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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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816
颗粒名称: 法治
分类号: D63
页数: 18
页码: 231-248
摘要: 2017年,莲都区政法委注重事前防范,强化维稳预警。在重点时期全面实行信访、维稳动态“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统一汇总收集每日涉稳情报信息,建立信访类重点人员“一日三报”、涉稳动态和非信访类重点人员“一日一研判”制度。注重事中控制,强化重点稳控。落实涉稳重点人员信息化管控及专案经营措施,对面上各利益诉求群体和涉稳人员的动态进行经常性分析,对信访维稳重点对象建立专门管控小组,对其活动轨迹进行密切关注,做好日常稳控工作。做好民师、涉军、滩坑移民、涉宗拆迁以及里东山体滑坡等重点群体和信访老户的重点稳控工作。注重事后处置,强化应急管理。到松阳、浦江等地进行非法打击调研,探索建立依法处置“非访”专项工作机制。
关键词: 政法工作 执法工作 队伍建设

内容

法治
  政法委及综治
  【概况】2017年,莲都区政法委注重事前防范,强化维稳预警。在重点时期全面实行信访、维稳动态“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统一汇总收集每日涉稳情报信息,建立信访类重点人员“一日三报”、涉稳动态和非信访类重点人员“一日一研判”制度。注重事中控制,强化重点稳控。落实涉稳重点人员信息化管控及专案经营措施,对面上各利益诉求群体和涉稳人员的动态进行经常性分析,对信访维稳重点对象建立专门管控小组,对其活动轨迹进行密切关注,做好日常稳控工作。做好民师、涉军、滩坑移民、涉宗拆迁以及里东山体滑坡等重点群体和信访老户的重点稳控工作。注重事后处置,强化应急管理。到松阳、浦江等地进行非法打击调研,探索建立依法处置“非访”专项工作机制。2017年以来,先后对9名扰乱信访秩序的信访人给予行政拘留,对1名进行刑事拘留,并将相关信息通过《莲都发布》予以广泛宣传,形成有力震
  慑。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药安全、旅游安全等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能力。突出对重点案(事)件的网上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监测,编制《网络舆情观察》42期、《舆情专报》11期,妥善处置各类敏感涉稳舆情,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确保涉莲舆情稳定。是年,莲都区政法委平安建设省核查得分964.98分,全省第16名,全市第4名,实现平安建设“十二连冠”,夺得高含金量的 “平安金鼎”。
  【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突出精准打击,消除治安毒瘤。进一步完善打击机制、强化打击手段、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命案必破、重案快破、财案多破、黑恶必除、丑恶必打”为目标,开展“禁毒清零”“涉黄涉赌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及时破获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有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平稳。突出教育帮扶,规范管理秩序。健全完善监地衔接制度,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2017年来,全区在册矫正对象均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省考核指标以内。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管控专项活动,共排摸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70人,危险评估三级以上和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35名,全部落实公安、卫计以及乡镇(街道)“一对一”管控措施,实现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推进流动人口IC卡发放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的采集、录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突出科技运用,完善防控体系。出台《莲都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建设经费2500余万,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实现联网率居全市首位。同时,推进公共安全视频与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室)联网,联网率超过省定标准15.75%。深化专群结合的巡防队伍建设,发挥治安巡防队、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结合 “110”接处警工作,实行巡逻接处警相结合模式,联合巡特警开展24小时常态巡逻,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能力,有效挤压犯罪空间。推进反恐防范体系建设,对车站、码头等重点目标单位实行常态化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实现涉恐重点目标单位有序安全运转。全面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做到校园安保视频与“天网工程”全面联网,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覆盖面达到100%。
  【社会公共安全】推进制度落地,强化安全管理。开展散装汽油销售点、农家乐(民宿)和旅馆、寄递企业、汽车站实名登记制度检査,密集开展液化气行业、涉危企业等系列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煤气钢瓶等敏感物资管理。不断推进汽车站、高铁站安检设备配备,打造“一三五”反应圈。出台《莲都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监管检查制度》,加强瓶装燃气销售管控,规范经营行为;出台《莲都区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侯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方案》,推进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创建工作,融合标准化创建、职业健康尘毒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企业风险辨识、评估。推进示范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加强餐饮行业管理,推进餐饮“示范店”和“阳光厨房”建设,大型及特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基本实现“色标管理”;采取补助引导和行业严管并行举措,进行“前厅后厨”“排污纳管”两项改造,规范提升小餐饮行业。规范校园食堂管理,全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率、品牌超市比例全部达到100%,并全面完成中小学校加热保温水、直饮水系统建设。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进行内部环境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市级示范性以上农业主体(农业生产环节)追溯体系和城区农贸市场市场经营户溯源系统安装全覆盖。推进问题整改,严格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护航十九大、平安夺金鼎”大督查行动,推进反恐基础、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隐患整治,全面完成省、市和区平安综治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突出重大危险源、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监管力度,深化学校、商品交易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饮食、宾馆等领域隐患治理,在全区所有行业领域开展为期5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至12月中旬),共组织检査人员7350人次,检査企业3218家次,排查各类隐患2029个(其中重大隐患17个),全部整改到位。推进剿灭劣V类水任务,深化河长制管理机制。采取定点检查与不定时机动巡查和“巡、查、督”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铁拳”系列专项行动、畜禽养殖业整治、木制品行业摸排等多个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基层治理】创新网格管理,全面深化“两网融合”。出台《关于推进“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建设,打造“莲都模式”的实施意见》《莲都区网格员工作规范》《莲都区网格事项准入制》等系列文件,重新调整划分358个区域网格,并配齐配强专(兼)网格网格员队伍,落实全科网格员待遇保障,实现网格信息采集量、事件分流分办量、事件办结率均位居全市前列。对全区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分类奖励以及平安通服务之星评选情况,每季度定期进行通报,全年共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39600元。同时,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将其与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进行紧密衔接,使各乡镇(街道)综治基础设施得到有力提升。创新调解机制,健全矛盾化解体系。加强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开展“信访积案歼灭战”行动,全年共化解信访积案84件,其中省级积案2件,市级积案9件,区、乡级积案73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体检等服务,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调解对接信访工作的有关意见》《关于建立延伸立案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完善调解衔接机制。创新网上调解模式,推广“在线法院多元纠纷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调解”线上大平台。在各乡镇(街道)设立诉讼服务点,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立案”的新路子,通过网上受理、在线点单、视频联调,实现咨询、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一村一法官”和“驻村警官制”,获得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新闻等多家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创新治理方式,探索社会管理道路。深化吸毒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创新试点,推进莲都区曙光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强化禁毒工作组织和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毒品预防和宣传教育体系。推广“居民自治联合会”模式,以集体会员制为形式,整合和调动村居各类资源和力量,打造“联合自治、跨村理事”特色品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自治功能。及时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推进“两约”制定修订和宣传实施,发挥其“小宪法”作用,提升法治、自治、德治水平。