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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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690
颗粒名称: 法治
分类号: D63
页数: 12
页码: 217-228
摘要: 2014年,莲都区委政法委坚持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在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实行信访、维稳动态“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突出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以及非法集资、进京非访等重点群体的密切关注。定期通报全区和各乡镇(街道)三色预警工作情况,推动社会稳定指数探索实践。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9件,实现乡镇(街道)稳评工作100%全覆盖。建区委政法建设基层调委会和医患纠纷、涉诉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全区共设有1个区级人民调解组织-融合调委会、14个乡镇(街道)级调委会、233个村(社区)级调委会、17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关键词: 政法工作 社会治安

内容

法治
  政法委及综治
  【概况】2014年,区委政法委坚持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在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实行信访、维稳动态“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突出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以及非法集资、进京非访等重点群体的密切关注。定期通报全区和各乡镇(街道)三色预警工作情况,推动社会稳定指数探索实践。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9件,实现乡镇(街道)稳评工作100%全覆盖。建立涉恐重点群体摸排反馈核查机制,对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人员变动情况的排查登记,对来丽“就业、学习、暂住、走亲”少数民族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组织开展打击宗教极端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建立综治、信访、维稳、公安四部门会商制度,及时获取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跨地区非法串联聚会的行动性、内幕性情报,落实重点人员稳控责任。依法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利益诉求群体重点人员违法活动突出问题,对曾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吴XX、王XX等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全区进京非正常上访3批6人次,与2013年比较,下降趋势明显。搭建市区一体的应急联动救助平台,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35个。国有及控股50家企业全部制定应急预案,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有7家制定应急预案。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都制定预案,其中13所普通中学共制定应急预案273个;31所普通小学共制定应急预案645个;100所幼儿园共制定应急预案1672个。组织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和莲都区燃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年,全区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信访总量稳中有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区平安建设自查得分936.53分。
  【社会治安工作】2014年,区委政法建设基层调委会和医患纠纷、涉诉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全区共设有1个区级人民调解组织-融合调委会、14个乡镇(街道)级调委会、233个村(社区)级调委会、17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联城和碧湖镇等重点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在各行政村建立“一村一法官”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区领导包百案”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整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开展破案会战、打击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对区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华墩街(囿山路至解放街路段)进行挂牌督办。专门聘请平安综治明察暗访特邀督查员对车站、码头等重点目标单位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实现涉恐重点目标单位有序安全运转。发挥“天网工程”“地网行动”作用,形成打防管控结合、点线面结合、“三防”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乡镇天网工程建设,顺利完成碧湖镇区及其下属各村监控点、卡口布点规划工作。完善软件平台系统,区公安分局研发的治安视频卡口系统被确定为全市卡口系统平台,实现全市系统平台标准化。在校园安保工作方面,落实“三防”建设,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覆盖面达100%,并按要求高标准配齐安保器械,校园安保视频与“天网工程”全面联网,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覆盖面达到100%,城区学校全部安装CK报警器。
  【公共安全监管】2014年,区委政法结合省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窗口单位优化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市场环境整治、户外广告、占道经营、十小行业和人文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百日攻坚八大专项整治活动。区建设分局突出公共设施、城市道路、人行道等整治;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体局等单位分别牵头,推进农贸市场、十小行业、网吧等整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创国卫暨百日严打小餐饮集中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监管力度,开展学校、商品交易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饮食、宾馆等领域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现乡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100%达标。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査等系列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区卫生局深入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打击整治活动,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468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织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学校的食堂持证数、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城镇管网接入四项指标均已达100%。
