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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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蓮都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783
颗粒名称: 林业
分类号: F307.2
页数: 4
页码: 250-253
摘要: 2016年,莲都区森林面积115636.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7.88%,比2015年度的77.53%,增加0.35个百分点。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占森林面积比重为28.4%,比2015年的26.4%增加2个百分点。2016年度林木蓄积量为4458075立方米,比2015年度的4266183立方米,增加191892立方米,林木蓄积量的年增率为4.5%。
关键词: 林业管理 林业资源

内容

【概况】2016年,莲都区森林面积115636.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7.88%,比2015年度的77.53%,增加0.35个百分点。阔叶林及针阔混交林占森林面积比重为28.4%,比2015年的26.4%增加2个百分点。2016年度林木蓄积量为4458075立方米,比2015年度的4266183立方米,增加191892立方米,林木蓄积量的年增率为4.5%。全区林业总产值为363265万元,比2015年的319601万元增长13.66%。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23175万元,比上年的122543万元增长0.52%;第二产业产值42531万元,比上年的44490万元下降4.4%;第三产业产值197559万元,比上年的152568万元增长29.49%。2016年一、二、三产产值比重为33.9:11.7:54.4,与2015年的38.4:13.9:47.7相比,一产略有下降,二产下降明显,三产显著提高,其中三产比重已超过林业总产值的一半。是年,莲都区林业局被评为浙江省县级林业工作先进集体,丽水市林业工作一等奖;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莲都区“11・13”山体滑坡抢险救援集体三等功;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授予G20杭州峰会森林消防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参与的森林防火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及系统应用被国家林业局、国家林学会评为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丽水市莲都区公益林结构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格局研究》项目获浙江省第十六届省科技兴林二等奖。大港头毛竹示范区(扩建)项目被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丽水市第六届科技兴林奖三等奖”。
  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公益林建设管理】2016年,区林业局改进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方式,由通过乡镇政府财政账户间接拨付,改为由相关银行直接拨付至各集体账户。全区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面积6.6万公顷,每公顷补偿标准390元,共拨付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01.4万元。其中,农户34442户,补偿资金1831.9万元; 集体账户193户,补偿资金769.5万元。公益林三项费用支出43万元,管理费用支出70.633万元,管护费用支出297.3705万元。对2004年以来中央、省、市、区各级下达的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查11个单位,统一检查9个单位,未发现不合规之处。对2015年度公益林工程征占用面积共计0.67公顷进行变更调整,调整后全区公益林面积为68566.4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707.5公顷,省级60858.9公顷,全区公益林保有量保持平衡。完成县域间重叠矢量核对与处理,与松阳、云和、景宁、青田、缙云等5个县公益林重叠面积119.27公顷,其中国家级3.74公顷,省级115.53公顷,于2016年5月解决县域重叠问题,完成公益林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库更新。建成公益林优质林分5.66万公顷,占公益林总面积的82.6%,其中新增优质林分0.233万公顷,完成年初计划0.213万公顷的109.4%。优质林分中,阔叶林和阔叶树为主的针阔混交林面积达1.7514万公顷,占优质林分的30.9%。
  【绿化造林工作】2016年,区林业局完成绿化造林299.4公顷,是任务的224.6%。其中,荒山荒地造林56.6公顷,新封42.5公顷,平原绿化70.8公顷,迹地更新129.5公顷。退化林修复373.3公顷。共投入资金222.2万元,种植以乌柏、光皮桦、枫香、木荷、无患子、樺树为主的珍贵树种38.9万株;珍贵树种基地造林66.67公顷,补植培育372.5公顷,四旁植树12.1万株。赠送珍贵树苗木17.55万株,其中省厅赠送14.55万株,莲都区赠送3万株。完成珍贵树局长示范林建设4片,共97.2公顷;在高速公路、国道两侧的重点村庄完成珍贵树示范点建设4片,共栽植珍贵树50220株;完成珍贵树示范单位4个,分别是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中学、丽水白云生态森林公园,栽植珍贵树46935株。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662.87公顷,彩色健康森林完成668.33公顷。建设市级“绿化示范村”3个,分别为大港头镇大港头村、联城街道林宅口村、岩泉街道枫树湾村。建成“浙江省森林村庄”1个,为联城街道港口村。
