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态公益林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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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生态公益林建设
分类号: S727.9
页数: 3
页码: 444-446
摘要: 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经营面积2001年,初次进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全区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32316公顷,占林业用地的35.9%,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678.07公顷,省级公益林31459.33公顷,市级公益林7141.33公顷,县区级公益林3800.67公顷。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 公益林建设

内容

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经营面积2001年,初次进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全区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32316公顷,占林业用地的35.9%,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678.07公顷,省级公益林31459.33公顷,市级公益林7141.33公顷,县区级公益林3800.67公顷。2003年,又对全区公益林进行了区划和完善工作,生态公益林面积调整为425114.67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330.6公顷,省级公益林314281.33公顷,市级公益林4457.33公顷,县级公益林3070公顷。2004年,在原界定的基础上,界定浙江省重点公益林350231.33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9.1%,分布在22个乡镇街道、3个国有林场,重点公益林小班个数为3592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界定面积77365.33公顷,占重点公益林总面积的22.1%,界定小班918个;省级重点公益林界定面积272866公顷,占重点公益林总面积的77.9%,界定小班2674个。2004年,补充完善,确定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35万公顷;2007年,全面完成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完善工作;2008年,国有林场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600公顷,三个国有林场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606.67公顷。2009年,扩面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32.93万公顷,全区累计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6&53万公顷;5月,根据《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扩面界定工作,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32933.33公顷,其中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地23566.67公顷,行政村或自然村整体搬迁下山移民区2693.33公顷,大中型水库区1166.67公顷,峰源乡等地连片33.33公顷以上的天然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2353.33公顷,城镇周边1360公顷,干线公路两侧1553.33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240公顷。2009年,公益林面积已全部纳入了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
  扩面界定后,全区重点公益林总面积68566.67公顷。按权属分:国有的1360公顷,集体的46366.67公顷,个人及其他16466.67公顷;按事权保护等级分:国家级重点公益林7733.33公顷,省级重点公益林60833.34公顷;按地类分:有林地63913.34公顷,灌木林地146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613.33公顷。竹林2533.33公顷,无林地40公顷,其他林地6.67公顷;按森林类型分:阔叶林8713.33公顷,混交林16313.33公顷,松木纯林26966.67公顷,杉木纯林10366.67公顷,竹林2533.33公顷,灌木林1460公顷,其他2213.34公顷;按林种分:水土保持林28126.67公顷,水源涵养林36053.33公顷,护路林4146.67公顷,自然保护区林240公顷。
  公益林分布区域境内重点公益林面积68566.67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6.5%,分布18个乡镇街道、3个国有林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7733.33公顷,主要分布瓯江干流两岸的防护林;省级重点公益林60833.34公顷,主要分布瓯江一级支流的好溪、太平港、宜平港及其二级支流两岸,白云森林公园、大山峰森林公园和东西岩风景旅游区,金温铁路、金丽温高速和330国道线两旁,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雅溪、高溪、黄村水库的集水区,山体坡度36°以上生态脆弱区,连片面积13.33公顷以上的天然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区以及省级自然保护区。
  公益林建设《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投入,将公益林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建立公益林建设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公益林建设作以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在公益林区内的小块坡耕地、林中空地、火烧迹地、病虫害迹地造林绿化;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效林分,进行补植、抚育改造,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采用阔叶树大苗、容器苗栽植,形成树种结构合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2001—2009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320千米,更新造林、补植抚育改造生态林1826.67公顷,林分郁闭度0.7以上的优质林分28800公顷,占原界定面积的80.8%。2008年,莲都区被省林业厅评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2009年,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级验收。同年12月,公益林高海拔定位站建成使用。2010年,公益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成使用。同年7月,丽水市莲都区公益林管理中心正式成立。2011年,被省政府评为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先进集体。2012年,发布《丽水市莲都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发展公报(2001—2011年)》,公报指出10年间莲都区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累计达209.3亿元。
  公益林管护2006年,全面出台公益林管理相关制度(莲都区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监管员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根据《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莲都区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林禁止商品性采伐,只允许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因抚育和更新改造需要采伐公益林林木的,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管护措施: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在公益林区入口处或显要位置,安装大中型公益林管护宣传牌115块,宣传牌标明四至面积、严禁措施、监管和护林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二是签订责任书,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
  丽新畲族乡黄岭上喷粉防治刚竹毒蛾(摄于2010年)有林场,各乡镇、街道与相应的林业工作站、行政村分别签订监管责任书,层层落实管护责任;三是配备监管员和护林员。2009年,全区现有公益林监管员66名,护林员194名,全部签订管护合同。
  2010年5月,颁发《莲都区规范乡村森林管护模式工作意见(试行)》,全区推行乡村森林管护承包模式,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为此,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若干森林管护责任区,区别不同情况核定管护承包人数。是年,全区森林管护责任人共计246名,为常年在管护责任区务农的当地男性村民,非现任村双委干部,年龄18-55岁的占79.7%,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5%,管护队伍素质明显提高。2010年12月,护林员野外巡查GPS考勤系统投入使用。
  公益林补偿基金2004年开始,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森林效益补偿基金,对公益林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2005年,公益林损失性补助偿资金一卡通全面实施,补偿资金直接发给林农;补助标准为2004—2005年每亩8元。2006年,每亩10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6元,管护费2.5元,公共管护费1.5元。2007年,每亩12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8元,管护费2.5元,公共管护费1.5元。2008年,每亩15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11元,管护费2.5元,公共管护费1.5元。2009年,每亩17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费13元,管护费2.5元,公共管护费1.5元。莲都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与区地方财政,按9:1比例配套。
  若干年莲都区发放公益林补偿基金统计
  表9-4-3单位:万元
  说明:自2008年开始,白云森林公园(实验林场)补偿基金,由丽水市林业局直接拨付
  2004—2010年,发放森林效益补偿基金4686.7万元,其中国有林效益补偿基金496.8
  万元,集体和个人效益补偿基金3331.7万元,管护费858.2万元。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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