围绕“平安三率”宣传,在丽水高铁站出入站口、公路进出口等显要位置树立大型宣传标志牌,在丽水大厦、中山街百货大楼等临街落地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通过“三端一网”(微博、微信、客户端和平安网)等同步推进平安综治宣传微文;制作平安建设宣传手册9万余份,实现平安宣传进校园、进家庭;针对市区37万移动、电信用户,通过短信宣传,实现面上覆盖,提升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平安共建共享】注重规划引领,进行精密部署。围绕“目标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常态化推进”的思路,先后召开了全区政法、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全区“护航十九大”暨“平安夺金鼎”工作动员会,全区政法、平安工作座谈会,全区“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平安建设夺金鼎”工作座谈会等全区性大会和平安建设专题座谈会进行研究部署,全部由区委主要领导参加和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并且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以暗访形成进行平安创建明察暗访督导,强化工作推进,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同时,还专门组建“平安夺金鼎大会战”指挥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开展了“平安夺金鼎”大会战,形成“上下同心,协力夺金”的良好局面。注重常态管理,补齐创建短板。在借鉴省市“平安报表”做法的基础上,创新平安建设日常工作机制,即年初“一份责任状”(与乡镇街道签订平安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纸承诺书”(与22项过程性指标责任单位进行签订),每周“一张交办单”、每月“一份体检表”、双月“一份考核表”、每季“一个点评会”,在全区形成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平安夺金鼎大会战”期间,全面推行“平安夺金鼎”周报制度和重特大“一票否决”隐患事项即报制度、会商
  研判制度、巡回督查制度等系列工作机制,对重点隐患和问题短板进行有效突破,并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决战决胜。注重责任落实,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紧围绕平安考核“指挥棒”,从任务分解、督查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抓好平安创建责任落实。同时,创新实施《莲都区“平安莲都”建设工作与年度平安综治绩效考核挂钩办法(试行)》《2017年度莲都区“平安夺金鼎”加扣分考核评分办法><2017年度莲都区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倒扣分项考核评分办法》等系列办法,并探索实行平安考核“双月”通报制度,以考核“杠杆”推动平安创建责任落实。
  法治莲都建设
  【概况】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2017年莲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17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七大目标和四十项子任务。制定《关于开展2017年度莲都区依法行政(执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重点突出政府当前急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政府领导4次在常务会议上集中学法;举办了“莲都论坛”一2017年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浙江大学光华学院副教授郑磊,主讲题目《依宪治国的基本原理》,370多名乡镇(街道)和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兼职法制人员参加授课。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査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8次组织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法制信息、执法法律风险防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和综合法律知识等业务培训,授训人员达600多人次,并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法制业务培训。出台《莲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履行的职责、政府应为法律顾问提供的工作条件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实现区、乡二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参与审核或草拟政府重要事项或中心工作有关涉法文书(包括合同)8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8份,参与协调各类涉法事务170多次,全程参加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议题;组织政府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参与政府决策咨询活动共60多次,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全年依法依规制定及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内容涉及见义勇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工业发展、民宿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教育改革和政府法治建设等方面,审查乡镇和部门报备文件41件,责令自行纠正备案审查中发现违法或不当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执行16件,废止14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将全区77家行政执法主体,分2批确认公告,其中法定行政执法主体41家,授权行政执法主体13家,受委托行政执法主体23家。加强执法证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对41家单位的行政执法件证提出拟继续有效、注销、更换的意见,集中注销一批不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执法证件;组织新领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新领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优秀率达16.9%,全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持证率91%,均位于全市前列。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63卷,书面反馈整改意见。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工作,共立案4起行政执法监督案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接到行政复议20起(另立案前化解11件)。经审理,维持5件,撤回复议申请3件,撤销行政行为3件,确认违法4件,驳回1件,不予受理1件,移交1件,审理中2件。全区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共80件(新发74件,结转6件)。新发案件中以区政府作被告18件。经法院审理未审结13件,驳回诉讼请求19件,驳回起诉15件,原告撤诉17件,确认违法9件,撤销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了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调处中心具体动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调处工作格局和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6678件,调解成功6447件,涉案金额1132.72万元,涉及当事人13356人,调解成功率96.65%,协议履行率达100%。不存在未按要求受理行政调解申请的情形。2017年,全区签订624件行政合同均经签订单位的合法性审查。受理涉及合同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合同备案99件,标的金额为9.3亿元,共涉及26个单位。
  【行政复议应诉】2017年,区法制办在行政复议方面,全面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全年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公开。提高复议案件听证审理比例。为便于当事人各方沟通交流,查明案情,已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均采用听证方式审理,听证率达100%;积极发挥复议监督指导功能。对复议案件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不同的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意见,并要求整改落实;注重案结事了,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特点,细致耐心说导,与申请、被申请人沟通。在行政应诉方面,继续做好“两降低一提高”工作。组织新行政诉讼法培训,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定期与法院相互通报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情况,共同研讨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疑难法律问题;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案件败诉率考核分值;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督促指导。充分发挥与人民法院信息互动作用,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做好应诉相关准备,并主动与法院、原告沟通和协调;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化解力度。
  【制度建设】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主导的制定体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制定“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新制定19项,内容涉及见义勇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工业发展、民宿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教育改革和政府法治建设等;修订14项,内容涉及公路养护、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安全生产等,计划执行率达90%,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序进行。全年依法依规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件,内容涉及见义勇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工业发展、民宿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教育改革和政府法治建设等方面,合法率、报备率以及公开率均为100%。 发挥法制主导作用,凡政府部门起草并提请政府审议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经过法制“三把关”制度,确保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査,修改执行16件,废止14件,清理结果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告。
  公安
