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村用电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村用电发展
分类号: TM62.55
页数: 1
页码: 528
摘要: 为加强农电管理,1979年,开始建立村管电小组,1984年,开始建立乡农电站,1986年,建立农电总站,农电管理工作走向正规。至1990年底,全丽水市共建有村管电小组356个,乡(镇)农电站28个,市农电联站1个。
关键词: 电力 农村用电 发展

内容

境内农村用电始于民国28年(1939),浙东电力厂大港头分厂供大港头镇农户照明灯350盏,此系农村用电之起点。民国30年(1941)太平汛水电站电力供太平乡少数农户农副业加工用电,同年,浙东电力厂向城郊农村供电,但不足一年,皆因日军侵丽而停供。
  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首先满足城镇照明和工业用电,农村用电处于空白。1955年,为配合农田水利建设,水东乡建造了全县第一个小型电力排灌站,农业用电开始起步。1958年,全县农村建成小型水电站8座,总装机容量71千瓦。电站自发自供,形成独立的供电网络,用途全部是生活照明。至1964年,县电网内农村动力用电以发展排灌用电为主。1965年,农村用电开始迅速发展,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农副业加工、照明用电开始发展。20世纪60年代末,已初步形成农村供电网络。此后,随着县电网电源的增大,农村经济的改善,农村用电逐年增多,用电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农村用电主要为排灌和农副业加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乡村工业兴起,用电量跃居农村用电第二位。照明用电自1980年起即居于首位。
  自1965年起,农村开始建设高低压配电线路。1978年,全县共有10千伏农村电力线路12条。1988年,各市乡已形成统一的电网。在农电网建设的同时,1980年起,开始着手农村供电线路的整改,同时对部分乡村开展标准合格村建设。
  为加强农电管理,1979年,开始建立村管电小组,1984年,开始建立乡农电站,1986年,建立农电总站,农电管理工作走向正规。至1990年底,全丽水市共建有村管电小组356个,乡(镇)农电站28个,市农电联站1个。
  1990年,农村用电设备容量17359千瓦,用电量2537万千瓦时,35个乡镇全部通电,365个村已通电358个,村通电率97.53%,7.48万户农户通电7.04万户,户通电率94.09%。1992年1月,365个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电。1999年11月,开始实施丽水市农网改造工程,2003年5月结束,总投资8967.083万元。2003年11月,城乡电价实行同网同价。2004年,全面实行城乡用电一体化管理。2005年1月,全面完成全区农电体制改革,至此,原农电总站职能结束。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丽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