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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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49
颗粒名称: 第五编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41
页码: 208-248
摘要: 明初加修城楼六座,官厅六座,月楼四座,望楼二座,敌楼四座。清朝近300年间,城池多次毁于水灾兵患,屡毁屡修。民国后,城池失去了军事防御功能,民国27年,县政府治城墙内修环城公路5.1千米。但城市和村镇街道狭窄,市面萧条,交通闭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建设有所发展,城镇规模逐渐扩大。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丽水老城区,亦称州城、府城,依山傍水。唐中和元年(881)至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始建有城池。明初加修城楼六座,官厅六座,月楼四座,望楼二座,敌楼四座。景泰年间 (1450—1457)重建城门六座,城壕1512丈。清朝近300年间,城池多次毁于水灾兵患,屡毁屡修。民国后,城池失去了军事防御功能,民国27年(1938),县政府治城墙内修环城公路5.1千米。但城市和村镇街道狭窄,市面萧条,交通闭塞。城乡建设没有规划,零落散乱,除少数地主、资本家住宅外,居民多为简陋土木房或茅草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建设有所发展,城镇规模逐渐扩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出现了城乡建设的高潮,以打通梅山背,贯通中山街为代表的新一轮城市建设拉开序幕。为了规范有序地进行城乡建设,市区两级1983—2004年的20年时间里,前后5次对城市总结规划进行编制。2004年8月,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人口规模为远期(2020年)58万人,城市规模为远期(2020年),建成全面积62.94平方千米。碧湖、老竹、大港头、雅溪等中小镇也先后编制了总体规划。经过30多年的建设,抗灾防灾,到2010年,城区已建成主干道8条总共27.7千米;次干道32条,总长度49.7千米。城区建成广场3个,公园7个。拥有城市绿地1126公顷,道路绿化普及率100%。建城区(不含水阁、联城)面积16.54平方千米。
  2010年,莲都境内公路、铁路交通网络已初步成形。城区高楼林立,街衢通畅,市场繁荣,环境优美,以清丽脱俗的独特魅力吸引着八方宾朋。
  第一章管理机构
  第一节机构沿革
  古代,处州府和丽水县均无建设行政专设机构。有关重大建设事宜,均由知府、县令直接职掌或命所属官吏办理。明清时期,丽水县衙内设工房,受知县指派兼管县城土木工事。一般民间房屋建设,则由乡绅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牵头募款承办。民国16年(1927)县政府设建设科,掌理地方建设和交通运输,并设有治虫专员、苗圃事务员等,同时附设建设委员会。
  丽水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仍设建设科,亦称实业科,管辖地方建设与交通行政。1955年,改称交通建设科。1961年8月,交通建设科与县工业局合并,改称丽水县工业交通局。
  1961至1974年10月,城镇建设工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管理,1971年成立城镇街道办公室,负责城镇的街道建设。1974年10月,成立丽水县城建办公室,原属城关镇的城镇街道办公室划归城建办公室管理。1977年5月,成立丽水城镇建设局。同年8月,成立丽水县城镇建设委员会。1980年9月,撤销原城镇建设局,成立丽水基本建设委员会,下设人事秘书科、城镇建设科、施工管理物资建材科、城镇规划小组。同年10月,成立丽水县环境保护办公室, 归属建委领导。1982年8月,将县地名办公室划归建委。1984年1月,成立丽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撤销丽水县城镇建设委员会。1985年1月,成立丽水县城镇规划建设委员会。1986年1月,撤销丽水县城关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丽水县城乡建设委员会。1986年3月,更名为丽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00年,更名为丽水市建设局,归丽水市人民政府管理。环境保护职能移交丽水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12月,成立丽水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
  第二节直属机构
  环卫管理机构1950年,成立丽水县城关镇环卫队,1981年12月撤销。1958年3月,成立丽水县环卫所。1978年,购进12匹马力手扶拖拉机和2T吸粪车各1辆,环卫工作由纯人力劳动向机械化作业转变。1980年,环卫所划归城建部门领导。1981年,更名为丽水县环境卫生管理处。1986年,改丽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00年8月,丽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上划市建设局管理,莲都区无环卫机构。2004年5月,完成市、区两级环境卫生管理职能移交。2008年3月,成立莲都区环卫管理所,负责社区、城中村和农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2011年初,市区环卫职能调整,撤并丽水市环卫处与莲都区环卫所,成立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物业管理机构市区的物业管理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主要由市房管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2004年,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市政府出台《关于丽水市建设局与莲都区建设 (规划)分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分和人财物交接等有关问题的意见》(丽政发〔2004)20号),物业管理职能归莲都区建设分局管理。2009年7月,市政府召开市区住宅与房地产管理工作协调会后,全面完成职能移交工作。2010年7月,成立莲都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市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行业监管及物业企业资质核准初审年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审核、监管等工作。
  房地产机构1953年,成立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归属县财政局领导。1971年,房地产管理委员会改称为县房地产管理所。1979年,改称为县房地产管理处。1999年1月12日,成立丽水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2000年,房地产管理处划市管理。2001年,核定丽水市房地产管理处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市本级房屋登记、住房保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等工作。2001年,成立莲都区房改办,负责莲都区房改事宜。
  白蚁防治机构1967年,成立丽水县白蚁防治站,隶属丽水县财政金融局。1977年,划归丽水县城建局。1980年,并入丽水县房管处合署办公。1983年,与丽水县房管处分署办公,直属丽水县建委。1992年起,与丽水市房管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0年撤地设市后,隶属丽水市建设局。第二章城乡规划
  第一节城区规划编制
  历次规划修编1983年以前,丽水县没有开展专门的城市规划编制活动。1983年1月,第一次编制丽水县城总体规划,1986年1月8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1986年4月,丽水撤县设市。1987年,在原丽水县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丽水市总体规划。1989年12月9日,经丽水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实施,规划期限为1986—2000年, 人口规划为远期(2020年)15万人,城市规划为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12.3平方千米。
  1996年,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第三次编制。1998年3月3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限为1996—2010年,人口规模为远期(2010年)23万人,城市规模为远期 (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18.58平方千米,城市性质为浙西南中心城市。
  2000年10月,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第四次编制。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限为2000—2020年,人口规模为远期(2020年)33万人,城市规模为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32.5平方千米,城市性质为浙西南中心城市。2004年8月,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第五次编制。2006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人口规模为远期(2020年)58万人,城市规模为远期 (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62.94平方千米,城市性质为长三角西南翼地区山水人居和生态旅游城市,特色制造业基地和浙西南中心城市。
  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规划范围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总面积1.73万平方千米,包括一区、一市、七县,即市区(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绪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县。第二个层次是丽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 (莲都区)行政范围,总面积1502.1平方千米。第三个层次是城市总体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372.7平方千米,包括岩泉街道、紫金街道、万象街道、白云街道、水阁街道等五个街道及联城镇、富岭乡。
  城市性质为长三角西南翼地区山水人居和生态旅游城市,特色制造业基地和浙江西南部中心城市。城市规模为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31.6万人,中期(2015年)43万人,远期(2020年)58万人。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3373万平方米,人均119.4平方米;中期(2015年)5086万平方米,人均118.3平方米;远期(2020年)6294万平方米,人均108.5平方米。
  规划总体上形成“一个中心城市、三个城镇带和多点分布的城镇网络”。“一个中心城市”:丽水中心城市,包括以大溪与南明山为界发展的北城、南城。'‘三个城镇带”:丽缙青城镇带,龙丽温高速公路松遂及云和、景宁城镇带,丽龙(泉)庆(元)高速公路龙泉、庆元城镇带。
  规划确定市区(莲都区)形成“一心、一区块、二镇、多点及多片”的城乡空间结构。“一心”:丽水中心城市。“一区块”:碧湖、大港头区块,以现有两镇区为主体,通过空间关联、功能配置,使二者构成统一整体。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重要的工贸与物流基地,有力地改变市区(莲都区)南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并使之成为重要的中心镇。“二镇”:重点建设老竹、双溪两个城镇。“多点”指以仙渡等若干个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中心村。“多片”:主要包括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非建设用地。
  中心城市结构为“一江双城一江”是瓯江城市生态空间,引山接水。“双城”是城市功能空间,其中北城建成丽水浙西南行政、商贸、教育、卫生、文化、科研中心及生活居住为主的城市功能区;南城建成以特色制造业基地为主体兼顾生活居住的产业功能区。
