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738
颗粒名称: 法治
分类号: D033
页数: 13
页码: 223-235
摘要: 201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弘安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全区共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5件(第三方稳评机构参与评估8件),实现乡镇(街道)稳评工作100%全覆盖。区公安分局共立刑事案件6237起破2962起,其中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绑架等七类案件立15起破15起,命案立3起破3起,破案率达100%。
关键词: 莲都区 法治

内容

政法委及综治
  【概况】201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弘安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全区共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5件(第三方稳评机构参与评估8件),实现乡镇(街道)稳评工作100%全覆盖。区公安分局共立刑事案件6237起破2962起,其中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绑架等七类案件立15起破15起,命案立3起破3起,破案率达100%。区综治办会同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管控专项活动,共排摸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1893人,并对85名三级以上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落实公安、卫计以及乡镇(街道)“一对一”管控措施,做到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全区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全区综治“两网融合”工作共录入实有人口334105人,重点人员5587人,重点人员帮教率达99.24%,管理服务比例达99.19%,关怀对象1933人;共录入各类事项8963件(其中已办结事项8934件,待办事项29件),实现区级分流交办的66件。共排查矛盾纠纷5746起,调处成功5733起,调处成功率为99.8%。全区208个村、25个城市社区全面完成“两约”制订修订工作。全区平安建设自查得分955.27分。
  【社会政治稳定】201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严格落实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在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实行信访、维稳动态“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突出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及涉宗标志物拆迁、大港头木制品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预警关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推行一日一研判,每日情况即时向区委主要领导作好汇报。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和季度维稳形势分析制度,做好“三色预警”机制建设工作,定期通报全区和各乡镇(街道)“三色预警”工作情况,开展社会稳定指数探索实践。
  落实涉稳重点人员信息化管控及专案经营措施,对面上各利益诉求群体和涉稳人员的动态进行经常性分析,对涉军重点人员,建立专门管控小组,对其日常活动轨迹进行密切关注,做好日常稳控工作。“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期间,对153名重点对象建立稳控责任小组,及时掌握重点对象动态情况。依托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履行应急值守职责,规范健全紧急信息报送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化解迅速、应对有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药安全等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能力。突出对重点案(事)件的网上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莲都区网络舆情分级响应预案》要求,对各类舆情信息的监测,及时做好影响社会安定案(事)件的后续处置工作,消除负面影响。
  【治安环境】201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坚持“以打开路”,打好“亮剑行动”“打防侵财犯罪”“打黄禁赌”“百城禁毒会战”等专项行动组和拳。截至12月20日,区公安分局共立刑事案件6237起破2962起,其中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绑架等7类案件立15起破15起, 命案立3起破3起,破案率达100%。区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28件582人,提起公诉838件1138人。区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59件,审结743件。以省级挂牌的华墩街周边区域治安整治为重点,推进重点区域治安环境、公共卫生以及市容市貌等突出问题整治,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平稳。区综治办会同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管控专项活动,共排摸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1893人,并对85名三级以上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落实公安、卫计以及乡镇(街道)“一对一”管控措施,做到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出台《莲都区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莲综委〔2015〕6号),深化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5〕41号)精神,对具体责任进行分解并列入平安综治考核,督促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到位。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专群结合的巡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治安巡防队、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结合110接处警工作,实行巡逻接处警相结合模式,联合巡特警开展24小时常态巡逻,最大限度将警力推上街面,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能力,有效挤压犯罪空间。深化反恐防范体系建设,对车站、码头等重点目标单位实行常态化巡查制度,实现涉恐重点目标单位有序安全运转。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做到校园安保视频与“天网工程”全面联网,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覆盖面达到100%,现全区学校全部安装CK报警器,提升校园应急报警处置能力。
