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营林生产与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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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4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营林生产与利用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1
页码: 429-439
摘要: 民国7年,县属10所林场并为3个区,每区设管理员1人。民国17—38年间,丽水林场兼林政管理事务。1951年,县成立木材收购组,1956年5月,改县森工支局。同年2月,县农林水利局下设林业科,9月,成立县林业局。1958年,省森林工业局丽水支局并入县林业局,5个区各成立1个林业站。1964年11月,县林业局与农业局合并,称农林水利局,单独成立县森工站。
关键词: 营林生产 营林利用

内容

民国7年(1918),县属10所林场并为3个区,每区设管理员1人。民国17(1928)—38(1949年9月30日止)年间,丽水林场兼林政管理事务。1951年,县成立木材收购组,1956年5月,改县森工支局。同年2月,县农林水利局下设林业科,9月,成立县林业局。1958年,省森林工业局丽水支局并入县林业局,5个区各成立1个林业站。1964年11月,县林业局与农业局合并,称农林水利局,单独成立县森工站。区站营林干部并入区农技站,森工单独成立区森工组。1977年5月,恢复县林业局和区林业站。1980年1月,县森工站并入林业局,下设人事秘书、财务、基建、营林、经济林、森工等6股。1984年,设林政股,森工股划出成立木材公司,撤营林股,建营林管理站。1985年,各乡(镇)建立林政管理站。1986年,撤营林管理站,设营林股、科教股。1987年,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2002年1月,与农办、农业局合并为区农林局,2005年7月,恢复区林业局。2010年,全局有干部职工12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0人,事业编制107人。下设资源林政科、林业生产科、办公室(法制科)、森防森检站、木材检查站、林业技术服务中心、防火办、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8个乡镇林业站。
  国有林场
  莲都区林场民国6年(1917),县署设林场10所,以序号为名,7年合并为3个区。民国17年(1928)2月,省立第四苗圃改为第二造林场,有人员13人,面积约133.33公顷,分为北山、水东2个林区。年经费0.90万一4.25万元。民国18年(1929),全省划分为4个林区,每林区设省立林场一所,省立第二造林场更名省立第三林场,以旧温处两属16县为经营督率界域,有山林10333.33公顷,人员17人。民国21—27年间(1932—1938),改名丽水林场,几易隶属机构。民国29年(1940),改名省农业改进所丽水林业改进区。民国33年(1944),场部设丽阳坑口,有山地6646.67公顷。其中,青田5220公顷,丽水1426.67公顷;圃地9.08公顷。民国35年(1946)3月,改为省农业改进所丽水林场。至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面积1426.67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400公顷,林木蓄积2.4万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接管省农业改进所丽水林场。1950年4月改地区直属浙江省丽水林场。1953年6月改浙江省丽水县林场。1956年,林业部推广县林场杉木种子育苗经验,先后有安徽、湖南、江西、贵州、广西等十多省代表到场参观。是年12月,苏联专家谢尔盖也夫到场视察。1959年,有山林5666.67公顷,圃地26.8公顷,森林蓄积量7.5万立方米,全场有16个生产单位,联工134人,林业中学师生168人。1958年,“大办钢铁”烧木炭,近666.67公顷马尾松被砍伐。1962年,万象山、南明山、三岩寺国有山场划归丽水县林场。1964年,西山背山地全部收归国有。1965年,灯塔大队部分山地收归国有。1966年,场部改设丽水城关万象山,下属万象山、桃山、天堂、南明山、南山5个生产队。