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电运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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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供电运行
分类号: TM73.55
页数: 1
页码: 516
摘要: 对变电所的工种作了明确的责任规定。1997年12月,因变电所增多,为加强变电工作,撤销原变电队,成立变电工区。2000年后,随着变电运行技术的提高,各变电所先后实行无人值班。至2010年,变电工区对全区变电所实行监控操作,工区设监控中心和操作班。
关键词: 供电 供电运行

内容

线路运行丽水电力厂建厂初期,县城内低压配电线路因使用年代久,材料质量差,线路故障频发。由于管理不善,三个发电车间独立供电,多处电杆上有二路电源线路。1957年,实行线路分段管理,包干负责制度。至1965年,桃山火电厂投运后,10千伏线路迅速增加,因在管理上重发电轻供电,线路运行仍无专人负责。
  1984年,在企业整顿工作中,电力公司制定了《电力线路运行管理制度》,电力线路运行维护工作走上正常。
  20世纪90年代起,线路运行进入规范化。在线路工区下设高压、低压电力线路运行维护班组。对35千伏、10千伏线路的电杆均建立了台账,做到一杆一卡。建立了缺陷处理台账、事故记录台账、接地电阻测量台账等各类预防、检查、测量记录。同时,建立了技术资料管理、运行分析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定级等技术管理制度。健全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规程。
  变电运行始于1975年。是年,35千伏路湾变电所投运,因规章制度欠缺,运行人员在值班时仅负责设备的巡回检查、抄表、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1981年、1987年,碧湖、城东变电所分别投运后,加强了变电运行管理工作。变电所实行定员,三班制运行。1987年1月成立变电队,统一管理变电所工作。1984年,在企业整顿工作中,县电力公司制定了《变电运行管理制度》17种,同时实行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同年,以“两票”(操作票、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缺陷管理制)为主要内容规定了交接班的内容和形式,确定了设备的巡回检查,严格缺陷报告和缺陷监视,加强了防误操作装置的管理。1987年10月,对原17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变电运行管理制度》15种。设置了五大员,即安全员、培训员、资料员、保管员、生活员。对变电所的工种作了明确的责任规定。1997年12月,因变电所增多,为加强变电工作,撤销原变电队,成立变电工区。2000年后,随着变电运行技术的提高,各变电所先后实行无人值班。至2010年,变电工区对全区变电所实行监控操作,工区设监控中心和操作班。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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