  【基层治理】201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以综治网格为基础,整合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消防等各部门网格,重新调整划分771个区域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张网、全覆盖”网格体系。建立区、乡两级综合指挥平台,建立信息采集、事件分流交办、督查考核等机制,实行信息采集“以奖代补”办法,提高专(兼)职网格员、网格信息员、专业网格员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截至12月底,全区共录入实有人口334105人,重点人员5587人,重点人员帮教率达99.24%,管理服务比例达99.19%,关怀对象1933人;共录入各类事项8963件(其中已办结事项8934件,待办事项29件),实现区级分流交办的66件。同时,对全区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分类奖励以及平安通服务之星评选情况,每季度定期进行通报。共发放“以奖代补”资金159300元。做好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开展“区领导督百案”活动,实行重点时期领导值班接访等制度,建立律师接访团队,推进各类信访积案化解。建立信访督查项目库,实行“三色”管理,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果。推进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联城和碧湖镇等重点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在教育、卫计、文广、水利等10个机关事业单位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4个乡镇(街道)和72家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5个社区成立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并在各行政村建立“一村一法官”制度。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省级试点建设,梳理行政调解范围及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全区各乡镇(街道)和40多个部门梳理出行政调解事项105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95部。截至12月底,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5746起,调处成功5733起,调处成功率为99.8%。推进吸毒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创新试点工作,出台《莲都区禁毒工作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毒品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做好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两约”制订修订工作,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建设以及古村落保护、主题村落发展、生态旅游等内容纳入“两约”,充分发挥村居“小宪法”作用,提升基层法治、自治、德治水平。截至9月底,全区208个村、25个城市社区完成“两约”制订修订工作。围绕“平安四率”宣传,建立平安综治微信群、平安莲都网等新型媒介,提升宣传和工作效果。
  【公共安全】2015年,莲都区委政法委以仓前菜市场为试点市场,启动市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通过实名交易,金融支付,在产、供、销各环节生成溯源信息,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开展市区农贸市场禽类摊位冷链改造。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违法广告和违法批地、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案(事)件等行为,确保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开展木制品可燃爆粉尘专项整治,开展工贸行业“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建设、交通、水利、发改等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项目特点及进展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査。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出台《丽水市莲都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形势,针对性开展职业危害联合检查。在食品安全方面,启动打造“不会吃到地沟油城市”品牌,公开承诺接受公众举报监督。落实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建立莲都区食品安全信用“黑榜”名单,在政府网上进行公告。推行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将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及经营户六类实施主体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丽水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根据失信的严重程度,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为11所中小学校、1所高校、3所学生配送餐企业及2家餐饮单位建立阳光厨房。铺开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在药品安全方面,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智慧监管工作,做好新修订药品GSP实施等工作。
  (陈列)
  公安
  【概况】2015年,莲都区行政区域面积1502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40.14万人,登记流动人口21.57万人。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83.19亿元,财政总收入21.4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2.47亿元,城镇常住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5038元和19327元。区公安分局设有办公室等8个职能科室和国内安全保卫等8个直属大队,下辖12个派出所,共有民警389人、职工4人、协(辅)警624人。是年,共立刑事案件6237起,同比上升9.71%;共破获刑事案件2962起,与2014年同比下降9.64%,其中破年内案件1980起,破案率为31.74%;破年前案件982起,其中“两抢”案件破案率55.36%,盗窃案件破案率27.68%,命案、五类案件破案率均为100%;受理治安案件9156起,査处9156起,查处率100%。年内,岩泉所、雅溪所获“全市十佳美丽派出所”,邱丽平获“全省最美警察”,张虹获“全市团干标兵”,李俊勇获“我的青春榜样”“青春楷模”,梁文秀、曹起和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代表获“全市十佳优秀派出所民警”;区公安分局1个集体,3人获省级先进称号,10个集体、16人获市级先进称号;全局立集体二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6个;个人三等功29人,个人嘉奖16人(第四季度奖励未批下来)。先后获“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公安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优胜单位”“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监控工作优胜单位”“丽水公安系统第二届“瓯江卫士”书画、摄影作品评展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区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特等奖)”“全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和“全区五水共治先进集体”等荣誉。
  【信访工作】2015年,区公安分局建立“联勤联动”大调解模式,在城区四所及碧湖派出所等重点所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每个调解室2名人民调解员配置到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分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70起,调解成功率达98.9%,挽回经济损失1919万元,妥善处置“5・7”市行政审批中心王某标摔倒死亡事件、“7•29”黄岭上村李东养殖场王某君死亡事件、“9•19”王某不慎摔死案等各类非正常死亡案件45起。健全“四项机制”(建平台、强机制、控源头、促规范),解决信访问题,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年内,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371件,其中初信初访131件,办结率96%;信访案件息诉118起,息诉率94.4%;查处反馈率达100%(公安部转办1件已办结,省厅厅长接访2件已办结);妥善处置上访数808批3634人次,其中5人以上群体访178批2230人次(含50-79人的群体访11批732人次,80人以上的群体访3批302人次),同比上年信访人数下降25.54%。全年安排局领导接访31批次,约访群众共16批次33人,当场解决信访问题5起,成功化解长达五年涉及14人的驻乡民警信访件,妥善处置7月局长卫中强接访的祁余英和杨树英信访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严厉打击恶意缠访闹访,截至年底,已行政拘留 “非访”人员12人次,教育训诫9人,信访秩序可控趋好。
