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路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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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路管理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2
页码: 280-282
摘要: 明代,丽水设立“栝苍水驿”,负责对瓯江流域通航的船只进行管理,同时也作为官立运营机构。明《栝苍汇纪》之“秩统纪”载:“栝苍水驿,驿丞一人,未入流,掌记;驿吏一人,馆夫六人,站船五只,水夫四十人,运夫三十人,马五匹。”“站船五只,水夫四十人,运夫三十人,马五匹。”
关键词: 交通管理 水路管理

内容

明代,丽水设立“栝苍水驿”,负责对瓯江流域通航的船只进行管理,同时也作为官立运营机构。明《栝苍汇纪》之“秩统纪”载:“栝苍水驿,驿丞一人,未入流,掌记;驿吏一人,馆夫六人,站船五只,水夫四十人,运夫三十人,马五匹。”“站船五只,水夫四十人,运夫三十人,马五匹。”至清代,栝苍驿置水夫一十四名,共工食银一百两,遇闰加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八厘,缙云征给。运夫七名,共工食银五十一两,遇闰加银六两二厘,遂昌县征给。驿皂二名,工食银八两四钱三分,丽水县征给。
  民国28年(1939)9月,省船舶管理局转发省建设厅《浙江省管理轮汽船快船暂行规则》,要求各地执行。民国29年(1940)9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在丽水召开交通运输会议,决定调整交通运输机构,筹备组织省驿运管理处,与浙江水陆联运处合并办公。是年冬,成立丽水民营交通船同业公会,目的在加强营运管理。民国32年(1943)2月,设立瓯江运输司令部,由驻碧湖之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李默庵兼任运输司令,明令船民限期登记,接受管理,取缔机关、部队乱拉船、扣船的行为,严禁各站留难勒索。民国33年(1944)10月,经省驿运管理处批准,组织500艘左右舴艋船,成立瓯江货运大队,抢运食盐。
  船舶管理1950年,始发船舶航行簿,用以记录航行情况及登证。1985年起,统一使用浙江小型船舶航行证,运输船舶须经航管所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办理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确定船籍港和船名、船号、办理船舶保险、货运保险或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领取船民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范围营运。1987年9月起,执行《浙江省乡镇船舶安全暂行办法》。与此同时,航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船检工作。按照“谁检验、谁发证、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检验船舶,严把船舶质量关。针对90年代以来大量挖砂船、运输砂石料船涌入瓯江作业的实际情况,航管部门适时开展瓯江水系砂石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通航水域,特别是新形成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管。以渡船、旅游船、水上餐饮娱乐船和采砂船为重点,严格规范船舶航行、作业行为,维护水上安全。除此之外,还认真做好严格船舶签证制度。
  船员管理船员管理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1993年,交通部34号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发证规则》,1995年以后,随着瓯江航运、渡运、短途运输及水上旅游业的发展,航管部门把加强船员管理提升到港航发展的战略高度。为加强船员管理,根据2005年11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和2008年4月1日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开展船员管理整顿工作,主要为严把船员考试发证关,同时实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分离制度,并设立船员档案,实行船员跟踪管理。
  渡口管理民国期间,农村渡口设渡船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由所在乡、镇、村管理。农业合作化后,由社队管理。1978年12月后,始核发渡工证,机动渡船驾驶员经考试合格后发给适任证书。1987年11月,丽水市设渡口管理办公室,对全市渡口实行统一管理。2002年7月,丽水市人民政府颁布《丽水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2009年3月,颁布新的 《丽水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渡口管理职责,规定渡口办与有关乡镇签订《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乡镇应加强辖区内渡口管理,渡口必须设立《渡口守则》牌等标志、标识,以确保渡口安全。1988年后,市、区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渡口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管理,在落实与乡镇、村、渡工三级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创建 “平安渡口”“文明渡口”达标评比活动,提高渡口安全渡运系数,实现25年渡口安全无事故。
  运输管理1949年7月,成立瓯江民船工会,实行船舶登记编号、统一组织货源、统一调派船只管理,废除私人承揽货源、从中抽成的封建剥削行规。1950年6月,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管理。此后县航管机构虽然多次更改,但“三统”管理一直未变。20世纪80年代中期,航管所将集体企业船舶调派和联运业务交航运公司办理,航政事务仍由航管所管理。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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