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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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95
颗粒名称: 第七编 水利
分类号: F407.9
页数: 41
页码: 284-324
摘要: 莲都历史上多发旱涝灾害。历代灾后官府或豁免钱粮或发禀赈贷,都为临时救急,无常设救灾机构。民国36年1月,丽水县社会救济事业协会成立,具体负责赈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救灾工作,专门设立救灾救济机构。1949—1990年境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69次,受灾36575户、火灾692次,重灾户1726户,各种灾后,政府都给予扶助或发动群众互助互济。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水利

内容

莲都历史上多发旱涝灾害。历代灾后官府或豁免钱粮或发禀赈贷,都为临时救急,无常设救灾机构。民国36年(1947年)1月,丽水县社会救济事业协会成立,具体负责赈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救灾工作,专门设立救灾救济机构。1949—1990年境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69次,受灾36575户、火灾692次,重灾户1726户,各种灾后,政府都给予扶助或发动群众互助互济。1991-2010年,逐步推进灾害救助体制改革,县、市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科目,分级负责。其间,政府累计发放救灾款2122.17万元。
  水利工程分蓄水、引水、提水和防洪四大工程,2001-2006年,建成主城区、水东片、水南片三部分,城市防洪工程19.1千米,建成南明湖蓄水工程。
  第一章水利工程
  第一节引水工程
  堰坝唐武德至贞观年间(618—649)开发引水工程,开筑延化渠灌溉农田。民国15年 (1926)《丽水县志》载有引水工程21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大搞农田水利建设运动,因地制宜,修建了一大批堰坝引水工程,解决山区农田灌溉。至2010年, 全区累计堰坝引水2029条,总计受益田亩4526.6公顷。其中,灌溉千亩以上的有3条,受益2250公顷;灌溉百亩以下的有1983条,受益1580公顷。
  通济堰通济堰大坝位于碧湖镇堰头村,松阴溪与大溪会合处附近横截松阴溪,将溪水引入渠道。创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四年(505)。为低坝拦河引水工程,历经整修,2010年仍运用良好,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引水灌溉水利工程。通济堰大坝上游集雨面积2150平方千米,为拱形、弧长275米,坝脚宽25米,高3米。
  通济堰干渠纵贯碧湖平原,渠水向东迂22.5千米,流抵石牛白桥村,然后汇入大溪。分为上、中、下3源,又称东、西、中3支,建有大水闸2处。宋朝元祐七年(1092)冬,在石涵以下600米处建筑叶穴1座,与大溪相通,设有闸概,渠水暴涨时,开闸以走淤砂(俗称拔砂门),同时用以泄洪,后因失去功能,于1954年封闭。从干渠分凿出支毛渠321条,分为48派,在支渠上建有水闸72座(俗称321支、48派、72概)进行分流调节,各支渠利用闸门积蓄多余的渠水,并开挖许多湖塘与支渠相通、积储余水,以备旱时不足,这就形成了以引灌为主,储泄兼顾的竹枝状水利布局。
  碧湖平原是莲都区主要产粮区,总耕地面积3213.3公顷,其中水田2866.7公顷。1958年前,农田用水除部分山塘外,主要依赖于通济堰,靠单线引水灌溉。1958年春,建成高溪水库,当时蓄水量205万立方米。1972年和1985年,通过扩大规模保坝加固工程,蓄水量增至820万立方米。1978年,整治开挖了7千米长的新治河排涝渠道。1987年,又建成库容274万立方米的郎奇水库。灌区安装星罗棋布的提水机械,机电动力拥有量达2605千瓦,其中电力灌溉动力1189千瓦。整个平原的地形,南高北低、东西两头高、中间低,大致划分两大部分: 谷线东侧部分濒临大溪,称为前畔;谷线西侧沿山部分,称为后畔。后畔1733.3公顷耕地,由高溪、郎奇两水库保证灌溉,其中246.7公顷与通济堰混合灌溉。前畔耕地1466.7公顷,由通济堰灌溉为主,提水为辅。历代以来通济堰一直是碧湖平原灌区的水利命脉,特别是解放以后防治水害,大兴水利建设,使碧湖平原形成一个以通济堰、高溪水库、郎奇水库为骨干的蓄、提、引相结合的灌溉系统和新治河、通济堰为主体的排涝系统。1949年,通济堰受益面积8000公顷;1951年为867公顷;1954年扩大到1260公顷;1963年为1267公顷;1973年为1533公顷;1998年达到1987公顷,2006年为2587公顷。
  好溪堰创始于唐朝大中年间(847-859),唐大中九年处州刺史段成式治理恶溪,并兴建堰渠,改恶溪(因经常洪水泛滥成灾,故名恶溪)为好溪,堰以此为名。好溪发源于磐安县,流经缙云、莲都,在莲都区古城村注入瓯江大溪。好溪堰大坝位于丽水市区东6.6千米的马头山脚下,垒石为堰,障好溪水入渠,西流至浪荡口分坝,分为东北两渠,全长9.58千米。
  好溪堰大坝上游集雨面积1300平方千米,坝高5.0米、长225米,下游坝坡1:12,引水流量2.84立方米/秒,灌溉18个自然村480公顷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渠安装27台抽水机,新增提水灌溉面积133.3公顷。扩大了灌溉面积,提高了抗旱能力,确保农业丰收,并为渠道两岸13家工厂解决了用水。1958年,青林、海潮、关下等村在水利部门支持下,利用渠水建造了水电站、加工农副产品和发电照明,改善了两岸农民的生活条件。2009年3月,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一期工程(大洋河等出口河段整治)开工。整治河段长1.7千米,河道疏浚1.1千米,总投资26130万元。
  好溪堰原以灌溉农田为主,兼顾渠道两岸部分工厂用水,工程维修经费及管理费用以收农业水费为主,国家予以补助,1988年,每公顷收水费22.5元。丽水撤地设市建区后,市区扩大,农田减少,好溪堰使用功能有所变化,灌溉功能弱化,以优化城市环境用水为主。目前正在改建进口闸门为二孔2米的新闸。好溪堰将担负净化市区环境的重任。
  屡丰堰又名“泗洲渠”,始创于清朝顺治年间(1644—1662)邑人武之周所凿,引太平港之水,上游集雨面积为504平方千米,自常宅流经武村、白前、敏河四村,灌溉农田104公顷,干渠全长2500米,堰坝当初是篾篓坝,后改为干砌块石坝。今存堰坝为1986年扩建重修,坝高3.4米(扩建部分坝高2.5米),长360米,下游坝坡1:5,引用流量0.42立方米/秒。屡丰堰是丽水市(县级)引水灌溉千亩以上的水利工程。据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屡丰堰碑”记载,每年桕子出息作为修理堰工经费。并谕武村、常宅、敏河、白前四村绅董妥为经理。对堰渠近旁栽种柏苗保护培植成林,严禁牧牛践踏柏苗,掘挑泥沙,保固蔑蒌坝,违者听候提案严办,决不姑宽。1986年整修,完善工程设施,使104公顷农田达到旱涝保收。莲都区千亩以上堰坝工程一览
  表7-1一1
  莲都区灌溉百亩以上堰坝工程一览
  表7-1-2续表7-1-2
  堰坝管理莲都区最早的堰坝管理规定,始于宋乾道间处州知州范成大制定的《通济堰规》。后历代有修订。清同治五年(1866),处州知府清安制定《好溪堰章程》,对堰坝的管理、值水等作详细规定。民国时期,浙江始有全省性的地方水利规章。民国2年(1913),浙江省行政公署颁布《调查浙江水利施行细则》国,这是浙江省第一个全省性水利规章。民国30年 (1941),成立通济堰灌溉合作社、好溪堰灌溉合作社;民国35年(1946),成立屡丰堰灌溉合作社。分别订立有关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提水工程
  戽水桶、水车是古代主要提水工具,创于隋朝(581—618),称筒车和高转筒车。唐文宗时(828-830)下诏书、出图样、推广水车。水车又名龙骨车、分手摇车、牛力车,提水高度2米以下。民国时期,脚踏水车,是丽水主要抗旱排涝工具。
  20世纪50年代初期,抗旱排涝的主要工具还是水车,一直沿用到20世纪70年代才被机电灌溉所代替。丽水市机电灌溉1953年试用抽水机,到1962年底拥有动力575千瓦,灌溉面积1666.7公顷。
  1958年,在双溪乡洪渡和碧湖概头试建水轮泵站,全县推广水轮泵12台。1968年,丽水县派员赴新昌、开化、永嘉等县参观水轮泵站。到1975年,全县发展水轮泵37台,灌溉面积139.6公顷。
  莲都区电灌事业的发展始于1965年,在岩泉村圳头机埠,改机灌为电灌,装机22千瓦, 配10进8出水泵,灌溉面积13.3公顷。到1988年电灌面积达4100公顷。占机电灌溉面积的94%。至1988年,发展移动式喷灌248台1345千瓦,固定、半固定喷灌13处,装机269千瓦,喷灌面积达97.3公顷。
  1983—1985年连续3年试验表明,柑橘喷灌比不喷灌增产幅度达19.6%—58.3%。
  75千瓦以上苏埠电灌站,位于联城乡苏埠村,从大溪取水,苏埠村于1967年建成三级电灌机埠,选配10SH-19型水泵和28千瓦电动机各2台,第三级选浙农8-24水泵,配14千瓦电动机各1台,出水流量为84升/秒。1984年度,改建计划,是年竣工,改装工程费4万元,配10SH-9型水泵,75千瓦电动机,135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扬程31米,出水流量135升/秒,灌溉80公顷。
  75千瓦丽阳电灌站,位于丽阳乡坑口村,提好溪水溉北山足岩泉、长江背、九里、天宁寺、丽阳5个村246.7公顷农田。1979年冬动工,1982年8月建成,扬程58.2米,装机2台260千瓦,是今莲都区辖区装机最大的电灌站,开挖土石方80761立方米,浆砌石2072立方米,浇筑混凝土1657立方米,总投资2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3万元,国家补助20万元。
  2003年,有电力排灌站209处,装机2273千瓦,灌溉面积2226.8公顷。
  第三节蓄水工程
  综述宋开禧年间(1205—1207)在县西50华里保定庄,参政何澹调洪州兵开凿洪塘,周长982弓,面积计22.3公顷,以蓄水灌溉农田,洪塘是处州历史上最古老的蓄水工程。