  【安全保卫工作】2015年,区公安分局先后出动警力25000余人次,重大活动安保工作近2000次。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涉宗违建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等政府中心工作,其中,“大港头木制品企业整治工作”,154家企业如期完成拆迁工作,全区32处涉宗违建全部如期整改到位。11月13日里东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后,分局全警动员,全面部署,迅速救援,共2500人次警力参与,确保救援通道绝对畅通,救援现场井然有序,周边治安秩序良好,灾区未出现一例灾后人员伤亡、财物损失案和人员集聚事件;11月30日下午,部分里东受灾户以“要吃饭要住房”为由在城区主要道路非法游行,分局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成立专案组连夜展开调查,传唤为首组织者5人,另1人主动归案,有效遏制不法人员借机滋事苗头。
  【刑事犯罪】2015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6237起,与上年同比上升9.71%;共破获刑事案件2962起,与上年同比下降9.64%,其中破年内案件1980起,破案率为31.74%,破年前案件982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852人,同比上升13.45%。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9156起,同比上升4.11%;查处各类违法人员9722人,同比上升11.58%。通过做大做强技术,建好用好视频,培育侦查专业人才,提升对重大恶性案件和团伙犯罪的整体打击能力,全年全区命案发3起破3起(开发区有1起立在区公安分局),同比前五年平均数5.2起下降2.2起,纵火案件发3起破3起,强奸案件发9起破9起。
  【经济犯罪】2015年,区公安分局从预防经济犯罪入手,实行接案接访“三个第一”和侦查预警“三个关口前移”机制,履行“打击、防范、服务”职能,稳妥应对金融风波,结合“猎狐、打假、打击整治传销”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密防范涉税经济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工商、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主动联系沟通,排摸线索,深度经营,成功侦破雨滴财富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丽水市日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安存款案等大要案。全年全局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1起,破案34起(其中年前案件4起),抓获嫌疑人32人,涉案金额2.7亿元,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1人。办理经侦类信访案件25起。在处理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涉案资产过程中,主动与区处非办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社会防控体系建设】2015年,区公安分局出台并执行《分局情报会商工作制度》,全年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1245篇,入部库100篇,省厅采编173篇,市委市政及市局采用592篇,区政府采用364篇,其中,“涉宗违建整治”、'7・5'与'9・3'敏感期信息、“11•13”里东山体滑坡灾害处置、“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部分特别重大情报信息得到各级领导签批。至12月20日,处置违法网站栏目415个,巡查处置有害信息1500条,报送异地有害信息600多条,参与舆情导控4700余条,落地查证50余人,搜集串联聚会和赴省进京上访活动线索28条。妥善处置“7水南抢小孩、“8・5万地广场不雅视频”、“11•13”里东山体滑坡灾害等本地舆情。针对“泰隆银行倒闭”事件,分局成立调查组仅用一周时间査明事实,教育训诫51人,治安拘留1人,确保金融秩序平稳可控。此外,分局政务微博 “平安莲都”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与网民互动,为网民——解答各类咨询;截至年底,分局门户网站浏览数已达29000余次,微博粉丝量3581人,公安门户网站群信息报送数、录用数均名列全市前茅。全年破获网络赌博3起,抓获15人,破获利用伪基站进行网络诈骗5起,抓获8人,破获网络涉黄4次,抓获9人,破获电信诈骗1起,抓获3人。
  【社会面治安整治】2015年,区公安分局受理治安案件9156起,查处9156起,查处率100%。以“平安莲都”建设为切入点,打好“扫黄禁赌”“百城禁毒会战”等专项行动组合拳,确保“黄赌毒”不蔓延、不扩散。华墩街区域共查获赌博、贩毒团伙共8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人,行政处罚黄赌毒人员68人,小美容厅从原来的45家锐减到15家。至12月20日,分局共移诉涉黄、涉赌、涉毒犯罪嫌疑人分别为38人、122人和78人,破获3~5人贩毒团伙5个,破获6人以上团伙3个,缴获毒品381.48克(其中,冰毒晶体354.59克,K粉16.33克,海洛因4.7克)。先后破获“日日游戏机厅”开设赌场案、叶何军等人开设赌场案、方俊等人微信红包开设赌场案、利用微信介绍卖淫案等一批大要案;11月29日,分局在市局直接指挥下,成功查破“9・8”特大贩毒案件,共刑拘涉毒犯罪嫌疑人24人,实现分局年度禁毒工作圆满收官。
  【公安行政管理】2015年,区公安分局制定下发《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区小宾馆、出租房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天津港”爆炸事件为戒,全面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排查工作,共出动警力7362人次,监督检查单位6319家,发现火灾隐患551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49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788份,受理行政案件128起,罚款417050元,责令停业整改11家,抢救财产价值5779.3余万元,行政拘留3人,抢救被困人员107人,疏散被困人员596人,全区未发生影响恶劣的严重火灾事故。在重大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严密盯人管控举措,确保 “不出事、不生事、不惹事”。实有人口“两实”排查开展以来,至12月20日,分局已走访排查实有人口143501户、320160人,完成“两实管理与入户访查系统”建房访查130444户,关联实有人口317891人,录入常住人口现居住地址108837条,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15769人,在册出租房屋31271户,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31271份。据统计,通过“两实”排查,分局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5名,其中在互联网上通缉的逃犯6名。
  【基层基础工作】2015年,区公安分局解决大港头所、水上所的选址及新建问题,明确巡特警大队办公用房及修缮费用,警务室建设和治安岗亭建设正有序推进。增加巡特警巡防工作经费每年300万元,水上所110万元的巡逻艇已经进入采购程序,落实派出所民警津补贴比较同职级民警上浮20%政策。分局年度工作责任制考评与区两办、四套班子办公室同待遇,不参与排名,不占奖励名额。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通过重新规划、科学调配,各业务所队均设置案管室和物管室,现使用面积为100多平方米的分局物管中心也已建设完毕即将投入使用;投入200余万元全面完成三中心建设,询问和讯问视频资料存贮时间分别提高到3个月和6个月;投入资金50余万元,在分局和岩泉所设立两个警校合作实习基地。共投入380多万元用于加强网侦、技侦、刑事技术等科技含量高,实战效能好的重点装备项目建设;投资107万元,对各实战部门的办案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投入100余万元为基层所队新增办公设备、更新电脑、空调等。
  【危化物品管理】2015年,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旅馆、网吧、娱乐场所、寄递业等场所和反恐重点部位如车站、加油站、大型商场等的管理制度,形成常态整治巡防机制,有效消除治安隐患和治安盲点。起草下发《2015年全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易制毒品化学品等管理,真正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不丢失、不被盗、不炸响”。截至12月20日,全局共办理涉枪行政案件2起,行政拘留4人,危化案件1起,罚款2000元,非法燃放烟花爆竹16起,处罚16人,收缴非法枪支17(猎枪2只、火药枪5只、气枪10只)支,仿真枪2支,废旧炮弹6枚、手榴弹4枚,子弹625发,管制刀具212把,过期炸药5306.4千克,雷管7992只,导爆管2000米,销毁废旧、过期、非法烟花爆竹3000余件。
