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农耕历史悠久,农业资源丰富,农民为数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受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束缚,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农村落后,农民贫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土地改革,组织互助组,转变农村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农业经济得以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成立初级社、高级社,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二五”计划期间(1958—1962年),1958年,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实行公社化管理。由于受“大跃进”运动中“共产风”的错误影响,加上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农业经济发展受挫,生产下降;“三五”“四五”计划期间(1966—1975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缓慢;“五五”计划期间,粉碎江青反革命,尤其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先后两步改革,取得实效。1990年,丽水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同时成为全国柑橘基地县和浙江省油茶重点基地县之一。1997年,实行土地第二轮承包。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方针,农村政策得以稳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种植业生产全面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开发,农业龙头企业出现并发展。新农村建设、农家乐,改变了农村面貌和人们的思想观念。2010年,农林牧渔总产值18.3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8032元,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513.93公顷,总产量65056吨,经过产业调整,种植业已形成粮、果、蔬三分天下的格局。养殖业、畜牧业实施无公害基地建设。生态农业稳步发展,蔬菜、水果、畜禽三大传统主导产业居全市前列。农村经济已向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
第一章农民
第一节农业人口
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农业人口一直处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状态,人口增长缓慢。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11.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人口呈现高岀生率和低死亡率的现象。1982年,全县农业人口22.49万人,占总人口79.69%;1990年,全市农业人口21.19万人,占总人口65.43%。随着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兴起,农村小集镇建设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开放等,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农业人口向集镇、城市聚集。
2010年,全区农业人口13.8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35.28%。农业人口在总人口的比例明显减少。
变化
1949—2010年,莲都农业人口总体呈上升趋势,大体可分为6个阶段。
稳定增长期1949—1957年,全县农村完成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得到较快恢复,人民生活得到提高,同时受传统生育观影响,“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加上“人多力量大”的宣传误导,促使人们多生子女。其间全县农业人口增长较快。1957年,农业人口15.63万人,比1949年增加4.36万人,平均每年增0.55万人。
增长低谷期1958—1961年,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全县国民经济遭到严重挫折,加之国家三年困难时期等原因,农村居民生活严重困难。1958年,云和县撤销,并入7.07万人。同年,宣平县撤销,曳岭区5个乡并入2.44万人。1960年景宁县撤销,并入10.03万人。1959年、1960年,共有1030人迁出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农业人口变动较大,农业人口自然增长较缓。1958—1960年,全县农业人口出生1.27万人,死亡0.97万人,增长人数0.3万人。
增长高峰期1962—1964年,中央印发《农村人民公社条例》(“六十条”),国民经济贯彻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生产建设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农村人口补偿性增长较快;同时,全县精简职工、压缩城镇居民人口而农村劳动力回流,加上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农业人口骤增。1964年,全县农业人口18.13万人,比1960年增加1.76万人,年平均增0.59万人。
增长加速期1965—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生育呈无政府状态,人口增长率较高。其间,全县共动员各机关、各部门、厂矿下放职工和城镇知识青年0.37万人。1978年,有农业人口23.45万人,比1964年增加5.32万人。年平均增长0.38万人。
稳定下降期1979—1990年,农村计划生育得到强有力实施,下乡知识青年返回城市,城镇各项事业发展,也吸纳一部分农业人口 ;高校招生恢复,大批农村学子进入高等院校就学,农业人口的增长得到控制并稳定下降。1990年,全市农业人口21.19万人,比1978年减少2.26万人。
下降加速期1991—2010年,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国策继续认真实施,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市、区的集聚效应不断体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土地征用“农转非”,外来人口增多,人口总数增加,但农业人口逐年减少。2010年年末,全区总人口38.68万人,农业人口13.84万人,占总人口的35.78%,比1990年减少7.35万人,年均减少0.37万人。1964年丽水县农业人口情况一览
表8-1-1单位:万人2000年莲都区农业人口情况表
表8-1-2单位:万人
说明:表中数据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2010年莲都区农业人口情况一览
表8-1-3单位:万人续表8-1-3
说明:表中数据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第二节外来农民工
农民外出务工始终与国家的户籍管理政策紧密相关。从1956年开始,农村户籍管理由民政部门移交公安部门管理,政府制止农民盲目外流,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人口的自由迁移。加之国家将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纳入计划经济的范畴,城市粮食实行定量供应,一切凭票供应,农民外出务工必须有生产队、生产大队甚至人民公社的证明,受上述种种条件限制,杜绝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空间。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购销制度改革,城乡集贸市场恢复和发展,农村人口开始流动。:(984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应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自筹资金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这是城乡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同时,乡镇企业兴起,丽水农村本地和外来人口大量流入城关镇及所在乡镇驻地,或开始外出广东、上海等发达城市养鸭、种香菇和务工经商。1990年底,莲都有外来农民工1.07万人。进入21世纪,随着丽水浙西南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园区的建立,外来农民工急骤增加。2009年,莲都有外来农民工22.54万人(包括水阁工业区),其中男12.42万人,占55%,女10.12万人,占45%。2010年,有外来农民工18.94万人,其中男10.52万人,占56%,女8.42万人,占44%。这些进入莲都打工的外来农民工,其户籍关系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湖南、贵州等省、市、自治区。主要从事建筑、运输、城镇环卫、废旧物品回收、家庭(保姆)、美容美发、服务业等。
第三节农村劳动力
农村劳力莲都农村汉族以男劳动力为农业劳力,妇女以饲养禽畜、做家务活为主。畲族成年男女皆参加田间劳动。农业劳动力约占农业人口的1/5,农民大部分是文盲、,半文盲。农业集体化后,农村成年男女均参加农业劳动。但男女报酬却不同,男劳力最高底分为10分,女劳力最高底分则是5分。随着社会发展,农民学文化、学技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力中文盲、半文盲减少,高小至初中、高中文化程度人数也逐年增加。政府也重视农业技术的培训。20世纪60—80年代,有4161人次参加农技培训。至1990年,全市农民中有农科员251人,汽车驾驶员151人,内燃机手890人,农机修理工118人,其他农机人员315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拓展的加快,就业机会增加,城乡收入差距加大,促进了乡村劳动力的转移。2000年后,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乡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990年,乡村劳动力从事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81.11%、4.63%,9.04%;2010年,从事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则为48.89%,25.80%,29.01%。农村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态势明显。
1980—2010年乡村劳动力情况一览
表8-1一4农村劳力素质培训在乡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乡村劳动力素质与产业工人素质要求的差异十分突出,乡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成为政府迫在眉睫的任务。2004年,成立莲都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4个培训工作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由农林局(农办)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组(由组织部负责)、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由经贸局负责)、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组(由教育局负责)。各乡镇(街道)相继建成相应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一技之长、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胸”的要求,根据《莲都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实施意见》,2004—2009年,全区共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18.98万人次。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9.67万人次(新型农民培训1.39万人次,实用技术培训8.29万人次),发放绿色证书0.57万本;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87万人,转移就业2.27万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及地方标准资格证书1.64万本;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1.41万人;农村后备劳动力培训0.72万人;远程教育培训4.3万人次。
2010年,全区共组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8个班332期,完成培训人数0.47万人,其中新型农民培训55个班384期,完成培训人数0.25万人。确定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0.12万户,确定及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3个。全年进村入户现场指导4.3万人次。
第四节农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多水旱灾害,耕作技术条件又差,历代为缺粮县。
民国22年(1933),全县粮食产量1968.23万千克,年耗粮食2325万千克,缺356.77万千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生活逐步发生了质的变化。1949年,莲都农民人均占有粮食150千克,人均收入53元。经过土地革命,农业合作社,农民生活逐步改善。但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从集体分配得到,农民收入增加仍缓慢。1957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06千克,人均收入71元,比1949年增长34.0%。1961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282千克,人均收入47元。1963年,全县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29千克,人均收入85元。1978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0元。
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呈多元化、特色化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禽畜、笋竹、茶叶七大类为支柱产业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协调发展,农民每年增产增收。乡镇企业的兴起,使农村居民致富门路增多,收入来源从原来的以农业为主向多元化转变,从事工业、建筑业的收入比重不断提高,成为收入主要来源。从事运输、商业、饮食、服务业的收入也成为经济重要来源。1988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31千克,人均纯收入增至646元,比1978年增长4.03倍。1989年后,开始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阶段,农民人均收入由1989年的730元增加到1998年的3005元,增长3.1倍,年均增长17.0%。农村经济进入活跃期,大批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上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居民增收。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5624元,比1978年增长35倍。至2010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8032元,比1978年增长49倍。1983—2010年莲都区农民人均收入情况一览
第五节农民负担
负担项目1983年开始,莲都农民除上交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外,还负担为村提留和镇乡统筹两项。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3项。筹取办法是村级年初制订提留方案,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提留款按农户的承包面积确定。每户在册人口需负担公益事业金。镇乡统筹为镇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费用、困难和烈军属户优抚费用、民兵训练费用、镇乡村道路建设等民办乡助事业费用。年初制订统筹方案,交镇乡人民代表会议审定后下达。村根据村提留、镇乡统筹方案的提取金额,按政策计算到地、到人、到户,然后填发农民负担通知单到户,在秋收期间由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向农民收取。
减免税费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要上交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乡统筹、村提留,农民负担较重。以1996年数据为例,全市征收农业税699万元,特产税345万元,乡镇统筹501万元,村提留1930万元,合计为3475万元,当年农业人口23.72万人,人均负担146.50元,当年人均纯收入2128元,农民负担占人均纯收入的6.88%。2002年,浙江省政府决定取消乡镇统筹、村提留和屠宰税。2005年起,浙江比全国提早一年免征农业税和牧业税。从此,农民种田不需上缴税费。农村兴办公益事业,按照农业部《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工劳均每年不超过10个,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由国家拨款扶持。若干年莲都区农民上缴税费情况一览
表8-1一6
老竹镇农田保护区(摄于2010年)第二章农业生产资源
第一节耕地
耕地面积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丽水县有田15451.47公顷,地2717公顷。雍正元年(1723)丈量,十二年(1734)报,实存田10027.13公顷。雍正九年(1731)丈量,十二年 (1734)报,有地2228.4公顷,有水涨沙地216.6公顷。嘉庆五年(1800)六月,大水坏田地336.37公顷有奇。道光十四年(1834)五月,大水沙石壅积135.6公顷有奇。
民国元年(1912)、11年(1922)两次大水,冲毁田地无数。16年(1927),存田9894.27公顷,地2187.73公顷。民国19年(1930)土地陈报,有田11028.13公顷,地2656.67公顷。民国34年(1945),有田1102.93公顷,地1964.2公顷。
1949年末,有耕地1.54万公顷,其中粮食耕地1.47万公顷。后经土地平整、垦地造田,兴修水利,至1954年,有耕地1.66万公顷,其中粮食耕地1.47万公顷。后耕地逐年减少。1976年,小安溪柴弄口至凤山前地段沿溪两岸筑防洪堤,开水田120公顷。1977年,好溪马头山至古城地段沿溪建防洪堤围垦改田160公顷。1984—1990年,新开田199.46公顷、园地1029.95公顷。1984—1990年,工业、交通业及城乡居民建房等建设占用耕地204.47公顷。1990年,丽水市耕地1.3万公顷。2000年,莲都区耕地面积1.16万公顷,比1990年净减0.14万公顷。2002年开始,建设水阁工业区,规划面积14.4平方千米,实际征用土地968.93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了部分耕地。2007年,全区耕地面积1.13万公顷。2010年,全区耕地面积1.58万公顷。
1949—2010年莲都区耕地面积情况一览
表8-2-1续表8-2-1
第二节栽培作物
莲都区农作物多样,品种资源比较丰富,人们在长期生产活动中,根据生产特点,不同的利用要求,经过自然和人工选择,形成了许多各具特色的农家品种。其中麦类:小麦有丽水白壳三月黄、红壳三月黄、红头刷等。大麦有芒大麦、裸大麦。豆类有丽水九月黄、大连豆、苞萝豆。赤豆有大红包。水稻晚籼有细叶青、大叶青、仰天齐、老鼠牙、齐头黄、百念惯、谷儿高树;糯稻有寒糯、草鞋糯、野猪糯、红壳糯、乌壳糯;粳稻有野猪粳等。各类农家品种在特定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曾在生产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生产发展,品种资源不断更新,农家品种逐渐为推广品种所代替。2010年各类栽培作品的推广品种有:
水稻籼稻88个,糯稻34个,粳稻39个,杂交稻34个。当家品种,根据1984年统计,籼稻以竹科2号为主,其次为广陆矮4号、浙丽1号;粳稻以秀水48号为主,其次是湘虎56、南粳32;糯稻以双糯4号为主,祥湖47、金湘晚糯次之;杂交稻以籼优6号为主。
麦类小麦32个,大麦9个。当家品种,小麦为浙麦2号和浙麦1号;大麦为早熟3号。
玉米常规品种7个,杂交组合8个,当家品种以虎单6号、丹玉6号、施曲等杂交玉米组合为主。
薯类番薯22个,本地种有六十日、广东白等,引入品种有胜利百号、五一、浙薯1号,以胜利百号当家,马铃薯品种有11个。
豆类大豆16个,蚕豆2个,豌豆2个,绿豆1个,赤豆1个。当家品种大豆有丽水九月黄,苞萝豆、兰溪大白豆等。
小杂粮高粱品种2个,粟1个。
油料作物:白菜型油菜2个,甘蓝型油菜9个。花生有大粒和细粒种,近年还引进外地品种9个。芝麻有黑芝麻和白芝麻。
绿肥:紫云英2个,苜蓿,苕子、猪属豆、田菁、柽麻、箭舌豌豆各1个,绿萍、细绿萍各1个, 水浮莲、水葫芦、水花生各1个。
苧麻有铁麻(黑麸皮)、青麻、大叶黄等三个良种。
蔬菜类主要品种有大白蔬、芥菜、黄瓜,辣(甜)椒、芹菜、豇豆、番茄、南瓜、丝瓜、茄子、萝卜、甘蓝等种,品系有28个。
瓜类西瓜、甜瓜等,西瓜除本地农家种外,已引进中育1号、密保,浙密等良种16个。
水生植物及其他主要水生植物有处州白莲、水菱、茭白、藕等,其他还有元胡、白芍、米仁等栽培药材。
1985年,丽水大红袍枇杷、牛奶柿、处州白莲列入国家名特优产品。
莲都区引进推广种植过的水稻主要推广品种(组合)一览
表8-2—2续表8-2-2
第三节饲养畜禽
莲都区饲养畜禽品种40余个,其中大部分从外地引进,本地品种不多,良种亦少。
猪共有10个品种,本地良种有丽水碧湖猪,外地引进有金华猪、长白猪、苏白猪、大约克猪及汉普汉猪等。碧湖猪具有耐粗饲,繁殖力强,抗病等优良性状,是丽水地区生猪当家品种。据1984年统计,全地区碧湖猪饲养达1.7万头。
牛共有7个品种,有本地黄牛、水牛、黑白花奶牛、温岭高峰牛等。本地黄牛和水牛,是牛饲养的当家品种,均为肉役兼用,奶牛以黑白花牛为主。
羊共有山羊、湖羊、绵羊等4个品种。山羊适应性广,繁殖快抗病力强,耐粗放管理,宜分散或小群饲养,是羊的当家品种。
兔主要有本地长毛兔和本地肉用兔,外地引进的主要有西德的长毛兔、安哥拉系兔、西德杂交兔等共8个品种。
家禽有鸡、鸭、鹅等,共23个品种。其中鸡的品种以本地鸡为主,鸭以麻鸭为主,其次是番鸭,鹅以灰鹅为主。第三章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前,农村土地制度属封建土地所有制。丽水县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富农三个阶层1529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12%;占有土地2787.30公顷,占土地总数37.87%。雇农、贫农、中农三个阶层26793户,占总户数的89.64%;占有土地4003.72公顷,占土地总数的54.4%。地主人均占有土地为贫农人均占有土地的23.93倍,为雇农的56.26倍。其主要剥削形式分租佃、地租和高利贷三种。
租佃包括:定租,即死租制和包租制,在契约中订定一定租额,遇灾歉收,以实际量与地主按成折分,不论歉收丰收佃户均须按契约所定数量纳租;分租,即活租制,契约中不定租额,以实际收成与地主按二八、三七、四六成或对折分,以对折分为普遍;典租,亦名押田,一定的典押期,期内土地使用权归承典人,一般分为小典与大典两种,小典多以一年为期,预收租谷若干成数,即典金,来年归承典佃户耕种,不再交租,而大典又名“卖活契”,常以5—10年为期,到期不赎,即为卖绝,承典人找田价之不足数;押租,即押金制,俗谓“垫底”,是地主要求佃户对田租负责,所交纳的保证金多少以租额为标准;私租,即转租,佃户承租后,将其一部分转租他人,租额维持或略高于原额。