  1953年,第一座土坝蓄水工程莲房水库建成。截至2010年,全区共修建中型水库(1000万立方米以上)4座,小(一)型水库(100万立方米至1000万立方米)5座,小(二)型水库(10万立方米至100万立方米)31座,重要山塘(1万立方米至10万立方米)184座,有坝山塘733座,总库容8800多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097公顷。水库坝型有土坝、砼重力拱坝、浆砌块石拱坝、浆砌块石重力坝、刚性斜墙堆石坝和各类堆石坝等,以土坝最多。
  雅溪水库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原西
  溪乡石蒙圩村,为雅溪一级电站发电调雅一大坝水库保安工程(摄于2004年7月)高溪乡高溪水库保安工程(摄于2004年7月)
  节水库。移民75户,359人。省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丽水地区水电工程处施工。1969年7月成立工程指挥部,开始动工建设。1977年5月1日,机组运行发电。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84平方千米(含武义跨流域引水引去的29平方千米)库总库容3000万立方:米,正常库容224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Qp2%=1281立方米/秒,非常运用校核洪水5000年一遇,洪峰流量Qpo.o2%=2737立方米/秒。水库正常蓄水位242米,50年一遇洪水位245.2米,500年一遇洪水位246.46米,5000年一遇洪水位247.83米。
  水利枢纽工程包括水库大坝,溢洪建筑物,发电输水隧洞,发电站等主要建筑物,工程为 III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三级建筑物。
  高溪水库位于高溪乡高溪村三官堂,离丽水城25千米,离碧湖镇5千米,属瓯江水系大溪支流高溪。水库集雨面积26平方千米,主流长度8.4千米。水库总库容1017万立方米,正常库容820万立方米,死库容5万立方米。灌溉碧湖镇、高溪乡、石牛乡1246.7公顷农田(其中单独灌溉1000公顷,与通济堰渠道混灌246.7公顷)。电站装机250千瓦,水库养鱼面积46.7公顷,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鱼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溢洪道布置在大坝左岸,为侧堰式溢洪道,溢流堰长65米,堰顶高程96米,溢洪道按设计要求最大过水能力460立方米/秒,最大溢洪水深2.43米。放水设施,原在坝下埋涵管,长150米,内坡60米,由宽1.2米、高1.8米条石拱形涵洞加固而成,接长段88米为Φ
  80厘米钢筋混凝土管,管壁厚20厘米至26厘米,该涵管在2003年千库保安工程中予以封堵,在大坝右边山体开挖一条长300米、直径2.0米的输水隧洞作为放水隧道。
  五里亭水库又名“五一水库”,位于白云街道五里亭村附近,属瓯江水.系大溪支流五一溪,距离丽水市中心城区约3千米,坝址上游集雨面积2.1平方千米。总库容131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18万立方米,死库容3.5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33.3公顷,属以溉为主的小(一)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整个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灌溉渠道和引水等建筑物组成。
  七百秧水库位于水阁街道七百秧村,集雨面积4.1平方千米,发源于富岭乡大梁山。水库总库容290万立方米,正常库容240万立方米,死库容3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17.5公顷,是以灌溉为主的小(一)型水库。水库由主坝一座、副坝三座、溢洪道、输水工程、引水工程,灌溉渠道等组成。
  2001年后,水阁成为工业开发区,七百秧水库的灌溉功能逐渐消失。
  赤坑水库位于老竹镇赤坑村,距老竹镇约7千米,距水市区约30千米,坝址上游集雨面积10.8平方千米,主流长5.5千米。属瓯江水系大溪支流宣平溪老竹溪上。总库容248万立方米,正常库容202万立方米,属小(一)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整个工程包括拦水坝、溢洪道、输水涵洞、发电隧洞、电站、灌溉渠道等工程。
  胡村水库位于富岭街道胡村。集雨面积1.23平方千米,引水1.42平方千米,由一座主坝、五座副坝组成。灌溉农田约333.3公顷。
  郎奇水库位于莲都区碧湖镇、高溪乡交界处,控制流域面积18.25平方千米,属瓯江流域大溪支流考坑。郎奇水库工程包括拦河坝、压力引水隧洞、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灌溉渠道等。水库总库容274万立方米,正常库容200万立方米,电站装机2X100千瓦,灌溉农田333.3公顷,是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养鱼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库。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相应洪峰流量296立方米/秒),500年一遇校核(相应洪峰流量428.3立方米/秒)。
  黄村水库位于好溪支流严溪流域上,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50.7平方千米。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大坝、输水系统、压力前池等组成,以向市区供水为主,结合发电。为Ⅲ
  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放空洞工程为3级,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次要建筑物输水系统工程为4级,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3所属乡镇名称:市区各街道续表7-1-3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4所属乡镇名称:水阁街道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5所属乡镇名称:联城镇续表7-1-5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6所属乡镇名称:富岭乡续表7-1-6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8所属乡镇名称:双黄乡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9所属乡镇名称:大港头镇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0所属乡镇名称:碧湖镇莲都区各乡镇4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2所属乡镇名称:双溪镇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3所属乡镇名称:泄川乡
  莲都区各乡镇1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4所属乡镇名称:西溪乡莲都区各乡镇4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6所属乡镇名称:仙渡乡
  莲都区各乡镇4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7所属乡镇名称:老竹镇续表7-1-17
  莲都区各乡镇4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8所属乡镇名称:丽新乡
  莲都区各乡镇40000立方米以上水库山塘情况表
  表7-1-19所属乡镇名称:巨溪乡
  附录:旧志载列部分渠、塘、井
  丽阳渠在县北十二里,源出寿元山。逶迤而南,罐田白余倾。又西南流至溪口入大溪。
  妃溪渠在县北十二里,于丽阳庙前。分丽阳渠水,罐田百余倾。西南流合练溪水入大溪。黃山渠在县北十二里,源出稽勾诸山。南流至义潭,垒石为堰,引水入渠。自黄山庄历下圩、官桥等处,约五里许,条分枝析,罐田六倾余。
  泗州渠在县西北十五里,亦名屡丰渠。国朝顺治间,邑人武之周所凿。上引义溪水,自常宅历白善、武村、茗河诸庄,凡七里,罐田一十八倾。
  畎溪渠在县西北四十五里畎岸庄。源出宣平,至畎溪引水入渠,罐田三倾。
  均堰在县北四十五里。
  通济渠于县西五十五里松阳界内筑渠堰。
  金沟渠在县西四十里。通济渠纳松阴溪水,别有山水自十八盘达岑溪。
  白溪渠在县西四十里。源出高畲山,至白河庄凿渠就之,即《栝苍汇纪》所谓“司马堰”也。其下有沙堰、朱堰、山坡、黄坡、张堰、陈家堰、陈婆堰诸目。通济渠东北诸田,咸资于此。
  南溪渠在县西四十五里。源出岑峰、大陇二山,历南溪、苍坑、派田、岑口、兰山头、沙岸诸处。
  葑源渠在县南六十里。源出大杉源山,经横坑,迂回三十里至均溪,经华丰桥人大溪,灌田数百亩。
  河边渠在县南五十五里。源出大杉源山,西流二十里人渠,一名上坑,灌田百顷。
  下园渠在县南五十五里。
  法喜寺后渠在县南四十五里。源出十八都石铺尖【《[雍正]府志》作十七里,误》】,西北流三十里而人渠,灌田六顷余。
  沙溪渠在县南三十里。源出大连云山,析为二支:一自秀坪、张坑,历雾岭、寿山堂;一由陈漈至下张、大源、潘田。二水合于沙溪大坝。
  大梁渠在县南二十里。二、三都之水,皆源于大梁山,而支分为二。一西北流至三都俞村,一北流至二都周前村,与三都水合而人渠,资灌溉者凡十八村。
  绿苗渠在县东十五里,源出天堂,至水东壅以人渠。渠又分上下,上渠自水东历后村、卢埠、前山等处入好溪,溉田二顷;下渠自水东经卢埠,过佛头岩[山后]人大溪,溉田二顷余。
  好溪渠在县东二十里灵鹫山下。垒石为堰,障缙云溪水入渠,西流至浪荡口分水坝,析为东、北二渠。
  百众塘在县北五里二十八都。计额八亩三分有奇。
  将塘在县北十里徐宅庄。计额二十二亩四分一毫三丝九忽。
  菱塘在县北二十七里。
  平阳冈塘[《栝苍汇纪》作平阳峰塘】在县北二十里。
  洪塘在县西五十里[保]定庄。周九百二十八弓,计额三百三十四亩八分三厘四毫七丝八忽。
  山塘在县西五十里悟空寺前。周二百弓,计额十三亩分八厘八毫八丝九忽。近以填淤,垦占为田。道光二十五年(1845),[铣]履勘浚复。
  潘塘在县西五十里箬溪口。大十二亩。
  驮塘在县西五十里箬溪口。大十二亩。
  许堂塘在县西四十五里岩头。大十二亩。
  金川塘在县西五十里前窑。大十二亩。
  五池塘在县西四十五里杨山口。
  思齐塘在县西四十五里杨山口。
  樟树塘在县西四十里杨店。
  车戽
  
  便民塘在县西四十里金村前。