  市域公路全面建设“一纵、三横、一过境、六线、六通道”的公路网框架。全市标准化公路通村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对外交通形成六大主要出入口,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互通、金丽温与丽龙高速公路富岭互通、50省道出入口、53省道出入口、330国道金华方向出入口、330国道温州方向出入口。中心城区道路框架由“两环、六横、八纵”的主要道路构成。
  市政基础设一施规划为中心城区形成第二水厂、余庄前水厂共计50万吨/日供水量的水厂。规划建设中岸号、七百秧、水阁三个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合计31万吨/日。规划建设500千伏变电所1座,新增220千伏变电所3—4座。
  第二节村镇规划编制
  中心镇总体规划莲都区共有5个建制镇, 其中心镇为3个,碧湖镇在1998年被列入省级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2000年被确定为浙江省136个省级中心镇之一,2007年被浙江省列入“十一五”中心镇培育工程的省级中心镇。2010年,和大港头镇、老竹镇被丽水市政府纳入市级中心镇。
  碧湖镇历次规划修编碧湖镇曾于1998年编制《丽水市碧湖镇城镇总体规划》,城镇规模:规划至2005年城镇人口13000人,建设用地135.8万平方米;至2020年城镇人口40000人,建设用地397.5万平方米。2004年,编制《丽水市碧湖镇城镇总体规划》,近期规划至2008年,城镇人口30000人,建设用地298.12万平方米;远期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50000人,建设用地498.18万平方米。2008年,编制《丽水市碧湖一大港头区块总体规划》,近期规划至2015
  碧湖一大港头分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年,城镇人口55000人,城镇建设用地710万平方米;远期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110000人,城镇建设用地1247万平方米。
  大港头镇历次规划修编1983年,由丽水县村镇规划设计室编制大港头镇控制性规划。1985年,编制大港头集镇建设规划。1987年,由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对大港头镇区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平面图测量,编制大港头镇总体规划。1994年,又对大港头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1999年1月,由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大港头镇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近期1998—2000年,建设用地42.70万平方米,中期2001—2005年,建设用地68.95万平方米,远期2006—2018年,建设用地149.69万平方米。2004年11月,由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杭州易格景观规划城市设计有限公司对大港头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近期2004-2008年, 建设用地74万平方米,远期2009—2020年,建设用地206万平方米。2005年12月,由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主持修编大港头镇总体规划,近期2005-2010年,建设用地62.72万平方米,远期2011—2020年,建设用地175.96万平方米。
  2007年1月,由丽水市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室主持修编大港头镇河边金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2008年4月,由丽水市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室主持修编大港头镇连河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2008年4月,由丽水市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室主持修编大港头镇玉溪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2008年12月,由浙江天然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主持修编大港头镇大港头、河边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老竹镇历次规划修编1983年,由丽水县村镇规划设计室制定老竹镇控制性规划。1988年5月,由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物化探分队对老竹镇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平面图的测量。1988年9月,开始三编制老竹镇区总体规划,规划近期为1988—1990年,中期为1991—2000年,建设用地由原14.6万平方米增加到21.38万平方米。1995年,由浙江省林校测量队对仁宅、沙溪村及东西岩地形、地貌进行平面图测量增补。1996年3月,为适应镇区发展需求,将镇区规划与东西岩景区规划相衔接,同时委托丽水市规划建设设计处编制老竹畲族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用地25.09万平方米、人口3132人,中期到2000年,建设用地39.44万平方米、人口4000人,远期到2010年,建设用地为70.66万平方米、人口5000人。2005年11月, 为发展老竹旅游事业,由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持修编老竹镇区与东西岩景区为一体的城镇总体规划,达到近期发展,趋于集聚,远期发展,体现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山水相间景城合一的特点。规划近期为
  老竹镇城镇总体规划图2004—2008年,建设用地为53.5万平方米,远期为2009—2020年,建设用地达到70.66万平方米。
  雅溪镇历次规划修编1983年,由丽水县村镇规划设计室制订雅溪镇控制性规划。1998年,由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编制雅溪镇总体规划,规划年限:近期为1998—2005年,远期为2006—2018年。2008年10月,由丽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主持修编了雅溪镇总体规划,本次规划修编拓展了镇区的范围,除原有老镇区外,还纳入了洪渡、雅庄、江弄等三个行政村,现全镇总人口为3487人,镇区建设用地为28.27万平方米,人均为82.8平方米。到2020年,镇区人口达到10300人,镇区建设用地达到105.37万平方米,人均102.31平方米。雅溪镇区远期将形成带状多中心的城镇结构,由 “一心、两带、三片区”构成。
  雅溪镇城镇总体规划总图
  “一个中心”是指以老镇区为中心,规划建成雅溪镇的行政、商贸、服务、教育、卫生中心。“两带”是指依托丽雅公路和双滴公路,沿带状发展。“三片区”是指西北洪渡片区,以居住、工业、仓储、物流业为主;在小安溪以西,高速公路以西雅庄片区,安排休闲居住区块;东北江弄片区,以解决本地农民建房,安置下山脱贫为主。形成了道路网络较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居住用地布局合理的北部小城镇。
  联城镇历次规划修编1999年5月,由丽水市村镇规划设计室制定联城镇总体规划,联城为丽水市区的组成部分。2002年12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丽水市联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居住用地105.91万平方米,人口26000人。
  村庄规划2004年,由丽水市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室编制完成《莲都区区域村庄布局规划》,规划范围为紫金、岩泉街道部分农村和5个建制镇7个乡共291个行政村,规划中心村25个,保留村庄433个。2007年,对全区433个保留村全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在全省率先实现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2010年,丽水市村镇规划建筑设计室对《莲都区区域村庄布局规划》进行修编,规划范围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包括紫金街道、岩泉街道和联城镇)部分村庄和5个建制镇、7个乡、294个行政村、869个自然村,规划至2020年全区有中心村43个, 保留村庄485个。至2010年底,共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440个。
  2040年修编莲都区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情况一览
  表5-2-1单位:个第三章城区建设
  第一节旧城
  城池丽水市老城区,亦称州城、府城,因“众山环簇,状如莲花”,宋以后雅称“莲城”。北宋处州太守钱竽《少微阁》诗云:“雨过晓来添练水,好山晴后见莲城。”丽水老城向为州府县治之所,市、区政府所在地,浙西南重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唐中和元年(881)至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建有城池,宋宣和四年(1122)因唐旧址修筑。宋宝祐二年(1254),已有行春门的记载。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处州路总管斡勒好古、万户石抹良辅,委丽水县尹韩国宝因旧址之半而新之,为门六:北曰望京,亦曰丽阳门;东曰岩泉;东南曰行春,亦曰下河; 南曰南明;西南曰枯苍;西北曰通惠,亦曰左渠。明成化《处州府志》载:“元至元二十七年 (1290)因旧城之半重新筑城,东北掘地为池,因土为城,南以溪为池壅堤为城,西就山为城,即溪为池,城垣周围九里三十步,高阔不等,城身长计一千五百八十六丈七尺。”
  明成化《处州府志》又载:“国朝因旧每加修筑楼六座,每座三间,垛头三千零六筒,窝铺六十九座,官厅六座,月城四座,望楼二座,敌楼四座。洪武初建,岁久崩塌,唯存故址。景泰间,山寇攻城,监察御史李俊、指挥使余春重新建造城门六座,一曰望京门,在府治北,又名丽阳门;一曰迎春门,在府治东,又名岩泉门,俗呼火烧门;一曰行春门,在府治东南,俗呼下河
  1989年,丽水城区全景旧志中的处州府城图
  1989年,中山街北段
  门;一曰行春门,在府治南,又名南明门,俗呼大水门;一曰济川门,在府治西南,又名栝苍门,俗呼小水门;一曰通惠门,在府治西,俗呼左渠门。旧有子城,城上有楼,祠少微星君,因名贤星郡。今城与楼俱废,城壕深阔不等,长计一千五十二丈。”雍正《浙江通志》卷二十四《城池下•处州府》载:“嘉靖四十二年(1563),知府张大韶重修,包以采石,颇称坚致。壕隍:正北望京门,外为郡来龙中隆起,入城处一线不凿,立石知府宅内,以志所重在此;东偏直下绕岩泉门至行春门抵外教场,筑坝而止;西偏直下绕通惠门至西山下而止;西南阻高山,南阻大溪, 各自为险,故皆无壕焉。”康熙《浙江通志》卷之四《城池》:“崇祯八年(1635)五月,大水,城垣冲塌,守朱葵修。”雍正《浙江通志》卷二十四《城池下•处州府》:“旧《浙江通志》:崇祯八年五月,大水,城垣冲塌,守朱葵修。”雍正《处州府志》卷之二《建置志•城池》:“崇正七年(1634)冬,行春门城楼倾圮,知府朱葵鼎建,扁其额曰开泰楼。八年(1635)五月大水,城恒(垣)冲塌,守朱葵修。栝苍、南明、行春三门滨溪,被害尤甚,水从应星楼前冲入,淹浸官民庐舍。知府朱葵、推官王明汲重加修。”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闰四月,水高于城丈,冲塌栝苍、南明、行春门。二十九年 (1690),知府刘廷玑修筑。四十九年(1710)四月大风,城楼皆损。五十三年(1714)大水,城壁坍塌,清雍正七年(1729)修建后,城高3.5丈,厚1丈,周1850余丈。同治六年(1867)挖城壕,自北而东绕经岩泉门、行春门抵外教场,自北而西绕通惠门入城至壕头街。望京门外高阜隆起,南临溪,均无壕。雍正初,丽水县知县王钧,修计高三丈五尺,厚一丈七尺,垛高七尺四寸,周一千八百五十丈有奇。炮台四,窝铺八,门楼六。南明月城凡二门,右者常闭,俗云启之则有火患。乾隆三十年(1765),奉旨修筑直省府州县城恒(垣)。三十一年(1766),知县蓝衣经捐俸修。嘉庆五年(1800),大水濒溪城复坏。十三年(1808),知县邹世槃请帑修。道光五年(1825),邑人颜老苍(颜学贤)独资修街道。道光十五年(1835),里人谭学铭独捐修城垣。咸丰八年(1858)、十一年(1861),贼两次踞城。同治元年(1862),官军攻克,城大坏。六年 (1867),知府清安集民资暨罚锾
  
  ,修城濠。自北而东者,绕岩泉门,经行春门,抵外教场;自北而西者,绕通惠门入城,南临大溪,无濠。旧记谓:“望京门外,地形隆起,不宜浚濠,恐绝地脉。”
  民国后,城墙失去了军事防御功能,加之多次战火洗劫,又被居民拆去城砖,古城墙逐渐被侵蚀。民国27年(1938),沿城墙内修环城公路,长5.1千米。抗战时期,城墙毁坏多处,城墙基本完整,主街道大部被日军炸毁。1977年,为拓宽中山街将望京门(丽阳门)拆除。处州处州府城南明门(摄于201()年)
  古城墙1988年被公布为丽水(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被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3—4月,省市两级文物部门对南明门(大水门)城墙和瓮城遗址进行考古发掘,2005年修复南明门城楼和一段城墙。
