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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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3
页码: 196-198
摘要: 民国12年,县公署设户口登记事务所,区设户口登记主任,十户编为一牌,十牌编为一甲,凡人口迁移、生、死、婚嫁、承继等变动,户主须在五日内报知牌长,牌长上报甲长转报区主任按月造册呈县。民国21年10月,复查户口,编钉门牌。民国24年,按保甲编制管理户口。
关键词: 人口管理 户籍管理

内容

民国12年(1923),县公署设户口登记事务所,区设户口登记主任,十户编为一牌,十牌编为一甲,凡人口迁移、生、死、婚嫁、承继等变动,户主须在五日内报知牌长,牌长上报甲长转报区主任按月造册呈县。民国21年(1932)10月,复查户口,编钉门牌。民国24年(1935),按保甲编制管理户口。民国36年(1947),县设户政股,乡、镇设户籍干事或助理干事,保设户籍办事员。是年5月,进行户口调查,给18岁以上公民填发国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保甲制度。城镇户籍由派出所管理。乡村由于条件限制,暂不办理户口登记,户籍人口归乡政府管理。1949年11月,城区率先开展18个行政街的户籍登记工作。1950年2月,城区组织户口检查,检查出无户口300余人,逮捕土匪残线28人。城区各派出所,对居民常住户口建立了户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婚姻、分户、合并、出入等异动报告制度,给18个行政街居民制发新户口簿。9月,对21个单位办理“公共户口”登记工作。1951年,农村户口移交县民政科管理。1955年,逐户更正门牌,逐人查对。1956年,撤区并乡和农业合作化发展,农村户籍管理由民政部门移交公安部门管理。统一规定迁移证签发制度,同时结合普选、复查户口,完成全县农村户口登记工作。1958年秋,农村人民公社化,农村户籍以生产队为基础,实行公社、生产队两级管理机制。1959年,全县严格控制农村人口盲目外流。1960年,城区全面开展户口普查工作,核对户数人数,摸清“黑人黑户”,挖掘隐蔽敌人,完成政治清理,实行卡签制度,恢复重点人口管理档案。1961年10月,在县委领导下,县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统一建立政法办公室,全县16个公社4个镇划成7片,建立7个工作组,户籍管理统一由工作组包干到底。1964年5月,改变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制度,设有
  派出所的城镇,由派出所办理。没有派出所的区或公社,由所在地人民公社办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出现户口变动无人登记。1971年,逐步恢复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1978年,抽调人员从8月至9月进行户粮落实工作,共有1621户1705人提出要求落实户粮关系。公安局与粮食局联合提出关于落实户粮关系的政策界限16条,对符合政策者在城镇
  2009年8月,碧湖派出所民警在户籍窗口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落实户籍关系。
  1980年,全县农村建立公安派出所,农村户口统一由农村派出所管理。1986年,共办理自理口粮3503户6766人,列入常住人口管理。“农转非”528户1551人。是年10月,建立市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翌年2月,颁发居民身份证,至1988年底,共发居民身份证205848份。占全市应发居民身份证人数88.5%。1989年1月,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査验。至1990年底,全市发居民身份证235912份,占应发身份证人数96.65%,超过省规定标准(95%)。1987年,对城镇暂住人口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7769人中的5447人下发了暂住证。1989年增设户政科,其职责有:户口管理,卡、证管理,基础工作,征兵、招飞等政治审查,户籍管理,暂住人口管理,人口统计等12个方面的工作。1990年2月13日至4月15日,全市开展户口整顿, 抽调区、镇、乡、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171名干部,通过户口整顿,基本摸清全市人口底数,解决人户分离、户口待定、户口项目差错、暂住人口管理有漏洞等问题。1992年10月,市公安局对符合务工、经商等条件进城镇落常住户口的,其户口簿户口内册上加盖“蓝印户口” 印章。1993年,办理蓝印户口457人,“农转非”747人。1994年,对外来人口实行统一登记、发证、建档。1995年6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暂住人口集中整治工作。共登记暂住人口17177人,办理暂住证13824份,登记房屋出租户3068户,办理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2454份,破获外来人员作案的刑事案件120起,查处治安案件173起。1998年,全市城乡户籍管理实现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网络。户口登记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2001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撤销户政科,并入办证中心。10月,进一步放宽公民在城区(镇)的落户条件。凡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均可申报城镇居民户口。2006年,全年办理二代证13.14万份,完成全年任务数146%,人像采集率达到打防控考核要求。网上登记暂住人口96483人,办证数44467份,登记出租房屋22241户。2008年,网上登记暂住人口143974人,登记出租房屋2636户,办二代证30115张,人像采集率达94.21%。
  2009年,网上登记流动人口100265人, 登记出租房屋26976户。流动
  2008年4月,白云派出所为外来群众开辟免费中介平台
  2008年11月,雅溪派出所民警深入偏远山村上门办理二代身份证人口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分别为90%、95%、85%,达到省综治办考核目标。2010年,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网上登记流动人口143861人,其中莲都区户籍34210人,登记出租房屋25980户。通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直接发现或协助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1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10名。为配合做好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自4月份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投入民警、协管员等400余人,排查用人单位285家,出租房屋15303家,城中村20个,建筑工地45个,歌舞娱乐场所等97家,新登记流动人口17230人,新发证11833本,新登记出租房屋389家,新签订责任保证书1422家。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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