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关于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的若干意见
莲委发〔2017〕27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首善担当创一流既是目标,也是任务,更是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必要之举,对于新一届区委区政府开好局、起好步,为实现“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1.形势所迫。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从严治党、社会治理等都已进入新常态。新常态是一场新考试,考验驾驭市场经济的智慧,检验掌控复杂局面的本领,更体现干部的水平、责任和担当。必须清醒看到,面对新常态,全省、全市各地主动出击,以亮剑精神奋力赶超,竞争态势更加激烈。近年来莲都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莲都发展还任重道远,干部担当干事生动局面未真正形成。唯有正面形势,克难攻坚,奋勇争先,才能推动新一轮发展、在经济提速换挡中不掉队。
2.发展所需。省委提出要打造全面小康标杆省份;市委提出要勇当全国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区委提出要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全国县域绿色发展模范生。面对宏伟目标,作为全省经济后发“26县”之一、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省委对莲都发展更加关切,市委对莲都的希望更加殷切,我们争创一流的意识要更加迫切。务必以“首善担当创一流”的勇气,务实干事、激情创业,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3.民生所盼。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百姓已从“盼温饱”到“盼小康”,从“求生存”到“求福祉”。莲都当前经济总量、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优质教育、先进医疗、地质灾害防治等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任务较重,压力不小。要承载起民生期盼,落实好政府担当,必须躬身为民谋福祉,最大程度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4.总体要求。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要迅速掀起新一轮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热潮,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争当生态文明标兵、绿色发展先锋、强区富民示范。一是首位意识更强。清醒认识莲都的历史方位,找准坐标,找对路径,树立战略思维,既主动服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更积极谋深谋实莲都发展格局,不仅要有心往一处想的大局意识,更要有劲往一处使的实际行动,切实扛起在全国领先实现、在全市率先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大旗,以“理应如此”的担当,体现“尤为如此”的示范。二是首善标准更高。更加深刻认识“市区一家”,不断强化争先进位意识,顺应趋势、强化担当、精准定位、善作善成,各项工作都要以最高的标准和要求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做到作风更加严谨,工作更加细致,措施更加有力,充分展现莲都干部干事创业的高水平、高品位和高质量。三是首创精神更足。更加重视和尊重基层创新、体制建设,像巧媳妇一样精明持家,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崇尚实干主义,做到效率与效益并重,敬业与尽力并举。
5.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碰到难题敢于破解,遇到矛盾主动化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努力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要紧紧围绕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认清“历史方位、工作定位、价值地位”三件事情,回答“全市业内排名、区内贡献排名、今后发展定位排名”三大问题,以目标倒逼工作推进。三是坚持结果导向。要以实绩论英雄,把工作成效与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绩效奖励相结合,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满怀激情、勇于担当的干部有舞台,让“太平官”“逍遥官”“滑头官”没有市场。
三、突出“五问”
6.一问“战略思维强不强”。是否有:缺全局观,思考问题站位不高、视野不宽,谋划工作“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缺核心观,不了解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兴奋点、突破口,干工作只顾自己“一亩三分地”;缺历史观,没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推进工作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7.二问“推进工作优不优”。是否有:工作定位不清,不知道哪项工作最优、最特、最差,哪些工作在省内、市内有地位,稀里糊涂干工作,不善于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大格局中找标杆、定目标;统筹能力不强,不会“弹钢琴”,抓点丢面,抓小失大;协调左右不够,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乡镇(街道)和部门之间以及各项工作之间没有有效衔接,合力不强。
8.三问“工作作风实不实”。是否有:干事不实,沉不下心来干工作,心浮气躁,干事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看不到问题,拿不
出硬招实招;要求不严,缺乏精品意识,不够务实严谨,应付差事,差不多就行;韧劲不足,干工作三分钟热度,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迟迟打不开工作新局面。
9.四问“创新能力足不足”。是否有:新知识学不好,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尤其不善于学习研究和应用新生事物,对知识恐慌和本领危机没有感觉;新亮点创不出,习惯于听鼓下锣、被动服从,主观能动性较差,创新性办法不多、创新性典型不够;新形势适应不了,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习惯于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
10.五问“担当意识够不够”。是否有:喜欢搞和气,不敢抓、不敢管,“栽花”多,“种刺” 少,习惯当“太平官”“逍遥官”;喜欢“踢皮球”,对待工作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敢较真碰硬,遇到矛盾往上交,出了问题向外推;喜欢“挂空挡”,干劲不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推着干、看着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四、聚焦重点
11.聚焦市区一家,打好服务市区主动仗。“一市一区”是莲都最鲜明的特色,在融入市区、服务市区、发展市区中,要体现莲都的主动、莲都干部的担当。要把政策处理作为考验干部担当的试金石,健全完善征收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市区合力、区内合力,持续推进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确保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无障碍推进。要积极响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结号”,全面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统筹推进“六乱”整治、环卫保洁、交通治堵、农贸市场整治提升等工作,打造“小荷”志愿者、幸福社区、96345等亮点品牌,为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主力军”作用。要以我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丽水、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为坐标,找准方位和定位,以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使命感,坚持共建共融共享理念,努力提供更多莲都素材、做出更多莲都贡献。
12.聚焦实体经济,夯实产业培育基础桩。实体经济是社会财富的源泉,在强区富民的征途中要体现责任担当,激发干事激情。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气魄,提振生态工业,积极推进“腾笼换鸟”,破题高溪低丘缓坡区块开发利用,加快莲都一义乌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要以强烈的市场导向发展生态精品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建,尤其要做好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这篇文章,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坚持“唯实务实、精准施策”原则,推进古堰画乡创5A、东西岩景区提档升级,有序发展民宿(农家乐),丰富旅游产品结构,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要牢牢树立“创新第一动力”理念,着力培育新兴业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壮大城市经济。
13.聚焦福祉共享,唱响民生改善重头戏。全面小康的成色理应用民生标准加以检验。要牢记居民增收始终是头等大事,致力增加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转移性四大收入,让居民口袋鼓起来。要积极顺应群众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期待,在推进基础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提供优质便捷医疗服务、完善“五保合一”大社保体系、深化“文化惠民”工程上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要回应居民对基础设施改善的需求,突出综合交通、水利设施、能源保障、信息平台、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大大线莲都段改建、宣平溪流域综合治理和碧湖平原水系连通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14.聚焦量质并举,牵牢项目制胜牛鼻子。项目是莲都发展之基。必须切实增强“项目为王、项目成就未来”理念,全力谋划项目,着眼产业、完善基础、看清趋势,谋划和包装更多生态环保、生态经济、基础设施、战略产业、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大项目、好项目,建立数量充足、保障有力的重点项目储备库。要全力招引项目,按照“大小通吃、远近通吃、三产通吃、城乡通吃、内外通吃”原则,坚守生态环保底线,科学编制“产业地图”和“招商地图”,支持引入社会资本项目,优化投资结构。要全力推进项目,重点围绕抓落地、抓推进、抓投产三个环节,积极推行PPP项目投融资新模式,强化项目资金、用地、人才保障,确保项目按时有序推进。要坚持区领导领办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倒排工作计划表,一揽子抓到底”的运作模式,变“给我上”为“跟我上”,带领干部齐上项目一线。
15.聚焦争先进位,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科学的绩效考核是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的有效之策。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让干部自觉、快乐、高效工作。要层层传导考核压力,坚持复杂问题简单化,按照“基础保质保量、全局贡献加分、全局添乱扣分”的原则,推进年度综合考核改革,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使考核与单位奖励挂钩,与干部任免挂钩。要持续固化工作载体,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运动战形式推进各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干部履职实绩大比拼,真正提振干部士气。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去试、放手去干,免去“真改革者”后顾之忧,激活莲都创新创业基因。
16.聚焦内生动能,提升发展环境竞争力。环境是竞争力、生产力、吸引力。要着力优化生态环境,全力打好“拆治归”组合拳,落实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的环境监管机制,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大地常绿、空气常新、碧水常流、土壤常净,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后发优势、招商优势。要着力优化人文环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传播好故事,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要着力优化创业环境,围绕“实业强区、实干富民”,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进“放管服”和“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实现政府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
五、组织保障
17.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引领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18.营造氛围。区新闻中心、处州晚报专版、莲都发布公众微信号、区委办报道组、信息科、信息中心要及时宣传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的意义,全面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要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跟踪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形成首善担当创一流良好风气。
19.注重实效。推动首善担当创一流的目的在于真正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工作。要把首善担当创一流与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深入查找和剖析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使承诺的目标任务明显见成效。各单位承诺兑现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把群众的热情引导到工作上去,掀起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热潮,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2017年3月23日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组团下访”工作机制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莲委发〔2017〕64号
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首善担当创一流莲都铁军的决定》(莲委发[2017]26号)要求,为打造莲都“住村联心”的升级版,深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建立“组团下访”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通过将“组团下访”与“住村联心”“乡会村开”“十个一”等工作机制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实现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总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走访内容
1.宣传政策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决定上来,巩固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
2.谋划发展思路。积极出谋划策,协助村(社区)理清发展思路,指导村(社区)制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村(社区)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联系村引进投资项目、农村适用技术项目和新产品项目,提供市场、技术、信息服务,实现“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目标。