  街巷成化《处州府志》载:“城内有府前街、濠头街、太平坊街、前街、新街等5条街,其中,府前街南抵纱坊,东抵岩泉门,西抵通惠门;濠头街北抵通惠门,南抵济川门,大平坊街北抵望京门,南抵衙前街;前街东抵行春门,西抵济川门;新街南抵南明门,北抵创仓前街。花楼、吉祥、锦山、义井、叶巷、花柳、溪头、古益、杏园、梨园、高巷、高堂、豆腐、祝巷、槐巷等17条小巷。”
  清《丽水志稿》载:“城内有中直街、东直街、西直街、南横街、北横街等街道。”民国时期,城区有大小街弄50多条,路面由鹅卵石铺成,街面狭窄,高低不平,只有两条直街,四条半横街,主要有中山街(1942年为纪念孙中山改名)、中正街(1949年改名为大众街)、陈诚街(1949年改名为解放街)、继光街(1940年为纪念抗倭名将戚继光改名)、卢镗街(1940年为纪念抗倭名将卢镗改名)、大猷街(1940年为纪念抗倭名将俞大猷改名)等。抗战期间,主街道大部分被日军炸毁。
  1949年,城区面积1.36平方千米,人口2.5万人。有大小街巷40余条,为石板或鹅卵石路面的主要街道。南北向:中山街(丽阳门至华祠岭,长620米,宽6米),大众街(解放街、府前至三坊口,长910米,宽7米)。东西向:解放街(原名陈诚街,一段自大众街至华祠岭,长200米,宽4米;一段自华祠岭至万象山脚,长300米,宽6米)、继光街(府前至太平坊,长300米,宽6米)、大猷街(自大水门至壕头街,长420米,宽6米)。5条计长2.75千米,面积1.7万平方米。民国9年(1920),部分街道有路灯。民国31—33年(1942—1944),电厂被日军炸毁后无路灯。1949—1966年间,修建砖头路面长2033米,瓦管、砖石结构的下水道2125米。1962年,拓建大众街三坊口至新街口一段新路。1977年,政府投资65万元,打通华祠岭和梅
  刘祠堂背老街(摄于2010年)山背,开凿土石方5.93万立方米,将中山街南北贯通,并拓宽改造。到20世纪90年代,城区建设开始加速。大洋路、解放街、括苍路、丽阳街、灯塔街、丽青路、花园路、中东路等十余条城市主次干道相继建成,扩大城区框架,改变城市面貌。至2010年,全城共有主干道路8条, 全长约27.7千米,次干道32条,总长49.7千米。城市框架进一步扩大。
  桥梁清光绪《丽水县志》载:“城内桥梁有清香桥、槐花桥、联桂桥、张公桥、合掌桥、濠头桥、梨园桥、广运桥、应星桥、通惠桥、黄灵桥、明秀桥、济川桥等13座。”
  民国15年(1926)《丽水县志》载:“城区有桥梁10多座.城北有北郭桥、后庆桥,西北有溪口桥,均处交通要道:城南大溪有小水门浮桥。南明山脚有南明桥、五铢桥。”民国23年 (1934)建好溪(水东)低水位连续桥,长179.2米,宽4米。1983年12月,建成小水门大桥,桥长351.7米,宽10.74米。2002年1月,扩建小水门大桥,桥长338米,宽26米,2004年1月建成。
  房屋民国时,城区房屋多为泥木结构的平房或2层楼房,少数3层楼房。夯土砖砌为墙,木板隔间,木楼板,顶为硬山式,披以木椽,上覆瓦片,少数宅院,中轴置门厅、天井、大厅及住宅,左右置客厅、书房,次要住房、厨房等,形成中左右三组纵列院落群。现存酱园弄谭宅,建于清道光年间,占地1700平方米,大小天井8个,为传统宅院的典型。1949年,城区住宅建筑面积13.85万平方米,其中泥木平房占80%,人均居住面积2.77平方米。
  水井与排水居民素饮溪水和井水,以挑水为业者甚多,城内有水井百余口,据清光绪 《处州府志》载:“城内较大较著名的水井有观前井、花楼井、万象井、白塔井、桂花井、铁箍井、市后井、杏花井、联桂井、槐花井、柴楼井、树德井、鹤鸣井、咼井、关公井、义井、通惠井等20余口。雨水、污水大部经明暗沟排入环城河,少量排入丽阳坑和好溪堰。无地下排水管道。”
  旧城改造20世纪60年代,有少数街道路面改造、拓建。1978年,改造中山街,削平华祠岭,拆除丽阳门,挖土方5.93万立方米,将原先8—12米的中山街拓宽为18—22米。2007年开始,万象山以东、江滨路以北、大洋路以西、囿山路以南工区块改造,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398786万平方米,拆迁范围用地面积47.5万平方米。2000年后,市区在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步伐。2001—2010年的10年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完成房屋施工面积1600余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332.63万平方米。2010年,市区建成区面积16.54平方千米,是解放初期的12倍,是90年代初的2倍以上。
  第二节环卫管理
  环卫保洁
  主要道路清扫1962年,丽水县环卫所负责中山街、解放街、继光街等街道(面积约1.7万平方米)的清扫。城关镇环卫所负责全城阴沟及大众街4800平方米道路的清扫。2010年,环卫处承担着市区42条主要街道3587563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其中中山街、城东路、灯塔街等主次街道1275237平方米实行18小时保洁,囿山路等街道部分路段1351830平方米实行12小时保洁,环城线、凉塘路等路段960496平方米,实行8小时保洁。1949—2010年莲都区道路清扫面积情况统计表
  表5-3-1单位:万平方米
  农村环卫保洁2008年底,农村实现环卫长效管理全覆盖。各村聘用保洁员、制定作业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区财政按常住人口8元/人•年,流动人口减半对各村进行补助。截至2010年,农村保洁员数量近400人。
  2007—2010年莲都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一览
  表5—3—2
  农村污水处理2006年和2009年,老竹镇建成处理能力5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2个,为多级厌氧处理池+生物滤池;2007年,大港头镇建成处理能力504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处,二级厌氧处理池+生物滤池:2008年,雅溪镇建成处理能力30吨/日的简易污水处理设施1处。2010年,建成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万吨/日。截至2010年,167个村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治理模式,建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池157个4721立方米,建造分散式净化池1712个8696立方米,埋设排污管道187千米,覆盖人口6.83万人,共建成规模养殖场(户)沼气池220个2.263万立方米。
  碧湖新亭垃圾中转站(摄于2010年)
  环卫设施建设
  社区、城中村环卫基础设施2007年,城中村建有垃圾中转站11座。截至2010年,社区、城中村有固定垃圾房380多座、移动垃圾箱1800多只。2011年,改造固定垃圾房190座, 公共厕所8座。
  农村环卫基础设施2006年开始,共投入3000余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38座,其中标准型12座,简易型26所,沤肥中转场13座、焚烧炉15座,其中大型炉2座,处理点141座,固定垃圾收集房3554座,配备600余辆环卫保洁车,2007年底,提前两年实现农村垃圾处理设施
  联城敏河垃圾资源化中心(摄于2018年)
  大港头镇垃圾中转站(摄于2010年)全覆盖。
  至2010年,农村共有垃圾中转站23座、垃圾处理点139座、焚烧炉16座、固定垃圾房2800多座、沤肥场30座。
  环卫市场化2008年7月1日,莲都区22个社区和29个城中村按照街道办事处辖区(紫金、岩泉、万象、白云)划分为8个标段,共计192万平方米保洁面,首次推行环卫市场化运作,合同期限2年。以街道办事处为业主,莲都区环卫管理所负责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
  方式确定环卫服务企业,实行一班制10小时动态巡回保洁,有保洁员300多名、保洁车80多辆。2010年,莲都区社区城中村继续推行环卫市场化运作,保洁面积为198万平方米,划分为4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投标(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为一个标段)。路面保洁分为两类标准,其中一类标准实行两班制16小时动态巡回保洁;二类标准实行一班制10小时动态巡回保洁。保洁员数量超过400名,各类保洁车合计200多辆。城区住户按5元/户•月收取卫生管理费。2011年1月和4月,万象、白云街道和岩泉、紫金街道分别开始实行第二轮环卫市场化。
  第三节市政设施建设
  城市供水解放前和解放后的20世纪60年代初,丽水县城无自来水,居民用水主要靠井水和瓯江水。1963年10月,丽水县自来水厂筹建领导小组成立,选址虎啸门外好溪堰北侧荷花塘地块,占地约10亩,取好溪堰水为源水,设计供水能力日0.25万吨。1965年1月1日,试车供水成功。1968年,制水设施转西山背,取瓯江水为源水,5月破土动工新建西山制水车间取水设施。1969年9月,西山车间开始补充供水,1970年,供水以西山为主,虎啸门补充
  社区、城中村环卫市场化签约仪式(摄于2008年7月11日)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黄村水库(摄于2009年6月)供水。1977年5月20日,丽水县城建局成立,自来水厂划归城建局管理。6月21日,西山水厂1万吨/日配套工程全面完工供水,历时12年的虎啸门0.25万吨/日供水厂完成历史使命, 停止供水。
  1982年,筹建丽水县溪口水厂,一期工程2万吨/日,取水点确定在丽阳坑溪水流入瓯江溪口入口上侧。1984年8月16日,溪口日供水2万吨/日水厂破土动工。1986年7月310,2万吨/日溪口供水工程完建试供水,12月,经验收合格,准予正式供水。
  1987年4月,开始筹备扩建溪口3万吨/日供水工程。1992年8月完工,溪口供水能力达到5万吨/日。因水源受污染及市区供水需求,1994年,开始筹备丽水市区10万吨/日供水工程。
  丽水市第二水厂(天宁水厂)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准立项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一期建成10万吨/日。工程总投资10586万元,厂址位于九里殿前村北侧,占地67333平方米。2002年1月22日土建工程竣工,5月16日,天宁水厂开始试供水。
  黄村水库供水工程为天宁水厂的水源工程,由距市区22千米的黄村水库坝区工程至天宁水厂的输水系统组成。工程总投资12600万元,设计总规模20万吨/日,一期日供水能力10万吨/日。
  1999年1月22日,黄村水库导流洞工程开工,于2001年7月25日完工,2002年5月16日,开始向天宁水厂试供水。2003年11月10日,黄村水库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排水排污民国时期,城区污水和雨水大部分通过明沟和暗沟排入环城河,小部分排入丽阳坑和好溪堰,无水沟处,沿地面流渗蒸发。1979年,市区有排水管道7.7千米,500毫米以上的管道3.465千米,防洪堤3.67千米。1988年,城区共有下水道长度22.19千米,全部接入环城河、好溪堰,丽阳坑等河道,再排至大溪。1990年,在主要街道修建地下管道22.76千米,为瓦管、砖石、砌块石、水沟预制管结构。除大洋路外,均为雨水污水合流。到2009年底,市区排水管道总长约239千米,服务面积226.95万平方米,采用雨、污分流制。
  供气城区居民使用燃气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至中期液化石油气行业快速发展,相继成立4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储存能力为660立方米,年供应能力3万余吨。1999年,开始建设城市管道燃气。至2010年底,燃气供应总量12477.8吨,其中瓶装液化气11904.88吨,管道燃气572.93吨。累计建设燃气管道95.94千米,居民用气普及率达100%, 管道燃气普及率达40.5%。
  道路照明民国8年(1919)秋,丽水乡绅郑宝琳等人筹集一万银圆,创办普明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开丽水电力工业之端。翌年6月开始发电。公司采用股份制,厂址在丽水县城内囿山北麓,有厂房5间计120平方米,置26千瓦直流发电机组一套,以薪代炭。后因薪价昂贵,民国13年(1924),购立式40马力(29.44千瓦)柴油机1台,调换原木炭车。民国20年 (1931),发电量达3.49万千瓦时,用户148户。
  民国27年(1938),浙江省建设厅在丽水创办浙东电力厂丽水分厂,民国26年(1937)杭州沦陷前夕,几家制造厂迁到丽水大港头、云和小顺一带,成立省铁工厂,为解决其用电,并“发展及调整浙东电力,促进经济建设,增加抗战力量”,翌年2月,浙江省建设厅着手筹建浙东电力厂。应建设厅要求,普明电灯公司将发供电设备作价转让丽水分厂,是年7月15日公司停业。
  民国30年(1941)4月至民国35年(1946)底,因电厂被日本侵略军炸毁而中断。民国36双层公交车(摄于2010年)
  公交车(摄于2010年)
  年(1947),电厂修复后重新发电,路灯复明。1949年以后,路灯数量逐渐增加并改进,尤以1979年后发展为快。1988年,市区装有各种路灯437盏。其中,在中山街新装高压汞灯31盏,半圆玻璃罩桥型弯灯13盏,并对大众街30盏路灯进行改造。1990年,城区有路灯315盏,其中,大洋路为一柱双罩钠灯,中山街有高压汞灯31盏,半圆玻璃罩桥型弯灯13盏。2010年,城市道路路灯共有22093盏,装置道路长度166.4千米,城市照明装置率达100%。道路照明采用400瓦、250瓦、150瓦的高压钠灯,36瓦的节能灯及LED数码灯、T4灯和庭院灯,亮灯率保持在99.5%以上。
