11月,百货公司改制为丽水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在以上所述各商贸企业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全部退了出来,改制后的公司由原企业职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五丰冷食有限公司于2000年解体,香港五丰行和杭州五丰冷食公司终止与丽水冷冻厂的合资经营,丽水冷冻厂改名为润晟食品有限公司,仍为国有企业,2008年润晟食品有限公司深化改革,改名为百山食品有限公司。
  物资局下属企业中,农机公司、化工建材公司、化工轻工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生产物资服务公司等公司先后破产,物资商场、燃料公司解散,2000年,设立由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丽水市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2001年,物资企业销售收入176000万元。2004年,物资企业资产清算工作交国资公司。粮油商贸企业随着国家粮食经营体制改革的推进,建立莲都区粮食总公司,国有粮站(店)全部撤销。
  第二节集体商业组织
  供销合作社民国22年(1933),丽水县有消费、运销兼营等合作社5个,社员249人,股金1050元。民国23年(1934),有13个供给、消费合作社。民国25年(1936)底,有35个合作社,社员1270人,股金9900元。民国26年(1937)后,以乡镇为中心建社,经济特产建专业站。民国27年(1938),浙江省合作批发部在丽水统筹各级合作社供应业务。是年10月2日,丽水城区消费合作社成立,社员5000多人,设广货、布货、南货、食粮、柴炭、饮食、寄宿、淋浴、茶园、文具、书刊、理发等12个经营部门。是年11月,县合作社联合社及社员社成立并开始营业,全县有乡镇合作社61个,社员32703户,37880股,股金16295.6元。民国30年(1941),全县供销合作社年营业额1363923.43元(法币)。民国36年(1947),丽水4个运销社、8个消费社全年营业额165116500元(法币)。
  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在碧湖筹办县供销商店,国家和省先后拨给大米75000千克,作为供销社业务资金。10月25日,县供销合作社总社成立,辖4个基层社。1951年6月,县供销合作总社改名县合作总社。是年有基层社21个,自有资金25033.89元,全年经营总额
  254472.82元,其中8331户社员营业额83450.85元(旧人民币),占总额的32.82%,机关部队营业额12000元(旧人民币),占总额的4.7%,非社员营业额159021.97元,占总额的62.48%,年盈余4426元。1952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归总社管辖,总社及基层社代购粮食、茶油、黄豆、花生、芝麻等,是年总社自有资金70100元。1954年10月1日,县合作总社改为浙江省丽水县供销合作社。1956年,建8个区社,区社下设分社及分销处,增设中药材站。是年,手工业合作社从县供销合作社划出。1957年,全县入股社员30576户,约占农户数80%。1958—1960年,股金分红没有兑现,至1962年开始一次性兑现。1961年8月,县社与商业局分开。1962年4月,全县有26个基层供销社。1963年6月,碧湖、丽云、城关、丽东、雅溪、曳岭等6个办事处改为6个基层供销社,下设分社。是年,自有资金1389700元,全县有合作社社员51239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数31.33%,入股64515股,股金128139元。1965年10月至1977年12月,年均利润37.16万元,合计盈利4459400元。1978年1月,县供销社恢复,仍属全民所有制性质,设有农资、土特产、外贸等3个专业公司。1978—1984年,年均盈利105.74万元。1983年,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社,碧湖、丽云、雅溪、曳岭、城关、城郊等6个基层社成为县联合社的社员社。是年,供销社恢复为集体所有制,县社机关从管理型转为管理服务型,有土特产、畜产品、日用工业品、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等6个专业公司。1987年10月,供销大楼建成营业。1985—1987年,年均盈利48.57万元。1988年,全社建集镇综合商场11个,有经营网点228个,自有资金1484.35万元,商品纯销售额6062.2万元。1990年,自有资金1641.39万元,有供销社社员53778户,占全市总户数74.23%,入股65670股,股金276652元,全社有干部、职工109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696人,年零售额346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12.34%。
  20世纪40年代的丽水城区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实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供销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选举产生理、监事会。1958年10月,将基层供销社改为“公社供销部”,国家直接管理,民主管理制度消失。1962年后,基层供销社每年举行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理、监事会。1963年2月24日,县供销合作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民主选举理、监事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停止执行,1983年、1986年,分别召开县供销社第二、三届社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二、三届理、监事会。1989年9月7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改理、监事会为社务委员会。丽水市供销社自1998年对丽云供销社实行第一家改制起,到2003年底止,全系统17家企业全部改制完毕,其中基层社6家,市属公司11家。2004年4月12日,农村乡镇基层社改制后成立了丽水市莲都区六合供销合作社中心社莲,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2004年底,中心社有净资产661.95万元,到2009年底,有净资产790.75万元。2004年6月,为了管理改制后剩余的集体资产,成立丽水市合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有13人,2004年底资产净值为2594.33万元,2009年底资产净值为3647.18万元。
  1993年,市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系列,成立丽水市合力集团总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总经理负责的企业化管理。2003年底,该公司撤销。2003年12月30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关于印发〈丽水市莲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确定供销合作社为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007年5月25日,莲都区供销社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经区政府批准,由供销社独立出资500万元,挂牌成立了“莲都区合力农信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10月,追加500万元注册资金,开展为莲都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村规模经营的种养业农户,农副产品营销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涉农相关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担保业务。2009年,为莲都区农村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龙头种粮大户、农产品购销大户办理信贷担保金额13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2.3%,有效地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经营中融资难的实际问题。
