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木种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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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林木种苗
分类号: F307.2
页数: 3
页码: 431-433
摘要: 民国5年,在县城内旧小校场设苗圃,主要培育桑苗。民国12年,省立第四苗圃由永嘉县迁至丽水水东村,有圃地9.33公顷,培育马尾松、乌桕、白杨等90余种苗木。1955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方针,发动群众采集马尾松、杉木、柳杉等种子,见种就采,良莠混杂。1974年,开始建设良种基地,至1978年,先后建成杉木初级种子园三片计10公顷。
关键词: 营林生产 林木种苗

内容

民国5年(1916),在县城内旧小校场设苗圃,主要培育桑苗。民国12年(1923),省立第四苗圃由永嘉县迁至丽水水东村,有圃地9.33公顷,培育马尾松、乌桕、白杨等90余种苗木。1955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方针,发动群众采集马尾松、杉木、柳杉等种子,见种就采,良莠混杂。1974年,开始建设良种基地,至1978年,先后建成杉木初级种子园三片计10公顷。1979年9—10月,组织林木良种普查,初选、复选60个优良单株,其中杉木7株,马尾松3株,油茶31株,乌柏10株,浙江红花油茶9株,油茶优良林分6片,为林木良种建设提供种源。1983年,建成油茶良种采穗圃0.67公顷。1989年,全县(区)推行杉木使用良种育苗。1990年,引进东魁杨梅、魁栗、诸暨毛板红、缙云上光栗等优良品种。2007年,调入香榧良种嫁接苗1万株,在高溪乡建成香榧良种采穗圃6.67公顷。2010年春,引进9个油茶优良无性系苗木5500株,在丽新乡咸宜村建油茶良种采穗圃3.33公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苗木培育以国营场圃为主。1952年,有民办苗圃3个,培育马尾松苗1.84公顷,产苗558万株。1954年,丽水林场技术员徐晓春杉木种子育苗成功,每公顷产苗480万株,次年,丽水林场杉木育苗2.67公顷,高20厘米,根径0.08厘米,获林业部嘉奖。1956年2月,林业部推广丽水林场杉木种子育苗经验。1972年,实行就地育苗,就地造林。20世纪70年代末,提倡选用良田育苗,试行杉木冬播育苗。1980年,建立骨干苗圃,凡农田育苗面积0.2公顷以上的,给予粮食和经济补助,每0.0667公顷补贴原粮250—500千克,补助资金60—90元。1984年,“杉木冬播育苗”获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同年圃地试用氟乐灵化学除草成功,1987年,获省科技成果四等奖,同年取消补助,按苗木质量,分等论价,优质高价。是年,杉木苗平均每公顷产苗82.5万株,平均苗高33.3厘米,根径0.45厘米,最大高70厘米,根径1.7厘米。1950—1990年,累计育苗658.53公顷,年均16.06公顷。1990年, 试用果尔化学除草,效果更好,减少用工90%以上,1991年,试行免耕法育苗,节省劳力,全面推广。
  20世纪90年代,适应造林补植和城乡绿化美化的需要,建立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种苗花卉产业快速发展。2003年,育苗217公顷,产苗2407万株,花卉281万株,盆景(花)12
  万盆,产值2680万元。2005年,育苗542公顷,产苗3400万株,是年,推广无纺布轻基质容器育苗新技术,培育容器苗84.6万株。2006年,育苗585.3公顷,产苗3492万株,2007年,育苗
  576.1公顷,产苗3533万株。2008年,育苗489.6公顷,产苗3258.5万株。
  2010年,从事苗木花卉经营单位82家,育苗圃地130处,其中国有场圃2处,个体育苗128处,育苗332.77公顷,产苗2316万株,容器苗71.7万株,油茶良种嫁接苗 &3万株,产值约7000万元o2010年,育苗387公顷,其中新育17公顷,总产苗量2582.8万株,容器苗40.3万
  老竹镇新屋苗木场(摄于2009年10月19日)株,油茶、香榧良种嫁接苗94.2万株。1991—2010年,累计育苗3692.87公顷,年均184.6公顷。育苗树种:用材林有马尾松、黄山松、杉木、枫香、苦槠、木荷等10余种;经济林有桃、梨、杨梅、枇杷、瓯柑、香榧、茶叶等10多种;庭园绿化苗木有南方红豆杉、深山含笑、乳源木莲、广玉兰、鹅掌楸、雪松、金钱松、银杏、杜英、香樟、桂花、黄山木兰、垂柳、鸡爪槭、木槿、紫薇、合欢、无患子、水杉、红枫、青枫、黄山栾树、樱花等80多种;花卉盆景有海棠、玫瑰、菊花、杜鹃、君子兰、红花檵木、金丝梅等20多种。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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