  路灯的样式从简单的电杆灯和插入式灯发展到现在的单、双挑路灯、庭院灯和数码灯等到多样式工艺路灯。光源从普通的白炽灯发展到钠灯、汞灯、节能灯、LED数码灯等。
  城市公交1997年6月,丽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同月,开通南明山至火车站的2路公交线和溪口至火车站的3路公交线,投入16辆中巴车运营。2000年,营运线路由成立之初的2条发展到7条,公交车辆由16辆发展到63辆,建有公交站亭60个。至2006年底,公交线路12条,公交车93辆(其中:中巴车15辆,普通大巴10辆,空调大巴68辆),线路长度90.75千米。所有公交车安装了车载电视和语音报站系统。10月,推出全市第一条无人售票线路(7路线)。2008年5月,公交中心站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所有营运车辆配置了视频监控系统。营运线路增至15条,公交车125辆(其中中巴车7辆,普通大巴10辆,空调大巴10辆,豪华双层观光巴士2辆)。至2010年10月底,丽水公交线路已达到16条,公交车146辆 (其中空调小巴20辆,中巴车1辆,空调大巴123辆,豪华双层观光巴士2辆),线路总长度135.7千米,公交网络已基本覆盖城区。
  第四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绿化2007—2010年,建成白云小区7005平方米、东升社区7590平方米、灯塔社区2080.2平方米,建成左渠门新办公楼前绿地及汽运宿舍内1260平方米的组团式绿地改造,由专业绿化养护公司维护管养。
  道路2008—2010年底,实施道路改造项目21个,改造面积约15341.37平方米,总投资约352.88万元。其中,2008年,改造平安小区、大洋河小区、东升南区、凤凰路、冷冻厂旁边道路,改造面积约6399.36平方米,总投资约161.06万元;2009年,改造万丰北路、泰山弄、高岭弄、白云小区职工宿舍路、丽青路508号路段、丽青路109号路段、大东方汽车维修服务站前道路、灯塔小区78—80间通道、中山街—城西菜场路段,改造面积约6234.4平方米,总投资约125.04万元;2010年,改造白云小区、城东路241号路段、处州商城、瑞路时尚门口、万丰17幢南边、宇雷路373号路段、紫金新村内道路,改造面积约2707.61平方米,总投资约65.78万元。
  路灯2009年,新增路灯49盏,改造路灯185盏;2010年,新增路灯29盏,改造路灯230盏;2011年7月,天宁工业区25盏,丽东二、三、四村78盏路灯,由岩泉街道移交,纳入社区路灯管理;截至2011年7月,全区共有1559盏路灯纳入社区路灯管理。
  老小区绿化一角(摄于2010年)
  改造后的东升小区道路(摄于2010年)
  城中村改造2007年,有城中村27个,分别为丽东、大众、海潮、城东、丽华、丽南、灯塔、丽光、后甫、厦河、新建、水东、芦埠、城南、水南、城西、城北、天宁寺、九里、长岗背、金东、塔下、岩泉、青林、关下、社后、凉塘。
  2007年,将丽东村列为城中村撤村建居基础设施改造试点村。2008年,完成丽东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共改造、修建道路约2.3万平方米,排水管道改造约1.1万米,窨井约1680只;绿化新植、补植和改造约0.67万平方米;维修改造公厕1座,增设路灯80盏,增设垃圾箱约800只,新建公厕1座,对架空的强、弱电缆线进行地埋。改造工程投资约1425万元。
  老小区改造2008年4月,启动平安小区的改造工程,此工程为2008年度莲都区的“社区十件实事”之一。工程概算投资约137万元,主要对小区道路路面、给排水、园林绿化、照明路灯、环卫设施等进行改造,其中给水及消防栓工程列入小区改造内容,改造经费由市供排水公司自行配套。小区路面采用深红色高压水泥砖铺筑,面积约为1900平方米,原消防水塘改造为中心花园,消防用水采用安装消防栓方式,绿化面积为1672平方米,绿地率达26%,2009年1月,通过工程验收。
  市区共有22个社区、29个城中村。2004—2009年,投入资金约7000万元用于社区和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修补社区和城中村道路近21.77万平方米,改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5.14万平方米,增设路灯1456盏。
  第五节街道建设
  城市主干道
  至2010年12月,丽水市区主干道共有8条,包括丽阳路、括苍路、大洋路、紫金路、丽青路、城北路、西出入口、大猷街。主干道全长约27.7千米,面积约98.3万平方米。
  丽阳街曾用名车站路,因地处丽阳门之北,丽阳山之南,故于1981年9月改为现名。该路位于老城北面,东西走向,东起九里,西至学院附中。沿途与括苍路、中山街、大洋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星火商城、莲城宾馆、丽水日报社、紫荆花大酒店等单位。以前是53省道丽水过境公路,现为城市主干道。
  该路原为丽水饭店到和尚岗,长2050米,宽8—10米,为水泥、柏油路面。经过改建,现全长约4.5千米,宽42米,总面积约18.9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信、煤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其中,大洋路至中山街段1992年3月开工建设,同年12月竣工,长614米。中山街至括苍路段1995年5月开工建设,1996年1月竣工,该段长547米。括苍路至学院附中段1997年11月开工建设,1998年5月竣工,长860米。九里至大洋路段1998年10月开工建设,1999年12月竣工,长2476米。
  括苍路曾用名工农路,1981年9月以路环小括苍山而改名括苍路。该路位于城市西面,南北走向,南接小水门大桥,一直延伸到南环路,北接北环路。沿途与解放街、继光街、灯塔街等道路相交,沿路有丽水市中心医院、莲都区机关幼儿园、市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该路原为仅5—6米的水泥简易沥青和碎石泥土路面,没有一定规格的下水道。经过改建,现全长约4.6千米,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最大宽度为32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信、煤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其中,解放街至丽阳路段1996年5月开工建设,1997年1月竣工,全长980米。丽阳路至人民路段2001年6月开工建设,2002年1月竣工,全长655米。南环线至小水门大桥南引桥段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4年1月竣工,全长573米。小水门大桥至解放街段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4年3月竣工,全长935.4米。人民路至校前路段2008年竣工,全长1654米。
  大洋路南北走向,南起江滨路,北至北环路。沿途与新大猷街、解放街、中东路、丽青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现代大酒店、莲都区供电局、联通公司、市交通局、老年公园、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始建于1987年,全长1215.1米。经过改建,现全长约4.3千米,总面积约12.6万平方米,最大宽度为30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其中,人民路至囿山路段,从1987年(丽阳路一丽青路段)开工建设,经过1994年,1997年改建,全长2158米。囿山路至江滨路段2000年5月开工建设,2001年1月竣工,全长752米。人民路至北环路段2004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竣工,全长1360米。
  紫金路位于城市东面,南北走向,南接紫金大桥,北至北环线。沿途与江滨路、大猷街、囿山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东银苑小区、南贸小区、金田小区等。全长约6.2千米,总面积约21.5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信、煤气等附属设施。其中,大猷街至丽青路段1993年开工建设,1998年竣工,全长1729米。庆春路至北环路段2004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竣工,全长1501米。丽阳路至丽青路段2004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竣工,全长998米。江滨路至绕城南路段2006年竣工,全长736.7米。紫金路与北环路连接线段,2007年竣工,全长1215米。
  丽青路原系丽水至青田公路的一段,1981年9月遂以此而命名,西北、东南走向,西起花园路,东接水东路。沿途与大洋路、花园路、宇雷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市烟草公司、新世
  丽青路(摄于2010年)
  纪大酒店、客运东站等单位。以前为330国道丽水市区过境公路,现为城市道路主干道。原长1800米,宽8—10米,为水泥、柏油路面。经过改建,现全长约3千米,总面积约12.5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煤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其中,花园路至紫金路段2001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0月竣工,全长606米。紫金路至开发路段2001年5月开工建设,2002年1月竣工,全长646米。开发路至水东路段2006年竣工,全长803米。水东桥至水东路段2006年竣工,全长920米。
  城北路城北路位于城市北面,东西走向,西起中山街,东接东环路。沿途与中山街、大洋路、紫金路等道路相交。全长约2.5千米,总面积约8.2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煤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其中,开发路至东地路段2002年10月开工建设,2003年4月竣工,全长870米。中山街至北苑路段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5年竣工,全长760米。北苑路至紫金路段2004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竣工,全长840米。
  2000—2010年底,市区基本形成了以丽阳路、括苍路、大洋路、紫金路、丽青路、城北路、西出入口、新大猷街等8条主干道,以解放街、中山街、灯塔街、继光街、花园路等31条次干道,以及包括丽青支路。合计总建设长度约77.44千米,面积约226.95万平方米,排水管道约239.8千米。
  2040年莲都区建成区主干道路一览
  表5-3-3续表5-3-3次干道
  2010年底,市区次干道支路共32条,其中次干道31条,丽青支路1条。主要有解放街、中山街、灯塔街、继光街等道路,总长度约49.7千米,面积约128.6万平方米。
  解放街曾名陈诚街,1951年改为解放街,位于老城区,东西走向,东至丽青路。沿途与中山街、大众街、城东路、大洋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莲都区政府、国际大酒店、市工行莲都支行、山水宾馆等单位。该街原为简易沥青路面,宽仅5—8米,经多次改建,现道路全长约2.7千米,总面积约9.6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中山街1940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取名,位于市中心,是市区较古老的最繁华路段之一,南北走向,南起南明门,北至白云森林公园。沿途与灯塔街、继光街、解放街、囿山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中医院、中山小学、百货大楼、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等单位。该路原长880米,经过多次改建,现全长约4.5千米,总面积约10.6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灯塔街曾名隧昌路,1981年9月改名至今,东西走向,西起括苍路,东至花园路。沿途与城西路、中山街、城东路、大洋路等道路相交,沿街有城北小学、粮油批发市场、东方宾馆等单位。该街原长仅三百多米,宽5—15米,经多次改建,现全长约1.5千米,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排水体制釆用雨、污分流制。
  继光街1940年为纪念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而取名,1967年改名红旗街,1981年9月4日恢复原名。此街位于老城中部,东西走向,东起城东路,西至括苍路,沿途与城西路、中山街相交。沿街有市人民医院、市政设施管理处等单位。该街原宽7—8米,为沥青路面。经多次改建,现该街全长约0.9千米,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城东路以路环东面城墙而得名,原为民国时期的环城公路。该路位于城市中心,南北走向,北起丽阳路,北至解放街,城东路,沿途与灯塔街、中东路相交,沿路有市建设局、纳爱斯广场、府前菜场等单位。该路原来为宽6—7米的水泥路面。经多次改建,现该路全长约1.1千米,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花园路该路为新建城市道路,位于城市中心,南北走向,南起江滨路,北至人民路。沿途与大猷街、囿山路、解放街、中东路、丽青路等道路相交。沿路有莲都区外国语学校、花园中学、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该路全长约3千米,总面积约12.3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为混凝土路面,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该路是丽水南北纵向最宽的一条道路。