  【公安队伍建设】2015年,区公安分局先后出台《2015年全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意见》<201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分工》《分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计分制度》和《分局领导集中督察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组织全区公安民警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组织开展“走括苍古道、品廉政文化”活动,参观却金馆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观看了《手莫伸(四、五)》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讨论。分局纪委、警务督察共开展现场督察252次,出动督察警力822人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336个,提出各类整改建议141条,发督察通报11期。共组织18次《局规》检査,发检查通报9期,受理信访85起,其中市、区效能办转发投诉件28起;受理上级纪委、监察转交举报、投诉件39起;受理群众来信、来人举报投诉件12起,受理12389举报电话投诉6起。多次组织各单位到邻近市区公安系统参观交流学习优秀经验,组织派出所、到衢州、金华等地参观考察。12月29日下午,特邀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徐定安在分局第一会议室为全体民警作《现代侦查理念和战法》专题讲座。“11・13”雅溪里东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分局通过《人民公安报》《平安时报》、丽水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刊播及官方微信“平安莲都”反映莲都公安“里东救援”正能量的宣传稿件十余篇,取得良好的效果。截至年底,全局共提拔中层正职8人、副职10人(其中88.9%的新提拔领导来自基层),交流中层正职13人、副职11人,交流民警27人。立功嘉奖41人,其中57.14%来自基层派出所,同时派出所规范津补贴提高20%。是年,区公安分局连续七年获浙江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政治处宣传人员连续13年被省厅、市局、市区主流新闻媒体表彰嘉奖。
  【执法规范化建设】2015年,区公安分局法制工作以“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公安执法服务”为指导,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公安法治观念培育为重点,履行法制指导、服务、保障和执法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分局公安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两个必须一个鼓励”要求(要求尚未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必须报考基本级,只通过基本级的中层副职以上民警及50周岁以下民警必须参加中级考试,其他民警鼓励参加中级考试)。截至年底,全局民警均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中级通过301人,通过率为80.3%,高级通过23人,另有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年、分局在各项执法工作中共刑拘701人,取保候审366人,监视居住21人。提请批准逮捕595人,批准逮捕506人,不捕64人;移送起诉852人,相对不诉24人,绝对不诉3人,退查27起。共查处违法单位或个人1380人,其中行政拘留1052人;强制隔离戒毒115人,社区戒毒162人,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提起行政复议13起,其中10起撤回,2起维持,1起复议中;行政诉讼4起,其中2起驳回,2起撤回,无处罚决定被变更。
  【和谐警民建设】2015年,区公安分局通过“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赃物返还会”“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深入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整改突出问题,让警务惠及民生。组织开展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个十百千万”活动,为369户低收入农户申请产业扶持金5.8万余元,捐款3.6万余元,为雅溪里东灾区人民捐款7.3万元。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管理方面,公安门户网站群信息报送数、录用数均名列全市前茅。推广关注“平安莲都”官方微信,组织策划打击“伪基站”犯罪案件等系列报道,成功处置“万地广场不雅视频”等10余起涉警负面舆情,收集上报微信转发中涉及“里东救援”负面敏感舆情信息的相关报道5条。组建13支兴趣小组,组织开展书画摄影创作比赛等群众性警察文化活动,参加“警盾杯”校局合作单位游泳比赛获亚军,创作情景剧《三张照片的故事》和团体女声小组唱《警营蔷薇》等节目。全年共发放“食药环”宣传资料22000余份,开展大型现场专门宣传6次,突击检查20余次,至12月底,通过专案经营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破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8
  起,依法移送起诉21人,打击“早安早餐店非法添加铝泡打粉案”“舒金余等人违规添加胭脂红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莲都区质量强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宣传工作】2015年,区公安分局在内部宣传方面,在本局主页“莲都公安要闻”栏目编发信息536期,较好地反映全局工作的整体动态,及时挖掘工作亮点上报,被市局主页录用115篇,被省厅主页录用23篇,完成调研文章23篇,被市局主页录用21篇,被《丽水警学》录用5篇,被省厅录用4篇,获“全市公安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对外宣传方面,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015篇(条),其中国家级11篇,省级88篇,市级916篇。其中,在《平安时报》上发表12篇,其中在头版发表4篇,宣传总量和质量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独树一帜,连续八年获浙江省公安厅 《平安时报》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被省厅授予集体三等功一次。
  (吴进勇)
  检察
  【概况】2015年,区检察院服务莲都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扶贫结对”等工作,派出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参与全区“正风肃纪打霸拔钉”、大港头木制口行业整治、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等专项行动。特别是在里东事件善后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让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原贝全程参与善后服务工作,获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联合公安、法院、审计、市场监管、环保、林业等部门,合力打击各类破坏金融犯罪、环境污染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99件6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90件1374人,同比分别上升10.3%和9.6%,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439件591人,提起公诉861件1178人。依法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依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提出抗诉、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等诉讼监督142件(次),采纳率100%。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件18人,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4件为10万元以上),其中科级以上要案4人(含本级现职处级以上2人);依法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人均办案数远超全国、全省平均数,以占全市10%的检力圆满完成全市近30%的刑事检察任务。