  【概况】2017年,区公安分局进行大部制改革,现有三处六中心和九个派出所(三处:政治处、警令处、警务保障处,六中心:刑事侦査中心、治安管理中心、技术侦查中心、巡防处突中心、国内安全保卫中心、执法执纪监督中心,城区四所:紫金、万象、白云、岩泉,农村五所:碧湖、联城、大港头、雅溪、老竹)。共有民警398人、职工9人、协(辅)警576人。年内,分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区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荣获2017年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荣获全省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全省优秀单位”;万象所荣获“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岩泉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维护稳定】2017年,区公安分局相继完成“丽水半马”“一带一路”峰会、中共十九大和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分别来丽调研等各类重大活动安保任务150余次,无一出现纽:漏。成功处置“新湖国际”“中梁置业”“元湖壹号”等多个楼盘业主维权重大涉稳事件50余起,无一发酵升温。及时跟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警配合完成治危拆违“雷霆行动”、重大项目“百日攻坚”“郎奇公墓搬迁”“专建区块腾空持续攻坚”等急难险重专项任务110余次,再次体现了莲都效率和莲都速度。全面护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资格审核候选人1600余人次、査处涉选案件6起(行政处罚15人),确保全区236个村(社区)的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快速处置阻碍创建案件11起(行政拘留10人,行政罚款1人),公安归口的12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行,其中牵头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处罚585起,拖离占道车辆80余辆,实现了“不扣分、不失分”的既定目标。
  【惩治犯罪】2017年,区公安分局以“除毒瘤、净土壤”严打整治行动为抓手,严厉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2988起,同比下降29.7%;破案723起,破案率21.3%,3起命案、11起五类恶性案件全破;移送起诉857人。“7•5”特大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案侦办工作持续深入,成功移诉104人、取保4人、上网5人,查实涉案非法现金4700余万元,査实涉案银行卡60余张、房产20处、汽车11辆等,该案收缴违法金额高达1.95亿元。成功收网“6.15”特大网络诈骗案,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7人;成功侦破代号为“2017一343”部督特大贩毒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人,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开展涉黄涉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侦破各类涉黄涉赌案件82起,采取强制措施78人,治安拘留309人,收缴非法获利400余万元,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强势推进“狩猎3号”专项行动,近两个月来,共惩治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23人,行政处罚侵财违法行为人38人,追回被盗电瓶车51辆,破案追赃率达50%以上案件达90起(涉案价值高达200余万元),全面掀起了惩治侵财型犯罪新高潮。
  【基础管控】2017年,区公安分局优化社区警务模式,梳理工作清单,出台《莲都公安基础管控检查规范》,统一规范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有序推进派出所模块建设,争取财政资金200余万元,发放移动警务通630台,共采集标准地址并虚拟建房6.7万幢,采集录入实有人口27.1万人、流动人口11.9万人,顺利完成现阶段的验收工作。完善《城区110接处警工作暂行规定》,推进巡处合一,完成135快速反应控制圈建设,以警银亭为依托,网格化布警,成立“利剑突击队”,全面提升驾驭复杂治安形势和打防管控能力。围绕“人、地、事、物、场所”等治安和公共安全要素,全面落实基层基础顶格管控措施,确保莲都“大事不出、小事少出”。期间,处罚不如实登记旅馆243起(全区旅馆共482家),停业整改9家;联合区文广新体局,开展网吧严管整治工作,共处罚149家(次),累计罚款金额达15万余元,停业整改14家;以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工作为抓手,民宿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363家民宿全部安装管理系统,办证率已达71.6%(260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共监督检查单位1880家次,行政处罚88起,临时查封单位55家,责令三停26家。
  【改革创新】2017年,区公安分局率先完成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莲都分局28个处室科所队精减成“三处六中心”和“九个派出所”,进一步充实派出所和巡防警力(一线警力占89.97%)。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共梳理事项99项,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均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包括 “零跑”9项。其中推行同城通办身份证件,过程只需600秒;9月17日,我局民警创新形式首次实现农村户籍申办“零跑”,瑞典华侨致信点赞,并受到市委书记史济锡、公安局长卫中强等领导的批示表扬。创新推行“驻村警官制”,安排503名警力进驻233个村(社区),实现进驻警官全覆盖,全程护航村组织换届选举、中共十九大安保等工作顺利进行。该创新举措被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新闻等媒体赞扬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莲都模式,2017年5月19日,《莲都区推行“驻村(社)警官”深化基层治理》工作简报在《浙江信息•每日汇报》(省委常委领导内参)上发表。立足“云上公安、智能防控”第一战略部署,有序推行雪亮工程、物联网防盗系统、技侦网侦工作室等建设。在2017年全市公安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建设方案评比会上,我局《“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勇夺全市第一;成功申办“视频侦查”省级实战化训练教学点(全省共2个),进一步凸显莲都公安信息化警务特色;积极开辟视侦主战场,不到两周时间通过系统认定逃犯13人,抓获8人(包括1名17年的国外逃犯)。
  【基础建设】2017年,区公安分局继续加大公安基础建设,是年投资建设资金达1.7亿元,投资百万元以上的项目共有9个,极大改善基层所队公共用房和办公环境。其中白云所美丽化建设、实习生基地建设顺利完成,大港头所新建项目进入装修阶段,巡特警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万象所新建项目已完成设计招标,水上所新建项目前期审批正在有序推行,另碧湖所、老竹所、民警训练基地等谋划项目均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继续加强环境绿化、美化方面建设,投入17万余元建成分局篮球场,投入6万余元新建车棚50余个。不断强化维稳处突和反恐反暴工作,共投入520余万元,采购完成应急处突单警装备61件、液压破拆工具1套、执法艇1艘、冲锋舟1艘、警车9辆等,确保莲都公安战斗力不减。在完成标杆警务室创建的基础上,全年分局又投入88余万元,对全区其他警务室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并投入使用。
  【执法工作】2017年,区公安分局完善“三管齐下、立体推进”(集中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现场督察机制,上年省厅现场督察交流会上,该机制被作为典型经验向全省公安机关推广。狠抓“十条严管措施”“日接日清”工作机制,推行“专职法制员派驻制”,全年莲都公安执法工作排名全市第二。2017年,全局在各项执法工作中共刑拘662人,取保候审478人,监视居住10人。提请批准逮捕417人,批准逮捕407人,不捕50人;移送起诉842人。共查处违法行为人1814人,其中行政拘留1273A, 强制隔离戒毒75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151人。
  【队伍建设】2017年,区公安分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绝对”“五个过硬”的要求,建立“党建+业务”机制,坚持把党建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落实的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优化《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局领导集中督察工作制度》等从严治警、规范执法的制度机制执行,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全面开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全警深査权力运行风险。探索教育培训新模式,突出教育训练实战化,科学制定教育训练中长期规划,开展“菜单式”练兵。分局与浙江警察学院合作,精心挑选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民警担任驻校教官,同时派出民警参加警院组织各类专项培训及警察文化研讨会、警察出庭作证座谈会等活动,逐步形成了校局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长效机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把创建工作与公安内务卫生、警容警姿、警营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消除烟蒂•公安先行”“小荷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活动,全局上下争创先进、争当优秀的氛围更趋浓郁。全面落实爱警惠警举措,坚持实施体检、年休、工会疗养、生日慰问等各项从优待警措施和看望慰问制度。对接省警院、市人民医院、区慈善工会,成立分局首家心理咨询室、医务室、公安慈善分会;举办“民警退休仪式”“萌警学院”“送奖上门”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注重典型培育,相继开展“十大美丽警花”“十大美丽警嫂”“十大美丽标兵”等系列评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全警为“保安全、促满意、创美丽”再立新功。
  【公安宣传】2017年,内部宣传方面,在本局主页“莲都公安要闻”栏目编发信息526期,工作简报25期,较好地反映全局工作的整体动态,及时挖掘工作亮点上报,被市局主页录用308篇,被省厅主页录用22篇,完成调研文章33篇,被市局主页录用42篇,被《丽水警学》录用4篇,被省厅录用4篇,在2017年“平安浙江论坛”校局合作科研工作会议上,报送的4篇调研论文全部被录用编纂入册。全年对外宣传方面,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915篇(条),其中国家级68篇,省级71篇,市级776余篇,宣传总量和质量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独树一帜,连续十年获浙江省公安厅《平安时报》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