  【通景公路】2016年,古堰画乡3条通景公路分别为53省道(南山高速出口一大港头)、50省道(碧湖至堰头)及新50省道城市连接线(联城段),是丽水城区通往“古堰画乡”景区的必经之路。该工程为莲都区本年度投资规模最大的绿化项目,总投资1086万元,惠及3个乡镇10个村庄,路段总长18.8公里,总绿化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53省道南山至大港头定位为“香道”,栽植丹桂600余株,搭配银杏、杨梅、枇杷等乡土树种;新50省道联城段定位为“彩道”,栽植红豆树、黄山栾树、香樟、银杏、枫香、无患子等彩色珍贵树种500余株,搭配晚樱、紫薇、木芙蓉、红枫、茶花等;50省道碧湖至堰头村定位为“绿道”,栽植雷竹22000余株,搭配枇杷、香泡等常绿经济树种。
  【森林抚育】2016年,区林业局完成一般森林抚育4737.33公顷,全部为中幼林,其中割灌除草除藤1859.93公顷,间伐抚育2521.4公顷,珍贵树种补植、景观化改造等综合抚育356公顷。
  【林政管理】2016年,区林业局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495份,合计采伐蓄积29032.54立方米,占限额总量46140立方米的62.9%。其中,商品林21168.99立方米,占商品林限额32780立方米的64.5%;生态公益林7863.55立方米,占生态公益林限额13360立方米的58.8%,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枯死木清理,实际采伐量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各项限额指标。办理各类项目征收占用林地手续43起,面积88.67公顷,其中建设工程项目23起,面积69.87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126.3万元;林道路20起,面积18.8公顷。
  【森林人家特色村】2016年,莲都区利山村和堰头村被浙江省林业厅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森林人家特色村,为莲都区首批获此殊荣的村。利山村现有林业用地671.6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2.9%,民宿餐饮服务的总接待床位数近500张,总接待餐位数650多个,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堰头村有林业用地面积524.4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7.2%,是中国摄影之乡的创作基地和古堰画乡景区的核心区块。民宿餐饮服务的总接待床位数近200张,总接待餐位数2000多个,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
  【元宝枫基地签约】2016年6月22日,江苏汝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与莲都区签订万亩元宝枫基地项目,投资静态估算2.1450亿元,动态投资估算3.02亿元人民币。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爱军主持签订仪式,莲都区林业局,老竹镇、丽新乡、黄村乡、农业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丽水市莲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献如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江苏汝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将在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等范围建立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建设1000公顷左右元宝枫药材林兼观赏林基地。至年底,已成立丽水汝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合同利用市外内资21450万元,年内实际利用市外内资2800万元。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木本油茶产业】2016年,木本油料产业投资579.08万元。实施油茶良种推广面积82公顷,油茶技术推广和生态与复合经营面积38.13公顷,油茶良种基地抚育378.53公顷。建设灌溉水池3个,晒场1700平方米,管理用房800平方米,累计培训145人次。引进市林科院主持的《薄壳山核桃推广与示范》科技项目,由丽水大地丰农专业合作社合作组织实施。在莲都区林场南山林区建设示范基地8公顷1400株,成活率达98%。
  【林下经济】2016年,区林业局推行“一亩山万元钱”林技推广模式。实施香榧高效生态栽培示范推广面积36.67公顷,林下套种三叶青43.33公顷,林下多花黄精复合经营10公顷,铁皮石斛仿生栽培16.33公顷,油茶林下间作山稻模式33.33公顷,速丰林下种植薄壳山核桃生态栽培模式8公顷,毛(雷)竹林早出覆盖13.33公顷。实施“三叶青林下高效培育技术示范推广”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完成板栗林下三叶青套种6.67公顷,建立育苗基地0.67公顷,繁育苗木50万株,辐射推广33.33公顷。
  【林产品质量监管】2016年,区林业局实施林产品检测101个批次,其中春笋10批次,鞭笋8批次,冬笋10批次,板栗40批次,油茶籽32批次,铁皮石斛1批次,土样2批次,检测内容为铅、镉等重金属残留,以及氧化乐果、敌敌畏等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率1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6年,区林业局完成林权抵押贷款余额7.45亿元,新增林权抵押贷款0.72亿元,全年未发生不良贷款。森林资源流转720公顷,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8本212公顷,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1300万元。受理林权登记47起,其中初始登记15起,变更登记32起。开展莲都区首例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发放业务,贷款农户2户,贷款总额25万元。
  【林业经营主体培育】2016年,区林业局新培育农转旅生产经营主体5家,转化农产品旅游地商品5个,旅游地商品销售收入达到2200万元。建成林业体验园1个,莲都区“森老大”板栗专业合作社休闲生产基地。创建碧湖镇堰头村为莲都区首个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创建生态精品示范合作社1家,生态精品家庭农场7家,生态精品农产品3个。培育2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和4个家庭农场为莲都区示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
