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城管征迁环保
城建
【概况】2014年,莲都区建设分局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8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9件,规划竣工验收43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33件,城乡规划审核177件,规划设计条件12件。编制完成《莲都区雅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莲都区大港头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及重要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7个,编制完成《碧湖镇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碧湖镇环石牛郎奇里河区段绿道建设规划专项规划》专项规划2个,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112个。共进社区疏通排水管道3.5万米,修复道路0.12万平方米、井盖100多处、新增路灯322盏,解决了长虹街等市民反馈意见较多路段照明问题。
2014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0.18亿,开发项目1个(碧湖镇白桥村怡泉湾小区),总建筑面积12.89万平方米。累计发放农村房屋产权证1799本,完成率为51.04%。共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276万元,住宅物业保修金1020万元,首次业委会筹备金220万元,提取物业管理用房3055平方米,拨付使用维修资金289万元。编制《莲都区物业法规文件汇编》200册、《物业管理100问》,免费发放给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导欣苑小区等10个小区。实现建筑业总产值6.35亿元,同比增长17.22%,共有16家建筑企业获扶持奖励资金197.86万元。办理建筑工程招投标备案项目110个、建筑工程施工控制价备案项目53个;办理项目报建55件、直接发包31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56件。开展建筑企业“无欠薪”行动和实名制管理,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申退项目8个,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8万元。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模板系统、脚手架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2014年节假日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6次、日常巡查69次,共检查工地245个、321人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179处,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对从业人员记分处理8人。
全年建筑领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年共受理住宅室内装修备案登记2830多件,接到违章装修举报410余件次,行政处罚7起,协调处置8起。
灯塔公园改造工程获全市“六个一”工程优秀健身广场工程奖,绿州花苑被评为2014年度丽水市“最美小区”,莲都区建设分局被评为丽水市“五水共治”先进单位、被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为县(市、区)建设局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编制“美丽碧湖”城镇发展概念性规划】2014年1月,莲都区委托北京龙安众拓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外建筑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美丽碧湖”城镇发展概念性规划。该规划将碧湖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部门规划进行整合、归纳、提升,指导碧湖镇新型城镇化发展。经过三个阶段的修改完善,规划年内完成送审稿。
【规范城乡规划管理】2014年9月,莲都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莲都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莲都区农民建房审批权委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印发《丽水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为市区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明确适用条件、实施程序、后续管理等内容。
【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2014年6月,莲都区人民政府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区长王小荣任主任,常务副区长李一波、副区长叶建光任副主任,区府办、农办、金融办、纪委、发改、财政、经商、旅游、工业园区管委会、教育、文广新体、林业、农业、卫生、民综、交通、水利、国土、建设、环保、城管、供电公司等24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规划委员会主要负责莲都区内有关城乡规划和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2014年共召开过会议2次。