经营总面积1106.67公顷,其中有林地893.33公顷,包括用材林756.67公顷,特用林11.53公顷,经济林114.47公顷,竹林10.66公顷,林木蓄积量0.53万立方米。11月,新建丽水县林场曳岭余庄分场,面积273.33公顷。1979年,划万象山、桃山、南明山等3个林区和中岸牙320公顷归县园林处,全场有山林面积114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066.67公顷,森林蓄积量4.68万立方米。1989年,该场有林地990公顷,其中用材林826.67公顷,经济林146.67公顷,竹林16.66公顷。林木蓄积量4.38万立方米。天堂、曳岭林区主要发展用材林,兼营药用林和茶园;南山林区以培育油茶、发展经济果木为主, 种养业并举;大坑涌林区主要发展用材林、毛竹林、兼营农业。有附属畜牧场和榨油、制茶、木材加工等厂各1个,职工64人。1966—1990年,全场造林702.73公顷,其中杉木459公顷。杉木采伐80.87公顷,出材量4447立方米。产油茶籽301.6吨,油桐臼7.25吨,茶叶27.5吨,柑橘40吨,粮食225吨。国家投资128.90万元,回收554.17万元,上交税利42.03万元。
  1994年,总面积1257.93公顷,有林地面积1114.33公顷,其中用材林881.4公顷,防护林2.53公顷,特用林62.4公顷,竹林17.4公顷,经济林150.6公顷,林木总蓄积5.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5%。1999年,有林地面积1079.13公顷,其中用材林119.47公顷,防护林704.6公顷,特用林66.13公顷,竹林17.73公顷,经济林171.2公顷,林木总蓄积2.5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8%o2008年,总面积1351.27公顷,有林地面积1218.67公顷,其中生态林1198.8公顷,商品林19.87公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4.8%和1.6%,属生态型林场,林木总蓄积5.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3.5%。现有干部职工31人。
  峰源林场1964年8月建场,场部设夏庄,有夏庄、水牛坪2个林区,人员8人,杉木林26.67公顷。1965年春,增加大山峰、源头岭、封垟3个林区,人员20人。1966年,增加孙畲、李扒、岭头垟、木寮、横山后5个林区。1965—1966年,造林600公顷。1974年,建木材加工厂。1978年,疏伐木材185立方米。1979年,采伐毛竹3000支,采伐木材704立方米。1978—1987年,建森林道路7条。1984年,山林总面积2820公顷,林业用地2753.33公顷,其中用材林2606.67公顷,特用林3.53公顷,竹林17.53公顷,经济林26.33公顷,灌木林25.6公顷,圃地0.47公顷。林木蓄积量12万立方米,其中松木5.89万立方米,杉木4.55万立方米,柳杉0.93万立方米。1987年,木材疏伐量1589立方米。1988年,在大港头镇建造林工商营业楼。1990年,森林蓄积量15万多立方米,其中杉木、柳杉占40%。全场职工75人。1970—1990年,木材采伐量1.5万多立方米,产茶叶70吨。1964—1990年,国家总投资335.82万元,回收525.64万元,上交税利61.67万元。
  1994年,该场有林地面积2575.13公顷,其中用材林2491公顷,特用林20.4公顷,竹林31.13公顷,经济林32.6公顷,林木总蓄积18.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9.6%。1999年,有林地面积2639.13公顷,其中用材林1948.06公顷,防护林526.67公顷,特用林31.87公顷,竹林38公顷,经济林94.53公顷,林木总蓄积19.2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9%。2008年,总面积2978公顷,有林地面积2817.73公顷,其中生态林2019.06公顷,商品林798.67公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9.4%和27.5%,林木总蓄积26.3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5.2%。现有干部职工46人。