是年,区检察院完成省、区级课题4个,有关论文在省法学会、省检察院等单位组织的优秀成果评奖中分获一等奖2篇、三等奖3篇;先后获省、市级“十佳”“优秀”“能手”等称号17人次,名列全市第一;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区级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或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77人,不起诉55人。5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完善检察环节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依法对122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宽缓处理,其中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对35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封存。落实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51件次。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发放检察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3000元。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26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7次,发送《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等预防宣传资料2000余份,就有关案件及时向案发或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其中,配合市检察院编印的《白皮书》选取丽水市查处的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区检察院2例入选),并发送给全市农口系统及所有乡镇干部。该做法得到市委书记王永康、原市长黄志平的批示肯定。高度重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遏制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受理相关查询98批次,涉及50家单位100余名个人。
  【侦查监督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1人,不起诉13人。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件10人,监督立案案件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3人(含2014年监督2015年判决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逮捕而没有逮捕的追捕5人,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没有移送起诉的追诉5人,均作有罪判决。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切实防止有案不查、有罪不究。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落实保障人权机制,依法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固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6件,书面纠正违法侦査行为7起。
  【审判监督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对认为存在重罪轻判、定罪量刑不当等案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2014年提起抗诉的3件案件均获改判,其中练某某、黄某某交通肇事案经抗诉重审后,法院减轻对两被告人的量刑,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抗重”并获成功改判的典型案例。以公权力监督为本位,坚持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公权力监督与公共利益保障相结合,拓展民行监督渠道,开展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生效裁判与调解书监督、执行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多元化发展。
  【刑事执行监督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密切关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开展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经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逮捕强制措施检察议10件10人,均被采纳。就监管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其中监督收监社区矫正罪犯13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件。对法院执行财产刑的监督,发出相关检察建议28件,均被采纳并予以立案或执行财产刑,其中办理的区检察院首例跨地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促使当事人自愿执行拖欠5年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的刑罚。
  【主动接受监督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化司法监督暨“两官”履职评议工作,落实有关整改意见。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为人大代表送阅《检察日报》、发送检察工作信息、日常电话短信联系等方式,增进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配合完成人民监督员重新选任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智力支持,在2015年新选任的全市11名莲都辖区的人民监督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45.5%。
  【检务公开工作】2015年,区检察院坚持检务公开实体化,突出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5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740条、重大案件信息8条,接待律师咨询138人次。以信息化手段增强检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更新改版官方网站,开设“莲都检察”微信公众号,完善“莲都检察”官方微博,紧贴司法办案实际和群众需求,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察信息。
  (何信英)
  法院
  【概况】2015年,区法院充分发挥质效指标“体检表”作用,每月通报各部门考核得分和全市横向排名情况,形成倒逼工作机制。做好院庭长指导办案机制,将审委会委员分为6个小组,定向联络8个业务庭,建立典型案例库,通过随机抽案评查、定期驻庭指导等方式,做好对疑难复
  杂案件的督促指导。开展留存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执行款、诉讼费7938万元。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建立干警素质提升培训机制,建立每月集中夜学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裁判文书评比、卷宗评查等活动,提升干警司法业务素质,区法院干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做好理论调研工作,注重审判实务调研和成果转化,参与省级重点调研课题1个,共有16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及获奖。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并配套建立月报制度,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开展院班子成员“家访”干警活动,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73份,督促和引导筑牢廉政“防火墙”。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957件,结案1265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3.83%和12.86%。
