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洪旱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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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1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洪旱灾害
分类号: TV871.3
页数: 5
页码: 307-311
摘要: 唐显庆元年九月,大风雨成灾。文明元年七月,大水溺死100余人。长庆四年七月,大水坏农田之半。开成三年 大水,平地水高八尺余。光化三年九月,大水、江水溢、坏民宅,损失严重。宋明道二年,大水,坏民田。绍兴十六年,大水同十四年。元元大德九年六月,大水。至正元年六月,通济堰大坝冲毁。至正十年 ,冬下雷雨大水。
关键词: 洪旱灾害 旱灾

内容

唐显庆元年(656)九月,大风雨成灾。文明元年(684)七月,大水溺死100余人。神功元年(697)三月,大水坏民宅700余家。长庆四年(824)七月,大水坏农田之半。开成三年 (838)大水,平地水高八尺余。光化三年(900)九月,大水、江水溢、坏民宅,损失严重。
  宋明道二年(1033),大水,坏民田。熙宁八年(1075),大水入城,高至天庆观楣。宣和六年(1124)七月,大水高6丈余。南宗绍兴十四年(1144)八月,大水高8丈,溺死3000余。绍兴十六年(1146),大水同十四年。
  元元大德九年(1305)六月,大水。至正元年(1341)六月,通济堰大坝冲毁。至正十年 (1350),冬下雷雨大水。
  明永乐七年(1409)七月,霖雨,山水骤涌,坏田庐,漂人畜。永乐十八年(1420),大水。正统五年(1440),大水。天顺七年(1463),大水。成化九年(1473),大水。成化十九年 (1483),禾生黑虫、大水。正德五年(1510),大水,平地高5丈。嘉靖四年(1525),大水。嘉靖七年(1528),大水。嘉靖十一年(1532)七月二十八日,大雨,溪水暴涨十余丈,漂流数百家。嘉靖三十年(1551),大水。嘉靖三十四年(1555),大水。隆庆三年(1569)八月,大风淹田禾。隆庆六年(1572)七月,大风暴雨、大水。万历二年(1574),大水。万历三十七年(1609),大水淹没田庐。天启三年(1623),大水,无麦收。天启七年(1627),大水,漂没田庐。天启八年 (1628)五月,大水入城淹官署,民房几尽,应星桥城坏死7人。崇祯五年(1632)二月,大水。崇祯七年(1634)大水,漂没田庐。崇祯八年(1635)五月,大水入城淹官署、民房几尽,水退后沿溪积尸无数。
  清清顺治十三年(1656),闰五月底,大水。康熙四年(1665)四月至五月,大水冲毁田地不可胜计。康熙七年(1668),大水,水溢城。康熙二十年(1681)三月至五月,大雨,水溢城坏。康熙二十五年(1686)闰四月,水溢,漂没田庐,溺者无数。康熙五十二年(1713),大雨。康熙五十三年(1714),大雨。乾隆六十年(1795)五月十八日,大水坏田400亩。嘉庆元年 (1796)八月初一日,大风折树,水坏庐舍。嘉庆五年(1800)六月二十三日,大水,船逾城内,越二日水退,积尸无数,坏田地5500亩。嘉庆十七年(1812)六月十三日,大水成灾。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二十五日,大水坏东城7丈。道光十二年(1832)八月,大水。道光十四年 (1834)五月十四日,大水,坏田地2034亩。道光二十三年(1843)七月十二日夜,大雨,山水暴发,漂没田庐。咸丰三年(1853)七月,大水。咸丰五年(1855)七月,大水。光绪十二年 (1886)四月二十六日,大水,高城数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七月二十日、八月十日,两次山水暴涨,城墙内外水高数丈。宣统三年(1911)七月九日,大水。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8月29日,大雨,七昼夜溪水暴涨,淹田地、房屋无数,为百年未有大灾,9月17日复水灾。民国11年(1922)6月,大水漂没田庐,毁桥梁20余处,水退积尸无数。民国29年(1940)9月30日,大雨,溪水暴涨。民国31年(1942)夏,洪水泛滥,堰堤冲毁,灾后民贫财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0年6月23—24日,大水,受灾139.6公顷,毁房屋128间。