【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2012至2014年,莲都区共有5个村被列入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014年里河村完成改造任务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梁村、北埠村完成工程量72.21%和63.8%;沙溪村、莲房村完成美丽乡村提升规划编制。向省厅新申报示范村3个(大港头镇大港头村、峰源乡西坑村、联城街道官桥村)。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提高受惠面,救助农房从2013年度的517户扩展到795户,开展“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问题查处行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作了清退处理,确保救助实施到位。
【筹建莲都区规划展览馆】2014年9月,莲都区规划展览馆土建项目开工建设。位于碧湖镇原电影院地块,总用地面积2162.6平方米、建筑面积1523.3平方米,总投资约2218万元。至2014年年底,完成投资500万元,占工程量22.5%。建成后将成为莲都区对外宣传窗口、招商引资“金名片”。
【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2014年,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续建5个(灯塔北区、灯塔东区、永晖新村、园丁新村、括苍新村),启动7个(粮油批发市场西、同乐小区、棉布市场、大洋路小区、大洋河北区、金田小区、丽光小区)、年内完成改造8个(灯塔北区、灯塔东区、永晖新村、括苍新村、粮油批发市场西、同乐小区、棉布市场、大洋路小区);城中村改造续建项目1个(灯塔新村)、新启动3个(海潮村、丽光村、城西村),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
【市区内河周边居住区雨污分流改造】2014年,丽阳坑水系完成住宅区改造3个(地质大队、灯塔东区、灯塔北区)、正在实施1个(灯塔新村),好溪堰水系完成住宅区改造2个(永晖新村、大洋路小区)、正在实施2个(大洋河北区、金田小区)。东地路和岩泉路2个临时污水处理设施于10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丽阳坑中段绿化景观带工程于12月竣工。建成雨污管道50.8千米,新建化粪池832个,新增人工湿地1个。
【指导四个镇镇区供排水设施项目建设】2014年,莲都区建设分局对碧湖、大港头、老竹、雅溪四个镇镇区供排水项目建设做好牵头指导。21个供排水设施项目,2个已完工(碧湖产业北区块雨污管网建设工程、高溪低丘缓坡区块雨污管网建设一箱涵工程),12个已开工,完成投资1.33亿元。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工建设的雅溪污水处理厂12月份开工建设。
【危旧房屋安全大排查】2014年,莲都区建设分局开展中心城区、城镇危旧房屋大排查,共排查城镇既有住宅3229幢、建筑面积792.8万平方米,排查城乡公共建筑1617幢、建筑面积127.97万平方米,排查出丙类危房395处约40万平方米。
[“8・2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2014年,莲都区建设分局追缴“8・20”洪灾受淹的明厦公寓、望湖公寓、云锦公寓等6个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16万元,解决小区设施设备维修更换所需资金。
【物管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2014年,莲都区建设分局会同消防、安监、供电等单位到物业企业、物管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与26家物业企业签订《丽水市区2014年度物业服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和扶持,发放创卫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受惠企业16家。
【市区非住宅房屋违法装修整治行动】2014年,争取市局出台《丽水市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领规定》,规范丽水市区办理非住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行为。开展市区非住宅房屋违法装修整治行动,查处项目8个行政处罚4个。
城市管理(处州)
【概况】2014年,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57987件。其中,自查案件33095件,“96310”举报案件3528件,数字城管案件21364件。收到信访效能件607件,网上投诉件192件,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结案率为100%。
全年市区共安装警示桩4514根、安装挡车圆球1104个,施划小区出入口禁止停车线4434平方米。施划汽车泊位1970个(人行道新增1270个),是管理的8个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总数的3.77倍(8个停车场共522个停车泊位)。
截至2014年年底,城区共拆除违法建筑90.88万平方米,占全区拆违总量的62.9%。城区共申报“无违建村(社区)”78个,申报率85.71%,通过验收16个,创建率17.58%。
【全力投入“双创”工作】2014年,开展“双创”活动宣传。通过车载广播、手机短信、定点设摊、赠送小礼品、进店入户等形式,营造“双创”氛围。严管流动摊贩和跨门经营,全年共劝导、处罚和取缔流动摊贩和跨门经营26503家(次)。成功取缔“东升”等市区剩余的所有马路市场。整治广告店招,共拆除违章广告和店招10270平方米,横幅1046条。对花园路、后庆路和丽阳街西段的117家店面的1932平方米店招牌进行规范提升。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与市区所有在建的145个工地签订共建共管协议书。办理处罚案件7件,罚款4.2万元。加强犬类管理,全年共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3100多份,新办犬证343本,年检603本,捕杀流浪犬339条。市容环境得到全面提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区”。
【全面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2014年,区城管处州分局实施人行道“疏堵结合、综合利用”改造工程,通过增设隔离设施和施划停车泊位,在保证人行道通畅的同时,给市民停车提供便利。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利用经济杠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强化巡