  花园路(摄于2010年)2010年丽水建成区次干路支路情况一览
  表5-3-4续表5-3-4第四章乡镇建设
  第一节集镇建设
  1990年,建制集镇建成区面积1.5平方千米,其中碧湖0.75平方千米,大港头0.215平方
  千米,老竹0.148平方千米,双溪0.107平方千米,岩泉0.28平方千米。房屋面积64.78万平方米,人均36.03平方米。
  碧湖镇抗战时,省军政机关、工厂、学校近60个单位迁驻于此。1950年5月一1952年5月为县府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及20世纪50年代,住房多为平房,泥木结构,20世纪80年代,新建房多为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979年19.6万平方米,1985年38.99万平方米。1990年61.67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1.53万平方米,私人房屋31.16万平方米,全民、集体自管房屋28.96万平方米。1990年,住宅建筑面积40.87万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0.86万平方米,全民、集体自管房11.04万平方米,私人自管房28.97万平方米。人均居庄面积12.12平方米。1990年,镇区公共绿地3.60公顷,人均1.1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0%,至2010年,镇区公共绿地23.5公顷,人均19.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9.1%。
  民国时,有大街、内汤街,行基路、环南路、环西路等5条街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续新建街道4条。至1990年,有人民街、大众
  碧湖老街(摄于201()年)
  碧湖大众街(摄于2010年)街、内汤街、行摹路、环南路、环西路、环东路、环北路、望江路等9条街道。人民街为主街,素称大街(解放前名中正街),长1.2千米,西段称上街,东段称下街,皆为石头路面,1958年改为青砖路面,1979年改为混凝土路面。弄巷有建国路、街头巷、丰收巷、柯枝巷、孝悌巷、卫生港、踏步头、和平巷、力田巷、亲仁巷、三平巷,吉祥巷、毛弄、戏院巷、新生巷、井宫巷、解放巷、尊道巷、下井巷、新民巷、近仁巷、革新巷、光启巷、幸福巷、民主巷、双眼塘头、柳里、大井头、牛行、下江埠,瓦窑埠等31条,长度皆为200米以下。1990年,镇内道路总长14.16千米,其中水泥路面4.21千米,道路总面积10.30万平方米。截至2010年,镇内道路总长25.56千米,其中水泥路面25.56千米,道路总面积46.18万平方米。
  居民素饮水井、大溪、通济堰及池塘之水。1971年,碧湖供销社在人民街中段建简易自来水塔,供20多个单位和30多户居民用水。1981年,镇自来水厂建成供水。1990年,有供水主管道1.5千米,日供水能力0.49万吨,年供水127.77万吨。是年,水厂供售水28.87万吨,其中生产用水4.34万吨,生活用水24.53万吨。2007年,建成南山新水厂,占地2000平方米,日供水能力2200吨,现有供水管网36千米。2010年,新碧湖污水处理厂动工,总占地面积18866平方米,建筑面积2204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镇内排水原为雨污合流,经明、暗沟排入池塘、通济堰和大溪。1979年,清理修建持水沟。至1990年,有弹石混凝土结构排水沟3.48千米。至2010年,新建排水沟14.4千米。民国时,有清道夫数人打扫街道。1958年,建环卫所,有清洁工10人。1970年,始建公共厕所,清除露天粪缸。至1990年,有清洁工37人, 管理清洗公共厕所6所,清扫街道面积3.36万平方米。年清运生活垃圾0.4万吨,粪便0.13万吨。2010年,碧湖镇区环卫保洁面积25.8万平方米,公共场所2个,年清运生活垃圾1.1万吨。1990年后建设的道路有(生活区块)大众街、环北路、文一路、望江路、环南路,总长度5千米,总面积7万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2010年,碧湖镇建成区(包括上赵、下街、碧一、上街、河口、采桑、古井、行口8个行政村及碧湖工业区和南山工业区)2.56平方千米。
  大港头镇1990年,建成区面积0.215平方千米.住宅建筑面积7.49万平方米,其中全民集体自管房2.07万平方米,私人自管房5.42万平方米。至2010年底,建成区面积3.4平方千米,其中全民集体自管房建筑面积4.92万平方米,私人自管房建筑面积18.01万平方米。民国时,有前、后两条2—3米宽的卵石路面小街。1983年后,拓建前、后街,新建江南路、峰和路、渡南路、通源路。至1990年,街道总长3.68千米,面积3.47万平方米。2000年后,先后建成玉溪路、通坪路、大港路、玉河路,改扩建丽云路、江滨路、江南路、渡南路、通源路。至2010年,镇区内道路总长9.24千米,面积56.7万平方米。
  1960年,河边村和河边金村设水塔供水。1984年起,镇内用压力罐汲井水供饮用,有些单位自设水塔供水。至1988年,日供水能力100吨。1990年,镇内由2名清洁工清扫主要街道。
  2010年,有路灯80盏,镇区(河边村、河边金村、大港头村、玉溪村、连河村、坛头嘴村等6个村)各自设水池供水,玉溪路、丽云路、港和路、江滨路、玉河路、通坪路,有排水管道2.65千米,有排污管道2.59千米。2007年,在渡南东侧,建成504立方米污水处理池1个,年处理污水5.62万吨,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公共厕所8座。镇内有12名清洁工清扫主要街道。2010年,大港头镇建成区(包括玉溪、河边、河边金、大港头4个行政村)建成区面积0.58平方千米。老竹畲族镇1987年,建立畲族镇建成区面积0.148平方千米。有房屋建筑面积10.45万平方米,其中私人自管房6.76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3.6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08万平方米,其中全民集体自管房0.48万平方米,私人自管房6.60万平方米。2010年,扩大镇区范围,建成区面积达39.44万平方米(仁宅、沙溪4.14万平方米),人口3997人,其中居住
  老竹镇区(摄于2010年4月)
  用地面积5.08公顷(5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800平方米,有单位部门17个,用地面积3.16公顷(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850平方米,其他用地6.39公顷。
  民国时,有前后街两条,前街长200米。1981年后,拓宽镇前街,新建桥南路、东岩街。至1990年,街道总长2.35千米,面积1.68万平方米,其中水泥路长0.64千米,面积0.48万平方米,余者为砂石、卵石、泥土路面。1992年,拓宽镇前街桥头至医院门口段,全长420米,路面宽度从5米扩宽至12米,拆除民房100余间。1993年,镇前主街道浇筑水泥路面,路面宽为7米,面积2940平方米,两侧人行道分别为2—3.5米。1996年,拓宽丽竹路原老车站地段,长120米,宽19米,拆除民房30余间。1997年,将丽竹路、新华路、东岩路浇筑水泥路面,全长435米,宽度9—12米,两侧人行道各4—5米,水泥地面积4600平方米。1997年,东岩路北段医院大门口至沙溪桥段拓宽,征用土地21亩,开辟道路路基全长870多米。2000年,从医院大门口至东西岩景区道路浇筑了水泥路面,全长2千米,宽9米,面积18000平方米。1997年, 拓宽大众路派出所门口至何村段,长310米,宽度7米。2003年,浇筑了水泥路面,面积2170平方米。2000—2001年,建凌山路路基,从珊溪桥一学铺一新华路口,全长350米,宽9米。2008年,新建新华路口至老竹民族学校大门(东岩路南段)道路,全长505米,宽度9米,水泥地面积4550平方米,两侧人行道3.5—5米。同年,建桥头至猪仔市场(镇前街东段)水泥道路,长250米,宽7米,两侧人行道各为3.5米。
  1983年,在小溪畔建成高位水池供水,至1988年,日供水量450吨。1990年,建成自来水厂,位于老竹镇区上游,虎迹溪西北侧山脚,用地面积586平方米,建筑92平方米。日供用水规模500吨。2005年,投入250多万扩建自来水厂,水源由300毫米管径的水管引自赤坑水库,管线长10千米,日供水量达5000多吨,2007年投入使用,供给10个行政村和镇区居民饮用水。1999年,建设老竹10千伏变电站,用地面积3328平方米。1984年起,由2名临时工清扫主街道。2004年8月,建首座垃圾焚烧炉,日垃圾处理量达3吨。2007年,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日处理量达3.5吨。镇区垃圾收集点10多个。2006—2008年,投入104万元建设镇区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量达1000吨。2010年,老竹镇建成区(包括老竹村和沙溪村)0.35平方千米。
  雅溪镇1990年,建成区面积0.107平方千米。有房屋建筑面积7.34万平方米,其中私房4.24万平方米,单位房屋3.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16万平方米,其中全民集体自管房1.02万平方米,私人自管房4.14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3.1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住宅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25万平方米,
  雅溪镇区全景(摄于2009年)
  居住用地面积20.18万平方米。有石拱桥一座,始建于明代,名为延福桥,1987年改为公路桥。1984年后,拓建通仙路、通丽路等街道。至1990年,街道总长2.2千米,面积1.43万平方米。2005—2006年,建成沿溪两岸的双桥路,长204米,面积1224平方米。2006年,建成双桥路两侧防洪堤,两侧长度各为102米。
  1985年,建成自流式高水位水池供水,用水普及率100%,后损毁严重。2007年,投资67万元重建自来水工程。2010年,雅溪镇建成区0.28平方千米。包括双溪、洪渡、雅庄、江弄等4村。
  联城镇1990年,有房屋建筑面积4.5574万平方米,其中私房4.2万平方米、单位房屋0.36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至2010年,镇区建成区面积0.04平方千米,建筑占地面积0.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56万平方米。
  1996年,群众投工投劳并自筹资金100多万元,浇筑长4千米宽3米多的村内水泥路面。2008年,群众投工投劳并自筹资金20多万元,建造成村级自来水工程。镇区内有卫生保洁员2名,有固定垃圾箱11个,移动塑料垃圾桶60多个。敏河村建有垃圾中转站1座。2010年,投资208万元,完成凤鸣、青岗、陈村3个村的村庄整治。
  第二节村镇管理
  泥木工匠管理2007年,成立丽水市莲都区村镇建筑工匠协会,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业务培训、资质审查、注册登记等工作。同年开始在莲都区全面推行村镇农民建房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至2010年底,累计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培训16期,培训学员1800人次,有在册建筑工匠600多人,其中政府认定“能工巧匠”类实用人才300多人。
  农民建房审批2004—2010年,累计办理农民建房许可15612件,其中2004年办理2761件,2005年办理1284件,2006年办理2077件,2007年办理2299件,2008年办理1488件,2009年办理2914件,2010年办理2789件。第五章园林
  第一节城市广场
  火车站广场位于城市东南面,距市区约5千米,东邻火车站候车厅,西接丽青路,南邻芦埠新村,北邻水东新村,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0800平方米。始建于2000年3月,同年10月建成并正式对市民开放。广场内配有管理用房一座、公厕一座,城市公交车停车场两处,南北两侧各建一座廊亭,中心广场面积较大,地面铺设花岗岩。
  丽阳门广场位于丽阳路与中山街交叉路口,处州府在此建有丽阳门,其西侧残留有一段古城墙,于2005年修复。总面积20742平方米,绿化面积15225平方米,绿化率73.54%,以休闲功能为主。
  纳爱斯健身广场位于城东路,原为建于20世纪60年代的丽水人民广场,2001年10月动工改建,占地面积17250平方米,总投资额1000万元。建有篮球场11个和各种健身器材,中心广场约4000平方米,园林绿地6800平方米。
  丽阳门公园(摄于2010年)
  纳爱斯广场(摄于2010年)
  第二节城市公园
  处州公园位于城市中北部,行政区块南侧,北邻市政府大楼,南接花园路迎宾大道,占地面积698988.9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49000平方米,水域面积4607平方米,绿地率达70%以上,配有57科121属200多种园林植物。在西入口附近有一座占地123平方米的免费公厕,地下商场厕所和茶楼厕所也对外开放。公园于2005年2月21日开工建设,2005年12月30日完工开放,建设总投资为1.15亿元。