  1952年7月19—22日,台风暴雨3个昼夜,溪水骤涨,小水门水位高达53.08米,水入城内大猷街,受灾27个乡、镇,受灾农作物1178.6公顷,死20人。
  1953年,大水,受灾119.5公顷,成灾13.8公顷,损失粮食841吨。1954年5月、6月、7月三次大水成灾,洪水进城,冲走物资损失大。
  1955年6月21日,大水,小水门站洪水位53.04米,淹田732.6公顷,地246.8公顷。
  1958年6月,阴雨成灾,水淹田139公顷。9月,大风暴雨,淹田266.7公顷。
  1959年6月16日,暴雨,淹田66.7公顷。9月4一6日,大暴雨,淹10村,田2219公顷,坏水利工程13处,桥梁28座。
  1962年5—7月,5次暴雨,坏水利工程18处,淹田1260公顷。9月6日,大暴雨,毁田33.8公顷,成灾473.3公顷,坏水利工程39处。
  1964年6月18—21日,大暴雨,倒屋37间,淹稻田1333公顷。
  1965年,大水,稻田受灾87.3公顷,损失粮食200吨。
  1970年6月20—27日,大暴雨,瓯江大溪水位暴涨,丽水站最高洪峰水位52.58米,死5人,淹稻田2600公顷,倒屋220间,猪牛栏铺600多间,坏水利工程180多处。
  1972年8月,水灾,7号台风影响连降大雨,损失较大。1973年,大水,受灾918.7公顷,损失粮食615吨。
  1974年8月20日,受13号台风影响,日降雨108毫米,溪水暴涨,坏水东桥,交通中断半月,淹田3000公顷。
  1975年8月11—130,受4号台风影响,大暴雨,毁田205.3公顷,淹田2096公顷,倒屋514间,坏水利工程530处,坏桥梁81座,死8人。
  1982年6月15—17日,大暴雨,丽水站水位50.88米,死2人,淹农作物2270公顷,坏水利工程10多处,公路、机耕路塌方1900立方米。
  1983年4月9日,雷雨,9级大风,死1人,坏屋600多间,倒伏麦上千亩。14—16日,大暴雨、大水,死5人。6月10日,曳岭、雅溪大暴雨,山洪淹田33.3公顷,倒屋9间,公路塌方40多处。
  1985年8月23—24日,受10号台风影响,丽云山区暴雨,受灾1428户,伤5人,倒屋45间,坏桥梁5座,淹田66.7公顷。
  1987年7月,大水,受灾353公顷,损失达400多万元。
  1988年5月11日,暴雨,丽新、崇义、苏港、张村街等6个乡、镇受灾319.4公顷,死2人。6月中旬暴雨,27个乡镇受灾,受灾早稻195.7公顷,伤3人,倒房110间。毁桥梁20座,淹田3066公顷。
  1989年7月22—23日,9号台风暴雨,毁田44.6公顷、橘6・1公顷。
  1992年7月、8月,两次洪灾,第一次农田受淹2000公顷,柑橘毁损533公顷,6.7公顷水产养殖减产,被洪水围困365户2000多人,房屋倒塌80余间,经济损失3965万元。第二次16号台风暴雨,8月31日至9月2日降雨180毫米,个别地方二日降雨200毫米,瓯江大溪主、支流水位暴涨,受淹农田2200公顷,1000公顷经济作物基本无收,损坏电站6座,冲毁水利设施32处,经济损失4650万元。
  1993年6月24日,水灾,损坏水库27座,堤防10.86千米,水闸12座,塘坝9座,渡槽17座,损坏机电泵站15座,总损失3200万元。
  1994年6月13—17日 ,两次暴雨袭击,17小时降雨122毫米,丽水站水位51.22米,超警戒水位4.04米,全市21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58个行政村,受灾8.5万人,2866公顷农田受淹,12个建制村6179人被洪水所困。农业、水利设施、水产、企业、民房造成直接损失11550万元。