  【消防工作】2017年,莲都区消防大队营房迁至寿元街177号,新营房依据城市一级消防站建设,内设篮球馆,红门影院,荣誉室,军人俱乐部及大型综合会议室等,集官兵训练和警营文化生活于一体,同年成立岩泉中队。截至12月6日,大队共接警271起,其中火警166起,出动310次 (含增援),出动消防车528辆次,消防人员338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69人,疏散人员23人,抢救财产价值1249.9万元,圆满完成了十九大、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互联网大会等一系列重大消防安保和灭火救援任务。全年共走访党政机关、乡镇街道56批次、执法服务对象186家,向社会单位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211份,回收158份,整理归纳意见建议7条。并通过采取“落实两人帮办、发放告知单、短信提醒、电话主动跟进、跟踪服务指导”等举措,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时效。窗口群众满意度评价100%,“每案一评”满意度100%,走访、接处警电话回访满意度100%。坚定的政治思想是永葆政治本色的前提,大队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要位置,打牢官兵敢打必胜的思想基础、能力基础、行为基础和环境基础。担当方面,十九大安保期间,大队被省总队授予“安保先进单位”称号,1人被荣记三等功,1人被总队评为A级安保之星,8人被支队评为B级安保之星。从优待警方面,大队十分关心和重视新常态下官兵的心理问题,聘请地方1名在职心理医生为大队辅导员,先后3次来队为官兵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掌握和化解官兵思想难题。双拥促共建方面,深入开展“三个一百”活动,与幸福养老院、丽水外国语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开展警营开放、消防培训演练26次;弘扬光荣传统,先后结对帮扶2名困难学子,定期上门看望并送上学习用品和慰问金。与区委宣传部、团区委、民政等部门建立常态互动机制,组建5支消防志愿服务队并纳入“小荷之家”志愿服务体系,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联合举办春节、“八一”警民联欢晚会3场次。明确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消防监督执法廉政承诺书》,充分借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试点工作经验,加大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力度。大队始终以规范战斗编程为重点,以落实执勤训练大纲为依托,开展辖区“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等工作,不断提升部队攻坚克难能力。先后组织协调完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燃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大跨度和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等大型演练10余次,组织对各类场所实地熟悉演练300余次,制作重点单位作战信息卡169份,并重点针对易燃易爆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高、处置难度大的单位修订完善各类预案168份,新制定灭火预案103份。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通过前期努力,现已完成8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和20支人口超过千人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任务,并于年末向区财政上报34支行政村志愿队和部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请示。2017年,大队共对各支消防队开展实地督查检查、业务培训指导80次,解决车辆装备保养问题35处,拉动微型消防站687次,切实发挥出了社会消防力量救早灭小的实效。深刻吸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提请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等各类消防安全整治行动6项,逐一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和管理清单,共排査各类单位3100家,督改隐患5400处,挂牌督办省级重大火灾隐患1家。形成“零容忍”的执法打击态势,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集中夜查和“霹雳”系列检查行动,全年共检査单位2407家次,督改隐患2746处,行政处罚132起,三停31家、查封59家、拘留5人,执法总量同比均大幅增长。
  2017年,区消防大队打造有序警营,明确营区功能分区。中队应按执勤值班、工作生活、娱乐休闲等功能对营区进行划分,每个分区就近统一规划设置。统一部队内务设置。官兵寝室内通常放置木床、衣柜、床头柜等家具,地板(地砖)、门窗、窗帘色调应当基本一致等。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建好“红门影院”和队史馆(荣誉室),发挥感染渗透、启迪励志功能,将全体官兵履历成果影像资料纳入队史馆(荣誉室)资源库,开展“老兵归营讲队史”等活动,激发官兵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健全安全防范设施。营区楼房二层以上的外走廊、回廊、露台、楼顶平台、楼梯、滑竿,应当安装防护设施。完善士兵量化考评制度。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执勤训练,中队坚持每周三集中“熟悉演练日”,每周实地熟悉演练不少于2天。100%完成重点单位和“不放心” 场所区域数字化预案制修订工作。完成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排查测试工作,重新修订花名册,确保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017年,大队党委班子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文章6篇。军政主官坚决摒弃“家长制”“一言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委议事原则,遵守“三不一末”规定,自觉服从维护集体领导。在士官晋升、入党考学、评功授奖、重大经费开支等重大决策问题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研究,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年内,召开党委会53次,研究解决各类议题200余个,并严格贯彻执行。“七一”前夕,大队党委被省总队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同志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开展维护核心、听从指挥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年内举办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大队各党组织机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00多人次,开展交流谈心100多人次。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做了坚强的厚盾。
  2017年,区消防大队根据总队支队党委《关于2017年度深化“创满意”活动的意见》要求,强化服务职能,提供“优质高效、人民满意”的消防服务。通过公开八项承诺、优化窗口建设、走访调研、检查指导以及落实便民服务等举措,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容缺受理、邮寄送达、合并办理、承诺制“零审批”等审批改革措施,切实让利于民,得到办事群众的充分肯定。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参加项目审批协调会20余次,主动对接丽水天然气工程、处州府城等一批政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大队共办理各类消防行政许可146件、备案101件,预约服务54件,深入企业单位检査指导80余次,大队窗口一季度被评为红旗窗口,一人被评为服务标兵。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和奖惩措施、开展每周一夜学、安排参谋跟班轮训、召开业务研讨会等形式,提升大队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办案能力。先后2次组织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集中授课,并建立大队领导定点联系、参谋分片包干、民警跟班作业等制度,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执法监督业务能九执行“执法回访”制度,采用电话及上门回访等形式对接处警、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回访满意度100%,实现了群众投诉为零、官兵违法违纪为零、行政责任事故为零的“三零”目标。
  开展居住出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汗蒸、高层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做好莲都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强化居住出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督促各类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开展此次整治工作。共计排查足浴场所38家,出租房2221家,高层建筑419幢。共排摸确定省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家,分级分类建立了隐患整改清单,逐一明晰整改责任,科学确定整改期限。专项行动期间,全区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截至年底,共开展培训、演练50余次,受教育人数近10000人。加大大港头科普教育馆、红门消防站开放力度,全年共开放教育馆90次;推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和“全民消防我代言”活动,发动78名社区宣传大使走街串巷传播普及消防知识。利用多种媒介延生宣传触角,依托电视、报刊、广播、网站大队政务微信、微博等媒介,定期发布消防动态、安全提示,曝光消防安全隐患;发动社会单位、场所户外视频、LED显示屏传播消防常识,在电影院、娱乐场所开机前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利用移动平台发送短信15万条,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发动多支队伍提高宣传知晓率,组织辖区消防志愿者、基层网格员深入商市场、社区、城乡接合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志愿队纳入小荷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发动社区宣传大使、专兼职消防执法民警为居民群众开展多样化的防火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区14个乡镇街道全面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在5个街道和2个重点镇各派驻2名消防工作站专职人员,其他乡镇落实1名兼职工作站人员,将消防网格纳入政府“一张网”建设。完成8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和20支人口超过千人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任务,并于年末向区财政上报34支行政村志愿队和部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请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全区211家重点单位和60%的社区均已经完成微型站的组建工组。10月在丽水永利大酒店承接全市的重点单位现场会的试点建设工作。配合开展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公共场所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区完成了68条消防车通道的画线和治理工作,完成89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作。
  2017年,区消防大队及时对固定资产实物和账簿进行核实清査,固定资产总数量1631件。完成实木运动地板篮球馆建设,营区配套设施建设,大队荣誉室建设,大队军人俱乐部及阅览室建设,大队红门影院建设,白云中队营房改造建设等。年底规划碧湖消防中队改造事宜及预算。
  检察