  【社会治理工作】2014年,区委政法开展一中心三站(室)示范性创建活动,先后创建白云街道、联城街道和碧湖镇等3个示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28个区级示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在全市率先推广使用综治E通手机,出台综治E通手机终端管理办法、数据信息安全制度、综治E通服务之星、综治E通管理之星评选制度,实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按照“逐幢、逐单元、逐层、逐室”的地毯式排摸方式,全面采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完善落实刑释解教、社区矫正、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分级分类教育管控措施,探索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的有效办法,建立完善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度违法犯罪。对有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实行强制救助治疗管理。结合2013年村规模调整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重新调整划分1278个区域网格,并结合产业特色和外出创业人口众多的实际情况,划分22个产业网格和4个外出人员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体系。重新制作网格划分示意图,发放村(社区)网格便民服务手册,充分发挥网格服务管理作用。探索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以雅溪镇为试点,组建“雅溪镇居民自治联合会”,采用定期轮值制、工作包案制等方式,总结出一套以“维稳、维权、监督、议事、帮困”为核心,以集体会员制为形式,整合和调动农村各类资源和力量,实行“一站式”服务的“联合自治、跨村理事”农村治理新模式,得到较好成效。截至2014年年底,该做法已在紫金街道、碧湖镇、太平乡、仙渡乡等地进行推广。区禁毒办探索禁毒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莲都区曙光服务管理救助中心建设,为社会公众免费提供集服务、管理、救助为一体的戒毒平台,先后获“全省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浙江省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示点单位”等荣誉称号。
  公安
  【概况】2014年,莲都区行政区域面积1502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36.72万人,登记流动人口20.21万人。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61.32亿元,财政总收入18.7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8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2327元和17601元。分局设有办公室等8个职能科室和国内安全保卫等8个直属大队,下辖12个派出所,共有民警377人、职工4人、协(辅)警542人。是年,共立刑事案件5679起,同比下降0.18%,破获刑事案件3373起,同比上升2.84%,侦破年内刑事案件2090起,破案率为36.8%,其中“两抢”案件破案率42.02%,盗窃案件破案率30.74%,命案、五类案件破案率均为100%;受理治安案件8371起,查处8371起,查处率100%。涌现出“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岩泉所、全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雅溪所、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李彪、全省最美警察邱丽平、最美丽水人章作毅、全区敬业奉献模范钟旻栋等各类先进典型;获“全省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公安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丽水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丽水市'8・20'抗洪救灾先进集体”“2014年度全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侦办命案工作优胜单位”“全市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优胜单位”“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监控工作优胜单位”“莲都区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特等奖)”等荣誉。全年有3个集体、8人获省级先进称号,6个集体、9人获市级先进称号,1个集体立二等功,1个集体、5人立三等功,8个集体和73人受到嘉奖。
  【信访工作】2014年,全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79起,成功调解2444起,调解成功率达98.6%,挽回经济损失1091万元,成功处置“1・22”民工聚众泼洒汽油讨薪事件。组织开展“局领导集中下访”活动,落实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推行“三接触”机制(接触信访对象,接触办案民警、接触信访卷宗)解决信访问题,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年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382件。其中初信初访166件,办结信访案件152件,未到期件10件,办结率95%;息诉的信访案件149起,息诉率98%;查处反馈率达100%。其中,公安部转办5件已办结4件。共妥善处置5人以上的群体访235批4901人次,其中50人以上的群体访17批1415人次,行政拘留“非访”人员10人,有效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妥善处置“2・5日”蓝某龙因家庭纠纷服农药自杀事件、"3•19”范某医疗死亡纠纷、“3•24”田某医疗死亡纠纷、“4•14”雅溪中学教师跳楼死亡事件等91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无一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2014年,分局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工作,完成全国、省、市、区“两会”、省级以上重要领导调研考察、上海亚信峰会“环沪护城河”安保、老竹东西岩三月三畲乡文化节、“三改一拆”、“创国卫”、“中、高考”、“APEC”会议、重大体育赛事等各级各类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任务1600余次,动用警车8000余次,安保力量17000余人次。其中,参与现场拆违工作145次,处置因“创国卫”工作引起的矛盾纠纷215次,并查处“张某持刀威胁创国卫人员”“朱某文殴打创国卫人员”“吴某姿咬伤创国卫人员”等案件10起。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共出动警力2970余人次,参与处置各类事件苗头248起,教育训诫295人,査处各类案件8起(贿选案件1起,暴力选举案件2起,闹选案件5起),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1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区域、路段实现“无重大扰乱活动秩序事件、现象和问题,无人员伤亡,无重大刑事案件”的“三无” 目标。
  【打击刑事犯罪】2014年,分局连续部署开展“缉枪治爆”“打击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采取严打高压和严密防控措施,辖区治安秩序持续平稳较好。全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679起,与上年同比下降0.18%;共破获刑事案件3373起,同比上升2.84%,其中破年内案件2090起,破案率为36.8%。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死案立5起破5起,破案率为100%;强奸等五类案件立9起破9起,破案率为100%;入室盗窃案立1708起破578起,破案率为33.84%;“两抢”案件立138起破58起,破案率为42.02%。相继攻克2013年“12•28”枇杷圩强奸杀人案、2013年14”汤某被杀案、“5•15”抢劫案,“5・26”任某被强奸案,“6•3”赖某被强奸案,系列性“驾驶证”诈骗案、“系列砸玻璃门盗窃非营业期间商店案件”、系列店面盗手机案件、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件等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防范经济犯罪行为】2014年,分局从预防经济犯罪人手,以推进“灵巧侦防”策略的实施为着力点,履行“打击、防范、服务”职能,稳妥应对金融风波,结合“打假、打传”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税经济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工商、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物流公司以及银凯科技等企业,主动联系沟通,积极排摸线索,深度经营,成功侦破浙江宝地进出口有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丽水市隆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大要案。截至11月20日,全局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起,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1起,破案34起(其中年前案件4起),抓获嫌疑人34人,涉案金额2.14亿元,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9人。办理经侦类信访案件26起(重复上访7起)。在处理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涉案资产过程中,主动与区处非办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共同做好王永淼、泰隆非法集资案等一批在侦、侦结的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后续处置工作,做好维稳工作。