查执法。全年共采集违停数据32702辆,是2013年的2倍多。通过有效的疏导和长期高频次的严格执法,市区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好转。
【“无违建”创建摸底工作】2014年,与街道办事处一起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抽调专人,与相关部门一起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档”的要求,开展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工作。经调查,五个街道共有各类违法建筑存量12082户,占地面积52.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9.73万平方米。
【推进“五水共治”】2014年,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向市民宣传“五水共治”。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与丽阳坑和好溪堰沿线商家及住户签订《共建共管协议书》1266份。抽调专人对丽阳坑和好溪堰等水系沿线的违建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和比对筛查,掌握河道两侧的违建信息。丽阳坑水系两侧共有违法建筑39处,占地面积约4704.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25.41平方米;好溪堰水系沿线除养殖场以外的违法建筑共10处,涉及当事人31户,违建面积约759平方米,养殖场48家,违建面积约20199平方米。各执法中队对丽阳坑和好溪堰沿线历史违建已经全部处置到位。
【网格化管理】2014年,网格队员由一名协管员,增加为一名正式队员带一名协管员。同时,按照市容和规划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划分。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网格化考核标准》,明确网格员的职责。同时,对《网格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细化和量化。制定网格员徒步巡査机制和路面岗制度。要求所有路面岗人员上午8:15一11:45,下午14:15一16:45必须在路面巡查管理,并且每天记好巡查日记。建立网格地图和《网格辖区基本情况表》。
【不断提升队伍建设】2014年,区城管处州分局采取集中学习、分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工作目标考核监督激励机制,形成“有目标要求、有工作进度、有监督考核”的管理模式。制定问责制度,全年共对19名违纪队员进行问责,对其中3名违纪性质较严重的协管员做出辞退处理。在8.20洪灾中,222名队员分赴辖区受灾区域,通宵达旦投入抗洪抢险;在市区开辟16个本地水果临时销售点,绘制出“水果地图”,主动为果农提供免费的销售场所,实行办证、定点、依规、免费经营,此举也被中新网、人民网、新浪网、浙江日报等几十家媒体争相报道。
城市管理(莲都)
【概况】2014年,城管莲都分局共开展执法巡查1228次,巡查人数4303人次,当场发现制止“两违”行为238件,占地面积85927.42平方米,建筑面积5513.24平方米,发放停工通知书19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开展“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140宗,占地面积46210.09平方米,建筑面积12132.79平方米,全区共拆除违法建筑1442218.36平方米,完成三年任务192.30%。对涉及莲都区9个乡镇的56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确认合并分割后实际用地61宗,其中合法用地5宗,违法用地图斑56宗。已立案查处21宗,面积5.92公顷,耕地面积4.78公顷;非立案处理30宗,面积9.2公顷,耕地面积3.25公顷。共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全市城管工作例会在莲都召开】2014年10月31日,丽水市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在莲都召开,会议由城管莲都分局组织,全市11个行政执法局和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共39人参加会议。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处州分局局长叶金荣主持会议,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洵麒到会并讲话,各县市城管执法局作工作汇报,各县市城建监察大队作交流发言。会议就城管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对行政执法
改革的未来进行展望,并探讨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2014年,城管莲都分局继续深化“三改一拆”工作,按照“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对违建农房的处置工作,截至12月30日,全区已处置违建的农民住宅56幢,附属用房40幢。通过“以验代训”的形式,对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申报工作进行培训,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档” 的要求,对辖区内违建情况查漏补缺,建立详细的违建档案,及时组织申报,全区233个村(社区)中203个申请“无违建村(居)”创建,116个已通过考核验收,完成率49.79%。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2014年,城管莲都分局将卫片执法与“三改一拆”紧密结合,有5宗列入“三改一拆”拆除计划,涉及面积0.68公顷,耕地面积0.68公顷。经复核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2.03%,远低于10%的问责红线,实现了零问责、零约谈的目标。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4年,城管莲都分局以乡镇为单位,组织9个基层执法中队对全区非法探矿、采矿情况进行排摸和整治,共发现开采点19处,已责令停工和进行填埋封堵,非法探矿、采矿发现率为92%,制止率达到97%。对非法燃气和非法治砂的排査整治,在峰源发现4家正在经营的非法燃气点,已经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在辖区内发现制砂行业非法占地、破坏耕地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12宗,已责令限期改正2宗,立案查处9宗,还有1宗2013年已作出行政处罚。