  丽水市白云林场(原地区实验林场)1966年3月,划丽水县林场北山林区、水东苗圃归浙江丽水林校,成立浙江丽水林校实验林场。1971年,单独建制,改丽水地区实验林场,场部设丽阳坑口。总面积2646.67公顷,林业用地2353.33公顷。经营马尾松、杉木为主,兼种柑橘、茶叶等。下设林业分场,包括太山、白云山、丽阳坑、庵堂等4个林区;柑橘果木分场,包括水东、寿宁寺、北山等柑橘园和花木苗圃。场设有综合加工厂。1985年,增设林工商综合公司。1979—1989年,累计造林426.67公顷,伐木2.7万立方米,采伐毛竹6.82万支,油茶籽产量2.93万千克,茶叶5.51万千克,松脂产量0.47万千克。1966—1989年,国家投资161.72万元,回收1937.55万元。1990年,全场有松林1243.8公顷,杉木林528.2公顷,竹林63.4公顷、经济林67.47公顷,苗圃10公顷,柑橘8公顷,茶园15.33公顷,花圃、旱地2.67公顷,森林公路28.8千米,职工170人。
  1994年,有林地面积2328.13公顷,其中用材林2172.13公顷。特用林9.13公顷,竹林73.67公顷,经济林73.2公顷,林木总蓄积16.6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3.2%。1999年,有林地面积2412公顷,其中用材林886.2公顷,防护林1178.47公顷,特用林195.2公顷,竹林79.2公顷,经济林72.93公顷,林木总蓄积16.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6.8%。2008年,该场总面积2629.87公顷,有林地面积2576.4公顷,其中生态林2484.07公顷,商品林14.47公顷,分别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5.9%和0.6%,林木总蓄积23.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8.4%,属生态型林场。
  民办林场民国16年(1927),丽水有厚生公会、保安、新亭、保定、周巷、魏村、高溪、湾竹、缸窑、上汤村、岑口源等12个民办林场。民国22—25年(1933—1936),有林业合作社6个,分别设在白岩乡、浣溪乡、武街乡、中岸、吕埠坑、琵琶圩等地,主要种植油桐、慈竹。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大办伐木场和林果牧场,至1962年大多停办。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社队始办林业专业队或开山队,营造、管护小片林木。
  1972年,学习湖南“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经验。至1981年,全县乡村林场139个,固定场员1758人,经营山林8000公顷。1983年,有乡村林场134个,其中乡(镇)办22个,村办112个,经营山地9793.33公顷。1988年,全市有乡村林场111个,其中乡办21个,村办90个,在场人员162人。经营山林6533.33公顷,其中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5266.67公顷,占全市用材林基地51.3%。荒山造林2000公顷,保存率86.5%,改造残次林4000公顷,木材产量5600立方米。
  1989年,全市有以经营杉木、油茶为主的乡村林场82个,其中乡办林场19个,村办林场63个,在场人数162人。经营面积4780公顷,其中用材林4280公顷。林木蓄积量12.65万立方米,经济林593.33公顷,毛竹立竹量12.49万株。
  乡村林场不断萎缩,2010年,乡村林场28个,经营面积2420公顷,其中乡(镇)办林场12个,经营面积953.33公顷,村办林场16个,经营面积1466.67公顷。
  第二节林木种苗
  民国5年(1916),在县城内旧小校场设苗圃,主要培育桑苗。民国12年(1923),省立第四苗圃由永嘉县迁至丽水水东村,有圃地9.33公顷,培育马尾松、乌桕、白杨等90余种苗木。1955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方针,发动群众采集马尾松、杉木、柳杉等种子,见种就采,良莠混杂。1974年,开始建设良种基地,至1978年,先后建成杉木初级种子园三片计10公顷。1979年9—10月,组织林木良种普查,初选、复选60个优良单株,其中杉木7株,马尾松3株,油茶31株,乌柏10株,浙江红花油茶9株,油茶优良林分6片,为林木良种建设提供种源。1983年,建成油茶良种采穗圃0.67公顷。1989年,全县(区)推行杉木使用良种育苗。1990年,引进东魁杨梅、魁栗、诸暨毛板红、缙云上光栗等优良品种。2007年,调入香榧良种嫁接苗1万株,在高溪乡建成香榧良种采穗圃6.67公顷。2010年春,引进9个油茶优良无性系苗木5500株,在丽新乡咸宜村建油茶良种采穗圃3.33公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苗木培育以国营场圃为主。