  【概况】2017年,区检察院坚持“示范引领、勇立潮头”的首位意识,坚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深耕主责主业促进公平正义,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各项检察改革,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本年度办理的6个案事例入选省、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事例,2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
  青年干警优秀辩手,1人获“丽水市杰出青年提名奖”、4人被丽水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检察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平台发表或获奖的有20篇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政法微信排行榜检察系统百期十强”。全院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53人,占82.8%,其中硕士17人(含在读6人),35岁以下年轻干警占全院的近40%,人才总量列居全市检察机关首位。
  【绿色发展】依法从快从重办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阻碍“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犯罪案件,从严把握不捕不诉尺度,批捕5人,起诉13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与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联合制发《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工作制度》,建立全省首个“补植复绿”基地,共督促8名犯罪嫌疑人补植树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在峰源乡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派驻自然保护区检察联络室,增强监督实效。依托报刊、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曝光典型案例、推送环保法律知识20余次,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法治意识。
  【批捕起诉工作】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生命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所办案件优质高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391件548人,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334件442人;受理移送审査起诉案件797件1364人,提起公诉656件1098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282人、起诉358人;依法提前介入、批捕起诉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7•5”网络买卖彩票案、“6・15”网络诈骗案等重大案件,切实助力“平安莲都”建设。
  【社会矛盾化解】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贯穿于办案始终,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17人,同比上升1.3%,捕后判轻缓刑61人,同比下降42%;依法决定不起诉107人,同比上升3.2%o积极搭建平台,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共促成17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推进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尽最大努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结合办理的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金融信贷等领域犯罪,提出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份。对符合“轻案快办”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探索建议公安机关“刑拘直诉”6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受理起诉案件53件79人,提起公诉17件22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0件29人(其中性侵案件6件9人),批捕14件18人。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对涉轻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相对不起诉37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存疑不起诉2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71人。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试点工作,出台和完善心理干预和人格甄别工作制度。全市率先将专业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逐步形成多元化社会帮教格局,对30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开展“法治进校园”公益巡讲16场,覆盖人数10000余人。
  【民生检察工作】把守护人民健康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对制售假药劣药、“口水油”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43人。坚决打击群众关注度高的网络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批捕25人,起诉27人。办理的全省首例淘宝“代运营”新型网络诈骗案,在2017年“互联网法律大会•检察论坛”上作了经验交流,区检察院被确定为“互联网法治研究联盟检察实践基地”。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互联网+”思维完善便民措施,通过完善先行预约机制,实现律师阅卷、约见承办检察官、査询程序性信息、非公企业查询档案文书等事宜“最多跑一次"。
  【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侦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人。对侦查活动中遗漏犯罪嫌疑人的,追捕3人,追诉8人。对刑事侦查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均被采纳。及时纠正错误裁判,对适用法律错误、定罪量刑不当、显失公平公正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5件6人均获法院改判。
  【民行检察监督】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维护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统一、公正。提请抗诉一起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监督执行的“朱某某等人与浙江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纠纷”案,为民工追讨工资63万余元,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行监督精品案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执法监督6件。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充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做出回复整改落实。
  【刑事执行监督】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对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27人。办理的刘某某等6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办理的一起盗伐、非法收购林木案,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依法监督收监执行12人。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建议34件均被采纳,有效维护刑事判决的权威性。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先后到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检察督导。
  【检察改革工作】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配合做好转隶工作。原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在编干警共17人,转隶到监察委员会9人,其中员额检察官4人;对未转隶8名人员因才施用,妥善安排至各个岗位。做好改革背景下全体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统筹抓好改革与业务协调推进。认真梳理近年来收集的案件线索,并向区纪委、区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6条。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基本工资套改、办案组织构建、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五大类21项任务。遴选的24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司法办案一线,相比改革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8%。院内设机构由12个整合为8个。新型办案模式成效初显,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官带头办案逐步常态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防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和证据审查,对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等涉及面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9件次,排除非法证据27份。作为全省首批开展诉前会议制度试点工作单位,就符合条件的案件主持召开诉前会议,针对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等问题与侦査人员、辩护人开展平等交流,对诉前会议制度在全市的推开发挥了示范效应,相关实务文章被《检察日报》刊发。
  【基层基础工作】主动适应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时代,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智慧公诉辅助系统”“智慧语音识别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部署完成并投入使用。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0余条、生效法律文书700余份;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让莲都检察“朋友圈”越来越大。逐步全面落实检察室对辖区内派出所移送的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共审查逮捕10件13人,审查起诉16件17人,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件2人。推进碧湖检察室创新发展,以“服务生态旅游、非公经济、社会矛盾化解”为履职主线,做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完善检察监督服务生态旅游机制,与大港头镇政府签订《服务大港头镇生态旅游框架协议》,参与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服务当地生态旅游经济。