  1995年5月20日17时许,西溪、泄川遭受大暴雨,2小时降雨70毫米,溪水暴涨,良田受淹,防洪堤冲毁,房屋倒塌16间,8公顷良田无法复种,粮食损失158吨,经济损失135万元;6月26-27日,全市普降大雨,山洪暴发,紧水滩、石塘电站连续大流量泄洪,水位上涨,平原地带严重内涝;6月30日,又降雨79.7毫米,第二次发生严重洪涝灾害,7个乡镇,206个建制村,计倒塌损坏房屋1000余间,农作物受灾700公顷,水利工程损坏共149处,粮食减产1.28万吨,淡水养殖损失656吨,直接经济损失达5738万元。
  1996年8月1日,全市普降暴雨,并伴有9级大风,水阁公路边防护树刮倒30多株,部分乡、镇山洪暴发,公路中断,桥梁冲毁,房屋倒塌,全市8个乡镇受灾,损坏房屋1.8万间,倒塌500间,农作物受灾349公顷,减产粮食383吨。公路损坏46千米,桥梁损坏15座,防洪堤损坏11千米。总经济损失达3900万元。
  1997年7月8—9日,过程雨量226.5毫米,雅一水库24小时降雨达121.5毫米,上显滩水文站出现50年一遇特大洪水,最高水位达74.3米,根据洪痕调查对照比1912年还高。水位急速上升,7个半小时上升5.36米,老竹、丽新等地遭受50年一遇涝灾,雅溪降雨量121.5毫米,为35年一遇涝灾,超警戒线4米,是历史最高水位;全市12个乡镇119个村9.2万群众受灾,52个自然村进水,进水户数3965户9840人,有7个村620户2400人被洪水围困,长达16小时。受淹1355公顷,蔬菜、西瓜损失产量1500吨,水稻受淹1010公顷,水稻减产11690吨。34家企业受淹停产,冲走工业原料价值85万元。冲毁防洪堤78处19575米,香菇原材料300多吨,加上接踵而来的11号台风暴雨影响,两次共损失8695万元。
  1998年,冬汛接春汛,阴雨不断,6月11—21日,连续暴雨,降雨431.1毫米,比正常年份高出186.1毫米,创历史最高纪录,瓯江水位暴涨,19个乡镇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受灾3.55万人,受淹作物5500公顷,353公顷受淹超3天造成绝收。1213公顷蔬菜、西瓜受淹绝收,586.6公顷柑橘受淹落果严重。80公顷杨梅出现烂果落果。冲毁耕地10公顷,防洪堤38.9千米,拦水坝58座。冲毁桥涵16处,倒塌房屋292间,损坏房屋735间,引起山体滑坡18处。全市减产粮食5600吨,损失5100万元,交通企业系列损失3200万元,其他经济损失6200万元,总共损失1.5亿元。
  1999年6月,大水,受灾人口1.67万人,成灾面积960公顷,倒塌房屋300间,粮食减产7000吨,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2000年6月,大水,受灾人口8.2万人,成灾面积2640公顷,房屋倒塌100多间,粮食减产2900吨,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
  2005年,“海棠”“麦莎”“泰利”“卡努”''龙王”5次台风先后影响莲都,洪水超警戒线,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
  2007年,全区5次局地强降雨,二次台风,23个雨量站均降雨量190.3毫米,6月6日晚受灾群众直接经济损失8869万元。
  2010年5月22日、6月16日,大水,受灾乡镇16个,受灾人口8.4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95千公顷、成灾面积3.35千公顷、绝收面积0.42千公顷,倒塌房屋182间,直接经济总损失1.848亿元。
  旱灾
  宋北宋咸平六年(1003)八月,旱。北宋元丰三年(1080),大旱,秋至次年,春不雨。南宋淳熙九年(1182),旱。嘉熙四年(1240),大旱。宝祐五年(1257),大旱。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六月,旱。
  明洪武三年(1370),旱。景泰七年(1456),旱。成化十三年(1477),大旱。正德三年 (1508),旱。嘉靖六年(1527),大旱。嘉靖十年(1531),旱。嘉靖二年(1542),旱。嘉靖二十九年(1550),旱。隆庆二年(1568),旱。万历元年(1573),旱,旱禾尽槁。万历三年 (1575),旱,斗米千钱。万历十六年(1588),旱,疫。