  合作商店与小组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有合作商店22个,126户、208人,资金10.5万元:合作小组45个,568户、645人,资金7.14万元。1958年,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被“关、停、并、转”“过渡”“下放”,经营活动受限制。1961年,开始恢复合作商店9个,合作小组5个。经整顿,成立百货日用品总店,从业人员49人;糖烟果品总店,从业人员58人;副食品总店,从业人员66人;饮食服务总店,从业人员167人,设网点126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营活动再次受限制。1979年4月,成立县合作商店总店,8月,改名为县商业综合公司,从业人员340人。1984年,县商业综合公司下属百货、日用、副食品、糖烟果品总店按原网点分为36个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租赁经营。1988年,商业综合公司有合作商店143个,从业人员841人。1990年,年零售额1887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6.7%。
  2008年8月,区供销社在“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参公申请,2009年1月,被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通过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人员分流、组织登记等环节。2010年5月,符合条件的13人完成参公登记。此后,区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坚持为“商农”的宗旨,在服务中发展自己。
  第三节私营商业
  民国35年(1946),城区有私营杂货、旅馆、牙行、南货、西药、棉布、国药、鱼咸、糕饼、五金、运输、食盐、成衣、广货、菜馆、陶瓷、银饰、鞋履、皮箱、丝线、碾米、照相、修理、染布、理发、烟草、油杂、雨伞、棉花、土香、杂粮、文具等414家。碧湖镇有私营商店141家。1949年,全县有私商553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方针,政府采取加工、定货、代购措施,调整粮、布、油、盐等行业零售机构,实行细布、棉纱等地区差价,批零差价,提高私商经营积极性。1950年,私商购销营业额占全县商业购销营业额81.5%。1951年,县成立小商小贩管理委员会。1953年,个体商贩归商业局和供销社管理。是年,有私商845户,从业人员1165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72家私营粮店大多停业或改行,其中19家转为国营粮食代销店。1954年9月,实行棉布棉花统销,城区38户私营棉布店组成12户联营店,成为中国花纱布公司零售经销店。碧湖镇原有18户零售店,除3户停业外,其余15户改造为碧湖供销社经销零售店。至1955年底,向国营公司批购进货,为国营公司经销、代销店的有百货、文具、粮食、棉布、西药、油、酒、盐、木材等9个行业,274户,占总户数26.57%,资金109174元,占总资金额41.88%。1956年,实行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1382户中直接转为国营、供销社门市部的183户,公私合营的707户,组织合作商业的492户。清产核资核定,城关镇工商业资本额27万元,全县零售商资金平均每户281元,其中坐商508元,摊贩每户23元。根据规定,从1月份算起,发放定息,年息五厘。3月,调整棉布、西药、油、粮食、照相等商业网点。7月26日,召开全县小商小贩代表会议,明确小商小贩是劳动人民。1958年个体商业被全部取消。1961年,批准恢复47户。“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业又被全部取消。1978年开始恢复,1980年,经批准的个体商业95户,从业人员122人。1982年,个体商业零售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7%,1984年,占20.1%。1988年,全市有个体商业5384户,从业人员6837人,商品零售额7026.68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9.2%。1990年,个体商业4826户,从业人员6658人,年零售额900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32.09%。2008年,全区有个体工商户10804户,从业人员18536人,注册资金30166万元。
  随着商业体制改革,国有商业、集体商业和合作商店逐渐退出,大量私营商业和股份制商业蓬勃兴起,到2010年,全区拥有商品交易市场20个,个体工商户5531户,从业人员19896人,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2亿元。
  民国时的碧湖集市第二章商贸行业
  第一节商贸发展
  发展概况水路为远古人们生产、生活的运输主道,特别是处州以山丘为主,州县间的商品流通更是依赖水运。瓯江源于庆元百山祖锅帽头,在温州入海,流经丽水腹地,因而丽水占据了舟楫贯通之利。早期,丽水丝织、酿酒、陶瓷等行业较为发达,故元、明时,盐运、漕运频繁。至清朝,农副产品及手工纺织交易日益增多。清末民初,外来商品流通增多,主要有煤油、食糖、百货、棉纱、水产等。交易各种市场应运而生,县城和碧湖镇均设有各种专业市场,其中县城有山货行4家、油行6家、牲畜行11家、米行13家。
  抗日战争初期,杭州高义泰布店、来芝斋食品店、颐香楼酒家、知味观酒家、聚丰园酒家、上海华美大药房等迁入,丽水商业鼎盛一时,仅城内大水门一带,就有运输商行14家、山货行12家、水产商行6家,大水门外溪滩有临时货棚300多座。后,日军两次侵占,商路阻绝,各业凋敝。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滥发货币,通货膨胀,商业渐趋衰落。1949年,商业有18个行业,商店553家,从业人员1370人,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4万元(法币)。
  1950年,丽水县农副产品收购额212万元(旧币),农村集市贸易额120.7万元,商业购销额907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1152万元。1957年社会商品零售额比1950年增加564万元。是年,国营商业有粮食、盐业、土产、煤建、花纱布、百货、油脂、专卖等8个全国性公司的分公司,经营批发和贸易业务,对市场起主导作用。1958年后,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商业体制多变,商品流通渠道堵塞,商品奇缺,商业门店惨淡经营,商业经济处于低谷和无奈中。1961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347万元,比1959年下降20.34%,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34.6万元,比1959年下降25.4%,国内纯购进总额321.8万元,比1959年下降42.2%。“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再度受到重创,商店货源短缺,多数商品供不应求,加上流通渠道不畅,管理紊乱,购销和利润指标增长率均低于20世纪50年代。