  便民塘在县西四十五里新溪。
  冷泉塘在县西四十里岑溪、兰山之数百亩。有清泉穴出,盛夏不竭,可灌田数百亩。
  伯公塘在县西四十里岑溪伯公庙内。与庙外一塘泉脉相通,可灌田百余亩。
  西湖塘在县西四十五里魏村庄。广十余亩。
  塘在县南七十里赛坑,俗名“葑洋河”。有泉自葑田中出,灌溉所及凡二十里。沙塘在县东五里上保庄。额计十亩一分一厘三毫三丝八忽。
  桑村塘在县东五里枫树庄。额计九亩九分一厘四丝二忽。
  李浴塘在县东十里。
  关公井在通惠门内。宋元祐中,州守关景晖所凿。井泉甘冽,号“关公泉”。
  观前井在元妙观前,今名“大井”。石栏刻“万历七年(1579)重修”。
  花楼井在栝苍门内。
  柴楼井在柳边亭。
  杏花井在南明门内小横街。今废。
  桂花井在南明门内,为城中井泉第一。
  万象井在万象山,泉白如乳。道光二十一年(1841),僧德鹤命工凿深之得石髓,泉不复白。
  白塔井在白塔头。
  市后井在梨园市后。
  联桂井在联桂坊前。
  槐花井在七星庙右。
  树德井在镇东楼下、树德桥左。
  鹤鸣井在太平坊。深五丈,围三仞,甃石于底,铟之以铁。明万历初,居民被火,瓦砾填委,遂废。崇祯五年 (1631),知府朱葵浚复之。郡人王一中建神祠于旁,为记刻石。
  高井在郡治北高井巷。石栏刻“明嘉靖某年重修,道光五年(1825)圮”。
  通惠井在通惠门外丁字桥南。
  甘泉井在县北二十五里甘泉圩。
  叶宅并在县北二十五里张村街。日午时,有青苔上浮不可饮,余皆澄清。
  仙井在县北五十里普慈寺斋厨后。寺以每岁二月十九为观音会,三村轮值。值黃村则水浊不堪饮,值金村则清浅不给,值富村则澄泓衍溢,累试不爽。
  香井在县北四十里梅田庄。水微香。
  高楼井在县北六十里西溪庄。深不盈丈,而亢旱不竭。
  龙眼井在县西三十里河庄。井旁溪,而井水高于溪水尺许。
  头甲井在县西四十里碧湖上堡庄。
  高巷井在碧湖中堡庄。水质较重,宜酿。
  祠堂井在碧湖下堡庄汤氏祠前。泉尤充牣(意为“满”)。
  道士井在县南十一里四都。每岁夏至后水渐盈,白露后涸。
  均溪井在县南六十里均溪村。村旧有井三十六,今存者四。
  第四节城乡供水工程
  城市供水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丽水市自来水公司,创建于1963年10月,1965年试供水成功。供水设施有高25米、储水50吨的高位水塔1座,占地2500平方米;5000吨储水池1口,简易沉淀池、消毒池各1口;30平方米水泵房1座,28千瓦电机泵2台,设计日供水能力0.30万吨。100毫米以上供水管2.1千米,固定资产原值11万元,职工7名。
  20世纪70年代初,城区首次出现供水矛盾。1977年7月,西山水厂提供水1万吨配套工程投产,连续5年保持了城区正常供水。1982年,高峰供水时,丽水城区的供水矛盾再度显现,全城出现用水难。1984年9月,通过日产2万吨溪口水厂扩建工程,西山水厂最高日供水能力也只能达1.4万吨,而当时城区高峰用水则达1.8万吨。
  1986年4月,加快溪口日产2万吨供水工程的建设进度。1986年8月2日,试供水成功, 使丽水的日供水能力提高到3万吨,解除了历时4年的用水难题。
  1990年11月,溪口供水扩建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查;1991年3月破土兴建;1992年8月投产,日供水能力5万吨。丽水市的生活用水已从1993年的590万吨提增到1998年的896.76万吨,3年平均递增率达17.33%,城市用水总量基本上5年翻一番。
  2000年,开始供排水一体化管理机制的探索工作。经过充分准备,2001年,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
  农民饮用水历史上农村饮用水大多以井水或天然水为水源。沿江、河边住户,则直接取河水、溪水或山涧水饮用;山区住户则以竹管、木槽或塑料管,接引山泉水进户水缸用水,20世纪70年代以后,增加手摇式简易石井,取地下水饮用,水质不一。少数村庄水源缺乏,遇旱轻则排队取水,重则由青壮年远道提水。少数井水,村民一般用石灰每年一、二次消毒、洗井,卫生条件差。2003年,省委省政府实施以自来水进村入户为标准、以饮用水安全为目标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同年,解决了全区19.02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尚有4.77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亟待解决。
  2004年,对高溪、仙渡两乡建设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完成投资811万元,新建山塘2座,蓄水池10座,打井5口,泵房6处,铺设饮水管道74千米。工程建设后,使两乡供水规模达3400吨/日,受益人口1.35万。自来水普及率由原来的30%提高到80%,供水保证率90%。安排资金对石侯、张山、马弄、上杨、正岙等村新、改建饮用水工程18处,新建蓄水池12座,打井9口 ,安装管子10.66千米,解困、改善饮水人口6000余人。
  2005年,实施老竹镇饮用水工程,投资436万元,使老竹镇1.5万人受益。还解决了下南山、金周等17个饮水困难村的饮水难问题,工程投入222万元,通过打井、建拦水坝、蓄水池、输水管网等工程建设,有效解决了0.63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难问题。
  2006年,主要实施双溪镇、黄村乡和13个饮水困难村的饮用水工程建设。双溪镇饮用水工程完成拦水坝、蓄水池等主体工程建设;黄村乡饮用水工程包括蓄水池浇筑和输水管道安装。同年,还投入477万元用于大林村、吴源村等13个饮水困难村的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了1.3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2007年,解决3.88万农民的饮水难问题被列入“市区十件实事”。主要开展黄村乡严鸟片饮用水工程、太平乡巨溪片饮用水工程及44个饮水困难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3.88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2008年,是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重点年。开展城东片、城北片、西南片和富岭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截至12月底,完成15个乡镇、街道的97个村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800万元,受益人口5.99万人,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24%。
  2009年,在11个乡镇(街道)44个山区村和碧湖片35个平原村,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4.7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总投资4035万元。
  2010年,莲都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涉及11个乡镇(街道)31个行政村及2个林场4个林区,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3736人,总投资795.41万元。2002年莲都区不同水源供水量统计表
  表7-1-20单位:万立方米
  莲都区各计算分区农业灌溉需水量表
  表7-1-21单位:万立方米第五节水电工程
  水电开发境内水力资源较丰富,规划小水电可开发量7.422万千瓦(不含瓯江干流)。水力资源的利用,在古代和近代,以结构简单的水碓、水磨一类的机械为主。
  抗日战争时期,兴建浙江第一座水电站——太平汛(太平村)水电站。该电站于1940年动工,翌年3月建成发电。
  丽水县〓
  水寮水电站为大港头兵工厂用电而建,1940年动工,建成年月不详。电站设计水头8米,装机2台,共20千瓦。投产不久即毁于大火。
  20世纪50—60年代,丽水县小水电刚起步,1958年在青林村、海潮村、干下村、祥后村兴建低水头小型发电站,采用旋桨40型水轮机,电站装机分别为12千瓦、10千瓦、4千瓦、10千瓦。1965年,兴建学坑口电站(装机3X200千瓦),西坑电站(装机1X160千瓦),二电站均于1969年建成发电。1968年,组织兴建雅溪一级电站(电站装机4X1600千瓦),石塘坑电站 (水头186米,装机640千瓦)。村办小型电站18处,装机121千瓦,供村民夜间照明和农副产品加工。
  20世纪70年代是农村小水电发展较快时期,相继建成装机75千瓦以上电站20座,装机35台,13130千瓦;建成75千瓦以下电站137座,装机1702.5千瓦,全县合计小型水电站181座,总装机15770千瓦。
  1981年7月18日,丽水县电网与华东大电网联网。由于小水电的大量开发和大电网电量的输入,全县用电基本得到保证,小水电的上网电价发生了变化,原来县电网确定小水电上网电价为0.1元/千瓦时,与大电网联网后执行大电网的上网电价为0.05元/千瓦时。1985年开发第七级电站一枫树圩电站(装机300千瓦)。
  1991年8月15日,丽水地区行政公署(1991)号《关于调整小水电电价的实施意见》,调整小水电的上网电价,基数以内电量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10%;1991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新电站,上网电价按发电成本加税金和合理利润,由县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1994年5月3日,丽水地区行政公署(1994)20号文件《关于加快股份合作办电的意见》,积极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集资、实行股份合作兴建农村中、小电站。同时积极引进区外资金,发展水电事业。丽水市工商物价管理局、市水电局、市电力工业局于1994年12月14日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小水电上网价格的通知》,确定1991年后投产的电站上网电价平均为0.39元/千瓦时,1994年始投产的电站,实行还本付息,新电新价。水电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形成一个发展的高潮,出现个人出资建设小水电热潮,这段时间建的电站基本都是个人集资的股份制或个人独资建设的电站,原有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电站根据本身的条件,有的进行增容,有的到了报废年限报废重建,享受新电新价。新建成库坑口、小井等3座水电站,装机360千瓦;在建4座股份制电站(玉溪、蒲岸、百家际、雅一增容),装机42650千瓦;修复停发多年的皂树、何金富等5座电站,装机475千瓦;增容2座电站(徐坑、学坑口)计250千瓦;更新了胜利、西坑2座电站910千瓦。完成黄村电站和城市供水可行性研究。