地租,分钱租、物租,以物划算的钱租及力租等。抗战前,物价平稳时,地主多用钱租。抗日战争后,币制贬值,钱租为物租代替。佃户每年以一定时间替地主做工,不收工资,以代田租的叫力租。地租数量与年产量有关,一般上等良田每年每亩约需交谷3担(每担143市斤),普通田,每亩交2担,较差田交谷100斤,山垄田每亩交80斤左右。
高利贷形式有:借粮,即借生谷,在青黄不接时借粮,秋后归还,要50%利息,有的60—80%,甚至“对合利”100斤还200斤;折实贷款,即在收获前贷放货币,以实物低于市价一二成的价合成实物,秋后以实物加利归还;借银租,即债主放款与债务人订立借约,规定每年交谷或桐油若干为利息,期满还本清债。
此外,还有放青苗、放桐租等。
民国16年(1927),浙江省国民党党政联席会议发表政纲,将“二五减租”列为施政之一,后又颁布《佃农缴租章程》。初,仅在西乡、南乡实行过。至抗战时期,始普遍推行。
1949年5月,丽水县人民民主政府建立后,在农村实行减租减息,业佃按规定议租。
1950年6月,中共丽水地委在丽水县海潮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发动群众,对地主进行说理斗争,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10月,在碧湖区同心乡和九龙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12月始,各乡先后进行土地改革。至1951年3月,全县50个乡镇以及城区土改任务完成,4月检查总结。1952年3月,完成检查土改整籍发证工作。土改中,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全县农村(城区土改由地委领导)没收征收土地5442公顷,没收耕牛636头、房屋4638间、农具7945件、粮食61662千克,得益户18919户,占全县总户数70.6%。城区18个行政街5113户,21201人,其中地主123户,512人;工商业中占有土地出租131户,781人;小土地出租者942户,3278人;富农6户,27人;其他农民1611户,5513人;无土地工人、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纯工商业者2300户,11090人。土改中没收土地90.98公顷,征收土地150.04公顷,计241.01公顷,没收耕牛11.5头,农具313件。
曳岭区土改时属宣平县,1950年10月,在崇义乡开展土地改革试点,12月全区开展,1951年1月底结束。全区总田亩1338.63公顷。土改中没收地主田571.91公顷,征收田670.52公顷(其中祭田、学田等571.71公顷),没收耕牛83头、农具2191件、房屋656间、粮食8654.5千克、其他杂物6325件。得益户3416户,占总农户的74.83%。
1951年6月丽水县各阶层土改前后土地占有情况统计
表8-3-1
说明:数据不包括城区和曳岭区
第二节互助合作
互助组1949年底,城区六分会生产委员吴炳川串联缪章余、秦畲客、孙克勤、邓锡章等4户农民,组成武举弄5户生产小组,为丽水县第一个互助组。缪章余任组长,劳力6个,田1.11公顷,地0.41公顷,采取变工互助办法进行生产。后,县委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原则,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互助合作经历由少到多,由临时季节性到常年性、由松散到稳定的过程。
临时季节性互助组,有一定组织形式及简单劳力分工,农忙互助,农闲散,以工调工,没有严格的等价交换,没有全面的计划和民主管理制度。
常年互助组,成员较固定,常年互助,民主管理,男女同工同酬,有全年生产计划,采用评工记分办法,劳动力统一使用,有少量副业、公有财产和公积金。
1951年春,在大生产运动中组织109个季节互助组,到秋后剩下4个(南明区邓春柳、沈瑞连,江南区叶开兴、凤山区林国璋)。至是年底,经发展、整顿,有12个互助组。
1952年3月,县农民代表会召开。4月丽水县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总结上年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到年底有1852个互助组,10901户,占总农户的31.7%。1953年底,全县有2230个互助组,占总农户的53.9%,大多为常年互助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3月,丽水县委确定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方针:“大力发展和巩固提高并重。”5月初,始试办海潮乡后甫村胡乃沛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南明区富岭乡黎明农业生产合作社。胡乃沛社,13户54人,其中贫农8户、中农5户。入社水田94.7亩,租入12亩,当年,亩产458.25斤,比1952年增产8.63%。分红时,扣留总产20%为成本,纯收入中劳动分红占54%,固定地租占42%,公积金占4%。黎明社前身为县一等模范互助组——雷云康互助组,办社时有社员12户(畲族8户,汉族4户),42人,其中中农1户,贫农11户,有田90.75亩,地14亩,当年受旱,秋收减产26%,分红时,扣留总产25%为成本,纯收入中劳动分红占55%,固定地租占40%,公积金占5%。
1954年春,又办12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批合作社实行田地入社,所有权仍属农户,并按田地好坏分红。秋收后,绝大部分增产、增收。是年冬,全县有初级社279个,其中有一部分自发社,入社农户6695户。1955年春,不少社员要求退社。
1955年5月,县委执行省委“全力巩固、坚持收缩”方针,逐步开展巩固和收缩工作。7月底,有10个农业社转为互助组,有308户分别从83个农业社中退出,转组退社465户,占入社农户的6%。9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指示,批判“坚决收缩”方针,合作化动动速度加快。到年底,全县有初级农业合作社704个,入社农户19204户,占总农户的57.15%。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2月,始试办海潮乡后甫、雅溪区益民、江南区河边金、南明区黎明4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改生产资料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加强社内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实行按定额记工分,试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本)责任制。
1956年,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普遍进行“升级并社”,高级社发展。由于办社时间匆促,一部分社政策处理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善和财务账目不清,部分社员收入减少,不少社员闹退社。丽水县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建立包工包产包肥和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巩固和发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年,全县有高级社183个,入社农户31390户,占总农户的93.22%,初级社26个,入社1354户,合计209个社、32744户,占总农户的97.24%。是年秋旱,多数减产, 口粮不足,秋后至次年2月间,有3314户提出退社。1957年春季,开展整社工作,4月建立“三包”责任制的有170个社。至1957年7月,全县有农业生产合作社189个(初级社1个),参加高级社农户占总户数的98.5%。
若干年丽水县农业互助合作发展情况一览
表8-3-2
第三节人民公社
1958年9月,丽水县以区为单位建立人民公社,乡为管理区,原高级社或行政村为生产队,下设若干生产小队。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体制,是月下旬,县第一个人民公社城关人民公社成立。公社由原城关镇、丽东乡、水东乡、联城乡的农业社和银岭乡的两个农业社组成,共38个农业社,9个手工业社,83个合作商店和8个居民委员会,12620户,48860人,田2173.67公顷、旱地295.47公顷、山4815.13公顷。至10月初,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原有46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并为城关、信孝、雅溪、曳岭、碧湖、丽云、云和、梅源等8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无代价地调拨生产资料、实行非现金结算,以公社为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建立班、排、连、营组织,统一调配劳力,搞大兵团作战,建公共食堂、幼儿班、托儿班,取消自留地,实行供给制。
1959年3月,贯彻中共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纠正“一平二调”(把公社生产队穷富拉平;劳力、财物统一无偿调拨),整顿人民公社,实行公社、管理区、生产队三级所有制,全县共有8个公社确定386个基本核算单位,2078个生产小队,进行算账退赔、政策兑现,贯彻“按劳分配、等价交换”原则,坚持“三包一奖”责任制并恢复自留地。
1960年1月以后,在“大跃进”“反右倾”的形势下,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养猪场等,又无偿调用劳动力、房屋、物资,提出从基本队所有制向基本社所有制过渡,重新刮起“共产风”。不少地方发生饥荒,有的地方饿死人。8月,县抽调大批干部加强农业第一线,大办农业,大办粮食。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后,人民公社规模从一区一社改为一乡一社,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同时开展算账退赔,纠正公社生产队之间穷富拉平,劳力、财物无偿调拨的“一平二调”错误。停办公共食堂,恢复社员私人养猪,划分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开荒扩种和搞家庭副业,农村经济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在“大跃进”中建的一批水库、电站和工厂,也在工农业生产中发挥效益。
1961年,建立“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四固定”(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使用),实行评工记分、按劳付酬。不久,又对包产到户(组)进行批判。是年9月,全县(包括云和、景宁)调整为74个公社,平均每社1144.1户。公社化后,1958年至1961年6月,部分地区发生病、饿、流、荒现象。
1962年2月,改变公社和大队统一核算制度,确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强调等价交换,按劳分配,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4月,原云和、景宁地域析出置云和县,丽水有31个公社,332个生产大队,1990个生产队。
1968年4月起,全县200多人参加丽水地区组织的赴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接着,全县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小(一)型以上水库,以及植树造林等,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但有些地方出现“左”的倾向,批判“工分挂帅”,推行“政治评分”,“并队升级”,搞所谓“穷过渡”。
1969年春,全县350个大队,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有44个。至1970年春,有55个大队升级并队。以大队为核算单位后,原生产队的耕牛、农具、公共积累、储备粮、生产资金等统一归大队所有,没收社员自留地,不允许社员有家庭副业。1971年,贯彻中共中央文件,纠正“升级并队”,仍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1972年,全县实行按底分活评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评工记分办法。1975年11月,地、县组织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分赴农村搞农田基本建设。1977年3—4月,地、县组织工作队下基层开展农业学大寨。12月,地委主要领导到丽水县平原公社办公。地区机关干部到农村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是年,又有7个大队实行大队核算。有些地方曾推行“四定”(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定时间)、“一奖”(超额奖励)生产责任制。
1984年,全部恢复乡、村建制,建立乡经济联社。
第四节家庭承包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8月底,多数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小段包工,按定额计酬,部分生产队包产到组,少数生产队实行包产包干到户。9月,中共中央文件提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其时,县委认为丽水不属“三靠”地区,制止包产到户,分“小小队”。
198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81)14号文件下发。10月,县委总结区、社两级党委61个责任制试点经验,提出“无论实行何种责任制,都应宜统则统,宜包则包”,对搞“双包”到户的队,强调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合同管理。11月,全县362个生产大队,2651个生产队,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队127个,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204个队,“双包”到户的2217个队。1982年1月后,联产责任制进一步发展。4月底,全县有2658个生产队,建立各种联产责任制的队占99.6%,其中实行“双包”责任制的占92%。
1983—1984年,加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和完善工作。除大田联产责任制外,经特产、林、牧、副、渔以及农村经济其他领域也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期普遍延长到15年以上。
1985年,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陆续放开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多种经营有新发展,农村经济联合体以及各类专业户迅速发展。是年,有各类专业户14357户,占总农户数23.3%,其中种植业3943户,养殖业1968户,加工运输等业7446户。
1986-1990年,加调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一批经济发展较快村加强各自“统” 的层次,加强地区性合作经济对家庭经营的统筹、协调,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的配套服务。少数地方对一些经济作物实行招标承包,抵押承包。
第二轮土地承包1997年,中央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15年到期。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再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浙江省下发《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998年下半年,丽水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在仙渡乡搞试点。1999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2003年3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的意见》,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主要是纠正“小调整”,贯彻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政策;指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至次年11月,全面完成。
实行二轮土地承包之后,随着“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落实,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丽水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不断增多,不少农村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现象。为应对新形势,莲都区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制,推动和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2006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出台。在相关法律的推动下,莲都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长久不变。第四章种植业
第一节粮食生产
耕作制度
《丽水县志》(道光)记载,丽水种有米山、粳、稻、麦、稷等农作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城郊、碧湖平原水田以水稻一豆两熟为主,麦一稻一豆三熟为数不多。山区水田以水稻一熟为主。1949—1954年,扩大老三熟,采用原有稻一豆或麦一稻一豆,改一熟为二熟,改二熟为三熟,粮豆复种面积增加,春粮早中稻夏秋大豆亩产增加,平均年粮地亩产增加42.5千克,增长25%。1926年、1952年,高溪乡有农民先后试种过间作水稻。1952年,雷云康等互助组试种间作稻,1954年,试种连稻5.06公顷,1955—1963年,推广连作稻。初,品种、水利、肥料、技术条件不适应,亩产低。1960年,连作稻0.54万公顷,1961年,连作稻面积减少为0.2万公顷,以后几年均在0.27万公顷。1963年冬到1976年间,推广草子、绿萍和引进矮脚南特号、广场矮等矮秆良种,并采取尼龙育秧和合理密植。至1971年有绿肥田0.97万公顷,后,保持在0.67万公顷以上。春粮面积减少,连作稻面积回升,全年总产量增加。1964-1977年,早稻平均亩产246千克,晚稻平均亩产157.35千克,早稻比晚稻多88.65千克。1976年,试种杂交晚稻。1978年,全面推广。1978—1981年,早稻平均亩产321.35千克,晚稻平均亩产288.25千克,早稻比晚稻多28.1千克,1982、1983两年早稻平均亩产372千克,晚稻比早稻多12.75千克,实现晚稻超早稻。1982年起,普及杂交晚稻二段育秧新技术。1984年后,中低山区单季杂交晚稻增加,早稻面积缩小,连作稻区,连作晚稻面积扩大,新三熟增加,早稻选用广陆矮4号和竹科2号等高产良种,化肥用量增加,早、晚稻产量均增加,以晚稻产量增加大。
莲都区耕作制度复种轮作形式一览
表8-4一1河谷盆地低丘三熟区分布在城区、碧湖、老竹等18个乡镇159个村,海拔200米以下低丘, 有农田0.70万公顷,占全市农田53.7%。1980年,亩产683.5千克,总产占全县粮食产量63%。
丘陵山谷二熟三熟区分布在太平、雅溪、联城等区域,海拔200—300米丘陵、山谷,地表起伏光照不好,有农田0.27万公顷,占全市农田的20.9%。1980年,亩产507.5千克,总产占全县粮食产量的18.2%。
低山二熟区分布在联城、仙渡等区域、海拔300—500米低山、水利条件较差,有农田0.20万公顷,占全市农田的14.9%o1980年,亩产426千克,总产占全县粮食产量的10.9%。
中低山一熟区分布在峰源、雅溪等区域海拔500以上至1000米中低山,水冷、土薄、田瘦,有农田0.14万公顷,占全市农田的10.5%。1980年,亩产436千克,总产占全县粮食产量的7.9%。
20世纪90年代,由于种粮效益尚好,普遍种植两季稻谷,耕作制度以油菜一稻一稻或马铃薯-稻-稻为主。2000年后,形成了一些新的耕作模式,如菜一稻轮作和菇一稻轮作等种植模式,可以减轻连作障碍的发生。随着农田种植结构调整的深化,粮食生产格局也随之变化。两熟制、三熟制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各种粮-经和种-养结合的粮食种植模式迅速增加。
耕地改良
境内为山区,大部分农田高低弯曲大小不一,排灌运输不便。自清代山玉米、番薯等作物品种引进后,农民为解决粮食问题,大多粗垦滥种。抗日战争时期,山地植被破坏严重。20世纪50年代,山林减少,加剧山地水土流失。1955年后,政府领导农民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旱地改水田,平整土地,搬土填洼地,河道截弯取直,滩地造田,统一规划沟渠、机耕路及电器化设备。至20世纪80年代,平原地区部分农田整成田块朝向和大小基本相同、明渠和暗沟相结合、机耕路横直交叉格局。山地建造梯田梯地,改串灌为丘灌,开深沟筑渠道,改造冷水田,山区低产田大部分变成保土、保水、保肥的“三保”农田。
1959年1—7月,开展第一次土壤普查。1979年7月—1983年1月,开展第二次土壤普查。查出低产田的主要类型有:易旱田、易涝田、冷水田、烂糊田、缺素田、薄土田等。
土壤改良重点是改良低产土壤田块。低产土壤田块主要有易旱田、烂糊田、山区冷水田、土壤缺素(常见缺硼、锌、硅)田、薄土田(全土层少于40厘米,耕作层少于15厘米)。
易旱田解放前,碧湖平原农田灌溉凭通济堰,城关“天皇畈”平原依靠好溪圳,其他地方只能靠山坑自流灌溉和靠天下雨,保收面积仅0.13万公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建成高溪水库、七百秧水库、五里亭水库、赤坑水库、胡村水库等百万立方米以上骨干水库,使大部分易旱田变成良田。
易涝田20世纪70年代中期,碧湖平原进行了田、水、路综合治理,开挖了以排涝为主的新治河,解决了碧湖平原粮田的涝害问题。
冷水田主要分布在峰源、郑地等中低山区。通过排灌渠系建设,改串灌、漫灌为死水丘灌,并辅之客土、挖高垫低、平整土地、增施有机肥和磷钾肥等措施,使山区土冷、薄、瘦等病根得到改良。
烂糊田主要分布在山垄、山岙、低谷。通过建立和改善“三沟”(防洪沟、排灌沟、导泉沟),排除田边和田内的泉冷水,降低农田地下水位,改冬泡浸水为落干冬种油菜、绿肥等,20世纪80年代双黄乡在烂糊田上种植茭白,90年代推广水稻垄畦法栽培。
缺素田20世纪60年代起,大量种植紫云英来提高土壤肥力,70年代在蚕桑、油菜上喷施硼肥,80年代普遍增施磷钾肥,在瓯江两岸沙性水稻田施用硅肥,在山地种植的小麦上喷施铜肥,90年代在柑橘上喷施硼肥,2008年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列入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
薄土田碧湖平原在园田化建设过程中,小丘并大丘,高丘破塥挑土填低丘,低丘加客土,加上每年用拖拉机翻耕和旋耕,使大多数农田增加了耕作层,现耕作层厚度一般在18-20厘米。
粮食产量
按播种面积计算,民国时期,平均亩产在100千克左右。1949—1964年在150千克以下,1966—1976年在160—220千克。1978年,全面推广杂交水稻后,产量增加,为244—344千克。:1984年,亩产344.5千克,为最高。商品粮基地有:城关、岩泉、联城、水阁、富岭、崇义、丽新、碧湖、平原、石牛、高溪、新合等乡镇。碧湖平原每年粮食总产量约在3500—4000万千克,占粮食总产量的32%,每年定购任务1008.8万千克,占粮食定购总任务的49.25%。至2010年,粮食亩产量增加到358.4千克。
若干年莲都区粮食产量一览
表8-4-2第二节经济作物生产
油料类
草本油料作物主要有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蓖麻等。
油菜民国时期至20世纪50年代主要种植白菜型油菜和矮大秆品种,1955年,首次引进甘蓝型油菜一胜利油菜(原名日本油菜)。1960年,引进480品种。1968年,引进铁杆青,60年代初仍以种植白菜型油菜为主。70年代中后期,甘蓝型逐步取代白菜型,以480、铁杆青、九二3个品种为主。80年代,推广九二一13系统油菜,油菜籽产量明显提高。90年代,推广低芥酸油菜、杂交油菜等,主要品种有:浙双72、沪油15、浙双6号、沪油杂1号等。至90年代,油菜面积有所扩大,全区油菜栽培面积一度达到0.13万公顷,油菜籽总产达2000吨。2000年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蔬菜供应需求增大,油菜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08年以后,随着食用油价的提升,油菜种植面积又有扩大趋势。2010年,全区种植0.15万公顷,油菜籽产量达2144吨。
花生民国时期主要种植大粒种、细(小)粒种。50年代以种植洋子、小京生等小果型和大粒一把抓大果型品种为主。80年代初,推广粤油551—116和天府3号两个品种。1987年,引进特早熟花生HR321品种,1990年全市种植110.93公顷,总产112吨,平均亩产68千克。2010年,全区种植373.33公顷,总产840吨,平均亩产150千克。
