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档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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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02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档案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页码: 162
摘要: 以后,大部分移交市档案馆保存。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始于1988年。是时,国家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开始实施,原地区土地管理局和丽水市土地管理局建立初期,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大量增加,土地管理业务增量迅速。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档案

内容

1988年以前,丽水市土地档案分别由各监管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保管。以后,大部分移交市档案馆保存。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始于1988年。是时,国家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开始实施,原地区土地管理局和丽水市土地管理局建立初期,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大量增加,土地管理业务增量迅速。1995—1997年,市土地管理局在局内建立综合档案室,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收集整理大批土地管理文件资料,按上级有关立档分类,归档保管,并组织开展土地综合档案规范化建设,分别通过了省二级达标。2008年4月,经市编委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市局下属的正科级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档案馆,进一步开展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升级达标工作,使莲都区土地局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持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截至2010年12月底,档案馆现馆藏有九大类档案共259561万卷(件),其中综合类:案卷共19965卷,计划财务类案卷3722卷,地籍管理类案卷217867卷,土地利用规划类案卷3059卷,建设用地类案卷8437卷,土地法规监察类案卷2903卷,土地宣教科技类案卷293卷,电子、声像类案卷2078卷,实物类案卷509卷(件),地质矿产管理类案卷728卷。
  2007年开始,运用电子软件把成文的文书档案纳入电脑信息管理,文书档案通过电脑查询检索平台就可直接进行原文查阅、打印。
  2009—2010年,档案室对外查询达7733人次,共查阅档案9327卷宗。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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