  【社会防控体系建设】2014年,分局充分运用“大情报”体系,实行信息收集工作定量与定质双重考核、条线与管辖区双重责任追究的两双机制,多手段排摸涉稳情报信息,确保情报信息及时、真实、鲜活。全局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1128篇(条)。其中,公安部入库84篇,省厅采编273篇,市委市政采用及市局采用344篇,区政府采用287篇,第一时间为党委政府处理涉稳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其中,国保大队共获取上报各类有价值线索206条,掌握上报各类预警性、内幕性社会动态情报信息专报110期,被区委、区政府录用80期(条),市局录用96期(条),省厅录用82期(条),公安部录用64期(条),“涉日保钓”“涉恐防爆”“上海亚信峰会”等部分特别重大的情报信息得到各级领导签批,为维稳处突提供强大情报支撑。全警涉警舆情信息研判预警能力和媒体应对能力训练,提升涉警舆情信息研判效能。在加强、完善网评员队伍管理和培训的基础上,将网评员队伍扩大至69人。此外,分局政务微博“平安莲都”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与网民互动,为网民一一解答各类咨询。截至2014年年底,分局门户网站浏览数已达20000余次,“平安莲都”共发布微博2500余条,微博粉丝量达3300余人,公安门户网站群信息报送数、录用数均名列全市前茅。上报各类信息被公安部采用20条,省采172条;巡査处置有害信息686条,通报异地35次,落地查证40余人;搜集串联聚会和赴省进京上访活动线索28条。并依托网络评论员队伍,对网上有害信息和突发事件进行积极应对处置,使全区范围内的信息控制工作平稳高效。前后成功抓获7批共计13名涉嫌使用伪基站设备进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缴获7辆轿车,7台群发短信笔记本电脑、发射器等作案工具。3月连续侦破两个涉嫌网络赌博的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名。
  【社会治安面整治】2014年,分局受理治安案件8371起,查处8371起,查处率100%。组织开展“春季扫毒”“铁拳2014治赌”等专项行动,确保“黄赌毒”不蔓延、不扩散。先后破获厦河商城陈宝林等人开设赌场案 “3•24”大洋路现代广场大酒店聚众赌博案、刘累等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等影响恶劣案件,收缴赌博机365台,取缔游戏厅22家,缴获赌资400余万元。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6起, 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4人,破获3—5人贩毒团伙5个,破获6人以上团伙2个;査获吸毒人员282人次,做出社区戒毒75名,做出强制隔离戒毒73名。缴获毒品冰毒晶体8454.33克,冰毒固液体混合物78950克,冰毒液体14425克,麻古89.76克,新型毒品“奶茶”247.64克,K粉90克。“2·18”特大贩毒团伙案,“2・19”特大制毒案的成功告破,均获省、市、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和祝贺。
  【行政管理】2014年,分局先后组织开展“清楚火患”、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消、防产品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先后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企业、大港头旅游景区老街等单位开展消防演练80余次,为广大师生、群众应对消防紧急事故能力打下扎实基础。至11月底,共出动警力11736人次,监督检查单位5698家,发现火灾隐患402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00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74分,受理行政案件72起,罚款53.76万元,责令停业整改12家,抢救财产价值4484余万元,行政拘留1人。抢救被困人员315人,疏散被困人员1681人,未发生人员死亡重大火灾事故。全区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01159人(其中成人166718人,携带儿童34441人,非莲都区户籍成人127672人,莲都区户籍成人39329人),在册出租房屋29163户,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29163份,累计发放浙江省居住证540本,其中新发216本。通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9名。
  【基层基础工作】2014年,协辅警经费由原来人均2.6万元增加至人均3万元,6月顺利争取到30万元的“地网行动”专项资金。投入装备经费700多万,保障公安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其中,投资150余万元购买办案处警车辆7台,投入110多万元更新购置电脑140余台以及打印机60台、照相机40、办公家具等,全部装备到基层所队。投入65万元用于防护装备、训练器材等。先后投资170万元购置信通、网侦等专用设备。在刑事技术方面,先后投入60万元用于大型熏显柜、专业勘察仪等装备建设,提高公安综合侦控能力。经过多方协调,原林业车队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面积2013年正式划归分局使用,2014年经简单装修暂作为巡特警大队办公大楼过渡使用。完成美丽派出所建设项目。总投资1355万元的白云派出所新盖治安用房内部装修、外围设施等工程接近尾声,即将投入使用。完成分局大楼外墙、大门、停车场等修缮工作,美化各楼层走廊警营文化建设。是年,刑侦大队被市局授予“美丽公安局一一最美所队”称号。十楼机房扩建项目工程完工。“天网工程”项目组制定《莲都分局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方案》。6月24日,在丽水市公安局举行“丽水公安视频监控科学布点暨全市'一张图’方案评比会”,分局获一等奖。
  【危化物品管理】2014年,分局严厉整治整改涉爆重点区域和问题隐患,严防发生涉爆案件、事故。2014年检查涉爆单位398家次,发现各类隐患76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10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1份,及时督促涉爆单位落实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共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非法携带管制道具1起。接受群众主动上交火雷管1只,剧毒化学品0.75千克,收缴雷管1874发,塑料导爆管47691米;炸药959.15千克、雷管5970枚,拉火管100枚,收缴各类管制器具213把、仿真枪42支、枪支11支、子弹870发、手榴弹2颗,并组织爆破单位在玄武岩矿等处安全、全部销毁。
  【公安队伍建设】2014年,分局先后出台《2014年全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意见》等规章制度,相继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主题活动。分局纪委、警务督察共开展现场督察306次,出动督察警力837人次,检查基层单位1213个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428个,提出各类整改建议428条。接到或受理信访126起,其中市、区效能办转发投诉件60起;受理上级纪委、监察转交举报、投诉件48起;受理群众来信、来人举报投诉件9起,受理12389投诉9起。多次组织各单位到邻近市区公安系统参观交流学习优秀经验。是年,分局382名民警中,基层一线警力已有346名,占到90.6%。组织开展全体民警向身边的“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岩泉所)、“丽水市十大杰岀青年”(徐志波)、全市“十佳美德政法干警”(周慧霞)、丽水首届“公安文化名家”(张建军、陈国军)等各类先进典型学习,注重用身边人、平凡事教育激励民警。