芝麻有白、黑、赤3种,以农家品种为主,1982年引进中芝5号、中芝7号以及衢县、义乌、湖州、淳安、扬宜芝等品种。1990年,种植20.67公顷,总产15吨,平均亩产48千克。2010年,全区种植45.33公顷,总产34吨,平均亩产50千克。
其他向日葵、蓖麻仅零星种植。
1980—2010年莲都区油料作物产量一览
表8-4-3水果类
主要有柑橘类、桃、梨、杨梅、枇杷、葡萄、枣、猕猴桃、樱桃、李、柿、杏、梅等。1949年,总产量68吨。1990年,有4222.27万公顷,年产36231吨。1995年,有6591万公顷、111470.5吨。2000年,有1.05万公顷、78000吨。2005年,有1.39万公顷、125500吨。2010年,有1.41万公顷、233600吨。
柑橘类清同治年间(1862—1874)已有柑、橘。民国时期,多为零星种植。1956年,引进温州蜜柑、瓯柑试种。1964年,引种黄岩本地早。1966年,引进蜜柑6万株,种于水东乡 (现紫金街道)塔下村等地。后逐年引进柑橘苗数批,因技术、管理水平低,不少橘园荒芜。1970年,有柑橘6.67公顷,年产1500千克。20世纪70年代初,碧湖苗圃始培育柑橘苗。1975年,有柑橘313.33公顷,产量259吨。1979年,有7267公顷,年产521吨,是年,被列为全国柑橘商品基地县。1990年,达到3547公顷,年产34433吨。重点产区有水东、联城、富岭、水阁、岩泉、双黄、石牛、平原、高溪、太平等乡镇。1994年,开展柑橘高接换种改造。1995年,全面推广水果高接换种技术。1996年,面积6323公顷,产量114812吨。是年,从韩国引进一台柑橘自动选果机,开始柑橘机械化选果尝试。1997年,建立万亩柑橘优质示范基地。1998年3月,柑橘严重冻害,产量由上年15.63万吨减至12万吨,产值由上年1.92亿元增至2.78亿元。是年,引进山川3号、象引16、日南、不知火等新品种12个,开展万亩柑橘优质名牌工程和千亩“山水”牌优质柑橘生产基地建设。8月,成立丽水市山水果业有限公司,负责“山水”品牌建设及果品营销。1999年,属柑橘大年,产量17.10万吨,价格好,效益高。2001年,柑橘面积0.92万公顷。是年,在紫金街道黄泥墩村建立10公顷柑橘精品示范园,引进红肉脐橙、耐湿脐橙、日南特早熟温州蜜柑、天草、新系纽荷乐脐橙、不知火杂柑等柑橘优新品种12个进行高接换种,在富岭街道等地建立以柑橘为主的各种优新水果母本园及试验示范园13.33公顷。2003年夏季,全区90%以上柑橘遭受不同程度旱灾,尤以紫金街道、太平乡受灾最为严重。柑橘面积1.03万公顷,产量12.6万吨,减产6万吨,产值1.45亿元,损失6000万元。2004年有,1.03万公顷,产量13.3万吨,产值1.62亿元,自育柑橘苗木30万株。2005年,0.99万公顷,产量8.6万吨,产值1.2亿元,自育柑橘苗木15万株。2006年,有0.99万公顷,13.5万吨,自育苗木20万株。是年,制定《瓯柑“十一五”规划》。2007年,0.96万公顷,产量10.4万吨,产值1.52亿元,自育瓯柑苗25万株。2010年,有0.99万公顷,19.36万吨,自育瓯柑苗20万株。是年,受柑橘全国性丰产、经济危机、四川广元县蛆柑事件等因素影响,全国柑橘均出现销售难题,莲都桔农损失惨重。全区柑橘重点产区有紫金街道、联城镇、富岭街道、太平乡等地。是年,莲都“山水牌”椪柑获浙江省十大名牌柑橘称号。
莲都区柑橘获奖情况一览
表8-4-4桃清代以前即有种植。民国21年(1932),产桃1500担。1955年,产桃20.2吨。1984年, 有13.53公顷,年产40.7吨。1988年,有232.67公顷,年产280.1吨。1990年,栽种面积294.93公顷,年产874吨。主要品种有小红桃、岗山早生、砂子早生、玉露、白凤、雨花露、处州白桃、杭州早水蜜、丰黄、连黄、罐五、罐十四等。20世纪90年代后,引进仓山早生、曙光、中油桃、黄金蜜、春蜜桃、春美等品种。1991年,有233.07公顷,
联城街道九坑村桃子丰收(摄于2007年)
1019吨。1995年,有208公顷,1522.5吨。1996年,有225公顷,2143吨。2001年,有0.2万公顷。2002年,有1.5万吨。2003年,有0.2万公顷,1.8万吨。2004年,0.22万公顷,2.0万吨,自育苗35万株。2005年,0.23万公顷,3万吨,自育苗5万株。2006年,0.23万公顷,3.5万吨,自育苗21万株。2007年,有0.23万公顷,2.478万吨。2010年,有0.24万公顷,2.5万吨。
1998年,丽水产山水牌迎庆桃获省优质农产品称号。2001年,山水牌燕红桃获省精品水果展销会金奖。2001年,山水牌九坑桃获中国浙江国际农博会金奖。2002年,九坑桃获省农博会金奖,取得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奖牌。2003年,山水牌九坑桃被认定为市名牌产品,获得省农博会金奖。2004年,九坑桃获省农博会金奖。2005年,莲都桃取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九坑桃获省精品水果金奖、省农博会金奖。2006年,山水牌九坑桃获省农博会金奖,山水牌山水桃获市名牌产品证书。2009年,山水桃获浙江农业吉尼斯水蜜桃擂台赛第二名。
梨清代以前即有种植。民国21年(1932),产梨1600担。1950年,栽种面积8公顷,年产36吨,其中江南区(今丽云区)3.33公顷,年产15吨。1955年,丽水县产梨79.25吨。1984年,栽植面积37.6公顷,产量304.5吨。1990年,栽植面积24.67公顷,产量59吨。碧湖特产场、城关丽华村为重点地。品种有雪梨、菊水。20世纪黄蜜、黄花、今村秋、八云、太白、博金清、长十郎、晓三吉、铁头梨等。棠梨(小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碧湖、城郊均有种植。60—70年代,青林村较多,80年代后很少种植。90年代后,引进翠冠、雪青、黄金、圆黄等品种,同时引进梨果实套袋栽培技术,提高果实外观品质,在生产中大面积应用。1991年,有18.87公顷,72吨。1995年,有17公顷,55吨。1996年,有15公顷,76吨。2003年,有153.33公顷,600吨。2004年,有237.33公顷,1200吨,自育苗10万株。2005年,有346.67公顷,2000吨,自育苗2万株。2006年,有353.33公顷,2500吨。2009年,有320公顷,3000吨。2008年,333.33公顷,4100吨。
2004年,莲都梨取得丽水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同年取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杨梅清代以前即有种植。民国21年(1932),杨梅产量3200担。1955年,产42.65吨。1984年,栽植面积71.67公顷,产91.6吨。1987年,栽植面积116.8公顷,产145吨,1990年, 栽种面积135.73公顷,产285吨。主要产地枫树湾村和联合乡上南山村,枫树湾村杨梅个大、味美、汁浓。主要品种有土梅、水梅、东魁、荸荠种等。1991年,128.2公顷,298吨。1995年,238公顷,759吨。1996年,273.33公顷,484吨。1999年,引进杨梅化学疏花技术。2001年,0.06万公顷。2003年,566.67公顷,4500吨。2004年,692.67公顷,3000吨。2005年,726.67公顷,2600吨。2006年,733.33公顷,2500吨。2007年,880公顷,3303吨。2010年,880公顷,3350吨。
2002年,山水牌东魁杨梅获浙江省首届杨梅精品展杨梅精品称号。2003年,山水牌杨梅
取得浙江绿色农产品证书和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枇杷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丽水已有枇杷栽植。民国21年(1932),产3250担。1955年,产29.25吨。1984年,产152吨。1990年,有128.93公顷,总产141吨。主要产区:富岭、水东、水阁、太平、双溪、平原等乡镇。其中,以富岭乡栽种面积最大,产量最高,成熟期为全省最早,个大、味甜、色美。20世纪90年代后,主要品种有软条白沙、照种白沙、白玉、青种、白梨、大红袍、夹脚、洛阳青、富阳种、光荣、太城四号、长红三号、解放钟、早钟六号、大五星、霸红、冠玉等。1991年,有136.87公顷,228吨。1995年,有142公顷,433.5吨。1996年,有141公顷,791吨。2003年,133.33公顷,1100吨。2004年,136.67公顷,1200吨。2005年,140公顷,1300吨。2006年,133.33公顷,1000吨。2007年,93.33公顷,1000吨。2010年,93.33公顷,1000吨。
1981年,全省枇杷品评中丽水产枇杷小木溪9号获第一名。2008年,“丽白”白枇杷通过省第二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良种认定。2009年5月22—25日,在苏州举行的第四届全国枇杷学会年会上,“丽水白枇杷”获“太湖东山杯全国十大优质枇杷”第五名。
葡萄清代以前即有种植。大多零星种植。1983年,联合乡松坑坏、水阁乡齐安村栽植较多。1984年,双黄乡雨伞岗村发展红富士、巨峰葡萄。1990年,栽培面积14.67公顷,产量54吨。主要品种有巨峰、红富士、金皇后、白香蕉、龙宝、先峰、蜜红、红瑞宝、伊豆锦等。1991年,14.93公顷,68吨。1995年,83公顷,1122吨。1996年,90公顷,1762吨。2003年,126.67公顷,2600吨,2004年,126.67公顷,2500吨。2005年,133.33公顷,2200吨。2006年,120公顷,2000吨。2008年,100公顷,1700吨。2010年,有100公顷,1728吨。
1995年,丽水产巨峰葡萄获省优质水果证书和第二届中国农博会铜质奖。1998年,山水
牌巨峰葡萄获省优质农产品证书。2000年,山水牌巨峰葡萄获省精品水果展示会一等奖。2001年,山水牌巨峰葡萄获省精品水果展销会金奖,获中国浙江国际农博会优质农产品银奖。2002年,山水牌巨峰葡萄获省农博会优质奖。2005年,山水牌巨峰葡萄获省精品水果金奖。
猕猴桃俗称“陈梨”“藤梨”,20世纪80年代前均为野生,1985年,仙渡乡泰山村农民富荣良和市林科所,开始人工栽培并引进海沃特等良种,亩产1000千克。90年代开始,已有郑地、峰源等7个乡(镇)20个村种植10公顷。2003年,133.33公顷,年产50吨。2004—2010年,均为133.33公顷,年产60吨。
柿清代以前即有种植。1991年,有23公顷,122吨。1995年,有82公顷,265吨。1996年,有96公顷,271吨。2003年,66.67公顷,700吨。2004年,67.33公顷,750吨。2005年,73.33公顷,800吨。2006年,66.67公顷,800吨。2007年,66.67公顷,800吨。2008年,66.67公顷,1000吨。2010年,66.67公顷,1089吨。
1994年,丽水产水柿获省优质柿评比一等奖。
李清代以前即有种植。1991年,8.6公顷,128吨。2003年,253.33公顷,1600吨。2004年,306公顷,1600吨。2005年,616.67公顷,1800吨。2006年,333.33公顷,800吨。2007年,393.33公顷,3342吨。2008年,393.33公顷,3740吨。2010年,400.70公顷,年产4102吨。
2001年,山水牌黑李获省精品水果展销会优质奖。
枣清代以前即有种植。1991年,0.8公顷,2吨。1995年,1公顷,4吨。1996年,1公顷,14吨。2003年,56.67公顷,50吨。2004年,53.33公顷,55吨。2005年,53.33公顷,50吨。2006年,40公顷,50吨。2007年,40公顷,52吨。2008年,40公顷,50吨。2010年,40公顷,年产53吨。
草莓20世纪80年代后期始有种植。
甘蔗种植已久,品种有芒杆蔗、青皮蔗、紫蔗3种。1949年产707吨,1960年产6吨。1972年后每年产1000吨。1986年产6328吨。1990年,栽种面积42.67公顷,产1207吨,平均亩产1886千克。2010年,种植23公顷,产656.2吨。
西瓜民国21年(1932),产西瓜80吨。20世纪80年代后大面积种植。1985年,全县种715.47公顷,年产2万吨。1986年,有128.27公顷,年产3万吨。1988年后,种植面积减少。1990年,398.87公顷,年产9705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主要种在沿江沙地。80年代初,主要在平原地区栽种,1985年后,向山区乡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至1981年,主要品种是本地瓜和瓜籽瓜(即小西瓜)。1979年始,先后从外地引入大量西瓜良种。1985年后,主要品种有中育一号、浙蜜一号、浙澄二号、新红宝等。丽水市西瓜供应期长,上市全省最早。2010年,种植545.73公顷,年产14194.5吨。1987年,处州蜜瓜(浙蜜二号)参加全省优质瓜评比,含糖量全省最高。
甜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从北方引进,种植量少,产量无统计。
蔬菜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品种单调,种植面积少,管理粗放。20世纪50—70年代,蔬菜品种增加,面积扩大,均露天播种。1982年,推广地膜覆盖。1988年,地膜覆盖面积31.33公顷。1986年,推广塑料大棚。1988年,有大中棚327座。同年,有蔬菜常年基地1030亩,产鲜菜5200吨。至1990年,有蔬菜13类,250多个良种,播种面积1602.33公顷。其中,茭白,以双黄乡黄畈、沈村、雨伞岗、里佳源为多。甜椒,全市种植71.33公顷,主要分布岩泉、水阁、双黄、富岭、联城等地,产
量930吨,主要品种是海丰一号、双丰及茄门。黄芽菜,城关种植12公顷。
2000年后,商品蔬菜种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平原蔬菜,主要分布在碧湖平原、老竹镇等地,以长豇豆、瓜类、茄果类蔬菜为主,至2008年,播种面积为0.91万公顷,产量25.6万吨,产值3.02亿元。第二部分是山地蔬菜,主要以番茄、黄瓜、高山四季豆等为主,播种面积为0.28万公顷,产量6.7万吨,产值0.83亿元。至2010年,共有蔬菜专业合作社30家,其中有2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3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及7个县级农副产品合作社。培育了 “山水”''碧湖绿源”“高山农夫”3个蔬菜市级著名商标。
2003年,蔬菜产业被浙江省列入全省优势农产品的区域规划。2009年,莲都区被省农业厅认定为蔬菜强县、碧湖镇为蔬菜强镇。
1991—2010年莲都区蔬菜面积产量情况一览
表8—4_5续表8-4-5
特产类
莲子又称“处州白莲”,色白、味佳、营养价值高。南朝萧梁间(502—519),已种植。宋以来,颇有名。富岭、老竹、水阁、新合、石牛等乡为主要产地,富岭乡最多。1958年起,一度衰落,1979年后,有发展。1984年,全县种植40公顷,产30吨。1988—2010年,每年种植20公顷,年产20吨。
茶叶皂树乡《陈氏颍川郡宗谱》载,元大德年间,陈定三将其乡所产茶叶贩鬻江浙间。《栝苍汇纪》载,明朝万历七年(1579),“丽水贡茶牙四斤”。清同治十三年(1874),《丽水县志》载:“北乡茶为上,西南次之。”民国15年(1926),《丽水县志》载:“北上,西南次之,近有输出外地者。”21年(1932),有茶叶93.33公顷,产茶100担,主要产地吴圩、上南山、苏埠等地。25年(1936),茶叶面积155公顷,产茶1429担。抗日战争时期,茶叶滞销,生产日趋衰落。1949年,存茶园84.6公顷,年产42800千克,除南山有整片茶园外,余均为零星栽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开辟、培育、恢复,至1958年全县有茶园155公顷,年产112750千克,有棋盘寨等成片茶园。1958年后,采取“片叶下山,颗粒还家”采摘方法,全面采摘夏秋茶、老叶,采摘过度,导致茶叶产量下跌。1961年,全县产茶62050千克,比1958年减少近一半。1962年始,对茶叶生产实行奖售政策,经营管理实行“四包一奖”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茶叶产量回升。1973年,全县茶园786.73公顷,产茶160500千克。1974年,全县有
22个公社办茶场,208个生产大队种茶。1977年后,茶园集中成片,以公社大队办为主。1980年,有15个公社被确定为县商品茶基地公社。1982年,全县有茶0.17万公顷,产茶47500千
克。1982年后,茶叶滞销,毁茶岑口香菇大棚(摄于2005年12月233)莲都首个有机茶基地仙渡乡大姆山有机茶园(摄于2005年8月17日 )
改种。1987年,雅溪、曳岭两区分别毁茶122.05公顷,95.22公顷。1990年,有茶1033.33公顷,产茶325000千克。1991年,茶叶生产围绕中央提出的开展“品种、质量、效益”活动为中心,狠抓名优茶生产开发。名茶试制由1990年的3个点扩大到1991的12个点,创制的“白云雀舌”“古道云尖”两只茶样被评为省二等名茶。1994年,茶叶生产由于大宗茶销售滞呆,价格偏低,影响茶农生产积极性,产量与产值虽比1993年分别减少21.4%、19.0%,但名优茶产量比1993年增加35%左右。同时,建立了初具规模的良种基地茶园6.67公顷,为今后茶叶生产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98年,茶叶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名优茶开发力度,积极辅导茶农采制名优茶。2004年,区委区政府把茶叶列为莲都区的农业重点产业,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茶叶生产规模逐渐成形,产业化水平得到提升。2005年,发展300公顷,全区有茶园总面积1173.87公顷。其中投产面积866.67公顷,占总面积的75.1%;无性系良种面积582.53公顷,占茶园总面积49.6%;茶园面积在千亩以上的乡镇有7个,分别是大港头镇、碧湖镇、丽新乡、巨溪乡、西溪乡、仙渡乡、泄川乡。莲都区开始初制茶厂无公害优化改造,从厂房设计、道路改造、机器安装及厂区环境的整治等,均按无公害标准进行改造。2006年,莲都区被评为“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2007年,莲都区被评为“浙江省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先进县”。2008年,全区茶园面积2240公顷,投产面积1866.67公顷,占总面积的83.3%;无性系良种面积1655.87公顷,占茶园总面积73.9%,其中以大港头镇茶叶种植规模最大,种植面积达到893.13公顷。2009年,莲都区再次评为“浙江省茶树良种化先进县”,被省农业厅列入浙江省茶叶一般优势区域。是年,莲都区被评为“浙江省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先进县”。是年底,全区前后共改造茶厂30座,梅峰茶叶公司、绿谷茶叶公司茶厂、佳人琦茶叶公司茶厂通过QS 认证,其中梅峰茶叶公司和绿谷茶叶公司茶厂分别被浙江省农业厅评为浙江省示范茶厂。2010年,全区茶叶产量858吨,产值班8360万元。
以本地群体品种为主。20世纪70年代前,多采取自留、自繁。1973年始,从余杭引进鸠坑茶叶种子,种植293.33公顷。1976年,从浙江农业大学茶叶系引进福鼎白毫9个茶树良种枝条,分别在碧湖特产场、水东苗圃进行繁育。1981—1982年,从中国茶叶研究所等单位引进龙井43等10多个茶树良种枝条,在雅溪、碧湖等地进行繁育,前后推广栽种面积258.07公顷。茶树良种以鸠坑种为主,福鼎白毫次之。
2003年开始,全区主推龙井43、乌牛早、安吉白茶、迎霜等优良品种。同年,引进安吉白茶品种。2005年,莲都区被省农业局厅评为茶树先进单位。2008年,从福建安溪县引进乌龙茶(金观音、铁观音、黄观音、红牡丹、悦闽香)5个品种,建立20亩乌龙茶品种园,发展了19.82公顷乌龙茶生产园。是年,莲都区被省农业局厅评为茶树先进单位。2009年,全区种植乌牛早833.33公顷,白茶633.33公顷,“龙井43”186.67公顷,迎霜149.67公顷,鸠坑种406.67公顷,本地选育品种丽早香100公顷,其他品种60公顷。2010年,引进浙农21,浙农113,中茶108等茶树良种,在莲都区繁殖推广。是年,全区共有茶树良种20余种,全区茶园总面积达到2806.67公顷,其中良种茶园基地面积达2400公顷,茶树良种覆盖率达85.7%。莲都区被省农业局厅评为茶叶生产先进单位。
1981—2010年莲都区水果、茶叶产量情况一览
表8—4—6续表8-4-6
蚕桑古有种养,唐《元和郡县志》载:“处州贡绵绢”,后衰落。清光绪年间(1875-1908)知县彭润章、处州知府陈璚先后购湖桑10余万株教民种桑。民国8年(1919),设有蚕桑学校。民国25年(1936),有零星桑园17.13公顷,年产茧3350千克。28年,产茧31702.5千克。1949年,几无蚕桑生产。
1955年,在碧湖、雅溪、信教等区自繁自育桑苗13.33公顷,栽桑3万株。1956年,全县有桑园28.2公顷。1960年,有60.33公顷,年产茧5400千克。1961—1965年,蚕桑生产下降,其中1961年仅产茧2100千克。1966年后,蚕桑生产开始发展,至1973年,有244.07公顷。1985年,有429.8公顷,年产茧273800千克。1985年12月至1987年2月,蚕茧价格低,桑园面积减少。1988年起,桑树上山。1990年,有桑园234.93公顷,其中山地桑园200公顷,饲养5037张,产茧162吨。是年,获丽水地区行署农业丰收三等奖。1991年,桑园面积381.53公顷,饲养5929张,产蚕170吨。1991年,春种湖桑267万株,折合面积133.33公顷,冬又栽杂交桑210万株,初步建立了雅溪区为主体的新区,为全市建立万亩山地桑园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富岭乡朱弄村建立杂交桑育苗基地1.13公顷,出圃杂交桑苗120万株。1992年春,全市在贫困山区共栽种杂交桑214万株,折合面积53.33公顷。在碧湖镇新合乡圳后村、北埠村建立杂交桑育苗基地1.67公顷,出圃杂交桑150万株。1992年,桑园面积435.27公顷,饲养6845张,产蚕229.4吨,是丽水市(现莲都区)蚕桑有史以来面积、产量最高年份。1993年下半年,由于蚕茧价格低落,开始走下坡路,全市毁桑76.67公顷,部分桑园失管。1994年,桑园面积261.53公顷,饲养2878张,产茧105.35吨。1995年以后,茧丝绸行情不好,蚕茧价格直线下跌,连续三年蚕桑生产直线走低。1996年,桑园面积94.87公顷,饲养162张,产茧6.45吨。2003年,仅桑园面积18.67公顷,饲养150张,产茧6.125吨。2005年,桑园面积4公顷,饲养55张,产茧2.5吨。2010年,桑园面积3.33公顷,饲养50张,产茧2吨。
棉花清同治十三年(1874),《丽水县志》载:“棉有高矮二种,色逊于越产,而温暖胜之。”民国17年(1928),全县零星种植36公顷。民国35年(1946),全县种植356.8公顷,产量40.1吨。后常年种植200公顷以上。水阁、石牛、平原、碧湖、苏港、联城等地为主要产地,其中水阁四都村最多。1955年后,种棉减少,全县仅25公顷。1959年,种240公顷。1960年,种586.67公顷,年产47.1吨。1958年前,棉花品种为棉粗绒。1959年,引种美棉细绒。1988年,种植2.53公顷,产量2吨。1990年,种植9.67公顷,总产6吨,平均亩产39千克。至2010年,种植15.67公顷,总产9.8吨,平均亩产42千克。
苎麻、络麻清同治十三年(1874),《丽水县志》载:“苎麻初鲜种者,乾隆间江右人来种之浙广,织成呼曰腰机布。”民国23年(1934),产麻1.04吨。1949年,产麻55.7吨。1951年, 全县种53.33公顷,产量73.6吨。1958年前,种植面积68.67—106.67公顷。1958年,产麻104吨。1959年后,种麻减少。20世纪60年代后,种植极少,1962年,有20公顷。1969年,有40公顷。1989年,种麻13.6公顷,产量15吨。1990年,种5.4公顷,总产7吨,平均亩产92千克。莲乐、太平、联城、永丰等乡为主要产区。络麻,主要产区在平原地带。1979年,总产2.5吨。1990年,种0.2公顷。90年代后,逐渐停种。
食用菌类1966年,水东乡塔下村和地区林场等地试种过白木耳。1970年,丽水县农业局在万象山脚建菌种站,进行白木耳、灵芝、猴头、草菇制种,菌种销至省内外。1980年,在平原公社建平原公社菌种站,采用木糠压块技术栽培香菇。1988年1月,丽水市科委成立食 (药)用菌菌种管理站,全市有食用菌母种场1个,原种场7个,栽培种场12个,品种有香菇、木耳、蘑菇、金针菇等。
1992年3月,丽水市农业开发总公司食用菌开发部成立,并创办丽水市食用菌材料供应站。同年12月29日,成立丽水市食用菌开发公司。:1996年,归属丽水市农业局,更名为丽水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2009年,有7家菌种场,其中母种场1家,原种场6家,年销售3000支试管母种,10万瓶原种,产值60多万元,主要品种有香菇、黑木耳、金针菇、灵芝、猴头菇、平菇、秀珍菇、杏鲍菇等。莲都区已成为面向全国的菌种生产销售和食用菌原材料供应的重要
集散地。
20世纪90年代开始,塑料大棚加遮阳网袋栽香菇技术得到广泛应用,1998年,全面推广塑料大棚遮阳网,栽培香菇2.4万座400平方米。2008年,金福菇引种成功。2009年,仙渡乡仙里村周岳华、碧湖镇河东村郑和平、项建敏3户共栽培金福菇菌棒10万支。2008年,在高
溪乡岑口村建设香菇生产专用水井、香菇标准化大棚、香菇微孔喷灌设施,提高基地生产无公害香菇的能力。通过基地建设,辐射和带动全区香菇无公害生产。1998年,推广新型节能蒸汽炉300多台,节能烘干机50多台。2008年,引进和试
碧湖镇白口村张氏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菇棚(摄于2010年)验封口机、拌料机、生物质气化灭菌炉等香菇生产机械。外运排场与异地制菇技术得到推广。1988年,外运排场试点并获初步成功;分布于周边省市如上海,江苏等地。1993年9月,丽水市输送菇农翁树人等4人,到俄罗斯开发食用菌。1997年,进行异地制菇试点,向全国各省市推开。2000年,赴外开发菇农户均规模达1万袋。2001年,推广并引导规模化生产技术。2007年,莲都食用菌生产总规模9880万袋菌棒,其中赴外开发6280万袋菌棒,分布全国30个省市100多个县市区,重点地区有沈阳、哈尔滨、长春、大连、北京、天津、青岛、南京、苏州、上海、广州、昆明、贵阳、成都、重庆、武汉、西安、郑州、西藏等。赴外开发是莲都区食用菌产业的赢利模式。
2010年,莲都食用菌生产规模11430万袋菌棒,其中赴外开发7845万袋菌棒。
1986—2010年莲都区食用菌生产情况统计表
表8—4—7(单位:万段)第三节肥料植保
农家肥