3.督促工作落实。根据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阶段性工作重点,督促指导村(社区)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把推行“组团下访”制度与小城镇综合整治、大搬快治、项目政策处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4.促进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综合治理,及时排査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积案,消除不稳定因素。督促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定期安排集体走访重点户、困难户。正确处置突发事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群众困难,梳导群众情绪,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保持农村(社区)社会安定团结。
5.指导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指导农村(社区)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把抓好农村基层作风巡査问题的整改,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作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的应有作用。
(二)走访形式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便于操作、利于实施,不影响农民(居民)生活、不影响农村生产”的要求,根据走访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团”到村下访,实现“思路大家想、工作集体干、矛盾齐解决”。
1.组建团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际需求为依据。一般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带队,安排住村干部参加;也可以根据行政村(社区)分片区组建团队,还可以根据不同阶段工作要求灵活组建专业性团队;需要职能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的,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团组队。
2.确定主题。利用住村(社区)干部平时走访掌握基本村情和主要问题,在夜学或干部会上讨论确定下访主题,预先安排活动方案,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政策解说、发展思路等相关准备。
3.排好计划。统筹安排走访时间,实现“两个确保”,即: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安排一次以上“组团下访”,确保每年到各村(社区)开展一次以上集体走访。遇到需即时解决的问题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组团服务。
4.开展走访。根据计划安排,按照当地群众工作、生活规律,合理确定“组团下访”的时间、地点、方式,结合群众面对面的诉求,实施针对性的“问诊” “解困”。
(三)规范程序。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组团下访”的工作实行动态跟踪检査,切实巩固集体走访成果,规范办理程序,要求在下访中由住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汇报相关情况,明确存在问题和困难。要把清单管理贯彻始终,落实好问题清单,针对集中沟通交流和入户走访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梳理问题列出清单;落实好任务清单,根据面面“组团下访”反映的问题情3兀,形成明晰的任务清单;落实好责任清单,根据任务清单进行责任分工,形成明确的责任清单。
要做好“组团下访”工作与“四个平台”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有机融合,通过“一个中心”受理分解任务,通过“四个平台”协调解决问题,把“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能够现场协调;解决的应立即组织协调解决;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在3个工^^乍日内,由组团领导牵头,及时召开群众反映事项交办会,落实办、理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部门自收到交办事项之日起,对紧急事项立即处理,对普通事项则于规定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通过电话、公示、群众见面会等形式向群众反馈,做到办理细节群众知晓、办理方案群众支持、办理过程群众参与、办理结果群众满意;需要区级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由领办班子与部门对接,定期回复群众;对于一些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重大发展和民生问题,由主要领导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落实。
(四)开展回访。针对“组团下访”中群众提出的问题,领办的班子对群众要进行一次回访。已经办结的问题,现场回访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了解是否存在办理不到位、需求不对称、引发新问题等情况。没有达到群众期望的不能销号;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通过现场回访群众,做好政策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产业发展问题,要主动跟踪落实,做好服务,帮助群众把产业发展壮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推行“组团下访”制度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熟悉基层情况、增进群众感情、推动基层工作和打造莲都“铁军”的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务求工作实效。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并确定相关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强化工作考辕。区委将对各乡镇(街道)落实“组团下访”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把“组团下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童要内容,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挂钩,并列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年终抓基层党建述职内容。区委组织部承担牵头抓总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绩效评议工作。各部门要把联动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充分结合实际,根据本地的工作重点和村(社)情民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每年年底前报送下一年度实施方案至区委组织部备案(2017年实施方案于10月底前报送)。建立下访台账定期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填写《组团下访登记表》(附件1)和《组团下访回访表》(附件5),每月底报组织部;每年12月31前将《组团下访统计表》(附件6)和年度“组团下访”情况工作总结报组织部。
(三)强化保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为开展“组团下访”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妥善解决干部下访期间生活问题,确保干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同时协调好干部业务工作与“组团下访”工作的关系,使干部有更多的精力开展“组团下访”工作。“组团了访”期间,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做到不增加基层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带头树立良好风气,展示建都铁军的过硬形象。区委坚持树立重基层的用人导向,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在“组团下访”工作中发现干部、考察干部,加大从“一线”选拔使用干部的力度。各部门要注重总结和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开展“组团下访”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
1.乡镇(街道)组团下访登记表(略)
2.行政村(社区)问题清单(略)
3.乡镇(街道)组团下访任务清单(略)
4.乡镇(街道)组团下访责任清单(略)
5.乡镇(街道)组团下访回访表(略)
6.乡镇(街道)组团下访统计表(略)
(附件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的决定
(2017年12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莲委发〔2017〕73号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决策,对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始终遵循“八八战略”总纲和“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作出了全面部署。
全会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盛会,是引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的历史性大会,必将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进程中一座光耀千秋的里程碑。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与时俱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区上下要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潮,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
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论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肩负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奋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莲都的生动实践。
全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围绕浙江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课题进行了一系列前瞻性思考和探索,作出了“丿战略”等重大决策,提出了 “两山” “两鸟”等重要思想,在省域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曾八次来到丽水,叮嘱我们坚决保护绿水青山,坚定绿色发展道路。特别是2006年7月29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考察古堰画乡后,深切寄予我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告诫我们“守住了这方净土,就守住了'金饭碗'”。党的十九大就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决策部署,“美丽”首次被写入强国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进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们加快绿色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性机遇。哪里有绿水青山,哪里就是发展高地。全区上下要倍加珍惜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尤其是到丽水调研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倍加珍惜十九大赋予我们的重大历史性机遇,认真落实省委“当好学懂弄通、做实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的要求,始终遵循“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首善担当创一流,浓墨重彩开辟“绿色发展生态惠民”新境界。
一、总体要求和战略安排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总目标、“同心同向同力、共建共融共享、善谋善作善成”总要求和“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总任务,完全契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省委“两个高水平”和市委“两大历史使命”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追求,是莲都勇立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潮头的责任担当。
1.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始终遵循“尤为如此”重要嘱托,以“丿I八战略”为总纲,以“两山”重要思想为指引,围绕“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新定位新要求,首善担当创一流,主动融入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着力建设纯美、实力、宜业、活力、安康的丽水大花园的“中心园”,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战略安排。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步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及省委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奋力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的精神,我区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的战略安排是:
从现在到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在提前一年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厚植“秀山丽水、画乡莲都”生态优势,做好“特、富、美、安”四篇文章,完成融入“创新区”、建设“中心园”各项任务,生态涵养持续提升,“两山”转换通道初步打开,高水平全面小康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要乘势而上、砥砺奋进,分两个阶段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再奋斗十五年,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经济成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城市首位度进一步提高,“中心园”更富意境,美好生活更有质感,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标杆、“美丽中国”的璀璨明珠和乡村振兴的国家示范。
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再奋斗十五年,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人民共同富裕水平大幅提升,建成最宜居、最宜业、最宜游城市,成为人人向往的最美“中心园”,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领先位置。
二、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顶格实施生态标准,严格推进生态治理,科学探索生态补偿,以生态“底色”描绘转型发展“绿色”。
3.高标准推进生态治理和涵养提升。严格落实环境功能区规划、环保“三线一单”制度,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确保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满意度全省领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整体生态涵养。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推进绿化造林和以珍贵彩色林为重点的美丽林相建设,构筑更高水平的华东生态屏障。
4.高要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碧水蓝天”工程,完善生态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水、气、土、固废”治理和“大搬快治”,决不把污泥浊水、违法建筑、脏乱差环境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带入全面小康。全面深化河长制,巩固提升剿灭劣V类水成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强化水源安全保障。严格执行产业负面清单,实行更严格的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标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5.高定位培育生态文化。深人开展“丽水生态文明日”系列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生态价值意识,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开展绿色系列创建行动,建设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获得更多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