  法院
  【概况】2017年,区法院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质效意识,实施常态化每月定期通报、每周重点数据通报和即时个案情况整改通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三大机制”建设,组建审判团队,不断规范审判权力运行。逐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提升效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建立联动协同机制,组建“综合、实施、裁决”三大执行团队,推进集约化管理,执行质效年度考核位列全市法院前列。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强化培养机制,通过导师传帮带、培训进修、岗位练兵等,提升干警司法实务技能。加强理论调研,全年共参与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2个,承担市级调研课题2个、区级调研课题1个,共有16篇文章、案例分析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及获奖,其中1名干警撰写的案例分析被中国法院2016年年度案例录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检督察和院风院纪巡查力度,将“两个责任”“两个规定”落到实处。坚持首善担当,落实“抓早抓小”,以全面绩效考核为抓手,开展“三比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7209件,办结1813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1.4%和上升11%,同期结案率为105.4%。
  【刑事审判】2017年,区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62件,审结662件,同比分别下降20.2%和23.6%,判处罪犯97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7人,重刑率为4.8%。依法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1件79人,审结盗窃、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219件285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件13人,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106件235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其中处级1人,村干部2人。坚持“宽严相济”,对527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初犯、偶犯、从犯依法判处非监禁刑。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强化诉辩对抗。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案件信息网上流转、集中诉审、远程开庭等,有效节约审判资源。
  【民商事审判】2017年,区法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497件,审结8672件,同比分别上升12.4%和27.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共调解撤诉3859件,民事调撤率为44.5%。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各类侵权纠纷343件,为受害者追偿9200万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658件,关注亲情修复。审结买卖、承揽、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703件,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品房买卖、房屋质量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362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追偿纠纷等案件4234件,规范借贷融资行为。审结军产租赁合同纠纷10件,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5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2017年,区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1件,审结352件,同比分别上升19.5%和24.4%。收案中,市级行政机关涉诉57件,景宁36件,青田18件,云和4件。监督依法行政,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41件,裁定准予执行222件,其中,国土非诉执行历史积案基本清理完毕。坚持试点工作,推进跨行政区域管辖变革发展。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所带来的新变化,妥善处理涉征迁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案件,做好敏感案件、涉中心工作案件的协调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77.5%。推进审判公开,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并通过专题授课、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执行工作】2017年,区法院全年共收各类执行案件7252件,结案7966件,同比分别上升9.6%和16.3%,未结案789件,同比下降47.5%。同期执结率为109.8%,同比上升24%,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实际执行率为59.8%,执行质效年度考核位列全市法院前列,为确保与全省同步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全市法院率先打造“辅助事务集约平台”,设置执行事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试行辅助事务外包化,首次引入公证机构、检察机关参与强制腾房案件执行,试点网拍线下辅助事务外包机制,加强社会服务购买,实现提质增效。开展“春雷”“风暴”“秋风”等执行专项活动,共集中传唤被执行人320人,执行到位标的1.7亿元,其中涉公职被执行人45人,执行到位标的100余万元。
  加大对涉执行房产“腾退难”问题的解决,联合供水、供电、供气公司建立停水、停电、停气执行协作机制,全年重点攻坚“腾房难”案件58件,敦促主动腾退房屋19处,腾房面积5.1万平方米,变现金额1亿元。2名被执行人因拒不腾房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名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226人次,司法拘留151人次。首创体验式普法威慑教育,让失信被执行人旁听拒执“老赖”案件庭审,以案释法,起到警示威慑作用。
  【能动司法】2017年,区法院紧紧围绕维稳重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护航全国两会、厦门金砖会议、中共十九大等重要会议,实现零进京上访,为全区平安夺金鼎提供司法保障。围绕市区“文明城市创建”“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履行司法职能,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审慎审理城西区块、江滨区块等一批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纠纷,促进协调和解。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加强舆论宣传,助推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紧扣“大花园”建设目标,推进旅游巡回法庭工作,保障古堰画乡、东西岩等景区的发展升级。围绕中心工作,将绿色司法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完善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机制,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实现德众等四家关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快速审结金融债权案件19件,结案标的3372.4万元,共执结金融案件1561件,执行到位标的5.9亿元,保障全区金融稳定。延伸司法职能,分别就农村土地流转、劳动争议、未成年女性欺凌等领域展开调研,全年共形成调研成果5项,加强成果转化,指导审判实践。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机制,注重教育、感化。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共对12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重视信访积案化解,院领导全年共包案化解积案2件。
  【司法为民】2017年,区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建立“大立案”机制,有效提升诉讼服务供给。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通过一次性告知、信件沟通、电子送达等机制,增强立案便利性和快捷性,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推广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律师服务平台、视频接访等跨区域诉讼事务。全年共网上立案4635件,立案率56.7%,跨域立案76件,位居全市前列。在全市率先开展延伸立案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在全区14个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网点,为群众就近提供调解、立案等诉讼服务。完善“大服务”机制,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在现有条件下,构建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服务中心、调解速裁中心、档案査询阅卷室、心理咨询室以及母婴室等,为群众提供多元化诉讼服务。完善财产保全机制,实行财产查控前移,引进浙商银行当场出具保函业务,推进诉前财产保全。强化巡回审判功能,开展乡镇巡回审判、调解50余次。健全司法救助体系,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45名案件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合计82.6万元,申报司法救助14件,办理司法救助金合计39万元。强化“大调解”机制,整合资源全力助推解纷。构建大调解平台体系,设立诉前引调、立案调解、简案速裁平台,与区司法局、区妇联、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一条龙”式的案件辅导分流、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引进特邀调解员、保险行业调解员以及律师调解员等入驻我院并开展调解工作。大胆尝试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应用,促进矛盾纠纷网上化解。
  【司法公开】2017年,区法院不断深化法院门户网站建设,推送智慧法院手机软件应用,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诉讼流程等信息,方便当事人即时了解案件流程节点。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全年庭审录音录像率达100%,庭审直播案件数688件,其中1名法官直播案件数位列全国前40名,入选全国优秀直播法官。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建立健全新媒体时