1952年,有民办苗圃3个,培育马尾松苗1.84公顷,产苗558万株。1954年,丽水林场技术员徐晓春杉木种子育苗成功,每公顷产苗480万株,次年,丽水林场杉木育苗2.67公顷,高20厘米,根径0.08厘米,获林业部嘉奖。1956年2月,林业部推广丽水林场杉木种子育苗经验。1972年,实行就地育苗,就地造林。20世纪70年代末,提倡选用良田育苗,试行杉木冬播育苗。1980年,建立骨干苗圃,凡农田育苗面积0.2公顷以上的,给予粮食和经济补助,每0.0667公顷补贴原粮250—500千克,补助资金60—90元。1984年,“杉木冬播育苗”获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同年圃地试用氟乐灵化学除草成功,1987年,获省科技成果四等奖,同年取消补助,按苗木质量,分等论价,优质高价。是年,杉木苗平均每公顷产苗82.5万株,平均苗高33.3厘米,根径0.45厘米,最大高70厘米,根径1.7厘米。1950—1990年,累计育苗658.53公顷,年均16.06公顷。1990年, 试用果尔化学除草,效果更好,减少用工90%以上,1991年,试行免耕法育苗,节省劳力,全面推广。
  20世纪90年代,适应造林补植和城乡绿化美化的需要,建立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种苗花卉产业快速发展。2003年,育苗217公顷,产苗2407万株,花卉281万株,盆景(花)12
  万盆,产值2680万元。2005年,育苗542公顷,产苗3400万株,是年,推广无纺布轻基质容器育苗新技术,培育容器苗84.6万株。2006年,育苗585.3公顷,产苗3492万株,2007年,育苗
  576.1公顷,产苗3533万株。2008年,育苗489.6公顷,产苗3258.5万株。
  2010年,从事苗木花卉经营单位82家,育苗圃地130处,其中国有场圃2处,个体育苗128处,育苗332.77公顷,产苗2316万株,容器苗71.7万株,油茶良种嫁接苗 &3万株,产值约7000万元o2010年,育苗387公顷,其中新育17公顷,总产苗量2582.8万株,容器苗40.3万
  老竹镇新屋苗木场(摄于2009年10月19日)株,油茶、香榧良种嫁接苗94.2万株。1991—2010年,累计育苗3692.87公顷,年均184.6公顷。育苗树种:用材林有马尾松、黄山松、杉木、枫香、苦槠、木荷等10余种;经济林有桃、梨、杨梅、枇杷、瓯柑、香榧、茶叶等10多种;庭园绿化苗木有南方红豆杉、深山含笑、乳源木莲、广玉兰、鹅掌楸、雪松、金钱松、银杏、杜英、香樟、桂花、黄山木兰、垂柳、鸡爪槭、木槿、紫薇、合欢、无患子、水杉、红枫、青枫、黄山栾树、樱花等80多种;花卉盆景有海棠、玫瑰、菊花、杜鹃、君子兰、红花檵
  
  木、金丝梅等20多种。
  第三节植树造林
  绿化造林民国6年(1917),县署购松苗10万株,在琵琶圩、万象山、西山背、营盘山、紫荆山、〓
  山等处造林。民国18—19年(1939—1940),省立第三林场造林2773.33公顷,地方造林1580公顷。36年(1947),在保定、南明、峰源等乡栽植经济苗木290万株,在黄泥山、万象山造林3万株,在大溪沿岸、水南、屡丰圳等地种植白杨1.4万株。民国17—38年(1928—1949),丽水林场共造林2466.67公顷,仅保存1400公顷。
  1952年,实行“民造公助”和“谁造谁有”政策,以小片皆伐和迹地更新为主,烧垦后,前两年种粮,第三年插杉点桐。1950—1971年,以集体造林为主,发展林种树种缺乏科学规划,滥引外来树种,并一地多次改种,造林效果差,累计造林33840公顷,保存面积仅3800公顷。1972年,始行以乡村林场为主的基地造林,实行造管结合,造林成效显著。1989年与1976年相比,杉木林面积由5100公顷增至13020公顷,增加1.55倍,蓄积由5.73万立方米上升到35.18万立方米,增长5.14倍。由于规定基地一片面积不少于33.33公顷,忽视适地适树原则,部分杉木基地质量差。至1990年,累计基地造林13418.52公顷,其中用材林10550.46公顷,占78.64%;经济林2619.47公顷,占19.52%;竹林248.59公顷,占1.84%。1981年,省林业厅划定峰源、郑地、高溪、丽新、苏港、泄川、西溪、严鸟、枫树湾、张村街等10个乡(镇)为重点商品材基地建设乡(镇),1987年,商品材基地乡(镇)增加5个:大港头、仙渡、皂树、老竹、黄村。1989年,郑地乡高源道士涧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1.50公顷,成活率98%,当年平均高48厘米,获丽水地区杉木速丰竞赛鼓励奖。1990年,峰源乡夏庄三组土石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1.33公顷,成活率91.5%,当年平均高62.9厘米,平均新梢40.2厘米,获丽水地区东片杉木速丰林竞赛一等奖。