【线上线下两手抓信访工作】2014年,城管莲都分局安排专人负责“问政直通车”,对受理的网络问政帖子,第一时间派人调查处理并及时于网民沟通反馈,共处理网络问政5件,平均回复时间为3天。定期深入乡镇(街道)、村,设置24小时信访举报热线,抓好“接、处、查、督、反"五个环节,对投诉举报案件快速反应,全年共受理、转办各类信访件80件,反馈率100%,无因“两违”问题造成的越级上访和重大上访事件,被评为莲都区2014年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2014年,城管莲都分局严格把关“两违”行为的行政处罚,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7件,其中土地类案件35件,规划类案件2件,共计罚没款129.7万余元,行政诉讼率为零。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査工作,通过办案人员自查、局法制科抽查、市执法局督查,严把卷宗质量关,有1件案卷被区法制办评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制定《机关科室(中心)联系基层中队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环境保护
【概况】2014年5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莲都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累计达到10个。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位居浙江省第十,较2013年提升4名。开展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生态工程建设,提高生态乡镇创建水平。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工作,新增省级绿色学校1所(处州中学)、省级绿色家庭3户,市级绿色家庭3户,组织万象街道凤凰社区、丽阳门社区申报市级绿色社区。莲都区荣获2014年生态市考核优秀单位。是年,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获得丽水市莲都区年度工作责任制考评进步奖,被评为2014年度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莲都区化学需氧量 (COD)比2013年同期削减3.00%,氨氮(NH3-N)比2013年同期削减1.67%,二氧化硫(SO2)比2013年同期削减0.00%,氮氧化物(NOx)比2013年同期削减0.00%,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
2014年,治理非法高污染小企业,多部门联合执法关闭26家非法企业。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对5家宾馆布草洗涤企业和18家石材加工点进行整改或关停,对联城街道石材加工市场、岩泉街道的灵山石材加工市场、开发路建材市场进行整治提升,对城区范围内85家洗车点进行整治。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82起,投诉全部处理完毕,群众满意度97.1%。共对115家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2014年,累计完成洁净家庭创建户数88041户,累计进度93.1%,完成洁净村庄创建村数197个村,累计进度94.7%,完成洁净乡镇(街道)创建数14个,累计进度为100%。
【五水共治】2014年,全区799条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在主要河道显要位置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90块。绘制全区41条主要河段及丽阳坑、好溪堰等城市内河的“河情地图”,醒目标注污染源,明晰河情河貌,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期限。开展“清三河”行动,清理整治垃圾河36.5千米,治理黑臭河45.77千米。开展制砂行业污染河道专项整治,完成37家制砂场污染河道的整治。新建城镇污水管网49.1千米,雅溪污水处理站已开工建设。完成14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新增受益农户21349户。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321家,完成养殖场污染治理262家。莲都区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区,荣获2014年全市治水先进区称号。
【污染减排】2014年,开展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莲都区24家企业已核定初使权。建立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完成省控和市控重点源的企业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建设和区级平台建设。开展四大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完成关停丽水市振华造纸有限公司(2吨锅炉)的燃煤锅炉、丽水市五金厂铸造工序、丽水市丽峰制革鞣制(生皮加工)高污染生产工序,完成丽水蓝光气体有限公司整治验收。
【项目审批】2014年,进行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和核准事项9项,审批时间缩短,原审批时间登记表4天,报告表9天,报告书10天,统一压缩为3天。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把好环保审批质量关,2014年配合发改、经商、工业区、建设规划、畜牧、旅游等部门联合看点、规划选址,参与30余次。执行“局长代办制”“月报制”“联席制”等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共审批项目208个,其中登记表159个,报告表45个,报告书4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制度,共验收151个建设项目。