作物施用的肥料来之于农家肥料和化学肥料。民国19年(1930年)以前,全部施农家肥料,1930—1960年,农家肥料占95%以上,1961—1980年农家肥料占50%—90%,1981—2000年,农家肥料占30—50%,2000年以后,农家肥料不足30%。农家肥主要有人粪尿、厩肥、草木灰、青蒿、秸秆、油粕、绿肥等。
人粪尿广泛使用。
厩肥以猪、牛、鸡栏(窝)肥为主,20世纪80年代前,一般施用春花田。2000年以后,大部分转移使用于柑橘园地。
草木灰分炉灶和焦泥灰。炉灶灰,大多先用于垫禽舍,再施用园地。大田一般都施用稻草、笼衣、草皮烧成的焦泥灰。大量推广绿肥前,焦泥灰用量大。20世纪80年代后,化肥数量增加,烧焦泥灰渐少。
青蒿、塘河泥山村农户在春天割嫩草作早稻田基肥,平原地区挖塘河泥。1957年,农田施用塘河泥2000公顷。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部分河泥转施柑橘园。
油粕每年除有大量茶籽饼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菜籽饼及豆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油粕一般用作烧火,洗衣或喂猪,少量用以肥田治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油粕由粮食部门收购,作为商品肥料。2000年以后,油粕品用于洗涤品开发和二次榨油。
秸秆以稻草、麦秆、油菜为主,农民历来有秸秆还田的习惯,推广连作稻前,主要是豆田盖稻草,20世纪70年代推广早稻秆还田,油菜秆还田。2000年后,秸秆几近绝迹。
绿肥民国25年(1936),有紫云英面积873.33公顷。1949年,有826.67公顷。20世纪50年代,最多年份2293.33公顷。60年代后期,最多年份7053.33公顷。70年代,最多年份9660公顷。80年代,最多年份7186.67公顷。90年代以后,减少。2008年,紫云英面积466.67公顷。
1958年,引种旱地绿肥大叶猪尿豆,紫穗槐和春夏季绿肥马料豆及草木樨等品种。1963年,试种苜蓿,1978年,推广稻田种田菁,1986年,推广旱地绿肥印尼大绿豆。2005年,种植园地绿肥白三叶。
1962年始,推广稻田养萍,1964年,全县稻田养萍2806.67公顷。是年,郎奇大队温泉越冬萍种214850千克,支援全县各乡镇27180千克,出售给遂昌、缙云、金华、衢县等地15770千克。后稻田养萍面积减少。1975年,推广稻田养水浮萍莲和塘养水浮莲。1978年10月,从温州农科所引入细绿萍种10公斤,在丽阳天宁寺繁殖。1980年,全县稻田养萍506.33公顷,20世纪80年代末,无稻田养萍。
化学肥料
民国19年(1930年)始,少量使用进口“肥田粉”。民国24年(1935),省农业改进所在碧湖采桑建有机肥料厂,生产“蒸制骨粉”完全肥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化学肥料品种和数量增多,20世纪70年代后期广泛使用。80年代前期,增施磷钾肥、石灰,以解决丽水大部分农田缺磷、少钾和部分农田酸性重的状况。1985年,开始推广“水稻配方施肥”技术。2010年,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列入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在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等作物全面实施。
1928-1994年莲都区化肥施用量统计表
表8-4-8单位:吨
氮素肥料硫酸铵,俗称“肥田粉”,是20世纪50—80年代期前的主要氮肥品种。1962年,开始使用氮水,是70年代主要氮肥品种。1986年后不使用。硝酸铵,1956年始使用,主要用于旱地,年使用量不大,70年代后基本不使用。硝酸铵钙,1955年始使用,60年代停止使用。石灰氮,1959年始使用,70年代不使用。尿素,1963年始使用,现仍为主要施用氮肥品种。碳酸氢铵,1966年始使用,现仍为主要施用氮肥品种。氯化铵,1979年始使用,90年代减少。
磷素肥料过磷酸钙,1953年始使用,70年代后期普及,现仍为主要施用磷肥品种,用于水田为多。钙镁磷肥,1955年始使用,现仍为主要施用磷肥品种,用于旱地为多。钢渣磷肥,1959年始使用,用量较少。磷矿粉,1962年始使用,用量较少。
钾素肥料硫酸钾,1959年始用,现仍为主要施用钾肥品种,用于经济作物为多。氯化钾,1972年始用,现仍为主要施用钾肥品种,用于水稻作物为多。
微量元素肥料及其他肥1956年始,使用紫云英根瘤菌肥。1972年始,使用“5406”菌肥、腐殖酸铵和“九二O”。1974—1979年,先后始使用硼肥、磷肥二氢钾和钼酸铵。1980—1990年,先后始使用的还有:矮壮素、复合肥料、三十烷醇、防落素、多效唑、锌肥、水稻增产菌、叶面宝、多元微肥和金满利等。1990年始,推广多元混配肥料。植物保护
病虫宋绍兴十九年(1149)、元至大二年(1309)、清康熙十年(1671)、嘉庆十九年(1814)丽水蝗灾。元至正十年(1350)和十六年(1356)、明洪武七年(1374)丽水螟灾,明成化七年(1471)和十九年(1483)发生黑虫。20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初,水稻病虫害主要有稻螟虫、稻苞虫、稻蝽虫、稻虱、浮尘子、稻热病、稻菌核病等。一般以茶籽饼、烟茎、辣蓼、雷公藤等土农药防治为主,很少使用化学农药。1940年,稻螟虫受害面积42000亩,被害率15.76%。1946年,稻苞虫发生6700亩,被害率10%。1947年,稻热病发生200亩,被害率20%。
1950年,中稻受害面积52000亩、晚稻受灾15000亩,被害率分别为17.72%、7.4%。1954年,晚稻受害10000亩,糯稻5000亩,被害率分别为0.73%、5.40%。1957年,发生400亩,被害率10%。稻虱、浮尘子:1950年,发生24000亩,被害率6%。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推行“三熟制”,推广双季连作稻,扩大春花、绿肥田面积,提高复种指数的密植程度,三化螟虫数量增加。1960年,连作晚稻三代三化螟平均每亩有螟卵1800多块,高的每亩17500多块。稻瘟病、纹枯病、稻虱、叶蟑等病虫也逐渐增多。1966年,发生大面积黑条矮缩病。1969年,早稻穗颈瘟危害严重,碧湖区平原公社减产稻谷50多万千克,部分田颗粒无收。20世纪70年代,“三熟制”面积扩大,化肥用量增多,病虫害发生种类增多、危害加剧。水稻三虫三病(螟虫、稻虱叶、卷叶虫、稻瘟病、纹枯病、白叶枯病)交替发生。1973—1977年,连续发生连晚褐稻虱。1971—1973年,普通矮缩病暴发成灾,连作晚稻发病率9.4%,严重的达19.8%。1971年、1973年,稻瘟病流行,碧湖镇行口大队七队早稻病穗率56%,减产稻谷1.5万多公斤。山区单季晚稻穗颈瘟发病率一般在20%—30%。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推广汕优六号、威优35等优良品种,稻瘟病、稻虱为害减轻,白背稻虱、二化螟、大螟、纹枯病危害仍相当严重。1986年后,汕优六号、威优35抗瘟病能力衰退,病害又上升。早稻纹枯病加重,一般株为害率由70年代的10%上升到30%左右。稻曲病、胡麻斑病、叶鞘腐病、紫鞘病、褐色叶枯病、细菌性褐条病、基腐病、谷粒黑粉病、云形病、叶黑肿病、赤枯病、稻蓟马、稻秆蝇等病虫害每年均有局部田块不同程度发生,1989年,细菌条斑传入丽水。
大小麦病虫害主要有黑穗病、锈病、赤霉病、白粉病、矮缩病、纹枯病、杆黑粉病、条纹病、网斑病、叶鞘枯萎病及粘虫、蚜虫等。1950年,腥黑穗病发生为害4000亩,被害率10%o1952年,小麦条锈病发生1000多亩,被害率25%。1954年,赤霉病流行为害面积7000亩,被害率18.15%o1973—1989的17年中,大流行有2年(1973年与1975年),中度流行7年,轻度发生8年,流行频率53%。粘虫:一般为害较轻。1970—1989年的20年中,1979年最严重,每亩田有虫4320—52000条,部分田块麦穗被咬断损失严重;1984年,中度发生,每亩有虫300—14400条,其他年份均属轻发生。黑穗病:1955年,天台麦黑穗病发生面积25000亩,被害率3.23%, 以后每年均有不同程度发生。50年代后期推广西力生拌种防治。效果较好。70年代推广冷浸日晒,石灰水浸种后病害逐渐减轻。锈病:50—70年代均有不同程度发生。1956年,碧湖区赵村秆锈病发生1000亩。80年代初发病减轻。
秋大豆、田岸豆病虫害,50年代主要是豆尺蠖和豆象鼻虫。60年代豆杆蝇为害普遍,一般株被害率90%以上。70年代斜纹夜蛾、银纹夜蛾、霜霉病、锈病相继发生,1973—1975年锈病严重,秋大豆减产50%—80%。番薯主要病虫害有龟甲虫、叶甲、麦蛾、卷叶虫、旋花天蛾、软腐病、病毒病、紫纹羽病等。马铃薯主要病虫害有晚疫病、青枯病、立枯病、二十八星瓢虫等,以晚疫病为害较严重。玉米主要病虫害有玉米螟、大小斑病、矮缩病、基腐病等。
20世纪90年代,耕作制度全面调整,经济作物得到发展,早稻面积逐渐减少,水旱轮作面积增加,同时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得到进一步示范和推广,90年代中后期,水稻品种更替加快,稻瘟病发生明显减轻,主要发生在山区一些老病区及一些感病品种上,稻曲病、细菌性条斑病成为间歇性发生,纹枯病成为水稻主要常发性病害。由于早稻推行直播技术,田间杂草成了主要问题,因此推行田间无草害工程,除草技术得到迅速发展。90年代后期,由于长期使用杀虫双等单一药剂防治,水稻二化螟抗药性增强,二化螟防治难度增大,20世纪90年代末至2000年大力推行无螟害工程,通过推广三唑磷、毒死蜱等高效低残留农药,二化螟危害得到控制。2000年后,随着种植结构的调整,早稻种植面积逐年大幅度减少,二化螟发生程度逐年减轻。
水稻“二迁”害虫稻纵卷叶螟、稻飞虱虫害在90年代初期及后期曾出现2次大发生。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种植结构调整、菊酯类农药滥用、抗药性的产生等因素的影响,从2005-2007年,褐稻虱在晚稻上连续3年大发生,2008—2009年局部大发生,局部种植区出现毁杆倒伏。2002—2009年,主害代稻纵卷叶螟在晚稻上连续7年大发生。2005年,建立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实行综合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发生,把病虫为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
柑橘病虫害主要有柑橘红蜘蛛、锈壁虱、蚜虫、粉虱、介壳虫、潜叶蛾、潜叶甲、花蕾蛆、凤蝶、天牛、疮痂病、溃疡病、炭疽病、树脂病、煤烟病、青霉病、绿霉病等。1994—1995年,高溪乡柑橘黑刺粉虱危害严重,并诱发煤烟病大暴发,桔果需清洗后才能出售,通过虫情测报和统一防治,1996年后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11月,在富岭街道张垵林村发现柑橘黄龙病可疑病株,2001年,经省植物检疫站确认。2002年,开始全面防控,当年挖除病株217489株,至2008年底,累计挖除病株504668株;同时,加强传播媒介柑橘木虱的防治,柑橘黄龙病得到有效控制。2001-2008年,柑橘粉虱在紫金、富岭街道和水阁、联城、太平的局部橘园为害严重,并诱发煤烟病。2007年,发现柑橘小食蝇为害。
2004年,在仙渡乡滴水岩和双黄乡330国道复线及紫金街道塔下330国道边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面积1.67公顷,以后发生面积逐年扩大,至2010年,发生面积23.90公顷。
2008年,发现梨瘿蚊为害。
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农户各自防治农作物病虫害。1950年,高溪乡缸窑等地水稻螟害严重,丽水专区植物病虫防治小组派员驻高溪设置测螟灯,预测螟虫发生情况。是年9月,在碧湖、南明、太平3个区建病虫情报网,区、乡政府有专人负责,村设病虫情况员。1954年,县农林科有人负责植保工作。1955年,在碧湖高溪乡和南明富岭乡各有螟灯1处,由各区农技站派员常驻,及时预报虫情。1960年,在城关海潮村建病虫观察站,设观察灯1盏,由县农业水利局植保技术员负责测报。1969年,病虫观测站迁至县农场。1970年,迁回海潮村。1975年,省农业厅拨款在海潮建病虫观测站,至1989年,县病虫观测站有工作人员5人。1979年,建碧湖植保公司,承包防治面积8万余亩。
20世纪50年代初,始使用化学农药六六六粉、二二三乳剂防治水稻害虫。1958年,提倡土农药防治病虫害。70年代始,使用敌百虫、敌敌畏、马拉松、乐果等有机磷类农药,杀菌剂有稻瘟净、稻脚青等。80年代起,大部分使用有机磷农药,杀虫剂有甲铵磷、杀虫双、叶蝉散、敌敌畏等;杀菌剂有井冈霉素、托布津、多菌灵、三环唑等;除草剂有草甘膦、丁草胺、绿麦隆、除草醚等。据病虫测报站1980—1989年的10年测产,不防治病虫害的水稻观察田,一般比防治田平均每亩减少稻谷48公斤。
20世纪90年代,农药主要有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农药,以甲胺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马拉硫磷等为代表高毒高残留农药被大量使用。20世纪90年代后期,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始逐渐减少。2001年,正式启动“农产品绿色行动计划”,推行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利用频振式杀虫灯进行物理防治,利用昆虫信息素进行生物防治等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低毒低残留类农药,如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吡虫啉等得到大力推广,以取代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杀菌剂井冈霉素、托布津、多菌灵、三环唑等依然使用,新型杀菌剂龙克菌、咪鲜胺、烯唑醇、苯甲丙环唑等得到推广。2006年4月4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联合公告(第632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对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实施补贴的通知》,从2007年,开始组织实施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工作,是年,共实施4445亩。
1995年,开展以柑橘为主的水果病虫测报工作。2010年,在碧湖镇任村建立莲都区病虫标准观测圃,完善病虫预警体系,为全区水稻、柑橘、蔬菜主要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新农药、新植保技术、新药械的推广起示范作用。
第四节花卉苗木
莲都区开发花卉产业的立地条件较好,利用平原和高山的垂直气候,不仅可进行各种花卉的全年生产,而且可进行花卉品种的提纯复壮与种性保持,适宜大面积开辟花卉生产基地。1999年之前,花卉种植以绿化苗、草花、盆花、盆景为主,有少量的草皮和切花切枝叶生产。
1999年后,花卉苗木逐渐成为莲都农业的新兴产业。1999年,全区苗木花卉种植面积20.9公顷,产值63万元。2002年,区政府把花卉苗木作为一个重点产业来发展,一批民营花卉企业陆续兴起,全区种苗花卉面积118.3公顷,产值2039万元;是年,开始开展容器育苗,曾先后繁育马尾松、湿地松、木荷、杜英、香樟、刨花楠、红叶石楠等营养钵容器苗和轻基无纺布容器苗200多万株。
2003年,全区发展花卉苗木217.3公顷,种苗花卉生产向多品种、多规格、多色调、多品味的多元化发展,抗逆性强的生态型苗木、材质好的速生用材林苗木以及绿化大苗、花卉、草坪、盆景、各类名特优新经济林种苗等门类齐全,有效地满足了城乡绿化需要。是年,由于受“非典”和高温久旱与缺电的影响,多数鲜花和盆花生产企业、农户出现大亏损。丽水市格丽雅蔬菜花卉有限公司白口基地因为高温久旱烫死脱毒种球300万个,从而造成亏损136万元。2007年,花卉苗木种植总面积638.1公顷,销售总额1570.1万元。其中观赏苗木567.3公顷,销售量100万株,销售额1310万元;草坪23.3公顷,销售量17万平方米,销售额54.4万元。截至2007年年底,全区共有200多家育苗单位从事苗木生产,育苗总面积达618公顷。
2008年和2009年,花卉苗木种植总面积有所下降,2008年降至559.5公顷,2009年降至384.9公顷。
2010年,花卉苗木种植总面积447.3公顷,销售总额653.60万元。其中,绿化观赏苗木387.3公顷,销售量80万株,销售额440万元;草坪22公顷,销售量220千平方米,销售额61.6万元;花卉市场1个,花卉生产企业65个,其中大中型企业48个(花卉大中型企业是指种植面积在3公顷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花农140户,从业人员1205人,专业技术人员30人,花店35个,园林公司一级1个,二级2个,三级4个。
2010年莲都市区主要花卉企业一览
表8-4-9续表8-4-9第五章畜牧业
第一节畜禽生产
碧湖猪行(摄于2006年)
畜禽饲养
毛猪民国20年(1931),猪饲养量2.54万头。民国30年(1941),猪饲养量4万头,为民国时期最高年份。
1949—1952年,实行农贷政策, 扶持农户养畜。1952年,猪存栏3.24万头,饲养量5.02万头。1952年后,有集体和国营饲养场。1952年7月,丽水专区农场改为丽水国营农场,次年,有母猪9头、公猪1头、肉猪47头,繁殖仔猪85头。
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户养猪减少,猪饲养量4.53万头。1955年,县政府设立毛猪产销委员会,家庭养猪增多。1956年,提倡大力饲养母猪,增加猪源,开始推广“丽东社公有猪实行'八定'经验”,即定养户、定工分、定产量、定饲料、定营养、定奖惩、定检查、定评比;部分农
业社兴办以养猪为主的集体畜牧场;全县猪饲养量5.03万头。
1958年,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割“走资本主义尾巴”,集体平调户养猪,家庭养猪减少。1959年末,集体养猪存栏2.55万头,占全县猪存栏2.79万头的91.5%。1961年,全县猪存栏1.52万头,饲养量1.93万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来最低年份。
1962年,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贯彻“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家庭养猪增加。1965年,猪存栏6.51万头,饲养量11.93万头,为1961年的6.2倍,平均每户农户2.5头;集体养猪304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户养猪减少。“文化大革命”时期养猪生产起伏较大,猪饲养量最低年份1967年为7.70万头,最高年份1973年为20.98万头,1976年为14.70万头。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在资金上大力扶持集体建办畜牧场。1977年,集体养猪场1861个,其中有42个百头养猪场,集体养猪2.44万头,占全县猪存栏数的25%以上。1978年,县农场建办半机械化养猪场,发展良种母猪自繁自养,提供出口猪。1990年,半机械化养猪场出栏肉猪5791头,其中销往香港2860头,创收20.38万美元,年末猪存栏3317头。1978年,县良种场实行养猪“三改”:熟料改生料,单一饲料改配合饲料,汤料改半湿料。1982年后,逐渐出现一批养殖重点户和专业户。1989年,有120户养猪专业户,共养猪6100头。
1984年,开始进行地方良种碧湖猪选育保种。1988年,列入财政计划保种。1990年,饲养碧湖核心群母猪33头、公猪7头、肉猪2970头,全年提供碧湖种母猪190头、一世代二元杂交仔猪701头。
1988年,市林场在南山林区投资30余万元建养猪场,市冷冻厂、粮食局、饲料加工厂、榨油厂、粮食加工厂等单位也建养猪场。1990年,市林场养猪场出栏肉猪1500头,冷冻厂出栏肉猪1000头,饲料加工厂出栏肉猪90头。
1991年,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主要畜产品供应增加,肉类产量达8935吨,畜牧业产值7600万元。1992年,生猪年末存栏15.04万头,全年饲养量达25.60万头。1996年,肉产量达14081吨,生猪全年饲养量29.52万头,畜牧业产值937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农林牧副渔业产值)14.61%。2000年,畜牧业增加值达4971万元,生猪年末存栏15.89万头,其中能繁殖母猪0.83万头。
2007年,落实能繁母猪养殖补贴政策,全区能繁母猪养殖户为1902户,能繁母猪及后备母猪存栏7382头,按50元/头补贴标准,共发放补贴36.91万元;开展生猪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区有0.40万头能繁母猪、0.26万头肉猪参保;组织实施宁波振宁牧业丽水分公司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场项目,总投资54.25万元,饲养母猪350头,年出栏生猪7000头,建设种植基地13.33公顷、沼气池300立方米,通过实行“猪-沼-作物”生产模式,既达到循环综合利用生产资源目的,又促进生态型养殖业发展;组织实施丽水市禾意牧业有限公司优质肉猪养殖示范小区项目,总投资193.80万元,建成一个存栏良种母猪500头、年出栏无公害优质肉猪10000头、年产有机肥500吨、年销售利润400万元的养猪示范小区。
2008年,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推广猪人工授精技术,落实每头能繁母猪每胎补贴20元的扶持政策;按照每头母猪补贴100元的标准,落实能繁母猪养殖补贴政策,向2043户能繁母猪养殖户发放补贴89.59万元;组织实施11个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生态规模猪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958.4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投资补助450万元,建成各类猪舍2.18万平方米、附属用房0.38万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沼气池等设施。
2009年,开展畜牧项目储备库建设。其中,2009年申报入库中央投资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储备项目5个。是年,省级生态规模猪场项目5个、市级生态养殖场项目5个和市级种畜场奖励项目2个。2010年,中央投资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储备项目4个。
2010年末,莲都区存栏5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养殖场(户)293个。
牛民国15年(1926),耕牛存栏21913头,其中黄牛16678头、水牛5235头。民国21年 (1932),耕牛存栏21500头。抗日战争时期,耕牛劫掠、滥宰严重,牛瘟流行。民国30年(1941),耕牛存栏5750头,其中黄牛3200头、水牛2550头。民国32年(1943),丽水县政府颁发耕牛许宰证训令和购运应备手续训令,耕牛养殖迅速回升,民国35年(1946),耕牛存栏13413头,其中黄牛10221头、水牛3192头。
1951年,县政府采取“保畜并取缔宰杀耕牛训令”“组成农村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奖励繁殖耕畜,办理家畜保险贷款”等措施促进耕牛生产,当年耕牛存栏2.05万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高年份。1953年后,户养牛逐步折价入社。1956年,建立家畜配种站,引进奶牛自繁自养。1971年,采取奖励繁殖小牛措施。1974年,城关镇丽光大队办奶牛场,后因无乳品,加工厂销售困难,1982年停办。1974—1979年,县农业部门拨款18.2万元,扶持山区公社建耕牛繁殖基地。1978年,推行“公有户养”,提倡“养牛繁殖分成”。1980年,102个社队集体牛场,养牛1120头。1980—1981年,商业部门拨款5.5万元扶持建立商品牛基地。:1982年,集体耕牛折价到户。1985年,开始采用奶牛冻精人工授精。1989年,养奶牛专业户分布在丽光、丽东、奚渡、古城,共16户,饲养奶牛56头。
1991年,牛年末存栏1.76万头,其中能耕田的牛1.18万头;牛奶产量171吨。2001年, 牛年末存栏0.95万头,其中能繁殖的母牛0.30万头;牛奶产量205吨。
2008年,莲都区畜牧兽医局落实后备奶牛养殖补助政策,对全区6个奶牛养殖场发放了18头后备奶牛的补贴款9000兀。
2010年末,莲都区存栏10头以上牛的规模养殖场(户)10个。
羊民国30年(1941),丽水县山羊800头,平均每百户2头。
1949年,山羊存栏300头。1958年,公社化时期,畜牧业生产以“公养”为主。1959年,集体养羊存栏800头,占全县存栏数的90%。1962年,纠正共产风,集体畜牧场陆续解散。1965年山羊存栏0.23万头,其中集体养羊94头。1981年,羊年末存栏0.47万头。1991年,羊年末存栏0.14万头。2001年,羊饲养量达0.99万头,年末存栏0.56万头。
2007年,莲都区畜牧兽医局完成黄村乡山区海岛特色畜牧业——山羊养殖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山羊养殖示范户64个、科技示范户8个,90%以上示范户年均增收2000—10000元,达到脱贫目标。2007年,全区年末羊存栏0.64万头。
2010年末,莲都区存栏20头以上羊的规模养殖场(户)55个。
兔1949年,兔存栏0.06万只。1979年,发展集体养兔,并鼓励社员家庭养兔,集体兔场118个,“队有户养”家庭168个、存栏种兔9735只。1980年,兔存栏21.8万只,其中集体有7.53万只,收购兔毛2.45万千克。1981年,兔存栏28.30万只,收购兔毛4.3万千克、收入186.4万元、户均收入30.5元。
1991年,兔年末存栏12.72万只。2001年,兔年内出栏7.54万只。2010年,兔年末存栏0.42万只。