  1950—1990年,累计造林62706.67公顷,年均1529.4公顷。
  1991年,按“五年消天荒山,七年绿化丽水”的要求,将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列入重点工程组织实施,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于1994年全面完成“灭荒”任务,造林合格率9&9%,获浙江省政府“灭荒”县(市)达标奖。此后,人工造林的主要任务是疏林补植改造、坡耕地退耕还林、釆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1999—2003年,退耕还林866.67公顷,发展菜笋竹、香榧、杨梅、瓯柑等经济果木林。2004年,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营造阔叶林、针阔混交林,调整树种结构,提高生态效益。2004—2010年,新造生态公益林1875.46公顷。1991—2010年,人工造林累计13241.72公顷,其中用材林5333.52公顷,占40.3%;生态公益林2728.8公顷,占20.6%;经济林5179.4公顷,占39.1%。碧湖下叶村道路两侧林木(摄于2008年)
  义务植树1950年春,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庭院宅基和乡村“四旁”植树1.1万株。1982年开始,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年9月,成立县绿化委员会,每年3月12日植树节。组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驻丽部队参加义务植树,1982—1991年,参加义务植树39.8万人次,植树284万株,成片造林192公顷,公路绿化23.5千米,种绿篱7.5万米,
  营造''三八”林1.33公顷,“共青林”3.33公顷。至1995年,城镇绿化达标单位139个。
  城市建设与城镇绿化紧密结合,新建街道、住宅小区、新建厂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与街道、庭院空地绿化美化的配套工程同步进行。2006—2010年,参加义务植树76.6万人次,植树298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2片,面积93.33公顷,乡镇干部绿化点10个,面积25.33公顷。据不完全统计,1991—2010年,四旁植树165.04万株,义务植树461万株。
  2006年,村庄绿化工程全面启动。是年,碧湖、老竹、雅溪、太平、黄村、丽新、峰源等7个乡镇19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进行规划设计,并付诸实施。列入村庄绿化的村,道路、河岸 (堤)、休闲空地、宜林荒山全面绿化。2006—2007年,太平乡小安村和紫金街道水东村被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命名为“浙江省绿化示范村”。2008年,实施百村绿化工程,计划投资4150万元,每年推进100个村,至2011年,境内村庄绿化全覆盖。至2009年底,累计投资1985万元,栽植各类苗木90万株,新增绿地55万平方米,修建小型休闲公园40余处,180处古树名木受到保护,140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达标,创建省、市、县(区)各级绿化示范村58个,其中省级16个,市级26个,县(区)级16个。
  2010年,有50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达标,新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6个,市级绿化示范村12个。碧湖镇堰头村被省绿委命名为“森林村庄”。
  第四节林木抚育