  公园有四个主入口,正对花园路的是南入口,由南至北通过一条中心景观轴线将处州府城图、中心音乐喷泉、涌泉、叠水、台地花坛和北入口相连,形成公园的主轴。处州府城图为清光绪三年的处州地图,跌水台地花坛通过层层台阶向高处延伸,象征着丽水从过去奔向未来。公园南、北两出入口共设有十幅展示丽水名山、名水、名人、民俗的浮雕,南入口六幅分别是缙云鼎湖峰皇帝升天、龙泉剑瓷名扬天下、松阳张玉娘情著兰雪集、庆元菇桥冷杉享誉四方、云和仙宫湖风光、景宁畲乡
  处州公园(摄于2010年)
  独具风情;北入口四幅是反映在丽水历史上造福百姓的官吏风采,有青田石门洞刘基读书、处州刺史段成式治理水患、莲都通济堰泽及百世、遂昌知县汤显祖遗爱百姓。
  中心广场的大型音乐喷泉通过声、光、水的组合,在变频技术的控制下,能变化出42米的仙都玉柱和空中芭蕾、与时俱进、秀山丽水等几十种水形。广场东边有一块45平方米的电子屏、一个舞台和小广场,可在此举办小型集会和文艺表演。中轴两侧又分为峻、清、幽、闲四个区域。“峻”景区位于公园西北部,主景是用大卵石堆砌的一座假山,上面配有造型五针树和瀑布,水源是从五里亭水库引水的,并且通过内循环保证水的正常流动。“清”景区位于公园东北部,以植物造景为主,主要的植物种类有学松、桂花和红枫,营造了四季常青、秋季满园飘香、霜叶飘红的景象。“幽”景区位于公园东南部,以竹林为主,溪水长流,让人有竹径通幽的意境。该景区下面有180个车位地下停车场和40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公园的东南角有一个圆形的服务用房。“闲”景区在公园西南部,以表现生态休闲湿地景观为主,一生态湖配以湿地生态植物和水生植物,湖面建有处士亭,亭中立有石碑,刻有处州碑记和丽水市建制沿革。2007年11月,公园引入1500羽纯白观赏鸽,并安排专职饲养员,北广场为白鸽观赏
  场地。
  滨水公园位于大猷街(大洋路一宇雷路段)以南,长630米,面临南明湖,总占地面积8.5万平方米。由地下车库、景观绿化工程、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及城市规划展示馆、丽水市博物馆四部分组成。滨水公园分二期实施,地下车库、景观绿化为一期工程(2007—2009年),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及城市规划展示馆、丽水市博物馆为二期工程(2008—2010年),总投资为1.9亿元。
  公园主广场及生态公园,地下车
  滨水公园(摄于2010年)库已于2008年10月28日中国•丽水首届国际生态经济博览会后,对市民开放。2009年11月,由市政设施管理处接管。公园主广场及生态公园绿地及硬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工程总面积7786平方米,可泊车位192个,于2007年3月开工至2009年6月完工。主广场由中轴对称的大花坛、龙生九子青石地雕、数控喷泉、雕塑等组成,其中尤以雕塑最为吸引游客的眼球。主广场南侧屹立的“过去•
  滨水公园(摄于2010年)
  现在•未来一瓯江之源”雕塑为丽水市标志性雕塑,该雕塑整体采用花岗岩制造,重达27.5吨,总投资48万元。雕塑分三大块,由城门楼和宝塔雕刻图案组成的是丽水的过去;紫金大
  桥、高楼大厦、瓯江水代表丽水的现在;雕塑顶部上面是瓯江的白鹭造型,代表丽水的未来, 象征着丽水人民对未来腾飞的向往。雕塑的中间弯曲的几个曲线,代表瓯江之水,表明丽水是“瓯江之源”。在雕塑侧面刻着青瓷、宝剑的图案,雕塑背面除了东西岩等风景名胜图案
  外,刻有两首古诗,分别是北宋词人秦观的《好事近》、明代乡贤刘基的《浣溪沙》。
  万象山公园在城区西南隅,南濒大溪,面积0.53平方千米。宋参政何澹在山上建万象楼而得名,元改万象楼为崇福寺(已废)。明万历年间 (1573—1619),参议徐云程建一览亭,清道光十八年(1838)寺僧达真将亭改建为烟雨楼,同治十三年(1874)浙江巡抚杨昌濬因楼久圮捐金重建。楼左有大观亭,亭后为秦淮海祠,山脚有洞天楼等。民国时,山上建有中山公园。1949年后,为国有公园,时
  万象山公园(摄于2010年)
  仅存洞天楼。1958年,“大办钢铁”,砍山上树木烧炭。1963年,栽种马尾松,樟树、棕榈、泡桐、苦楝、桉树,板栗等树木。1979年起,种桂花、红枫、红花油茶、樱茶,笔桃、红叶李、紫荆、花石榴、夹竹桃,广玉兰、女贞、法国冬青、海桐、大叶黄杨、柏类等花木,移植150—300年苏铁
  10余株。1979年,万象山重新辟为公园,由县园林管理处管理。至1988年,公园建成9个风景点,大观亭,旧称牡丹亭,在万象山东侧,1979年,在原址重建观鱼池,景点包括得月楼、九
  曲桥,池中设鲤鱼喷泉和海豹喷泉,池周植桃柳,1979年建。小括苍亭,在小括苍山顶,1980年建放翁亭,在万象山西南侧。1981年建望江亭,在万象山西南侧,下临大溪。1982年建烟雨亭,下临大溪。1983年,建烟雨楼,在小括苍山背;1984年,建占地面积308平方米、高11.9米、楼阁两层,周有走廊、石栏杆。革命烈士墓,在原崇福寺旧址,1967年建。2007年,重修万象山公园门楼,高15.4米,建筑面积496平方米,两层,为条石混凝土结构,1986年7月建成。
  2002年,对公园烟雨楼以东区块进行改造,新建和改建了公园东入口、公园门楼、革命烈士纪念碑、观鱼池、林荫广场、烟雨楼、陶然亭、牡丹亭等。2010年,南园恢复重建项目完成。
  老年公园始建于1990年,2000年扩建,位于大洋路与丽青路东南面,占地面积6300平方米,绿地面积4600.26平方米,绿地率73%。老年公园属专类公园,设有荷花池、六角亭等, 主要服务周边老年人及社区居民。
  梅山背公园2002年改建,又称“梅山背休闲绿地”,位于城市西南部,北临解放街,东临中山街,西临桂山路。建设用地为9970平方米,绿地率71%。梅山背休闲绿地在梅山东部依山而建,山脚仿建古学堂——圭山书院,山顶建有莲花广场、梅园、诗画长廊,北侧有一片古树群。
  梅山背公园(摄于2010年)
  囿山公园建于2006年。位于大众街与大洋路南端,囿山路北侧,公园总投资49.32万元,面积2504平方米,绿地面积1805.4平方米,绿地率71.1%。
  灯塔公园建于20世纪80年代。位于灯塔小区内(庆春路以北,人民路以南),为灯塔、后庆两个社区居民的主要休闲健身场所。占地面积约5900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248平方米,绿地率为72%,公园内有约2600平方米的水域。
  第三节创建园林城市
  创建园林城市概况2007年5月29日,召开丽水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创建园村城市方案,落实27个部门的创园责任书、责任分解表和《2009年度创园工作任务书》。制定《丽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丽水市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完成万象山公园规划、南明山风景区规划、南明湖景区规划、白云森林公园规划、城市内河规划、丽水市城区生态景观林总体规划、城区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同时编制,丽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燃气专项规划、广告规划、环卫规划等多项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规划。2007—2009年,每年市区新增绿地面积均在40万平方米以上。市区新建滨水公园、滨江景观带,完成丽阳门公园、万象山公园以东区块改造。南明山主入口、白云森林公园入口区块、城市内河改造正在实施中,万象山公园南园恢复重建项目即将动工建设。新建括苍路北段、中山街北段等10多条道路及道路绿化,改造丽阳路、花园路等7条道路绿化。制定城市道路两侧、城市零星空地的绿地绿化方案,按照
  白云山森林公园绿地(摄于2010年)
  “ 一园一特色”的要求精心设计并建成乡恋园等几十处街头绿地,增添富有季节性和体现人性化的鲜花卷轴、鲜花木箱、木椅。24家单位完成拆墙透绿。2010年1月23日,省政府正式授予丽水市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城市绿地至2009年底,丽水市建成区林绿地面积达到1126公顷,绿地率达到35.84%,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24.6公顷,防护林地41公顷,生产绿地面积848921平方米,道路绿地1344151平方米,居住区绿地998161平方米,单位附属绿地2034337平方米,其他绿地238公顷。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6平方米,园林式单位达到84个。
  道路绿地至2009年底,建成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达标率86%。市区干道51条, 主干道14条,绿地率均达到25%以上,形成了花园路、丽阳路、括苍路、解放街等网络连续的林荫路系统。城市交通绿地指标严格按照城市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5%,次干道不低于20%, 一般道路两侧绿带宽度不小于3米的标准控制。新建的对外交通设施绿地不少于20%,道路广场及快速路绿地率不小于30%。2007年,对花园路、解放街、人民路、城北路等多条道路绿化进行绿化改造工作。2007-2009年,对灯塔街、大众街、解放街、中东路等十多条道路行道树树穴进行改造。2007—2010年,对市区40多块街头零星空地进行绿化改造,总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总投资3000多万元。
  中山街绿化(摄于2010年)
  城市道路绿树成荫(摄于2010年)第六章城管国土执法
  第一节机构与制度建设
  机构设置根据丽委办]2007)2号文件精神,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和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合署办公,既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又是莲都区政府的直属机构。此为莲都区设置城管执法机构之始。
  2007年6月,根据《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丽水市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区行政执法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协管员40名),领导职数5名。内设''一办二科”(办公室、法制科、监督科)和一个指挥中心(机动中队)。下设六个乡镇中队(碧湖中队、大港头中队、联城中队、雅溪中队、老竹中队和黄村中队),乡镇中队实行乡镇派驻制,工作上实行双重领导。
  制度建设2007年8月,印发《莲都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2008年5月,出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监管。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国土、建设、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核发有关审批手续、执照、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供电部门不得受理用电申请(包括临时用电);供水等公用企业不得提供服务。
  2008年7月,出台《关于印发莲都区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牵头抓总的作用,整合国土、建设、行政执法等站所资源,实行乡镇行政执法和国土执法监察派驻制度,完善责权利一致的管理体制。
  同年10月,莲都区村镇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莲都区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在原先未建立中队的乡新建分队,新增编制协管员10名,与原有6个乡镇中队队员一同核定到12个乡镇,由乡镇进行日常管理。并于2008年10月24日召开执法工作事宜交接会,与乡镇签署包括人员经费,执法装备等调配内容的财产交接协议。
  2009年3月,区委办出台《丽水市莲都区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莲委办(2009)8号)文件,对进行违法建设的党员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村党支部、村委及干部进行责任追究。2009—2010年,多名党员受到处分。第二节行政执法
  2007年5月17日,区政府印发《莲都区村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区执法分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设立指挥(投诉)中心受理举报电话,开通与群众咨询、举报的互动渠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乡镇中队每天开展两次以上巡查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实行定人、定岗巡查;针对整治阶段中集中出现的一些突出“两违”案件,如偷建、抢建、占用农保田等,采取保持拆违高压态势,开展违建拆除专项整治月等集中拆违整治行动。
  2007年7月,进行“两违”调查摸底工作,统计结果显示两违户2455户,总占地面积191843.68平方米,建筑面积358719.28平方米。
  2007年,共接收电话举报512件,查处案件570起,面积达87909.13平方米,拆除案件267起,面积达27785.96平方米。