家禽据《栝苍汇记》,万历七年(1579),丽水县家禽有鸡、鸭、鹅、鹌鹑、信鸽等种类。民国30年(1941),丽水农家饲养家禽主要是鸡、鸭、鹅,其中鸡10万羽、户均2.5羽,鸭0.6万羽、户均1.5羽,鹅2627羽、户均0.09羽。
1949年,家禽存栏13.26万羽。1957年,家禽存栏33.23万羽。1961年,县食品公司首办土孵场。1975年,城关镇丽光大队首办电孵场。1978年11月,县林牧综合场析为种畜场和特产场,种畜场开始饲养种鸡、办孵坊和进行苗鸡生产。1981年,发展畜禽养殖“两户”(专业户、重点户)o1983年,城关镇灯塔大队建半机械化蛋鸡场,年产蛋5万千克;县食品公司建养绿园种禽公司6万羽无公害本地鸡基地(摄于2005年5月7日)
鸡场和孵坊。1985年,养禽户294户,养家禽26250羽,占畜禽养殖“两户”(专业户、重点户)1378户的21.34%。肉鸽始有饲养。1989年,有8个国营、专业户的电孵场,年孵化能力达60万羽;养禽专业户230户,有家禽8.4万羽,占畜禽养殖专业户608户的37.83%,其中养鸡专业户110户。
1991年,禽蛋产量2557吨。2001年,家禽年末存栏112.10万羽,年内出栏260.20万羽, 禽蛋产量2167吨。2005年,家禽年末存栏117万羽,年内出栏398.89万羽,禽蛋产量2048吨。
2005年,莲都区肉鸽养殖场(户)20家,存栏亲鸽24260对。肉鸽养殖场(户)主要分布在黄村乡和岩泉街道,在万象街道、白云街道、双溪镇等地有零星分布。肉鸽养殖场(户)在自繁自育扩大鸽群的过程中,没有对鸽群进行严格选种选育,鸽群繁殖率从每对亲鸽年均出栏乳鸽14羽逐渐降至12.77羽。2006年,莲都区肉鸽产业化养殖配套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组开始发展肉鸽产业化经营,培育产销合作组织,引进美国白羽王鸽,对鸽群进行杂交改良、提纯复壮,并配套推广亲鸽“2孵3”或“2孵4”和“2带3”繁殖技术、中草药保健沙应用技术、全自动饮水装置技术。2008年,肉鸽产业化养殖配套技术推广项目列入市农业丰收计划,并获得市农业“丰收奖”二等奖。2008年,全区肉鸽养殖场(户)59家,其中年末存栏亲鸽3000对以上的养殖场(户)13家,肉鸽养殖场(户)覆盖面已从黄村乡、岩泉街道核心区向碧湖镇、双黄乡、联城镇等地扩展。亲鸽繁殖力大幅提升,每对亲鸽年均出栏乳鸽14.85羽。肉鸽专业合作社5家,社员56户;肉鸽无公害基地16个。
2007年,开始进行家禽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区有23.4万羽鸡、0.4万羽鸭参保;组织实施丽水绿园种禽开发有限公司优质“处州三黄”父母代种鸡场项目,总投资143.6万元,形成年产优质处州三黄鸡苗270万羽的生产能力。家禽年末存栏136.50万羽,年内出栏445.72万羽。
2010年末,莲都区存栏2000只以上鸡的规模养殖场(户)115个,存栏500只以上鸭的规模养殖场(户)71个,家禽规模养殖占全区家禽养殖的85%。1949—1979年丽水县畜牧业生产一览
表8—5—11980—2010年莲都区畜牧业生产(一)
表8-5-21980—2010年莲都区畜牧业生产(二)
表8-5-3良种繁育
猪民国29年(1940),丽水县推广所从省农业改进所引进中型约克公猪1头,与土种母猪交配,繁殖杂交仔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从省农科院、金华等种畜场,引进中型约克种猪42头,为杂交亲本外来品种,后因瘦肉率低,1980年起不再引进。1954—1982,年引进盘克猪、上海白猪、苏白猪、中白猪39头,都因后代分离不适用、瘦肉率低不再引进。1967-1982年,从杭州大观山、省农科院、金华等种猪场引进长白猪130头,从省农科院、金华种猪场引进大约克、丹麦长白、杜洛克、汉普夏大型瘦肉型种猪70头,成为杂交父本主要品种。1985年起,县良种场生产“杜长金”“汉长金”三元出口中猪。
1973年,开始推广母猪本地良种化、公猪外来纯种化、肉猪杂交一代化的“三化”繁育方针。1984年起,在种畜场进行碧湖猪保种选育。碧湖黑猪具有早熟、母性好、繁殖率高、耐粗饲、适应性强等特点。1988年,转入有系统、有计划地核心群世代选育,并建碧湖猪繁种扩群的基础群。1989年,向社会提供碧湖种母猪200头,一世代二元杂交仔猪400头;市食品公司收购1.11万头商品猪,其中杂交猪占95%。
牛分黄牛、水牛、奶牛。本地黄牛个体普遍较小,耐粗耐热,抗病力强,适宜山区耕作。本地水牛属温州品种丽水系,体型较大,抗病力强,适宜平原水田耕作。1955年,从陕西引进秦川公牛2头和爱尔萨公牛1头。1961年,从广西引进摩拉公水牛2头,与本地水牛杂交,后因近亲退化中断推广。1976年,从上海引进荡脚牛2头。1975—1978年,从东阳良种场、天台种牛场引进西门塔尔牛4头,在港和、太平等公社饲养。1983年,从温岭引进高峰牛3头,对本地小黄牛进行改良。
1956年,从杭州引进黑白花奶牛,进行牵引交配繁殖。1976年,开始利用冷冻奶牛精液进行人工授精。1985年起,逐步采用冷冻奶牛精液和直肠把握输精法配种。
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皆是本地白山羊,属肉用型,具有耐粗、抗病、适应性强等特点,但个体小。1949年,引进奶山羊19头。1956年,引进绵羊250头。1960年,县种畜场和峰源牧场从合肥引进新疆细毛羊200头。1965年,县民政部门从嘉兴引进湖羊700头。1974年,县畜产公司从山东引进青山羊300头,都因不适应先后被淘汰。2010年,老竹镇从四川引进黑山羊200头。
兔民国35年(1946),丽水莲城有宗兔73只,皆是观赏用兔。1957年,县农业局引进安哥拉兔(毛用)200只、青紫兰兔(皮用)200只、日本大耳兔(毛用)2000只、力克斯兔(皮用)200只。1958年,建立碧湖种兔场,饲养肉用兔200只、毛用兔150只和皮用兔150只。1980年,市畜产品公司引进西德长毛兔78只,后成为丽水兔杂交亲本主要品种。1981年4月,进行兔的人工授精试点,1984年4月推广。
家禽1956年,引进苏州鸭2000羽、龙游鸭600羽、萧山鸡600羽。1959年,引进狮头鹅250羽。1971年,地区农科所引进白洛克鸡1400羽。1983年起,陆续引进蛋用鸡S220、罗丝鸡、澳洲黑、红色考尼什、洛岛红等品种,引进浙东白鹅、太湖鹅、金定鸭、法国番鸭、北京鸭、狄高鸭、康贝尔肉鸽、鹌鹑、火鸡等,引进新浦东、海星、红宝、海佩科等8个良种鸡品种。1983年,城关镇灯塔大队机械化养鸡场建成,先后引进来航鸡、罗丝鸡和伊沙鸡等商品代蛋用鸡。1999年,引进白羽王鸽进行肉鸽规模养殖。2010年,老竹镇引进肉用孔雀100羽,联城街道引进鸵鸟进行养殖,已初具规模。
第二节畜禽防疫
动物疫病1991年前,莲都区动物疫病有161种,其中,动物传染病72种,包括牛羊传染病12种、猪传染病19种、家禽传染病24种、兔传染病8种、其他动物传染病9种;畜禽寄生虫病89种,包括原虫病10种、蠕虫病69种、外寄生虫病10种。危害严重的动物中毒病有牛黑斑病番薯中毒、猪亚硝酸盐中毒。1991年以来,发现的动物疫病有家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动物疫病流行严重。民国28年(1939),有猪瘟、猪肺疫、牛出血性败血症、牛瘟、牛炭疽、鸡瘟等。民国29年(1940),发生牛瘟、牛炭疽。民国35年(1946)12月,南明、九龙等乡发生牛瘟。次年1月,城区发生猪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没有发生牛瘟。牛炭疽病在20世纪50年代发生过7次,其中1954年7月,发生在九龙的一次最严重,死牛2头、猪71头、狗3只、猫2只,有9人感染发病,1人死亡。牛出血性败血症和猪肺疫在50年代较为严重,60年代始有所缓和,80年代偶有出现。1963年,碧湖种畜场出现牛恶性卡他热,当年扑灭,未再发生。1983年,14个乡84个村发生牛锥虫病,病牛844头,其中死145头,经连续多年查治,疫情逐步控制并消除。
1954年、1963年、1974年、1981年和1985年,猪瘟较严重,发生流行,1987年后猪瘟疫情有所控制。1957年,出现猪亚硝酸盐中毒,黄村乡的黄村、岭根、磨石坑、黄泥墩、戈剳村连续发生猪边吃料边发病死亡的情况,最多的一天仅黄村就有5头猪发病致死。1989年,有24个乡镇58个村发生仔猪水肿病,病猪665头,其中死172头。
1985年1月,兔瘟首发于高溪乡黄塘窑村,当年疫情扩散到26个乡135个村,死兔15410只。1978—1982年,有9人被狗咬伤感染狂犬病死亡。1988年,出现蜜蜂螺原体病。
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禽病有鸡马立克氏病、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鸭病毒性肝炎、鸡传染性鼻炎。1980—1989年,发生鸡瘟,病鸡180231只,其中死126653只。1983年5月,县种畜场500只京白鸡爆发马立克氏病,病鸡350只,其中死300只,死亡率85.71%。1987年2月,市食品公司鸡场首发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死鸡2962只。1994年,为预防口蹄疫,莲都区采取了预防性扑杀,保障了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
动物疫病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仅有个别民间中兽医。发生动物疫病时,多数农民搞迷信,求神拜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1950年5月,丽水专区设立兽疫防治组,兼管丽水县兽疫防治工作。1953年3月,建立丽水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组织和培养农村中兽医、家畜防疫员、保健员,开展牛瘟、牛炭疽、牛出血性败血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鸡新城疫等畜禽主要传染病预防注射,并建立疫情报告和检疫制度,开展牲畜市场、收购、屠宰、出口运输等检疫工作。1958年,丽水县畜牧兽医工作站自制猪瘟兔化弱毒(湿)疫苗,用于猪瘟预防注射,1962年,改用猪瘟兔化弱毒冻干苗。1959年,建立兽医化验室,开展血液和粪便常规检验、细菌培养等方面的疫病监测工作。1970年始,全县各公社(镇)陆续建立畜牧兽医站,培养大队赤脚兽医员,形成农村兽疫防治网。1982—1988年,应用血液涂片镜检和间接血凝诊断方法,检查耕牛3197头,采用“纳加诺尔”治疗锥虫病牛3944头。1984年3月23日,成立县防治牲畜五号病指挥部。1987年2月,设立丽水市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与丽水市畜牧兽医工作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001年4月28日,成立区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2004年1月23日,成立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外堵内防”的工作原则。10月25日,在区农林执法大队增挂莲都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牌子,完善畜牧兽医执法体系,增强动物检疫、动物疫情巡查等方面的执法力量。2005年,莲都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在全区范围统一启用《动物规模养殖场防疫工作联系册》,由联场带户责任人把每月联场带户工作和疫情巡查等情况记录在联系册上,经养殖场(户)业主签字后存入工作档案,作为联场带户责任人的工作考核依据。
2007年,莲都区畜牧兽医局在全区推行养殖场防疫设施“一灯两池”建设模式,即在养殖场悬挂紫外线消毒灯,建造车辆消毒池和畜禽笼具消毒池。验收合格的30个养殖场(户),按以奖代补1000元的标准发放奖金。在碧湖镇开展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建设,设立1个动物防疫宣传窗,实现村级动物防疫“三员”的配备,其中:村级防疫人员59名,村级疫情测报员59名,档案管理员25名。2008年,莲都区畜牧兽医局开展全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通过推荐、培训、考试考核,录用村级动物防疫员123名。对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实行每月监测制和春秋二季集中抽检制,从122个规模养殖场、27个村的散养户采集畜禽血样1921份,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畜禽免疫质量较差的养殖场(户),采取发告知书、监督指导等方式,督促落实补免等措施,以提高免疫效果。2009年,莲都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立动物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治动物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备队,制定《莲都区防治动物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加强动物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应急处置。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2005—2010年,莲都区有97家规模养猪场和2个集粪中心列入省“811”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任务,进行畜禽排泄物污染治理。莲都区畜牧兽医局采取雨污收集分流和生猪粪尿干湿分离的措施,实行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将生猪尿液、污水引入沼气设施生产沼气,沼液、沼渣和堆积发酵后的猪干粪用作养殖场周边配套种植的农作物的有机肥,实现生猪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2008年4月,丽水市畜牧良种场对20个传统栏舍进行改造,实行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模式。2010年,莲都区推行沼液有机肥配送机制,采取“合作社+养殖场户+种植基地及农户”的运行模式。第六章渔业
第一节繁养
水面资源
莲都区地处浙西南山区,瓯江干流由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溪港、堰坑、河渠纵横交错,山塘水库繁多。辖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暖和,回春早,四季分明,月平均水温>20°C有7个月,太阳日照时数为1625时,太阳辐射总量为104.3千卡/平方厘米,无霜期259天,以上条件十分有利于鱼类的生长。境内雨量充足,平均年降雨在1585.8毫米左右。全区养殖小水面多,水深适度,水质肥沃,饵料生物丰富,有机物质和无机盐充足,瓯江pH值、溶解氧、耗氧量、氨、氮、酚、汞、氯化物、砷、氯离子、总硬度等测定,都符合地表水1级、2级标准,有利于鱼类的养殖繁殖。但莲都区属于山溪性河流,源短流急,水面不稳定,加上降水不均匀,50%—60%集中在3-6月,易造成洪灾,鱼会外逃,干旱时有发生,养鱼缺水威胁很大,给水产养殖带来不利因素。
民国15年(1926)《丽水县志》载,丽水县有各类山塘26口,计水面31.7公顷。据2009年 《莲都水利志》记载,瓯江为浙江省第二条大江,干流大溪在莲都区境内长达46千米,加上好溪、小安溪、宣平溪、松阴溪、大小山塘水库5000多座及河港、堰坑、鱼种塘等水域众多,计水域总面积4533公顷,其中可利用水域2647公顷(瓯江干、支流1620公顷,塘、库养殖水域1027公顷),占总水域的58.39%。可养殖水域包括池塘260公顷,山塘300公顷,水库466.6公顷,鱼种塘6.3公顷。可发展稻田养鱼水田8000公顷。瓯江河段,不仅有玉溪、堰头、十八都、采桑、新亭等天然鱼类产卵场(滩),延孙接代,而且还有大港头、堰头、塔下、石牛等深潭,都是天然鱼类良好的栖息越冬场所。莲都区较大的温泉3处,即石牛乡郎奇村,高溪乡湾竹村和岑口村,是罗非鱼等鱼类的越冬水资源。1990年,全市有溪、港、堰、塘、水库总面积3932.47公顷,可养鱼面积604.47公顷,养殖面积591.67公顷。至2010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养殖水域面积有所减少。
鱼类品种
明洪武、万历年间已有石斑鱼、香鱼、鲤鱼记载。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丽水县志》记载有鲻鱼、斗鱼、吴鲚
、鳗鱼、青鱼、乌鳢等鱼类45种。同治十三年(1874)4丽水县志》载:有鲢鱼、鳙鱼、草鱼、鳜鱼、鲫鱼、黄颡鱼、玳瑁、蚌、荷包鲤、台湾突吻鱼、娃娃鱼。1971年,在蔡岱捕到三条大鲵(娃娃鱼),重40多千克;1990年,石牛港口捕大鼋,重32.5千克。1979年,从省水产试验场引进革胡子鲶、乌鳢、鳗鲡、花鳗、圆吻鲍(翼鱼)、喀氏倒刺鲍(鲂鱼)、香鱼等40多种,爬行类有龟、鳖(甲鱼)、鼋,甲壳类有青虾、海南沼虾(瓯江大虾)、河蟹,贝类有螺蛳、黄蚬
、背角无齿蚌、褶纹冠蚌。至1990年底,有83种隶属12个目,19个科,其中鲤鱼科类47种,占57%,纯淡水鱼类有72种,咸水鱼类有11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团头鲂(又名武昌鱼,1971年引进)、尼罗罗非鱼(1980年从金华水产试验场引进)、白鲫。
2010年前后,引进倒刺鲃、鲴、鲂、异育银鲫、鳗鱼、鲂鱼、斑点叉尾鱼回、湘云鲫、太湖白鱼、黄颡鱼、白鲳等。
鱼苗、鱼种
丽水历有孵化鱼苗的传统,每年清明至谷雨期间,选好健壮雌雄亲鱼,放入柳枝和棕片,便于母鱼产卵,引活水从高处往下冲流,使亲鱼活跃追逐,产卵受精。产卵后捞出亲鱼,经5—7天孵出幼苗,形如针尖,称“水花”,饲养15—25天长1寸(3.33厘米)以上称“夏花”。1956—1965年,所需鱼苗从九江一带采购天然鱼苗,每年购进200万一300万尾。1956年,后甫办鱼种塘2.25亩,2人培育鱼种。1958年,在海潮划出土地10亩,11名工人挖鱼塘8口 ,成立城关公社鱼种场,1963年改县鱼种场。1973年,碧湖渔业队有一个养殖组,有鱼塘8亩。1974年5月,县养殖场采用人工催产技术,繁殖家鱼,人工孵化鲢鱼苗40万尾。1977年孵100万尾,1978年有鱼种塘29亩,1980年改为碧湖镇鱼种场。1984年有鱼种塘40亩,培育出鱼种70万 —80万尾。1985年,生产花白鲢鱼苗370余万尾,鲤鱼苗590多万尾。
1979年始,雅一水库、高溪、金弄园、郎奇水库相继采用网箱培养大规模鱼种。1979年始,赤坑、高溪、七百秧水库先后建鱼种塘。1981年3月24日,丽水县政府建立鱼种场,是原县鱼种场和农科所联建县鱼种场,面积0.75公顷。1984年,利用啤酒厂废水余热进行罗非鱼越冬试验成功,育罗非鱼苗123千克,计17646尾。1985年,利用郎奇村地下温泉建罗非鱼种基地,水面1.46公顷,投入200万元,每年产鱼苗150万尾,年收入70万元。2000年,逐步转向鱼种、成鱼联养。
鱼种生产从集体逐步发展到专业户生产。1990年,有养殖鱼苗专业户17户,面积165亩,生产鱼种297.9万尾。鱼苗660万尾,其中大规格鱼种(10厘米以上)265万尾。1990年后,外地鱼苗繁殖增加,价格成本比本地低廉,故莲都少规模鱼苗生产逐步减少。
2002年,建梅园水产养殖场(兼鱼种场),水面10公顷,投入70万元,2004—2010年逐年繁殖田鱼,繁鲤鱼苗3000万尾。
成鱼养殖
渔业,从江溪捕捞,逐步发展到人工放养和人工养殖。1949年前,溪港堰渠中之鱼均为野生,池塘少有养殖。1953年以前,无水库,只有山塘(池塘)养鱼,其品种以鲤鱼为主,小量花白鲢、草鱼等。20世纪60年代起,逐渐以养花白鲢、草鱼为主,养殖方式都是年初放养、年底捕捞、不投饲料、不管理,亩产100千克左右。1990年,内塘139亩,产鱼18.9万千克。山塘3635亩,产鱼12.6万千克。1990年,水产品总产量58.9万千克,比1949年增8.41倍。2000年,总产量284.1万千克。2010年,总产量471.2万千克,比1949年增加67倍。
瓯江增养条件好,生长快。1972年,对放入100天的鱼苗进行测定,鲤鱼、草鱼平均体重由0.5—1两(25—50克)增加到4一5两(200—250克),体长由10厘米增加到20厘米,花白鲢由0.3两(15克)增加到2—3两(100—150克),体长由6—7厘米增加到13—15厘米,效果好。
1971年,进行人工增殖。1971—1972年,投放鲢鱼、鳙鱼、草鱼、鲤鱼种30万尾。1975年,投放鲤鱼、团头鲂70多万尾。
江溪水面近3万亩,可利用1.8万亩,1990年捕捞17.5万千克。水库养鱼始于1957年高溪水库,后七百秧、赤坑、雅溪一级电站等水库相继养鱼。至1990年底,全市有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36座,可养面积3845亩,年产量56吨。
1984年起,推广山塘水库大面积精养高产技术,采取“四改”措施:一改春放为冬放,二改单养稀放为混养和合理密养,三改粗养不管为精养科学管理,四改一次捕为轮捕轮放。塘库鱼产量显著提高,1977年平均亩产20.5千克,1988年平均亩产35千克,1990年平均亩产46.65千克。
1984年,在保定洪塘推广鱼鸭联养,70亩水面养鱼3万千克,亩均500千克,达精养水平。2002年郎奇水库承包后,库区养鸭4000只,建养猪场养猪500头,以粪肥水、鱼产量达到5万千克,创水库养鱼产量新高。2003年,富岭下张村水库,10亩水面,放养青鱼、湘云鲫、鲈鱼、鲤鱼6050尾,进行投饲。10月底捕鱼,亩产1021千克。
网箱养鱼
1979年,推广网箱养鱼。雅溪一级电站、胡村、高溪水库、县农垦场发展网箱2.72亩(26只),其中鱼种网箱0.6亩(6只),成鱼网箱2.12亩(20只)。以饲养草鱼为主,搭养团头鲂、鲤鱼、白鲫等。1989年,有网23只,计1.38亩。其中成鱼网20只,计1.1亩,共产鱼4000千克。鱼种网箱3只,计0.28亩,产鱼种605.75千克,24530尾。1990年,有网箱24只,计1.4亩,其中成鱼网箱20只,计1亩,产鱼3000千克,鱼种网箱4只,计0.4亩,产鱼种450千克。
1995年,在七百秧水库,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进行“水库网箱高密度高产养殖”,网箱37只,引用美国博士施密特高新技术,1立方网箱养成鱼221千克,108立方米网箱养成鱼12279.6千克,产量创新高。
2002年,在高溪水库用网箱25平方米,投入喀氏倒刺鱼苗4000尾,精养产量1750千克, 计70千克/平方米。用网箱12只,计240平方米,养殖鲤鱼36吨,达到150千克/平方米,网箱养鱼投饲带动大库养殖,产量达5万千克。
2004年,进一步推广网箱养鱼,高溪水库140只,郎奇水库72只,玉溪水库30只,赤坑水库18只,全区共养网箱260只,产量达50万千克。带动大库养鱼产量达11万千克。
2006年,成立丽水紧水滩水产养殖合作社,会员130多名,网箱1500多只,规模37500米,鱼产量从2004年的64万千克增加到2010年的350万千克。
稻田养鱼
中国是公认的世界稻田养鱼最早国家,史载东汉就有稻田养鱼,品种有鲤鱼、鲫鱼、草鱼、鲢、鳙鱼、泥鳅等。1700年前《魏武四时食制》记载:“郫县子鱼、黄麟赤鱼、出稻田可以为酱。”1949年前,在峰源、郑地、曳岭梁村等地有稻田养鱼,单产低,平原地区无稻田养鱼。推广稻田养鱼始于1981年。1984年,水电局拨1.5万元,发展稻田养鱼近万亩。1986年,推广稻田养鱼高产技术,试养50多亩,平均亩产50千克以上。1986年,进行“稻田养殖成鱼及培育鱼种”和“稻田养鱼高产技术推广试验”两项课题,推广产量达到每公顷收鱼750千克,稻谷11250千克。通过二级鉴定,均获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四等奖。1987年,实际面积2100亩,鱼产量53.65吨,平均亩产25.5千克。1989年,养鱼550亩,产鱼1万千克。1990年,养鱼48亩,产鱼110千克。
2003年,推广稻田养鱼210公顷。2006年1月10日,富岭47户农户莲田养鱼120亩,精养投饲产量高。2006年,莲田捕鱼获高产,47户农民莲田,鱼亩产在50千克以上3户,75—90千克有15户,50—75千克有17户,50千克以下有2户。朱青山1.8亩莲田,鱼产量172.8千克,创莲田养鱼亩产96千克最佳效果。
2007年,稻田养鱼示范基地40公顷,区水利局赠送50万尾鱼苗到农民稻田中发展养鱼。
2010年,在山区养鱼45公顷,完成鱼塘双改项目50公顷,完成年作年修项目34公顷。
特种水产品养殖
始于1976年,主要有河蚌、人工养鳖、河蟹、田螺、泥鳅等。
河蚌育珠育珠蚌均为褶纹冠蚌,从湖州、诸暨等地引进。1976年,在胡村水库试养,珍珠质差,经济效益不高。1984年,新合乡魏村3户农户,从诸暨引进拆珠和幼蚌进行试养,当年50只插珠蚌出售收入300元。此后,河蚌育珠得以发展。1989年,全淡水珍珠产量13千克。
人工养鳖始自20世纪80年代,丽水有3户农民养鳖,其中新合乡概头村1农户,建成鳖池2只,面积1亩左右,幼鳖池3只,面积30平方米。
其他1985年,丽水神州甲鱼养殖场、天地养殖场、山水甲鱼养殖场,共投资700万元,建暖气养殖场,进行工厂化、规模化养殖,一年可捕捞上市年产值50万元。1988年,进行人工孵化鳖苗,1988年、1989年共孵化鳖苗1700多只,养成鳖约1500只,亲鳖100多只。2000年以后,生产规模逐年减少。
2002年,开始稻田养殖田螺。
河蟹养殖
1981年起,在瓯江干流和各支流投放蟹苗,至1990年共投放9428.5万只,是年,收获河蟹2.8万千克。河蟹人工放养大面积增收技术获国家农牧渔业部科技二等奖。20世纪90年后,因浙江蟹苗大量外流,河蟹产量逐步减少。
始于1987年,水阁乡新屋村1户农户用0.9亩稻田套养幼河蟹10千克(8000多只),产量170多千克。1988年有9户养河蟹,1990年,有3户养河蟹,经济效益差。后因条件效益等原因,基本没有推广。
进入21世纪,水产发展,带动莲都休闲渔业兴起,以钓鱼、吃鱼等娱乐休闲基地45家,年营业收入1200万元。杭州、上海等地来丽钓鱼、吃鱼旅游日益增加,休闲渔业日趋升温。
第二节捕捞
清乾隆年间(1736—1795),有福建古田人林昭、孙必昌两只连家渔船在丽水大溪水域捕鱼。民国36年(1947)渔获量5000千克。至1949年底,有连家渔船60余只,200多人,鸬鹚排201条,在瓯江干支流上从事捕鱼业。江溪捕捞,刺网类渔具有:鲤网、石斑网、鲴渔网、扒鱼贵网、雷网;张网类有舟长艚网;拖网类有百袋网、裤网。钓具类有:滚钓、鲶鱼钓、石斑钓、鲤鱼卡、小卡及手网、钱帘、渔鼓、青鲦钓等。也有人用茶子饼、雷公藤毒鱼。20世纪70年代始以聚乙烯、尼龙等材料代替棉、麻、丝作网具。1972年,淘汰鸬鹚捕鱼,始用机动渔船,捕捞175吨。山塘捕捞主要工具有拉网和手网。捕捞方法一般采用放水捕捉,1973年,引进“赶、拦、刺、张”联合渔法,突破深水捕捞关。1956年,江溪捕鱼量10.5万千克,后逐渐下降。1962年1.5万千克。1972年,捕获中圆吻鲴(翼鱼)占44.3%。喀氏倒刺鲃(鲪鱼)占34%,1975年圆吻鲴上升到48.7%,喀氏刺鲃下降到13.2%o1976年后,两种经济鱼类都开始下降。1983年, 捕获的鱼类中圆吻鲴占23%,喀氏倒刺鲃占8%左右。1990年,有专业渔民143人,兼职渔民153人,有机动捕捞船53只,木船31只,竹排30片。至2010年,一些传统渔民纷纷转业、转产,专业渔民所剩无几。