  油茶新造幼林,套种绿肥,改良土壤,或实行林粮间作,增加短期收益。油茶成林抚育,通常八九月劈山、铲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般为三年两头铲。1955—1958年,掀起油茶抚育高潮,1958年,全县垦复抚育油茶0.67万公顷。是年1月,林业部授予联济农业生产合作社油茶生产红旗,8月,全国林业现场会南方油茶产区代表136人前往参观。12月,获国务院 “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奖状。20世纪70年代,调整油料收购价格,实行粮肥奖售和经济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发展油茶生产的积极性。1972年,建设杉木用材林基地,实生苗造林,造林密度每亩240株,限制间种矮秆作物,规定抚育三年。杉木速生丰产林,在松土除草同时追施肥料。5—7年郁闭成林,适时抚育间伐,调整密度,促进中幼林快速生长。立地条件好,有培育前途的林分,间伐后,垦复施肥,改造为速丰林。
  1973—1975年,垦复抚育16666.67公顷,建设“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基地3866.67公顷。1975年10月,全省油茶“三保”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丽水召开,联合乡、大港头镇为会议主要参观现场。1978年,垦复抚育油茶10000公顷。20世纪80年代,油茶抚育管理放松,产量下降。1990年,林业部将丽水市列入油茶低改工程启动县(市),第一期工程2333.33公顷, 至1992年,垦复2346.67公顷,清理林地733.33公顷,挖竹节蓄水沟29万米,施肥173.33公顷次,投资212万元。1998年,垦复926.67公顷。2003年,以碧湖镇联济村为核心,建立山茶油森林食品基地666.67公顷。2006—2008年,建设无公害山茶油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693.33公顷,辐射面积1453.33公顷,带动农户630户。2006—2009年,抚育改造油茶低产林1600公顷,亩产茶油由3.5千克提高到10千克,亩效益591元。
  2010年,营造油茶良种基地100.4公顷,抚育改造油茶低产林234.47公顷,新建油茶良种繁育基地6.67公顷。
  1991—2010年,林木抚育包括幼林抚育累计76512.33公顷,年均3825.62公顷。
  第五节封山育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许多村庄水口或寺庙周围,均有小片封禁林。以鸣锣、杀猪、吃封山饭等方式进行封禁,违者按村规民约受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沿袭旧传统。1959年,人民政府对公路两旁、江河两岸水土流失严重地段进行封山,封山育林2406.67公顷。
  1962年,高溪乡竹溪村,开始封山育林,连续封禁20多年,取得显著成效。1989年与1976年相比,有林地面积增加169.4公顷,森林覆盖率由33.54%上升到61.01%,林木蓄积量由0.32万立方米增至1.03万立方米,增长2.22倍。1964年,全县封山育林9633.33公顷,1965年6186.67公顷,1966年9086.67公顷。
  1970年后,逐步完善封山育林办法,扩大封山规模,1971年,全县封山育林18万亩。主要分两类:一是全封,乔、灌、草一律封禁,不准樵采放牧,青黄不落山;二是半封,封树不封柴草,允许樵采放牧,但不准砍树。
  1981年,贯彻封、造、管并举的营林方针,鼓励封山育林。1983年, 省林业厅将封山育林列入年度林业生产计划,进行专项调查规划,做到时间、地点、面积、措施落实,四至界线清楚,签订封山育林合同,制订乡规民约,专人管护,连续封禁4—5年,每年检查验收一次,符合封山育林要求的每亩补助0.5元。封山育
  峰源乡竹林(2010年6月摄)
  林省工省本效果好。1989年5月与1985年相比,有林地面积增加5593.33公顷,其中人工造
  林成林的1966.67公顷,封山育林成林的3626.66公顷。
  1998年,以公路、铁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旅游风景区、城镇周边以及天然阔叶林
  为重点,实施封山育林,面积7100公顷,与山主签订合同,制订封山护林公约,设置封山标志, 配备专职护林员,兑现封山育林补助费。1982—2003年,封山育林累计221520公顷,发放补
  助费166.78万元。
  2004年,生态公益林全面封禁。护林员劳务费由重点公益林管护费列支。2004-2010
  年,封山护林面积247515公顷,年均35359.28公顷。
  1991—2010年莲都区造林抚育封山育林面积统计
  表9一3-1续表9-3-1
  第六节森林利用
