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营林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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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营林机构
分类号: F307.2
页数: 3
页码: 429-439
摘要: 民国7年,县属10所林场并为3个区,每区设管理员1人。民国17—38年间,丽水林场兼林政管理事务。1951年,县成立木材收购组,1956年5月,改县森工支局。同年2月,县农林水利局下设林业科,9月,成立县林业局。1958年,省森林工业局丽水支局并入县林业局,5个区各成立1个林业站。1964年11月,县林业局与农业局合并,称农林水利局,单独成立县森工站。
关键词: 营林生产 营林机构

内容

民国7年(1918),县属10所林场并为3个区,每区设管理员1人。民国17(1928)—38(1949年9月30日止)年间,丽水林场兼林政管理事务。1951年,县成立木材收购组,1956年5月,改县森工支局。同年2月,县农林水利局下设林业科,9月,成立县林业局。1958年,省森林工业局丽水支局并入县林业局,5个区各成立1个林业站。1964年11月,县林业局与农业局合并,称农林水利局,单独成立县森工站。区站营林干部并入区农技站,森工单独成立区森工组。1977年5月,恢复县林业局和区林业站。1980年1月,县森工站并入林业局,下设人事秘书、财务、基建、营林、经济林、森工等6股。1984年,设林政股,森工股划出成立木材公司,撤营林股,建营林管理站。1985年,各乡(镇)建立林政管理站。1986年,撤营林管理站,设营林股、科教股。1987年,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2002年1月,与农办、农业局合并为区农林局,2005年7月,恢复区林业局。2010年,全局有干部职工12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0人,事业编制107人。下设资源林政科、林业生产科、办公室(法制科)、森防森检站、木材检查站、林业技术服务中心、防火办、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8个乡镇林业站。
  国有林场
  莲都区林场民国6年(1917),县署设林场10所,以序号为名,7年合并为3个区。民国17年(1928)2月,省立第四苗圃改为第二造林场,有人员13人,面积约133.33公顷,分为北山、水东2个林区。年经费0.90万一4.25万元。民国18年(1929),全省划分为4个林区,每林区设省立林场一所,省立第二造林场更名省立第三林场,以旧温处两属16县为经营督率界域,有山林10333.33公顷,人员17人。民国21—27年间(1932—1938),改名丽水林场,几易隶属机构。民国29年(1940),改名省农业改进所丽水林业改进区。民国33年(1944),场部设丽阳坑口,有山地6646.67公顷。其中,青田5220公顷,丽水1426.67公顷;圃地9.08公顷。民国35年(1946)3月,改为省农业改进所丽水林场。至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面积1426.67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400公顷,林木蓄积2.4万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接管省农业改进所丽水林场。1950年4月改地区直属浙江省丽水林场。1953年6月改浙江省丽水县林场。1956年,林业部推广县林场杉木种子育苗经验,先后有安徽、湖南、江西、贵州、广西等十多省代表到场参观。是年12月,苏联专家谢尔盖也夫到场视察。1959年,有山林5666.67公顷,圃地26.8公顷,森林蓄积量7.5万立方米,全场有16个生产单位,联工134人,林业中学师生168人。1958年,“大办钢铁”烧木炭,近666.67公顷马尾松被砍伐。1962年,万象山、南明山、三岩寺国有山场划归丽水县林场。1964年,西山背山地全部收归国有。1965年,灯塔大队部分山地收归国有。1966年,场部改设丽水城关万象山,下属万象山、桃山、天堂、南明山、南山5个生产队。经营总面积1106.67公顷,其中有林地893.33公顷,包括用材林756.67公顷,特用林11.53公顷,经济林114.47公顷,竹林10.66公顷,林木蓄积量0.53万立方米。11月,新建丽水县林场曳岭余庄分场,面积273.33公顷。1979年,划万象山、桃山、南明山等3个林区和中岸牙320公顷归县园林处,全场有山林面积114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066.67公顷,森林蓄积量4.68万立方米。1989年,该场有林地990公顷,其中用材林826.67公顷,经济林146.67公顷,竹林16.66公顷。林木蓄积量4.38万立方米。天堂、曳岭林区主要发展用材林,兼营药用林和茶园;南山林区以培育油茶、发展经济果木为主, 种养业并举;大坑涌林区主要发展用材林、毛竹林、兼营农业。有附属畜牧场和榨油、制茶、木材加工等厂各1个,职工64人。1966—1990年,全场造林702.73公顷,其中杉木459公顷。杉木采伐80.87公顷,出材量4447立方米。产油茶籽301.6吨,油桐臼7.25吨,茶叶27.5吨,柑橘40吨,粮食225吨。国家投资128.90万元,回收554.17万元,上交税利42.03万元。
  1994年,总面积1257.93公顷,有林地面积1114.33公顷,其中用材林881.4公顷,防护林2.53公顷,特用林62.4公顷,竹林17.4公顷,经济林150.6公顷,林木总蓄积5.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5%。1999年,有林地面积1079.13公顷,其中用材林119.47公顷,防护林704.6公顷,特用林66.13公顷,竹林17.73公顷,经济林171.2公顷,林木总蓄积2.5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8%o2008年,总面积1351.27公顷,有林地面积1218.67公顷,其中生态林1198.8公顷,商品林19.87公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4.8%和1.6%,属生态型林场,林木总蓄积5.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3.5%。现有干部职工31人。