  【执法规范化建设】2014年,分局已有198人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7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1人被聘为全市公安机关办理强奸案件指导专家,2人被聘为全市第一批案件质量考评行家。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1月20日期间,全局在各项执法工作中共刑拘539人,取保候审243人,监视居住10人。提请批准逮捕474人,批准逮捕435人,不捕43人;移送起诉628人,相对不诉9人,绝对不诉1人,退查17起。共查处违法单位或个人1210人,其中行政拘留961人,强制隔离戒毒67人,社区戒毒
  74人。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提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复议机关均维持该案处罚决定,无行政诉讼。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电子卷宗率均达到95%以上。通过多层次的考评监督体系,实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和谐警民建设】2014年,分局通过“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赃物返还会”“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双创”等载体,深入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整改突出问题。2014年,共征集到意见建议58条、1897条次,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23条、665条次,经梳理归并为17方面62条。共开展各类检查215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436个,提出督察建议389条,发布督察通报3次。围绕“三八”妇女节、清明节等节点,开展“美丽情怀,我心目中的最美女警”和公安英烈缅怀等主题宣传。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扫毒害保平安”百日会战、“打盗抢保民安”、“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专项宣传。研究制定《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派出所窗口部门物品摆放管理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八严禁”等,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个人考核。水上救助方面共出警65次,其中成功救助落水群众6名,打捞水中尸体11具,解救欲跳湖自杀3人。全年共发放“食药环” 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开展大型现场专门宣传4次,突击检查20余次,至11月底,通过专案经营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破涉食、涉药类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逮捕24人,移送起诉20人。
  【宣传工作】2014年,分局在内部宣传方面,在本局主页“莲都公安要闻”和“社区警务动态”栏目编发信息595期和610期,较好地反映全局工作的整体动态,及时挖掘工作亮点上报,被市局主页录用90篇,被省厅主页录用18篇,完成调研文章61篇,被市局主页录用27篇,被《丽水警学》录用11篇,被省厅录用3篇,被《中国刑警》录用1篇,获“全市公安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莲都区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特等奖)”等荣誉。在对外宣传方面,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349篇(条),其中国家级16篇,省级125篇,市级1208篇,宣传总量和质量在全市公安系统中名列前茅,连续七年获浙江省公安厅《平安时报》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被市局授予集体三等功一次。
  检察
  【概况】2014年,区检察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56件633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21件1254人,其中批准逮捕414件566人,起诉895件1232人,重大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査起诉8件8人,年人均审查逮捕犯罪案件89件121人,审查起诉案件90件124人。依法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件29人;依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提出抗诉、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等诉讼监督142件(次),均被采纳。对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案件依法批捕245件295人,起诉254件328人。慎重办理重大重点刑事案件,对“丽水失联女孩碎尸案”、非法集资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髙、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坚持司法理性,严守法律底线,做好案件处理把握、舆情民情沟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年,区检察院推进侦査工作法治化,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查办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全市优秀初查案件。区检察院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60余人次。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与高等法学院校建立全面检校合作关系,开创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培养新平台。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64人,其中研究生13人。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施检察文化工程,营造争先创优、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集体8次、干警27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检察理论调研,完成省法学会课题1个,3篇检察论文在高检院、省检察院等组织的有关征文评奖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办理环保、金融、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2件59人。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5件69人,其中办理的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明显的初犯、偶犯等做出无逮捕必要不捕34人,相对不起诉67人。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促成各类刑事、民事等和解案件49件,其中,经刑事和解后做出不批捕10人,不起诉46人。严格执行涉检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88件次。在检察环节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实行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102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出宽缓处理,对70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10.6万元。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和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依法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件29人,其中贪污、贿赂等5万元以上或因渎职行为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大案18件,科级以上人员13人。先后查办一批教育、医疗、工程建设、涉农资金等系统领域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窝窜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集中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行贿犯罪案件10件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进机关、乡镇、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27场,1300余名干部、职工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申报开通职务犯罪预防咨询热线(2209919)。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关于涉农专项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获市、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全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该报告同时被省检察院发文推广。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作用,把好公共资源领域准人关,主动向社会提供查询64次。