  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4次,推送微信文章32篇次;协助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制作普法节目《三上法庭》和《速成的“微整形”大师》并播出;制作《情怀下的担当》执行纪录片,网络点播达上万次;在丽水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中就法院工作近况与听众互动交流,引导公众对 “破解执行难”“三大机制建设” 以及“司法体制改革”予以正确认识。深化阳光司法,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原则,全年网拍成交211件,总成交额7.2亿元,平均溢价率4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68.4万元。
  【司法改革】2017年,区法院认真落实省、市法院统一部署,针对法官入额压力大、未入额比例居全市最高的现状,细化标准、严格程序,顺利完成第二批法官入额共14名,其中35周岁及以下年轻法官9人。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全院共设30个审判团队,启动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模式。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精简整合原有内设机构,提高运行效率。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入额的院庭领导全年办案共计3997件,占全院员额法官办案数的51.4%,同时,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试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裁判文书签发权,促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司法行政
  【概况】2017年,区司法局顺利打赢“护航十九大、平安夺金鼎”维稳硬仗;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获省司法厅“惠企便民工作”通报表扬;“莲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公益宣讲活动”获“2017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优秀项目”荣誉称号;全力以赴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6个多月时间,市区居民的普法参与率提高70多个百分点,获“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体嘉奖;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被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为“丽水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深化“指尖普法”,借力“莲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开展“集字赢大奖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参加人数突破一万人,围观人数超82万人次,取得突破性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区司法局及时出台四套具有莲都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专项方案,即《关于加快推进莲都区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莲都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莲都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指导意见》和《莲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
  既从区级层面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均衡化标准,又推出具体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完善和落实巡查走访、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教育管理、一月一指导等“五大机制”,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为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以“组团下乡”活动为载体,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就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法律体检服务、人民调解服务、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育服务、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指导等八项服务内容。完成全区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3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实现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群众满意率稳步提升。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17年,区司法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好法律进机关(单位)、进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下发《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以责任清单抓普法,变主管部门的“独唱”为各部门的“合唱”,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利用“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和特殊人群三类重点对象,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公益普法宣讲、“女童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民主法治村”“普法农家院”“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培育普法成果,积极推进法治元素进农村文化礼堂,以多样化形式和丰富的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整体效果。截至年底,全区建成1个国家级、8个省级和3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 (社区)”,7个市级“普法农家院” 和7家“诚信守法企业”。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17年,区司法局围绕莲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中心任务,构建普法大格局,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工作。由区普法办牵头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人人参与法治宣传共建文明城市”活动,树立“市区共建”意识。通过“入户式”普法,将全区35家普法成员单位和88家市直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单位结对市区89个小区,责任单位实现全覆盖。完成89个小区两轮入户抽査和两次督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都达到95%以上,成效显著,实现了一举创成的目标。开展“千家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活动”,组建由司法干部、律师、法治宣传志愿者等组成的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走进主城区沿街商铺开展法治宣传,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走访小微企业一万余家。同时,通过举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治巡演、普法夜市、创设“方言讲座”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新常态。全年开展各类主题宣讲200余场,法治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惠及群众580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全市第一条法治宣传小巷】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法治新常态,区司法局将市区白云南弄墙面整修一新,并进行设计装修,将其打造成全市第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宣传小巷。经过精心设计、专业施工,将白云南弄整修成为一条漂亮的法治宣传小巷。
  【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各项可列入“最多跑一次”行政职能的范围。围绕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法律引领,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制约机制为手段,参加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执法监督专题培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功创成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及执法监管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执法执业监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规范执法。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指导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宣传培训等工作,不断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活动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行政法制科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履职活动18次,参加人民监督员培训1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座谈会1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继续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全员持证人员执法业务水平,6名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全市执法证件考试。