6.高水平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构建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追、权责严明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细则的各项要求。配合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实行市场化、差别化生态补偿模式。实施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建立健全碳汇、小水电企业股权交易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长效机制落地,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快构建现代化绿色产业体系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提高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
7.着力提升农旅融合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助推“丽水山耕”“丽水山居”等公共品牌建设,推动农业与市场、品牌、电子商务的有效链接和效益叠加,让更多的优质农产品转化成旅游地商品。积极培育农家乐民宿等新业态,全力打造农旅融合精品线路。围绕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第一战略支柱产业,坚持全域旅游发展方向,突出中心城区旅游集散功能,创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形成全域化、多层次的旅游发展格局。认真抓好山区潜力旅游资源开发,创成古堰画乡5A级景区、通济堰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推动东西岩景区提档升级,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完善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绿色慢行系统等旅游基础配套,实现全域景区化、景区公园化。
8.着力提振生态工业。围绕丽水创建“省级生态工业试点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丽水生态制造2025”,以“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为导向,深入实施莲都生态工业“32615”五年行动计划,着力培育先进装备制造、时尚轻工、农林产品加工、信息经济四大主导产业。大力改造传统动能,再造传统产业新优势。培育一批名企、名品、名家。以绿色低碳循环理念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实现园区之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无非生态工业。高度重视丽水万洋低碳智造小镇建设,力促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完善企业帮扶长效机制,合力帮扶企业排忧解难。
9.着力打造环瓯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深入挖掘并科学开发瓯江资源,强化瓯江元素与三次产业、美丽城乡的融合,加快建设环瓯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生活服务业电商化进程,大力建设智慧生活、智慧商业、智慧出游三大体系和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建设,推动商贸流通、大宗商品、农产品交易等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互联网创业创新主体和品牌,创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提升特色专业市场,培育集购物、休闲、娱乐、文化为一体的现代商贸综合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健康产业,推动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的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共享经济、分享经济。超前谋划空港经济、无水港经济。
四、全力打造处州韵味美丽城乡
坚持城乡融合、产城融合发展,坚持绿韵作裳、人文立魂、特色扬名,构建“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处州韵味的美丽城乡。
10.超常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莲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作为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莲都篇章的根本大计,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积极创建乡村振兴样板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农业“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方向,坚决守住粮食生产红线,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高线,夯实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基线,打造长三角最安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六边三化三美”工作,推进百村景区化工程。实施中国传统村落复兴工程,开展拯救老屋行动,盘活一批空心村、留守村、空巢村,实现文化传承、经济发展的“双赢”。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11.统筹推进中心城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服务市区、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多规合一,促进城镇、产业、文化、旅游四位一体融合发展。以“青山画城、绿水兴城、文化荣城”理念,认真落实美丽城市行动方案,配合推进瓯江旅游风情度假带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利用,打造山水城市新标杆,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立足生态、人文优势,高标准推进古堰画乡小镇、丽水万洋低碳智造小镇、水墨田园小镇、风情东西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全面落实美丽乡村行动方案,精心打造处州民居和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带,创成美丽乡村示范县。深化和拓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专项行动,打造三生融合、城乡一体、疏密有致、自然和谐的美丽田园。
12.以交通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支撑水平。主动对接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1210交通强省行动”,完善“三高四纵五横”公路网主体格局,加快推进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公路建设工程、临安至苍南公路莲都区大港头至峰源段改建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等,谋划金丽温高速公路洪渡出口至黄村公路建设工程、仙居至庆元公路莲都段公路改建工程等,形成城乡半小时快速交通圈,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统筹抓好绿色能源、环保设施、安全水利、智慧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打造“智慧城市”。
五、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开放发展
始终坚持向创新要动力,向改革要活力,向开放要潜力,真抓实干,蹄疾步稳,打破坛坛罐罐,突破陈规陋习,有效集聚绿色发展新动能。
13.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坚决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以强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政务环境最好、权限下放最到位、办理流程最优、提交材料最少、服务速度最快、办事成本最低”的发展环境。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实施“部门定标准、企业做承诺、一次性审查”的承诺制改革。探索“审批权限下放、就近就便受理、数据网络流转、网格员代办跑腿”模式,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14.推动重大改革项目落地见效。以重大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动重大举措、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落地见效。积极助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等国家级试点工作。推进投融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
15.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地生根。推进全方位、全领域创新,实现创新驱动、要素推动、投资拉动共同发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整合人才、技术、信息、金融、组织等创新要素,提髙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投入引导机制,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夯实创新创业平台,协助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发展众创空间。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
16.推动区域开放发展。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现代物流和贸易体系建设,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深化与长三角、海西区域合作,助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借助“义新欧”等对外通道,深化莲都一义乌山海协作在产业转型、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推广合作,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利用好世界丽水人大会、丽水摄影节等重大合作交流平台,吸引浙商(丽商、莲商)回归,引进优质项目和资本。
六、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政通人和、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17.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深化群团改革,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发挥作用,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老竹、丽新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好外事、侨务、港澳台等工作,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18.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行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巩固基层政权,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9.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莲都。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以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为主线,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抓好普法工作,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
20.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增强学哲学用哲学的自觉性积极性。压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健全网络“大治理”体系,做细做实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确保网络空间“纯净”。深化媒体融合发展,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2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丽水精神和莲都精神,唱响创新和实干的最强音。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强化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典型宣传。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小荷”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传承,培育良好家风家教,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22.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强化对本土文化、乡土文化的自信与坚守,加强“处州文化”“瓯江文化”的研究、传承和发展,把弘扬传统美德和培育文明新风有机结合起来,营造更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出更多具有高品质、影响力的文化作品。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传统文化活化更新。加强村规民约建设。
23.打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新高地。扎实推进文化莲都建设,做好“文化+”文章,开拓全区文化发展新境界。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天天乐”文体广场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助力浙西南文化创意中心建设。加快地方文化、民间工艺、民俗传统与实体经济跨界融合,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打造一批文化创意街区、影视旅游基地。
八、全面推进富民惠民安民
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4.大力提高就业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抓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国家级试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养老保险体系,实施全民医保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制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残疾人、公益慈善、红十字事业。积极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5.坚决打好群众增收致富攻坚战。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围绕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寻找增收路径,挖掘增收潜力,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农民增收动力。加大精准脱贫、政策兜底和社会帮扶力度,认真实施省光伏小康工程,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全省前列、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农民收入平均增幅,确保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
26.大力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行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师德素养和施教能力。推进城乡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办学模式创新,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27.全面建设健康莲都。深入实施健康莲都2030行动纲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坚持医保、医疗、医药、医院、中医、医生“六医”统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加快医联体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打造生态体育之城。