  林业安全管理
  【森林防火】2016年,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莲都林场签订森林消防目标管理责任状15份。利用广播、电视、简报的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发放入户宣传单8万份,设置常年禁火区告示牌80块,出动防火宣传车250台次,宣传行程10000余千米;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专项会议25次;利用有线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温馨提示,区森林消防指挥部下发森林消防动态三期135份。在梅山学区黄村和严鸟两个小学开展森林消防作文比赛1次。清明节和G20森林消防安保期间,两次颁布禁火令,在进山路口、主要坟区、重点区域设点检查,管住火源。新组建以林业局机关年轻干部为主的专业扑火队伍一支,计25人;在原有的4支以水灭火森林消防中队的基础上为3支森林消防队增配了高扬和高压接力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至年底,全区有森林消防队伍19支,563人。其中区级队伍1支,大港头、碧湖、黄村、双黄、仙渡、老竹、丽新等7支为区直森林消防中队。由大港头、老竹两支中队联合成立了机降队伍,人数50人。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森林火灾受害率0.05%。,发生率1.8次/10万公顷,控制率2.75公顷/次,无人员伤亡事故,实现清明节和 G20峰会期间零火情。是年,莲都区森林消防大队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森林消防先进集体”。
  【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2016年,区林业局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2次、松树枯死木零报告5次,植物检疫对象普查1次、常规病虫普查4次。全区共发生松褐天牛危害6749公顷、松茸毒蛾5482.67公顷、柳杉毛虫14.67公顷、卵圆蝽10公顷,松材线虫131.27公顷。年度预报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287.93公顷,实际发生12387.6公顷,测报准确率99.2%,好于省定88%指标。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31.27公顷,成灾率0.55%。,好于省定1.4%。指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种类普査,出动调査人员120人次。采集并制作了1000多件标本,设立标准地50个,完成《莲都区林业有害生物名录》《莲都区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调査研究技术报告》。
  【森林病虫害防治】2016年,区林业局组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队,选用安全药剂对重点区域森林进行无公害防治,合计防治作业面积1.7万公顷次,其中二期噻虫啉喷粉作业面积0.92万公顷次,卵圆蝽防治作业面积10公顷次,松茸毒蛾防治作业面积5482.67公顷次,柳杉毛虫防治作业面积37.4公顷次。采购树干注射保护药物10000瓶,对2000多株古松树以及在丽水城区周边、精品村周边山场第一山脊线内较大的松树进行保护和预防。全年无公害防治率100%,完成省定85%指标,好于省定85%指标。
  【松材线虫防控】2016年区财政安排防控专项资金150万元,保障工作开展。制订《松树枯死木清理工作方案》,清理枯死松木21386株,并统一运到定点企业安全加工利用,发生乡镇建立和落实疫木监管制度。全年安全利用枯死木155.57万公斤,烧毁121.28万公斤,疫木处理量与采伐量相符,除治期间未发现擅自违规调运疫木行为,辖区内木材加工厂无违规加工松材现象。
  【植物检疫工作】2016年开展6次“绿剑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涉松经营加工企业71个,建筑工地16家,取样镜检样品20份,松材线虫核酸鉴定样品81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60份,杂木电缆盘及包装箱45个。全年立案查处检疫违规案件3起,办结3起,罚款900元,没收、烧毁疫木0.2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41032株、木材2312.16立方米、除害处理木材200.3万千克,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3份,植物检疫证书184份,其中省外34份,实施产地检疫种苗面积133.33公顷,应施产地检疫种苗面积133.33公顷,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好于省定97%指标。
  【林区治安】2016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0起,办理刑事案件5起。其中,查处非法运输木材行政案件17起,行政处罚50人,罚没款38.52万元,刑事处罚5人。对全区142个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木材3.93万立方米,作废木材有效证明2.96万立方米,没收木材48.8立方米。
  【首张巨额罚单】2016年,区林业局对一起超核准证范围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案件进行查处。违法行为人从事野生动物经营,销售华南兔、野猪、小麂等省一般保护动物。区林业局核准其一年中允许经营小麂40只,在对其冰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小麂542只,超出核准数量502只,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莲都区林业局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100400元的行政处罚,此为莲都区林业局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丁波澜孔振)

知识出处

蓮都年鉴2017

《蓮都年鉴201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资政、咨 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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