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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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
页码: 208-209
摘要: 古代,处州府和丽水县均无建设行政专设机构。有关重大建设事宜,均由知府、县令直接职掌或命所属官吏办理。明清时期,丽水县衙内设工房,受知县指派兼管县城土木工事。一般民间房屋建设,则由乡绅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牵头募款承办。民国16年县政府设建设科,掌理地方建设和交通运输,并设有治虫专员、苗圃事务员等,同时附设建设委员会。
关键词: 机构沿革 城乡建设

内容

古代,处州府和丽水县均无建设行政专设机构。有关重大建设事宜,均由知府、县令直接职掌或命所属官吏办理。明清时期,丽水县衙内设工房,受知县指派兼管县城土木工事。一般民间房屋建设,则由乡绅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牵头募款承办。民国16年(1927)县政府设建设科,掌理地方建设和交通运输,并设有治虫专员、苗圃事务员等,同时附设建设委员会。
  丽水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仍设建设科,亦称实业科,管辖地方建设与交通行政。1955年,改称交通建设科。1961年8月,交通建设科与县工业局合并,改称丽水县工业交通局。
  1961至1974年10月,城镇建设工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管理,1971年成立城镇街道办公室,负责城镇的街道建设。1974年10月,成立丽水县城建办公室,原属城关镇的城镇街道办公室划归城建办公室管理。1977年5月,成立丽水城镇建设局。同年8月,成立丽水县城镇建设委员会。1980年9月,撤销原城镇建设局,成立丽水基本建设委员会,下设人事秘书科、城镇建设科、施工管理物资建材科、城镇规划小组。同年10月,成立丽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 归属建委领导。1982年8月,将县地名办公室划归建委。1984年1月,成立丽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撤销丽水县城镇建设委员会。1985年1月,成立丽水县城镇规划建设委员会。1986年1月,撤销丽水县城关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丽水县城乡建设委员会。1986年3月,更名为丽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00年,更名为丽水市建设局,归丽水市人民政府管理。环境保护职能移交丽水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12月,成立丽水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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