  1991年3月,国务院国发[1991]17号文件,批准丽水市为全国第二批2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县(市)之一。1994年12月经验收,丽水市达到国家水利部(1986)《小水电供电区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中规定的标准。至2003年底,并网小水电站106座,装机容量67055千瓦,发电量1.84亿千瓦时。2010年,莲都区“十一五”时期农村电气化县通过省级验收,全区电站累计发电量达到2.55亿千瓦时,电费收入1.13亿元。
  雅一电站主厂房(摄于2010年)
  水电管理小水电建设管理机构解放初期为建设科统管,农林水利局成立后由局内水利股分管,1971年,成立水利水电局后局内设电力股分管小水电工作。1980年改为水利电力股。1987年改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所。1990年,设水电开发管理站。1997年,正式定名为水电管理所,负责小水电管理工作。
  水电局设有水利水电总公司、水电勘测设计室、水电开发管理站、水电试修所、水电工程处、水电物资综合公司,配有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12人、助理工程师28人、技术人员15人。能适应小水电站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的需要。
  小水电建设项目管理原规定县级水利部门审批单机200千瓦(含)及总装机1000千瓦 (含)以下电站。2002年4月13日,丽水利(2002)100号文件规定,单机800千瓦(含)且总装机2000千瓦(含)以下的水电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审批。2010年,颁发实施《莲都区划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并制定《莲都区水利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水政、渔政行政处罚裁量权。
  莲都区集体小型水电站情况一览
  表7-1-22续表7-1-22
  表7-1-23莲都区股份制小型水电站情况一览续表7-1-23续表7-1-23第二章防汛抗旱
  第一节洪旱灾害
  洪灾
  唐显庆元年(656)九月,大风雨成灾。文明元年(684)七月,大水溺死100余人。神功元年(697)三月,大水坏民宅700余家。长庆四年(824)七月,大水坏农田之半。开成三年 (838)大水,平地水高八尺余。光化三年(900)九月,大水、江水溢、坏民宅,损失严重。
  宋明道二年(1033),大水,坏民田。熙宁八年(1075),大水入城,高至天庆观楣。宣和六年(1124)七月,大水高6丈余。南宗绍兴十四年(1144)八月,大水高8丈,溺死3000余。绍兴十六年(1146),大水同十四年。
  元元大德九年(1305)六月,大水。至正元年(1341)六月,通济堰大坝冲毁。至正十年 (1350),冬下雷雨大水。
  明永乐七年(1409)七月,霖雨,山水骤涌,坏田庐,漂人畜。永乐十八年(1420),大水。正统五年(1440),大水。天顺七年(1463),大水。成化九年(1473),大水。成化十九年 (1483),禾生黑虫、大水。正德五年(1510),大水,平地高5丈。嘉靖四年(1525),大水。嘉靖七年(1528),大水。嘉靖十一年(1532)七月二十八日,大雨,溪水暴涨十余丈,漂流数百家。嘉靖三十年(1551),大水。嘉靖三十四年(1555),大水。隆庆三年(1569)八月,大风淹田禾。隆庆六年(1572)七月,大风暴雨、大水。万历二年(1574),大水。万历三十七年(1609),大水淹没田庐。天启三年(1623),大水,无麦收。天启七年(1627),大水,漂没田庐。天启八年 (1628)五月,大水入城淹官署,民房几尽,应星桥城坏死7人。崇祯五年(1632)二月,大水。崇祯七年(1634)大水,漂没田庐。崇祯八年(1635)五月,大水入城淹官署、民房几尽,水退后沿溪积尸无数。
  清清顺治十三年(1656),闰五月底,大水。康熙四年(1665)四月至五月,大水冲毁田地不可胜计。康熙七年(1668),大水,水溢城。康熙二十年(1681)三月至五月,大雨,水溢城坏。康熙二十五年(1686)闰四月,水溢,漂没田庐,溺者无数。康熙五十二年(1713),大雨。康熙五十三年(1714),大雨。乾隆六十年(1795)五月十八日,大水坏田400亩。嘉庆元年 (1796)八月初一日,大风折树,水坏庐舍。嘉庆五年(1800)六月二十三日,大水,船逾城内,越二日水退,积尸无数,坏田地5500亩。嘉庆十七年(1812)六月十三日,大水成灾。嘉庆二十五年(1820)七月二十五日,大水坏东城7丈。道光十二年(1832)八月,大水。道光十四年 (1834)五月十四日,大水,坏田地2034亩。道光二十三年(1843)七月十二日夜,大雨,山水暴发,漂没田庐。咸丰三年(1853)七月,大水。咸丰五年(1855)七月,大水。光绪十二年 (1886)四月二十六日,大水,高城数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七月二十日、八月十日,两次山水暴涨,城墙内外水高数丈。宣统三年(1911)七月九日,大水。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8月29日,大雨,七昼夜溪水暴涨,淹田地、房屋无数,为百年未有大灾,9月17日复水灾。民国11年(1922)6月,大水漂没田庐,毁桥梁20余处,水退积尸无数。民国29年(1940)9月30日,大雨,溪水暴涨。民国31年(1942)夏,洪水泛滥,堰堤冲毁,灾后民贫财困。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0年6月23—24日,大水,受灾139.6公顷,毁房屋128间。
  1952年7月19—22日,台风暴雨3个昼夜,溪水骤涨,小水门水位高达53.08米,水入城内大猷街,受灾27个乡、镇,受灾农作物1178.6公顷,死20人。
  1953年,大水,受灾119.5公顷,成灾13.8公顷,损失粮食841吨。1954年5月、6月、7月三次大水成灾,洪水进城,冲走物资损失大。
  1955年6月21日,大水,小水门站洪水位53.04米,淹田732.6公顷,地246.8公顷。
  1958年6月,阴雨成灾,水淹田139公顷。9月,大风暴雨,淹田266.7公顷。
  1959年6月16日,暴雨,淹田66.7公顷。9月4一6日,大暴雨,淹10村,田2219公顷,坏水利工程13处,桥梁28座。
  1962年5—7月,5次暴雨,坏水利工程18处,淹田1260公顷。9月6日,大暴雨,毁田33.8公顷,成灾473.3公顷,坏水利工程39处。
  1964年6月18—21日,大暴雨,倒屋37间,淹稻田1333公顷。
  1965年,大水,稻田受灾87.3公顷,损失粮食200吨。
  1970年6月20—27日,大暴雨,瓯江大溪水位暴涨,丽水站最高洪峰水位52.58米,死5人,淹稻田2600公顷,倒屋220间,猪牛栏铺600多间,坏水利工程180多处。
  1972年8月,水灾,7号台风影响连降大雨,损失较大。1973年,大水,受灾918.7公顷,损失粮食615吨。
  1974年8月20日,受13号台风影响,日降雨108毫米,溪水暴涨,坏水东桥,交通中断半月,淹田3000公顷。
  1975年8月11—130,受4号台风影响,大暴雨,毁田205.3公顷,淹田2096公顷,倒屋514间,坏水利工程530处,坏桥梁81座,死8人。
  1982年6月15—17日,大暴雨,丽水站水位50.88米,死2人,淹农作物2270公顷,坏水利工程10多处,公路、机耕路塌方1900立方米。
  1983年4月9日,雷雨,9级大风,死1人,坏屋600多间,倒伏麦上千亩。14—16日,大暴雨、大水,死5人。6月10日,曳岭、雅溪大暴雨,山洪淹田33.3公顷,倒屋9间,公路塌方40多处。
  1985年8月23—24日,受10号台风影响,丽云山区暴雨,受灾1428户,伤5人,倒屋45间,坏桥梁5座,淹田66.7公顷。
  1987年7月,大水,受灾353公顷,损失达400多万元。
  1988年5月11日,暴雨,丽新、崇义、苏港、张村街等6个乡、镇受灾319.4公顷,死2人。6月中旬暴雨,27个乡镇受灾,受灾早稻195.7公顷,伤3人,倒房110间。毁桥梁20座,淹田3066公顷。
  1989年7月22—23日,9号台风暴雨,毁田44.6公顷、橘6・1公顷。
  1992年7月、8月,两次洪灾,第一次农田受淹2000公顷,柑橘毁损533公顷,6.7公顷水产养殖减产,被洪水围困365户2000多人,房屋倒塌80余间,经济损失3965万元。第二次16号台风暴雨,8月31日至9月2日降雨180毫米,个别地方二日降雨200毫米,瓯江大溪主、支流水位暴涨,受淹农田2200公顷,1000公顷经济作物基本无收,损坏电站6座,冲毁水利设施32处,经济损失4650万元。
  1993年6月24日,水灾,损坏水库27座,堤防10.86千米,水闸12座,塘坝9座,渡槽17座,损坏机电泵站15座,总损失3200万元。
  1994年6月13—17日 ,两次暴雨袭击,17小时降雨122毫米,丽水站水位51.22米,超警戒水位4.04米,全市21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58个行政村,受灾8.5万人,2866公顷农田受淹,12个建制村6179人被洪水所困。农业、水利设施、水产、企业、民房造成直接损失11550万元。
  1995年5月20日17时许,西溪、泄川遭受大暴雨,2小时降雨70毫米,溪水暴涨,良田受淹,防洪堤冲毁,房屋倒塌16间,8公顷良田无法复种,粮食损失158吨,经济损失135万元;6月26-27日,全市普降大雨,山洪暴发,紧水滩、石塘电站连续大流量泄洪,水位上涨,平原地带严重内涝;6月30日,又降雨79.7毫米,第二次发生严重洪涝灾害,7个乡镇,206个建制村,计倒塌损坏房屋1000余间,农作物受灾700公顷,水利工程损坏共149处,粮食减产1.28万吨,淡水养殖损失656吨,直接经济损失达5738万元。
  1996年8月1日,全市普降暴雨,并伴有9级大风,水阁公路边防护树刮倒30多株,部分乡、镇山洪暴发,公路中断,桥梁冲毁,房屋倒塌,全市8个乡镇受灾,损坏房屋1.8万间,倒塌500间,农作物受灾349公顷,减产粮食383吨。公路损坏46千米,桥梁损坏15座,防洪堤损坏11千米。总经济损失达3900万元。
