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概况】2015年,区编委办把“两张清单”纳入区“四个全面”暨绿色生态发展“全员轮训”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进行审核比对,上报103项行政权力修订事项,完善莲都区行政权力目录库。制定出台全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对核减的目标、范围、方法做出明确规定。全区共核减事业编制138名,其中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实行控编管理,全部空编收回核销;已使用的编制按照“退一减一”的办法,逐步收回核销。按“精简效能”原则,开展临时性工作机构清理,全年共撤销临时机构7个,保留机构14个(其中职能划入相应职能部门的8个、重新报批6个),合并临时机构2个。全面完成233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配合市编委办做好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的试点工作,对4家规模较大、较为成熟的社办公益机构进行前期调研走访,为全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2015年,区编委办组织实施《莲都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区工商分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分局相关职能,组建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质监局;整合区卫生局、区计生局职责,组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风景旅游局更名为旅委,制订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体制调整方案,将养生(养老)职能从发改局调整到旅委。着手开展涉改农业、林业等部门调研,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配合完成全区纪委统一派驻机构改革,核定区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股级职数。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5年,区编委办结合城管处州分局、莲都分局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部门调研,全方位摸排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种类、数量、机构设置情况、编制数等。与市级做好对接沟通,合理界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形成《丽水市莲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
【创新古堰画乡小镇体制机制】2015年,区编委办牵头开展古堰画乡小镇体制机制调整,探索“景镇合一”管理模式,对景区的高位协调架构,以及党工委、镇政府、核心村的三级管理体制进行创新。设立古堰画乡特色小镇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大港头镇和古堰画乡景区全面工作。党工委书记由瓯度委主任兼任,副书记由大港头镇和碧湖镇党委书记兼任,委员分别由大港头镇、碧湖镇、瓯度委相关班子成员组成。其中,碧湖镇班子成员兼任的党工委委员,专门负责联系堰头村和保定村景区建设工作。设立古堰画乡特色小镇和创AAAAA景区建设指挥部,作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开展大港头镇和古堰画乡景区建设具体工作。总指挥由党工委书记兼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大港头镇党委书记兼任,副总指挥由大港头镇镇长和瓯度委副主任兼任,其他班子成员由大港头镇副镇长及瓯度委、碧湖镇相关班子成员组成。
【编制备案制管理】2015年,区编委办制定出台《关于在区属公立医院试行事业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明确备案制试行的范围,统一规定试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经费管理、体制机制等,重新核定备案编制,与原有事业在编人员实行统一建库、分类管理。7月,区人民医院正式实行备案制管理,按标准重新核定198个备案编制,以后将根据现有事业在编人员减员情况,逐步过渡到备案编制。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2015年,区编委办严格执行年度用编计划申报和进出编登记管理制度,全年共审核审批编制使用计划119批次,审批进编登记535人次,审批出编登记542人次。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网上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通过管理平台网上申报办理编制使用、人员进出编等业务,做好实名制数据库日常维护更新工作。配合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开展“三超两乱”、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人员清理等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联合审计部门对区公安分局等4个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任期内的机构编制和经济事项审计。
(金敏婷)
人力资源
【概况】2015年,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获“优胜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工作责任制考评中总分获社会管理类优胜奖第七个年头。此外,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浙江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塈双爱活动先进组织”;获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获“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成绩突出单位”;莲都区劳动人事仲裁院获“浙江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先进单位”。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2015年考录公务员共42名;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共招聘12名工作人员;招聘大学生“村干部”7人;公开招聘农林水基层技术人员7名;人才引进招聘3名;教育系统完成教师招聘85人,委培生聘用5名,卫生系统完成委培生聘用28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严格遵守人事秩序,共调配公务员5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8人次(含教育系统内部调动)。及时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全年共登记24人。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培训,共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52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4000人。
【完善人事管理体系】2015年,根据国家和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及全市工作安排,莲都区根据管理权限对全区110个单位进行梳理,完成15人的正科级工资待遇兑现。区委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全区有关单位推行职业员工人事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制定莲都区军人随军家属(非在编)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开辟政策性安置新路径,以解决莲都区政策性安置困难问题。莲都区安置随军家属职业员工共2名,现已正式上岗。根据《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进行2次自查自纠、1次突击检查。全区“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共27人,其中“吃空饷”2人,因病请假或不在岗13人,停薪留职4人,内退5人,中层退二线3人。经过全面清理整顿,退还“吃空饷”金额27542元,返岗17人,待劳动鉴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2人,请病假4人,按老工伤管理条例办理病休1人,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办理离岗创业3人
