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1999年,丽水市(县级)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7月对规划(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续编。该规划分2000—2003年、2004—2010年、2011—2020年3个阶段。
《丽水市莲都生态区建设规划》2004年,开始编制《莲都生态区建设规划》。规划分2003—2005年.2006—2010年、2011—2018年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推进阶段,第二阶段为达标阶段,第三阶段为提高阶段。2010年,对《莲都区生态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年,启动《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2008年,市、区两级政府审核批准实施。该规划以莲都区整个行政区域为规划范围,总面积1502.1平方千米,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为2006—2010年,中远期为2011—2020年。莲都区划分为26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11个,面积163.43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88%;限制准入区6个,面积1203.65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0.13%;重点准入区7个,面积89.14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93%;优化准入区2个,面积45.88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05%。
生态重点工程
2004—2008年底,莲都区累计投入资金11.4亿元,用于解决环境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完梅峰有机茶基地(2001年摄)
善,共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公共绿化景观建设等47个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实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生态文化”六大工程。
生态农业全区水果种植面积14000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1666.67公顷,生猪养殖26万头、家禽养殖500万羽。三大潜力中产业茶叶达2767公顷、瓯柑达9333公顷、笋竹两用林达3333公顷。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4家。全区共创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1个、面积11467公顷,区级403个、面积5653公顷,累计获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达51个。
生态林业全区界定生态公益林70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优质林面积达566667公顷。通过强化林木采伐管理、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行政执法和森林防火等一系列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0%。全面实施兴林富民工程, 使林业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以经济林、笋竹产业、森林旅游为主的林业产业成为莲都山区经济的重要支柱。2008年,林业产值达到16.4亿元,比2004增长53.4%。
生态工业2008年,兑现企业技改贴息资金和企业技术管理创新等奖励资金3300万元,并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完成投资额3.5亿元。变“招商引资”为“选商引资”,选择引进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拒绝重污染企业引进。工业园区完成基础建设投资2.4亿元,共引进企业56家。201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突破40.6亿元。
生态旅游实施“风情东西”、石牛城市温泉、古堰画乡景区、农家乐等旅游精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6亿元。2010年,“风情东西”争创AAAA;“古堰画乡”成型、成片,对外开放。投资5.5亿元的石牛“城市温泉”项目启动建设。“农家乐”产业蓬勃发展,全区农家乐达124家。
生态家园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37座,泯肥中转场13座,垃圾处理点138座,固定垃圾收集房近3000座,配备400多名乡、村保洁员和清运员,区财政按每年按常住人口8元/人,流动人口4元/人的标准对各村进行补助,基本实现垃圾处理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完成对17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08年,投入资金8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村庄绿化工程。2009年,继续投入270万元,在40个村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大力开展“生态河川”建设,除5家未到期的砂场外,对瓯江干流20家砂场实行关停,2010年底,实现瓯江干流全面禁采。同时,累计完成农村河沟池塘整治93.7千米。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投入3800万元,完成山区片87个村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了5.9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80%的农民喝上放心水。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沼气生态工程,完成18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实现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
生态文化2000年起,开始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和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推进以畲族文化、旅游文化、通济堰农耕文化、西溪古民居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特色生态文化建设。
省级生态区创建2004年,莲都区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7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基本达标区。2008年4月,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2008年底,莲都省级生态区考核标准的8项基本条件和11项考核指标均达标,11月通过市级预验收。2010年4月12日,莲都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区。
生态村镇建设2000年至2009年底,全区12个乡镇、6个街道,有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有50个村市级生态村、114个村区级生态村。2010年,巩固丽新乡和老竹镇国家级生态乡镇,组织大港头镇和黄村乡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表5-8-1
瓯江写生基地(摄于2010年)
2010年莲都区生态乡镇名单一览2010年莲都区生态村名单一览
表5—8—2
饮用水源保护黄村水库于1999年7月动工建设,2002年5月试供水,2003年11月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2001年10月,划定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2002年4月,丽水市政府发布《丽水市黄村水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玉溪水库包括莲都区和云和县部分瓯江干流。2007年4月,出台《莲都区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办法》,2008年10月通过验收。
大溪丽水饮用水源区及小安溪莲都保留区水源地保护区创建工作于2007年3月启动,9月进入整治实施阶段,11月全面完成环境污染综合整治,12月通过验收。
高溪水库水源地创建于2009年4月启动,9月份进入整治实施阶段,11月全面完成环境污染综合整治,12月通过验收。
至2010年12月,全区有5个水功能区为饮用水源区,分别为黄村水库、玉溪水库、高溪水库、大溪丽水饮用水源区(十八都原糠醛厂至采桑村)、小安溪莲都保留区(武义莲都界至雅溪镇水厂下游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