  20世纪90年代的生生堂药店
  1978年后,逐步改革商业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开放流通体系,形成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为主体,集体、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但商业网点和设施严重不足,中转环节过多,市场预测薄弱,在经营思想和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人民群众在市场上感到突出的买东西难,吃饭住店难,理发洗浴难等问题,居民消费实行凭票供应制度,市场商品极度匮乏。中共十二大以后,各级政府大力疏通商贸渠道,积极倡导货畅其道、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商业在促进生产、疏导生产、保障供需、繁荣经济中的作用,商业工作开始展现新气象。1987年12月,丽水地区最大的府前蔬菜综合市场建成,投入使用。1988年,全市有供销、粮食、物资、医药、烟草、木材、外贸等各类商业经营单位公司54家,商业零售和饮食服务网点976个,从业人员7509人,机关、团体、学校、厂矿等附设零售门市部、服务部98个,全年商业零售额23500万元。1990年底,全市有商业企业5313个,从业人员10486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28051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10372万元,外贸收购总额5303万元。1991年底,有商业零售网点6594个,饮食业网点1284个,服务业网点1102个,各类市场33个。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大力发展商品市场。在政策推动下,市场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国有、集体商业企业在原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深化改革。1998年1月,中山街百货商店改称杭州解百丽水百货大楼,2003年,与杭州解百脱离,称丽水百货大楼至今。这期间,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市场一派繁荣。
  1998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粮食流通市场更为活跃,国营粮店先后退出了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的变化,商业企业改变了过去陈旧落后单一的经营方式,逐步向现代化经营方式迈进。商业业态分类逐步细化,各种便民店、超市、专卖店、专业店等应运而生,以不同姿态出现在大街小巷,以独特的经营方式吸引消费者。同时,出现了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及文化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商场,如联华超市、沃尔玛超市、景文百货等,以一流的设施,丰富的商品,舒适的购物环境,优质的售后服务等优势,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购物,满足了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使寻常百姓在丽水就能选购到全国甚至世界的知名商品。2004年,“千镇连锁超市”活动开展,中小超市组建了“市民超市联盟”便民服务中心。2005年,在太平、联城、仙渡、高溪等7个乡镇设立了放心店。2006年,在大港头、老竹、双溪、峰源等8个乡镇创建了连锁直营店。2007年,实现连锁直营店在乡镇的全覆盖。2007年末,市区限额以上超市实现零售额1.05亿元,专业店实现零售额4.99亿元,专卖店实现零售额1.35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11.3%,54.2%和14.7%。
  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商品市场空前发展,商品市场在传统的小型分散、自发形成的路边农副产品集市贸易基础上,经过政府的努力和各界的支持,形成了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相结合的较现代化的市场网络。府前菜市场、城西菜场、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浙西南农贸城、水南果品批发市场等,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各类市场相继建成运营,极大地活跃了丽水山城的经济。
  2005年,莲都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60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十五”期间年均实际增长12.4%。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额71.64万元;餐饮业零售额4.66亿元,增长21.8%,其他行业零售额1.87亿元,增长6.1%。2007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农村市场消费增长13.9%,城市市场零售额47.77亿元,增长16.8%。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42.46亿元,餐饮业零售额7.05亿元。2009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1.1亿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为了老百姓买到放心食品,2006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2008年,在联城镇苏埠村建成了现代化屠宰场一个,设计年屠宰生猪55万头。
  2009年,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备案工作。2009年,家电下乡网点50家,家电以旧换新网点12家,其中回收企业6家,销售企业11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388台(部),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4476台,销售额1746万元,补贴金额133万元,回收废旧家电5576台。
  莲都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览
  表12-2-1
  丽水老字号老字号店歇业原因主要有抗日战争时期,被日寇飞机炸毁,或日军放火烧毁。1956年实行私营商店改造,被“联营”而关门。1980年改革开放后,城市街道拓宽,店面屋被拆而无存。丽水老字号一览表
  表12—2—2
  二.盐店
  四.酒店、酱园店续表12-2-2
  六.糕饼店
  七.菜馆
  A.南北货店续表12-2-2
  九.山货
  十.布(绸)店
  十一.棉花店
  十二.洗染店十四.药店
  十五.洋(百)货店、杂货店
  十六.碗店
  十七.文具店、纸店十九.玻璃店
  二十.照相、钟表、眼镜
  二十一.镬店
  二十二、丝线店、颜料、渔具、小百货二十五.打(大、小)铁店、白铁店
  二十六.打铜店
  二十七.打银店
  二十八.绞面店
  二十九.灯笼店三十五.理发店
  三十六.水作业三十八.镶牙店