【治污专项行动】2014年,开展莲都区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出动1516人次(包括联动执法),排摸企业603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22家,要求企业限期治理88家,停产整治26家,行政处罚1家,依法关停8家,整治达标企业61家,立案罚款企业8家。
【洁净村居】2014年,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对2012一2013年下拨到各乡镇的洁净村居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共审计12个乡镇(街道)及其下属的17个村,共计2710多万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改建5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开展河道长效保洁工作,莲都区省、市、区级5条河道(大溪,松阴溪,好溪,太平港、宣平溪)实现市场化保洁。
【环境质量状况】2014年莲都区主要河道15个环境监测断面中14个断面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达标断面均为III类及以上水质,其中11个断面达到II类水质,占73.3%。空气环境质量指数优良天数316天,占全年86.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92.2。
环境卫生
【概况】依据莲政办发〔2012〕44号《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区主要街道、社区、城中村的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置工作。结合莲都区实际,区环卫局确定“5个内设机构和5个派出机构”,核定编制9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股级职数23名)。
2014年,环卫一线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1341人,其中环卫局105人,保洁公司1236人。城区道路保洁总面积为410.89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保洁面积287.15万平方米。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保洁总面积208.30万平方米。市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450一500吨。环卫主要资源:垃圾中转站17座(其中12座为压缩式中转站),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一座,粪便生化处理站一座,建成区现有公厕127座。
2014年,区环卫局完成市区社区、城中村和主次街道8个标段共619.19万平方米市场化保洁的公开招投标。新一轮市场化保洁将社区城中村保洁考核分占比由原来环卫局跟街道办事处4:6调整为6:4,并将社区、城中村干部列入保洁企业作业质量监管的考核体系。城市道路保洁由区环卫局统一组织管理考核。区环卫局制定《莲都区环卫局机关干部“八小时外”保洁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活动方案》,动员全员参与保洁管理。
2014年,莲都区共有垃圾中转站54座(其中市本级9座,街道15座,乡镇30座),焚烧炉15座,垃圾处理点200座。区环卫局全年共清运生活垃圾143420吨,其中市本级85684吨,街道16727吨,乡镇30232吨,纳爱斯厂区内垃圾781吨,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清运渣土中转3590吨,清运粪便4932吨,污水45吨,疏通管道260余次。
2014年,车辆、中转站设备购置共计511.3万元,其中3吨压缩车29万元/辆,8吨高压冲洗车2辆88万元,1吨路面养护车2辆20.4万元,水东中转站设备配套车辆47万元,填埋场推土机87.4万元,12立方智能移动压缩设备13套和配套车辆2辆286.5万元。
2014年,更换和安置3500多只移动垃圾桶,新安装果壳箱192只,更换破旧果壳箱500只,在市区部分街道、社区和城中村新安置脚踏式移动垃圾桶600余只。对170座垃圾房、2586个垃圾桶、2128个果壳箱进行定期清洗。
【清扫保洁】2014年,区环卫局在市区62条主次街道、22个社区、27个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开展创“国卫”达标活动,开展各类整治主题活动,注重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市区整体保洁质量显著提升。主动扩展保洁区域,将卫生保洁责任不明区域(13799.5平方米)和新建道路(95298平方米)纳入环卫保洁范围。
保洁企业投入扫地车7台、洒水车7台,对市区62条主次街道路面进行清扫、冲洗,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69.7%。区环卫局成立道路清洗车队(大、小吨位高压清洗车、护栏清洗车共11辆),将市区道路、护栏和社区 (城中村)的主要通道纳入常态化清洗保洁范围。
【公厕管理】2014年8月,区环卫局完成第二轮公厕保洁招投标,63座公厕实行了市场化保洁,保洁标准更加细化和规范化。全年新增公厕指示牌50块,更换和维修灯箱40个,大小设施维护300次,确保公厕功能完好。完成市区11座社会公厕的规范化改造。
【垃圾处置】务岭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提标工程于2013年10月9日进入试运行阶段。粪便厂于2014年3月28日投入使用,至年底共处理粪便2859吨,运行费用为27万元。
务岭根垃圾填埋场2014年共处理生活垃圾82072吨(焚烧厂处理64578吨),建筑垃圾28164吨,渗滤液处理达标放排56223.7立方米,覆土0.85万立方米。年运行费用为708万元。
【渣土管理】2014年6月25日,丽水市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水市区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的通告》,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进行密闭改装,由莲都区环卫局负责对经密闭改装后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登记,并对符合改装要求的给予每辆1500元的奖励。共登记备案61辆车,其中13辆符合建筑垃圾密闭改装要求,共发放奖励资金19500元。
