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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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人口
分类号: F323.6
页数: 5
页码: 325-329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农业人口一直处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状态,人口增长缓慢。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11.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人口呈现高岀生率和低死亡率的现象。1982年,全县农业人口22.49万人,占总人口79.69%;1990年,全市农业人口21.19万人,占总人口65.43%。
关键词: 农民 农业人口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农业人口一直处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状态,人口增长缓慢。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11.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人口呈现高岀生率和低死亡率的现象。1982年,全县农业人口22.49万人,占总人口79.69%;1990年,全市农业人口21.19万人,占总人口65.43%。随着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兴起,农村小集镇建设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开放等,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农业人口向集镇、城市聚集。
  2010年,全区农业人口13.8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35.28%。农业人口在总人口的比例明显减少。
  变化
  1949—2010年,莲都农业人口总体呈上升趋势,大体可分为6个阶段。
  稳定增长期1949—1957年,全县农村完成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得到较快恢复,人民生活得到提高,同时受传统生育观影响,“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加上“人多力量大”的宣传误导,促使人们多生子女。其间全县农业人口增长较快。1957年,农业人口15.63万人,比1949年增加4.36万人,平均每年增0.55万人。
  增长低谷期1958—1961年,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全县国民经济遭到严重挫折,加之国家三年困难时期等原因,农村居民生活严重困难。1958年,云和县撤销,并入7.07万人。同年,宣平县撤销,曳岭区5个乡并入2.44万人。1960年景宁县撤销,并入10.03万人。1959年、1960年,共有1030人迁出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农业人口变动较大,农业人口自然增长较缓。1958—1960年,全县农业人口出生1.27万人,死亡0.97万人,增长人数0.3万人。
  增长高峰期1962—1964年,中央印发《农村人民公社条例》(“六十条”),国民经济贯彻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生产建设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农村人口补偿性增长较快;同时,全县精简职工、压缩城镇居民人口而农村劳动力回流,加上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农业人口骤增。1964年,全县农业人口18.13万人,比1960年增加1.76万人,年平均增0.59万人。
  增长加速期1965—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生育呈无政府状态,人口增长率较高。其间,全县共动员各机关、各部门、厂矿下放职工和城镇知识青年0.37万人。1978年,有农业人口23.45万人,比1964年增加5.32万人。年平均增长0.38万人。
  稳定下降期1979—1990年,农村计划生育得到强有力实施,下乡知识青年返回城市,城镇各项事业发展,也吸纳一部分农业人口 ;高校招生恢复,大批农村学子进入高等院校就学,农业人口的增长得到控制并稳定下降。1990年,全市农业人口21.19万人,比1978年减少2.26万人。
  下降加速期1991—2010年,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国策继续认真实施,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市、区的集聚效应不断体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土地征用“农转非”,外来人口增多,人口总数增加,但农业人口逐年减少。2010年年末,全区总人口38.68万人,农业人口13.84万人,占总人口的35.78%,比1990年减少7.35万人,年均减少0.37万人。1964年丽水县农业人口情况一览
  表8-1-1单位:万人2000年莲都区农业人口情况表
  表8-1-2单位:万人
  说明:表中数据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2010年莲都区农业人口情况一览
  表8-1-3单位:万人续表8-1-3
  说明:表中数据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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