  三十九.鞋店、皮箱店四十四.花轿、戏装、盔头
  第二节服务业
  饮食业民国29年(1940)前,城区有锦华馆、同兴馆、吴祥兴、兴华馆等菜馆。抗日战争期间,从外地迁来聚丰园、知味观、天香楼、天真馆、香雪楼等菜馆,其中香雪楼专供西式菜点。1949年,全县有饮食业80户,从业人员13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饮食店几经合并,1960—1962年,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经营,城内有5个饮食门市部。1979年,全县有国营饮食店5个,集体35个,个体578个,有网点618个,从业人员1200多人。其中,国营丽水饭店、丽水酒家共有合格厨师26名,椅座600个。1988年,全市有国营饮食店8个,集体36个,个体1043个,从业人员2519人。1990年,全市有国营饮食店8个,集体26个,个体1024个,从业人员2137人。2000年7月,撤市设区后,随着丽水城区的不断扩大和城区人口的快速增长,饮食业也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人们饮食习惯的变化,为饮食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改革开放以前,很少有人在餐馆酒店举办婚宴,而现在,却基本上没有人不在酒店举办婚宴。公务接待、亲友聚会和早餐、快餐迎合了社会潮流。2004年,餐饮业法人单位25个,年营业额7943万元,从业人员1258人。2008年,餐饮业法人单位33个,年营业额16819万元,从业人员1258人。2009年,限额(200万元)以上餐饮业36家,其他餐饮业709
  20世纪80年代,中山街丽阳路路口的丽水饭店家。取得星级以上集住宿餐饮一体的酒店有莲城宾馆(四星级)、开元大酒店、飞达大酒店(三星级)、丽水国际大酒店(四星级)、紫荆花大酒店(三星级)、明珠大酒店、现代广场大酒店(三星级)、南明宾馆(二星级)、东方宾馆(三星级)、山水宾馆(二星级)、海潮宾馆(二星级)、星光大道商务酒店(三星级)、喜尔顿大酒店、米兰假日大酒店(四星级)、罗马假日酒店、新世界大酒店(三星级)、天溢大酒店(四星级)。专门从事餐饮业且较大的商家有太平洋酒店、中意大酒店、天香楼酒店、金太阳酒店等数十家。从事特色餐饮的有水阁溪鱼馆、龙泉鱼头馆、台州砂锅鸭、庆元酸菜鱼、缙云黄牛牌、啤酒鸭馆,等等。各种饮食小吃更是不计其数,火锅、快餐、小炒、煎饼店随处可见。提供餐饮服务的还有许多休闲山庄、农家乐及茶楼。传统名菜有清汤燕菜、稀卤鱿鱼、芙蓉白莲、清炒二冬、香菇里脊片、糖酥圆、芙蓉鱼片。
  1952年,合作饭店经营冷饮。1958年3月起,丽水食品厂生产棒冰。1962年,国营饮食服务总店在大众街开设冷饮室。1973年,丽水浴室夏天兼营冷饮。之后,白云楼、供销大楼、钟楼、万象山门楼、火车站、汽车站均开设冷饮业务。1988年开始,出现专门经营熟食的商店,比较有名的有仓前老吴熟食、大洋路熟食店,传统熟食为炸精肉、蹄膀、糯米藕。2003年3月,第一家西式餐饮店丽水市两岸餐饮有限公司进入丽水,随后蓝衫咖啡、肯德基、麦当劳等西式餐饮入住营业,到2010年底,市区共有西式餐饮店9家,从业人员99人。
  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摄于2010年)
  若干年莲都区餐饮业销售总额情况一览
  表12—2—3旅馆清末民初,城区歇店集中在虎啸门和小水门。20世纪30年代,公路通车后,有莲城、萍依等旅馆。抗战期间,旅馆集中在丽阳门和大水门,有南星旅馆、花园饭店、括苍旅馆、浙光旅行社等。抗战胜利后,旅馆业萧条。1955年,全县旅馆客栈86家。1956年,私营旅馆、客栈组成瓯江旅馆、丽水旅馆、合作旅社等10个网点。1979年后,先后建成丽水饭店旅馆部、丽水酒家、白云楼旅馆、处州宾馆、白云山庄、红旗旅馆、丽光饭店等,个体旅店增多。至1990年底,全市旅店186家,其中国营7家,集体9家。随着丽水市城市功能的增强,来往丽水的人员大量增加,旅馆业兴旺,除了量的大规模增加外,质的提高更为世人惊叹。
  至2010年底,市区共有星级以上宾馆17家,其他旅馆、旅店490家,国际大酒店、莲城宾馆、紫荆花大酒店、现代广场大酒店最为有名。
  1988年1月,莲城宾馆建成营业,为全国旅游涉外饭店(宾馆)协会会员。1992年8月,被省旅游局批准为二星级涉外饭店(宾馆)。2008年,被批准为四星级涉外饭店(宾馆)。宾馆占地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曲廊水榭,古色古香,具有浓郁的江南庭院风格,拥有符合国内一流水平的客房和豪华高级套房,各种服务设施齐全。
  理发20世纪30年代前,分剃头店、剃头担和剃头包。抗战期间,青年男子蓄西发者渐多,青年女子始进店理发。城区有方永隆、红玫瑰等理发厅。1949年,城区理发店21家。1956年,城区私营理发店公私合营组成4个分店。1972年,国营人民理发店开业,有职工12人。1979年后,个体理发店增多,至1990年,全市有集体理发店2家,个体理发店490家,机关、厂矿、事业单位普遍设理发室。2010年,市区共有理发美容店525家,从业人员3750人。
  照相20世纪20年代末,城区有亦我轩、真吾两家照相馆。抗战期间,有光明、万象、丽影、大地、天生、长虹等照相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有5家照相馆。1956年,私营照相馆
  20世纪80年代初,丽水城内的人民旅馆(继光街与中山街路口)经公私合营组成丽水照相馆。1966年,转为国营。1979年后,照相业发展较快,丽水照相馆等单位引进2台彩照扩印机,大批个体照相馆相继开业。至1990年底,有国营照相馆4家、集体照相馆1家、个体44家,计从业人员316人。到2010年底,有照相馆、影楼78家,从业人员312人。
  刻字20世纪30年代,城区有一品斋、清秘阁刻字店,乐古斋刻字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刻制印章列为特种服务业。1956年,刻字业组成综合小组,集中经营。1979年,个体刻字户增多。
  1990年,全市有刻字店22家。2010年,全区有刻字店14家。
  洗染20世纪30年代前,城区有魏公昌、陈永兴、李德昌3家染布作坊。20世纪30年代后,花纱布大量输入,染布业衰落。1956年,私营洗染店并入综合社。1979年,城区有洗作铺3家。1980年后,个体洗染店增多。1990年后,染作店消失,洗衣店增多。至2010年,全区有衣服干洗店27家。
  浴池20世纪30年代,城内萍依旅馆设有浴室。抗战期间,五龙池3家浴室开业。1949年,有浴室1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供销社在西河沿设丽水浴室,后移交给饮食服务公司经营。1973年,太平坊国营丽水人民浴室开业,丽水浴室并入。1987年9月,丽水游泳池浴室建成开放。1990年,有国营浴室1家。2010年,市区有公共浴室16家。
  修理民国时期,城区有邹乾亨、大西洋、亨得利等3家修表店。1956年,私营钟表修理店加入综合社。1979年,有个体钟表修理店12家。1990年,有109家。2010年,全区有5家。民国时期,城区先后有同昌、陈昌和、吴月亮、杨记等4家自行车修理店。1956年,私营修理店加入综合社。1979年,有个体修理店18家。1990年,有179家。2010年,有43家。1979年后,恢复钢笔、晴雨伞、皮鞋、钥匙等修理业,收音机、洗衣机、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计算器等修理业开始发展。1990年,全市有修理业752户,从业人员921人。2000年以后,个人汽车拥有量急速上升,汽车修理店也逐渐加多。至2010年,有汽车美容、修理店13家。
  第三节集市贸易
  集市建设清同治十二年(1873)《丽水县志》载,郡城以农历每旬三七为市,碧湖以丑辰日为市。光绪年间增辟苏埠、官桥、石牛、九龙、宝定(保定)、均溪、厦河、青林、堰头、太平、岩泉、葛渡等地为市,民国时废。清末,城关、碧湖市日已按上市诸物分类定点。民国以来,城关以农历每旬逢三八为市,抗战时一度中断。碧湖以丑辰日为大小市。曳岭老竹自民国以来均每旬逢二逢七为市。