  木竹加工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丽水城区只有两家私营锯板厂。1950年,有永茂、公利、盛森三家私营锯板厂,有带锯3台。1951年至1952年有锯板厂6家,其中地方国营5家,私营1家,有锯台12部,净边机9台,平均日加工杉木板材0.7万板尺,职工263人。
  1953年2月,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体制改革,撤销丽水煤建支公司,将其所属第四锯板厂, 改组为“浙江省森林工业局丽水木材加工总厂”,下设三个分厂,当年第二季度和1954年下半年,三个分厂先后倒闭。1958年12月,总厂停产。1959年2月,该厂迁移峰源乡夏庄建厂生产。1960年2月,与夏庄伐木场、丽水县第二林场合并,改组为“丽水县峰源林场”。1962年底,木材加工厂撤销,并入丽云区林业站。
  1971年秋季,筹建“丽水县木材加工厂”,当年投产,干部职工7人,只有带锯机、理锯机、电动机3台旧的加工机器,主要产品有板方材、门窗预制、木制家具及包装箱等。1972年,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4.16万元。该厂在木材计划供应时期,生产逐年上升,规模不断扩大,1978年,干部职工77人,年产值17.84万元,相当于1972年的4.3倍。1985年,开放木材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木材随行就市,价格直线上扬,原材料成本大幅度提高,木制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木材加工逐年下降,基本上处于半停产状态。1988年,有干部职工35人,仅销售接木门窗198扇/304立方米,产值1.13万元,企业难以为继,关门停产。对现有职工进行分流安置。
  1978年,利用次材小料加工半成品1750立方米,年产值35万元。1979年5月,全县木材加工企业67家,加工小方料2948立方米,年产值60万元。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允许乡镇竹木加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自行收购竹木加工,乡镇竹木加工快速发展。1990年有竹木加工厂151家,1992年有325家。1995年,经年检合格的竹木加工企业285家。
  2010年底,全区竹木加工企业392家,其中木材加工企业373家,竹材加工企业18家。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企业1家。主要产品产量:锯材85820立方米,胶合板7360立方米,竹地板31750平方米,木竹家具410.7万件,竹炭2250吨,竹醋液1636吨。2010年,竹木加工林产品产值34260.4万元。
  毛竹开发与利用
  2007年,竹林面积9986.67公顷,其中毛竹9660公顷,总立竹量2731.83万株,小径竹326.67公顷。竹林分布比较集中,666.67公顷以上的有峰源、黄村、大港头、雅溪等4个乡镇,峰源乡2333.33公顷居全区首位,333.33—666.67公顷有5个乡镇,不足333.33公顷的有9个乡镇街道。
  笋竹产业的发展,经过几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竹林粗放经营,一般出笋小年劈山或浅铲抚育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化期间,抚育管理仍为少数,多数处于荒芜、半荒芜状态,笋竹产量很低,据1986年重点竹产区调查,每公顷产鲜笋1500千克左右,每公顷产竹材2250—3000千克,每公顷立竹量不足1500株。
  笋竹林基地建设1984年起步,借鉴外地经验,在大港镇徐山、黄村乡岭根进行试点示范取得经验。1986年,实施第一期(1986-1990)笋竹林基地建设“星火计划”,通过深挖垦复,清除竹蒲头、柴根石块,追施土杂肥和化肥,合理留笋养竹,调整竹龄结构和立竹密度等技术措施,改造低产竹林,提高笋竹产量。5年投资9.6万元,化肥76.52吨,建成笋竹两用林基地335.87公顷。第二期(1991—1995)«星火计划”,投资25.4万元,化肥10吨,建成笋竹两用林基地602.53公顷。第三期(1996—2000)“星火计划”建成笋竹两用林基地876.87公顷,其中1996年开发543.53公顷,获1996年度“浙江省星火奖”二等奖。实施“星火计划”成效显著, 笋竹产量大幅度提高。据1995年对徐山、余岭、高山、周坑4个村74.4公顷笋竹两用林基地进行调查,1986年原有立竹量每公顷1470株,每公顷产鲜笋1785千克,至1995年每公顷立竹量达2040株,增长38.8%,每公顷产鲜笋8460千克,增长3.74倍。“星火计划”带动全区笋竹产业快速发展,面积扩大,立竹密度提高,竹林资源整体大幅增长。