【环卫设施】2014年,改造市区环卫管理公厕11座,共投资220万元。(万象山脚公厕、高井弄口公厕、人民路888号边公厕、丽青路烟草公司对面公厕、正达阳光都市公厕、丁香公寓公厕、紫金路一号公厕、城北中转站边公厕、大洋路公安局边公厕、文昌路图书馆边公厕、寿元路中转站边公厕);改造市区垃圾中转站二座(府前菜场边中转站和灯塔街中转站),共投资120万元;配套建设完成苍前菜场边中转站和公厕,规模为日中转垃圾80吨;完成市区水东垃圾中转站建设,用地面积2723平方米,建筑面积420.38平方米,投资345.26万元;改造市区社会管理公厕16座(民族乐园公厕、同心商贸城公厕、北苑新村、欣苑小区、东苑小区、白云花苑、同泰装修城、水南水果市场、丽华小区公厕、九和老年公寓公厕、白云小区菜场边公厕、建材市场4座公厕、宁和苑公厕);完成莲都区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新建5座中转站(太平巨溪、老竹梁村、联城苏埠、雅溪莲房、丽新吠岸垃圾中转站),改造8座中转站(碧湖朗奇、高溪、岑口、里河中转站,丽新黄弄直运场、峰源宜运,太平乡太平村、老竹镇区)、5个垃圾处置点(紫金街道和大港头镇),投资478万元。
【行政审批】2014年9月30日,成立区环卫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
【垃圾分类】2014年,在白云社区、北苑新村启动“垃圾分类示范楼道”创建活动,评选出106位垃圾分类优秀个人;在处州中学、中山小学、囿山小学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会等。白云、北苑社区居民垃圾桶使用率达90%,垃圾袋使用率达80%,分类正确率达70%。学校分类的准确率和正确投放率达70%。
【洁净村居】2014年,区环卫局完成乡镇卫生保洁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村级卫生保洁员及村卫生监督员、村干部,共计培训1200人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居民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地、集贸市场周边、道路沿线等卫生难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加大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厕的保洁力度。2014年环境卫生整理专项资金用途:农村垃圾运输费用217.8万元,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158.7万元,务岭根填埋场年维护管理费498万元。在农村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丽新乡吠岸、老竹镇梁村、太平乡彰口塘、联城街道苏埠村、双溪镇莲房村),提升改造垃圾中转站5座(峰源乡峰源中转站、碧湖镇郎奇中转站、丽新乡黄弄中转站、太平乡太平中转站、老竹镇老竹中转站),垃圾处置点5座(大港头镇西黄村2座、紫金街道农村3座),购置压缩垃圾车2辆、12立方米整体移动压缩箱13只,共投资金478万元。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布置和“洁净村居”要求,开展定期考核和不间断巡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明察暗访,并进行考核(每月抽取20%村庄,进行考核评分),通过电视台播报、区政府网站等形式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同时以“处州白莲节”、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现场会等重大省、市、区活动为切入点,加强对老竹、大港头、利山、下南山、堰头、黄村库区等重点区域及公路沿线乡镇(街道)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农村环境优美、整洁,全力保障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五水共治】成立局“五水共治”领导小组,紧跟治水办的步伐,及时解决涉及环卫的问题,例如完成西口公厕化粪池、大洋路化粪池改造,解决沿河垃圾房污水直排问题,及时清除好溪堰青林桥西侧210米、建材市场遗留的建筑垃圾,治水工作有序进行。2014年,区环卫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河道义务清捡垃圾活动2次。
【抗洪救灾】“8•20”水灾后,区环卫局调集15辆大型清洗车、30辆四轮小型垃圾清运车、5辆垃圾压缩车、2辆翻斗车、10辆小型铲车,出动全体干部职工和1300多名环卫工人、150多名临时突击人员,积极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共清理各类灾后垃圾9600余吨,清洗路面150余万平方米,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城市整洁。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共填埋死猪600头、死鸡死鸭37.5万只,有效防止疫情发生。
征迁工作
【概况】2014年,莲都区区委区政府在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基础上组建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2015年2月,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现改办共有在编在职人员18人,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6人,事业干部9人,股级干部6人,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分别综合科、土地征收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科、房屋征收安置科;拟成立非营利性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莲都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2014年12月底已得到区编办和政府批复,并在工商局注册批准设立,办公用房经市政府会议纪要调剂到位,正式职工编制已报区编委待核编。2014年共全面完成征收工作任务58个(其中市考核项目21个,城区一般项目18个,乡镇项目19个),征收土地264.7公顷,征收房屋16万多平方米。全年共受理申请案件239件,其中违法用地案件107件、违法建设案件132件,涉及市区房屋征收项目11个。