  市区文昌路114号的“真吾”照相馆旧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碧湖改为每旬逢一逢六为市。1953年,限制农副产品上市。1965年增辟大港头市,每旬逢一逢五为市。“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冷清。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副产品逐步放开,部分产品交换的初级市级出现。1985年,辟双溪镇双溪、仙渡乡何金富、泄川乡库头、西溪乡里东等地为农贸、兔毛、木材交易市场。城关、碧湖两地,每年农历十二月二日起至月底止。每日都成“市日”,谓“日日行”。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生产资料市场实行“双轨制”,生产资料市场开始出现,兴起市场建设的高潮。1987—1989年,共投资350多万元,建成府前菜场、大洋路小商品市场、碧湖小商品市场、大港头菜场,建筑面积14000多平方米。1990年5月,投资120万元的城西菜市场开业,11月由灯塔村、蔬菜公司和市工商局三家联办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开业。1987年,中山街小商品市场、碧湖耕牛母猪市场被评为地区级“五好市场”。1989年,中山街小商品市场、府前菜市场、碧湖耕牛母猪市场等被评为“地级文明集贸市场”。1989—1990年,中山街小商品市场连续两年被国家工商局授予“全国文明集贸市场”。
  清同治年间至1990年前丽水市城乡集市分布
  表12—2—4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的种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对商品的购物环境要求不断提高,许多马路市场被整顿、被淘汰,专业市场不断兴起。
  1991年,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办好城乡市场的通知》。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给市场建设注入了活力。1992年8月,丽水地委行署提出“沿路办市场”,“路通促流通”,“繁荣与市容,首先是繁荣”的发展思路,市场组织和培育得到空前重视,市场建设有较大发展,全区掀起交易市场建设高潮。1991—1994年,先后建成碧湖生猪交易市场、丽水金笔市场、曳岭综合市场、雅溪综合市场、大港头综合批发市场、丽水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等31个各类交易市场,均常年交易。其中丽水金笔和瓜果市场成为当时全省全国的大市场。1994年,丽水中山街工业小商品市场获省工商局命名为“规范化市场。“1994年,行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商品市场培育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市场建设纳入“九五”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商品市场进入专业市场与特色产业互为依存、共同发展的新轨道。1995年后,交易市场发展逐步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上档次上规模的专业市场开始涌现并逐步成熟起来。1995年,先后建成丽水市建筑装潢材料市场、碧湖香菇商场、大港头木制品市场等多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交易市场。1996年省工商局核定丽水府前菜市场为二星市场。
  2000年,丽水撤地设市后,作为浙西南中心城市,其商品交易市场体系的规模、档次、品位及运营能力得到较大幅度提升。2001年,制订《丽水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十五”规划》,对丽水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等实施“一场一策”制度,在用地、税费上给予优惠。2003年,出台《丽水市区商品市场布局专项规划》和《关于加强市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促进了专业市场的健康发展。2005年,制定《关于在丽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举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和《加快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市场建设。同时,各消费市场逐步向特色市场发展。2006年,市区岩泉汽车、建材、家具专业市场开工建设,至2007年底,有7家4S店开业。2008年,浙西南农贸城、市粮油批发市场和城西农贸市场开始改造。2009年,丽水府前菜市场整体改造完成并开业,莲都龙石临时综合市场建成开业。丽水城西菜市场获得了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化市场称号。丽水市粮油副食品市场、丽水市浙西南农贸城被认定为浙江省区域性重点市场。2010年6月,市政府成立丽水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12月出台《关于加快丽水市区菜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
  浙西南农贸城是丽水市规模最大、档次最高、投资最大的综合农副产品集散中心,2002年已被省经贸委列为浙江省重点农贸市场,并审定报国家经贸部为“三绿工程”的试点单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交易方式越来越多样化。2010年,丽水市绿谷购物网上交易市场、浙西南农贸城网上交易市场建成,莲都区交易市场走向信息化。
  1990—2010年莲都区城乡市场分布一览
  表12-2-5集市交易集市交易,向以五谷杂粮、六畜家禽、山货土特产、手工艺品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业品门类繁多。1984年后,城关新建有泗洲楼、丽东小商品市场和梅山脚街道两旁的布料市场,均常年交易。在中山街、解放街等街道两旁设有布料、服装、小百货等夜市。碧湖仔猪历来为地方一大特产,1988年成交60754头,计金额621.3万元,除省内交易外,还调往福建、江西、江苏、上海等省市。民国以前,城乡各种庙会上,均有货物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每年举行数次物资交流大会。
  1988年,集市商品有15类,480多个品种。其中,粮食类22种,油料油脂类7种,棉麻烟类3种,肉食禽蛋类27种,水产品类39种,日用杂品类76种,干鲜菜类86种,干鲜果类44种,木柴炭类5种,农机具类32种,家畜幼禽类12种,工业品类27种,废旧品类5种,其他类27种。1979—1988年,集市成交额25774.90万元,1988年集市成交额是1979年的8.2倍。1990年,集市成交额7588.70万元,其中城镇5685.71万元,农村1902.99万元。1994年,丽水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成交额2.58亿元。1995年,丽水市粮油副食品市场、丽水府前菜市场成为首批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2000年后,市场中的商品数量增多,汽车、家电、家装等商品逐渐进入百姓家,市场逐渐壮大。仅丽水粮油副食品批发市场就主营副食品、粮汕及制品、滋补品、干果、百货、日用品、化妆品、塑料制品、烟草等十大类共计5000多个品种。
  2008年,全区专业市场共20个,经营户总数2795个,成交额557773.2万元,交易额超亿元的专业市场3个。2009年,全区专业市场共21个,经营户总数3918个,成交额820630.1万元,交易额超亿元的专业市场3个。
  第四节对外贸易1977年10月,县对外贸易公司成立,属县供销社。1980年4月,县对外经济贸易局成立,与供销社脱离,与省、地经贸上下对口。1983年起,财务隶属省对外贸易局。1985年,浙江省定丽水为兔毛出口基地县。1988年起,外贸体制改革,实行自负盈亏,管理归属地方,出口商品收购额和品种逐年增加。