  峰源林场1964年8月建场,场部设夏庄,有夏庄、水牛坪2个林区,人员8人,杉木林26.67公顷。1965年春,增加大山峰、源头岭、封垟3个林区,人员20人。1966年,增加孙畲、李扒、岭头垟、木寮、横山后5个林区。1965—1966年,造林600公顷。1974年,建木材加工厂。1978年,疏伐木材185立方米。1979年,采伐毛竹3000支,采伐木材704立方米。1978—1987年,建森林道路7条。1984年,山林总面积2820公顷,林业用地2753.33公顷,其中用材林2606.67公顷,特用林3.53公顷,竹林17.53公顷,经济林26.33公顷,灌木林25.6公顷,圃地0.47公顷。林木蓄积量12万立方米,其中松木5.89万立方米,杉木4.55万立方米,柳杉0.93万立方米。1987年,木材疏伐量1589立方米。1988年,在大港头镇建造林工商营业楼。1990年,森林蓄积量15万多立方米,其中杉木、柳杉占40%。全场职工75人。1970—1990年,木材采伐量1.5万多立方米,产茶叶70吨。1964—1990年,国家总投资335.82万元,回收525.64万元,上交税利61.67万元。
  1994年,该场有林地面积2575.13公顷,其中用材林2491公顷,特用林20.4公顷,竹林31.13公顷,经济林32.6公顷,林木总蓄积18.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9.6%。1999年,有林地面积2639.13公顷,其中用材林1948.06公顷,防护林526.67公顷,特用林31.87公顷,竹林38公顷,经济林94.53公顷,林木总蓄积19.2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9%。2008年,总面积2978公顷,有林地面积2817.73公顷,其中生态林2019.06公顷,商品林798.67公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9.4%和27.5%,林木总蓄积26.3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5.2%。现有干部职工46人。
  丽水市白云林场(原地区实验林场)1966年3月,划丽水县林场北山林区、水东苗圃归浙江丽水林校,成立浙江丽水林校实验林场。1971年,单独建制,改丽水地区实验林场,场部设丽阳坑口。总面积2646.67公顷,林业用地2353.33公顷。经营马尾松、杉木为主,兼种柑橘、茶叶等。下设林业分场,包括太山、白云山、丽阳坑、庵堂等4个林区;柑橘果木分场,包括水东、寿宁寺、北山等柑橘园和花木苗圃。场设有综合加工厂。1985年,增设林工商综合公司。1979—1989年,累计造林426.67公顷,伐木2.7万立方米,采伐毛竹6.82万支,油茶籽产量2.93万千克,茶叶5.51万千克,松脂产量0.47万千克。1966—1989年,国家投资161.72万元,回收1937.55万元。1990年,全场有松林1243.8公顷,杉木林528.2公顷,竹林63.4公顷、经济林67.47公顷,苗圃10公顷,柑橘8公顷,茶园15.33公顷,花圃、旱地2.67公顷,森林公路28.8千米,职工170人。
  1994年,有林地面积2328.13公顷,其中用材林2172.13公顷。特用林9.13公顷,竹林73.67公顷,经济林73.2公顷,林木总蓄积16.6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3.2%。1999年,有林地面积2412公顷,其中用材林886.2公顷,防护林1178.47公顷,特用林195.2公顷,竹林79.2公顷,经济林72.93公顷,林木总蓄积16.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6.8%。2008年,该场总面积2629.87公顷,有林地面积2576.4公顷,其中生态林2484.07公顷,商品林14.47公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5.9%和0.6%,林木总蓄积23.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8.4%,属生态型林场。
  民办林场民国16年(1927),丽水有厚生公会、保安、新亭、保定、周巷、魏村、高溪、湾竹、缸窑、上汤村、岑口源等12个民办林场。民国22—25年(1933—1936),有林业合作社6个,分别设在白岩乡、浣溪乡、武街乡、中岸、吕埠坑、琵琶圩等地,主要种植油桐、慈竹。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大办伐木场和林果牧场,至1962年大多停办。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社队始办林业专业队或开山队,营造、管护小片林木。
  1972年,学习湖南“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经验。至1981年,全县乡村林场139个,固定场员1758人,经营山林8000公顷。1983年,有乡村林场134个,其中乡(镇)办22个,村办112个,经营山地9793.33公顷。1988年,全市有乡村林场111个,其中乡办21个,村办90个,在场人员162人。经营山林6533.33公顷,其中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5266.67公顷,占全市用材林基地51.3%。荒山造林2000公顷,保存率86.5%,改造残次林4000公顷,木材产量5600立方米。
  1989年,全市有以经营杉木、油茶为主的乡村林场82个,其中乡办林场19个,村办林场63个,在场人数162人。经营面积4780公顷,其中用材林4280公顷。林木蓄积量12.65万立方米,经济林593.33公顷,毛竹立竹量12.49万株。
  乡村林场不断萎缩,2010年,乡村林场28个,经营面积2420公顷,其中乡(镇)办林场12个,经营面积953.33公顷,村办林场16个,经营面积1466.67公顷。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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