  【侦查监督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7人,经法院审理后已做出有罪判决13人;对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逮捕的追捕5人;对应当起诉而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12项(人),均作有罪判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捕37人,不起诉27人。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固证,对14起违法侦查行为及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均被采纳。
  【审判监督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对认为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案件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4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其中改判3件,发回重审1件。对裁量不当已生效的民事或行政申诉案件提请市检察院或建议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经再审后的3件民事抗诉案件均获得改判。针对民商事审判领域当事人伪造事实证据导致错误裁判,侵犯他人财产利益、危害社会诚信等现象,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件7人,纠正2起错误民事裁判,7名伪造证据的人员因构成犯罪被依法追责,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办理的一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
  【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落实,其中就监管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1件,7名监外罪犯被依法收监执行。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审查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24人,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对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罪犯解除保外就医并收监执行。落实新增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强化对捕后羁押案件的监督,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1人,经审查后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
  【接受领导和监督工作】2014年,区检察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专题审议,落实有关审议意见,办理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1件。主动向区政协报告检察工作,会同办理并及时反馈侨联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提案1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办理的2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先后改进检察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设置滚动播放检务公开内容和法制宣传片的专栏,在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控告申诉、开展案件流程信息查询、提供律师预约阅卷和会见申请服务等。推行案件信息公开,通过互
  联网向社会公开有关法律文书。
  法院
  【概况】2014年,区法院科学运用质效评估数据,充分发挥质效指标“体检表”作用,每月通报各部门考核得分和全市横向排名情况,形成倒逼工作机制。坚持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把案件质量关,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94.21%,上诉案件二审发回改判瑕疵率2.72%。压缩案件非审限用时,平均审限天数29.11天。推广运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提高办案效率。联合市中院开发法院智慧司法综合平台,运用大数据云引擎和人机交流技术,提升审判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该项做法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司法综合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并被确定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459份,全部审判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录音录像率100%,实现法官办案全程留痕。组织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4次,全年共邀请3000余名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根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测评情况显示,区法院阳光司法指数在全省103家中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8位。办理人大批转交办案件3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增配人民陪审员12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821件,陪审率为99.94%。。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678件,办结11153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20.31%和18.93%,结案标的额61.65亿元,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持续优化。