  1994年,丽水市(县级)实现外贸出口总额1402亿元,同比增长36.42%,自营出口值由1993年的30万美元增加到308万美元,创办三资企业共33家,投资总额达3800万美元,其中协议外资1800万美元,初步建立“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多层次、相互支持的自营出口格局。
  1995年以前,市内企业无进出口自营权,全市外贸工作,主要挂靠省外贸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1995年6月,市对外贸易总公司被授予进出口权,结束了无外贸自营权的历史,工作重点从以往为省地公司收购调拨出口货源转到自营出口业务。同年,更名为“丽水市对外贸易公司”,并受委托做好三资企业从申报到批准“一条龙”服务。1996年,实行目标承包经营。1997年6月,在宁波设立丽水市对外贸易公司宁波办事处。1998年,扩大进出口经营范围。改组为浙江省丽水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1999年,在义乌设立办事处。1999年,实施A类管理,并成功完成企业改制。2000年,撤市设区,成立莲都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1年,辖区内外经贸企业减少。
  2010年,全区具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17家,生产企业12家,流通企业3家,三资企业2家,进出口总额达到3514万美元。
  自营进出口(万美元)
  图12-2-11994—2010年莲都区外贸发展示意图
  外贸产品清代,有软席、靛青出口。民国时期,主要出口商品有桐油、茶叶和火柴盒片等。20世纪50年代有雨伞、十字花台布等出口 ,80—90年代出口商品主要有真丝绸羽绒、毛巾、电机、柴油机及水煮笋、板栗、速冻菜、白炭、香菇、猪鬃、木制玩具、中药材等。2000年,出口商品有农副产品、纺织品、轻工产品、工艺品、机械产品等12个大类60多个品种,初步形成以羽绒、电机为主要出口产品的新格局。2009年,莲都区岀口产品主要分为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品、机械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五大类。1988年,产品主要出口市场由日本、东南亚延伸到西欧各国、加拿大以及美国。1989年,出口到苏联。1996年,全市自营出口产品共销往15个国家和地区。1999年,增加至29个。2009年,莲都区为77个,2010年达到83个。
  主要出口产品,粮油食品类:板栗、摸鱼精粉、山苍子油、水煮笋。土产类:干香菇、木耳、盐水蘑菇、鹿含草、茉莉花干、橘皮。畜产类:中猪、猪鬃、兔毛、猪皮草、鹅鸭绒毛。服装羽绒类:布服装、羽绒服装、长袖汗衫、纯棉衫裤、涤棉衫、羽绒被、羽绒床垫、防寒(风)衣、女式运动套装、开襟衫、外穿背心。针棉纺品类:浴巾、毛巾被、床单、5%灰绒、被套、化纤制印花床单。轻工产品类:帆布箱、软箱、公文箱、毛麻箱、木衣夹、木盆、异变尺、茶托、木碗、卷笔刀、鞋刷、铱金笔、纸板电池、齿厚长尺、聚乙烯捆扎绳、钢笔、笔零件。化工产品类:中草药香皂、胱氨酸、糠醛、室内除臭制品。五金机械电器矿产类:平行铁、微型电机、工业缝纫机电机、铁窗纱、铝扁丝、瓷质熔丝管、普通熔断丝管、圆柱立钻、有色铝鞋跟、汽车起动开关、木炭、闭门器、阀门、轴承。工艺品类:雪地鞋、工艺旅行箱、陶瓷绘料、橡胶(塑料)鞋、短统鞋。医药类: 鱼腥草、体温表
  招商引资1988年,颁布《丽水市鼓励外商投资办企业和“三胞”购建房暂行规定》。1989年8月,成立丽水外资工作委员会,截至1995年,共计批准开办三资企业39家,合资金额3919万美元,其中协议引进外资1853万美元。2003年合同利用外资898万美元,创历年新高。2010年,合同引进外资50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50万美元。
  1991年,浙江万象制衣羽绒总厂率先赴俄罗斯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一一尤尼万斯有限公司,迈开境外办厂的第一步。1994年,发挥针织厂、万象制衣总厂等企业优势,年初联合组建了“国际经协丽水公司'',后改名为“丽水市国际合作经济技术公司”,全年向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输出技术劳务130名。1995年,向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输出技术劳务72人,累计向国外输出技术劳务202人。1995年,浙江东宝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办事处。1997年,外派劳务输出106人历年累计在外人数达308人。1998年,劳务输出17人。1999年,筛选推出50个重点招商项目,编印了“'99丽水投资指南”,参加日本东京投资洽谈会和大阪商务大会。2005年,区内企业富来森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森得立农林有限公司、鸿佳鞋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参加第98届广交会,成交金额达20多万美元。2009年,组织企业参加第106届广交会,成交额25万美元左右。2010年,4家企业参加了第十二届浙洽会暨第九届消博会,多家企业参加了春秋两季广交会、2010年浙江中华老字号暨浙一澳名优商品展销会、2010年日本东京国际五金DIY及家居用品展览会、2010年东京礼品及赠品展以及美国拉斯维加斯鞋展等国外的重点展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正不断加大。
  1995—2010年莲都区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一览
  表12—2-7续表12-2-7第三章商品购销
  第一节生产资料
  计划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民多数使用农家肥料,购买商品肥料很少。县供销社贯彻“以农家肥为主,商品肥料为辅”的方针,努力扩大肥源,满足农业生产需要。1956年,化学肥料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主要为粉剂和高毒农药。1961年,国家对化肥农药实行计划供应、统一定价政策。1962年,国家对部分农副产品实行化肥奖售,对中药材、良种繁殖、杂交制种、发展茶叶和蚕桑供应专用化肥。
  1980年,供销社农资经营由单位纯购销业务,转向综合经营服务。除搞好农资供应外,同时开展科技等系列化服务。1985年,国家实行粮棉油合同定购和“三挂钩”(粮食定购与供应评价化肥、柴油和预付定金挂钩)政策,对计划内国拨优质化肥(尿素、碳酸氢铵、硝酸铵、复合肥等)零售价实行“双轨制”;挂钩奖售尿素、碳酸氢铵的调拨属计划价格部分,按国家统一价格(即平价)供应,除此以外,均实行由供销社按进价加规定的差率和运杂费用,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1984年后,农业生产资料出现多渠道流通,市场管理出现混乱,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广大农民利益,1988年9月,国务院文件《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供销社被指定为专营单位。
  农资专营1989年起,供销社农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资专营政策。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农资商店,实施化肥、农药、农膜专营,由农资公司统一进货、统一调拨、统一定价,基层供销社农资商店(点)统一销售给农民(“农资专营四统一规定”),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化肥、农药等农资专营商品。实行农资专营后,全县农资秩序从混乱到规范,农资专营工作达到政府部门提出的“数量增加、供应及时、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要求。