  1997年7月8—9日,过程雨量226.5毫米,雅一水库24小时降雨达121.5毫米,上显滩水文站出现50年一遇特大洪水,最高水位达74.3米,根据洪痕调查对照比1912年还高。水位急速上升,7个半小时上升5.36米,老竹、丽新等地遭受50年一遇涝灾,雅溪降雨量121.5毫米,为35年一遇涝灾,超警戒线4米,是历史最高水位;全市12个乡镇119个村9.2万群众受灾,52个自然村进水,进水户数3965户9840人,有7个村620户2400人被洪水围困,长达16小时。受淹1355公顷,蔬菜、西瓜损失产量1500吨,水稻受淹1010公顷,水稻减产11690吨。34家企业受淹停产,冲走工业原料价值85万元。冲毁防洪堤78处19575米,香菇原材料300多吨,加上接踵而来的11号台风暴雨影响,两次共损失8695万元。
  1998年,冬汛接春汛,阴雨不断,6月11—21日,连续暴雨,降雨431.1毫米,比正常年份高出186.1毫米,创历史最高纪录,瓯江水位暴涨,19个乡镇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受灾3.55万人,受淹作物5500公顷,353公顷受淹超3天造成绝收。1213公顷蔬菜、西瓜受淹绝收,586.6公顷柑橘受淹落果严重。80公顷杨梅出现烂果落果。冲毁耕地10公顷,防洪堤38.9千米,拦水坝58座。冲毁桥涵16处,倒塌房屋292间,损坏房屋735间,引起山体滑坡18处。全市减产粮食5600吨,损失5100万元,交通企业系列损失3200万元,其他经济损失6200万元,总共损失1.5亿元。
  1999年6月,大水,受灾人口1.67万人,成灾面积960公顷,倒塌房屋300间,粮食减产7000吨,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2000年6月,大水,受灾人口8.2万人,成灾面积2640公顷,房屋倒塌100多间,粮食减产2900吨,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
  2005年,“海棠”“麦莎”“泰利”“卡努”''龙王”5次台风先后影响莲都,洪水超警戒线,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
  2007年,全区5次局地强降雨,二次台风,23个雨量站均降雨量190.3毫米,6月6日晚受灾群众直接经济损失8869万元。
  2010年5月22日、6月16日,大水,受灾乡镇16个,受灾人口8.4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8.95千公顷、成灾面积3.35千公顷、绝收面积0.42千公顷,倒塌房屋182间,直接经济总损失1.848亿元。
  旱灾
  宋北宋咸平六年(1003)八月,旱。北宋元丰三年(1080),大旱,秋至次年,春不雨。南宋淳熙九年(1182),旱。嘉熙四年(1240),大旱。宝祐五年(1257),大旱。
  元至元十六年(1279)六月,旱。
  明洪武三年(1370),旱。景泰七年(1456),旱。成化十三年(1477),大旱。正德三年 (1508),旱。嘉靖六年(1527),大旱。嘉靖十年(1531),旱。嘉靖二年(1542),旱。嘉靖二十九年(1550),旱。隆庆二年(1568),旱。万历元年(1573),旱,旱禾尽槁。万历三年 (1575),旱,斗米千钱。万历十六年(1588),旱,疫。
  清清顺治十六年(1659),旱。清顺治十八年(1661),旱。康熙五年(1666),旱。康熙七年(1668),秋旱。康熙十年(1671),旱、蝗。康熙十六年(1677),旱。康熙二十年(1681), 秋季不雨,大旱。康熙二十五年(1686),闰四月,秋旱。康熙二十七年(1688),六月,旱。康熙二十八年(1689),夏至冬不雨,大旱,秋禾绝收,井泉皆竭。康熙四十二年(1703),旱。嘉庆八年(1803),旱。嘉庆十六年(1811)五月至七月不,雨,大旱,民食麻厥及白土,石谷3000文。嘉庆二十五年(1820),旱。道光十五年(1835),旱。道光二十七年(1847),旱。咸丰四年(1854),旱。
  中华民国民国3年(1914),旱,禾苗枯槁。民国18年(1929),旱灾。民国33年 (1944),旱。民国34年(1945),夏旱,受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旱,受灾875.6公顷,损失粮食1425吨。
  1956年6月下旬至8月底,旱,山塘水库见底,受灾7800公顷。
  1957年,受旱受灾2073公顷。
  1961年6月中旬至9月初,旱,受灾22666.7公顷,成灾18000公顷。
  1964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旱受灾3160公顷。
  1967年,夏秋连旱至冬季未下透雨,大旱,塘库干涸,受灾9333公顷。
  1971年,夏秋旱,受灾8666.7公顷。1978年8—12月,旱120天,受灾7666.7公顷。
  1979年,秋冬旱124天,受灾8600公顷。
  1983年7—8月,旱灾,受灾333.3公顷。
  1985年3—7月,旱灾,受灾4200公顷。
  1986年7—8月,旱灾,成灾9100公顷。
  1990年6月中旬后,旱灾,受灾10000公顷。
  1994年6月24日—7月10日和7月20日一8月19日,两次旱灾,受旱面积3260公顷,人、畜发生饮水困难,小山塘断水,小(二)型水库80%蓄水不足,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投入抗旱经费77万元。
  1995年7月至9月10日,晴热无雨59天,气温高于35℃以上达52天,9月上旬连续高温, 旬平均温度39.4°C,最高达41.3°C。受旱灾面积9100公顷,绝收1133公顷,减产粮食10270吨,有64个自然村1.84万人饮水发生困难。损失达1580万元。
  1996年,入汛后降雨甚少,出现历史上罕见的空梅。水库蓄水仅占33%左右。5月20日,始出现旱情。7月8日,旱情继续发展,分布在巨溪、太平、泄川、郑地,峰源等乡镇。受旱面积4693.3公顷,40余个自然村人畜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968.6万元,减产粮食5490吨。
  1997年上半年,降雨偏少,5月比常年偏少118毫米,长期少雨给山区带来了严重干旱,全市受旱3573公顷,79个村人、畜饮水困难。
  1998年6月下旬,进入了高温晴热天气,旱情日趋严重,其中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峰源、郑地等地为重灾区,18个自然村缺水,农作物受旱5426.7公顷,8100人用水困难,直接损失1081.71万元。
  2003年6—8月,连续干旱时间长,降雨少,气温高,7月31日达43.2°C,创历史最高纪录, 农作物受旱1790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工业)达1.46亿元,69个建制村,3.2万人发生饮用水困难。
  第二节组织指挥体系
  清嘉庆十九年(1814),千把诸职除碧湖镇要汛永驻防守,其余或驻郡或驻汛,均以一年交替,汛兵碧湖31名,沙溪5名,十八都6名等。遇到严重的灾害,百姓只有乞求天神,束手无策,流离失所,而地方官府或朝廷也只是下派官员巡视,发放些赈粮,以工代赈修建被毁水利工程等,基本上是官汛结合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防汛抗旱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防汛组织,形成完整的防汛防旱组织体系。1952年7月19日,丽水县政府发文成立了由县长为指挥的县防汛指挥部,作为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的权力机构。此后,防汛指挥机构不断健全。指挥部设指挥1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副职担任),副指挥若干人,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水利、公安、气象、经贸、财政、交通、民政、农业、卫生、邮电、电力、统计等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兼任,并由水利局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办公人员,办公室设在水利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乡镇或重点工程都设立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领导小组,由乡、镇长和工程负责人为指挥或组长。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和重点工程实行24小时值班,相互联系,通报汛情,随时待命,一旦发现汛情,组织抢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力减少灾害损失。
  2005年5月中旬,区政府投入10万元, 装备联网主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路由器、终端显像设备,组成莲都区防汛指挥远程会商系统,实现省、市、区三级联网,各地的专家及领导根据历史和实时、水、雨、工情及气象显示的资料,结合现场信息,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和商讨,作出调度仿真预案,制订指挥性调度方案,从而把灾情减到最低程度。2010年,莲都区以“防汛防旱保平
  莲都区山塘抢险防汛演练——民兵小分队(摄于2008年5月)
  安”为主线,以“强基层、保民生”为抓手,共投入资金359万元,重点开展水库保安、堤防加固、农民饮用水、河道整治四大水利项目建设。并成立了莲都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完成
  了水利普查工作。
  第三节水文测报
  1934年5月,首次在大港头、敏河、厦河设立水文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碧湖、均溪、堰后设立水文站,开始观测水位、降雨、流量、泥沙,1952年,丽水城区小水门建立水位站,1955年,碧湖水文站撤销迁至丽水城关镇,黄渡也设立水文站。1958年,设立上显滩水文站。2000年,由均溪水文站迁建的小白岩水文站开始运行。截至2001年底,全区共有水文站3个,水位站1个,雨量站8个,蒸发站1个,设站数已基本达到《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要求。水文测报从1956年开始,采用汛期4段制,即8时、14时、20时、2时,非汛期采用2段制, 即8时、20时分别观测并拍报。