【市考核项目】2014年共完成市考核项目21个,共完成清场交地136.1公顷。其中,考核有遗留项目共7个,已全部扫尾完成(330国道改建工程、城中公寓二期、丽水日报社迁建工程、城北区块保障房、接官亭三期、城北路西段、丽水市第五中学)。2013年度结转项目共8个,完成2个(瓯江治理工程丽水市大溪治理工程市区段、丽阳街西段综合整治)。新开工项目共19个,完成10个(东港路二期、开发路公交中心、长虹路东段、寿尔福路中段安置房、丽水瓯江文苑、联城东片供水加压泵站、水南路、丽水市工人文化宫、城西公租房及安置房、武平路)。预备项目已完成项目2个(新湖厦河3号区块西侧支路、长林路二期)。
【城区一般项目】2014年完成市本级一般项目18个,共完成清场交地54.9公顷,房屋拆迁67518平方米。完成烟草公司东侧1#地块、北环路与东地路交叉东南侧、万丰中西结合医院、岩泉纪委办案点扩建、金丽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水东大排档及周边地块、古城岛收储地块、丽水环南明湖慢行系统、窦氏伤科、丽华安置新村东南侧、原中波台地块、武警支队南侧地块、1000千伏苏埠圩安置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丽水职高西北侧、武警支队东北侧地块、城西村剩余土地收储等项目。
【乡镇项目】2014年完成乡镇项目19个,共完成清场交地73.7公顷,具体如下:500千伏浙南一万象、碧湖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处风荷谷鱼跃文化产业园、碧湖镇桥头综合农贸市场地块改造工程、瓯江大溪治理工程碧湖段、联坪下山脱贫小区、碧湖镇三峰出让地块、碧湖镇城镇综合体、碧湖镇白前村温泉配套用地、碧湖法庭、碧湖镇白桥村温泉路、九龙垃圾中转站、瓯江大溪治理工程大港头段、诗画利山农家乐综合体、游客主接待中心、大港头军事设施用地、吾赤口防洪堤工程、雅里卫生院、雅溪污水处理厂。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2014年,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6个,正式发布征收公告项目5个,启动征求意见稿项目1个,共涉及房屋征收户101户,征收房屋面积40565平方米。
【安置工作】2014年新设立房屋征收安置管理科,组织和实施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安置房分配、保障无房户住房苦难户的分配、开展安置房不动产发票结算工作,以及加大安置小区剩余房源物业费管理力度,对接官亭小区和丽华小区两家里物业公司超合同收取地上车位物业管理费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追回全部款项;对一些小区安置房工程质量问题、地下车库漏水等问题也进行妥善处理。2014年组织完成安置小区分配共计108套;组织接官亭小区地下车库的销售,共计销售地下车库117个;安排30套房源保障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的分配;首次接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房源180套;完成东方明珠项目30套安置房和“蔚蓝水岸”项目农民公寓497套房屋产权变更和接收工作;完成安置房结算478套、地下车库结算83个、店面67间。
【完善征收制度】2014年,丽水市政府出台文件《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丽政发〔2014〕号),以及《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丽政发〔2014〕128号),对市本级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征收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2014年,正式出台《莲都区2014年度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及考核奖项的设置进行调整、对考核内容进行完善、对征收工作经费的分配和征收工作补贴的发放进行明确。2014年,共参与市区两级各类征收工作协调会、专题会议、联席会议、认定小组会议达70多次,解决征收过程中一系列疑难问题,推进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市区联合开展“两违”处置】2014年,经市、区两级政府协调,先后从市行政执法局处州分局抽调5名,市国土监察支队抽调3名,共计8名精干人员进驻莲都区征收办,成立市区联合执法工作组,专门负责市区房屋征收范围内“两违”建筑的处置工作。8名执法人员采取完全脱产工作,其年终工作考核由莲都区征收办负责。为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市区房屋征收范围内“无违建”创建工作,莲都区政府也成立以区府办副主任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市区土地和房征收范围“两违”建筑处置工作小组,制定“两违”建筑处理程序及方案,实行依拆迁公司申请受理制,规范程序,统筹处置。
【开展阳光征收工作】2014年,区征收办出台《进一步规范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土地和房屋征收过程实行全程“阳光”,在开展地类认定、房屋监测认定工作时,对拟认定的土地现状、被征收房屋现状需拍摄影像资料,并进行存档。在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增设公示环节,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房屋监测认定拟定结果进行公示。为实现房屋监测认定工作的影像化,专门配置投影机、照相机等设备。
【建立房屋征收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区征收办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业务数据库实现房屋征收相关文档信息化管理,可分项目、分拆迁公司以及各被征收户的补偿情况、安置情况均能快速分别查询汇总形成统计表打印,尤其是对该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资格审核中的是否已安置补偿情况提供核査方面方便。系统于2014年2月份启用,全年输入系统128个项目,共计790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