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性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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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3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性别
分类号: C924.2
页数: 2
页码: 176-177
摘要: 民国17年全县人口124831人,男女性别比132.2,25年125134人,男女性别比为127.6,37年119968人,男女性别比为113.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性别比差距缩小,1950年全县人口156192人,男女性别比为117.9,1960年全县人口181914人,男女性别比为113.8,1970年全县人口345587人,男女性别比为110.97,1980年全县人口283088人,男女性别比降至110.42,1988年全市人口314062人,男女性别比为109.1,1990年全市人口320374人,其中男16.70万人,女15.34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8.87。
关键词: 人口构成 人口普查

内容

民国17年(1928)全县人口124831人,男女性别比132.2(女性为100,下同),25年(1936)125134人,男女性别比为127.6,37年(1948)119968人,男女性别比为1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性别比差距缩小,1950年全县人口156192人,男女性别比为117.9,1960年全县人口181914人,男女性别比为113.8,1970年全县人口345587人,男女性别比为110.97,1980年全县人口283088人,男女性别比降至110.42,1988年全市人口314062人,男女性别比为109.1,1990年全市人口320374人,其中男16.70万人,女15.34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8.87。农业人口25.12万人,城镇居民6.92人。
  2000年,全区人口348241人,男女性别比为105.65。2010年,全区人口451418人,男女性别比为106.77o
  若干年莲都区人口性别构成一览
  表4一2-2
  说明:此表格数据来自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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