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9年(1940),李子藩《丽水县林业概况调查报告》载:“丽水县森林面积71680公顷, 其中松木61306. 7公顷,杉木1313.3公顷,阔叶林2566. 6公顷(包括樟树160公顷),竹林 1066. 7公顷,油茶2600公顷,油桐1826. 7公顷,乌柏1000公顷。”
1955年4月至1956年3月,省林业厅林野调查队,应用万分之一实测平面图勾绘小班,量 算面积,査清森林资源。全县总面积107960公顷,其中有林地53493. 3公顷,疏林地16226. 7 公顷,灌木林地1460公顷,无林地6946. 7公顷,其他用地29833. 3公顷。在有林地中,用材林 35566. 7公顷,特用林7440公顷,薪炭林100公顷,竹林2826. 6公顷,经济林7560公顷,森林 覆盖率50. 9%。1971年10月至1973年1月,县农林局组织一次以分清生产队所有制为主的山林普查,全 县29个公社313个大队2047个生产队的山林资源基本查清。但只有8个直属公社和4个区 的森林资源的统计材料,全县没有汇总统计。
1975年11月至1976年底,按省林业厅统一部署,组织“四五”森林资源清查。全省各县 控制面积,由省林业勘测队,应用五万之一地形图,统一量算平差,县内各公社(镇)的控制面 积,用复照放大的二万五千分之一地形图,分幅量算平差,各公社(镇)控制面积合计与县控 制面积一致,1976年用二万五千分之一的地形图勾绘小班,调查记载和绘图统计。工作期 间,省林勘队派员常驻丽水,负责技术辅导和质量检查验收。
1976年,总面积162126. 7公顷(包括原双港、朱村公社12780公顷)。林业用地121786. 7 公顷,其中有林地83680公顷,疏林地20086. 7公顷,无林地14980公顷,灌木林2160公顷,未 成林造林地880公顷。有林地中,松木36866. 7公顷,杉木6606. 7公顷,杂木9960公顷,竹林 5533. 3公顷,油茶22951. 6公顷,油桐106. 7公顷,板栗68. 3公顷,桑茶果园1586. 7公顷,森 林覆盖率52. 9%。
1984年7月至1986年1月,结合县级林业区划,应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和部分复照放大的 二万五千分一地形图。采用抽样控制和小班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清查森林资源。林业用地 110460公顷,其中有林地90186. 6公顷,疏林地13313. 3公顷,无林地5706. 7公顷,灌木林地 446. 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806. 7公顷。有林地中,松木40440公顷,杉木11293. 3公顷,杂木 9633. 3公顷,竹林5933. 3公顷,油茶19060公顷,油桐260公顷,乌柏100公顷,板栗66. 7公 顷,桑茶果园等其他经济林3400公顷,森林覆盖率60. 6%。
1989年,利用前期调查成果,小班复位法调查。原区划小班界线不变,对地类、林种、树 种、年龄发生变化的小班进行变更登记,修正森林资源数据。林业用地110626.7公顷,其中 有林地95780公顷,疏林地9586. 7公顷,无林地3640公顷,灌木林地913. 3公顷,未成林造林 地700公顷,苗圃6. 7公顷。有林地中,松木42433. 4公顷,杉木13140公顷,杂木9600公顷, 竹林6113.3公顷,油茶19220公顷,油桐106. 7公顷,板栗133. 3公顷,柑橘、茶桑等经济林 5033. 3公顷,森林覆盖率64. 7%。
1994年,应用前期调查成果,进行全面复位核查,林业用地112673.3公顷,其中有林地 108280公顷,疏林地806. 7公顷,无林地773. 3公顷,灌木林地1846. 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 960公顷,苗圃6.7公顷。有林地中,松木46993. 4公顷,杉木17813. 3公顷,柳杉253.3公顷, 柏木20公顷,硬阔9633. 3公顷,软阔166.7公顷,竹林6560公顷,油茶17753. 3公顷,板栗 446.7公顷,厚朴53. 3公顷,茶桑果木其他经济林8586. 7公顷,森林覆盖率73. 6%。
1999年4月至10月,用万分之一地形图,重新区划小班、量算面积,各乡(镇)、村原控制 面积不变,行政区域有变动的,面积作相应调整,森林资源数据用电脑统计。林业用地 120353. 3公顷,其中有林地116973. 3公顷,疏林地33. 3公顷,无林地426. 7公顷,灌木林地 264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73.3公顷,苗圃地6. 7公顷。在有林地中,松木47513.3公顷,杉木 19253. 3公顷,柏木26. 7公顷,柳杉253. 3公顷,硬阔12746. 7公顷,软阔213. 3公顷,竹林 8026. 7公顷,油茶13900公顷,板栗1220公顷,柑橘11946. 7公顷,其他经济林1873. 3公顷, 森林覆盖率80%。2003年,以1999年二类调查小班资料为依据,到实地作补充调查。森林资源数据,根据 2004年6月省林业厅颁发的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用电脑分类统计。新的技术标准 与以往有所不同,将森林按主导功能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再按经营目的划分 五大林种23个亚林种。竹林不单独设立林种,依其所在生态区位和经营目的确定所属林种; 树高4米以上,胸径5厘米以上的板栗、厚朴、杨梅、枇杷、梨等乔木经济树种,须作活立木蓄 积调查统计;国家特别规定,油茶、茶叶、桑等灌木型经济树种作灌木林调查统计。灌木林中 注明“特灌林”面积。2003年,林业用地120340公顷,其中有林地96706. 7公顷,疏林地13. 3 公顷,无立木林地773.3公顷,宜林地20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186.7公顷,灌木林地21446. 7 公顷(包括灌木经济林19540公顷),苗圃13. 3公顷。有林地中,松木50426. 7公顷,杉木 19533. 3公顷,柏木13. 4公顷,柳杉220公顷,硬阔13353. 3公顷,软阔226.7公顷,竹林7533. 3 公顷,板栗1213.3公顷,厚朴、杨梅、桃、柑橘等乔木经济林4186. 7公顷,森林覆盖率79%。
2009年4月至2010年8月,应用万分之一地形图,采用抽样控制下的二类调查技术方案, 小班(二类)调查总体蓄积落在抽样控制区间,精度符合省技术规程的要求。现有林业用地 121433. 3公顷,其中有林地106566. 7公顷,疏林地13. 3公顷,灌木林地13460公顷(包括灌木 经济林1328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133. 3公顷,苗圃13. 3公顷,无立木林地233. 3公顷,宜 林地13. 4公顷。有林地中,松木46360公顷,杉木19766. 7公顷,柏木26. 7公顷,柳杉213. 3 公顷万亩,硬阔17653. 3公顷,软阔406. 7公顷,竹林9986. 7公顷,板栗、厚朴、杨梅等乔木经 济林12153. 3公顷,森林覆盖率80%。
若干年莲都区林地面积变化情况一览
表9—1—1 单位:公顷续表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