  1996年,供销社农资部门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通知》,实行以农资公司为主渠道、农业三站和化肥生产企业为辅渠道的“一主两辅”政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化肥。供销社各级农资部门,发挥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并配合工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对非法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取缔。至此,农资商品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实行“统一进货、统一调拨、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四统一”经营的市场良好局面。1998年11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系改革的通知》,国家允许化肥生产企业将自产化肥销售给各级农资公司、农业“三站”以及化肥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或直销给农户,化肥的零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形成供销社农资部门、农业“三站”、农资生产企业三分天下的竞争局势。从此,农资市场全面放开。供销社农资部门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除了切实做好农资商品供应外,还建立以“农资庄稼医院”为重点,从“提高服务质量”为手段,积极做好农资供应和为“三农”服务工作。
  农资连锁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的意见》,至此,供销社全面进入改革改制阶段。到2003年底,全系统17家企业全部改制完毕,其中,11家市属公司实行整体改制,6家基层供销社改制后撤销原有建制。供销社改制后,基层企业虽保留了原来的一些经营网点,这给供销社业务经营和管理上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主渠道优势,巩固农资市场经营阵地,供销社于2007年6月,投资300万元组建成立了丽水市莲都区鑫鑫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有限公司。47家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加盟农资连锁店。从此,农资经营及市场管理又步入了正常轨道。2007—2010年,平均每年农资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4836.7万多元,主要农资商品化肥、农药、农膜销售量平均达到10020余吨、开展送肥送药到村到户3260余吨、农技咨询服务8300余人次,为莲都区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作出应有的努力。
  若干年莲都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情况一览
  表12-3-1续表12-3-1
  第二节农副产品
  棉麻民国时期,皮棉均在集市中交易。1949年10月,丽水县供销社始收购棉花。次年,在棉花主要产地水阁乡四都村设临时收购点。1949—1953年,国家供应少量皮棉。1954年,丽水县属零星产区,国家不分配统购任务,民用棉实行计划供应。1959—1960年,省定丽水为统购县,共统购皮棉77.8吨。1960年冬起,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61年,停止统购,以布票换购。1980年起,取消布票,终止换购,供销社按牌价收购。1979—1980年,供销社供应棉花216.05吨。1983年后,棉花敞开供应。供销社棉花供应量逐年减少,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退出市场。
  民国时期,苎麻由私商收购。民国35年(1946),建北乡油麻运销合作社,经营苎麻采购运销业务。1949年,国营贸易公司、供销社、私商收购运销,收购55.7吨。1954年,实行按计划比例收购,国营占50%,供销社占40%,私营占10%,国营部门由供销社代购。1957年,全部归供销社收购,年收购33.75吨。1958年,收购104吨。1983年后,种植面积减少,收购量减少。1960年前,苎麻主要供应温州等渔区。1960年,列为计划管理物资,由省统一安排调拨。1983年后,实行议价销售,供销社购销业务量逐年减少,由于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种植逐年减少。1990年,后供销社停止收购与供应。
  茶叶蚕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茶叶由茶农自产自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供销社受温州茶厂委托代购茶叶。1961年,实行派购。1962年始,以粮食、花费、布票奖售。1972年起,为丽水地区茶厂代购。1980年起,省定丽水收购基数275吨,超基数减税加价。1982年,减税加价给茶农18.6万元。1984年起,政府采取化肥奖售等措施鼓励茶农投售。1993年后,茶叶市场放开,全国茶叶产大于销,竞争激烈价格不稳,供销社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采取以销定购,之后,随着企业改制深入推进,供销社逐步退出市场。
  民国期间,没有经营蚕茧商业机构。1958年,供销社设点收购,1961年,实行派购,以化肥、粮食、布票、煤油等奖售。1980年起,省定丽水收购基数117.5吨。超基数加价15%。1985年后,收购量逐年下降。1981年起,蚕茧调给温州、新昌、温岭等地丝厂。1981年后,调给丽水丝厂。1991—1995年期间,蚕茧市场基本放开,政府部门为了维护蚕农利益,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制定供销社按市场指导价开展收购,1996年后,由于个体经营户抬高价格插手收购,丽水蚕茧80%经个体经营户转手流出外地。此后,供销社退出市场竞争。
  竹制品竹副产品竹制品有簟皮,畚箕、谷萝、菜篮、竹床、竹躺椅、篾席等40多个品种,以集市交易为主。20世纪60年代,供销社收购竹筷和棒冰棒。1979—1988年,收购脚手帘50336片,砖瓦盖90542张、棒冰棒36713万支。
  竹副产品有毛料、毛竹壳、杂竹、竹顶、青竹竿等。
  1962年,收购毛料111.4吨,1983年306.15吨,1989年113.2吨。1966—1988年,收购竹壳913吨,竹壳丝202吨,竹丝绳433吨。后,竹壳丝收购减少。1957年,供销社收购杂竹105吨。1977—1984年,共收购409吨,销往温州藤桥。1977—1990年,共收购毛竹顶22万支。1990年后,停止收购。
  土产副产品土产、副产品有棕片、柿油、剑麻及各种作物秸秆蒲壳。1950年,收购棕片2.6吨,1953—1988年,共收购303.3吨。1966—1988年,共收购棕骨280吨,棕骨丝350吨。1950年,供销社始收购柿油,1969—1988年,共收购374.9吨。1970—1982年,供销社收购草包10万只、纸浆5.65吨、草绳56.45吨。1977—1984年,共收购茶子壳14478.15吨、玉米芯1157.4吨。1974—1980年,共收购剑麻120.55吨,剑麻绳139.55吨,后剑麻停止生产,1990年后,土副产品基本上停止收购。
  野生植物原料野生植物原料主要有淀粉原料、纤维原料、芳香油、油脂化工原料等。1956年,供销社收购岩麻草、山面皮、屯谷皮、樟木油、桐茶碱、屯梨藤等。1970年,收购品种有淀粉类7种、纤维类16种、芳香油1种、油脂原料15种、化工原料8种。1962—1987年,共收购淀粉原料13120吨,油脂原料24.6吨,化工原料563.65吨,纤维原料24915吨。由于野生植物原料经营利薄,1980年后,就基本不再开展收购。