  【刑事审判】2014年,区法院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86件,审结882件,同比分别上升25.32%和25.64%,判处罪犯123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2人,同比下降7.7%。依法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96件128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211件273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件4人,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87件213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12人,其中处级3人,科级4人。在严厉打击惩治犯罪的同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443名具有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促进社会和谐。为155名经济困难、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创新办案方式,会同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民商事审判】2014年,区法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017件,审结6670件,同比分别上升17.01%和13.01%。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民事调撤率为57.02%。审结各类人身、财产等侵权纠纷2055件,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审结婚姻家庭、相邻纠纷528件。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137件。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589件,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纠纷138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3188件,结案标的额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44%和181.26%,规范民间资本运行,防范金融风险。按照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要求,稳妥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2014年,区法院应对新一轮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1件,审结40件,同比分别下降14.58%和16.67%。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占比为17.5%。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案件开庭审理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2件次,出庭应诉率100%。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6件,占比为15%。落实推进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全年共审查32件,裁定准予执行21件。
  【执行工作】2014年,区法院全年执结各类案件3517件,同比上升31.28%,执结到位4.45亿元,实际执行率39.27%。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无积案法院”“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机制,提升执行质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执行查控,全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0655人次,成功冻结账户1090个,380件案件得以执结和部分执结。对失信“老赖”的信用威慑、惩戒力度,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联网发布被执行人不良信息1800条。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限制高消费1709人,限制出境54人,司法拘留39人。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健全协助执行机制,会同市交警支队建立车辆协助查扣机制,成功査扣机动车51辆,有效解决动态查封机动车辆查找难问题;会同公安部门建立网上布控机制,查获被执行人43人,有效缓解被执行人查找难问题。
  【便民服务】2014年,区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配置触摸屏查询系统、开通免费Wi一Fi、建立青年法官导诉机制等方式,为公众提供诉讼便利。落实民事诉讼立案调查令制度,签发立案调查令56份,方便当事人到有关部门调査取证,解决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开通“12368”司法服务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满足公众实时、远程获取案件信息的需求。实现1950年以来的全部档案电子化,为当事人查阅提供便利。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原则,98.56%的待拍涉讼资产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破解房产网拍一次性付款难问题,全年网拍成交115件,总成交额1.91亿元,平均溢价率37.8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26.61万元。
  【能动司法】2014年,区法院服务和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编印《“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定期开展法官“进村入户”活动,宣传依法治水理念。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件,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布审理情况,推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审结环保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件,准予执行2件。处理涉重点工程案件3件。全年共审、执结涉企案件3136件,涉案标的额16.5亿元。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对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对有市场前景的涉困企业,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司法手段,帮扶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对符合破产条件的,及时引人破产程序,促进企业兼并重整,获得新生。丽水市首个申请破产重整企业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已顺利实现重整,有效化解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互保链传递扩散引发的各种社会风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成功化解民商事纠纷643件。会同区综治委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 “一村一法官”制度。及时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实践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针对市区拆迁安置政策处理中存在的当事人以“假离婚”“假析产”等方式谋取额外征迁利益等问题调查研究,从司法角度就如何杜绝被拆迁人谋取额外征迁利益提出对策思路,得到市政府黄志平市长批示肯定,并被《浙江日报(内部参考)》编发。
  【队伍建设】2014年,区法院推行院领导驻庭办案机制,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实行“一对一”导师教学。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裁判文书评比、卷宗评查等活动,对法官的办案业绩进行量化排名,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参与、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2个,有5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有6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开展审务督察,利用数字法庭对庭审纪律、司法礼仪、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视频抽检督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开展“百案回访”活动,随机抽取100件已办结案件,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当事人及代理人意见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建议统一整理并分类限期整改落实。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开展“警示教育月”“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等活动,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和规范,督促和引导法官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畅通群众监督和投诉渠道,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坚持对不公不廉行为“零容忍”,严肃査处违纪违法人员。