  2000年始,区政府决定在原各水文站和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重要地段安装科学、先进的水文、气象自动测报系统,采取先进的PSTN网络(公众移动通讯网)。其中,雅一、小白岩水文站、黄渡水文站、上显滩水文站的水文自动测报站,2000年建成使用;高溪水库、胡村水库、赤坑水库、郎奇水库的水文自动测报站2002年建成使用。气象自动测报站5个(雅溪、老竹、郑地、碧湖、城郊),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
  建设水文自动测报站8个,共投入资金30万元。建气象自动测站5个,设备由市气象局投入50万,地方负责土建部分等费用。自动测报网络建成后,运行良好、数据准确,为防汛指挥部、气象局、水文站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作预报。2010年,区水文站,努力做好高溪水库,雅一水库、太平、洪渡、上显滩五个区管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协助市水利局做好采桑、大港头两个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并开展日常监测、送检工作,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第四节防汛经费与物资
  明成化《处州府志》、清道光《丽水县志》载,历史上的防汛经费主要来源:一是“官银”,即凡需修复的防汛水利工程的费用,则由朝廷、官府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如民国元年(1912)和民国27年(1938)两次拨款,修复水毁工程。二是“以工代赈”,凡遭受重大灾情,官府奉旨发币赈济,民众则以投工领取赈济。三是“劝捐”,为了抵御灾害,保民生存,官府倡捐(动员各阶层捐款),士绅劝捐,筹集资金渡难关。康熙三十二年(1693),处州刘知府捐银五十两, 张知县亦捐奉银伍两。四是“收租费”,凡水利工程受益田亩或“公田”,每年收一定租金或按受益田亩派义务工(役民修筑)。历史上防汛抢险物资主要是土、木、石、竹。古称''竹木椿为筋,累石为肌,筑土为墉”。“或以竹编笼,填石筑堰坝”,以此修筑堤坝保平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汛防旱工作,各级政府财政每年根据受灾情况,拨出一定数额的专款,用于防汛支出。20世纪50—70年代,实施民办公助的形式,公助专款在每年的水利经费中列支,确保防汛日常管理和必要的物资购置,如草袋、木头、毛竹、铁丝、钢材、柴油,等等。如遇重、特大灾害,则可申请省、市财政给予重点扶持,县政府拨款或购物扶持。
  1994年以后,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防汛投入,确定每年从水利经费中列支20万元专款,专用于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保证防汛防旱机构的日常开支和抢险救灾。遇重、特大灾情,可再向省政府、省水利厅、市政府申请补助抢险经费。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每年投入水利经费在100万元至300万元。1953—2010年,共计投入防风抗旱经费18902.16万元,其中用于防汛有关的水利设施维修经费1.5亿元,其他用于灌区水利工程配套设施等。
  若干年份莲都区抗御洪涝旱灾害投入统计表
  表7-2-1续表7-2-1
  第五节抗洪抗旱
  抗洪抢险
  局部洪、涝等自然灾害年年发生。
  民国11年(1922)洪水暴发,堰头、青林等数十处荡为泽国。堰坝全部冲毁,渠道淤塞严重,自浪荡口至分小坝沙滩不积,无辜道循。知事李钟岳委员刘庭煊等悉心勘察原坝址,决定将坝址移下游15丈处筑新坝,长度130丈,宽8丈,高5尺,堰口浚深1丈,宽2丈,渠首内开新渠170丈,筑分水坝,东北二支堰,同时修复,并疏浚渠道淤沙。计银元10740元,除知事筹拨工赈银圆2000元外,余悉按田亩输银。于6月竣工。民国14年 (1925)知县李钟岳撰文“重修丽水好溪堰碑记”一方。
  1952年7月19日晚至22日,连续三昼夜大雨倾泻,河水泛滥,山洪暴发。上游龙泉溪和瓯江大溪水位暴涨,加之缙云大水经好溪倾入瓯江致大水入丽水城1米(三尺),瓯江两岸人畜伤亡,房屋倒塌,稻田淹没,水利设施严重毁损。全县8个区27个乡72个村受灾。县委、县政府及时建立防汛指挥部,召开紧急防汛会议,迅速抽调163名机关干部,由
  唐至民国,莲都共发生较大洪灾6次,1949—2010年,发生较大洪灾36次。
  碧湖镇红圩村防洪抢险群众转移(摄于2005年6月)县长带队分四个组,冒雨赴各灾区指挥抢险救灾,动员10045名群众投入抗洪抢险。经过几天的抢险救灾和宣传教育,及时进行排水保苗,开展生产自救,并及时拨出1万千克救济粮, 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
  1962年5—9月,6次大暴雨,大溪、好溪沿岸洪水泛滥,淹田1873.3公顷,毁田773.8公顷。是年冬,发动青林、河村、圳头、社后、关下、秋塘、海潮等村群众修复好溪堰,共计投民工16511,技工15211,筏运524筏,支出大米4318.75千克,其中贷款大米1250千克,按田亩负担3068.75千克。
  1975年8月11—13日,受4号台风影响,特大暴雨致雅溪曳岭山洪暴发,毁田205.3公顷,淹田2096公顷,倒屋514间,坏水利工程530处,坏桥梁81座,死8人。县政府组织县机关、乡镇干部580人,组织群众抗洪抢险。洪灾过后,县政府发动群众对渠道全线进行清淤, 整治小安溪,全面修复洪水冲毁的堰坝堤防,投入资金1.9万元,投民工1350工,技工830工。
  1997年7月8—9月,过程雨量226.5毫米,雅一水库24小时降雨量达121.5毫米,最高水位达74.3米。全市12个乡镇119个村9.2万群众受灾,52个自然村进水,进水965户9840人,有7个村620户2400人被洪水围困长达16小时。防汛指挥部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奔赴受灾现场,指挥抗洪抢险,解救被困群众。此次洪灾共有市、区、乡、村干部350人,武警25人参加抢险,解救被洪水围困村民2400人。
  2005年,进入台汛期后,5号台风“海棠”、9号台风“麦莎”、13号台风“泰利”、15号台风“卡努”、19号台风“龙王”先后影响莲都。9月1日,“泰利”台风在福建莆田市平海镇登陆,郑地村出现过程雨量288毫米,峰源乡夏庄村出现过程雨量325毫米的特大暴雨。上游的玉溪水库于9月1日16时25分开始泄洪,上显滩水文站洪峰流量达1330立方米/秒,超警戒水位1.04米,丽新段河道接近20年一遇洪水频率,小白岩洪水位达到52.47米,超危急水位0.47米,最大洪峰流量5540立方米/秒。区委、区政府迅速启动抗灾预案,33位副科以上领导到水库及重要地段现场进行24小时检查,198座水库山塘落实巡查人员,对易发险地段,共转移5000多人。
  2010年6月16—27日,持续遭遇长过程强降雨,江河水位高涨。先后发生了大港头镇石候村砂场21名工人、九龙圩养猪场12名工人以及碧湖镇红坏村230名村民遭洪水围困的紧急事件。区、区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武警、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救援,成功转移被困人员。2010年,莲都区连续发生“5.22”、“6.16“两起洪灾,受灾人数达到8.4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0.89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48亿元。灾情发生后,莲都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救援,启动应急预案,转移身处险境的群众1558人,并及时将救灾物资送达受灾群众。
  抗旱救灾自宋朝至民国,莲都共发生较大旱灾39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生较大旱灾18次。
  1988年7月28日起至9月30日,全市降雨仅20多毫米。8月起,旱情日趋严重,受灾9753公顷,部分山区人畜饮水发生困难。7月28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统一部署抗旱救灾工作,科学调度各类用水。水利部门支援乡村紧急修补渠道4000多米及多处泵站。各乡、镇广泛发动群众,投入劳力9.7万工,修复水利设施。18万公顷易旱田改种其他作物。从7月31日到8月15日,分别在陈寮山和十八都阵地共发射催雨弹413发。8月16日,发炮58发。
  2003年6—8月,连续干旱时间长,降雨少,气温高。7月31日达43.2°C ,创历史最高纪录,农作物受旱17900公顷。69个建制村3.2万人发生饮用水困难。全市从7月6日起组织抗旱,沿江各闸开闸引水,各排灌站开机翻水,投入电动抽水机6577台,出动久已不用的人工水车530台,为节约合理用水,各村、组普遍落实专人管水,实行一把锄头放水。对山区发生饮用水困难的村,动用消防车送水下乡,解决村民生活用水困难。
  周坦至瑶畈段治理工程(2012年摄)第三章水利管理
  第一节管理机构
  古代水利机构上古时期即有职官专司其责。
  唐代,曾在江南设置都水监和营田使,分管河渠修理、灌溉和屯田事宜。五代吴越国将唐代的营田使与都水监合并,设置都水营田使,专管水利与屯田。
  宋代,州(府)一级水利一般由知府主管,另有通判分管。如南宋乾道年间知州范成大的职务即有“兼管内劝农事”一节,亲自拟定通济堰堰规二十条,同时有军事判官兰陵人张澈分管修堰事宜。县一级知县主管外,也由县丞分管水利。
  元代大德与至正年间,设浙西都水庸田使,后改都水监劝农官,掌管修筑圩岸,疏滩河道等事。
  清代,重要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或整修,一般由县的主要官员督办。民间由堰会负责调出水利事务。
  民国水利机构民国时期,全省水政趋于统一。民国4年(1915)成立浙江水利委员会。民国17年(1928)成立浙江省水利局,先后颁布了堤防岁修、闸坝抢修、修复堰塘沟渠、乡镇水利分会章程等规章制度,由各县政府建设科分管水利,配备水利技术人员1—2人负责规划、设计、督查水利工作。
  专区和县两级水利,先后由道台、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下属的建设部门和县公署、县政府设置的实业科、建设科兼管。地方上依不同需要成立了一些民间的或官民合办的水利组织, 辅助官府处理水利事务,它们的主要职责是:筹集水利经费,审核工程预算,建议水利计划,实施项目审议和监察等。社会水利组织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按流域划分,跨县跨专区联合组建的水利议事会、参事会,如民国5年(1916)成立的浙西水利议事会。民国16年(1927), 各县公署改称县政府,设秘书、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等科,水利归建设科执掌。民国20年 (1931),成立按流域组织的5个区水利议事会负责瓯江、飞云江、鳌江三水系的水力开发。因经费困难,翌年停止活动。抗战胜利后组建的各江河流域水利参事会等。二是官府出面组织的各县和乡镇水利委员会、水利协会或水利分会。三是民间的各种小型工程水利董事会。