28.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事务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在基层解决。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如期夺取平安金鼎。助推“雪亮工程”国家级示范城市建设和平安浙江示范区创建,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9.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深化安全领域改革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抓好防汛防台、消防安全等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健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九、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地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为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提供坚强保证。
30.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把忠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锻炼。
3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轮训,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八次到丽水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历史地、联系地、全面地体悟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立足“两山”理论重要发源地,深入研究和实践,组织开发精品课程,贡献更多的莲都经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好岱后中共丽水县委旧址等红色资源,提升党员干部担当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3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精准打好“上下管育爱”组合拳,锻造首善担当创一流的莲都铁军。认真开展“攻坚创新区、五干锻铁军”比实干创新业大赶考活动。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突出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建立领导干部抓早抓小预警式管理机制和大监督工作机制。推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制度,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完善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和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作用。
33.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抓好“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推进城市“大党建”融合发展,抓好社区党建,加强学校党建,创新推进两新组织和新领域新业态党建,统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构筑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推进技能型服务乡镇建设,实现群众到乡镇办事“最多跑一次”。深化“住村联心”“组团下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常态化整顿转化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注重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34.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强化作风建设,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全面加强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团结,以严实作风攻坚克难,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35.坚持不懈反腐惩恶。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积极构建与巡视相衔接、巡察巡查上下联动新机制。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败斗争成果。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面打造清廉之都。
36.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监察委员
会建设,确保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整合纪检机关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力量,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
37.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着眼于党的长期执政,全面增强党员干部的“八个本领”,确保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兴调查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之风,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学习本领。提高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切实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发扬大胆创新、勇闯新路、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本领。自觉适应新常态、贯彻新理念,切实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执政本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切实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大兴干事文化,不务虚功,切实增强狠抓落实本领。保持清醒头脑,不墨守成规、不搞教条主义,尽可能把风险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增强驾驭风险本领。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始终遵循“尤为如此”重要嘱托,牢记时代使命,扛起历史责任,奋力推进"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不断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莲都实践推向前进!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 专项行动的通知
莲委办发〔2017〕4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奋力开创莲都生态经济发展新局面,根据全市“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首善担当创一流”的使命担当,打造“干净干事创新业”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开展精准服务企业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勇立绿色发展潮头莲都铁军结合起来,着力把生态工业作为第一经济来培育,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振兴实体经济,为确保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实现“五个全面”目标,即:全面帮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困难、全面提振企业信心、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全面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全面提升干部干净干事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一精准施策原则。坚持清单式精准服务,切实将服务措施精准到企业、责任落实到部门,将对象分为十二个专项组分类施策,将问题分为个性问题、共性问题进行分类帮扶。
一一集中攻坚原则。坚持把企业服务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集中时间、集中资
源、集中办理,切实解决一批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一分级办理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出主体责任,切实按照各自职责目标落实企业问题的解决,做到守土有责;确需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协调办理。
一一长短结合原则。全面开展企业问题排摸,对近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解决;对历史遗留、产业短板等问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长效机制解决。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内容、当前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破除政策执行“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改革需要,重点推进各领域企业清单式服务,着力提振实体经济。
(一)推进领导干部联系结对清单式服务,着力解决一批企业问题。实施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结对区重点企业制度(附件2),包括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工业企业、税收3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重点金融企业、重点扶持电商企业、重点农业企业、重点旅游企业等,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办理,切实解决一批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扶持实体经济企业加速成长。具体联系结对工作要做到:
1.定期走访联系企业。每月联系企业至少一次,切实了解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每月报送一次联系情况表(附件3)。
2.列出问题清单。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按已协调解决、拟提交交办、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等进行分类列出清单(附件4)。
3.跟踪督办。督促主办单位按月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
4.做好反馈解释。对按时办结的,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销号处理;对部分办理、不能按时办结以及确实无法办理的,要与责任部门一道做好沟通和解释说明,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建立长效机制。对历史遗留、产业短板等问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长效机制解决。
(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人:各联系领导)
(二)推进企业融资清单式服务,着力培育一批上市企业。加大对拟股改、挂牌上市企业的服务指导,推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争取年内新增股份公司1家、“新三板”签约1家挂牌1家、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4家。区直有关部门要对安派科和联合创展挂牌“新三板”涉及的相关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实施精准服务,争取早日挂牌上市。完善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帮扶机制,加快不良贷款化解,精准帮扶企业脱困。深入开展银行行长进企业活动,充分运用小微企业帮扶基金、助保贷、转贷通、科技金融等政策性金融服务平台,协调银担合作,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商务局、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三)推进精准招商清单式服务,着力盯引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督查管理,紧盯投资意向企业、在谈项目和已签约项目,确定攻坚目标,倒排时序,做到落人、落责,做到査问题与解决问题同时推进,督查与通报同时推进,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盯引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确保全年实际利用内资2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200万美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6亿元,引进大项目8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经合办,责任单位:各招商责任单位)
(四)推进在建项目清单式服务,着力促成一批有效投资。聚焦重点项目、紧盯有效投资,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及时汇总各时间节点建设任务清单,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建设、月通报排名、季度点评、领导领办、部门会办、全程服务、融资保障等机制,迅速兴起重点项目攻坚高潮,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漏洞,力争在建项目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以上,重点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分局等)
(五)推进腾笼换鸟清单式服务,着力处置一批闲置土地和厂房。深入开展闲置土地、厂房基本情况的排摸,理清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处置资产动态项目库,协调解决闲置土地、厂房在转让、拍卖、协议收回等过程中的问题,做好闲置土地、厂房的招商推介,加快实现闲置土地、厂房的腾笼换鸟。(牵头单位:区经济商务局,责任单位: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国土分局、区法院、区经合办、碧湖镇、岩泉街道等)
(六)推进“互联网+”清单式服务,着力做大一批电商经济主体。深入开展电商换市、电商标准化的建设,以区电商产业园、智慧商圈、生鲜农产品冷鲜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为抓手,有效发挥电商服务中心的带动效应,在区域内集聚一批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推进生鲜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积极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帮助一批传统企业熟悉网络营销方式。力争全年实现网络零售额达36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5%以上。(牵头单位:区电商办,责任单位:团区委、区经济商务局、区金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局、区农办、区科技局等)
(七)推进创新引领清单式服务,着力打造一批科技型企业。通过发放创新券等形式,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争取在2017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4家。大力推进“三名”工程,实施“标准化+”战略,助推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质监局等)
(八)推进农业主体清单式服务,着力扶持一批农业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政府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积极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以农旅融合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为核心动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企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以人才支撑农业企业可持续发展。优化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帮扶和技术指导,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办、区旅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土分局等)
