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民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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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1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民收入
分类号: F304.8
页数: 2
页码: 331-33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多水旱灾害,耕作技术条件又差,历代为缺粮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生活逐步发生了质的变化。1949年,莲都农民人均占有粮食150千克,人均收入53元。从事运输、商业、饮食、服务业的收入也成为经济重要来源。农村经济进入活跃期,大批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上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居民增收。
关键词: 农民收入 农民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多水旱灾害,耕作技术条件又差,历代为缺粮县。
  民国22年(1933),全县粮食产量1968.23万千克,年耗粮食2325万千克,缺356.77万千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生活逐步发生了质的变化。1949年,莲都农民人均占有粮食150千克,人均收入53元。经过土地革命,农业合作社,农民生活逐步改善。但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从集体分配得到,农民收入增加仍缓慢。1957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06千克,人均收入71元,比1949年增长34.0%。1961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282千克,人均收入47元。1963年,全县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29千克,人均收入85元。1978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0元。
  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呈多元化、特色化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禽畜、笋竹、茶叶七大类为支柱产业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协调发展,农民每年增产增收。乡镇企业的兴起,使农村居民致富门路增多,收入来源从原来的以农业为主向多元化转变,从事工业、建筑业的收入比重不断提高,成为收入主要来源。从事运输、商业、饮食、服务业的收入也成为经济重要来源。1988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31千克,人均纯收入增至646元,比1978年增长4.03倍。1989年后,开始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阶段,农民人均收入由1989年的730元增加到1998年的3005元,增长3.1倍,年均增长17.0%。农村经济进入活跃期,大批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上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居民增收。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5624元,比1978年增长35倍。至2010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8032元,比1978年增长49倍。1983—2010年莲都区农民人均收入情况一览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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