  民国26年(1937),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浙西各县先后沦陷,省府各机关内迁处州。民国27年1月(1938),裁撤省水利局,并入省农业改进所,莫定森任所长,所内设农田水利股及农田水利工程队,办理后方各县农田水利事宜,掌理农田灌溉、排水工程之测勘与实施,调解农田水利纠纷;预防水旱灾工程之调查与计划,兼及水文测量、统计、气象观测等等,驻地松阳城关太保庙。民国29年(1940),改组农田水利股为农田水利科,改组农田水利工程队为农田水利工程处。此后,水利由省农业改进所直接领导,农田水利股负责实施。民国36年(1947),省颁布乡镇水利协会章程,丽水县先后成立乡镇水利协会,设正副理事长2—3人,吸收会员10—1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利机构1949年5月10日,丽水县解放。同年7月,丽水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分管水利。1953年11月,建设科改设农林科。1955年5月,丽水县农林科改为农林水利局。1956年3月,丽水县农林水利局改为农业水利局。1956年4月,丽水县农业水利局分设水利局。1957年8月,丽水县农业局和水利局改为农林水利局。1970年10月,成立丽水县农林水利局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11月,丽水县农林水利局革命领导小组改丽水县农林水利局分为农林局和水利电力局。1971年,成立水利电力局后,局下设秘书股、水利股、电力股、水产股,下属单位有水利水电工程队(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水文站。1976年,增设机电排灌站(事业单位)。1978年,建立水利水电管理所,恢复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同年10月,丽水县电力公司改属县工业交通办公室,县水利电力局改为丽水县水利水电局。1980年,水利水电局下设秘书股、水利电力股、水利水电管理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机电排灌站、水利水电工程队、水文站。1981年,县水文站划归省水文总站直管。1984年,建立县渔政管理站、城郊水利水电管理站、碧湖水利水电管理站、丽云水利水电管理站、曳岭水利水电管理站、雅溪水利水电管理站。1986年3月,撤县建市(县级),丽水县水利水电局改称丽水市水利水电局。1987年5月,秘书股分设人事秘书股和计划财务股,事业单位有丽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丽水市机电排灌站、丽水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丽水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所及5个片水利水电管理站。1990年,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所改为水利工程管理所,增设水电开发管理站,建立丽水市水政水资源监察管理站。雅一电站、雅二电站划归丽水市水利水电局管理。1995年4月,水文站下放回市水电局管理,7月成立丽水市河道管理所(基层水管单位)。1997年3月,成立水政监察大队,增挂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牌子(事业单位),原水政水资源监督管理站同时撤销。同年8月,市府办〔1997)24号文件确定市水利局水电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建设股、水政水资源股、渔业股,行政人员编制12名。同年11月,丽水市编委核定水电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99年6月,建立丽水市城市防洪工程开发管理处(事业单位),2000年撤地设市后,该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市水利局。2000年7月,丽水市水利水电局改称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2001年12月,莲政办发(2001)98号文件确定莲都区水利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建设科(产业科)、法制科,行政人员编制为9名(含后勤服务人员)。2010年3月,建立莲都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节河道管理
  防洪工程
  境内流域在5平方千米以上的河道有84条,其中大溪46千米,好溪23.9千米,太平港45.4千米,宣平溪37.92千米,松阴溪4.6千米。境内的河流属山区性河道,坡陡流急,汇流时间短,一遇大雨河水暴涨,经常泛滥成灾,人民群众为了防止水患,抵御洪水,从元代就开始了疏浚河道,做水障建铁坝、筑堤防等。
  清同治《丽水县志》载:“水障于括苍门外琵琶洲北。旧,郡城屡遭水患,元大德七年(1303)有邑人鸠资垒石,捍御上流使毋横决入城,阅十年甫成而去,居民咸享其利乎其地,为仙人渡后稍圮,州守韩裴修之。明嘉靖七年 (1528)泮润以洪流荡漱内空,运石增筑。以障上流东冲,郡城赖之。”
  清同治《丽水县志》载: “铁坝,明初(1370),在南明、行春二门之间,二门濒大溪, 山洪为患,刘基砌筑石坝,锢以铁汁,坝存则水不入城。清嘉庆五年(1800),署知府张士楹捐奉修之,后窃石头为垣础,寝坏旧防。”
  民国《丽水县志》载:“厦河水障,在厦河的下厦河中岸,溪流横绕南,沙日积,每逢大水,势横决为患尤烈。光绪庚子,夏淫雨兼旬,山水暴涨,城厢内外水高数丈,居民咸抱之叹。郡守赵亮熙捐廉倡筑,光绪二十九年(1898)秋冬竣工。”
  民国《丽水县志》载:“铁雅溪镇西溪村河道整治工程(摄于2008年2月)
  南明湖巡查(摄于2010年)
  坝,在琵琶洲南,初水南频没于水。垒石为坝以杀水势,及北岸多悬崖峭壁,水仍横决南流。清同光来旧址谨存十一,入民国,水南路冲堤决,为患尤烈。民国十二年(1923)春,知事李钟
  岳,会同华洋义赈会长法人苏若望,拨工赈银一千六百元,于是年二月兴工、六月竣工。坝身长130丈,高五尺至一丈不等。”
  20世纪50年代初,兴建了赵村、连河、陈村、青林、干下、联城、周巷、横塘堰等防洪工程十余处。20世纪60年代,丽水县成立瓯江治理规划小组,对水东乡的芦埠村塔下河段进行开岩爆破,疏浚河道,增加瓯江泄洪能力,减少洪水对城关镇的威胁。70-80年代,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人民大规模修筑堤防。90年代,完成老竹溪、仙渡港、桐岭坑等82处小流域治理,投入300万元。2003年,实施清水河道建设和十百工程建设,环城河道、塘沟88.74千米,整治并进行城区堤防、大港头堤防、碧湖堤防等重点工程建设,全县共建成防洪堤总长28.53千米,保护农田1093.3公顷,初步控制了水患。2010年,投入1298万元,开展宣平港河道治理一期工程建设。
  联城防洪堤
  该工程在小安溪流域, 于城区西北部7千米的联城镇的凤鸣、林宅口、官桥、白前、武村、敏河和苏埠等7个村。联城镇沿溪两岸村民,自1962年起,筑堤护岸,修建了长达4千米的防洪堤。但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各村各自兴建,缺乏统一安排、全盘布局和一定的质量标准,
  瓯江防洪堤(摄于2008年)
  如防洪堤又不连接,某些地段位置不妥等问题。1975年,4号台风洪水袭击致使原修建的防洪
  堤大部分被冲毁,严重威胁沿溪两岸村庄、农田的安全。沿溪两岸人民迫切要求重新治理太平港。工程自柴弄口至苏埠村河段,全长7千米,除部分沿山外两岸共建防洪堤长9004米。
  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1410立方米/秒,防洪堤沿着主河道两侧布置,河道宽度160—230米,堤高1.9—7.9米,基础开挖深度迎水面1.5米、背水面为1.2米, 堤坝结构内外坡采用干砌块石,卵石填肚。迎水坡为1:0.5,背水坡为1:0.3,堤顶宽2米。
  工程于1975年10月30日开工,1976年冬完工。该工程建成后,新增耕地120公顷,初步得到了防洪效果。但在凤山前桥头左岸,由于有尾留未处理完毕,涵洞不坚固,经数次洪水冲袭, 导致336米范围被冲毁。1984年1月制订修复方案,采取疏通和堵缺口相结合的方案。是年,完成疏浚河道300米,修复损坏防洪堤,完成干砌石2858立方米,填石1422立方米、浆砌石157立方米,疏浚河床清理石方4200立方米,国家补助资金3万元。
  好溪防洪堤
  好溪发源于磐安县大盆山西,流经缙云县,在莲都区的古城村入瓯江大溪。好溪全长132千米,集雨面积1380平方千米。由于一遇大雨,河水暴涨洪水凶猛,因水怪唐代前名恶溪。1961年,在青林、干下、社后河段用竹笼填石和抛块石护岸,收效甚微。1977年,兴建防洪堤工程,由丽水县水电局承担勘测设计。全工程从丽阳公社岩泉村马头山好溪坝至城关镇古城村,主河道6千米,左岸砌筑防洪堤5030米,右岸砌筑防洪堤6500米,共计兴建防洪堤
  长11530米。
  防洪堤洪水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2840立方米/秒。河道宽200米,堤高6.5米,堤顶宽2.5米,内外坡1:0.5,采用大石干砌、内填卵石,迎水坡块石底部厚1.5米、顶厚1米、背水坡干砌块石厚1米,顶部用0.5米厚块石封顶。河道弯曲地段用75号水泥沙浆砌加固。100米堤砌5米长的块石,隔墩分缝,整个工程分两期完成。
  城区防洪工程
  以防洪为主,兼顾城市建设、旅游等。丽水城区地处丽水盆地底部,大溪自西向东,好溪由北而南流经市区,两溪在古城汇合,折向东南流去。两溪将丽水市区分割成三部分:主城区、水东片、水南片。丽水城市防洪工程针对这三部分区域进行设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属III等工程,大溪、好溪堤防为3级。主要建筑物有:(1)主城区。大溪厦河段、塔下段劈山拓宽河道;大溪北岸防洪堤;好溪西岸防洪堤;城北防山洪东排渠道、西排渠道;防洪排涝闸等。(2)水南片。大溪南岸防洪堤等。(3)水东片。好溪东岸防洪堤及防洪排涝闸等。
  2000年1月,完成丽水城市防洪工程(主城区)初步设计。2000年4月,通过审査并经省计经委(2000)30号文件批准。水东、水南片和东西排工程初步设计于2001年10月完成,省计委分别以(2002)137号和(2003)165号文件批准。城市防洪工程的防洪标准,大溪、好溪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山洪排洪渠标准为10年一遇。