(九)推进工程建设清单式服务,着力做大一批建筑企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为我区企业拓展外地市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规范市场,完善招投标制度,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建筑业人才培育和引进,以人才支撑行业发展。坚持建筑业“质量兴业”方针,增强企业创优夺杯能力,大力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优化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依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建设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行政审批中心等)
(十)推进在建旅游项目清单式服务,着力打造一批优质旅游项目。聚焦重点旅游项目、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建设、部门会办、全程服务、融资保障等机制,强化重点项目攻坚,着力解决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漏洞,力争旅游招商项目尽快落地以及旅游在建项目早竣工、早出效益。(牵头单位:区旅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分局、区环保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农办、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征收办、区交通运输局、各旅游项目落地乡镇等)
(十一)推进审批代办清单式服务,着力加快一批项目审批进度。继续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全天候”代办、区领导领办重大项目审批联系人制度、“一站式”联办审批等一系列审批服务举措。(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经济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水利局、区信息中心等)
(十二)推行涉企执法清单式服务,着力推行一批便民利企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及时向企业公布、宣传最新相关法律、政策和信息。加强涉企执法部门规范文明执法,探索建立按年度计划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将对企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低。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倡导“人性化”执法,注重发挥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作用,处理好执法与服务、严格与适度的关系,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消防大队、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处州分局、城管莲都分局)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4月下旬)。制定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细化确定行动措施。
(二)集中走访(5月至8月)。由各行业主管单位统筹安排各联系领导、各相关部门集中时间、人力,全面走访联系企业和职责领域内的企业,梳理汇总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表格式问题清单,切实做到氛围浓、底数清、全覆盖、负担少。
(三)攻坚服务(5月至9月)。针对工业企业家建议交办工作中企业家提出的建议和集中走访梳理汇总的问题,以联系领导和各专题服务单位为主体,进行认真协调办理。对于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问题或经协调认为确实无法办理的问题,联系领导和各相关单位应做好解释沟通,明确答复办理意见。
对于联系领导和各相关单位无法协调落实的问题,提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交办,进行集中攻坚办理。经交办后,各责任部门难以解决,确需区领导层面协调的,及时提交区政府协调解决。区府办工业口副主任视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区长、分管工业副区长定期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突出问题。
(四)巩固提升(10月)。各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中走访和攻坚服务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按照优化提升的要求,研究建立完善本部门服务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措施,并为企业提供更加优化、精准的服务。
(五)总结评议(11月)。组织企业对涉工部门服务企业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区领导对部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向社会通报企业评议结果。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区“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工业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涉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年度考核扣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区督查室将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公布督查结果。
(二)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莲都区关于提振莲都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开展企业减负政策督促落实,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振兴我区生态工业发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帮扶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区“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区领导联系结对重点企业清单
3.领导干部联系结对走访情况月报表
4.企业反映问题清单
5.莲都区银行行长进企业安排表
6.企业融资重点服务清单
7.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服务清单
8.工业在建项目重点服务清单
9.闲置工业土地、厂房处置重点服务清单
10.电商企业重点服务清单
11.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服务清单
12.农业企业重点服务清单
13.建筑企业重点服务清单
14.旅游企业重点服务清单
15.审批项目重点服务清单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附件1
“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杜兴林陈豪梁永光(区人力社保局)施国平(区公安分局)
副组长:王世强俞丽威叶庆武(区农业局)卢土法(区法制办)
成员:管兴标(丽水工业程炜(区国土分局)李丽革(丽水工业园区
园区管委会)赵秀峰(区建设分局)管委会)
陶旭峰(区委办)吴慧彬(区科技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郭晓波(区府办)陈灵敏(区环保分局)室设在区经济商务局,陈华君任
刘建斌(区金融办)钟金亮(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刘建斌、赵建勇、李陈华君(区经济商务局)王弘(区质监局)丽革、曾群英、吴慧彬、叶庆武、
章金宝(区发改局)王伟荣(区安监局)赵秀峰、刘海勇、李冠武、卢土法
刘海勇(区旅委)李冠武(区行政审批中心)任办公室副主任。
赵建勇(区经合办)曾群英(区电商办)
赖志平(区财政局)留红伟(区委宣传部)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委办发〔2017〕44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2017年5月30日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坚持深入细致学、攻坚克难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结合莲都实际,现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切实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
“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按照突岀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选树先进典型、坚持常抓不懈的要求,推动实现“六个更加”。一是政治信仰更加坚定,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党性锻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在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二是纪律规矩更加严明,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宗旨观念更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群众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四是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五是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党的基层组织活力更加显现, 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总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把思想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把巩固和发展学习教育成果的着力点落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以立根固本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精神,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
(一)健全学习机制。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每年底要在总结上一年度“两学”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绩效导向,编制年度党员自学和专题研讨的具体安排,把各项学习任务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述职考核等计划中。今年二、三、四季度分别围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日常言行”“学习系列讲话,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四个合格’,发挥先锋作用”3个专题开展集中研讨。自学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有明确的书目、篇章和考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报支部备案,每年按规定完成网络学院学分。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每次集中都要形成详细的专门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留档备查。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培养建立党章党规和《准则》《条例》辅导的师资队伍,宣传部门要建立宣讲团,每年组织集中备课,开展常态化辅导宣讲。党校要开设专门课程、配备专职教师,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纳入所有党员干部培训轮训班次的必修课程。
(二)明确学习内容。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会议安排和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以及习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8次到丽水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理论测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强学习成果检验,增强学习效果。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重要文件等精神。
(三)丰富学习载体。在抓好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的同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历史,用好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中共丽水县委旧址等红色教育资源,使党员干部能身临其境“知党史、强党性”,提升学习实效。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组织编写“党建好故事”系列,用身边典型案例影响带动身边人;加强警示教育,运用被查处的党员违纪违规案例开展警示教学,深刻汲取教训;推行“会前10分钟”学习模式,党支部将每次会议前10分钟作为集中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时间。
三、围绕中心搭建平台,着力推动形成学做结合常态化
“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一)推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勇担重任中作表率,积极参与“拆治归”、剿灭劣V类水、小城镇综合整治、大搬快治、“三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擔起袖子加油干,在硬任务和攻坚战中检验“四个合格”。在村社干部中大力推行精准考核,聚焦治水拆违、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增收等工作重点,有侧重设置考核指标,特别是对剿灭劣V类水工作不力、任务没有完成的村社干部,要坚决调整下来。
(二)积极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先锋。深化“看齐创优、双先双创当先锋”行动,分领域开展农村“致富创业”、乡镇“住村联心”、社区“共驻共建”、企业“红领助企”、机关“服务发展”、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岗位奉献”等六大子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佩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活动,组织党员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中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通过设立“共产党员户”“党员示范岗”,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等,展示先锋形象。在农村党组织开展花样农家“我承诺、我倡议”和建设“党员先锋林” 活动。
(三)不断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开展“全域化推行志愿服务”行动,在区级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总站的基础上,乡镇(街道)要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分站,村里要有志愿服务点,并且层层建立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在“小荷志愿者”团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具有莲都特色的“小荷” 党员志愿服务品牌。通过以“统一平台+专业团队+常态服务”为主要模式,深化推进96345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推广党员“爱心系列”服务活动,因地制宜打造 “爱心农场”“爱心课堂”“爱心超市”等志愿服务项目。在景区、车站、广场、商圈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立固定展示党员志愿服务形象的窗口,公开服务内容、爱心热线等,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时提倡穿红马夹,现场一般要有党旗,要体现出党建元素。