  2008年,共接受各类群众举报475件,其中电话305件,信仿170件。上级转来交办单152件,来信来访18件。共查处案件614件,其中土地案件382起,面积为80747.23平方米;规划案件232起,面积为19987.21平方米。拆除案件428件,其中土地案件303起,面积为28944.75平方米;规划案件125起,面积为9333.91平方米。立案查处规划类案件6起,国土类案件13起。此外,还会同供电部门对“两违”建筑采取断电措施,对14处违法现场实施断电。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共接受信访举报219件,其中受理举报电话83件,群众来信44件, 上级交办92件。制止“两违”572起,面积80649.32平方米,其中:规划案件187起,面积17667.66平方米;土地案件385起,面积62981.66平方米。查处新发“两违”案件405起,其中:规划案件141起,面积9409.57平方米;土地案件264起,面积24979.01平方米。拆除“两违”245起,面积21809.89平方米,其中:规划案件61起,面积5098.25平方米;土地案件184
  起,面积16834.64平方米。立案查处规划案件18起,土地案件33起,移送纪委建议给予党纪处分5起。
  2010年,共接收投诉举报99件,制止“两违”案件397件,面积65183.94平方米,拆除“两违”案件215件,面积13427.12平方米。一般程序立案查处“两违”案件117件,其中:规划案件26件,土地案件9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9件,移送纪委建议党纪政纪处分12件。
  2010年3月17日,联城街道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现场第七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机构沿革
  管理机构1980年,成立丽水市(县级)环境办公室。1995年,在丽水市(县级)城乡建设管理局增挂环境保护局牌子,称丽水市(县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境管理科。2000年7月,设立莲都区环境保护局。2001年6月,撤销莲都区环境保护局,管理职能归入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06年9月,设立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确定为既是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也是莲都区政府的直属机构。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自然生态科,编制10名,2007年3月正式挂牌运行。4月,增挂环境监察大队。2010年核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
  市政府对区环保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将莲都区环保分局由原来的事业单位调整为行政机构,核定行政编制7名。
  监测(监察)机构1980年,成立丽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17名,2001年6月撤销,职能、人员并入丽水市(县级)环境监测中心站。1997年,建立丽水市(县级)环境监理站,人员编制16名。2001年6月撤销,职能、人员并入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
  第二节生态建设发展
  规划编制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1999年,丽水市(县级)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7月对规划(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续编。该规划分2000—2003年、2004—2010年、2011—2020年3个阶段。
  《丽水市莲都生态区建设规划》2004年,开始编制《莲都生态区建设规划》。规划分2003—2005年.2006—2010年、2011—2018年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推进阶段,第二阶段为达标阶段,第三阶段为提高阶段。2010年,对《莲都区生态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年,启动《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2008年,市、区两级政府审核批准实施。该规划以莲都区整个行政区域为规划范围,总面积1502.1平方千米,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为2006—2010年,中远期为2011—2020年。莲都区划分为26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11个,面积163.43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88%;限制准入区6个,面积1203.65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0.13%;重点准入区7个,面积89.14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93%;优化准入区2个,面积45.88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05%。
  生态重点工程
  2004—2008年底,莲都区累计投入资金11.4亿元,用于解决环境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完梅峰有机茶基地(2001年摄)
  善,共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公共绿化景观建设等47个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实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生态文化”六大工程。
  生态农业全区水果种植面积14000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1666.67公顷,生猪养殖26万头、家禽养殖500万羽。三大潜力中产业茶叶达2767公顷、瓯柑达9333公顷、笋竹两用林达3333公顷。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4家。全区共创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1个、面积11467公顷,区级403个、面积5653公顷,累计获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达51个。
  生态林业全区界定生态公益林70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优质林面积达566667公顷。通过强化林木采伐管理、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行政执法和森林防火等一系列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0%。全面实施兴林富民工程, 使林业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以经济林、笋竹产业、森林旅游为主的林业产业成为莲都山区经济的重要支柱。2008年,林业产值达到16.4亿元,比2004增长53.4%。
  生态工业2008年,兑现企业技改贴息资金和企业技术管理创新等奖励资金3300万元,并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完成投资额3.5亿元。变“招商引资”为“选商引资”,选择引进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拒绝重污染企业引进。工业园区完成基础建设投资2.4亿元,共引进企业56家。201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突破40.6亿元。
  生态旅游实施“风情东西”、石牛城市温泉、古堰画乡景区、农家乐等旅游精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6亿元。2010年,“风情东西”争创AAAA;“古堰画乡”成型、成片,对外开放。投资5.5亿元的石牛“城市温泉”项目启动建设。“农家乐”产业蓬勃发展,全区农家乐达124家。
  生态家园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37座,泯肥中转场13座,垃圾处理点138座,固定垃圾收集房近3000座,配备400多名乡、村保洁员和清运员,区财政按每年按常住人口8元/人,流动人口4元/人的标准对各村进行补助,基本实现垃圾处理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完成对17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08年,投入资金8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村庄绿化工程。2009年,继续投入270万元,在40个村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大力开展“生态河川”建设,除5家未到期的砂场外,对瓯江干流20家砂场实行关停,2010年底,实现瓯江干流全面禁采。同时,累计完成农村河沟池塘整治93.7千米。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投入3800万元,完成山区片87个村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了5.9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80%的农民喝上放心水。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沼气生态工程,完成18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实现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
  生态文化2000年起,开始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和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推进以畲族文化、旅游文化、通济堰农耕文化、西溪古民居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特色生态文化建设。
  省级生态区创建2004年,莲都区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7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基本达标区。2008年4月,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2008年底,莲都省级生态区考核标准的8项基本条件和11项考核指标均达标,11月通过市级预验收。2010年4月12日,莲都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区。
  生态村镇建设2000年至2009年底,全区12个乡镇、6个街道,有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有50个村市级生态村、114个村区级生态村。2010年,巩固丽新乡和老竹镇国家级生态乡镇,组织大港头镇和黄村乡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表5-8-1
  瓯江写生基地(摄于2010年)
  2010年莲都区生态乡镇名单一览2010年莲都区生态村名单一览
  表5—8—2
  饮用水源保护黄村水库于1999年7月动工建设,2002年5月试供水,2003年11月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2001年10月,划定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2002年4月,丽水市政府发布《丽水市黄村水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玉溪水库包括莲都区和云和县部分瓯江干流。2007年4月,出台《莲都区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办法》,2008年10月通过验收。
  大溪丽水饮用水源区及小安溪莲都保留区水源地保护区创建工作于2007年3月启动,9月进入整治实施阶段,11月全面完成环境污染综合整治,12月通过验收。
  高溪水库水源地创建于2009年4月启动,9月份进入整治实施阶段,11月全面完成环境污染综合整治,12月通过验收。
  至2010年12月,全区有5个水功能区为饮用水源区,分别为黄村水库、玉溪水库、高溪水库、大溪丽水饮用水源区(十八都原糠醛厂至采桑村)、小安溪莲都保留区(武义莲都界至雅溪镇水厂下游100米)。
  第三节环境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1981—1990年,审查建设项目70个,其中乡镇企业36个。1991—200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55个,“三同时”验收123个。2001—2007年,管理职能并入市环保局。2007—2009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55个,“三同时”验收227个。2010年,审批建设项目117个,通过“三同时”验收项目92个。