【人事档案管理】2015年共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档案730份、中专毕业生档案194份、村干部档案11份、企事业人员档案187份;转出大专以上毕业生档案192份、中专毕业生档案21份、村干部档案23份、企事业人员档案30份。年底档案在册7260份,集体户在册181人。有序开展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签订和报到工作,全年共有700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合同书。
【人才工作】2015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117人,鉴定合格发证1992人,合格率达94.1%,工种涉及中式烹调师、育婴师、家政服务员、营养配餐员、茶艺师、美容师、足部按摩师等专业。培养高技能人才227人,推荐企业参评“丽水市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基地”10家,申报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申报推荐浙江省首席技师1名,申报推荐丽水市首席技师4名,组织评选出莲都区名技师16人。组织开展莲都区首届美发职业技能大赛。开展2015年丽水市“五养”技能大师推荐,共申报推荐“五养”技能大师24人,完成任务数133%。组织开展4场职业技能大赛,宣传技能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开展博士(博士后)工作站考核评估及“百名博士入百家企业人才引领计划”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并上报单位一家;落实高层次人才各类优惠政策莲都区共有15人申报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公寓并获得批准,另有63家单位500余人申报丽水市高层次人才体检,全年共发放各级政府岗位津贴、补助等总计共513万余元;筹备建立莲都区研究生联谊会。组织开展3次高层次人才服务活动,通过送医下乡、送技术下乡,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发放各种药品价值3000元、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开展高层次困难人员慰问2次,惠及25人。组织企业参加市本级人才交流会1次,组团外出参加异地人才招聘会9次,分别前往武汉、西安、成都、杭州等地招揽人才,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12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7人。发布《2015年度莲都区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为莲都区引才工作起导向作用。
【落实各类人才优惠政策】2015年,区人力社保局举办莲都区首届拔尖人才培训班,26名拔尖人才参加培训;申报丽水市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574人;申报高层次人才公寓15人;发文组织2015年度莲都区高学历、高级能人才区级岗位津贴、住房补助申报工作;符合享受莲都区岗位津贴条件156人,发放金额73.3万;符合安家补助条件32人,发放金额85.5万;非公单位人才住房租金补助1人,发放金额0.36万元。
【职称评聘】2015年,区人力社保局完成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审核并初定确认187人;推荐教育、卫生、工程、新闻、文化、经济、统计、农业、工艺美术、档案、会计等11个系列参评高级职称72人、中级239人、初级222人;发文公布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65人,其中副高职称51人、中级职称169人、初级职称287人,并发放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完成186个事业单位1346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用变动的材料审查及相应材料的补缺工作。
【各项待遇及信息审核录入工作】2015年,区人力社保局制定出台农村任教教师特岗津贴政策及审批工作。调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6300余人次。调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和生活补助3500多人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和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共审批384余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动转移手续550多人次。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的工资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变动等5300人次。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128人。审核审批机关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共审批2000人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4300余人次,审核审批机关及事业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6300余人次。核查部分精减退职人员中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262人,已有231人多发生活困难补助退回到主管单位。
做好工资软件的信息审核录入工作,2015年共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数据导入270余家,全部完成信息核对。完成机关在职人员工资信息核对并申报2065人,事业在职人员工资信息核对并申报4300人,离退休人员信息核对3550人。11月起工资系统迈入正常申报、审批运转程序。办理退休审批173人,一次性抚恤费审批59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14人。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以及信访咨询人员的接待答复工作。接待上访(信访、电访)人员数百人次。
社会保障
【促进就业政策】2015年,莲都区新增城镇就业1442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10.92%;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91人,其中就业困难再就业56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0.12%和140.5%;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85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1.8%,创业培训4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30%;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10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14.3%;净增失业保险参保609人,完成目标任务129.57%;失业率控制在2.90%;公益性岗位进村达标率达98.6%,新增9家监测企业,及时掌握39家企业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情况,继续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促进再就业总收入合计572.32万元,支出596.52万元,其中灵活就业社保支出369.43万元,小额贷款贴息1.80万元,创业补助1.70万元,大学生见习补贴26.26万元,大学生就业补助32.37万元,就业培训费33.44万元,农村兼职保障员补贴76.68万元,企业通讯补贴4.5万元,就业宣传费16.26万元,大学生创业大赛费用15.75万元,技能鉴定费0.61万元,人力资源后勤保障经费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9.2万元,信息系统维护费3万元,其他支出0.52万元,促进再就业资金结余202.05万元。