  【人民调解工作】打响“莲心品牌”,推进务实高效的“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做实236个村(社区)调委会日常基础性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突出1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主力军作用,实现大事不出乡;重点强化区调委会“莲心工作室”指导、分流、攻坚职能,确保疑难复杂案件区集中力量化解。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疑难纠纷调解大会战”。制定《关于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疑难纠纷调解大会战”的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17年以来,区调委会“莲心”工作室指导全区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58件,涉及金额3847余万元,其中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11件,涉及金额3295余万元,非正常死亡纠纷48件,涉及金额1400余万元,化解历史遗留纠纷34件,如主动承接了6起高铁项目征迁遗留 “骨头案”的化解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解攻坚组,经过两个多月日夜连续奋战,艰难调解,终将6起“骨头案”全部拿下,为“平安莲都”筑牢第一道防线。加强机制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在人民调解制度层面,先后出台了《莲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试行)》《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调解对接信访工作的有关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调解队伍层面,在全市率先全面开展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全区由村(居)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调解员1065名,开展业务培训20场,模拟、观摩现场调解23场次,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指导成立莲都区人民调解协会,促进调解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重点加强对驻所调解室、诉调纠纷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银行业纠纷调委会的检查指导,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创新调解方式,发挥“互联网+调解”线上平台和自联会作用。在全市率先开启网上调解新模式,会同区法院推广运用“在线法院多元纠纷服务平台”,在全区14个乡镇(街道)设立诉讼服务点,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立案”的新路子,通过网上受理、在线点单、视频联调,实现咨询、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区司法局加强办事流程优化,按照“最多跑一次”服务标准,加强动态调整。完善服务指南,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对接,打通网上审批通道,让群众申请不用实地跑。加强便民服务提速,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容缺受理”机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实施申请优先办理机制。下放初审权限。为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面向基层便利优势,将法律援助审批初审权限下放给1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进行专项业务培训,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援助,让干部跑代替群众跑。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群,通过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实现群众“零跑动”。部署开展服务“无欠薪莲都”创建活动,有效发挥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4件,涉及农民工、老年人、军人军属、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群众提供来电来访法律咨询逾千人次,通过容缺受理、绿色通道惠及271人。
  【律师管理】以深化“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为工作切入点,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言献策。全区2017年区、乡镇街道政府、区党政部门、事业单位计57家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区、乡镇街道二级政府、区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均实现全覆盖。紧扣重点项目,强化法治把关,在莲都区天网2期PPP项目中参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在征地拆迁、治危拆违等工作上,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在万洋众创城项目中建言献策。紧扣维稳防控,加强依法推进,在森宇项目闲置地块处置工作中有效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强信访涉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开展村务“法律体检”97个,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91个,办理法律援助24件,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6条,处理其他涉法事务90件,参与领导接访日律师陪同接访、日常“坐堂”接待上访群众57批91人次,其中有23件信访事项导入诉讼途径,为息访息诉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企业服务】围绕护航莲都生态经济,引导律师参与一对一、面对面企业个性化法律服务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2017年,走访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岩泉等乡镇(街道)辖区企业、工商户近300余家,通过法律体检,有效帮助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作,通过商会平台,为浙商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丽商回归”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规上企业和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等26家区规上企业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推出适合企业需求的法律产品,如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与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法律服务外包合作协议》,打造丽水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泽厚(丽水)律师事务所推出“法律菜单”,为企业提供公司法务、人力资源、经济合同等律师服务清单;汇时律师事务所加强与丽水市新生代企业家联合会合作,建立“丽商问法”法律服务平台。上门走访企业300余家,为80余家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460余个,为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138份、风险提示函59份。
  【平安护航十九大】成立“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以“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工作标准,层层压实攻坚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筛查出6名社服服刑重点人员,落实“六个一”管控措施,切实做到“五个包”。同时,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实行常态化值班制度,锤炼能力,保持最佳状态,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期间,成功追捕抓获2名被裁定收监出逃人员、收监执行2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稳控450名社区服刑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实现“六个坚决防止”和“三个确保”的目标。全区累计接收3395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293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63名,无重新犯罪。深化监地衔接,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组织开展排查走访,掌握刑释人员动向,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帮助特殊人群回归社会,针对重点帮教对象,落实帮教人员,加强衔接,衔接率达到100%,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批示肯定。同时,对50名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帮教措施。截至2017年年底,莲都区刑满释放人员在册共计1476人,12名在册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81%,无严重刑事犯罪发生,重新犯罪率等控制在平安考核要求范围内。
  【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整合各方力量,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打造社区矫正学习教育莲都模式。通过开展国学教育和价值观教育,促进内心感化,如与南明书院合作办学,除每月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中加入国学元素外,每周四晚上安排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南明书院的国学讲堂。将社区服务教育融入文明城市创建中,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村(居)入户、沿街入铺上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捡烟头”等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72批次,累计参加人数5561人次。开展乡土文化教育促自信,以志愿者形式服务村(社区)组织的活动,如为邻里节、重阳节等活动开展提供场地布置、秩序维护、场地清理等服务;以农村文化礼堂为载体,开展社区矫正进文化礼堂学习教育活动,请当地的乡贤讲自己人生的励志故事;开展专题社工个案辅导,促进心理矫正。2017年,全市首个“关心桥驿站”服务项目落户莲都,首期投入5万元公益基金,对莲都区首批30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帮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8

《莲都年鉴201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文件选编为综合性文献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共设30个类目,依次是:特载、专辑、大事记、莲都概览、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中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侨务•台湾事务、编制•人事•劳动•社保、法治、军事、农村经济、林业、工业•经济•商贸、旅游、交通•信息、财政•税务•金融、城建•城管•征迁•环保、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社会生活、乡镇•街道、文件选编。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载类目收录全区三级干部大会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发改局关于莲都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财政局关于莲都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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