  【刑事审判】2015年,区法院审结刑事案件857件,判处罪犯1184人,同比分别下降6.2%和9.3%。依法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64件79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230件312人,审结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7人,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112件232人,其中蒋某某假冒记者诈骗案入选全国“扫黄打非”典型案例。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其中处级4人,科级2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421名具有初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做好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严格非法证据排除,确保刑事司法公正;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的规定,保障被告人人格尊严;为217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民商事审判】2015年,区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7802件,同比上升16.94%。优化大调解工作机制,民事调撤率为45.18%。审结各类人身、财产等侵权纠纷1340件,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600件,增进家庭和睦。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171件。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923件,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3643件,结案标的额32.5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27%和25.91%。妥善审结涉房企纠纷案件245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稳妥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涉夕卜、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2015年,区法院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应对诉讼案件“井喷式”增长压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7件,同比上升167.5%,其中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34件,协调撤诉率为31.7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6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1%。落实推进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共审查39件,裁定准予执行24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坚持以集中专题授课和发送司法建议相结合的方式,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及时分析新法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应对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执行工作】2015年,区法院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建设,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执结各类案件3848件,同比上升11.2%,执结到位3.08亿元,实际执行率21.57%。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2197人次,成功冻结账户4695个;通过网上布控机制查获被执行人85人;通过交警部门车辆协助查扣机制成功査扣机动车65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威慑力度,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联网发布失信信息4806条,限制高消费2611人,限制出境182人,司法拘留58人。严肃惩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袁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入选浙江法院依法惩处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能动司法】2015年,区法院围绕市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及大港头木制品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第一时间参与“11•13”里东山体滑坡灾害救援,做好遇难家属及受灾村民的善后服务工作。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开展“正风肃纪打霸拔钉”专项活动,共审理各类案件11件,促进农村社会治安风清气正。做好环境审判工作,整合资源延伸服务,助推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区法院环境审判工作获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比优秀事例奖,系全省唯一获奖法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因案制宜做好涉困企业审执工作,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司法手段,帮扶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妥善审理因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引发的案件,并针对企业联保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快速审结金融债权案件36件,结案标的额1.67亿元;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组提升专业化处置水平,共执结涉金融案件40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4亿元。对网络金融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审结全市首例P2P金融网贷集资诈骗案件,通过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完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做好与行业协会的工作对接,与丽水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依法确认交通事故等调解协议930份。及时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实践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医患民事纠纷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从司法角度提岀对策建议。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对3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拍摄专题普法视频短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9次,增强在校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司法为民】2015年,区法院完善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欠薪纠纷协同处置机制,协同地税、社保等部门开展农民工个人养老金缴纳确认工作,为2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32余万元。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三农”案件6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2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46件。