【就业服务工作】2015年,针对70名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共引领大学生创业39人,参加创业培训105人。举办相关培训班16期,共824人参加,帮助637人实现就业创业。组织电商培训20期、培训849人次。拓展职业培训基地,新认定丽水市讯唯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等6家基地。组织农家乐经营业主和务工返乡青年,开设3期乡村民宿创业培训班,对200多名有意或已经营乡村民宿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服务。成功举办莲都区首届电子商务创业大赛。通过“赶街网”在全区范围内成功发展80个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普惠村民近81000人,交易金额达200万元。首部以莲都大学生就业创业为背景的微电影——《奔跑吧!梦想》出炉。成功举办全区首届创业精英座谈会。推进“一园三库”建设工作,共收录29名创业导师入库,其中创业理念导师14名,创业政策咨询导师13名和创业实践导师2名;征集30个创业项目入库,包括电子商务、餐饮业和农产品种植等9大行业。集中走访企业87家,包括碧湖、南山、天宁等区块,收集企业缺工信息200多条。莲都就业网共登陆招聘单位867家,招聘岗位6019个,求职简历705份,网站点击量逾40万人次。共组织13家规上企业共360多个就业岗位走进丽水学院;组织瓯宝、万控、不知等知名企业参加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性招聘大会。累计收取简历56份,初步达成意向23人。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将最新用工需求带到村镇一线,实现就业零距离服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农村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截至2015年年底,累计开发26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3名“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发205个农村公益性岗位,安排205名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包括残疾人14名;开发51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43名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加就业见习。12名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经考核优秀被招聘至公益性岗位就业,1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调配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加强莲都就业网、莲都就业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在线提供政策解读、岗位招聘、创业指导等服务,微博、微信累计推送信息1000余篇,互动数超5000人次。
【全民参保登记】2015年,以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至2015年12月底全区参保登记率达98.6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5年底,通过前期的基础数据整理、修改、审核,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系统。2016年1月,全区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734人,其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3284人。2015年,全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023万元,支出950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98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5年,发放一次性高龄奖励302人,共计33.4万元;从1月起,对46750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从100元提升到120元。新增参保人数1352人,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收入7794万元,支出7699万元。至12月底,全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参保人数111683人,其中享受养老待遇36594人,基金累计结余948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继续完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管理,并进行年度考核;及时执行上级文件,将原来在特殊病种诊疗过程中用到的吉非替尼、地西他滨等15种全自费的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畴;启用社保卡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参保人缴费更为便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623万元,支出23200万元,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105.36万人次、住院待遇3.48万人次,特殊病种门诊待遇8.2万人次。至12月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2462人,参保率达到99.5%, 基金累计结余6839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015年,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进行调整,共896人,增发保障金30430元。从2014年10月起,市区社保机构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至2015年底完成21246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养老保险相关业务。是年,新增参保人数9104人,全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入14734万元,支出2365万元。至12月底,全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7705人,其中享受养基本生活保障金717人,资金累计结余63650万元。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015年,全面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强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组织13386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网上生存认证。至12月底,市区有41290名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
【劳动监察工作】2015年,莲都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主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并加强劳动保障日常巡查、服务用人单位。主动巡查各用人单位754家,抓好劳动合同签订“基础线”、工资支付“稳定线”、非法使用童工“高压线”、社会保险缴纳“保障线”;受理欠薪案件85起,涉及601人,成功追薪710.32万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件。
【劳动争议调处工作】2015年,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2件,同比增长8.7%;涉及劳动者人数471人,涉案经济标的1605.96万元;接待来人来电法律援助咨询600多人次。办理结案452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407件,调解率90%,共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789.94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共接待农民工170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77件,涉及劳动者人数77人。2015年3月完成仲裁360度全程监控,实现实时刻录,每个庭审进行刻盘随卷管理,有效解决硬盘自动保存一月庭审实况丢失的问题,实现“一案一庭一盘”。是年,区仲裁院立案受理服务窗口正式投入使用,窗口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制,为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完成区总工会派出庭实体化建设,提高工会参与办案的公信力。出台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办案补助,提高兼职仲裁员办案积极性。区仲裁委员会制定出台《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办案补助管理办法》,给予派出庭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