  畜产品民国时期,温州、义乌、东阳等地皮毛商贩常来丽水收购皮张。大水门横街山货行每年收购牛皮500多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收购野生动物皮张有草兔皮、黄狼皮、香菇狼皮、黄麂皮、青麂皮、狸子皮、貉子皮、狗獾皮、野青羊皮、豺皮、松鼠皮、香狸皮、草狐皮、金钱豹皮、水獭皮等29个品种,年收购量2000张以上。家养动物皮张有牛皮、猪皮、羊皮、狗皮、家兔皮、家猫皮等10多种。牛皮年均收购1000多张,羊皮年均收购900多张,狗皮年均收购4000多张。1957年,发放资金100多万元,扶持发展长毛兔生产,1957年后,兔毛收购量增多。1958—1979年,全部调给温州,1980年,半成品兔毛调上海口岸公司。1981年起,由浙江省自营出口贸易。1960年始,收购肠衣,1960—1987年,共收购猪肠衣740748条,羊肠衣5466条。1960年始,收购羽毛,1962—1989年,共收购大小羽毛55015千克。1962年始,收购羊毛,1963—1984年共收购绵羊毛3209千克,1985年起无收。1962—1988年共收购山羊毛2295.5千克。1962年始收购猪鬃,70年代调供义乌、黄岩制鬃厂,1984年起调供丽水制鬃厂,1990年后畜产品收购逐年减少。若干年丽水市主要农副、土特产品收购情况表
  表12—3—2
  第三节日用工业品
  棉布百货民国时期,城区有许萃生、许德生、吴森泰、陈裕顺、曹同大、吴益大、张同泰、源大等绸布店,有俞锦泰、杨荣顺、刘春生、王德茂等百货店。1949年8月,国营丽水贸易公司始经营棉布。1950年丽水百货、花纱布公司成立,棉布、百货由国营公司、供销社、私商共同经营,其中花纱布、煤油等以国营公司和供销社经营为主。1954年起,棉布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城关棉布、百货业归口国营商业,碧湖、大港头归口供销合作社。1959年,限量供应毛线、胶鞋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凭票、凭证限量供应的商品有百种以上。1977年后,票券种类逐渐减少。至1979年,除棉布、棉絮外,其他棉织、百货商品均敞开供应。1983年,取消棉布、棉絮票。1988年,全市有国营公司、供销社棉织百货销售点35个、集体商店16个、个体278户。供销社日用工业品公司、供销大楼、基层供销社棉百商店、供销分社、门市部一直经营棉布、百货类日用工业品,直到2003年底供销社企业改制完成后,供销社所属门店不再经营。
  若干年丽水县(市)主要日用工业品销售一览
  表12-3-3
  日用杂品民国时期,丽水的日用工业杂品行业较多,有草席店20多家,杂货店50多家, 纸店10多家,炮仗店7家,锅店8家,碗店20多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私营商店继续经营,至公私合营,或参加合作商店或参加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自1955年开始经营日用杂品。
  地方产品20世纪50年代初期,供销合作社就开始经营日用杂品,并十分重视地方产品发展,积极组织生产,拨出专项资金给予扶持。20世纪50年代,帮助组建雨伞生产合作社,生产的纸伞远销国内外。1958年后,支持城关竹筷社(后易名纸箱厂)、城关枕席社(后易名塑料二厂)、碧湖镇棒冰棒厂(后易名制刷厂)生产出相当数量的日用杂品,除了供应当地之外,远销北方、南方十多个省市。后因原材料不足以及其他工业发展,使兴旺一时的日用品地产工业,逐渐转产其他工业产品。
  1970年以来,供销社积极帮助农村社队发展日用地产品,曾拨款8000多元,扶持碧湖区的高溪4队、9队、大栋大队、章塘5队、河东2队、上街4队等利用当地稻草资源,发展坑边纸生产。这些生产队开始积极性很高,不仅为社会提供商品,而且增加社队经济效益。后来由于其他副业门路收入高,坑边纸生产逐渐停产。
  丽水的水东、黄村等地部分群众历史上有生产“小扫帚”的习惯,大多数销往温州地区。供销社为了开拓北方扫帚市场销路,增加竹农的经济收入,1970年,县公司派出干部职工到雅溪区的仙渡、皂树乡蹲点,组织竹农生产“大扫帚”,并进行技术辅导。后将样品拿到全国日杂品交易会上展出,很受欢迎,每年成交几十万把,销售北方十多个省市,使当地竹农每年增加10多万元的收入。
  1974年7月,县生产土产公司拨款2256元,扶持碧湖区保定碗厂,发展当地瓷碗产品,由于该厂出厂的瓷碗质量差,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发展不起来,供销社拨出的扶持生产资金,碗厂至今没有还清。
  1975年,县生产土产公司拨款1.7万元,扶持城关镇丽南大队兴办机制卫生纸,办厂8年,产品供应丽水、云和、龙泉等地,既解决了该大队几十人就业问题,并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产品质量提不高,被杭州、衢州等地大型机制绉纹卫生纸以价廉物美倾销丽水市场而击败。
  1975年2月,县生产土产公司拨款1万元,扶持城郊区水阁大队兴办陶器厂,生产陶器缸钵。由于式样、形状不受消费者欢迎,后改为生产花钵,也因质次价高销不出去而停产。
  1977年12月,县土产公司拨款4000元,扶持曳岭区咸宜陶器厂,扩大兔钵生产,除供应本区外,还销往县内各区;扶持双溪锅炉生产铁锅,后转产。
  日用品1955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日用品采购批发站,按照省供销社规定经营陶瓷器、炊事用具、炉灶及配件、夏令杂货、清洁用具、日常用具、家具、喜庆照明用品、土纸(包括卫生纸)及其他杂品等共十大类。
  1956年,县日用品站经营陶瓷器70388元,炊事用具16760元,草席48525条,卫生纸1566件,以及其他杂品10万多元。
  1957年,土产日用杂品销售总额为564763元。1958年,国、合的工业品与日用杂品合并为工业品站,1962年又恢复县社日用品采购批发站。1965年10月再次撤并,直至1979年建立日杂公司,但又不是专营日用杂品。由于日用杂品经营机构多次撤并,统计口径一年一个样。1956—1990年丽水市日用品主要品种销售情况一览
  表12-3-4用品更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土产日用杂品已经不断更新换代。20世纪50年代,根据当时农民的需要,经营草鞋、蒲鞋、蒲草扇、草席等草制品,现在许多品种已被淘汰,农民出工劳动穿解放鞋、高筒雨鞋,带中午饭用钢精饭盒,就是用草席的人也越来越少,夏令大多数用篾席,其他季节用床单、棉毯、毛毯。
  灶头用具也有很大的变化。丽水历来烧菜煮饭都用铁锅,现在农村普遍使用电饭煲,烧菜用钢精锅或不锈钢的电炒锅。城内煤气基本普及,烧饭都使用高压锅。农村仍需大口径的铁锅,主要供烧猪料、做豆腐和红白事使用。洗衣机、电冰箱、电风扇、电吹风、电熨斗、电饭煲、电炒锅等家用电器,走进普通家庭,成为当代家庭的主要用品。
  人们对陶瓷器的需求已与过去概念大不相同。生活用的陶器,新颖、美观、带有装饰性的(如花钵之类)还受消费者欢迎。一般粗制陶器在城镇已无人问津。细瓷、配套的餐具、茶具已成为抢手货,销量逐年增加。
  塑料工业在20世纪70年代是大发展时期,绝大部分以竹木铁为原料的日用杂品,被塑料制品所代替,而且品种繁多,式样多种多样,新颖美观,价格便宜,深受消费者的好评。
  家具及喜庆用品,也与过去完全不同。丽水城内有家具店上百家,经营当代流行的组合家具。
  供应的卫生纸有坑边纸和妇女用卫生纸两样。坑边纸被机制绉纹卫生纸代替;妇女卫生纸被机制全消毒的卫生巾所代替。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丽水经营日用杂品行业增多。1989年底,有专营日用杂品商店46家,其中私营41家,占86.2%;兼营日用杂品商店551家,其中私营482家,占83.3%;兼营与专营有597家,比民国时期的日用杂品行业115家,增加5.19倍。供销社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一直经营日用杂品,直到2003年日用工业品公司及基层分社、门店改制完成。其后的供销社经营的各种生产资料和日杂用品,统一纳入全社会零售总额的统计口径。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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