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74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9.87万元,为24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65万元。开展跨区域(市内)异地办理诉讼事务,为当事人提供异地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异地远程案卷档案查询、异地预约立案等便捷服务。落实民事诉讼立案调查令制度,签发立案调查令41份,协助调查函336份,缓解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在全市法院率先引入责任保险制度作为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新模式,有效降低当事人财产保全的诉讼成本。在全省率先运行“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律师无须到法院即可完成立案、缴费、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诉讼保全、证人出庭等诉讼业务。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原则,全年网拍成交146件,总成交额2.26亿元,平均溢价率39.1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41.78万元,协同金融机构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为短期资金不足的竞买人提供缓冲空间。落实信访改革要求,落实第四批3件终结案件移交工作,并配合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后续稳控工作。完善院领导接访制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布院领导接访安排,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439人次,其中集体访156人次,重复访139人次。协同区司法局设立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借助律师代理申诉机制成功化解历时7年的谢某某信访案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次,降低涉诉信访社会成本。对1名在信访中妨害公务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法治秩序。
  【司法公开】2015年,区法院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894份,裁判文书上网率90.41%,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庭审录音录像率100%,实现法官办案全程留痕。依托新兴媒体打造“指尖上的阳光司法”,通过微信平台定期推送司法资讯,通过官方微博直播典型案件庭审,满足群众知情权。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44次,邀请3000余名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888件次,陪审率99.44%。认真贯彻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和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活动,研究制定6个方面32项针对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定期向代表、委员邮寄《联络专刊》,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通报法院工作举措和成效。重视舆论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司法行政
  【概述】2015年7月,按照省考核组的验收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召开考核验收专题会,指导各单位根据验考核验收标准,整理“六五”普法工作档案及各类验收材料,顺利通过省、市两级考核组的考核验收。10月26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批6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宣告特赦决定。12月4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等33个部门单位在莲都区灯塔公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手册和相关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30人次。编写幼童版“女童保护”教案,全年陆续走进丽水各中小学,先后在实验、城北、天宁、花园、括苍等10多个中小学开设公益讲座,惠及5000多名孩子。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建成1个国家级、7省级和3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个市级“普法农家院”,7个“诚信守法企业”。2015年成立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莲都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援助申请、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申诉案件、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工作职责。全年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0件,其中民事案件260件,刑事案件390件,涉及未成年人186人、残疾人68人、老年人36人、妇女176人、农民工72人生活困难164人、政府指派案件5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270万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115人次。全年接待信访群众55批百余人次。区司法局顺利通过目标档案管理省一级认定;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第一批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莲都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拓展新型普法载体,新增“莲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宣传载体,让手机普法成为广大群众的贴身法律顾问。本年度,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68名,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2253名,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15名。因违规被警告的45人次,违法违规被治安处罚10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14名,获减刑1人。莲都区刑满释放人员在册共计1499人,重新违法犯罪25人,重新犯罪率等控制在考核要求的范围内。
  【通过目标档案管理省一级认定】档案是单位职能活动的真实记录,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行)》文件要求,2015年,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整理自局机关成立以来的各项档案资料,编研整理局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提高档案的开发利用水平,促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11月24日,由省司法厅、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及区档案局相关领导组成的考评组到莲都区司法局进行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认定。最终,区司法局以97.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省司法厅和省档案局档案达标联合检査组检查考评,达到省司法行政系统档案管理工作一级标准。
  【星级规范化建设】2015年,区司法局在万象、岩泉、碧湖、雅溪4个司法所已被评定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将白云、紫金列为本年度的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服务模式等软硬件建设入手,开展星级法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构建集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是年,莲都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第一批三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全市首批星级法律服务中心。中心成立4年以来,累计接待群众来访5294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23起,化解矛盾纠纷1098件, 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便民利民惠民作用凸显。
