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数与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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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2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数与分布
分类号: C924.2
页数: 9
页码: 166-174
摘要: 早在商周时期,城区后甫一带就有人类生活。秦汉至隋唐时期,境内河谷地带村落逐渐增多,但人口稀少,增长缓慢。唐末,朝廷镇压黄巢等农民起义军,多战乱,闽人相率入迁。明景泰三年,析分丽水县地置宣平、云和县后,丽水县版图缩小,人口相应减少。清康熙年间,耿精忠在福建叛乱,居闽客家人等相继迁入。清道光至同治年间,战事持续数年,加之3次大疫,10次大自然灾害,死亡、外流者多。
关键词: 人口分布 人口人数

内容

早在商周时期,城区后甫一带就有人类生活。
  秦汉至隋唐时期,境内河谷地带村落逐渐增多,但人口稀少,增长缓慢。
  唐末,朝廷镇压黄巢等农民起义军,多战乱,闽人相率入迁。
  明景泰三年(1452),析分丽水县地置宣平、云和县后,丽水县版图缩小,人口相应减少。据成化《处州府志》卷之三《丽水县志•户口》载:“景泰三年(1452),户二万四千三百六十六,口五万九千七百八十九。天顺六年(1462),户一万八千二百六十七,口五万四千三十六。成化八年 (1472),户一万五千九百六十四,口四万伍千八百四十。成化十八年(1482),户一万五千二百五十八,口四万四千一百七十八。”
  清康熙年间,耿精忠在福建叛乱,居闽客家人等相继迁入。道光《丽水县志》卷四《田赋• 户口》载:“原额人丁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一丁口。康熙六十年(1721), —万四千九百五十五丁口。雍正九年(1731),一万五千五百一十九丁口。乾隆六十年(1795),二万六千六百九十户,一"七万四千二百十六丁口。男大小十万五千二百六十一丁;女大小六万八千九百五十五口。嘉庆二十五年(1820),二万九千二百六户,二十四万一百七十五丁口。男大小十四万二千七百八十八丁;女大小九万七千三百八十七口。道光二十五年(1845),三万五千一百七十二户,三十四万九千一百二十七丁口。男大小二十万五千七百二十六丁;女大小一十四万三千四百一。”据光绪《处州府志》卷之十一《赋役志下•户口•丽水县》载:“原额人丁14640丁口。康熙二十年(1681),实有人丁14640。”清光绪《处州府志》载:“清康熙六十年(1721),丽水县有14955人。雍正四年(1726),实有人丁15016。”《赋役全书》:“原额田、地、山、荡,除积荒荒逋并耕田坛基外,实共征银14204.74944445两(一万四千二百四两七钱四分九厘四毫四丝四忽四尘五渺),每银九钱七分二毫六丝九忽七微七尘七漠六埃八纤一沙,派人丁一丁。雍正九年(1731),编审旧管人丁15016丁口,新收人丁503丁口,开除人丁418丁口,实在人丁15101丁口。内原额完赋人丁14640丁口,每丁征银七分五厘,共征银1098两外,实盛世滋生增益土著人丁461丁口,永不加赋。”《通志》案:“雍正旧志,丁口、征银数并同。除历年坍荒案内五次增减,实存人丁14045丁口有奇。”清乾隆六十年(1795),22690户,174216人,其中男性105261人,女性68955人。同治三年(1864),详查司案,仍照原额14640丁口科征。摊入秋粮款内。同治十二年(1873),户32629,男女丁口106456。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全县户29260,240175人,其中男性142788人,女性97387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户35172,有34.9127万人,其中男性20.5726万人,女性14.3411万人。清道光至同治年间,战事持续数年,加之3次大疫,10次大自然灾害,死亡、外流者多。光绪二年(1876),全县32712户,男女丁口106783人。光绪二年(1876)与道光二十五年(1845)相比,人口减少69.41%。清末至民国初期,温州、瑞安、青田、缙云等县市因经商迁入丽水的人数增多。
  民国元年(1912),全县98719人,民国12年(1923)54829户,225543人。民国17年(1928)减至31776户,124831人。抗日战争期间,人口变动较大。民国27年(1938),省级机关、工厂、学校、商店及沦陷区居民陆续迁到丽水,人口骤增,民国28年(1939)比上年增加2294户,11789人,民国30年(1941)又比上年增加7648人。民国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后,入迁机关、单位先后迁返,是年人口比上年减少7742户,29161人,全县28821户、119424人。民国37年(1948),全县人口119958人,与民国17年(1928)相比,民国20年(1931)中净减4873人,下降3.9%。
  民国时期丽水县户口情况一览
  表4-1-1续表4-1-1
  1949年,全县45075户,152819人。1954年,全县16.81万人,其中男9・08万人,女7.73万人,农业人口14.34万人,城镇居民3.04万人,
  1958年,云和县撤销,并入19227户、70697人,同年宣平县撤销,曳岭区5个乡并入6625户,24370人。1959年、1960年,共有1030人迁出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1960年,景宁县撤销,并入28010户,100344人。1962年,恢复云和县(包括景宁),划出42894户,158709人。1984年,双港、朱村、金村三乡划归云和县,划出2807户,11204人。1982—1985年,云和紧水滩电站移民迁入667户,3340人,1986年至1990年底,云和石塘电站移民迁入346户,1355人。1982年后,青田、缙云等县流入丽水经商的人数增多。1984—1985年,进集镇落户农民自理口粮户3634户,6927人。