1980—2010莲都区年水产品产量情况一览
表8—6-1第三节渔政管理
早在远古时代,就认识到“竭泽而渔”危害性,重视利用资源和管理。唐代《唐元典》载唐
设都水监使者2人,掌川、泽、津、渠之政令。
清初期,各省劝世道农林科设水产股,此为水产行政组织之始。奏请设渔业公司购置新入渔轮,从事采捕,有政商合一之势。浙江民国25年(1936)设渔业管理委员会,民国27年成立(1938)浙江渔业局。民国35年(1946)12月1日,设中央水产实验所于上海,从事渔业等调查研究,恢复渔业银团,办理渔贷、培训。民国36年(1947)设渔业司,专事渔业管理。
1970年10月,丽水水电局设水产股,丽水始有渔政管理机构。1973年1月8日,建丽水县瓯江渔业管理分会,抓瓯江人工放养增殖、禁止炸、毒、电鱼、处理违章案件等工作。将分散的52条渔船、55户196人组成4个渔业集体队,实行集体捕鱼,按出勤和劳力底分分配。并在富岭中岸、水阁白岩、碧湖河口、大港头平地等地建起4个渔民新村,建房屋57间,供渔民在陆上居住。
1977年2月25日,县渔管分会、县水电局颁发《关于加强瓯江管理保护渔业资源有关规定的联合通知》,后在沿江重点大队组织护鱼员24名,县渔管分会聘请临时护鱼员3名,配备机动船1只,沿江常年巡査,处理炸、毒、电鱼案件。
1979年,国务院公布《水产资源繁殖条例》《保护水产资源条令》,“以法治渔,以法兴渔”迈出可喜一步。1979年2月,国家水产总局颁发《渔政管理工作暂行条例》。
1981年10月14日,县人民政府发《关于保护瓯江水产资源,严禁炸、电、毒鱼的通令》,将保护水产资源列入社会治安的一项工作。1983年8月31日,水电局渔政管理站颁发《关于征收河蟹增殖费的通告》,开始凭证捕蟹,凭证上市卖蟹。
1984年1月16日,县公安局、水利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渔政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通告。4月1日,县政府发布《保护水产资源严禁炸、电、毒、偷、抢、电鱼》的通告。8月,根据国家一系列渔业法规规定,建渔政管理站,同时建立禁渔制度。
1986年1月20日,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进入“以法治渔,以法兴渔”时代。1987年,设立国家水产总局。
1987年,市人民政府发布《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通告,严格控制无证上市卖蟹、偷漏增殖和禁止捕捉幼蟹。
1988年12月,渔政站在公安配合下,分5种办法,严厉查处了共200多人参与的保定洪塘抢鱼案,罚款50—500元不等,收缴赔偿款28000多元,维护专业户权益。
1990年,为加强渔政管理,渔政站同水上派出所联合成立水上治安联防队。在碧湖、老竹、城郊、雅一成立四个渔政受理分站,着公安联防队服装,从严从准查处,渔政管理效果好。
1984—1990年,查获处理炸鱼、毒鱼、电鱼、偷鱼案件1456次,罚款174000元,其中判刑3人、行政拘留41人,征收增殖费24.3万元,收管理费25.6万元。
1996年,公安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和非法电鱼、捕鱼的通告》。省公安厅、渔政管理局进行联合专项治理,莲都区渔政站联合公安、工商、乡镇齐抓共管,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抓获违法行为58人次,收缴罚款、赔偿费63700元,获上级表彰。
2000年10月3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莲都认真贯彻宣传,开展多项措施,加强管理。
2003年,丽水市、区首次联合实施禁渔制度,实行分段领导负责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水产资源。
2005年,严厉查处白云山脚“绿色山庄”养殖鱼被农药污染致死事件,公安配合办案,赔偿损失2万元。
2007年,抓好春季禁渔制度和禁渔区制度的贯彻落实,严厉查处炸、毒、电鱼活动,没收各类违禁品和工具252件。
2008年,为44条渔船配备救生设备,实现渔业生产零事故。2010年,巡查600多人次,积极配合市渔政处“打非”专项整治20多人次,结案率100%。
1991—2010年,共办理渔事案件1470人次,收罚款、赔偿费60.6万元,资源增值费80.5万兀。
1978—2010年莲都区渔管组织处罚情况一览
表8—6—2续表8-6-2
南明湖瓯江彩鲤放养(摄于2010年)第七章农业产业开发
第一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丽水县是传统农业县,一直以来以粮食作物种植和家庭饲养业为主,其他经济类型作物比重不大。1949—1999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维持在2.33万公顷以上,2000年下降到1.82万公顷,2002年以后每年种植面积在1.33万公顷以下。
1982年始,丽水县在不放松粮食生产同时,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1990年,开始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养殖业和茶叶、蚕桑、水果等生产,发展优质咼产咼效益的大农业。
1995年,放慢茶叶和蚕桑的发展速度,保持水干果和蔬菜的良好发展势头。
1997年,按照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把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重点转向提高品质、开拓市场和鼓励加工等方面,农业综合开发在保持原有开发进度的同时,出现多部门、多形式参与开发的新特点。全区水干果、笋竹两用林等农业综合开发基地25万亩,实现农村人口人均拥有1亩经济特产林基地。实施农产品名牌发展战略,“山水”牌椪柑、脐橙双获省优一等奖,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1998年,在稳定早稻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品种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新型栽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种粮的经济效益。
1999年,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效益农业,蔬菜生产显著增长。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山水牌”椪柑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远销俄罗斯、加拿大等地,实现外销零的突破。食用菌产量提高,出口菇比例有较大增长。
2000年,提高优新品种和专用粮比例,水稻面积由上年的1.31万公顷调整至1.05万公顷。优化水果品种结构,调整中晚熟蜜柑100公顷,开发以桃为主的优质水果560公顷。因地制宜地发展畜禽业,山羊、肉鸽等养殖渐成规模,獭兔年饲养量9万只。
2001年,通过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进一步调减粮食生产规模,继续发展硬质桃、甜玉米、土鸡、乳鸽等特色种养业的生产。
2003年,稳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1.75亿元,比上年增长3.0%。特色水果、无公害蔬菜、畜禽养殖三大产业形成规模化、区域化格局。发展花卉苗木217.3公顷,增长83.7%,圃地产值2680万元,增长31.4%。
2004年,莲都区组织实施《浙江绿谷(莲都)生态农业发展规划》,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粮食生产出现恢复性增长,种植面积1.12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3.6%,产量5.23万吨,增长16.9%。特色水(干)果、无公害蔬菜、绿色畜禽等传统产业得到提升,花卉苗木、茶叶、笋竹两用林等三大产业呈现增长趋势,其中花卉苗木种植面积337.27公顷,增长54.9%。
2010年,按照“提升主导产业,发展潜力产业”的思路,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基本形成了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四大主导产业和茶叶、瓯柑及优质水果、笋竹林三大潜力产业。其中,蔬菜、水果、畜禽三个产业生产规模均列全市首位。蔬菜播种面积1.27万公顷,产量34.5万吨;水果面积1.39万公顷,产量15.78万吨;生猪养殖量26.86万头、家禽571.3万羽,畜牧业产值2.79亿元。柑橘、长豇豆两大主导品种初具规模,柑橘种植面积达0.97万公顷;长豇豆生产基地3.2万公顷,是华东地区最大的长直豆生产基地之一。在提升四大主导产业的同时,区委区政府把市场前景好的茶叶、瓯柑及优质水果作为优势产业,予以重点培育。分别制订了发展规划,明确了扶持政策,并将年度发展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分解到各乡镇(街道),有力推进了优势产业的发展。至2010年底,全区茶叶面积达0.28万公顷,产值8316万元;瓯柑0.14万公顷,产值近2240万元。
第二节农业龙头企业
20世纪90年代,莲都区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1997年,莲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根据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坚持“大、高、外、新、多”的标准,建设100家基础雄厚、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科技开发于一身的农业龙头企业,形成政府抓龙头、龙头带农民、农民进市场的格局。
2002年,丽水市富来森食品有限公司、莲都区碧湖绿源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社、莲都区庄稼人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2005年,区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了奖励政策:对新获批的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国家、省、市奖励基础上每家再奖励5万元,市级每家奖励2万元,区级每家奖励1万元。2005年,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12家、区级5家。2005年底,这20家农业龙头企业拥有固定资产1.0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3.02亿元,上缴税收1189万元,税后利润2789万元。3家省级的为丽水市富来森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浙西南农贸城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绿园禽业有限公司;市级和区级的为丽水市莲都区碧湖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社、丽水市莲都区庄稼人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丽水市梅峰茶业公司、丽水市绿山禽业有限公司、丽水市梅园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绿富畜禽有限公司、丽水市恒源商贸有限公司、丽水市绿谷茶叶有限公司、丽水市高山农夫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山水果业有限公司、丽水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绿野畜禽有限公司、丽水市森宝菇业有限公司、丽水禾意牧业有限公司、浙闽山珍有限公司、丽水市咏林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绿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新培育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家。至此,全区共有农业龙头企业37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15家,区级18家。拥有固定资产2.4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5.86亿元,上缴税收515.2万元,利润5904.97万元。
2007年,莲都对新增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加以重点培育。全区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户带动率78%,比2006年提高11%。成立莲都区合力农信担保有限公司,为16户种粮、养殖、产品购销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办理农信贷款担保。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工作取得突破,与浙江恒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总投资2000万美元的大花蕙兰项目合作协议,首期基地选在大港头玉溪村。
2008年,农业产业化工作围绕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搞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抓好外向型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迈上新台阶。2009年,继续按照中央提出的“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采取政策引导、重点扶持、优化服务等有效措施,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规模快速扩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
2009年,莲都区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丽水第一、全省领先”的定位,编制了丽水农业生态科技园区的规划方案。园区规划范围涉及碧湖、大港头、联城、高溪三镇一乡,由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农产品流通园、农业休闲观光园、农业科技推广园五大功能区块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2129.1公顷,建设期限2009—2020年。建设总投资14.06亿元。
2010年,莲都区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至年底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3家,其中省级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75家,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共建立各类紧密型基地(包括订单基地、自办基地、合作社基地)3333.3公顷,直接带动农户2.7万户。是年,共培育省、市、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9家,其中省级6家,市级20家,区级33家。
2040年莲都区农业龙头企业一览
表8—7—1续表8-7-1
第三节农家乐
“农家乐”是一个朝阳产业,也被人们称为“第六产业”,是以农民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自然生态环境、浓郁民俗风情、纯朴乡土文化为载体,集舒适惬意、参与体验、融于自然、品读文化、陶冶性情于一体的综合性休闲方式,是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特征的休闲旅游产品。
2004年12月,莲都派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代表团到金华市浦江县、湖州市安吉县学习考察。重点考察了两地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点。2005年,莲都区提出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策措施。是年,丽水省级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瓯江漂流乐园休闲观景等休闲观光景点编入《全省休闲观光农业100例》。
2006年,成立莲都区农家乐乡村旅游协调小组,出台《关于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业的意见》《莲都区农家乐旅游管理及服务规范》《莲都区农家乐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莲都区农家乐产业发展考核办法》《莲都区农家乐经营户等级考评办法》《莲都区农家乐资金管理办法》《莲都区农家乐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都市休闲型(朱弄村)、参与体验型(九坑村)、风景游览型(沙溪村)、文化娱乐型(堰头村)、民俗民居型(西溪村)、生态健康型 (小岭根村)等农家乐旅游产品。2007年,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排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全面改善农家乐特色村、点的环境设施,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接待能力。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是年底,莲都区有28个在建休闲观光农业区(点)。
2008年,全市对照《丽水市市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丽水市市级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办法》和星级评定办法,开展特色村(点)的认定和星级户的评定工作。至年底,莲都区在建休闲观光农业区(点)30个。已建成的休闲观光农业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观农村自然景色、体验农村生活情趣为特色的农家乐游;一种是以吸引到农业生产基地观光、果实采摘等为主要内容的果园风光游,九坑桃休闲观光区就是这种类型。
至2010年底,全区累计创建省级农乐家特色村1个、省级农乐家特色点1个,市级特色村3个、特色点1个,区级特色村4个,农家乐总数130户,2010年接待游客50.76万人次,营业收入1176万元。
新闻媒体齐聚联城街道九坑村桃花节(2009年4月摄)第八章名优农产品
第一节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瓯柑(摄于2010年)
2002年,丽水市山水果业有限公司山水桃、山水椪柑基地第一批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是年,根据《莲都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验收认定办法》,开始了莲都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2008年,共建区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404个,面积8.48万亩。自2007年起,根据 《莲都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创建莲都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至2009年,已累计创建47个。至2010年,全区认定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1个,面积16.65万亩。莲都区被确认为“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水果)生产示范基地县”。
2010年莲都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名单
表8-8-1续表8-8-1
第二节农业品牌产品
1985年,丽水碧湖猪入选国家名特优产品。
1992年以后,莲都区梅峰茶叶公司所属大姆山茶场停止喷洒农药和施用化肥,实行以虫治虫、以园养茶和以茶养园的有机仿生良性科学管理,逐步建成示范性生态茶园。所产茶叶以无污染、无公害和独具色、香、味,耐冲耐泡等特性著称。连续多年经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不含任何农药和化肥残留成分。2000年,仙渡大姆山莲城龙凤茶、莲城雾峰茶获第二届国际茶叶博览会金奖。
2001年,《莲都区绿色食品开发奖励办法》出台。莲都区筹集100万元资金,启动“农产品绿色行动计划”。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样监测,全区全年无公害果品实测合格率80%。5月,大姆山茶场20公顷茶叶获中国茶科所有机茶认证,成为丽水市第一个获得有国家有机茶认证的茶园。大姆山茶场生产的茶叶,经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颁证委员会审定,符合有机茶标准,获全国“有机茶原料生产证书”。7月,丽水市梅峰茶叶有限公司“梅中田”茶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12月,莲都区山水果业有限公司选送的“山水”牌椪柑,被浙江绿色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绿色农产品”,成为全省首批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的28个品牌之一。同月,浙江丽水极峰矿泉水饮料厂碧湖白桥牌永健矿泉水第一个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两者分别获得区政府4万元、3万元表彰奖励。
2002年,有爱绿森牌香菇、山水牌天草(柑橘)、山水牌红晶李等3只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的使用权,五龙春玉牌有机茶、山水龙剑牌有机茶等2只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权,山水牌西瓜、山水牌九坑桃、山水牌肉鸡等3只农产品获得省绿色农产品标志的使用权。通过中国茶科所有机茶认证3家,分别是莲都“梅中田”“五龙春玉”“绿谷龙剑”。7月7日,中国农科院茶科所有机茶研究与发展中心将中国有机茶“标志准用证”等颁发给丽水市梅峰茶叶公司,这是丽水市首次获国家级机构颁发的有机食品认证。是年,丽水市绿园禽业有限公司山水牌肉鸡生产基地获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称号。
2003年,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有:丽水市绿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绿溢莲湖”牌厚皮甜瓜(20公顷);丽水高山农夫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高山农夫牌豇豆干。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有:丽水市梅峰茶叶有限公司“梅中田”牌茶叶;丽水市五龙茶叶公司“五龙春玉”牌茶叶;丽水市绿谷茶业有限公司“山水龙剑”牌茶叶。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有:丽水市山水果业有限公司“山水”牌椪柑、九坑桃、西瓜。获浙江省绿色农产品认定有:丽水市绿园禽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园香牌本鸡、绿园香牌香鸡。市级绿色农产品认定有:碧湖农副产品产销合作社山水牌长豇豆、丽水市果业有限公司山水牌杨梅及丽水市绿园禽业有限公司绿园香牌本鸡、绿园香牌香鸡。“森老大”板栗、“绿溢莲湖”厚皮甜瓜等7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和省有机绿色认证。
2004年,获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有:丽水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六江源”牌茶叶(26.5公顷);丽水市莲都区小子阳茶场“庆兰香”牌茶叶(13.3公顷);丽水市榆林工贸有限公司“榆林冷泉”牌饮用天然水。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丽水市绿园禽业有限公司“绿园香”牌香鸡。