  【法律顾问体系建设】2015年,区司法局建立符合政府法律顾问条件的87名市区执业律师数据库,做好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做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直属各单位法律顾问聘请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区政府,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聘任政府法律顾问率达到100%,实现区、乡二级政府法律顾问。为做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担任莲都区14个乡镇(街道)23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进行合法性审査,确保修订后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据统计,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13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全区5个街道、9个乡镇208个村25个社区进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合法性审查完成率达100%。会同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举办系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班”。首期培训班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王惠教授进行授课,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规模较大企业负责人、高管等40余人参加培训。浙江泽厚(丽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现场开展法律服务,进行法律问题咨询、一对一就诊式法律体检。
  【人民调解工作】2015年,区司法局做到定期排査、分类化解、及时通报,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握工作主动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全区共建立各类人民调委会266家,共有调解人员1000余人,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4家,村(居、社区)调委会236家,企业调委会8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家,自上而下形成区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融和人民调委会)一乡镇(街道)调委会一村(居、社区)调委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此外,年初在岩泉、万象、白云、紫金、碧湖5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工作室,做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建立以纠纷移送、协助调解等形式为辅的“警调衔接”机制。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评选全区典型调解案例,且7篇案例入选《浙江省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是年,全区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3823件,其中调处成功3821件,成功率达99.9%,其中重大案件37件,涉及金额1230.38万元;非正常死亡案件28起,涉及金额881.6万元;医患案件4起,涉及金额6.2万元,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起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作用。
  【安置帮教工作】2015年,区司法局在落实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制度、“重点帮教对象”接回制度、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制度,确保安置帮教对象无遗漏。
  坚持半年走访制度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必访制度,时时掌握帮教对象动态。帮、教并举,引导、扶助刑满释放人员自谋职业、自食其力,做好帮教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和“三无”人员予以过渡性补助,解决回归社会后的“第一餐饭”问题,本年度累计对10名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困难救助。同时,推进监地协作,拓宽安置帮教工作面,组织帮教团到金华监狱开展莲都籍在服刑人员集体帮教,帮助解决家庭困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区司法局以莲都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以14个司法所和28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为延伸点,按照“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的功能定位,整合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城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布局合理、操作科学、便民利民的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重点,让农村基层群众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便捷法律服务。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司法协理员为专职力量,建设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以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中间力量,建设稳定的法律服务队伍。以法律服务志愿者补充,引导高校法律专业的师生、退休政法干警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在莲都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莲都区旅游消费法律服务中心,在古堰画乡和东西岩风景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莲都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中心工作】2015年,区司法局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民主公正法治环境专项组牵头部门职责,“五水共治”结对帮扶仙渡港、“六边三化三美”结对帮扶敏河村、消除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农户结对峰源乡,参与“11•13”里东地质灾害灾后善后处置,指派干部进驻水南区块征迁工作组、高溪低丘缓坡指挥部、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金丽温天然气输气管莲都段政策处理指挥部等区重大项目工作组,指导援助律师和社会律师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 “六边三化三美”等中心工作。
  (叶丹青)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6

《莲都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16》共设30个类目,依次是:特载、专辑、大事记、总述、中国共产党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中共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局等。

阅读

相关人物

邱丽平
相关人物
张虹
相关人物
李俊勇
相关人物
梁文秀
相关人物
曹起
相关人物
李东
相关人物
祁余英
相关人物
杨树英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