  司法行政
  【概述】2014年,莲都区司法局推进“民主法治村”“普法农家院”“诚信守法企业”“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活动创建。全区建成1个国家级、7省级和4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市级“普法农家院”,7个“诚信守法企业”。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3083件,其中调处成功3079件,成功率达99.9%,其中调处重大案件26起,涉及金额477.13万元;非正常死亡案件20起,涉及金额407.23万元;医患纠纷2起,涉及金额41948元。全年通过法律服务热线、定点咨询、定期律师入村等方式,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000余千人次。将村(社区)作为体系建设重点,在全区28个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将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向村 (社区)延伸。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区司法局实施“六五”普法,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和“女童保护”专题宣讲,举办“迎中秋纳凉普法文艺晚会”,组织参与“社区大舞台”及法制送餐“文化大礼堂”,拍摄全市首部司法行政主题微电影《最佳搭档》。创建“普法农家院”“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以多样化形式和丰富性载体,提升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整体效果。
  【法律援助工作】2014年,区司法局构建覆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村(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结区妇联、残联、劳动争议仲裁院、老龄委、人武部等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一张“大网”。全年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201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 涉及未成年人125人、残疾人34人、农民工86人、妇女209人、老年人20人,生活困难348人、政府指派4件。区直属律师事务所从5家增加到7家,执业律师从14名增加到22名。全区15家规上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结合地域远近、交通方便程度以及工作开展等因素进行量化考核、发放补助经费。
  【人民调解工作】2014年,区司法局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网络,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共有1个区级人民调解组织一一融和调委会、1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33个村(社区)调委会和17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月,修订《莲都区人民调解案件经费补助办法》,提高补助发放额度,调动广大基层调解员办案积极性,提高办案效率。开展区级调解业务骨干培训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的新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组织评选全区典型调解案例,11篇案例入选《浙江省人民调解案例选编》。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014年,区司法局实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时时掌握行踪动态;增设指纹报到,传统和新式报到模式并行,利用现代智能手段抓好监管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建设,有效保证义务劳动和学习“两个8小时”;成立社区矫正法制培训中心,开设人矫教育班、技能培训班和集中学习班。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和“三无”人员给予临济救济,节假日给贫困对象送温暖,以及同9家企业合作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多举措、人性化做好帮扶工作。经编办批复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和管理体制;建立包括村(社区)干部、律师等社会热心人士组成一支243人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落实办公用房、完成一个四星级和一个三星级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在册归正人员1381人,年度累计接收475人,解除帮教585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43人,年度累计矫正747人,收监执行9人,警告处罚49人次,治安处罚11人,脱管1人次。重新犯罪1人,重犯率0.13%,未发生严重刑事再犯罪案件,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平安考核范围内。
  【服务中心工作】2014年,区司法局参与全区中心工作,承担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民主公正法治环境专项组牵头部门职责,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参加“8•20”洪水灾后处置,指派干部进驻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天宁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组、高溪低丘缓坡指挥部、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金丽温天然气输气管莲都段政策处理指挥部等区重大项目工作组,指导援助律师和社会律师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
  【专项服务项目建设】2014年,区司法局围绕农村土地改革,创新出台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中丰富办案经验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为骨干力量,围绕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法制宣传、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分析评估、化解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政府部门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当好法律运用上的参谋和助手。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引起的涉法涉诉问题接访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莲都年鉴》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15》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文件选编为综合性文献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 共设29个类目,依次是:特载、大事记、总述、中国共产党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中共莲都区纪委•莲都区监察局、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侨务•台务、编制•人事•劳动•社保、法治、武装、农村经济、林业、工业•经济• 商贸、旅游、交通•信息、财政•税务•金融、城建•城管•征迁•环保、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 体育•广播•电视、卫生、社会生活、乡镇•街道、文件选编。 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载类目收录区委十三届七次暨区政府十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第十四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发改局关于莲都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区财政局关于莲都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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