2005年,获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有:丽水市桑尼食用菌有机农场大球盖菇;丽水市森宝菇业有限公司香菇(爱绿森)、黑木耳(爱绿森)。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有:丽水市山水果业有限公司山水牌瓯柑、莲都区亿品云茶场生态绿茶。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丽水市山水果业有限公司山水牌翠冠梨、藕;丽水莲都区庄稼人农产品产销合作社乡草牌四季豆;丽水市绿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绿溢莲湖小西瓜;丽水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六江源牌茶叶。是年,全区新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9个。
2006年,丽水市咏林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2007年,绿溢莲湖黄瓜、燕云甜玉米、碧湖绿源鲜蚕豆、飞鸟合作社竹笋等4个农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认证,处州牌山茶油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至2010年,全区累计通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51个,认证总面积16.8万亩,总产量13.97万吨,总产值2.89亿元。其中有机食品认证12个,认证总面积4474.27亩,认证产量1332.85吨,产值2741万元;绿色认证11个,认证总面积16096亩,认证产量1223.5吨,产值2250万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8个,认证总面积147482亩,产量140299吨,产值2.3868亿元。全区共培育浙江农业名牌产品2个(山水椪柑、梅中田茶叶);浙江名牌碧湖平原千亩无公害长豇豆基地(摄于2007年6月15日)
联城街道路湾村葡萄园(摄于2009年6月20日)
农产品3个(梅中田茶叶、六江源油焖笋、山水龙剑绿茶),丽水市农业名牌产品9个(山水椪柑、山水桃、梅中田茶叶、山水龙剑茶叶、五龙春玉茶叶、碧湖绿源长豇豆、高山农夫豇豆干、绿园香牌本鸡、梅园卤鸭),浙江省著名商标5个(梅中田、富来森、山水、处州、处州绿园);丽水市著名商标10个(山水、富来森、梅中田、山水龙剑、碧湖绿源、爱绿森、高山农夫、五龙春玉、处州、处州绿园);证明商标1个(处州白莲)。
2010年莲都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名单
表8-8-2续表8-8-2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截至2010年莲都区浙江省著名商标一览表
表8—8—3
截至2010年莲都区丽水市著名商标
表8-8-4
截至2010年莲都区浙江省名牌农产品
表8—8—5
截至2010年莲都区浙江名牌产品统计表
表8~8—6
截至2010年莲都区丽水名牌产品统计表
表8-8-7第九章农业科技
第一节农技推广体系
推广体系演变古代起,地方官吏遵从朝廷君主重农的旨意,釆取“劝农”“教稼”等方法逐步形成劝农官制度和组织。民国27年(1938)1月,省农业改进所在丽水县设立中心农场。民国31年(1942)初,根据行政院颁布的县农业推广所组织大纲暨县农林场组织章程,丽水县组建农业推广所,统筹县级推广事业的实施,并在推广所内附设农林场,藉以繁殖优良种子、种畜、种苗及办理地方试验等工作。同年,日军入侵浙东后,浙江省政府在云和设立第九农业推广辅导区,翌年迁至丽水碧湖。
解放初期,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乡镇(公社)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委员会。1953年5月,在丽水县建立农业技术指导站。县农业技术指导站的行政领导直接隶属于县人民政府,业务工作由省政府农林厅负责指导。1954年县农业技术指导站改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958年后,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影响下,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农技推广工作遭受严重挫折。“文化大革命”中,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原有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科学实验组织基本解体。1974年开始,根据全国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经验交流会的有关精神,着手整顿基层农技推广组织。1978年8月,根据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浙江省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建立健全了县、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广泛开展群众性科学实验活动。
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逐步改革县和县以下农技推广体系,初步形成以县(市、区)为中心、乡(镇)为纽带、村(组)为基础,国家、集体和农民相结合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
1993年,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五定”工作(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职能、定经费),各乡镇均建立了“农业推广综合服务站”,并确定为基础农业推广事业单位,核定人员总编制。未转国家编制的乡(镇)农技、农机、畜牧人员转为大集体编制。明确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工作。
2005年,丽水市在莲都区进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新型责任农技推广制度。
2008年6月,设立莲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立健全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及农技指导员队伍。同6月,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基层新型农技推广组织职责。
推广队伍建设民国16年(1927年),丽水县设农业指导员1人、副指导员和农业合作指导员若干人。民国26年(1937年),县设农业推广区(所)办事处,设主任1人、总干事1人、指导员若干人。民国29年(1940),县设农业推广所,配主任兼农事指导员1人,配有合作指导员、家政指导员、青年指导员、农家副业指导员等。民国时期,乡镇无专职农技推广员,由乡镇长兼任农业推广干事;村级没有农业推广人员,由保、甲长兼任农业推广助理干事。
解放初期,丽水县仅只有极少数专业技术推广人员,中期建立种子站、病虫防治、畜牧兽医等专业站,后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乡镇(公社)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委员会。1955年4月和1956年5月,省农业厅两次下达文件,要求各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由中共区委委员担任,副站长应根据设站地区的生产重点选派政治品质较好、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技术干部担任。
1974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公社(乡镇)农科站,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科学种田经验,并经过短期培训的农民技术员负责农技推广工作。
1980年起,成立农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开展农业技术职称的套改、复査、考核和晋升工作。1983年,暂停职称评定。1986年,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并相应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1987年,全面开展农业、畜牧、兽医队伍的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农业技术职称分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初级、中级由市(地区)职称评定委员会审定,高级职称由市(地区)职称评定委员会推荐、省职称评定委员会审定。1988年至1991年,对农民进行技术职称评定,分农业、牧医、农机、特产、农经、林业、水利、电业、水产、土地管理、农电、农村能源专业。
1983年7月起,适当提高乡镇农林第一线科技人员的生活待遇,对在县以下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在原来的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作为岗位津贴;对在特别艰苦地区工作的,增加一级浮动工资后再给予适当补贴;对参加技术承包的农技人员,除工资收入以外,在增产部分按一定比例分红,以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多作贡献。从1985年开始,乡(镇)农技人员由省拨款的补助每人每年增加到800元,从而保障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稳定。1986年7月起,乡(镇)农民技术员的工资、福利、补贴等待遇,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聘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试行)》进行办理,工资标准根据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工作态度、工龄长短,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规定进行定级,以解决乡(镇)农民技术员工资福利和退休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
1988年11月,省人民政府下达全省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配备全民事业编制和增人指标同时,对乡(镇)农技人员聘用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聘用范围: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工作的农技人员,重点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技人员。聘用的人员,属全民事业编制内的农业技术干部。
1993年,根据农业部、劳动人事部(1992)1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乡镇农业机构的定性、定编、定员“三定”工作,各乡(镇)统一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并明确乡(镇)农技站的性质、编制、管理体制的具体
沼气建设(摄于2008年12月30日 )政策。
据1996年丽水地区第一次农业普查统计,丽水市(莲都)农业企业单位有专业技术人员101人,其中初级职称80人,中级职称18人,高级职称3人。
据2010年丽水市农业普查统计,莲都区有村级农业技术人员1023人,其中初级职称892人,中级职称95人,高级职称36人。
第二节农机具推广
概况20世纪50年代前,农村一直沿用传统农机具。主要有犁、耙、檑轴、锄、镰刀、草(弯)刀、畚箕、簟皮、粪桶、龙骨水车、稻桶、风车(柜)、水碓、踏碓、竹砻、石臼、石磨、筛、算筐、扁担等铁、木、竹、石制旧式农具。1924—1929年,城关、碧湖先后使用动力碾米机。1929年, 省手工业指导所在碧湖镇建碾米部、磨粉部、使用动力磨粉机。1952年后,改革农机具。1954年,丽水被省列为重点农机县,成立县试验小组,改进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开始使用机电排灌。后,农村普遍使用电力小型电动机,脱粒由脚踏脱粒机发展到机电动力脱粒机,粮食加工从水碓、踏碓、石臼发展到碾米机,磨粉机。1971年后,手扶拖拉机成为田间作业主要机械。1983年后每年机耕面积在10万亩以上。到1990年底,有农业机械总动力57947千瓦,平原河谷及丘陵盆地耕作、排灌、脱粒、粮油饲料加工、植保等农业作业项目已部分实现电气化、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山区部分实现机耕化半机械化。
20世纪90年代,粮食生产农业机械得到大力推广。1996年,农机管理站在碧湖镇里河村建立“百亩农机化示范基地”,推广水稻轻型栽培技术和机械化配套的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引进了上海嘉定产的J-2BD-10水稻直播机,2ZPY-C型水稻抛秧机,湖州HZ-130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宁波1.2型批次循环谷物烘干机。后来又陆续引进台州三联(柳林)-150(180.200)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湖州碧浪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久保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三久谷物烘干机等。2000年前后,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特色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农业机械得到广泛推广应用。2002年,联城镇九坑村建成了1座100立方米的活动式保鲜库,碧湖农机作业中心建设了1座150立方米的保鲜库,冷藏保鲜库在全区推广。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购置农业机械实行财政补贴,一般补贴额为购机款的30%。2005年,大港头镇引进3台“落合”牌茶叶修剪、采摘机械,实现茶叶机剪和机采,随后的几年里茶叶加工机械在全区大量推广应用。2006年,太平乡引进了水果分级机,进行柑橘商品化包装。2007年,浙江省把机动喷雾机等植保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2008年,把茶叶机械列入补贴产品目录。到2008年底,全区的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43819千瓦,机耕面积11.13万亩,机收1.46万亩,机电灌溉14.39万亩,机械植保23.22万亩。2009年,把保鲜库、微灌设备、畜牧和渔业机械等列入补贴产品目录,通过购机补贴的拉动,全区小型耕作机械、植保机械、茶叶机械、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大幅提高。是年,引进井关PC6-80型手扶步进式高性能水稻插秧机及配套的秧盘和播种流水线,粮食生产的机械化水平提高。
耕作机械1955年底,引进铁制双轮双铧犁,到1958年底共推广1570余架,因笨重,牛力不适应没广泛应用,不久即消失。1969年,省农业厅拨给农场工农一12型手扶拖拉机1台,到年底全县有手扶拖拉机20台、170马力。至次年,有轮式拖拉机2台,54马力,手扶拖拉机57台,522马力,机耕面积3万亩。至1988年底,全市有各类拖拉机2531台,年机耕面积11.8万亩。1990年底,有大中型拖拉机10台,222千瓦,手扶拖拉机2486台,21644千瓦。开沟机,1989年引进与工农一12型手扶拖拉机配套的IKQF—30型覆盖式开沟机,至1990年有20台。
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
碧湖平原机械化插秧(摄于2009年4月)
平原大田耕作基本采用永康四方集团产的GN121C12—15马力)和GN81C8马力)手扶拖拉机, 配套旋耕机和犁,蔬菜地引进福建产永动牌起垄机配套。到2008年底,有手扶拖拉机1892
台,16426千瓦。配套农机具:犁306台,旋耕机698台,起垄机35台。山区小田块、茶园、果园和蔬菜大棚在90年代开始引进小型耕整机和多功能田园管理机,到2010年底,拥有量60台。
种植机械小麦条播机。1952年,丽阳乡农民朱祥宏创制独轮单斗手推播种机。1954年改进为前后双斗单轮,前装麦种,后装灰,后改为前面二轮,后面一轮,1955年推广104架,
1958年推广774架。21世纪初,使用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条播机。
机动插秧机和人力插秧机。1972年引进宁海一号和广西65—2型手动插秧机。1974年引进浙江-3型机动插秧机。1990年,有机动、人力插秧机各1台。
1995年引进上海嘉定产的J-2BD-10水稻直播机1台。1996年引进2ZPY-C型水稻抛秧机1台。2009年引进井关PC6—80型手扶步进式高性能水稻插秧机1台。
排灌机械1953年,水东芦埠村好溪桥头建电力抽水机站,灌溉面积200亩。1954年, 雅溪区建抽水机站。1956年后,后甫、后弄、洋桥头建排灌站,排灌面积580亩。到1958年底,全县建成大型骨干水库33个,配套机电排灌动力1655台,11066.95千瓦,有效灌溉面积17.9万亩,其中机电排灌面积6.54万亩。1980年始有喷灌,至1988年,有移动式喷灌机248
台,1829马力,固定、半固定喷灌13处,装机269千瓦,喷灌面积1460亩。1990年底,有农用
水泵1454台,喷灌机械350套。
20世纪90年代,随着“粮食自给工程”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新建了一批排灌站。农户普遍使用配套3—5马力柴油机的农用水泵和潜水泵,果园、蔬菜地节水灌溉引进微滴灌设备。到2010年底,全区拥有农用水泵5294台,喷灌机械235套。
植保机械20世纪50年代,开始用化学农药和药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药械按药剂使用方法为喷雾和喷粉两种。60年代初,有圆筒型(552丙型)喷雾器,后为背负式喷雾器所代替。70年代始,推广使用机动喷雾(粉)机械,至1981年,有445台(架)。后,机动喷雾机械逐年减少,至1988年底,各类机动喷雾(粉)机械160架,背负式人力喷雾(粉)器28323架。1990年度底,有机动喷雾(粉)器166架,人力喷雾器36367架。20世纪90年代,主要以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为主,配二冲程汽油机,2000年以后,担架式动力喷雾机大量进入果农家庭,后发展为框架式和手推式。2009年,开始有农民应用电动喷雾器。到2010年底,全区有机动喷雾 (粉)机2454架。
收获机械1953年,全县有人力脚踩脱粒机20台。1956年有人力打稻机335部,后逐年增加。20世纪70年代初,部分农村使用动力脱粒机,分机动和电动两种。机动一般配3马力柴油机,电动配1.1千瓦电动机,1981年,计1143台。1990年底,有动力打稻机1062台,人力打稻机21304台。收割机具,70年代后,引进嘉兴产100—3型割晒机,温州产140—3型双圆盘收割机、湖州100—12型半喂入割脱机,因不适应,未推广。1988年、1989年,市良种场和农业局先后引进2台桂林一2号联合收割机(与上海一50型拖拉机配套)进行试验。至1990年底,有机动收割机1台,联合收割机2台。1995年,引进福建产农友-90和湖州产HZ-100联合收割机各1台。1996年,引进新昌产顺风牌割捆机2台、割晒机1台,湖州HZ-130全喂入联合收割机
7台。1997年,引进台州三联150全喂入联合收割机2台,150型收割机在2005年和2006年又各引进1台,1998年,引进2台永康四方集团产小型轮式联合收割机,因不适应水田,没有推广应用。2002年,引进湖州产碧浪牌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台。2009年引进久保田PR0488型高性能半喂入联合收割机2台和台州艾格莱4LZ-1.8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台。至2010年底,拥有联合收割机15台,机动脱粒(打稻)机500台,谷物烘干机2台。
工厂化育秧设备1988年,市农业局引进工厂化育秧设备1套,有土壤破碎机、筛土机、土壤混配机、加热炉、育秧盘等。当年育早稻秧苗46亩,1990年,育早稻秧243亩。
20世纪90年代,引进了温室、冷藏保鲜库等农业设施设备。2009年,万顺农机合作社引进盐城产水稻盘育秧播种流水线1套及配套秧盘2500只,当年三季机插水稻近500亩。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956年,太平乡下〓
村始使用木制水轮机配滚筒式碾米机加工大米。1957年,城关镇丽华、丽南、平原乡平一、平二、下叶、大港头河边等村分别使用柴油机,水轮机、木炭机为动力的加工机械。至1975年底,全县有碾米机654台、磨粉机504台、饲料粉碎机177台。1990年底,全县有粮食加工机械2167台,棉花加工机械19台,油料加工机械212台,茶叶加工机械204台。饲料加工机械133台,榨糖机9台,淀粉加工机械78台。2010年底,全区有粮食加工机械1530台,油料加工机械203台,水果分级机5台,饲料加工机械
20世纪70年代,农村手扶拖拉机(摄于1972年)77台。
茶叶机械2005年,区农机管理站在大港头引进3台“落合”牌茶叶修剪、采摘机械。2008年,全省把茶叶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到2008年底,全区有茶叶机械351台,其中修剪机27台,采摘机3台,揉捻机62台,多功能理条机12台,扁茶机192台,杀青机35台。2009年,茶叶机械拥有量大幅增加。
食用菌机械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粉碎机、烘干机、装袋机、封口机、灭菌灶、灭菌锅炉。到2010年底,有食用菌机械2271台,其中粉碎机215台,装袋机、封口机768台。
运输机械20世纪50年代一70年代中期,农村运输工具主要为胶轮手拉车。1960年, 省林业厅拨给实验林场一台天津产铁牛一40型拖拉机,为县第一台拖拉机。到70年代后期, 拖拉机增多,大部分配上挂车,农忙时田间作业,平时运输。至1988年底,有手扶拖拉机2308辆、农用小拖车1869辆、农作汽车103辆,各种农用运输车16辆,手拉车18187辆。1990年底,有农用载重汽车82辆,农作大拖车9辆,农作小拖车2163辆。
20世纪90年代初,农村运输的主力是手扶拖拉机,全区拥有量最多达4000多台。1995年,开始小型手扶变形运输机(配单缸柴油机)成为主流。2000年前后,大中型运输型拖拉机 (配双缸柴油机)开始占据市场。2003年,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开始增多,后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车在农村家庭大量推广。2010年底,全区拥有运输型拖拉机1085台,18886千瓦, 低速载货汽车289台,三轮车2142台。
农村机耕路20世纪80年代初,就把农村机耕路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来抓,从1991年至2009年间,财政共安排机耕路专项补助资金1093万元,用于扶持农村机耕路建设。到2010年底,全区共有机耕路1260条、1930千米,大小桥梁782座。同时,大量农田和农业开发基地配套机耕路的建成,还较好地促进了现代农业机械装备的引进、使用和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第十章农村经济管理
第一节农村经济分配
概况1950—1961年,农村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等多种经营模式和体制。由于各种形式过渡较快,未能形成一种固定的分配形式,农村集体经济尚未形成。1962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改变了公社和大队统一核算制度,确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全县有31个公社、332个生产大队、1990个生产队,其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形成最为原始的集体资产。农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评工记分,按劳计酬,生产队在年终时要造方案进行分配,在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三者之间进行分配,上交国家以农业税(征购粮食交国家粮站)为主,集体部分每年提留分配总额的20%左右(包括公积金10%、5%公益金、下年度生产基金5%等)。完成国家任务和提足集体部分后分配给社员,社员分配粮食以人口和工分相结合,分配比例由各生产队决定,经济收入按工分分配。