  清清顺治十六年(1659),旱。清顺治十八年(1661),旱。康熙五年(1666),旱。康熙七年(1668),秋旱。康熙十年(1671),旱、蝗。康熙十六年(1677),旱。康熙二十年(1681), 秋季不雨,大旱。康熙二十五年(1686),闰四月,秋旱。康熙二十七年(1688),六月,旱。康熙二十八年(1689),夏至冬不雨,大旱,秋禾绝收,井泉皆竭。康熙四十二年(1703),旱。嘉庆八年(1803),旱。嘉庆十六年(1811)五月至七月不,雨,大旱,民食麻厥及白土,石谷3000文。嘉庆二十五年(1820),旱。道光十五年(1835),旱。道光二十七年(1847),旱。咸丰四年(1854),旱。
  中华民国民国3年(1914),旱,禾苗枯槁。民国18年(1929),旱灾。民国33年 (1944),旱。民国34年(1945),夏旱,受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旱,受灾875.6公顷,损失粮食1425吨。
  1956年6月下旬至8月底,旱,山塘水库见底,受灾7800公顷。
  1957年,受旱受灾2073公顷。
  1961年6月中旬至9月初,旱,受灾22666.7公顷,成灾18000公顷。
  1964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旱受灾3160公顷。
  1967年,夏秋连旱至冬季未下透雨,大旱,塘库干涸,受灾9333公顷。
  1971年,夏秋旱,受灾8666.7公顷。1978年8—12月,旱120天,受灾7666.7公顷。
  1979年,秋冬旱124天,受灾8600公顷。
  1983年7—8月,旱灾,受灾333.3公顷。
  1985年3—7月,旱灾,受灾4200公顷。
  1986年7—8月,旱灾,成灾9100公顷。
  1990年6月中旬后,旱灾,受灾10000公顷。
  1994年6月24日—7月10日和7月20日一8月19日,两次旱灾,受旱面积3260公顷,人、畜发生饮水困难,小山塘断水,小(二)型水库80%蓄水不足,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投入抗旱经费77万元。
  1995年7月至9月10日,晴热无雨59天,气温高于35℃以上达52天,9月上旬连续高温, 旬平均温度39.4°C,最高达41.3°C。受旱灾面积9100公顷,绝收1133公顷,减产粮食10270吨,有64个自然村1.84万人饮水发生困难。损失达1580万元。
  1996年,入汛后降雨甚少,出现历史上罕见的空梅。水库蓄水仅占33%左右。5月20日,始出现旱情。7月8日,旱情继续发展,分布在巨溪、太平、泄川、郑地,峰源等乡镇。受旱面积4693.3公顷,40余个自然村人畜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968.6万元,减产粮食5490吨。
  1997年上半年,降雨偏少,5月比常年偏少118毫米,长期少雨给山区带来了严重干旱,全市受旱3573公顷,79个村人、畜饮水困难。
  1998年6月下旬,进入了高温晴热天气,旱情日趋严重,其中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峰源、郑地等地为重灾区,18个自然村缺水,农作物受旱5426.7公顷,8100人用水困难,直接损失1081.71万元。
  2003年6—8月,连续干旱时间长,降雨少,气温高,7月31日达43.2°C,创历史最高纪录, 农作物受旱179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工业)达1.46亿元,69个建制村,3.2万人发生饮用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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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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