  环境设施建设莲都区管辖的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的一家,为燕京啤酒(浙江丽水)有限公司,于2007年建成。
  碧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于2008年立项,2009年9月动工。污水收集管网于2009年12月动工。设计处理能力10000吨/日,,远期设计处理能力30000万吨/日。
  2007—2010年,全区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37座,沤肥中转场13座,垃圾处理点138座,固定垃圾收集房近3000座,配备400多名乡、村保洁员和清运员,基本实现垃圾处理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完成17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08年,在全市率先实施村庄绿化工程。2009年,40个村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完成18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实现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大港头、丽新、仙渡、老竹、雅溪、高溪、峰源、太平、双黄、黄村等10个乡镇所在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年处理污水能力约27万吨。
  2010年,全区45个村进行整治,共新增村内各类道路硬化86.1千米;建成固定垃圾收集房134座,配置垃圾箱917个,配备环卫保洁车65辆;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池34个570立方米,分散式净化池1071个5747立方米,铺设排污管道31710米,受益农户数7424户;消除露天粪坑884个,新增公共厕所53个,新增农户改厕数7906户;新增绿化面积83195平方米;整治河沟池塘54250平方米。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59家养殖场的沼气工程建设,全区累计完成220家养殖场污染治理,常年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全部完成沼气建设,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完成59家。
  污染源普查2007年7月,开展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12个乡镇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紫金等5个街道的普查工作根据市里委托由莲都区完成。农业源的普查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2007年7月,莲都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共落实专项经费155万元。
  2008年3月1日,启动污染源普查的入户调查工作,入户调查生活源985家,工业源1155家和集中式处理设施2家。经筛选,确定1012家生活源、1259家工业源和2家集中式处理设施、1641家农业源列入普查范围。
  2010年,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调查范围为莲都区辖内工业源、农业源。共调查工业源47家、农业源30家。第四节环境执法
  环境污染治理
  限期治理1981—1990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对点源污染治理,采取合理选址调整工业布局、停产、限期治理、发放行业生产许可证等方法。1981-1990年,迁移新址的有五金总厂、金笔厂、面粉厂、煤球厂、榨油厂、丽光村奶牛场、五金配件厂、标牌厂、彩印厂、多元素化肥厂、味精厂、五金总厂、铝材分厂、电冰箱厂、皮革厂制革车间等。因污染严重而停产的有碧湖农药厂、棉织厂印染车间、土特产公司肝素钠加工厂、化工涂料厂、碧湖镇石棉保温材料厂等。省、地、市限期治理的有化肥厂、皮革厂、五金总厂、水泥厂、金笔厂、毛巾厂、工具厂、啤酒厂、化工厂、市医院、棉织厂、电镀厂、羽绒厂、味精厂、丝厂、电池厂、塑料一厂、动力厂、油嘴油泵厂、酿造厂、豆制厂、浴室、食品厂、丽水饭店等24家。1988年,市环保办公室和工商局对11家电镀厂、印染厂进行整顿,发放行业生产许可证。对面源污染治理,1983年,治理丽阳坑水系,引丽阳坑生活污水进环城河。1986年,建囿山小学周围无黑烟区,改造火柴厂、电池厂、棉织厂、豆制厂锅炉5.5吨位和金笔厂氮氧化物废气装置。1986年,全面疏浚环城河。
  主要污染物减排2007年之前,市区减排由丽水市环保局负责。2007年,市区减排由丽水市环保局负责,莲都分局协助。2008年,莲都区独立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莲都区减排任务的核定原则,是以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占市区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分解量化减排任务的。据统计,市区2007年工业总产值为176.02亿元,莲都区12个乡镇和工业园区2007年度的工业总产值为17.026亿元,占丽水市区总产值的9.67%。2008年,市区化学需氧量需削减量为531.91吨,二氧化硫需用削减量为1118.01吨。根据市减排办减排任务分解原则,莲都区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为51.44吨、二氧化硫削减量为108.11吨。2008年,莲都区上报减排项目7个,其中化学需氧量项目5个,完成削减量为79.99吨;二氧化硫项目2个,削减量为115.2吨。2008年,开展小型黏土砖瓦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淘汰黏土砖瓦窑的要求,多部门联合对莲都区辖内的小型黏土砖瓦窑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砖瓦窑整治专项行动,要求18门以下的砖瓦窑企业在2008年11月底前关停。
  2009年,市区化学需氧量需削减量为456.84吨,二氧化硫需削减量为202.30吨;莲都区化学需氧量需削减量为38.83吨,二氧化硫需削减量为17.19吨。全年共上报减排项目25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6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07.77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9个,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量306.8吨。
  2010年,全省的减排目标任务在2009年的基础上削减3%。2010年,市区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为552.4吨,二氧化硫为420吨,按工业总产值10%的比例;莲都区为化学需氧量55吨,二氧化硫42吨。该年度上报的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主要为:关停11家砖瓦厂,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93.84吨。上报的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主要为:丽水市梅园食品有限公司,关停屠宰生产线,削减量37吨;老竹镇、大港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分别削减化学需氧量16吨和20吨,共计削减化学需氧量约73吨。环境污染整治2007年,共检查企业50余家(次),查处小冶炼等环境违法案件6起,行政处罚6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5家。2008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关停取缔废旧塑料加工6家、布条漂白3家、钼矿选矿5家、牛皮洗涤加工厂4家、炼铝厂1家等19家严重污染企业。立案12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罚款51万元。2009年,开展打击非法高污染企业的专项行动,先后取缔废旧金属冶炼企业4家,废旧轮胎炼油2家,牛皮洗涤4家,木制品喷漆1家,废旧塑料3家,木炭加工1家皮革废料加工2家等17家非法高污染企业,立案处理6家,罚款30万元。2010年,取缔牛皮洗涤4家,废旧塑料2家, 皮革废料加工1家等7家非法高污染企业,立案7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罚款20.3万元。
  2007年,共接群众投诉40起。2008年,共接各类投诉66起。2009年,共接各类投诉25起。2010年,共接各类投诉45起。
  排污费征收1981年1月,开始征收排污费,是年,征收16个单位。1990年,征收105个单位。至1990年底,累计征收136.2万元。2000—2006年,排污水由市环保局统一征收。2007年,对32家企业实行收费,共计金额37.9万元,其中污水排污费15.95万元,废气排污费19.45万元,固体废物2.5万元。2008年,对36家企业实行收费,共计金额39.1万元,其中污水排污费17.09万元,废气排污费22.01万元。2009年,对47家企业实行排污收费,共计金额53.25万元,其中污水排污费17.63万元,废气排污费35.63万元。2010年,对51家企业实行排污收费,计金额69.54万元,其中污水排污费28.27万元,废气排污费36.11万元,噪声排污费5.16万元。
  第五节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概况1980年10月,开展污染源普査,配合丽水地区环保站进行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1984年,开展重点污染源的废水、烟尘林格曼黑度的调查监测和地面水的监测。1985年,加入省、地地面水污染源网络的监测,1986年,参加省城市大气网络、酸雨等的采样监测。1989年,加入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网络监测。担负全市环境地面水、大气、噪声、土壤及污染源监测,有关环境专题性的调査监测,污染事故纠纷的应急调查监测,以及三废治理工程效果监测等。至1990年,市环境监测站有900多平方米监测楼,各类实验室面积400多平方米,大小实验室13个。实验室装备有:原子吸收仪、721分光光度计、测汞仪、极普议、离子活度计、电导仪、酸度计、分析天平、静压烟尘测定仪、大气采样器.KB-120空气泵、6211声级计、生化培养箱、马福炉、干燥箱、真空泵、离心机、冰箱、751紫外分光度计、显微镜等监测设备。撤地设市后,丽水市环境监测站并入地区环境监测站,成立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职能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
  大气环境监测市区环境大气监测站位设4个,后甫气象台为上城镇上风向区域,设为背景测点,即对照点。另外三个点:地区幼儿园为商业区,市府为混合区,苍前为居民区。降水在城镇内地、市监测站各设一个点,监测项目为SOZ、NOX、TSP(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和酸雨。水环境监测地面水监测断面14个,分省控、地控、市控断面三级管理。省控断面6个: 大溪碧湖渡口,石牛,自来水厂取水点,风化,支流松阴溪堰后,好溪水东桥下。地控断面5个:大溪均溪,厦河下,支流好溪黄渡,宣平溪港口大桥下,太平港敏河桥下。市控断面3个: 大溪碧湖镇下,化肥厂下,城关镇环城出口。其中,在大溪均溪、风化、松阴溪堰后、好溪黄渡作为县(市)界断面。监测项目及频次:全年采样三期6次,每期2次,时间定4月、7月、12月上旬,并按地区站统一安排时间,使同一河流各断面同时采样。地面水开展的监测项目有30项,其中必测项目有水温、pH、溶解氧、悬浮物、总硬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
  
  、汞、六价铬、铅、镉、石油娄等19项,选测项目有氟化物、色度、浊度、铜、锌、总磷、氯化物7项,根据断面污染物的具体情况,增测硫化物、总铬、大肠菌群、细菌总数4项。
  噪声监测布点及监测项目:必测项目有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白天)三项。监测布点:功能区噪声定期测定,特殊住宅区白云山庄,居民、文教区丽水师专市西北,一类混合区,市区西南丽水市人防办;三类混合区,市镇偏东北地区科工所;商业中心区中山街梅山脚;工业集中区黄泥山茶厂;交通道路两侧丽阳门丽水饭店。道路交通噪声测点为丽青路、丽阳路、丽龙路、括苍路、大洋路北段、中山街北段。区域环境噪声,在市区范围内划分成101个200米X200米的网格,测点在网格中心。
  污染源监测对莲都区的重点环境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共监测废水源34家,废气烟尘22家,固定工业噪声源26家。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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