  1990年底,有自理口粮常住人口2709户,5219人,有暂住人口1071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增长快,1953年形成生育高峰,自然增长率54.45%。1954年,人口出生率31.4%,人口死亡率9.1%。,人口自然增长率22.3%。1954—1988年,共出生169627人,年平均出生4846人;死亡57060人,年平均死亡1630人,35年间自然增长率在20%0以上的11年,10%。一19%。的9年,10%。以下的15年。1963年最高,自然增长率32.93%。。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四五”期末(1975年),丽水县总人口25.7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0.5%。,实现了国务院“四五”人口规划指标。1976—1981年,1983—1988年,自然增长率均在9.56%。一6.07%。之间。“五五”期末(1980年),丽水县总人口27.2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1%。。“六五”期末(1985年),人口总数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9.81万人和7.2%。。“八五”开始,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至“十五”期间,全区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5%。。
  1990年,全市101481户,320374人,出生3909人,死亡1925人,人口出生率12.24%。,人口自然增长率6.21%。
  进入21世纪,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市区的集聚效应不断体现,外来人口流入增多,人口总数增加。
  2000年,全区119854户,348241人,出生4313人,死亡201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63%。。1991—2000年,共增长27867人。
  2010年,按户籍口径统计,全区人口总户数162444户(户籍人口),总人口386814人(户籍人口 ),农业人口262637人,非农业人口124177人。全区175829户(常住人口 ),451418人 (常住人口)。2001—2010年,共增长103177人。
  1949—2010年莲都区间人口变动情况一览
  表4一1一2
  说明:1.1959年迁入迁出人数包括从云和县、景宁县境域迁入迁出数据
  2.1982年、1990年数字均为年报数
  3.2000年、2010年数据分别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第二节分布
  民国17年(1928),丽水县每平方千米144人,25年(1936)110人,32年(1943)128人,1982年180人,1986年210人,1987年204人,1988年209人,1990年213人,2000年231.84人,2010年300.52人。
  城关、碧湖两盆地人口密集,约占人口总数40%以上,峡谷地带及沿溪两岸次之,山区人口分布稀疏。
  民国28年(1939)统计,城区每平方千米412人,大港头区200人,碧湖区172人,太平区116人,岩泉区80人。1990年统计,市区城关镇每平方千米2972人,碧湖镇1495人,城郊区164人,碧湖区206人,丽云区80人,曳岭区149人,雅溪区61人。2010年,乡镇街道人口密度最大的是万象街道6135人,最少的是峰源乡17人。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査统计,全县总人口203805人,其中城镇人口41392人,占总人口的20.31%;乡村人口162413人,占总人口的79.69%。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总人口290075人,其中城镇人口65207人,占总人口的22.48%;乡村人口224868人,占总人口的77.52%。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市总人口323927人,其中城镇人口111984人,占总人口的34.57%;乡村人口211943人,占总人口的65.43%。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总人口348241人,其中城镇人口199016人,占总人口的57.15%;乡村人口149225人,占总人口的42.85%。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总人口451418人,其中城镇人口293968人,占总人口的65.12%;乡村人口157450人,占总人口的34.88%。
  民国34年(1945)丽水县人口分布情况一览
  表4-1-3续表4-1-3
  1964年丽水县人口分布情况一览
  表4-1-4续表4-1-4
  1990年丽水县人口分布情况一览
  表4-1-5续表4-1一5
  2000年莲都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一览
  表4—1一6续表4-1-6
  说明:表中数据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表4-1-72010年莲都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一览
  说明:表中数据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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