1980—1982年,农村开始改革,先后实行过“包产到组、联产记酬”“包产到户、联产记酬” “包干到户、联产记酬”等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分配方式采取“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农民的”办法。1983年开始,农村生产责任制模式基本定型,称为“统分结合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配方式随之改变,国家税金、村集体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乡统筹(包括军烈属、民兵训练、计划生育、教育费附加等经费摊派到村到人)由农户上交,核算单位由生产队改为以村统一核算,按人口计算,以户为单位上交。2003年, 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2005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2010年底,全区有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68个村、2600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252735人,劳动力167365个,常年外出劳动力55368个,耕地面积10277.8公顷,农村集体资产总额88247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农民要上交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乡统筹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款、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等)、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这些款项一般按人口摊派到户,每年按规定时间上交,形成了农民负担。以1996年数据为例:农业税699万元、特产税345万元、乡统筹501万元、村提留1930万元,合计为3475万元,当年农业人口23.72万个,人均146.50元。当年人均纯收入2128元,农民负担占人均纯收入的6.88%。2002年,浙江省政府决定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和屠宰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和牧业税,比全国实行提前了一年。从此,农民种田不需上交税费。农村兴办公益事业,按照农业部《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浙江省规定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工劳均每年不超过10个,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由国家拨款扶持,农民没有负担。若干年莲都区农村经济收入分配一览
表8-10—1
第二节农村财务管理及审计
农村财务管理1961年开始,各大队配备了会计、出纳人员,生产队有记工员和粮食保管员。会计记账采用“收付记账法”,大队会计在年终帮助各生产队编造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集体积累的提留。1979年,进行了会计账改,采用“现金收付记账法”,开始实行复式记账。1986年,记账方法改为“钱物收付记账法” 。1997年,记账改为“借贷记账法”,对会计任职的要求提高,村会计必须经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1998年开始,实行村账乡管,丽水市(县级)369个村有323个村由乡镇集中代理记账。2003年,全面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全区368个村的财务由乡镇会计委托代理制办公室代理记账,全部实行电算化管理。村会计改称为报账员。《丽水市莲都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管理办法》,对村级财务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974年,各公社配备一名会计辅导员,指导大队会计业务,督促各项分配政策的贯彻落实。1981年1月,全县有27名会计辅导员经考试转为正式国家事业干部,另有9名为招聘人员,组成了一支管理农村经济的队伍。1988年,开始实行职称考试,会计辅导员改称为农村经济管理员。2008年底,全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共有38人,其中:区站8人,乡镇、街道办事处30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26人;中专及以上文化37人。2010年底,全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共有42人,其中:区站8人,乡镇、街道办事处34人。
农村审计1990年,农业局设立农村经济审计室,审计室与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一个机构、二块牌子。村级财务一般由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室审计,每年由农经站审计室和乡镇农经员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2002年,《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出台,对农村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2005年开始,农村财务实行三年一轮审制度,要求每年审计1/3的村数。2008年,审计了143个村,占总村数368个的38.89%,审计金额87809万元,审出违纪金额120万元,退赔60万元,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1件,违法1人。
农村合作基金会根据中共中央中发门993)11号文件精神,1994年,开始在城关镇试点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9月20日,城关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成立,经过两年时间发展,全市(县级 共创办了 13家基金会。1995年5月,成立了基金会联合会,指导、协调各基金会的融通管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农村经济管理站为依托。基金会融资 最多时达1.4亿元。1999年8月,依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方案〉和 省、地部署,对所有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清理整顿。10月20日,基金会资产全部移交给当 地农村信用合作社接收。
农村经济统计简称“农经统计”。农经统计是农村社会主义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农村经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主要工作是调查统计农村集体经济年报与半年 报,农经人员兼任统计员,采取抽样调查与全面报表统计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汇总全区农村 经济总体情况及经济分配情况。全套报表共有505个指标,报表逐级上报直至国家农业部。
第三节农村承包合同管理
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和省委《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 1998年,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并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稳定 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延长土地承包期、核发土地承权 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就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有关问题印发了工作手册。 除地区行署要求安置落实“国家重点工程——滩坑电站移民”的乡村暂缓实施外,其余乡村 均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有效地贯彻了 “农村完善和延长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土地承 包政策。
截至2008年底,莲都区18个乡镇、4个街道(不含水阁街道),344个村,有27个村因城市 扩展,土地基本被征用,无需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应展开二轮土地承包的村317个,2225 个村民小组65780户,在1999年,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和2004年完善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完成了 214个村1475个村了小组41990户,承包耕地面积84000亩;还有103个村,750个村民小组, 23790户,由于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暂缓,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有待完善。 已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关档案集中农办统一存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引导下,莲都区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 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进行流转。根据2008年农经年统计,全区368行政 村91694户涉及耕地面积154167亩中,有土地流转面积20090亩,流转农户数8915户,分别 占总耕地面积和总户数的9. 72%和13.31%。土地流转中已签订流转合同的份数2996份,面 积506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5.21%。土地流转服务工作不断完善,2008年12月,全区第一家 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大港头镇土地流转服务所成立。
政策性农业保险2006年,浙江省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莲都区被列 入全省32个共保经营试点县(市、区)之一。确定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水稻、淡水养鱼、生 猪、鸡、林木等8个品种作为莲都区农业保险参保品种。2007年底,完成水稻投保1193亩;生 猪3510头,能繁母猪参保4011头,鸭4000羽,鸡12万羽。综合参保率为112. 78% ,达到省政府50%以上的参保要求。保费收入41.66万元,保险金额1314.06万元。2008年底,完成水稻投保1951多亩,生猪61头,鸡投保70.9万羽,能繁母猪投保3606头,综合参保率为75%,达到省政府70%以上的参保要求。保费收入40万元,保险金额1174万元。2009年,完成水稻投保面积2167亩,生猪100头,能繁母猪6936头,综合参保率为88%,达到省政府70%以上的参保要求,保费收入54.75万元,保险金额783万元。
莲都区举办第三期农家乐培训班(摄于2010年)第十一章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村庄整治和改造
村庄整治2003年,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围绕“三沿一区”实施成片连线整
治,做到串点成线、串块成面。2007年, 对瓯江沿线63个村和丽新乡全乡开展以 “五整治一建立”为目标的集中连片整治,在老竹镇、大港头镇、丽新乡、丽水至古堰画乡和东西岩等“三片两线”继续实施成片线整治。
至2010年,全区共完成投资4.16亿元,各级财政投入村庄整治专项资金达2.05亿元,带动村集体、农户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2.11亿元。实施整治以来,累计创建省、市级新农村示范村20个,市级农村新社区3个,整治村286个,22.88万农民从中受益,受益人口占全区农村总人口的89%。累计新增村内各类道路硬化1263千米,完成村内水泥路面17.5万平方米,通村公路硬化46.6千米;新增垃圾箱(桶、池)8350只,保洁车600余辆;新建垃圾中转站38座,焚烧炉16座,垃圾沤肥中转场及处理点155座;建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池157个4721立方米,建造分散式净化池831个3709立方米,埋设排污管道187千米,覆盖人口6.83万人;建成规模养殖场(户)沼气池220个2.263万立方米;拆除简陋厕所、猪圈647处,消
碧湖镇下南山村新貌(摄于2008年)
丽新畲族乡畎岸村(摄于2010年)
除露天粪坑4562个,新增公共厕所324个;建卫生厕所7.48万户,普及率达到93.27%,建三格
式无害化厕所4.02万户,普及率达到53.74%;新增村绿化面积60余万平方米;对全区326村进行自来水改造,改造自来水管5.5万米,建拦水坝19处;对223个村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安装路灯7108盏;清理河道及水沟23.3千米,整治河沟池塘70.5万平方米。
2010年,全区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所有行政村环卫长效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丽新畲族乡黄岭上村(摄于2008年)
按“在册人口8元/人•年、暂住人口减半”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全区344个行政村共配备保洁员400余名,基本实现了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90%以上。并成立区乡两级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区、乡镇、村三级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基本健全,形成了“有设施、有经费、有人员、有管理”的长效保洁机制。
危旧房改造2009年初,启动农村危旧房改造。是年全区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822户,其中批建新房2914户,修缮改造2908户。农村低保标准120%以下的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1082户,29个村全面启动改造项目。发放农村房屋所有权证1260本,累计发放13260本。2010年,全区共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5568户,其中批建新房2789户,修缮改造2779户。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976户,启动新建、续建旧村改造村59个。
困难群众住房救助2006年,省建设厅下拨60万元资金,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100户。2007年,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共完成150户,省建设厅下拨救助资金87万元,2008年,救助120户,省建设厅下拨救助资金69.6万元。2009年,省建设厅下达852户救助指标,下拨资金494.16万元,实际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1082户。2010年,省建设厅下达806户救助指标,下拨资金354.64万元,实际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826户。
第二节农村扶贫
早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起,丽水县就开始抓贫困乡、村、户的扶贫工作。1964年8月,从农村社会救济费中拨出1.54万元,以无息贷款形式,扶持77户五保户、66户优抚对象、43户下放人员、1148户困难户,养猪1328头。是年,省拨予7万元低息贷款,扶持困难户发展家庭副业。1979年,在港和公社扶贫18户,脱贫5户。1980年,发放扶贫款3.56万元,扶持港和、均溪等6个公社150户困难户发展生产。从1984年起,丽水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关于对严鸟乡试行特殊政策的若干规定》《关于对莲乐、泄川、石蒙圩、巨溪、黄村等乡试行特殊政策的若干决定》《关于对六个贫困乡发展水果生产继续给予扶持的通知》等文件,县级各部门在经济、物资、科技等方面扶持严鸟、莲乐、泄川、石蒙圩、巨溪、黄村6个贫困乡。至1989年,6个贫困乡水果发展到565.5公顷,年产水果66.23万千克,比1984年分别增长7.09倍和13.51倍;造林501.7公顷,扶育林木543.5公顷,封山育林5106.8公顷。至1990年,对6个贫困乡共发放扶贫款14.79万元,扶贫769户,脱贫683户。
1986年4月,丽水地区行政公署下发《关于加速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几个问题的通知》。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紫金街道水东村(摄于2010年)
1991年6月8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八五”期间继续加强扶贫和老区工作的决定》。1998年开始,对贫困乡、村、户建档立卡,明确扶持对象。同时,结合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开展“单位挂村、干部帮户”活动。至2000年,莲都区8个行政村被确认达到省定小康标准。
2003年,市小康建设领导小组对创建小康县(市、区)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莲都区综合分值95分。同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巨溪、丽新、黄村、严鸟、高溪、太平和泄川等7个乡4.68万人被列入“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其中省重点扶持4个乡,总人口2.4万人。至2007年,7个欠发达乡共实施开发农业和产业化扶贫项目52个,新建农业基地12946亩;新发展肉鸽、鸡、山羊等畜禽养殖111536羽(头、对);新培育发展来料加工专业村5个,从业人员1400多人,年发放加工费685万元;转移搬迁681户2010人,其中欠发达乡镇275户1208人。在省人防办的牵头组织下,各结对帮扶单位共落实帮扶资金370.4万元,扶持发展农业开发基地5192亩,下山移民57户154人。至是年年底,原7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均达到4000元以上,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
2008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共核实确定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13970户,27766人,分别占全区农业人口总户数、总人数的15.62%和11.13%。其中1500元以下4756户7938人(含五保户和低保户),分别占全区低收入农户的34.04%和28.59%。全区18个乡镇、街道均有分布。以乡镇为单位,低收入人口数占农业总人口的比例在5%以下的,有白云、万象和岩泉3个街道;5%—10%的,有碧湖、联城、紫金、水阁和高溪等5个乡镇(街道);10%—20%的,有富岭、峰源、仙渡、大港头、太平、雅溪、双黄、丽新等8个乡镇(街道);20%—40%的,为老竹1个镇;40%以上的,为黄村1个乡。以行政村为单位,全区368个村中,除紫金街道的大众、古城、河村,岩泉街道天宁寺村和万象街道城南等5个村没有低收入农户外,其余363个村均有低收入农户。其中低收入人口占全村总人数的比例在10%以下的,有179个村;10%—20%的,有122个村;20%—30%的,有25个村;30%—40%的,有11个村;40%—50%的,有14个村;50%—60%的,有9个村;60%以上的,有3个村。共确定低收入农户集中村167个。分布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167个低收入集中村,33548户,99524人,其中低收入农户8741户18534人,分别占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26.1%和18.6%。共有耕地7.47万亩、山林100.82万亩,劳动力60899人,其中从事纯农产业或以农为主的有31425人,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的有3672人,外出务工经商的有23463人。以行政村为单位,总人口在600人以下的有106个村,占行政村总数63.5%;总人口为600—1200人的有48个村,占行政村总数28.7%;总人口在1200人以上的有13个村,占行政村总数7.8%。2007年农经年报表明,有15个村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占总村数的9.0%;有37个村人均收入在2500—3000元之间,占总村数的22.2%;有71个村人均收入在3000—4000元之间,占总村数的42.5%;有37个村人均收入在4000—5000元之间,占总村数的22.2%;有7个村农民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占总村数的4.2%。2007年,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民人均纯收入3657元,167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93万元,平均每个村仅有0.55万元,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
2008年起,全区167个低收入集中村与省、市、区的各个部门结对帮扶,13970户农户分别由区领导、区直单位和各乡镇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实现“村村有人帮,户户有人扶”。是年,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到村指导帮扶338人次,分管领导到村指导311人,提供帮扶资金718.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307个,发展特色产业面积1.5万元,带动低收入农户6873户,有力地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结对干部通过“三个一批”,即低保保障一批、结对扶持一批、结对联系一批,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到2008年底,全区纳入低保的低收入农户共3506户5927人,占低收入总数的21.3%。除低保人员外,2576户5931人实现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上,脱贫率达27.16%。全年共实现转移搬迁966户2593人,其中整村搬迁67个自然村879户2356人,整村搬迁率达90.7%。
2009年,莲都区计划新建、续建5个安置小区和10个脱贫点。2010年,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各级联系领导和结对干部共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2171户6244人,结对联系对象6466户11272人,其中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户1792户、4696人,落实扶持资金590.3万元,扶持项目202个。实施低收入农户发展项目,全区共计新发展茶叶1582亩、蔬菜1194亩、水果3719亩、食用菌117万支、笋竹新建及改造3026亩、油茶改造8170亩。实施村内自来水改造项目6个、修建村级办公场所200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3个村9750平方米,机耕路建设11条31.1千米。修建河道、河坝4处1001米、桥梁4座41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28个村、下山搬迁点8个、扩建茶叶市场1个、水果市场2个、发展专业合作社1个。同时,推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制订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细则,争取省财政资金100万,区级配套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00万,并对全区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扶贫力度。
2010年,共实现搬迁908户2303人,涉及15个乡镇(街道)79个自然村,其中整村搬迁35个自然村609户1519人,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15.2%和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