(四)全面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普遍开展“党员联系群众、党员干部联系困难户”活动,明确平安建设、扶贫解困、民生实事等联系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长效实效,确保党群联系全员化、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农村、企业、社区等党组织结对联系,与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推广乡镇(街道)班子“组团夜访”工作,通过班子集体“夜访夜谈夜宿”,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继续深化乡镇(街道)干部“住村联心”“四必到四必访”等工作机制,开展手绘“民情地图”上墙工作,住(联)村干部实行包片联系,每年对联系片区内的居民或农户至少走访1遍。严格执行乡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推动农村党员干部深入一线,联系服务群众。
(五)全面落实“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继续开展区乡联动逐乡蹲点指导,认真对照整乡推进分类建设标准和提升内容,逐村梳理问题清单,完善基础数据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类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人员集中力量攻坚。通过辐射带动,以点带线、以线促面,争取到十九大召开前,全区所有村党组织达到基本型以上要求,2018年春节前,精心打造风情东西线、古道问今线、瓯江滨水线和红色北乡片、山水黄村片、生态峰源片等“三线三片”基层党建示范群,全面完成我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任务。
四、对标检查整改落实,联系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
“两学一做”核心在改。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把査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不等不拖,即知即改。
(一)查找问题短板。深入开展“三查找分析、三着力解决”活动,切实查摆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问题。党委(党组)、各党总支部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二)推动问题整改。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并同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前后呼应、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组织党员深入查摆问题,列岀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化正风肃纪。把党章、《准则》和《条例》作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硬约束,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成果转化。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检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冲梗阻”“慵懒散”问题整治,持续开展“酒局”“牌局”专项检查,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组织纪律散漫、廉洁自律不够等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起作用”等问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
“两学一做”的榜样是“关键少数”。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五带头”。
(一)带头深化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把参加学习教育作为重要的政治考量和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体现,自觉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生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带头学原文读原著、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有效载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明确学习主题、健全学习制度、提升学习效果。
(二)带头到基层上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结合基层调研、结对联系、走访慰问等工作,紧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践行“四讲四有”等内容,到基层讲党课。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上党课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七一”和年底,也可结合中央、省、市、区党代会及各类重要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随时安排专题党课,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成为常态。农村第一书记、住村党员干部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积极开展上党课活动,每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三)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又要参加支部的学习和活动,每年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准则》《条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党性体检、民主评议”,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和谈话函询自查情况等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出说明。带头执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经常与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敞开心扉、交流思想,拉近距离、促进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四)带头查摆和整改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标检视责任落实,深挖细查“四风”等问题,做敢于面对、真抓真改的表率。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带头查摆、带头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自身带头做起,带头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党员领导干部要勇于揭短亮丑,对号入座、深査细纠,并举一反三。针对査找出来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真抓实改,取信于组织和群众,带头做一名纯粹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改 “四风”问题,带头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坚决同不良作风作斗争。
(五)带头干事创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为新的起点,咬定目标、励精图治抓落实,紧紧围绕“同心同向同力、共建共融共享、善谋善作善成”的工作总要求和“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带头联系重大项目、带头改革攻坚、带头化解矛盾、带头扶贫帮困、带头领办实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进一步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使敢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六、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全面建强基层支部
“两学一做”的重点在党支部。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融”字上下功夫,在“建”字上加力度,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入到“三会一课”中,“建”强基层支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
(一)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健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议事规则,村社等基层单位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以及有关人事安排等,应先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后,再按党内规定或依法决定部署实施。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抓起,突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严肃认真的开展理论武装、教育管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将每月15日作为主题党日,各级党组织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确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主题,并严格执行入党誓词必须重温、党费必须缴纳、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必须学习、上级党委精神必须传达、支部书记必须点评、志愿服务必须参加等“六必须”要求。各党支部要制订“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年度计划,通过党务公开等形式进行公告,并报上级组织备案。完善党内组织生活记录,及时上传活动图文资料到丽水先锋网支部活动记录栏目,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纪实。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执行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査,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将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作为党支部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切实提升党员的“四个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党员重要事项实行“五报告”,即涉及红白喜事、建房乔迁、长期外出、突发状况、违纪违法五个方面情况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出要报告、春节要报到、七一要必到、每月要汇报的“四个要”规矩,党员外出时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并申领流动党员证,“七一”等重大活动节日回支部参加,平时每月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等情况,春节回家要向党组织报告,并将流动党员证交党组织查看,验收在外学习情况。全面推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四不准” 规矩,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督促落实,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主题党日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置。对开展主题党日不经常、不认真的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整顿。
(三)进一步抓实支部建设。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对照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标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标准、农村基层党建20条和“3+15”任务清单等要求,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让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牢固树立“抓党建第一政绩”的理念,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加大责任传导力度,压实各级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推动学习教育落地生根。健全并严格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按月按标准收缴、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党支部统一按期换届等各项工作制度。运用“首善担当创一流”工作交流会、党建项目领办、党建项目发布等载体,深化学习教育效果。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指尖上的课堂”和线上学习交流平台。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轮训一遍。强化软弱落后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全面实行区乡领导挂点包干制度,确保整转到位。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灯下黑”问题整治,推动机关党员真正做到学在深处、做在前头。不断优化社区“大党委”制,逐步健全共建共享机制、管理联动机制、运转保障机制,推进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建互补。探索建立“工作支部”,按照一方隶属,分众分时组织活动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员管理。探索将党支部搬到项目攻坚的一线,设立项目支部,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七、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推动学习教育有效开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两新工委等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实施,抓常抓细抓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要统筹做好谋划、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查指导。要针对党组织、党员状况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层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要通过集中督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专项调研、情况通报、重点约谈、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的督促指导,推进学习教育和问题整改。要把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基层党组织要统筹时间和精力,把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单位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把“学”的成果、“做”的实践体现到日常工作中,把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四)强化考核问责。要健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交流、学习通报和学习测试等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学”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结合工作总结、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一线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抽查、巡察、督查等方式,对党组织和党员“做”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要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注重从支部工作和党员作用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对学习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问责追责。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莲都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7〕8号