  丽水城市防洪工程由大溪的厦河、塔下二处劈山拓浚、大溪南、北岸和好溪东、西岸防洪堤、防山洪东排和西排渠道、雅坑和丽阳坑治理,四座排涝控制闸等组成。建设防洪堤长19.1千米,开排山洪渠道6.54千米,整治排洪河道4.5千米,大溪劈山拓浚1.28千米,防洪工程保护城区面积35.7平方千米,并配套建设江滨绿化景观面积57万平方米和一座2100千瓦排涝泵站。总投资9.4亿元。
  丽阳坑整治工程
  丽阳坑从西排起点(五宅底下)到溪口段进行整治,整治长度3300米,整治后河道宽度为5—8米。
  中岸圩切滩及虎头山劈山工程
  中岸圩切滩工程位于于大溪南岸中岸村下游的中岸圩,切滩长度1057米,切滩最大宽度150米,底高程为40米,该工程在48米高程处设置一宽5米的交通道路,其下以1:2的边坡开挖至46.5米高程,边坡以浆砌块石护坡,坡脚1米X1米浆砌石大方脚,在46.5米高程设为5米宽平台,平台以下以1:5的缓坡开挖至40米高程。
  虎头山劈山工程位于中岸切滩下游,劈山长184米,底高程39米,最大劈山宽度40米。
  桐岭溪防洪堤及河道整治工程
  西起龙潭背、东至下岭桥与大溪南岸防洪堤相接,总长度1170米,防洪堤顶宽度7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堤顶设70厘米高的砼防浪墙,防洪堤迎水面坡比为1:2,设绿化种植槽, 在48.0米高程处设宽2米的马道。背水坡坡比为1:1.8,用干砌块石护坡,坡脚设50厘米X60厘米的浆砌块石排水沟。整治后的河道底宽不小于10米。
  雅坑溪防洪堤及河道整治工程
  东起雅坑溪金温铁路桥,西至好溪,全长732米。雅坑溪河道加高两岸河堤成防洪堤,与好溪东岸防洪堤相连;同时整治河道,使河道底宽达到12.2—14米,河底采用35厘米厚干砌块石衬砌。雅坑溪防洪堤顶宽3米,迎水面设置顶宽70厘米,外坡1:0.4,内坡垂直的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背水坡为1:2。
  大溪河道整治工程
  为加大河道过水能力,将河道淤积地带进行开挖疏浚整治,小水门一厦河村一水东大桥段边滩整治高程为43米一40米—42.5米,整治后堤身挡墙前5—10米范围内河床用砼及浆砌块石护衬。
  丽水市城市防洪工程于2000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到2003年建成防洪堤8.1千米,即完成大溪北岸4.5千米和好溪西岸2.6千米防洪堤主体工程,完成厦河劈山和塔下劈山工程,已完成征地106.7公顷,拆迁房屋13.75万平方米,完成土石方276万立方米,混凝土13万立方米,完成投资4.4亿元。
  新治河排涝工程
  位于碧湖平原,《丽水县志》载名“白溪渠”。为解决雨期水患,加强旱季灌溉,对原河道平地一段进行全面治理,命名为新治河排涝工程,从岚山头接南溪至高溪合水库尾水,再至蒲塘、下陈、红叶、白桥、下黄山村注入大溪,全长12千米,其中治理河段为7千米。新治河工程是碧湖区农田基本建设重点工程之一,担负排除碧湖平原田畈40平方千米和后山70平方千米集雨面积的雨水,是碧湖平原排涝的总河道,设计的排水能力为5年1遇的洪水,3天下雨218毫米,3天内全部排出。岚山头至下朱村河段,河宽17.5米、底宽10米、水深2.5米,边坡1:1.5,纵坡为1/1500,渠道排水能力为58立方米/秒。下朱村至下圳河段,面宽22米、底宽13米、水深3米、边坡1:1.5,纵坡1/2000,排水能力为78立方米/秒。
  1977年11月20日,工程开工,经过37天施工,基本完成河道开挖土方任务,于1978年春,组织334人的专业队进行施工,完成护坡及渠系配套,整个工程主要建筑物有交通桥22座,堰坝13座、倒虹吸4座、活动闸5座、涵洞29处,渡槽3座,取水埠7处,工程共挖土方38万立方米,砌石1.1万立方米,投工43万工、投资28万元。新治河排涝工程,使高溪乡的山根、缸窑、黄塘窑、竹溪、沙岸,平原乡的章塘、大陈、里河、下朱村、石牛乡的蒲塘、赵村、白桥、郎奇13个村的万亩易涝农田,基本上免除了洪涝灾害的威胁,为碧湖平原3333公顷农田机械化、园田化奠定了基础,并增加耕地面积33.3公顷。
  小流域治理
  泄川乡双源村河道整治工程双源村位于丽水市西北面,距泄川乡政府2.5千米。1997年11号台风给该村带来惨重损失,洪水冲毁村庄段河堤、桥梁、道路和部分民房,泥石淤积河道高过民房地面0.8米。为使灾区人民尽早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当年就釆取对该河段整治。整治河道长度669米,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量有河道疏浚9110.98立方米,河岸干砌石1586.91立方米,简易便桥一座。
  仙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仙渡港流域地处莲都区北部,是小安溪支流,该流域是旱灾、洪灾频发区域。形成灾害频发的原因主要是植被破坏和山地的无序开发。2001年3月,完成《莲都区仙渡港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2002—2003年,完成葛畈村段1000米河道治理和何金富段200米河段治理。2004年,完成滴水岩段300米、南源村段200米、皂树村段500米河道治理。
  桐岭坑流域河道治理桐岭坑流域地处丽水市区南,是大溪上一条支流,流域面积42.1平方千米,流域内地形以丘陵盆地为主,大部分河床平缓,两岸农田,旱地连片,村庄分布较密。河床宽窄不一,两边河岸高低不平,灌溉两岸农田的拦水坝较多,河道淤积也比较严重。河道治理标准:保护农田为5年一遇洪水,保护村庄为10年一遇洪水,保护乡、镇为20年一遇洪水。2001年,治理观音岩河段360米,河道宽度15米,水深5—6米。
  老竹溪河道治理老竹溪又呼“虎迹溪”,地处莲都区西北部,宣平港的一条支流,在联城镇小溪口村注入宣平港,主河道长18.8千米,集雨面积102.9平方千米。流域内地形以高山丘陵为主,上游崇山峻岭,水流湍急,中下游为丘陵盆地、河床平缓,两岸农田连片,村庄分布较密。
  万里清水河道工程2004年以后,先后在太平港、宣平溪、严溪、苍坑等禾稻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及河沟池塘整治,共投入资金3785万元,整治河道157千米。2007年,建设“亮点工程”,在太平港、宣平溪、严溪、巨溪完成清水河岛建设14.2千米。2008年,投入685万元,完成宣平溪、太平港等41处河道、河沟、塘整治33.6千米。2010年,共投入980万元,在小安溪、宣平溪、严溪等流域实施河道整治建设37千米。
  第三节灌区管理
  碧湖灌区建设2005年,省水利厅开展“和谐自主建设体系”建设,完成“碧湖枫台概灌区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编制和上报工作,通过水利部立项,2005年开始,通过6年的时间对碧湖灌区进行节水改造,提高灌溉水利系数和灌溉保证率。完成了郎奇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和高溪水库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00万元,完成渠道改造9.15千米及渠系建筑物改造17处,2006年4月通过验收,顺利开展高溪水库灌区二期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碧湖镇下圳村池塘整治工程(摄于2008年9月)
  2006年,主要开展郎奇灌区灌溉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截至2010年,完成渠道改造4.57千米,改造渡槽3座,堰坝整修2座。通过推广节水技术,提高灌区渠道水利用系数,解决灌区内各渠道水利用率低的问题。
  2006年4月,实施碧湖灌区改造工程,完成2005年郎奇灌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实施, 并通过验收。收益面积2587公顷。2006年10月,继续实施郎奇子灌区二期改造工程,并开展高溪子灌区灌溉渠道改造工程建设。至2006年底,共完成改造渠道4.37千米,改造渡槽1.9千米,整修水闸3座。通过推广节水技术,提高灌区渠道水利用系数,解决灌区内各渠道水利用率低的问题。2010年,完成灌区改造工程2处。
  其他灌区建设2006年,全区共开展省级及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4处。2007年, 财政共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15万元,开展小农水项目建设66处,各项目按计划要求全部完成。2008年,实施老竹三十九、黄塘弄灌区改造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13.85万元,开展渠道改造12.28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改造3处,改善灌溉面积137.33公顷,至12月底,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2009年,开展大港头镇西坑、五石弄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全部完成赤坑灌区渠道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395万元。2010年,投资195万元,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3.33公顷,改造总干渠全长15千米,改造人行过水桥80座,新建或改造闸门20座,修建拦水坝29座。
  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9年,实施城西联城片灌区改造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98.17万元,开展联城镇张村街、官桥等村灌区渠道改造工程,计划新建山塘一座,开展渠道改造10.89千米。至2010年,新建山塘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
  喷微灌工程主要实施水果基地的板栗、瓯柑、苗木等喷滴灌建设,工程总投资82万元,按喷滴灌工程资金筹措要求,省财政补助资金为24万元,区财政和其他资金为58万元。至2010年,完成投资15万元。
  宣平溪港口村水生态治理工程(2017年摄)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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