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户部尚书林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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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865
颗粒名称: 代户部尚书林觉
分类号: K820
页数: 2
页码: 0三二-0三三
摘要: 林觉(?-1161),字大任,宋代丽水县人。宣和三年,中辛丑科何涣榜进士。绍兴八年,授福建连江知县。该县庙学修于嘉祐右三年, 政和初扩建,有善养堂、笃信斋、好信斋。林觉来到该县,主持修建县学。邑人林日华率陈元礼、林芘、林=等捐万余缗钱相助。建门楼,修两廊,巍殿中峙,翻经阁,驾说堂,将原来的两斋更为富文、能信、移孝、怀忠四斋。
关键词: 历史人物 林觉

内容

林觉(?-1161),字大任,宋代丽水县人。宣和三年(1121),中辛丑科何涣榜进士。绍兴八年(1138),授福建连江知县。该县庙学修于嘉祐右三年(1058), 政和初扩建,有善养堂、笃信斋、好信斋。但年久失修。林觉来到该县,主持修建县学。邑人林日华率陈元礼、林芘、林=等捐万余缗钱相助。建门楼,修两廊,巍殿中峙,翻经阁,驾说堂,将原来的两斋更为富文、能信、移孝、怀忠四斋。时任户部侍郎的连江人李弥逊(1085-1153)作文记之。
  林觉后来升任户部侍郎。
  绍兴二十四年(1154),朝廷撤消各地铸钱司,将其所辖职能归并到各路漕司。绍兴二十七年(1157),林觉向朝廷建言:“本朝从庆历年间以来,每年铸钱180多万缗,其后也不少于100万缗,前年仅铸钱14万缗,去年仅铸钱12万缗。而掌管铸钱事务的官员,只是消耗朝廷的俸禄,朝廷给以裁撤,大快人心。但把铸钱事务归并转运使司,天长日久,也有不便,议事者认为,各路是否出产铸钱原料情况不同,转运使司对各路无法统一管理,就无法协调
  绍兴通宝各方开炉铸钱。应该从户部拨出8万缗钱,作为饶、赣、韶三州铸钱的本钱,委任各州的通判主管铸钱事务,由转运使司的官员来往各地之间协调处置。今年暂且以23万缗为铸钱定额,并规定不许以旧钱代替新铸造的钱发行。” 宋高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全国予以施行。
  绍兴二十七年(1157),林贵主持新铸精美的流通钱币,将原先的“元宝” 改称“通宝”,并请宋高宗御书“绍兴通宝”字样。
  在户部侍郎任上,林觉关注民生。绍兴二十七年(1157)六月,林觉向朝廷建言:“民间纳税钱丁盐釉绢,乞以第五等所输白一文以上,令折见(现)钱,仍其钞,庶以便民。”朝廷准奏。当月,林觉又向朝廷上奏:冬月赈济,务必平均发放给贫民。今由临安府两县在城兵官和公人、甲头办理,如有上报贫民姓名不实,以及冒名顶替领取官府放赈的钱米的现象,鼓励百姓向官府告发,每名赏钱十千到三百千不等。各路、州、府遇有类似情况,按照这一规定施行。宋高宗准奏。后来,诏令林觉代理户部尚书。
  建炎初(1127-1130),林觉因病辞去户部侍郎,因铸钱精巧,授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太平兴国宫。
  林觉有六个孙子,每人各通一经。其中四孙林复最有才识,乾道二年(1166)中进士,官至广东提举、惠州知州。林复胞弟林豫中,乾道五年(1169)已丑科郑侨榜进士。
  (吴志华)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莲都歷史人物》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为《莲都历史文化丛书》之三,《莲都历史人物》虽类似地方人物志,但它更倾注于历史文化。在真实性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可读性,要让读者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受到文化精神的熏陶。因此,本书不拘泥于人物志的体例和文字风格,要从简历式的框架中跳出,尽可能使人物丰满一些。这种尝试能否成功、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而且,因受史料缺失的限制,对不少人物的叙写也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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