古堰画乡小镇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莲都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莲都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生态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丽水支行、交通银行丽水分行、浦发银行丽水支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浙商银行丽水分行、稠州银行丽水分行、邮储银行丽水市分行、杭州银行丽水分行、温州银行丽水分行、民泰银行丽水分行,工商银行莲都支行、农业银行莲都支行、中国银行莲都支行、建设银行莲城支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泰隆银行莲都支行、莲都建信村镇银行。当年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次年度纳入考评。
(二)其他金融组织:莲都区属各小贷公司及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
(三)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
二、考评内容
年终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莲都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当年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绩效,通过分项打分的办法进行考评;其他金融组织根据其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服务质量及对地方经济建设的贡献度,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评;金融管理部门主要考核其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以及在企业帮扶、金融服务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实绩进行考评奖励。
三、考评标准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评。
考评采用百分制,按项分别计分。综合指标(30分)实行基础分和加减分计算;结构指标(50分)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完成情况最好的为基准分(计为满分),其他金融机构的该项得分以其与基准分的占比进行计算;测评指标(20分)以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属企业对各银行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三项指标之和为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分值,按总得分排出名次。
1.综合指标(30分)。包括全部的存贷款增速、存贷比。
(1)本外币存款余额及增速 (10分)
①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为基数(5分),每增减5000万元加减0.5分。最高加5分,扣完5分为止。
②以本外币存款增速8%为基数(5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0.5分。最高加5分,扣完5分为止。
(2)本外币贷款余额及增速 (15分)
①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基数(5分),每增减5000万元加减0.5分。最高加5分,扣完5分为止。
②以本外币贷款增速8%为基数(1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0.5分,最高加10分,扣完10分为止。
(3)本外币存贷比(5分)
以本外币存贷比达到78%为基数,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0.5分。莲都农商银行人民币存贷比达到70%的得5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1分。
2.结构指标(50分)。考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莲都区属的中小企业贷款、“三农”信贷支持情况。
(1)支持中小企业贷款 (25分)
结合莲都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及当前普遍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信贷服务,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本考核项目中的中小企业主要是指工业、商贸流通业、服务业等企业,涉农企业贷款在第二项“支持三农贷款”考核项目中考核。区属企业名单由区经济商务局提供。
①新增贷款(15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投入区属中小企业贷款净增额(包括为区属企业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票据贴现)进行考核。对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贷款不并入计算。该金融机构当年系统内发放区属企业的新增贷款,以及系统外投放区属企业的新增信贷资金,视同该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一并计算。当年新增贷款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15分,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占比计算得分。
②金融创新(10分)。一是创新小额保证保险贷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5分,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占比计算得分。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余额以保险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二是创新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基金、助保贷等业务,年末贷款余额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5分,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占比计算得分。
为区经济商务局推荐的困难企业办理应急转贷、续贷的金融机构,可以酌情加分。最高可加10分,其他金融机构按占比计算得分。
(2)支持“三农”贷款(25分)继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拓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三权”抵押贷款以及涉农担保贷款,保证农户生产经营和外出创业的资金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本考核项目中的“三农”主要是指区属涉农企业及莲都籍农村居民个人贷款。
①新增贷款(10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投入区内涉农贷款净增额进行考核。当年新增贷款最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10分,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占比计算得分。
②“三权”抵押贷款(15分)。对“三权”抵押贷款任务考核实行基础分和加减分计算,基础分值为15分,其中林权抵押贷款5分、农房抵押贷款5分、土地流转抵押贷款5分。完成当年区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得基础分,分项贷款余额每增加100万元加0.2分,未完成的每减少100万元减0.2分。
3.支持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20分)。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由区金融办和区经济商务局一起组织区经济工作部门和区属企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①民主测评(10分)。由区政府确定相关经济工作部门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民主测评。
② 社会测评(10分)。组织30家区属规上企业,并随机抽取20家小微企业对各银行业金融
机构进行测评打分。
(二)对其他金融组织的考评。
(1)对小贷公司的考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J119号)文件精神,按照年度考评情况给予奖励。被省金融办考评为A+级的,给予5万元奖励;被评为A级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评为B级的,给予1万元奖励。
(2)参与小额保证保险贷款试点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各按当年该项贷款净增额的0.05%给予奖励。
(3)参与推动企业股改上市的证券业等中介机构,每推荐成功1家上市企业奖励20万元,成功进入“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每家奖励5万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每家奖励0.5万元,在创新板挂牌的每家奖励0.1万元。
(三)金融管理部门的考评。
对人民银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督促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监管协调困难企业应急转贷措施等方面的落实,“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等金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组织奖”。奖励金额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奖金的平均数给予奖励。当年莲都区存款和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增一个百分点,再增加人民银行丽水中心支行2万元奖励。
(四)设立“特别贡献奖”。当年对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开展与政府战略合作,在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开展金融创新,贷款总量、贷款增幅、税收等方面贡献度特别突出的,可设特别贡献奖。奖励金额由区政府确定。
(五)设立“农村金融改革奖”。对上级政府和部门确定的当年农村金融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在全市考核的排名情况,对人民银行丽水中心支行计奖,第一名给予5万元奖励;第二名给予4万元奖励;第三名给予3万元奖励。
(六)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奖励和补助项目。
1.对小额贷款公司有融资支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当年该项贷款金额给予0.3%的奖励。
2.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莲都开设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莲都乡镇(不含城区街道)设立营业网点的,每增加1个奖励2万元。
3.区属融资性担保公司按担保月均余额给予0.5%风险补助,村级担保互助社按担保月均余额给予0.8%风险补助。
四、一票否决指标
被考核金融机构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当年考评和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资格:
1.在金融经营运行过程中,由于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影响区域内金融稳定的;
2.对区属规上企业发生恶性抽贷压贷而导致企业破产的;
3.对区政府应急转贷承诺未兑现的。
五、组织领导与考评方式
(一)建立考评机制。为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平、公正、公开,区政府成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经济商务局、人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负责全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奖励工作。
(二)考评方式。
1.考评每年度实施一次。各金融机构平时应根据考评内容做好相关台账,于次年1月20日前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报《莲都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申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附自评材料报送区金融办。
2.考评工作由区金融办负责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经济商务局、人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对各金融机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考核奖励的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3.各金融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考核资料申报不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励的金融机构,一经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回奖励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参评资格。
六、奖励办法
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指标和结构指标考评的得分排出名次,从高到低进行评奖,设特别贡献奖一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区政府对获奖金融机构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金融单位”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奖励资金分别为特别贡献奖3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6万元。同时设鼓励奖若干名,鼓励奖3万元。考核总得分排名后3名的不予评奖,并向区财政局建议不纳入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名单。考核结果向人行丽水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及市级分行通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获奖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
七、附则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度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莲都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申报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莲都区“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7〕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莲都区“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莲都区“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战略指导思想,围绕“同心同向同力、共建共融共享、善谋善作善成”总要求和“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总目标,以深化改革为着力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快建设智慧型、标准化、高效率的行政服务运行管理模式。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干净干事创新业”,把麻烦留给政府,把方便让给群众和企业,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激发市场活力,努力谱写莲都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各有关单位(包括承担行政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
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用“最多跑一次”来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加快形成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服务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用“最多跑一次”来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检查、一次到位”的监管机制;用“最多跑一次”来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运行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动等工作,最终实现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带来百姓、企业、政府共赢的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行动。