  此后,笋竹林基地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2001—2008年,改造低产竹林666.67公顷,开发笋竹两用林基地1920公顷。至2009年底,全区已建笋竹两用林基地4133.33公顷。
  2006—2009年,在大港头镇西黄、小井、河村和黄村乡岭根等竹产区农户,按自愿、自主、互利的原则,先后组建笋竹专业或产销合作社6个,111户,注册资金515万元,经营面积833.33公顷,带动基地2420公顷,初步形成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2008年,莲都区政府把笋竹产业,列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 “三大潜力产业”之一,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
  2009年,实施“竹产业生产发展项目”,建成高产高效笋竹两用林核心示范基地133.33公顷,竹林改造提升411.87公顷,深挖垦复345.2公顷,测土施肥66.67公顷,修建竹林道125.9千米,其中机耕路75.9千米,作业便道50千米,蓄水池23座690立方米,安装喷滴灌设备200套(只),埋设输水管19千米。项目总投资984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0万元,区地方财政配套41.8万元,自筹642.2万元。
  2009年,仙渡乡皂树行政村梅弄自然村,利用退耕还林的坡耕地、老果园改造林地,营造雷竹、黄甜竹、石竹、桂竹、高节竹等高产小竹径示范基地20公顷,其中小径竹品种比较试验林地1.33公顷,有不同季节出笋的食用小径竹种16个,观赏竹种12个,重点探索以小径竹为主的周年供笋模式。2008-2010年,新发展小径竹200公顷。
  2010年,建成笋竹两用林791.13公顷,高效竹林示范基地140公顷,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166.67公顷。
  全区现有笋竹加工企业26家,其中年产值1000万以上的龙头企业4家,主要产品有竹制农具家具、竹炭、竹醋液、竹地板、笋罐头、小包装油焖笋等,2010年笋竹产业年产值7737万元。
  森林旅游开发
  境内山水风光秀丽,人文史迹纷呈,畲族风情浓郁,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景区有:
  白云森林公园以原地区实验林场为基础,1992年12月创建,位于城北、距市区2千米,有公交车直达,总面积近2646.67公顷。园内奇山、怪石、秘洞、幽谷、古树等自然景观与寺庙庵堂、美丽动人的神话传说的人文景观融为一体,山体雄伟、群山环绕、千峰屏立、沟壑纵横、谷深坡陡、水雾缭绕、气候宜人,林木葱郁、溪流清澈,是“天然氧吧”。主要景点有丽阳春晓、畚箕仙踪、幽谷松风、白云竹径、绿海万象、水帘藏宝、灵鹫禅寺、好溪夜月等。2007—2010年,先后对入口综合区、白云寺、避暑山庄、森林食府、太山揽胜台、庵堂森林休闲娱乐中心等游览区进行开发建设,已成为一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城市森林公园。
  大山峰森林公园2002年7月,以峰源林场为基础建立,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园内苍松秀竹、气候凉爽、环境优美、大山峰云湖山庄,已吸引不少顾客前来休闲观光。
  九龙湿地公园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包括保定圩湿地、对门圩内侧湿地、连河村河滩湿地、舷埠湿地、吴村圩湿地、松坑口湿地、九龙湿地走廊、新治河口和万步滩湿地,园内有通济堰、保定古窑址、樟荫古渡等多处景点,“绿荫披夏、红叶迎秋”,四季景色,各不相同。2010年开始,实施第一期工程。
  各景区与万象山公园、南明山风景区、南明湖等连成一体,可开发不同特色的旅游项目。此外,待开发的景区,尚有峰源乡小岭根的“猕猴峡”、葑垟湖高山湿地、天堂山休闲度假区等。2010年,林业旅游接待游客66.25万人次,旅游收入8611万元,直接带动相关产业产值25489万元。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植被(摄于2010年)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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