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前置,规范行政服务行为,达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
1.明确行政审批服务要素标准、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并有效实施运行。
2.对各部门能够当场办理的简单事项,实行即办制,一次办结。
3.对相对简单的办理事项,结合网上申报审核方式,申请人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到窗口取件或通过快递送达。
4.对内容复杂、涉及现场踏勘、图纸审查、方案文本审查等办理事项,结合批前指导、代办服务、上门服务、联合审批等方式推进,达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区质监局等各职能部门)
(二)开展行政给付、行政征收服务“最多跑一次”行动。
各职能部门涉及的各类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事项,如抚恤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各类贷学金、助学金审核发放等权力事项,要进一步梳理规范办理程序,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力度,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
(三)开展监管服务“最多跑一次”行动。
各职能部门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理程序,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强化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扩大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中随机抽査的范围,及时公布査处结果,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理各类监管处理事项“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四)开展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行动。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可及为目标,全面梳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相关企业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开。重点梳理公开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职业资格、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捷、高效、有序的要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所需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将公共服务事项录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 “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事业单位、相关国有企业)
(五)开展乡镇(街道)“最多跑一次”行动。
各乡镇(街道)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快递送达等方式,因事制宜,分类实施,分步实现各类行政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编办、区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城管处州分局、城管莲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行政审批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公安服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全新工作模式,把行政审批中心打造成“最多跑一次”的主平台,使人民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要进行政审批中心“一个门”、到综合窗口“一个窗”就能办事。同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
依托政务服务网,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和自然人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办理模式,构建网上网下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互通共享,逐步解决“信息孤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各职能部门)
(八)推进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强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功能。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九)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其他改革工作。
区行政审批中心牵头,区发改局等单位主动配合,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办理、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梳理职业资格资质事项,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一3月)。
1.确定莲都区"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全区“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推进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月一11月)。
1.2月底,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各有关单位在公布事项清单后7天内,同步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目录库。
2.3月底,公布第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全区行政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所有事项的60%以上。各有关单位在公布事项清单后7天内,同步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目录库。
3.3月底,完成区行政审批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4.4一6月,确定办理事项标准,编制办事指南。梳理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5.7月底,对全区“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评议,向社会通报评议结果。
6.8一9月,进一步梳理服务事项,核查核验各类服务事项信息,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全区行政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所有事项的90%以上。
7.10—12月,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三)总结评议阶段(2017年12月)。
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测评,将评议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级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
动和“首善担当创一流”主题大讨论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建立“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工作组(审批服务组、公共服务组、专项资金服务组、监管服务组、技术服务保障组)。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各专项领域“最多跑一次” 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事项梳理、审核汇总和上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落实改革工作各项任务。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区里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同步推进改革行动开展。
(二)加强要素保障。要加大对“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的投入,加强“互联网+”信息技术方面的支撑,确保改革工作财力、物力、人力、精力到位,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考核。“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年度考核扣分。各部门要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按时、保质完成,确保 “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全覆盖并有效运行。加强对“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开展情况,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四)加强氛围营造。要加大对“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服务群众和企业便捷办事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和提炼,凸显为民服务工作亮点,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7〕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办法
我区农村公路新建至2014年底已基本告一段落,由于受地理条件及资金等限制,我区现有农村公路普遍标准较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通行需求,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十三五”期间,我区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心是对现有农村公路进行提升改造:2016一2020年,计划投入约5.5亿元对全区约385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县道约60公里,乡道约35公里,村道约290公里。为加强项目管理,使该项工作得到更为有力的推进,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考核管理办法》(浙交〔2015〕20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办法:
一、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是指针对现有农村公路,以基本消灭等外公路,有效改善交通条件为目标,根据地理环境等实际条件实施的提升等级(改造)和提升改善工程。
二、项目范围: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原则包含全区已建成的并已录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数据库的公路项目。
三、项目计划: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县、乡道项目计
划根据我区相关规划和投资计划研究后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确定;考虑到提升改造工程的特殊性,为解决政策处理和资金自筹困难等问题,村道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项目计划由项目业主单位将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申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每个项目的条件情况进行项目计划预审查,经预审查同意后由业主单位自行先期实施路基工程,路基工程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区交通运输局将项目计划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施路面工程。年度实施计划以当年上级下达的相关文件为准。
为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计划项目的选择原则上优先考虑重要农村公路、重点培育的民宿特色村和中心村等。
四、资金筹措:根据省厅相关补助标准,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资金筹措方式拟定如下:
(一)县、乡道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组成。
(二)村道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区财政配套资金和乡、村自筹资金组成:
村道项目路基工程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行筹措,区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在路基工程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对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四级及以下农村公路,根据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和实际情况,1.改造为路基宽6.5米及以上的,区财政给予路基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公里;2.改造为路基宽5.5米及以上且小于6.5米的,区财政给予路基改造补助资金10万元/公里;3.对受地理环境限制,不具备提升拓宽条件且交通量较小的农村公路,通过采取路面拓宽、路肩硬化、弯道改善、降低纵坡、按标准增设错车道等综合方式实行改造,改善其行车条件,区财政给予路基改造补助资金5万元/公里;4.平原地区项目路基改造补助资金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乘以系数0.7;5.乡(镇、街道)作为“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在补助资金下达过程中要加强把关。
村道项目路面工程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组成。
五、政策处理: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政策处理由沿线乡(镇、街道)、建制村负责。县、乡道项目政策处理补偿标准参照市区相关政策执行,村道项目区财政不设政策处理补偿资金。
六、项目实施: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县、乡道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村道项目路基工程在通过项目计划预审查后由业主单位自行先期实施,路面工程以所在乡(镇、街道)为业主在上级计划下达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组织实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监管和技术指导。
七、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管理体系。
八、项目验收: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验收程序参照《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项目业主组织验收,并报区交通运输局备案。
九、督查考核:我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纳入年度交通工作考核,由区政府委托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莲都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年度计划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十、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村道)项目申请表
2.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村道)路基验收备案表
3.莲都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村道)路基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